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2024-07-31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共16篇)

1.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寒假及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级组:

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的通知》,2014年1月17日,发放通知书;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22日(农历正月二十三)为假期,共36天;2月23日(农历正月二十

四)报名,24日(农历正月二十五)正式上课。现就寒假和春季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

2014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十七)为全校放寒假时间,2014年2月23日(农历正月二十四)为全校学生开学报到时间。2014年2月21日(农历正月二十二)下午3:00全体行政领导在耕心楼二楼会议室开会;2014年2月22日(农历正月二十三)上午9:00全体教职工在科技楼四楼会议室开会。

二、认真做好寒假前和假期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期末总结及新学期工作谋划

各处室、级组要认真组织教师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并通过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认真谋划新学期的工作,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

2、加强学校维护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各处室、级组要把学校师生安全工作放在寒假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3、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处、年级组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纪律和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燃放烟花爆竹、滑冰

1滑雪、食品卫生、煤气中毒、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假期校园的值班工作

总务处、保卫处在放假期间要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确保值班人员电话畅通。

三、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开学工作

1、组织教职员工按时到岗到位。开好学校行政会议、处室工作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统筹安排好开学报到上课等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迅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做好教学用书的到位与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教材、教学用书和课表、辅导表以及文具的领取与发放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套”。

3、认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开学后,各处室、级组都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彻底清除校园内外的生活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堵住疾病传播源头,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4、严格按照开学规定时间开好课、上好课。2月24日按正式课表和正式作息时间上课。坚决杜绝不按课表上课、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等不良现象发生。

洛川县中学

2014年1月16日

2.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二

为切实做好2014年农机跨区作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强化信息引导, 落实扶持政策, 保障农机跨区作业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填报小麦、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作业市场信息

为促进跨区作业机具有序流动, 培育壮大农机跨区作业市场, 各主产区要对今年小麦、水稻和玉米的跨区机收作业市场供求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以县 (市) 为单位汇总, 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 (http://kq.amic.agri.gov.cn/) 网上直报跨区作业市场信息栏目逐级填报。小麦、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作业市场信息的填报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20日、5月20日、7月20日。

二、加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

2014年版《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 (以下简称《作业证》) 已委托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统一印制, 近日将发往各省 (区、市) 农机管理局 (办) 。《作业证》应由省级农机、交通发证机关盖章、县级填发机关盖章, 三章齐全方为有效。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申领机车、人员的资质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免费发放。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作业证》, 不得以培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作业证》是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享受跨区作业优惠政策和服务的凭证。近年来, 我司不断接到要求查验《作业证》真伪的咨询电话。为了维护参与跨区作业机手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认真做好《作业证》的发放记录和登记备案工作。《作业证》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 (http://kq.amic.agri.gov.cn/) 跨区作业证书系统, 登记《作业证》信息 (包括机主姓名、手机号和机具号牌等) 。普通民众可上网查验《作业证》的编号及机车号牌、发证机关等相关信息。信息不齐者, 可视为无效《作业证》。各地要严肃查处伪造、涂改、转借和倒卖《作业证》的违规行为。

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三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预计96000人,其中市内三区22300人。

全市初巾招生78900人,其中市内三区15900人。

二、招生入学规定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入学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进行。各区市教育(体)局要结合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片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全市各中小学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需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新生。

(二)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各区市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将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作为小学升入初叶l的主要形式。可以以小学为单位,为单个初上学校合理划定对口招生小学,对口招生小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升入该初中学校就读;可以以社区、路段等为标识,为单个初中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内适龄学生小学毕业后持相关材料到该初中学校注册入学。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积极探索学区化办学。

(三)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青岛市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0人。其他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严格落实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教办字[2013]59号)要求,严格按照已经提前向社会公布的2014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调整专业和人数。严格审查特长生报名条件,全面监督特长生测试录取过程,确保持招生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不得以招收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任何学科化考试、选拔。

(五)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须报所在区市教育(体)局,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须经所在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有两处及两处以上校区的学校须分别报所在地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

(六)积极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七)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有关要求

(一)完善保障机制。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完善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等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制定中小学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严肃处理违反规定将学校划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招生宣传和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多种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要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四

徐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部门:

2009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通畅有序和旅客出行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社会稳定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实现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舒适”,不发生一例安全事故的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全镇春运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王荣民为组长的徐家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春运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处理,各村(居)、各单位、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好春运各项安全工作。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春运工作的特点,抓住重点,强化监管,狠抓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春运安全。

1、加大春运宣传力度

采取书写布标,利用镇有线电视、会议等方式进行春运宣传教育,引导车主、驾驶员依法营运,不违章违规,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抓好春运安全大检查 集中力量深入到车站、学校、加油站、场镇及各村社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加大春运安全监管力度

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徐家车站处道路交通监督和屠家垭口处监督岗的监督管理,不能脱岗、漏岗。

②加强车站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六不放行”的规定,严格执行签单放行制度,严查“三超”、“三无”车辆。

③严禁“三危物品”进站上车。

4、加强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管理 加大监管力度,严禁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要严厉查处。

春运期间要实行春运,值班制度,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附:徐家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徐家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日 附:

徐家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荣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 江 党委副书记

范琼花 党委副书记

晏林春 武装部长、副镇长

何艳碧 副镇长

魏国荣 副镇长

胡灵光 派出所长

谢 宏 徐家交警中队长

成 员:罗 捷 武装部副部长、安全主任

唐晓燕 党政办主任

张 敏 财政所长

罗进为 农业中心主任

冯 雨 社会事务办主任

祝 岗 村建环卫中心主任

蒋志慧 经发办主任

何玲珑 计生办主任

5.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五

公司各部室、监理部:

根据公司统一安排,请各部门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对2011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2012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材料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数据准确,文字简洁。各部门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审阅。

请于11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公司办公室。联系人:范莉萍、郑军辉 电话:0311-66656915 邮箱:外网发至djj_bgs@he.sgcc.com.cn邮箱,内网发至djj_fanlp@he.sgcc.com.cn 邮箱。

材料格式附后。

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XXX单位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一、2011年工作总结及主要体会

(一)XXXX

(二)XXXX ……….二、面临的主要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XXXX

(二)XXXX ……….三、2012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XXXX

(二)XXXX ……….四、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一)XXXX

6.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六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办(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天彭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彭州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各类事故稳中有降,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2009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天彭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以“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能职责和责任主体;认真查找并及时整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安全生产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天彭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监管工作重点,着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1、道路交通运输。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特别是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校车、运渣车、水泥罐装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线路、重点路段和重要路口人防、技防手段,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打击客货运输车辆、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2、消防及大型活动安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加强本地区受灾群众安置点板房、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消防通信、水源、装备、道路、建设与灾后重建工作同步进行。各村(社区)要努力抓好消防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救灾能力。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防止挤压、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的动态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对使用液氯的厂矿和个人要实行严格的监控,合理、规范的使用,防止一切意外发生。加强烟花爆竹原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安全监管。全力清理和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人员。并由安监部门牵头,全年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从业专项行动和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4、建设工程施工。严把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市场准入关,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执行法定程序特别是分包过程的监管,防止监管缺位脱节;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本质安全;以“防高坠、防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是起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率达到100%、特种作

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桥梁、道路、水利和灾后重建等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镇安办将在8月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5、重大危险源。切实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性质及其分布,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监控措施和手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基本形成镇(街道)、企业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和监控预警体系。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锅炉压力容器专项行动。

6、职业卫生。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推广职业卫生试点工作经验,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各村(社区)积极配合完成职业卫生的防预工作。

此外,村(社区)自身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查,以人为本,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

1、“深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监管机构“八有”和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并在发此文后各村(社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协管员,上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达标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巩固创建成果。

2、推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要分期分批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创建,力争村(社区)未达标单位从2009年开始,在3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本镇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客货运输企业、电力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中小学校、医院、影剧院、网吧等推广到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继续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和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3、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工业集中发展区”创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严把进入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关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关。指导、督促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的通知》(成办发[2007]101号)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制度、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报告制度、治理实施制度、验收注销制度和隐患公告制度,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督促指导完善本区生产经营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演练。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送安全生产法规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运用各类手段和方法,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七)、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考核和问责追究。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警示告诫和问责追究.(二)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的投入,建立一支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监督管理队伍,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村(社区)要确立一名三职干部兼安全员,负责本单位辖区的安全管理.(四)强化分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特此通知

7.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国发[2012]11号) 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国办发[2013]80号) 有关要求, 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制度建设, 现就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 完善筹资政策

2013年起, 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 原有240元部分, 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 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 对中部地区补助60%, 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 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提高保障水平, 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进一步优化统筹补偿方案, 提高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将门诊逐步引向乡村医疗机构, 将住院主要引向县乡两级医疗机构, 引导农民合理就医流向, 推动实现“小病不出乡, 大病不出县”。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 及时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严格控制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耗材费用, 进一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补偿比间的差距, 使参合农民更大受益。

三、推进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013年, 要以省 (区、市) 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共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通过谈判、团购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降低药品费用。在完善保障政策的同时, 推进重大疾病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确保患者既看得起大病, 又看得好大病。

四、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

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 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有关工作。完善委托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提高新农合经办服务水平, 力争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

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 制定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要求, 完善招标、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起步。试点地区要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群众大病保障需求等因素, 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鼓励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大病保险统一, 确保参合农民待遇不降低。

五、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规范基金使用

2012年审计署对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 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 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 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新农合基金有效用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如“小病大治”、虚增医疗费、挂床等问题, 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惩处。

继续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 特别是基金结余率较高的部分地区要在具体分析基金结余原因的基础上,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基金结余率在2012年的水平上有明显下降, 实现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 5%, 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 5%。2 0 1 2年当期基金收支出现赤字及2013年存在基金超支风险的部分地区, 也要通过精细测算、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等方式, 确保基金不出现净超支现象。

六、加强管理能力,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 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 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推行按病种付费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增强改革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和病人的覆盖面,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并以此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以统一补偿方案、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即时结报为重点, 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推动实现地市统筹,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省级统筹。

全面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 具备条件的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要加快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工作, 力争2013年底在部分省份开展参合农民跨省异地就医和报销的试点。同时, 开展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举措, 进一步提高农民满意度。

各级卫生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努力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 确保工作平稳、基金运行安全、群众满意。

2013年9月5日

8.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八

一、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相关政策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T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严格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二、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各Ⅸ统筹协调能力,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做好学位预测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资格验核和学位安排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做好错峰报名和网络维护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联网审核验证,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建立招生监察机构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和招生网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

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的家长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符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报名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实行网上招生报名制度。对于不具备上网报名条件的家长,各区可安排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五、全而推行积分入学办法

在全市义务教育就读资格验核的基础上,各区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积分项口、标准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积分实施细则要报区政府或新区管委会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做到三公开,即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积分项目可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人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积分入学细则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和编班行为

各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学校实行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七、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八、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市局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并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协商安排。学位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源分流工作。2014年深圳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执行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方案。

(二)7月7日前,市局直属学校小学与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九、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禁止将小学学位与学前教育机构挂钩。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二)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各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本区积分入学细则,要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宣传,注重运用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同时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宣传。要组织召开幼儿园、小学家长会议,积极主动宣传,要联系社区工作站协助宣传,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宣传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小学一年级招生及新生报到注册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初步统计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9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学籍信息录人电脑,并提交给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下旬,市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10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对执行“1+5”文件和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1.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3.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略)附件1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三)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一)宣传准备(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二)学位申请(4月15日至4月20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教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4月21日至5月25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应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五)学位安排(5月28日至6月10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六)检查核准(6月10日至6月15日)。

6月15日前,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七)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6月16日至22日)。

6月16日至22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问南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附件2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度

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二)4月18日一5月5日,小学毕业生统一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5月6日,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四)5月9日一6月16日,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五)6月20日一7月7日,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基础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9.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九

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项目办(团委):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于2012年4月17日在全面启动,按照2012年西部计划视讯会议的工作部署,鼓励团员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报名期间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更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干事创业,现就招募报名期间宣传动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4月17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均可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进行网上报名。

三、工作内容 1.及时发布招募信息

各高校项目办(团委)要集中指导院系团委和辅导员以班为单位搞好宣传发动,向每一位高校毕业生介绍今年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部署高校项目办在5月25日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向2012年应届毕业生个人就业邮箱发送一份电子邮件;通过毕业生就业信息网、BBS等发布招募信息,主要内容包括2012年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招募信息、《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文件等。

2.利用校园阵地,做好校园内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团委)在报名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校园网发布西部计划招募消息一个月。二是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西部计划宣传海报。三是利用校园LED屏和校园广播播放西部计划2012年宣传片《我的西部我做主》、《放飞西部》和西部计划招募公益广告、西部计划主题曲《到西部去》及志愿者之歌等(相关海报、宣传片、公益招募广告等可从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或广西西部计划招募工作QQ群共享下载)。

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将以各高校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人数做为我区招募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请各高校项目办(团委)要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集中行动、形成合力和声势,大力做好招募报名期间的宣传发动工作。未尽事宜请与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联系,联系方式:0771—5882212,联系人:韦鸿飞、万芳

广西西部计划招募工作QQ群:187300047 电子邮箱:gxxmb@163.com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

10.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

发改运行〔2011〕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2012年春运即将开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安监总局等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召开了2012年春运工作预备会。

经商定,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初步预测,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31.58亿人次,同比增长9.1%,其中铁路2.35亿人次,增长6.1%;道路28.45亿人次,增长9.5%;水运4350万人次,增长3%;民航3488万人次,增长7%。

明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各省区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具体负责春运组织协调工作的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或交通运输厅(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春运工作方案,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任务。要加强春运工作督导,认真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予以保证。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将有超过2500万干部职工服务在春运一线。他们工作时间长、责任重、压力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尽最大努力,为一线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他们能全身心投入春运工作。

二、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春运前,有关部门要对投入春运的车、船、飞机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做好易堵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口、渡口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宣传和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近几年本地区灾害发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

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加强预警预报,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信息,要早判断、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预案,尽快恢复交通秩序。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储备部分机动运力和应急物资,并确保应急时可以迅速投入使用。

要进一步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

四、努力增加运力配置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明年春运节前客流高度集中的特点,科学制订运输方案,充分利用新建交通基础设施,增加运力供给,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在学生、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要组织专列、包车、包船或包机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民工流监测,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并做好与运输部门的衔接工作。

要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运力衔接,相互补充,避免发生旅客大量滞留。在场站、码头特别是新开通枢纽,要做好集疏运工作,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运行时间,方便旅客乘坐。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保证煤炭、石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证生产生活需要和市场价格稳定。要充分利用客流低谷时段组织抢运重点物资。

成品油供应企业要落实好油源,确保春运期间客运车辆的用油需要,并尽可能提供加油便利服务。

五、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要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采取网上售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要尽量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要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要在道路沿线为自驾出行旅客提供便民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平安返乡活动,并在春节期间深入车站、车厢、家庭,慰问坚守在春运一线的职工及其家庭。

要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价格和收费管理,督促企业公告客运票价,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新闻宣传,准确把握舆论导向。要通过新闻发布、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广大旅客理解、支持春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春运中出现的违规现象。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对本地区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送我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11.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一、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各地要把抓好政策落实作为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畅通,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和完善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办法,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成长成才。要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优化流程,为毕业生享受政策提供更多便利。会同教育等部门主动为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政策提供帮助,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就业创业证》,落实好相关政策;对申领求职补贴并符合条件的,要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补贴标准较低的要适当调高标准。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毕业生公平就业权益。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以及实施“一带一路”等区域发展战略中,努力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二、精心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各地要按照改革要求,把就业促进计划作为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信息衔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完善信息分解、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逐步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主动联系,了解掌握其就业需求和求职意愿,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并做好享受政策情况记录,加强跟踪管理,切实保证服务不断线。扎实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拓展优质见习岗位,建立健全见习管理制度,提高见习质量。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对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依托技工院校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要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重点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完善“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帮扶实效。

三、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各地要认真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帮助扶持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以创业兴业带动就业。切实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各项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减轻创业大学生负担,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工作,加快建设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交流活动,帮助创业大学生积累经验、获得支持。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用好用活市场资源,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

四、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各地要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建设,主动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将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畅通毕业生流动就业渠道。要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期求职就业的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突出活动亮点和本地特色,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要加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服务,广泛收集各类企业用人需求,深度挖掘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在组织专业化、跨区域招聘活动的同时,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开发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新模式,搭建更加适合毕业生特点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

12.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一、健全工作机制, 明确重点任务

(一) 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抓紧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机制 (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 形成工作合力。已经建立工作机制的地区, 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 加强部门协调, 建立完善政策保障和行业管理等各项制度, 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二) 明确重点任务。

2013年, 我部将充分发挥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从争取财税政策、开展重点品种回收模式试点、组织开展宣传等方面, 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 依托工作机制, 制订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有重点地解决1至2个难点、焦点问题。

二、继续开展城市试点, 积极培育回收龙头企业

(一) 继续开展试点。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 我部将完成80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建设规范要求, 积极开展省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推动建设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对列入试点的城市, 应及时总结经验, 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我部将在省级试点工作基础上, 适时开展试点城市评价工作。

(二) 培育龙头企业。

各地要继续加强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培育,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 通过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探索重点品种回收模式创新;同时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 建设一批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各地应于2013年4月1日前, 通过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确定的重点联系企业基本情况。我部将对重点联系企业进行筛选, 建立全国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三、制订发展规划, 强化统计标准工作

(一) 加强规划实施。

商务部起草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2020) 》 (以下简称《规划》) , 将于2013年上半年发布实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和工作要求, 结合实际, 制订当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以解决回收品种结构不合理、“市场失灵”、区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指引和带动当地回收体系建设。

(二) 强化统计标准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 以重点联系企业为依托, 形成分品种、分地区的统计报表, 建立覆盖多品种、多环节、全口径的统计体系, 定期发布行业信息, 指导行业发展。同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制订和宣传贯彻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重点品种的关键行业标准, 带动回收体系标准化建设。

四、加强项目管理, 确保项目成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 于2013年4月1日前通过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项目情况, 并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对已建成项目, 要切实加强绩效评价, 做好项目跟踪问效;对在建项目, 要加大督导力度, 督促项目建设进展, 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及验收, 确保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对2013年项目, 应按照财政部、商务部下发的《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着力打造立足长远、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创新流通领域节能减排模式。

五、围绕“五进”工程, 加大宣传力度

13.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三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文

司办〔2011〕27号

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一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部)室:

今年是公司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的一年。在集团公司党组、股份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决策部署和年初计划安排,优化方案,强化落实,全力组织,有序推进,生产经营保持平稳运行,安全环保形势和员工队伍保持了和谐稳定。公司上下为此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为认真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发扬好的作法,推进明年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做好2011年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部)室负责人要

按照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要求,务必亲自思考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得失,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总结起草,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成绩总结到位、问题查找准确、工作安排具体。

2.确保质量。要站在全局高度进行总结,结合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要求,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放在推动公司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和谐稳定的大背景下去思考;要注重系统归纳和提炼,把零散的工作通过一条主线串联起来;要突出特色和亮点,对于公司着重强调的八个“牛鼻子”等重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避免条款式罗列和冗长的数据堆积;要做到逻辑清晰、语言简洁,认真核实有关表述、提法、数据是否准确、真实。

3.报送方式。12月15日前经OA系统以报告文种上报公司,所有数据均预测到12月31日,并在2012年1月5日前更新正式数据,将最终报告发至:daihuaming@petrochina.com.cn。同时,机关各部门12月份工作月报纳入全年工作总结,不单独起草呈报。工作总结将呈送公司领导审阅,请按规定时限上报。

联系人:代华明 213891张锦涛 213313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工作总结2011年通知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经理办公室

1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工作计划的通知

做好年终总结工作是我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的客观需要,也是公司考评员工以及员工进行职业规划的重要步骤。因此,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现要求各部门员工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提出2013年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一般行政管理职级以上人员及生产部主管级以上人员

二、要求

1、内容:

(1)列举2012主要工作内容;

(2)在全面回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本人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3)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影响和制约个人发展的瓶颈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及改进措施;

(4)对2013的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5)对2013工作计划实行量化标准,并制定完成任务指标。

2、字数: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总结字数需达到2000字以上(含标点符号)。其他人员的工作总结字数需达到1500字以上(含标点符号)。

3、格式;要求统一使用WORD文档编辑;标题为 “2012工作总结及2013工作计划”;落款需注明所在部门名称和日期,并手签总结人姓名。

三、送交流程

部门主管职级以上人员总结材料于2012年12月25日直接送行政管理部。其他人员的总结材料先报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撰写评语后于2012年12月25日以前送交行政管理部汇总。行政管理部分部门整理好后送交总经理。

四、2012年终总结将直接与该年终奖金挂钩,如公司员工不按时送交,则扣发部分年终奖金,并影响2013年该员工的晋升。

特此通知。

行政管理部

15.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

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带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支农服务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2015年,要执行好现有各项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和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不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规模,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

二、深入推进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功能,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三、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提升农村金融竞争充分性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重点布局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

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其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引导发挥支农服务作用。

支持组建以促进农业现代化,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引导信托公司通过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农村居民消费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地区消费信贷发展,满足农村居民合理消费信贷需求,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促进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发挥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

积极推动省级人民政府抓紧落实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引导和规范职责,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促进其更好地为农村实体经济服务。

四、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真正树立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切实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以最大热情服务“三农”、以最大限度让利农民。

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补偿成本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简易网点改造为标准化网点,逐步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

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扎实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采取定时定点服务,广泛布设ATM、POS机、转账电话和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电子机具,方便村民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网络通信终端在线自助办理金融服务,大幅提高电子业务替代率,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向村一级加快延伸。

大力发展民生金融业务,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农村就业创业。改进残障人士等农村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提供更适宜、更便捷、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信贷投放和工作力度。推进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比例,全面做好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金融服务工作。

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和针对性的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严厉整治违规乱收费行为,对不合理收费、服务欺诈、不合规放贷等行为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强金融支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金融支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支持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金融扶持,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金融政策,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和农产品贸易做强,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大对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乡村旅游休闲的信贷投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推动业务产品创新,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建立本地化、特色化、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推广微贷技术,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增强金融产品契合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决策流程,创新“三农”服务专门机构和业务模式,增强“三农”服务功能。鼓励按照“普惠”原则,创新服务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便捷服务方式解决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降低涉农业务经营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公平性和可得性。鼓励利用支农再贷款、“三农”金融债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有效拓宽支农资金来源。在经批准的地区,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扩大抵押品范围,加大担保方式创新,推动建立各类涉农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与融资担保、保险机构的合作,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农村。

七、强化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各级监管部门要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趋势,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稳健发展。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积极搭建事前有承诺、事中有监测、事后有考核的支农服务监管框架。探索实施涉农信贷投放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的“双挂钩”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机制,适当提高对分支机构“三农”业务考核的分值权重。二是强化差别措施。对涉农不良贷款给予更大的容忍度。结合涉农贷款季节性特点,对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弹性存贷比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金融债,增加支农信贷资金来源。优先对涉农贷款开展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流转试点。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实施多层次的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切实防范涉农信贷风险。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提高涉农贷款服务效率和质量,保证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2015年2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银监会网站

16.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评比工作的通知 篇十六

及寒假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3-2014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2013-2014学第一学期基础教育工作行事历》的安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期末结束工作及寒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思想,落实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在放寒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尤其要注意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全面进行一次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组织复习考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要指导学生认真搞好复习备考工作,组织考试学科的期末考试和非考试学科的考核工作,加强组考、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通过考试考核检查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3.认真做好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价工作。各中学校要落实管理措施,抓好教师的专业考核,规范业务档案。要建立并完善科学、客观、多元化的学生评价体系,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 1

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教导处要督促班主任填写好《学籍表》、《素质教育报告册》,做好学籍纸质资料收交、整理、归档工作。整理上级文件及同级文书资料,装订归档。

4.做好家访工作。各校要求每个教师都应重视做好家访工

作,期末要对每位学生都家访一次,并做好家访记录,把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思想品德等情况,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与家长进行交流,让家长了解孩子在校的真实情况。同时,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与家长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5.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的控流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好

控流保学预案,强化控流保学的法律责任,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加大工作力度,严禁学校、教师以各种理由排斥差生;同时,要加强与政府、家长联系,建立社会联动机制,确保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6.认真做好办学行为的规范整治工作。寒假期间,各中小学

校不得组织成建制补课。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有偿家教家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和作业难度,加强学生用书管理。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办学行为力度。

7.及早谋划新学期的开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

部门2014年工作思路,结合办学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特别要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新华书店联系,确保课前到书。同时,要认真抓好教师业务学习,开展校本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8.科学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各学校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

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要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每天坚持一小时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要加强中华传统教育,开展为父母、为长辈尽孝心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和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工作,做一个懂事孝顺的好孩子;要加强生态文化及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

9.各学校要宣传中小学生转学规定。根据《衡阳市普通中学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小学生参照执行)第二章“转学”的第七条:学生不得任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原因必须转学者,必须在上期期末结束前15天或下学期开学后15天内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期中途一律不予转学。要求中小学生在2014年元旦以后至元月17日、2014年2月15日至30日期间到教育局基教股办理转学手续。

10.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各幼儿园、小学、初中2014年元

月17日结束本学期工作,元月18日开始放假。各幼儿园、中小学下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15-16日(农历2014年正月十六至十

七日),2月17(正月十八日)正式上课。

岘山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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