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论文

2024-10-26

自然法论文(共11篇)

1.自然法论文 篇一

中国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思想论析

中国古代有没有自然法?对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发表过各种不同的看法和主张.最早提出中国古代法属自然法的是梁启超,他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十分肯定地说,儒家法理学就是自然法.近现代的`一些学者,包括许多台湾学者也主张,儒家的“礼”和道家的……

作 者:薄振峰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刊 名:江淮论坛 PKU CSSCI英文刊名:JIANG HUAI TRIBUNE年,卷(期):“”(1)分类号:B0关键词:

2.自然法论文 篇二

1.1 自然法的性质

关于自然法, 其实是经由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的诠释才得以传播的。他曾说:“真正的法是符合自然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当、永恒不变的;它以其命令召唤义务, 以其禁律制止罪恶。……法在罗马和雅典没有区别, 现在和将来也没有不同, 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在所有的国家和一切时代都将是行之有效的。”査士丁尼编纂的《法学总论》也有这样的条款:“根据自然法, 一切人都是生而自由的。”可以说近代自然法在这个时期变有了其最初形态。到了近代, 霍布斯对自然法是这样阐释的:由于在自然状态中, 每一个人对所有事物都天生的具有自然权利。所谓自然权利, 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 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而部分理智者提出了人们都能普遍接受的自然法则。这些自然法被人们称为真正永恒不变的道德法, 而如若遵守了自然法的人他便是具有正义的人。但这样的道德法则也有缺陷, 毕竟自然法只是对人们道德层面上的约束, 而当人们的情感超越了理性的时候, 战争的状态又会再次来临。因此, 人们便相约互相转让自己的权利, 这就是所谓契约。

1.2 自然状态

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 其实是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当然这里的战争状态大多情况是指处于一种战争倾向状态。霍布斯眼中的“自然状态”虽然是源自他自己的假设, 但是否可能存在这样一种自然状态呢?霍布斯自己也相信这种状态虽不会在整个世界都会普遍存在, 但很多地方的人却是生活在这样的状态之下的。他还举例说了了这一自然状态。在美洲的许多地方就是这样, 当地的野蛮民族出了小家族外并没有所谓的政府, 在小家族内部的生活也完全取决于自然欲望的。在笔者看来, 它也是很有可能存在的。人人生而平等, 意志和行为都由自己掌控, 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时, 一定情况下会和他人追求的利益产生冲突。

因此, 霍布斯把自然状态论述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 在这种处处充满猜疑和恐惧的自然状态中, 使人们最为恐惧的并不是偶然的一次或几次单纯的争斗, 而惧怕的是这种状态将会一直持续下去的状况。

2 霍布斯自然法理论精髓:契约论

2.1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形成的社会背景

要想对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体系有比较合乎实际和比较全面的理解, 就必须结合他所处时代进行分析。如果洛克是英国资产阶级的新生儿, 那么霍布斯则是资产阶级思想体系形成期的典型代表。欧洲在第十六世纪已经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 先进的科学技术使人们了解世界, 欧洲长期执政的神权政治逐渐崩溃。另一方面, 北美等新大陆的发现以及新航线的开辟促使资本在封建制度框架下萌芽生长, 新的阶级也不断抵制排斥封建制度。在商品经济逐渐发展的基础上, 以从事商品生产和和商品交换活动的市民阶层正在成长和壮大。他们通过约定作为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结合点, 追求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社会契约论把矛头直指以政教合一为基础的封建政治制度, 在封建体制下的商品经济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 一方面会要求限制和约束恣意的王权, 反对政治上特权对经济生活的干预, 并且进而要求把契约关系提升为法律关系, 让经济生活有政治和法律上的强制保障。所以, 这个历史时期政治变革重点不是解决个人与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而是要在公法领域里解决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权力、权利与义务三者的关系。社会契约论就是在此种亟待政治变革趋势的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2.2 确立社会契约论的重要意义

近代社会契约论之所以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指南, 在于它充分表达了人们要求社会变革、革新社会制度的强烈愿望。罗素曾指出:“政治在某种意义上必须有一种强人服从的权利, 若不说那是神意, 似乎只好说是契约赋予的权利了。因此, 政治是由契约设立的这个学说, 几乎在所有反对王权神授说的人当中都得人心。”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社会契约论之所以能成为革命的旗帜, 在于它深刻反映了经济基础发展变革的要求, 它反映了这个历史时期发展进步的趋势和规律。

不管是霍布斯还是洛克、卢梭, 他们对资产阶级革命所起的作用都是大相径庭的。他们都通过假设“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等概念为出发点, 满足其契约理论的逻辑推演, 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探寻人民主权思想。而“天赋人权”、“自然权利”说也都是在深刻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契约在其对西方政治发展的理论意义上, 不仅包括其自身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系列重要理论, 而且他们能够起到鼓动社会变革的历史作用。虽然从科学角度看, “自然权利”、“自然状态”都是假设的非科学的, 正如罗素曾说:“社会契约按这里所要求的意义讲, 总是一种架空悬想的东西。”但这种逻辑摄像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时代价值, 罗素也承认“社会契约说当作一个法律拟制, 给政治找根据, 也有几分道理”。事实上也对历史进程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比如法国大革命便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息息相关, 卢梭的思想在革命过程中成为了革命信念的标志, 而且还深深影响了美国的杰斐逊、潘恩等人以及以后的 《独立宣言》。

3 霍布斯自然法基本要点总结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3.1 基本要点

通过对霍布斯自然法的探究以及对其理论产生的经济背景和政治背景的了解, 并进一步阐述其自然法理论精华部分即国家理论中的社会契约论, 大致可以推导出霍布斯自然法的主要观点以及特征。

第一, 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 扩大了自然法的理论范围, 把自然法从宗教领域带到了世俗社会中。

第二, 霍布斯追求人与人间的平等, 这体现在他理论中的自然权利概念当中。虽然他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利, 在契约制定中君主也不受其约束, 但他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念却是持肯定态度的。

第三, 在他的自然法理论中, 他主张建立国家制定法律, 从而实现和平和秩序的最终目的。

第四, 霍布斯主张的是人的性恶论, 他的自然法原则带有明显的功力主义色彩, 人们为了自我保存和利益的追求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才构想出社会契约论以此来追求长久利益的持续的和平。

3.2 其自然法对后世的影响

3.2.1 理念层面

根据霍布斯的生活背景以及他的生活经历, 进一步明确了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历史环境。

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意义重大, 对后世的自然法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 洛克与卢梭的理论也是在霍布斯的理论基础上形成然后向不同的侧重点发展开的, 最终形成了丰富多彩而又激烈紧张的现代政治哲学论述。

另一方面, 他所倡导的人文主义中的平等、自由以及和平等秩序对所处时代的人们也起到了一定的启蒙作用。

施特劳斯曾评价霍布斯:“第一个把所有先前的政治哲学著作在根本上不充分甚至不健全的东西加以拒斥的政治哲学家是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困难, 此人就是霍布斯。”

3.2.2 实践层面

霍布斯假借“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等概念从而追求人民主权的思想, 为政治变革提供理论基础, 而且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 “天赋人权”、自由平等观念也有其深刻的文化传统, 所以, 社会契约论有极大的革命性特点。就其功力主义方面看, 英国资产阶级极力追求自身利益发展, 大大地推动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进行, 使英国在世界上最早完成了工业革命, 国家实力大幅提高, 为政治上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提出的平等、自由观念在以后的法国大革命中也有很好的体现。

参考文献

[1]西塞罗.论共和国〔3〕33.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政治哲学史[M].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3:18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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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古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5]马克思思格斯全集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143.

[6][英]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 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7.

[7][英]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 黎廷弼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7:96.

[8]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2:98.

[9]罗素.西方哲学史 (下) [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2:162.

3.教育的自然法 篇三

近期三联哈佛燕京学术丛书里推出的《自由与教育——洛克与卢梭的教育哲学》一书可谓是国内学界对二者思想解读的一大推进。

虽然同样是重视教育,但显然在不同社会和国家的教育内容和目标是迥异的。孔子的教育要人知书达礼,柏拉图的教育里则放逐诗人。那么,在洛克和卢梭各自的教育设想里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呢?能完善地运用自己的理性,可以合理使用自己自由的人。

虽然洛克和卢梭的教育目的相同,即培养适合现代政治社会生活的理性自由人,但是二者的方法和起点有所不同。例如,洛克认为人的起点就是一张白板,我们需要通过教育使人学会运用自然自由;卢梭则对依靠理性敦化风俗有所怀疑,他希望围绕自然本身的限制来展开人的教育,最终把人的理性归于一种良知上的情感本能力量。这都是要依从于教育的自然法。

洛克的教育思想充分阐述于《教育思议》,卢梭的教育思想则充分阐述于《爱弥尔》。如本解读书所言,无论是洛克,还是卢梭,他们的教育对象都不是资产者,而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合格成员。但是,现实比较吊诡的是洛克的现实教育对象就是一位英国贵族的儿子,卢梭则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了资产者的孤儿院,虚构了一个学生进行教育。

然而,更大的吊诡在于让·雅克·卢梭精心教育的爱弥尔,在接触到庞大的社会风俗时,却脆弱地破碎了,待到理性冷静下来发挥能力的时候,却是通过回到孤独的状态来维持与外界的对抗和获得内心的自由。洛克的教育则面临着扩展可能性的问题,尽管洛克意图教育的对象是普遍的人,但是现实的情况是,那种教育或许只有在绅士阶层才能实行。

当然,这并不是要否认洛克与卢梭这两位现代哲人教育思想的可行性。以本书的两位作者为例,恰恰就是汲取洛克和卢梭教育思想的教育成果。一位中国的学者以二位西方哲人的思想理路,教育出了新的“爱弥尔”,回过头来探讨教育思想,诚可谓一段佳话。

4.试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 篇四

试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

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是在吸收了古希腊哲学思想,尤其是斯多噶学派的`自然法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古罗马共和国晚期的社会实际创立的一套比较成熟的理论.它是西塞罗法律思想体系中的灵魂和精华,它对罗马社会以及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作 者:贺五一 作者单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湖南,长沙,410002刊 名: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OYANG UNIVERSITY(SOCLAL SCIENCE)年,卷(期):3(6)分类号:B502.4关键词:西塞罗 自然法 罗马共和国 斯多噶学派

5.自然法论文 篇五

香港现用小学自然教材,是香港朗文出版(远东)有限公司于1989年出版的,以后各年重印的朗文科 学。每学期一册,小学一至六年级共12册。纵览朗文科学各册教材,非常重视对小学生进行香港乡土自然教 学。这样不仅可使自然课面向香港自然环境,符合由近到远、由具体到抽象的认识规律,而且还可以有效地从 儿童抓起,提高香港公民爱护香港的良好素质。朗文科学乡土自然教学的主要内容有:

一、认识香港自然环境

朗文科学通过一系列香港乡土环境教学,对小学生进行环境意识与环境保护的教育(www.xfhttp.com-上网第一站xfhttp教育网),达到如下几方面教学 目的。

1、明确人与环境的关系。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六百万香港公民只有1000平方公里的生存环境,香港 一切公共场所是为香港公民开设的,香港公民要爱护香港环境。

2、明确美化环境、美化校园、美化家庭的意义,并且积极参加这些活动。

3、了解香港环境污染的来源和防止方法。如香港陆上污染主要是由弃置的废物造成,废物的来源和种类 有:①家庭和效游人士弃置的废纸、空罐、胶袋和腐烂食品等。②商店和办公室弃置的废纸和胶袋等。③工厂 和货仓弃置的塑胶、木料和金属废料等。④建筑地盘弃置的建筑废料等。香港政府处理这些废物的.方法有堆填 法、焚化法、再生法等。

4、告诉小学生如何保护香港环境,如在公园里不乱抛垃圾,不伤害公园里的动物,不采摘公园里的花木 ;不伤害益虫、益鸟;要爱护和保护树木;要遵守香港政府公布的有关保护环境的法规;帮助香港政府整治环 境,发现垃圾堆积等现象,要利用热线电话通知市政署。

二、认识香港自然事物

朗文科学中的自然事物,大多数是香港本地的自然事物。如植物方面的课目有常见的植物、常吃的蔬菜、常见的花卉、香港的市花、常吃的水果、公园里的植物、常见的乔木、常见的灌木等。动物方面的课目有常吃 的咸水鱼、常吃的淡水鱼、海滨小动物、公园里的动物、田园里的小动物、常见的鸟类、蛇的外形与习性、苍 蝇、蟑螂、蛙等。

三、认识与香港有关的自然现象

朗文科学中天文、气象、物理现象等自然现象,大多联系香港乡土实际。如一年级下册8课天气的冷热, 联系了香港夏天的气温和香港冬天的气温。二年级上册1课天气的变化,联系了香港天气变化的气象资料和收 听香港电台、电视台的天气预报;二年级上册3课香港的四季,联系了香港四季的划分和香港的特征。三年级 下册5课海水的变动,联系了香港海滨海水的涨潮和退潮;三年级下册6课云和雨,联系了香港多雨的季节, 等等。四年级下册5课四季的成因和气候,用香港一年中受太阳光照射的角度变化及受阳光照射的时间长短变 化,来分析香港四季的成因,又用香港四季气象资料,来描述香港的气候;四年级下册9课空气的特性(二) ,联系香港乘搭缆车由山下到山顶,沿途耳朵的感觉,来说明大气压力随着离海面的高度而改变。五年级下册 13课风的形成,联系了香港的地理位置,说明香港春夏多吹东南风,秋冬多吹西北风的原因。

朗文科学的乡土自然教学,不仅使香港小学生获得丰富的科学知识和生活常识,而且还培养了多种能力。 朗文科学各课教材均为问题思考、科学探索、重点知识及综合活动四部分组成。这种结构有利于指导儿童自行 探求知识和应用知识,有利于培养、训练、发展儿童学科学用科学的能力。朗文科学在乡土自然教学过程中, 通过小学生观察香港自然事物、自然现象,培养和训练观察能力和发现能力;通过小学生根据乡土自然实质, 进行科学探索,思考和回答一系列具体问题,培养和训练正确的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通过结合香港实际的学习重点,培养和训练概括能力和记忆能力;通过到香港自

6.回归自然,亲近自然 篇六

——《塔克的郊外》读后感 真正的大自然是怎样的?人们也许早已在城市生活惯了,并不记得真正的大自然是怎样的。

而《塔克的郊外》这本书就讲述了一群小动物如何用自己的方法来拯救这片拥有着自然生态的大草原,让人类从这本书中返璞归真,不再破坏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老鼠不只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它也有它聪明、好的一面,就是因为他,整个大草原才有了救,人们才有所明白。最后,在花栗鼠哈里、乌龟赛门等很多小动物的帮助下才拯救了大草原。我从这里看出“团结就是力量”,如果没有其他人,塔克也不会轻易的拯救了大草原。我们应该学习塔克和他的朋友们的精神,把班级看做一个整体,同学之间应该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当然,这本书更让我们懂得的是爱护大自然,动物们如此重感情,他们是多么爱护自己的家园啊!如果我们人类不会这么残忍,破坏大草原,不顾及动物们的生存环境,这些小动物就不会如此想方设法的拯救大草原了。自然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在这本书里,我们更好的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人类应该怎样去珍惜热爱我们的大自然!当人类无情的破坏大自然时,应该想想大自然的美好,感受它带给我们的快乐,感受它生生不息的力量。

7.认识自然热爱自然(节选) 篇七

自然孕育了人类。当人类刚出现时,和其他动物一样,是依靠天然的潜能和自己的体力维持生活、繁衍种族的。他们过着艰苦、朴素然而和谐的生活。但在以后的发展中,人类迅速地脱颖而出,最终成为万物之灵和自然的主宰。特别是近二百年来,西方文明和科学技术的大发展,使地球上出现了极其灿烂的人类文化。这种文化在浩渺的宇宙中即使不是唯一的,也是十分稀罕的。表面看来,人似乎真的认识了自然,征服了自然。

然而,我们却看到许多不应出现、令人震惊的后果:这几百年中,一些西方国家凭借手中的科技、经济和军事力量,贪婪地开发和糟蹋着自然资源,无情地奴役着落后的国家和人民,疯狂地破坏、污染环境。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同时,曾经覆盖地球的森林植被消失了,代之以沙漠、秃山和混凝土森林。整个地球被污染了,空中飘着黄烟,地上流着黑水,要找一块净土是愈来愈难了。人口已猛增到60亿(注:2011年已突破70亿)以上,而曾经和人共处在地球上的物种却在迅速减少,很多物种只能在动、植物园中可以看到,更多的只留下标本,甚至连标本也没有留下就无声无息地永久消逝了。破坏生态、消灭其他物种的人,最后也终将消灭自己。能够说,西方的高科技已经正确认识自然了吗?

对于我们这个东方文明古国,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在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胜利后,我们片面地强调了斗争哲学。除了与人斗争外,就是与自然斗争了。我们认定人多力量大,发誓叫“高山低头、河水让路”,似乎只要坚决斗争,万物皆能为我所用,事物都会按我们的意志发展,自然是完全可以征服的,成为驯服的工具。于是干了多少错事、傻事,其后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人类似乎应该重新思考,需要正确地、全面地重新认识自己。“改造自然”似应改为“适应自然”,“征服自然”似应以“与自然和谐共处”代替,“开发资源为我所用”似还应受到适度消费、让大自然休养生息的约束。近几十年来,国内外有很多团体、志士仁人为此呼吁。也许个别的提法、做法有可议之处,但大的方向和要求该是正确的吧?

8.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然法 篇八

我们首先希望探讨一下古希腊对“自然”概念的理解,我们不能将我们现在具有的关于自然的概念,简单地套用到古希腊人们的身上。我们的智力和认识与当时有着很大的差异,在当时人们眼中的自然所意味着的物质宇宙,有着古希腊先贤独特的思考和认识角度。在他们那里,自然指的是物质世界,是某种原始元素和规律的结果。从阿那克西曼德的“气”,到赫拉克利特的“火”,早期的希腊哲学家习惯把宇宙结构解释为某种单一原则的表现。这种从单一原则表现的角度来看自然,使得后期的希腊思想家可以将自然作为一般和简单规律来规定、指导人们的生活,并最终提出了影响后世自然法观念发展的“按照自然生活”的著名命题②。“自然”的最简单和最远古的意义,也正是从作为一个原则表现的角度来看物质宇宙。③这种“从一个原则表现的角度看世界”,影响了后世千百年的思想发展脉络和认识世界的方法。不过与早期相比略有不同的是,后期希腊各学派中“自然”的概念是在物质世界上加上了一个道德的世界,这使得人们在寻找指导社会的原则时,不是简单地从物质出发,而是融入了道德思考的因素--这也奠定了后世自然法理论的基本视角。

在这样的界定下,来理解并简单回顾一下古希腊的一些自然法观念。赫拉克利特:“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在。神的法律从心所欲地支配着,满足一切,也超过一切”。智者派大多主张自然法观念,希比亚把自然与法律对立,并指出“自然法就是正义,是根据自然的要求规定的法律”,安提丰发展道:“根据自然,我们大家在各方面都是平等的”④。苏格拉底时已经开始区分自然法和人定法,并认为两者都是正义的表现,两者不是对立的是本性统一的,然而自然法是神的法律,高于人定的法律。他说:“我服从他人的意见,我更服从神的命令。”⑤因此在《申诉篇》中,我们看到被控有罪的苏格拉底告诉法庭:他的使命就是执行神的旨意,研究自己和别人,即使冒着与国家冲突的危险。这种冲突已为苏格拉底所认识,“对忠诚的分裂”这一希腊悲剧的主题之一,在《安提戈涅》后再次产生了强大的张力。苏格拉底坚持着按更高的自然法的不懈探索,但是他坚持两种法律本质上都是正义的表现,“我坚信,凡合乎法律的就是正义的”⑥,这也使得他为了捍卫法律(人定法)的尊严,从容地走向了法场。苏格拉底的死打击了柏拉图对于政治参与的激情,但是没有磨灭柏拉图探索真理的热情。柏拉图以正义作为其国家和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指出“法的理念是法的真正存在者,法律从属于通过国王体现出来的自然法理念,法律没有能力负担一切”⑦。并在其老师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理念论,认为人们只有理解“另一”世界——纯粹真理的领域——人们才能成为理性的人。这为法律二元结构提供了近乎完美的模型,使人们可以相信存在着一个与实定的法律对应着的“理想的、完美”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明确区分了自然法和实在法,指出自然法性质是自然的,体现了自然正义的要求,其内容普遍适用,并且永恒不变,它的地位高于人定法,是人定法的根据,“自然正义高于法律及法律正义之上”⑧。

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是具有原创性的,不过真正让其思想传播并得到发展的却是后起的新秀--罗马人和他们的法律:罗马法。与希腊科学中有机融合在一起的纯理论兴趣和实践兴趣不同,在希腊化时代开始时理论与实践渐渐分道扬镳,实践兴趣更显重要。罗马人也正是具有这种分离重要事物并使其具有实用性的能力,由此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法学。李约瑟说,“欧洲人的精神优越感突出地表现在法律和法理方面”,⑨这主要指罗马法。按西方学者的一般见解, 罗马法与希腊的哲学精义及希伯来的社会是非观,同列为欧洲思想传统的三大基本要素。罗马法制度的建立延续了很多希腊时期自然法的观念,还发展了很多新的光大自然法观念的东西,以下将作简要的梳理。

第一,制度的宏观和完备是罗马区别于希腊重要的一个方面,这也深刻地影响了自然法观念的变化和发展。不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是在以城邦为基础的范围内讨论政治、法律问题,这种政治上的封闭态度,使得希腊世界没有能力在更大的范围上建立一个有生命的组织。他们所设想的政治生活是静态的,而他们的周围的世界却在飞速变化着,这就是希腊人政治观念的主要弱点所在,以帝国形式出现的罗马却最终将建立一个世界性的大国。希腊的这一观念使得他们大多将城邦正义作为城邦的价值和正义之所在,把城邦集体生活看作人们存在的本质和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盛赞柏拉图伟大,称其企图用普遍性统帅一切的理想国“本质上也无非是对希腊伦理本性的解释”——城邦、集体的普遍性利益在希腊时期是几乎完全吞噬单个个体的特殊利益的。然而,也正像黑格尔所论述的“更深刻的原则正在突破而侵入希腊的伦理,这种原则还只能作为一种尚未实现的渴望,从而只能作为一种败坏的东西在希腊的伦理中直接出现。”柏拉图企图用理想国把特殊性排除出去是徒然的,也“最沉重地损害了伦理深处的冲动,即自由的无限的人格”⑩。从这个时期开始,特殊性积极地萌动着,希望打破在这样的关系中普遍性对于它的吞噬,打破普遍性一统天下的局面。罗马庞大的国家结构和近两百年的和平稳定环境下,人们不再需要担心城市被邻邦肆意地摧毁,普遍安全有了保障,整体的利益稳定而强大,这些渐渐成为既定的社会结构为人们所接受,而不再需要人们整日为了城邦的利益担心、操劳。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的利益就越发清晰,人们的差异性也日益明显,于是财产权制度得到空前的发展,作为单个的人的权利被重视。个人权利的观念也在不断的萌发,这也将开拓后世自然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自然权利的追求和维护。罗马时期为权利争取在自然法中的关键地位开创了现实的基础,随着我们进一步考察个人权利的萌发,我们发现个人权利及财产权的强化、发展是和法律(涉及贸易、财产、继承等诸多方面)大量的涌现以及法典的完善紧密联系的。

第二,实在法律的法典化。法律的大量涌现及其法典化,体现出一种超凡的实践精神,与之相比,古希腊时期的哲人在声称尊重自然的同时似乎缺了几分务实的态度。所以,当迷惑的学生为一个商人当选为雅典的军事总指挥而愤怒时,苏格拉底利用他的雄辩论证出“商人所拥有的品质恰恰是将军该拥有的”,在理论上论证了这一任命的合理性,却忽视着事实上这些商人出生的将军屡屡在战时逃跑而给雅典带来的伤害。许多这样的哲人,都像柏拉图一样,自以为神和自然选定他们作为立法者,或许还做了许多立法的尝试,却忽视了只有法律得到人们的认可,并符合人们“自然”的常识的时候人们才会遵守,好的法律需要经过无数次的错误和失误,需要数个世纪的艰苦努力才能形成。所以任何时期的哲学家或立法者天真地以为能够在几小时、几天的拍脑袋思考中就能建立完善的法律,都会犯下类似的错误,并遭受类似柏拉图在锡腊库扎改革的失败。

而我们所说的罗马这个民族独特的法律天赋却是经过漫长的岁月才充分发展起来的,经历了近一千年时间,罗马才获得法律经验这笔珍贵的财富。这些法律经验表现为大量的法律和法典,也孕育了西塞罗、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伯比尼安等伟大的法学家。罗马时期的法学家大都坚持自然法的观念,但是他们又是务实的而不是过分的形而上学,他们承继着希腊时期就形成的“从一个原则表现的角度看世界”的方法,却开始摆脱希腊时期忽视现实的弊端,努力在其时代的法律、法典中寻找能形成一般性法规的根本原则,并且同时使这些一般性的法规符合正确的概念。罗马时期的这种理论上的态度开创了后世自然法研究的经典范式,罗马法律也成为当代世界法律推理、法律原则永不枯竭的宝库。

法律大量涌现和法典化除了上述杰出的作用外,在自然法发展的历程中,还包括了以下一些重要的功能。首先,其使个人权利主张成为可能。罗马的法典化运动,使得少数精英、贵族对法律的独占被打破,实在法律为公众所知晓,每个人知道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个人权利观念的产生结合自然法的思想,也就为后世自然权利理论的广泛传播提供了先决条件。其次,罗马法典的制定中,始终受到自然法理论的影响,且学者和当局不断宣扬其制定法律的自然法基础,这使得自然法观念深深印入人们的心里,并影响了后世对制定法律的理论态度和方法。这和斯多葛哲学上的“按照自然生活”自然法观念深刻影响着罗马法律学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然的概念意味着单纯化和概括化,所以当罗马人发现了两种法律——民族内部的法律,既受其民族固有的特定法律支配的“市民法”,和由自然理性指定给全人类的法律,既“万民法”——过于庞杂而含混的时候,制定法典就成为了“裁判官”有责任尽量以“告令”来代替“市民法”和“万民法”(11),尽可能把“自然”用以使得人们处于自然法指导的制度中。自然法的观念使得法律法典化得到促进,法律法典化的过程中,当权者以及法学家们对于自然法的崇敬,也影响了后世指定法律标准的形成。

综上所述,罗马时期的自然法思想承继了许多古希腊时期重要观念,同时又在多个方面给予古希腊时期以实质的发展,并最终促进了自然法理论的传播和光大。坚持这样的视角,可以使我们今后在认识自然法发展的过程中,注意希腊时期理论影响的同时,能深入把握在罗马法时期一些重要的制度和思想。

注释:

①《自然法——法哲学导论》,登特列夫著,李日章译.

②登特列夫称之为"正直的生活模式"认为只是通过它"提供了人类自我反省的一个有力激素,既存制度的试金石,保守与革命的正当理由".

③《古代法》,(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31页.

④《西方法律思想史》,谷春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9页.

⑤《回忆苏格拉底》,(古希腊)色诺芬,第15-16页.

⑥同上注.

⑦《理想国》,(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

⑧《政治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

⑨《四海之内》,(英),李约瑟著,劳陇译,三联出版社,1987:13.

⑩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10.

(11)《古代法》,(英)梅因著,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33页.

9.自然观:敬畏自然 篇九

摘要:面对自然,科技可以主宰一切的观念是极端错误的,科学技术带给我们的是福祉与祸害同行。正确的自然观应建立在生态伦理与生态科学这两个基础上,“检视科学”与“敬畏自然”应该成为人类文明前进的“护佑神”。人类不应该将作为智慧结晶的科学置于自然的对立面,在运用科学对自然进行改造时一定要谨慎行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对科学技术进行批判、监督、制约和改造,是对科学技术负责,更是对人类、对整个宇宙负责。敬畏自然,才是真正的科学观,也才是真正科学的自然观。

2008年5月12日,里氏8.0级的大地震突然造访四川,一瞬间,数以万计的人们被埋进了废墟。在全世界紧急救援 的过程中,我们听得最多的口号可能要数“地震无情,人间有 爱”了。而1966年的邢台大地震和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发 生时,铺天盖地的救灾口号却是“人定胜天”。这~救灾口号 的改变,无疑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面对可知亦不可知的大自然,中国人的意识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从信奉“人定胜天”到主张“敬畏自然”。人类对自然的态度是随着人们对自然认识的不断深入

而发展的,大致是循着“畏惧自然一崇拜自然一藐视自然一 尊重自然”这样一个过程演进的。虽然这种阶段的划分不一 定准确,但也基本上反映了人类对大自然认识的曲折性和渐 进性。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人类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对大自 然持敬畏态度的。当然,在不同的阶段,“敬畏”的含义可能 不完全一致。在人类发展的“初级阶段”,面对神秘不可知的

大自然,人们主要是一种畏惧,而在今天,我们重提敬畏自然,已经不是因为对自然“无知”而畏惧,而是在科学认识自然的基础上,在深入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基础上,对自然的一种敬仰和尊重。从畏惧、崇拜自然到藐视自然,这其实也是一种“进步”,说明人类已经掌握了大自然的秘密而滋生出战胜自然的欲念。然而,尝够了“征服自然”的苦头之后,人类又很快发现,认识了自然并不等于就能战胜自然,“战胜自然”永远都只能是相对的,是细微局部的,而敬重自然,在自然规律许可的范围内生存和发展,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再次发生了转变——从藐视自然到尊重自然。

在人类的参与下,大自然不断地在发生着变化。当生产 力还很低下的时候,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被限制在一个较小或较低程度的范围之内,但是,近代以来,随着人类掌握的科

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大规模的工业革命开始,大自然也以“日新月异”的速度遭到人类的毁损。如今,人类已经不得不面

对一个千疮百孔的大自然,不得不在一种日益恶化的环境中 求生存。人与万物是息息相关的,智慧的人类,应该懂得处 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该将作为智慧结晶的科学置于自 然的对立面,在运用科学对自然进行改造时一定要谨慎行 事。“检视科学”与“敬畏自然”应该成为人类文明前进的 “护佑神”。

一、检视科学:有所为有所不为

科学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过程,是揭示自然、社会和 思维规律的知识体系,是社会进步的象征。然而,纵观近百 年科学的发展历程,我们也应该看到,科技进步实际上是一首悲喜交集的交响曲。用苟子的话来说,它既带来“用之以

治则吉”的福祉,也带来“用之以乱则凶”的祸害。科学技术 的发展“具有为善和作恶的巨大可能性”¨。,控制论之父、美 国科学家维纳看到控制论存在着“为善”和“作恶”这两种相 反的社会作用,但却无法使“为善”的作用都能实现,而把 “作恶”的方面予以消灭。为此,他觉得自己虽对这门科学做 出了贡献,但却是站在一个至少是令人不安的道义的位置 上。当爱因斯坦看到原子弹显示出的巨大毁灭力量时,也曾 深感痛悔。⋯⋯

不可否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增长的有力

手段。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由荒蛮时代进入了文明时代,社会生产力极大地得到了提高,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使人类在更大程度上进入了“自由王国”。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都表现为正确认识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在自然能够承载的范围内适度地增加人类的物质财富,在很多情况下它又表现为干扰自然进程、违背自然规律、破坏自然美和生态平衡,透支甚至耗尽自然资源。人们在享受科技发达所创造的便利、舒适时,也开始为科学发展所困惑。德 国哲学家海德格尔在2O世纪30年代就看到了技术世界中 存在的巨大危险,发出了“拯救地球”的紧急呼吁。在他看 来,由于科技的进步,地球和人的生存根基遭受着严重的破 坏;人类生活对现代科技的依赖已达到极端,就像吸毒的人 离不开毒品一样。科技作为现代人与自然交往的中介,特别 是与工业化的密切联系,对全球生态环境的恶化负有不可推 卸的责任。现代化带来的城市化造成了森林锐减,水资源严 重匮乏,能源危机频频出现,环境污染日益突出,这些累积的 问题成为一笔越来越大的“生态赤字”。“生态经济学家告 诉我们,世界上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也正是生态赤字最

严重的地区。”_2 即使撇开这些显而易见的危机不谈,科学发现和发明的本身也往往蕴涵着一种不可知的危险:神奇的生物技术,使人们维护自身的伦理道德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转基因技术的发明与应用,对自然界物种的未来来说,很难说不是一种祸害,在英国科学家应用基因技术克隆出绵 羊“多莉”后,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克隆技术的讨论和恐 惧——科学的发展不正在对人类的存在与未来构成某种威 胁吗? 为了维护生态和社会的正常运转,科学应该在其中寻找

自己正确的发展方向。当前,在“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 的时候,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有所为有所不为”方面如何正确 地进行抉择,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如何择取其造福人类 的一面而规避其负面效应的问题。科学技术绝对不能置于被监督的范围之外,失去了制约的科学技术,就像失去了制约的权力一样,将会因为失控而给人类给地球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我们不能拒绝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的到来,但是我们 需要将知识变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媒介,而不是征服自然的工具。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上,由于我们人类认识的局限性,科学技术带给我们的确实是福祉与祸害同行,甚至是祸害大

于福祉。当然,科学技术本身并没有错,错在人类不恰当地应用科学技术。在众多技术灾难中,有的是由于少数人好大喜功,急切地使用尚不成熟的技术造成的;有的是为了某种征服的目的,使用了具有危害人类安全的技术造成的;有的是因为滥用科学技术,酿成了技术灾难;有的是因为管理技术落后于工程技术,违规操作,麻痹大意,或者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技术规程造成的等等。神奇的生物技术,使人们

维护自身的伦理道德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转基因技术 的发明与应用,对自然界物种的未来来说,很难说不是一种 祸害。严正的生态警钟已经四处敲响:科学的发展正在对人 类的存在与未来构成严重的威胁!科学,既要研究事物的有益于人类的一面,也要研究事 物的有害于人类的一面,由于人类自己的幼稚,盲目使用或 者迷信技术而造成灾难,这显然不能将它归罪于科学。科学 技术这把双刃剑,掌握在爱神手里,可以造福人类;掌握在魔 鬼手里,给人类带来的只能是灾难。人类正是因为应用不断 发展的科学技术改造自然,创造了发达的物质文明,但是,作 为科技进步伴生物的全球生态环境恶化以及人与自然之问 的紧张关系也在不断向人们发出警示:人类必须重视科学技 术与社会进步之间的“二律背反性”。就建设性而论,科学的 97 精神是最强的力量,就破坏性而论,它也是最强的力量。技 术每提高一步,力量就增大一分,但这种力量既可以用于善 的方面保护生态、造福人类,也可以用于恶的方面破坏生态、危害人类。人类正是在“知识就是力量”的伟大口号鼓舞下从愚昧走向文明、走向现代,而同样,人类也可能在科学万能论的迷梦中悄悄地为自己执行“安乐死”。

二、敬畏自然:真正的科学观、科学的自然观

每发生一次“自然大灾难”之后,几乎都会有一场关于要 不要“敬畏自然”的讨论。2003年“非典”流行时,“敬畏自 然”曾经热议一时;2004年底,印度洋海啸又制造了一次更 大的灾难,“敬畏自然”的讨论再度成为热点。反敬畏派认为 敬畏派的观点“反科学”、“反人类”、“伪环保”,而敬畏派则 给反敬畏派戴上了“科学主义”、“科学的迷信”、“伪科学”、“反人文”、“强权话语”等“帽子”。究竟,我们该如何看待 “敬畏自然”呢? 老子讲“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也就是没有“外力”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现在来理解,它既应包含所有“自然”的存在,也应包括“自然运行的规律”。“敬畏”,各种

版本的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一般都是“又敬重又畏惧”或

“又敬重又害怕”。因此,“敬畏大自然”的字面意思,便是敬 重而畏惧大自然,包括尊重大自然的运行规律。敬畏自然首 先是对自然的崇拜,著名的生态思想家亨利·戴维·梭罗突 出强调了人类应当崇拜自然,因为这种在文明的更高阶梯上 的自然崇拜,不仅能够拯救自然,而且能够拯救人类自 己—— “如果人能达到足以对树和石头表示真正崇拜的高 度,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新生。” 也有敬畏派认为,不管是 在汉语还是在别的语言中,“敬畏”并不是害怕的意思,可以 将“敬畏大自然”解释为要对大自然秉持一种谨慎的态

度。j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敬畏自然”是一个古老的哲学命

题。哲学家告诉我们,自然和字宙是无限的,而作为人的个体的生命和认识是有限的,脆弱的人类生命在喜怒无常的大自然面前,不能迁怒只能迁就,并在逐步探索中加以适应和利用。“这种哲学意义上的‘敬畏’包含有顺应自然、尊重规律、保护生态、规避风险、以人为本等等多重意蕴。” 实际上,所谓敬畏自然,并不是说在自然面前人类应该 战战兢兢地去顶礼膜拜,不是说要让人无所作为或听天由 命,而是说在自然面前不能轻举妄动,要有谨慎之心。尊重 自然,保护生态,并不是原封不动。人类要改善生活,社会要 前进,大自然也永远不会重复自己,原封不动是不可能的,问 题是怎么动,是根据主观的愿望来动,还是根据客观的规律 来动。无论是敬重、敬仰还是敬怕,都是指人作为大自然的 一员,应当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其他生物、人与人的关系,因为人类不是孤立地生活于大自然中,我们与自然和其他生 物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是 和自然发展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是人类的生存空间,破坏 自然环境就等于破坏自己的生存空间。当人这个智慧生物 98 在改造自然并让其服务于自身时,要充分考虑大自然的规 律,而不能破坏自然规律,即使有破坏也应该是有节制的。我们毁林开荒、围湖造田,头几年可能得点眼前利益,随后就 要为频繁的水旱灾害和荒漠化付出更大的代价。又比如,对 于江河湖海,即使危及到人类的利益,也不能以违背自然的 方式去征服它,光用“堵”的方式是不能解决或者是不能从根 本上解决问题的,而应当以顺应自然的“疏”的方式去治理。当代治理河流主要是两条路线,即工程治水和生态治水。工 程治水的主要标志是筑堤建坝,限制水道,强调用“人”的办 法来解决问题;生态治水的主要标志是保护森林,保持水土,强调用“自然”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关于这一点,黄河三门峡 水库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典型而沉痛的反面经验——三门峡 水电站建起来了,几十年的效益却抵不上一年之中因它的存 在而给陕西造成的损失!当然,敬畏自然也不是说不要科学 技术和发明创造,而是指人类在利用科技时,应当顾及科技 的应用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就拿治水来说,我们主张生态 治水,但并不排斥工程治水,将生态治水和工程治水有机结 合才是真正的标本兼治。人类尽管有强大的科技力量,但不能以为自己拥有了这 样的力量就可以为所欲为。面对自然,科技可以主宰一切的

观念是极端错误的,正确的自然观应建立在生态伦理与生态科学这两个基础上。“敬畏”一词在表面上是伦理范畴的表达,但却有着深厚的现代环境科学作为支撑。现代环境科学,在摆脱了旧有的认识论与本体论的束缚后,形成了它自己新的理论基石:混沌理论(Chaos Theory)、系统论(SystemTheory)以及热动力学二定律(Thermodynamic Laws)。这三

个理论基石一方面修正了旧有的科学哲学,另一方面以真正 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揭示了科学本身的局限性以及人面

对自然的局限性。“混沌理论告诉了我们未来的不可预知;系统论告诉了我们,系统整体相对于原子、分子同样是科学意义的实体存在,但人却无法用任何实证或计算模拟的方法穷尽自然系统中所有可能的相互联系与作用;热动力学二定律道出了我们现在许多貌似科学的环保技术其实是与最根本的科学规律背道而驰的。” 现在我们普遍接受的、包含“预警原则(Caution Principle)”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正是对

这种新环境伦理的有力支持,它告诉我们,在未形成普遍接受的科学定论时,人们对自身应用科技、改变自然环境的行为应采取相对保守的态度。其实,敬畏自然,与其说是一种手段,不如说是一种态 度。这种态度是我们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出发点。越来越多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科学技术的应用不仅仅只是考虑它的经济效益,还应考虑它的生态效益,才能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实际上,“敬畏大自然”绝不是对发展的限制,而是为其提供了更加合理的方向与空间。“敬畏自然”不但不是反科学,而且是一种更加科

学的态度。那些习惯于以“征服者”自居、以征服自然为“自 豪”的人们,应该从历史和现实灾难的严重后果中醒悟过来,在将大自然视为亲密朋友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而不是强行“改造”甚至肆意破坏自然。只有当人类与大自然和谐

相处时,人类才可能创造出真正高尚的文明。从古代农业文 明图腾式的“畏惧自然”、“崇拜自然”,到近现代工业文明工 具式的“藐视自然”、“奴役自然”,再到今天生态学家提出的 “敬畏自然”,这不是历史的退步而恰恰是一种进步,正是科 学的发展,让人类逐渐认清了人与自然的真正关系。

由此可见,“敬畏自然”中虽包含“畏惧”或“恐惧”的成

分,然而这种畏惧本身却并不可怕。正是这种“畏惧”让我们生出真正的理性,正是这种畏惧让我们更谨慎地对待科学,正是这种畏惧,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让我们能够采用“预警原则”来应对我们未知与不可及的自然界的变化,善待我们的环境,自觉摒弃自以为能够对自然为所欲为的科技迷信以及对人自身的盲目崇拜。科学技术的正确 使用应以“敬畏自然”为前提,如果失去了监督、批判和制约,那就肯定会走向科技专制和疯狂,它所导致的后果很可能是人类和整个生态系统的毁灭性的灾难!过去,人们曾经为

“科学的自由”而浴血斗争,而今天,我们应当奋起限制科学 的“权力”。即使是出于对科学的真诚的热爱,人类也要努力 限制其滥用,使之不至于迷失了自己,不至于成为人类生存 的威胁。对科学技术进行批判、监督、制约和改造,是对科学 技术负责,更是对人类、对整个宇宙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敬畏自然”才是真正的科学观,才是真正科学的自然观。美国印地安部落酋长西雅图在给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的

10.倾听自然,感受自然作文 篇十

叮咚的泉水声,清脆的鸟叫声和人们的欢声笑语,再加之梦幻般的细雨,组成了一首和谐的美妙音乐。有人说,观景不如听景,青山应该用心去读,去品,才能感悟出她的博大和深奥。闭上双眼,用心聆听春的呼唤,大自然对你的呼唤,吐露大自然赐予的芬芳,回味它的秀丽佳境,感受它的气息,渐渐地让你心醉……

不论山峰、峡谷、山花、小溪、奇石、绿树,只要你身临其境,就能领略到山川的秀美神韵,荡起你无边的思绪。来之不易的假期,散散步,品味一下自然风光也是不错的。选一条悠然自得,清新飘洒的.幽径,放飞一下心灵的翅膀,细细品味着它,享受着它给你带来的快乐。

散步至“曲径通幽处”,林荫夹道,好鸟相鸣。清脆的鸟鸣,犹如石子坠入平静的湖面,荡起一圈圈涟漪,浓郁的绿色染绿了鸣鸟的羽翼,染绿了清洁的空气,也染绿了心情。“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的神秘感让心中荡起一丝丝疑惑,更是陶醉在美景好音之中。继续前进,春风拂过,前面的绿色流光溢彩。我的视线不由又被你迷人的风采吸引,走近你,我的心顿时轻舞飞扬。

眼前是如此让人心醉的绿。在这片绿中,我可以仰天长啸,发泄心中的愤懑,也可以闭目养神,倾听心跳,感受温馨。你携我来到一片百花园中,我席地而坐,静静地领略这无边的欢乐,沁人心脾的花香让我心醉。你说你不喜欢单调。于是蔚蓝的天空深邃而又不乏可爱,缥缈洁白的云儿时而点缀其间,葱绿的草地辽阔而又生机勃勃,这些都是你别出心裁的精心构思。你用翠绿诠释生机,用火红阐释温暖,我会珍惜你的美丽。

散步返回,回忆刚才的美景,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充实与快乐。这是大自然带给我的。这让我更加喜欢它,喜欢它的美,它与生俱来的气质,它浪漫中透露着现实,阴柔之中不乏阳刚,娴静而又活泼。它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象征。

11.自然法哲学超验与现实的哲学追问 篇十一

关键词:自然法哲学;超验与现实;追思

1 台湾新士林哲学同自然法哲学的契合

1.1中西方哲学问题的思考向度

台湾新士林哲学同自然法哲学的思考向度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反映了中西方哲学思考的现实视角。台湾新士林哲学坚持以形而上学和中国传统思想内容的融合,以天主教为依托,在哲学的领域中阐述了“有神论”的思想。台湾新士林哲学借鉴和吸收了西方的天主教信仰、与古希腊的哲学思想、中古士林哲学还有新士林哲学的思想精华,通过融入中国传统儒家、道家和佛家思想,建构了信仰与理性想交织的哲学流派。自然法哲学的思想内容以基督教神学立场为出发点,以以形而上学建立起哲学的架构,实现了对于人性的成全和自足。以自然法阐释了人的价值,以价值的归属实现对于信仰和理性的重构。台湾新士林哲学同自然法哲学思想的思考向度具有一致性,同样以神学为思考,以人性为思考,以信仰和理性的重构实现对于哲学研究的深思。

1.2关于信仰与理性的哲学归纳

台湾新士林哲学始终在论证着信仰的存在,以神学教育的逻辑思考丰富了对于生命、人性的思考。台湾新士林哲学试图将神学建立在理性的思考之上,以信仰去寻求理解,试图将神学思想上升到科学的高度,归结于现实,满足信仰和理性的哲学归纳与思考。自然法哲学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经过了逻辑的演算和概念的阐述,以坚定的神学信仰方式的古士林哲学建立起新士林哲学。可以说自然法哲学思想同台湾的新士林哲学体现了是一次信仰的超越,围绕与天主教的信仰的理解,伴随着时代思想的演进和变化,以哲学的阐述方式将天主教的神学信仰实践放置于现实的理性思考,深度的挖掘了二者哲学思想的内涵,从而找到其理论的归所。

2 自然法哲学超验与现实的理论思考

2.1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启蒙

思辨的理性与实践的理性启蒙,这是吴经熊对于自然法哲学的超验维度的思考,通过对于理性思维方式的价值思考,加强神学内容的理性融合,立足于现实的思考维度,建立起神学和现实的必然联系。人类的思考方式是不完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思维的片段组成一个理性的思考。思辨的理性与实践的理性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聯系,即信仰可以用来发现法律,神圣理性对于人的理性的介入可以通过这种必然的联系的建立来实现。超验与现实的存在的关系问题始终的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对于自然法哲学的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研究体现了一个整体性的哲学追思的过程,对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解读,对于神学思想和价值选择的逻辑反应上,自然法能够以规范性的引导,让抽象的现实问题形成较为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研究成果。哲学的研究始终是对于世界和自然的一种普遍性的对象关注,自然法哲学用神学的理性替代了无谓的幻想,以思辨的理性揭示为自然法观念创造了前提和基础,建立了自然法哲学的科学维度。

2.2信仰与神的哲学超验探寻

在自然法哲学的思考中认为哲学是源自于“诧异”,认为人们对于自然界的无限探索,对于自然的流变的深刻感悟。但是人们在这种“诧异”的状态下很有可能会陷入一种无知的恐惧,需要经历一个超验的探寻来实现对于经验世界的认知,由此人类社会在超验的探索过程中创造了神,以寻求人们内心的神。真如自然法哲学所认知的那样“深化是了解世界的原始的尝试”。自然法就是神学的科学层面,是人类理性的体现,自然法始终是高于人的理性,但是又通过人的理性行为去选择向善之举。信仰与神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人的一直对于最高存在的崇拜与信服,通过自然法哲学对于人的理性进行概述、判断和推理的过程实现。天主教要义在于原初童心或原罪前的状态的一种溯源之回归,以神的光芒去触及至善至纯。神之美之于信仰,就是引导人们发现内心的善,以美德的教育实现对于人信仰观的培养。对于神之美、真理的超验探寻就是一种可以为大众所接受的信仰,是人对于生命价值的思考,时至今日这种关于信仰和神之美的超验探寻仍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体现了对于自然法哲学的精神延续。

2.3生命哲学的现实超越与思索

生命哲学体系是一个上帝与真实存在的人类之间的创造关系。我们说上帝创造了一切,但是这种创造是一种显示上的“造”而非“生”的过程。上帝创造了一切,山、水、树木、丛林、人类,或者说,人类的始祖石由上帝“造就”出来的,而非是“创生”出来的,而真正能够繁衍和“创生”的则是人类本身。也就是说,生命哲学本身是人类自己的哲学,我们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了从上帝的“造”改为了自主的“生?”从什么时候开始,生命被赋予了“生”和繁衍的功能,而非是所谓的上帝的“创造”,例如亚当和夏娃的关系。生命哲学是一种融合了上帝和人本身的“生”的观念。他寻求的是一种对“造”和“生”之间的平衡。在“造”中产生的“生”使人们逐渐繁衍生息,在“生”中出现的“造”是人们对于上帝的敬仰、对于人类生活的改变的方式的表达。一切万物即为“有”,“有”却又包括“存在”,有是一种大范围之内的“存在”,而“存在”本身则是一种具象的“有”的表现形式。对于生命的思考和价值的探索是人类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无论在哪一个哲学流派中,都对于生命的起源和价值问题进行了深度的思考。将神学上升到科学的高度,以自然法哲学的现实性思考,重视对于神与人的精神对话,提升自然法哲学的现实超越,使得生命价值的思考得以延续下去。

参考文献

[1]罗诗裕;邵明珠;詹彩琴.论自然法哲学与实证主义法哲学的对立统一[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0(04).

[2]信仰导引下的哲学理念——简论台湾新士林哲学研究的新向度[J].宋志明;孙兵.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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