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论文选题题目

2024-10-21

突泉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论文选题题目(精选6篇)

1.突泉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论文选题题目 篇一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

摘 要:近些年,青少年犯罪问题频发,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这也是困扰当前司法部门和法学理论界的一个难题。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比例的持续上升,不但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也对社会未来埋下了不稳定的因子。因此,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对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具有现实而紧迫的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成因;预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h对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具有现实而紧迫的意义。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深刻认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是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前提。通过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进行梳理,可总结出当前青少年犯罪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1 犯罪年龄呈现降低趋势

通过近些年新闻报道的年犯-情况,并就相关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年龄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18-25周岁,逐步下降到14-16周岁发展,14周岁以下犯罪的青少年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1.2 犯罪的主体呈复杂化趋势

当前青少年犯罪除了社会不良青年的犯罪外,很多在校大学生,甚至很多高中生、初中生也成为犯罪主体。这些学生中,还有不少的学生成绩较为优异,家庭条件也不错,却依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过调查,农村留守青少年及城乡结合部的青少年犯罪比例近些年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1.3 团体化犯罪较为普遍

通过梳理近些年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可知青少年结伙暴力犯罪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很多青少年犯罪因为通过结伙,相互壮胆,增加安全感,减少恐惧感,在团伙之间,互相教唆,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多是三五成群共同作案,且手段越来越狠,甚至结成类似帮会,黑社会等形式的形形色色违法犯罪团伙,称霸一方,抢劫,勒索,摆场子打架等,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1.4 犯罪的手段呈现暴力化智能化趋势

暴力型青少年犯罪是指青少年凭借自身的自然力或借助一定的、具有杀伤性能的器械以强暴手段或以其他危险方式,对人或物施暴并造成损害后果或造成危险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包括杀人、伤害、放火、爆炸、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等。此外,青少年犯罪也越来越多采用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学习,购买相关技术设备等,实现犯罪的智能化。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成因分析

对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成因进行分析,可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

2.1 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

一是青少年阶段的个体心理结构尚未成形,较为不稳定。随着青少年身心两方面的显著发育,他们的认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青少年认知结构的变化,突出表现在自我意识的增强,产生了强烈的独立性意向,遇事不想依赖成年人,不想按照父母和老师的指导办事,强烈要求按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自由活动,心理上不稳定,表现出冲动和盲目。

二是青少年阶段的理性较为脆弱,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地走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特别是受到社会上奉行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活,但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无固定职业,无经济收入,当他们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三是青少年阶段的意志较为薄弱,遇事容易冲动。青少年阶段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差,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却往往较为盲目,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这一阶段的青少年认识能力有限,而情绪则比较强烈带有很大的冲动性,其行为常受感情或情绪的左右,经常产生“理智与感情之间的矛盾”,在个人情绪激愤时的理解力和自制力都明显降低,往往做出人们意料不到的行为,所以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2 客观原因方面

一是家庭成长环境不好,家长疏于正确教育引导。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通过研究,可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家庭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这就严重影响了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二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容易畸形;还有就是过分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最后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

二是学校德育法制教育较为欠缺,部分教师师德有所欠缺。虽然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三是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

三是社会大环境越来越复杂,不良风气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成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加之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以及影视、互联网传播的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东西影响了青少年的是非判断。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再加上个别家长也大谈读书无用论,这也降低了学校对于青少年的吸引力。

2.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成因及对策 篇二

摘要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十四到二十五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当今,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从多方面呈现出来,致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尤以侵财、暴力、性犯罪较为突出。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大问题。其严重性,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研究,全面分析青少年如何一步步地走向犯罪道路的各种因素,对制定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有其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对策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从国外屡见不鲜的校园枪击案到我国频繁的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付成励案件及贵阳六中孟超事件等。由此可见,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被视为当代社会三大公害之一。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进行研究,有助于对青少年犯罪行为提供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正,针对青少年犯罪提出预防对策。这不仅对转化青少年不良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现实意义,同时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也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之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疯狂性和手段残忍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轻人爱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手段疯狂残忍。

2.犯罪行为突发性。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若不计后果,变容易酿成恶性犯罪。

3.连续犯罪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了强化,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从而产生了连续性犯罪行为。

4.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中发生的一些作案犯罪伎俩,以显示自我,满足自我的胜负欲而犯罪。

5.报复性和逆反性。青少年虽然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希望能够获得平等的对待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轻则反感对抗抵触,重则予以报复。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心理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动态系统,因而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也是复杂多样的。既有社会因素,又有家庭因素和学生个体因素,青少年犯罪心理是多种因素互相作用于个体的结果。导致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社会环境因素。不良的社会风气对辨别是非能力不足的青少年有着其深刻的影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人原有的以集体为本位的道德观、价值观被以个人为本位的道德观、价值观所取代,不断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贪污腐化、赌博和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断产生。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和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影响着青少年,刺激着他们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

2.家庭环境因素。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积极影响,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不良的家庭因素是导致子女犯罪的直接原因。一方面,由于生活条件的提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城市孩子普遍为一脉单传,且家庭生活富裕,被父母过分溺爱。使得他们大都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贪图享受的负面个性因素。不仅缺乏自立自强的能力,也缺少对亲人、老师、大众的恭敬仁爱之心。这就使得他们极易走向犯罪道路。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家庭离婚率的直线上升所造成的家庭结构缺失、父母双方关系不和等,使得不少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造成了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旦遇到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另外,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也会对孩子心理造成严重的影响。父母对孩子期望过高,生活和学习各方面都要求孩子按照父母的意愿去完成。在这样高强度高压力的家庭环境之下,造就了孩子好强好胜的心理,他们不但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同时也失去了童真和快乐。更有甚者,会因为承受不住各种压力与逼迫,精神紧绷,产生双面人格,在不能抑制自己情绪之下,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青春期因素。青少年大学生基本上处于青春期的中后期。虽然生理发育成熟,心理上却不够成熟,心理状态仍带有一定的幼稚性,依赖性和冲动性,两者之间的落差,很容易导致心理失衡;还有一些学生,成长一帆风顺,遇到的挫折少,心理承受能力低。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很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大部分青少年的意志具有脆弱性和顽强性。在控制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行为方面表现出脆弱性;在追求感官刺激与物欲,讲究哥们义气等方面又表现出顽强性。这种双重的意志品格容易使青少年偏离社会主流文化,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个人因素。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但是由于个体心理素质的差异、心理压力的承受水平不同,因而有的人会产生心理障碍。青少年时期的情感发展出于波动与稳定、幼稚与成熟之间。他们的思想、情感、行为是复杂的、多维的、矛盾的。突出地表现为情感的稳定性与易感性,情感的丰富性与狭隘性、情感的外向性与封闭性共存的特点。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应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工作。具体对策如下:

1.社会预防。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舆论支持。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律知识学习氛围,使得法律基础知识能够为青少年所了解,认识到实施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在客观上起到抑制青少年犯罪的效果;净化社会环境,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应该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参与的大型课题,不仅仅是家庭及学校的任务。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青少年收到不良的媒体内容、网络资源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越来越多。不良媒体对隐形暴力的渲染,对淫秽内容的传播,各种游戏中的暴力色彩无一不是对于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推波助澜。因此为了青少年拥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应加强各种媒体资源的监管,净化青少年的社会环境。

2.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进行各种进行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监护人应具备的育人素质。家长应该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心理状况和素质培养,尽量营造一个温馨友爱的家庭环境。

3.学校预防。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4.自身预防。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适当地与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3.论青少年犯罪成因与预防策略论文 篇三

内容提要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问题在当前社会中日益突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对其特点进行了分析,针对特点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期对减少青少年犯罪有所帮助。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

低龄化不是年龄越小越犯罪,而是与以往相比,青少年犯罪的初犯年龄、高峰年龄、平均年龄呈明显的提前趋势。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初犯年龄为14—15周岁,高峰年龄为16—17周岁,平

均年龄为18——19周岁,从统计到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中,年龄最小的仅9周岁,所占比例最大的是17周岁。比60、70年代分别提前2—3周岁,这表明青少年犯罪整体向低龄化发展。

(二)犯罪主体复杂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生犯罪率上升,令人触目惊心的还是出现了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恶性案件。二是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据2000年统计,在我市全部青少年犯罪中,外来青少年犯罪约占总数的20%-30%。

(三)犯罪类型多样化

从过去的简单型犯罪转向多样化发展,涉案罪种多,且有交叉性,按发案量多少排列的顺序分别为:盗窃、抢夺和抢劫、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家居农村的青少年犯罪多涉及侵犯财产型犯罪,而家居市区的青少年犯罪多涉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四)犯罪形式团伙化

青少年由于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作案时容易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根据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来,团伙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团伙成员趋复杂化,成年人与青少年相互结伙作案增多。这种团伙犯罪形式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五)犯罪方式智能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高科技迅速发展 的时代,他们把聪明才智运用到犯罪手段的更新上,不断搜集、吸收影视文艺作品中描写的犯罪方式、作案手段以及反侦查的方式,并加以模仿,使犯罪手段、方式更加趋向智能化、成人化。手机、电脑的出现,也给青少年犯罪带来了便利,其中网络犯罪也有逐年猛增的态势,不可小视。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个人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个人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

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惧毁;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这两种情况都容易出现问题。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对学生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和处分后对处分生放弃教育。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

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

3、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低级、庸俗的文化会侵害、腐蚀人们的灵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及其它不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其中,“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腐蚀则最为严重。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腐败现象对下一代的影响亦不可等闲视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和走后门拉关系,使一些青少年也耳濡目染。他们受家庭环境影响,相信“权大于法”,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而违法犯罪,有些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这几年来,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称之为“涉黑案件”)也越来越多。一些比较具体的宣传报道,虽然有正面的法制教育的作用,但过于细致的宣扬和描写,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模仿,讲“哥们义气”,跪拜结盟,打打杀杀,危害社会。对此,前文已作了例举。有专家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少年犯团伙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

(五)心理原因

当前,受过一定高等教育的知识型青少年罪犯的比例呈逐渐上升趋势,如信用卡、网络盗窃等智能化案件,涉及这类犯罪的青少年将掌握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犯罪活动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根据犯罪的特点,探究心理方面的原因,导致青少年犯罪增多有三大心理原因

1、生理发育较快而心理发展相对迟缓。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他们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常常表现为过剩的精力有时使用不当,甚至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特别容易因为外界的刺激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易进行暴力性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就业原因

就业不足使无所事事的青少年有时间去违法犯罪。物质化的生活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较早,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和生活要求。加之现在独生子女自小的优越感,使之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要求周围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就业除了经济意义之外,还反映出他们一种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个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严重者就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较为复杂的、当今社会比较普遍的现象,导致青少年形成不良习惯和参加犯罪活动的诱因也是十分复杂的。在充分认识青少年犯罪特征及成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消除青少年犯罪产生的条件,通过扎实有效的社会帮教工作,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从根本上让他们远离违法犯罪,早日成长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

(一)改善家庭的教育和环境

1、家长要当好启蒙老师。“育人也讲究艺术,也是一门学问”青少年年龄的特殊性使他们具有逆反心理比较重,好奇心较强,社会经验不足,应变和自控能力较差的特点,一旦脱离家长的监管,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或成为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或侵害他人。因此,青少年的家长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其一,要当好启蒙老师,在孩子面前要做榜样,不要把自身存在的和社会上的不良气习传染给孩子。其二,科学合理的管教孩子,“孩子的思想和行为是需要父母来引导的”,管教要讲究策略,不能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通过父母精心的教育和引导

会缩短孩子形成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时间。其三,多交流、沟通和孩子做朋友,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有不良行为动向时,适时的予以教育引导,将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2、家人要注重以身作则现身教育。青少年的家人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健康的思想、高尚的品行教育和引导青少年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要言传身教,让自身良好的品行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积极预防和制止青少年吸烟、酗酒、泡网吧等不良行为。

3、家人要优化青少年的教育环境。在家庭教育中,青少年的家人要尊重青少年的人格尊严,多关心,多交流,多沟通,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动态,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循循善诱,动之以情的方法,因材施教地对他们予以教育和帮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促使他们进步。

(二)强化学校的教育培养责任

1、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学生。教师除了要将自身的文化素质外还要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特别是自身的品行修养和教育心理学修养的培养与提高,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良好的言行给学生树立榜样,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人生态度。对不同的学生在教育中,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心理特点和个性特长因材施教,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坚持“关注好生,帮助差生”的教育原则,做到好生、差生人人平等。对好学生老师要多关注他们,让他们成绩稳重有升,思想健康发展,人格逐步健全;对差生(学习成绩差或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尊重他们的人格,不仅不能采取歧视和放任的态度,而且要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他们树立“超先赶优”的信心,使他们逐步改变落后得状况。同时,还要密切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有效沟通,形成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端正教学态度,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学校和教师要把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指导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实际的教学工作中。改变应试教育的现状,摒弃那种把升学率和考分作为衡量学校和学生成绩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不仅要善于挖掘好生的潜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要善于发现差生的闪光点,适时的得给予夸奖,让他们对自己充满信心。从而,实现“好生越来越优秀,差生变好生”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教育目标。

(三)努力净化社会环境

1、建立并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的预防工作机构,司法机关、宣传部门、社会团体、城乡居(村)民委员会、学校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能和性质,分工负责、紧密协作,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2、社会各界要杜绝不良文化,大力倡导主流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主流文化,宣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厉查处各种传播色情、凶杀、暴力等不健康信息的传媒,加强对网吧、歌舞厅、个体书摊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切断不良文化的传播途径。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青少年加强文化修养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教育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加强他们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及时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

1、加大力度打击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对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犯罪活动,特别是教唆、引诱和胁迫青少年犯罪传授犯罪方法、传播淫秽物品以及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等犯罪要依法从重处罚,严厉打击,防止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发生,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适时进入校园进行法制宣传。坚持走访考察制度,与学校合作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法制课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法制课的形式不是单纯的读法

律条款而是要以小故事、小案例的形式深入浅出吸引学生,增加学生的兴趣,加深学生的印象)从而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降低辍学率,从根本上控制青少年犯罪主体的数量。对于已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要坚持“教育和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当积极采取帮教措施,不应对他们采取歧视态度,感化他们的心灵。使他们感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帮助他们认清犯罪的危害性并形成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给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机会,3、净化校园内外及周边的治安环境。青少年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学校,校园内外及周边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通过综合治理着力清除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使校园内外及周边的环境得到净化,给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参 考 文 献

1、杨燮蛟.跨世纪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心态的分析[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2).2、罗大华.犯罪心理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岳凤英,曹凤才;谈学生不良品德的矫正[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年S1期

4张帆;当前青少年越轨行为的特点及成因[J];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2期

5方强;;关于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刍议[J];法学杂志;1981年06期

6张振藩;;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增设《犯罪社会学》[J];法学杂志;1980年01期

4.突泉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论文选题题目 篇四

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紧迫和重要的任务。青少年犯罪表现出盲目追求金钱和满足物质欲望,虚荣心极强,以盗窃、抢劫等犯罪居多,多以侵占财产为目的,并不同程度地带有暴力。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综合起来,不外乎家庭、学校、社会及自身等因素。青少年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青少年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制教育,使青少年不能从小树立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营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 原因 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界定

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统称。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当前在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已被国际社会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犯罪问题突出。据权威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14—18岁未成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10%以上

(二)呈现低龄趋势。15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

(三)犯罪突发性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做事往往不顾后果

(四)团伙犯罪严重。团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中常见的、频发的犯罪方式。青少年犯罪案件中70%左右由青少年组成团伙作案。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1、个人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犯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因素 家庭是未成年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境和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

响和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性格形成,尤其是特殊的家庭因素,带给未成年人的影响是破坏性的。在当今社会,具有普遍性的特殊家庭教育环境主要是两种:一是隔代教养。所谓隔代教养就指父母因为工作等原因无暇顾及子女,把孩子委托给自己的父母进行抚养,使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成为监护人实际监护教育的现象。二是单亲教育。在这样的特殊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大学生,长期得不到家庭应有的温暖和关爱,心灵极易受到创伤,从而养成不良的癖性,感情冷漠,情绪变化反复无常,甚至还会产生急噪、敌视或残忍的变态心理。此外,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未成年的身心健康造成破坏。家庭中父母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经常吵架,秽语连嘴,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极易被坏人所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学校因素一是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二是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四是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易走上邪路。

(四)社会因素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涉世不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尤其是网络不良文化的传播,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加快了犯罪进程,更甚者受网络影响,传统的青少年犯罪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具体表现为:;网络的淫秽站点泛滥,;网络暴力文化的传播,使青少年中毒至深。

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孩子的人格品质和思想品质的形成。”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转变家长教育理念。家长要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惟命是从,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和他们谈心,努力缩小代沟,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改善家庭教育方法。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学习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支持子女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气氛,让子女在学校或社会受到某种压力或产生心理矛盾时,能在家里有宣泄、排解的机会,及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作用

在学校教育中,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应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转变观念,真正把德

育放在与智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全面转轨。学校应重视对双差生、后进生、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关心、鼓励、帮助和爱护工作,努力减少和避免学生辍学、失学。第二,应切实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共青团、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各类中小学、高教园区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政法部门应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司法制度。

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可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的违法犯罪特别是重新犯罪。对犯罪的在校生,要严格贯彻教育、挽救惩治的方针,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失足在校生,实行帮教制度,防止其重新犯罪。建立社会、家庭、政法部门参加的三结合帮教组织,开展帮教活动,落实帮教措施。要帮助辍学学生重返校园,接受义务教育。对流浪、乞讨儿童,民政、公安部门要做好收容遣送以及救助工作,防止他们流落街头,走上歧途。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政治上不歧视,安置上不偏见,生活上多关心,同时做好接茬帮教,防止其重新犯罪。

5.突泉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论文选题题目 篇五

一、税务职务犯罪成因

分析、探讨和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成因,对从源头上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思想根源。理想信念动摇、法纪观念淡薄是产生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一是封建特权思想在左右一些税务人员的行为。特别的权力总是与特别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从“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使得某些掌权者在对权力崇拜和唯恐失去权力而恐慌的心理状态下,开始使权力职务异化,将用来为组织税收和管理税务队伍的权力,异化成个人及小集团谋利益的工具,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腐朽、奢侈的生活方式在诱惑每个掌权者。改革开放在引进新鲜空气的同时,也会飞进来苍蝇。经济与国际接轨,西方的奢侈生活时刻展现在人们面前,吃高档、穿名牌、夜生活,让人眼花缭乱,一些税务人员羡慕不已,却苦于手中薪水有限,便出现走邪路、捞外快的现象。三是拜金主义充斥着个别人的头脑,为了金钱和个人利益抛却党纪国法的约束,不惜以身试法,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四是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不少腐败分子明知贪污贿赂等行为为法律政策所不容,但又认为,即使发现也不易被抓住把柄,贪污能“天衣无缝”,受贿也只有“你知、我知”,只要行贿人不举报就不出事,这种心理给腐败分子的自我安慰,使其在犯罪深渊中越陷越深。

(二)体制、制度根源。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经基本完成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巨大转变,但是管理体制中的一些制度还不完善,使社会抑制职务犯罪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削弱,从而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税务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一是权力配属体制的不规范。其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权力政府化,政府的权力部门化,部门的权力个人化,而对个人权力的监督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存在着一定的真空,当个人的权力处于一种失控状态中时,就极易发生积极寻求权力的出租,从而形成权力的市场化,使一些钻改革空子急欲“一夜暴富”的不法之徒,利用市场化的权力大肆谋取私利,以身试法。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应当说,各级税务机关在规范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行使方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但有的单位和个人就是不能全面落实,对自己有利的就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不去落实,该公开的内容不公开,该走的程序不走,大搞“暗箱操作”、“变通处理”,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的甚至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枉法弄权、徇私舞弊。同时,个别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也使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而引发职务犯罪。三是监督机制弱化。税务系统内部监督中存在上级“鞭长莫及”无法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同级之间怕得罪人不愿监督的问题,个别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系,往往是“拨出萝卜带出泥”,造成内部监督制约流于形式、走过场。在外部,由于税务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高,社会各界对监督的内容、形式等还不甚了解,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同时纳税人也常常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造成外部监督制约乏力、刚性不足。于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就导致了腐败,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也便成了必然。四是财政体制不合理。“以支定收”的财政体制,导致税收陷入“计划或任务之税”。

(三)法制根源。我国现行法制对预防税务职务犯罪还存在许多缺陷:一是在预防环节的立法相当薄弱,缺乏超前性和预见性,对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一般税收违法行为转化为税务职务犯罪的抑制性不强。如《监督法》、《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反贪污法》等均未出台。二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对罚款规定的弹性过大,导致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过大,为一些掌权者以权谋私提供可能。如“处税款0.5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等模糊性界定。三是税务部门内部的执法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征收、管理、稽查、复议等执法环节名义上应当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但由于保障机制不力,没有人愿意去负责任地实施制约或监督。此外,一些税务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税务人员

)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制观念滞后,也是导致税收执法权异化的重要原因。

二、当前税务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案件多发生在基层。由于基层税务机关人员掌管业务的直接性,以及他们在税收第一线的特殊性,形成了每时每刻都与纳税人、纳税单位有着密切联系,这种业务上的联系,给纳税户产生一种直观上的错觉,那就是“税官”有权,纳税与否、纳税多少全凭他的一句话就可定局,只要与他们搞好关系,就能少交税甚至不交税。结果税务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自觉和不自觉被那些“有心人”当成了重点“目标”成了被腐蚀的主要对象。从发案情况看,发生在基层的案件占90。

(二)犯罪后果较为严重。从查办的税务人员犯罪情况来看,凡是发生在税务机关的案件对外影响较大,因为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他们在执法的前提下知法犯法。一方面社会的负面影响较大;另一方面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或几千万的损失。

(三)连续作案的占多数。由于税务机关人员整体素质好,懂业务,加之他们辛苦,给领导和群众留下了较好的印象。而一些“见利忘义”的人员,在这种“好”的掩盖下,私下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为了防止事情的败露,一些人还采取“放长线钓大鱼”手段,实施连续的犯罪行为。

(四)渎职方面的犯罪较为突出。税务机关及其人员的权限主要是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职责,而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因以已之私或图一部门之利,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却不知此行为也是我国刑法禁止的。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个别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因而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此类案件近一个时期频频见诸报刊。尽管此案在犯罪数额上并不算太大,但其性质是很严重的。

(五)犯罪形式隐蔽。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智力水平,掌握专业知识,了解法律法规的空隙和漏洞。

三、当前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税务系统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其表现形式大致有以下三种。

(一)贪污税款较多。违法违纪者有的分联填开完税证,大头小尾贪污差额;有的对已收税填开而纳税人没有取走的税票进行涂改,一票重用再次收税,贪污税款;有的白条收税,对纳税人假称完税证填开完或没带在身上先打白条收了税,之后见纳税人不再来催要,便不再开税票,将所收税款占为已有;有的利用纳税人不懂税收有关规定,收税不开票;还有的收费不上缴、罚款不入库,胡支乱花、挪用贪污。

(二)滥用税收执法权违法犯罪。此类案件多发生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环节,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审批、发票发售管理、纳税数额核定及减免缓税审批等方面,主要表现是涉案税务人员见利忘法、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如中国第一大税案——广东省潮阳、普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问题就是触目惊心的。

(三)“不作为”引起的失职渎职犯罪日益显现。目前一些税务干部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清,认为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只有“为”了才可能犯罪,“不为”也就不会犯罪,甚至还有部分干部认为涉税违法犯罪只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殊不知在平常的税收征管查过程中的很多“不作为”都涉嫌失职渎职犯罪问题。如有的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疏于监督管理,造成偷税、虚开专用发票大要案的发生,其中的失职渎职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四、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对策

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职务犯罪的预防是当前税务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我们认为加强教育是根本,健全机制是基础,强化监督是关键,综合治理是保障。

(一)加强教育,提高税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政治觉悟。税务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税务干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纪政纪学习,使每一名税务干部明白自己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依法行政,为国聚财,分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从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自觉维护和遵守税法。二是加强业务教育,提高业务水平。有的税务干部政治素质政治素质不低,但业务水平不高,往往会因为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学习,执行政策不到位,执法程序不严谨,最后成为了被告。所以税务机关应加大对税务干部税收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统一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确实使税务干部懂得税如何征、法如何执。三是加强正反面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税务机关在加强税务人员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的同时,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结合实际中先进典型事例,经常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严格执法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感染人、带动人、教育人。同时,利用反面案例,警示税务干部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整改,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务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依法治税为税收的根本原则,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避免滥用职权,滋生腐败。一要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和落实以岗责体系为基础,以规程为标准,以考核评议为手段,以过错追究为保障的执法责任制。构建科学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考核,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没有岗位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就形同虚设。要使税务人员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如何去做,解决职责不清,责任淡化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减少职务犯罪的土壤。二要着力加强检查监督,实现预防的关口前移。各级税务机关一方面要通过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对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也就延伸到那里,从而做到把问题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针对税收执法中容易发生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重点环节,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严肃查处,使税收执法人员慑于法纪后果而不敢滥用税收执法权。

(三)深化体制、制度的改革创新,强化权力制约

当前,主要是针对那些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职务犯罪的环节,加快推进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一是改革现行“以支定收”的财政体制,实现由“计划或任务治税”向“依法治税”的转变,只要税务机关确实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和上级机关均应实事求是地调整收入计划,严格做到依法治税。二是完善税收执法权力体制,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落实“上收执法权、分解执法权、制约执法权、规范执法权”的要求。三是深化税制改革,公平税负,统一税率,使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从而消除滋生税务职务犯罪的税制因素。四是深化征管制度改革。对税收的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实行机构、人员、职责三个方面的明确分离,切实健全相互制约和监督的体系;推行办税公开制,完善评估标准,增强税收执法权运作的透明度,减少税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分局(所)长以税谋私的筹码。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要经常对税务各环节进行风险排查,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做到未雨绸缪。同时针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漏洞,加强税收政策的研究、改进和完善,避免执法风险。

(五)实施综合治理

要坚持走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预防联系会议制度,随时进行信息交流、定期通报情况、积极合作查办案件,以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

6.突泉县职称论文发表网-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成因预防对策论文选题题目 篇六

时间:2012-02-27 作者:刘超

来源:正义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支持下,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政府和社会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的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村居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然而一些定点医院却把“黑手”伸向农民“救命钱”,把从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套取资金作为个人创收和医院谋求发展的“捷径”,这加剧了新农合资金的运行风险,从根本上影响了群众利益的实现。两年来,永新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新农合”资金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占立案总数的36.3%,在查办的3件“新农合”资金职务犯罪案件中,有贪污2件3人、受贿1件1人。本文拟通过分析该院查办的多起涉“新农合”资金职务犯罪案件,来透视这一领域的犯罪特点、案发原因,以便寻求解决对策;进而维护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特点

(一)犯罪性质多为贪污犯罪案件

在该院立案查办的3件涉“新农合”资金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2件,占涉“新农合”资金职务犯罪案件总件数的66.6%,这与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权力、作案手段以及发案环节有关。如彭某某,在担任永新县高溪卫生院院长期间,从业务收入中截留部分业务收入款设立“小金库”,之后采取隐瞒手段,个人非法占有“小金库”中业务款,在当地农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一般都为共同犯罪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过程中,需要必要的资料,且报帐程序涉及环节较多,因此,大多为共同犯罪。在侦办的3起涉“新农合“资金职务犯罪案件中都属于共同犯罪,他们分工明确,形成较为成熟的车间运行模式。有的负责联系借用农户的参合证和户口薄,有的负责购买伪造的外地就医报销凭证,有的负责到“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报销。

(三)发案单位一般都为乡镇卫生院

在所查办的3件涉新农合职务犯罪人员中,发案单位都为乡镇卫生院,占涉“新农合”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100%。其主要原因就是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承担单位,是涉及“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的多发部位;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有很大的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财务审批权。

(四)作案手段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多样性

在“新农合”资金的职务犯罪和诈骗犯罪中,其作案手段主要有两种——虚报、冒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采取“挂床治疗”方式。通常采取门诊治疗转住院治疗方式。从被调查的情况看,对门诊虽有一定比例补偿,但补偿比例明显低于住院补偿,也就是说,农民生病后,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报销比例要高;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认为付出了,就想有回报,而定点医院为了效益也会给患者开药,不住院回家打点滴,都按住院费用报销。

2、全面伪造或篡改住院病人和相关住院资料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就是对没有在医院就诊的参保人,伪造或篡改其病名、病历、处方和费用发票,甚至给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提供发票遗失证明,用于新农合的二次报销。并请人在住院病人报销花名册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达到套取保险金目的。

3、超权限手术、重复收费和多收费,虚增住院病人费用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如使用价格比较高的药物,不合理检查,任意增加不必要诊疗项目的收费。擅自提高、夸大收费标准,故意串换治疗项目和结算项目,在对参合患者实施名不符实的治疗项目的同时,瞒骗患者串换诊疗项目,或套用高价位的诊疗项目,瞒骗患者虚增治疗项目同时伪造相应的病历、处方,由此虚增病人住院费和药费,达到套取保险金的目的。

4、克扣住院治疗的参保人获赔的保险金。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报销领回保险金后,在发放给被保险人时,以有的费用未能获赔为由,不支付给参保人,套取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主要成因

(一)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生存压力。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医疗设备落后,经济效益较差,医务人员待遇低,大多数基层卫生院举步维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为乡镇卫生院提供了发展的机遇。但不少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相当差,平时的普法教育流于形式,真正学法懂法的不多,法制观念十分淡薄,他们不是把握机遇,提升自己,发展自己,而是利用监督制度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采取违法手段套取保险金,非法获取小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作为难得的发财机会。有的甚至在法庭被告席上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罪,错误地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点、占点、捞点”都是正常的,不构成犯罪。

(二)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参合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公示的项目、内容、形式和时间作了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示内容是按季或月度综合公示,对于一些参保人员住院、门诊新农合报销补偿的情况,没有依照医疗费用、审核同意、报销补偿一览表的形式公布,由于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引导不到位,有些参合农民对其知之甚少,缺乏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少数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在小恩小惠的诱惑下,配合医院作假、或随意将自己的证件借给他人、或亲自造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犯罪发生提供了空间。

(三)管理监督不到位

尽管乡镇按要求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和“新农合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是开展工作绝大多数是面上的指导工作,对于监督管理工作少之又少。另外,在人员的管理上,县、乡两级存在管理缺失的现象,造成了原则上两级都管,实际上两级都管不到位的现象。由于对“新农合”制度的宣传引导不到位,有些参合农民对其知之甚少,导致绝大多数新农合参保人对于新农合报销补偿具体的内容一知半解,不知道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不知道如何办理报销程序和手续。能报销下来就好像意外得到的一笔钱,绝大多参保人不管能否报销补偿多少。参保人失去知情权,从而失去对新农合报销补偿的自身监督权。

三、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对策

(一)注重预防工作,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医生职业道德

新农合的实行是党中央农村政策实行支农、护农、爱农的体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投入了大量的配套资金,为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医疗补偿款被侵占是一种有害于民生、有害于社会、有害于党和政府政策正确实施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不但给参保农户在经济上造成损失,而且影响国家的支农、惠农的政策实施,影响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严打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利益,始终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之一,通过打击震慑犯罪,用打击来促进预防,做到打击一个、治理一方、教育一片。但是光靠打击是不够的,检察机关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查办案件,分类分层次帮助发案单位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 2 员的拒腐防变意识,通过筑牢“思想道德和动机防线”,使人自觉放弃职务犯罪意念,自觉抵制腐败,自觉坚守道德防线、把握纪律底线、远离法律的高压线。

(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要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操作行为,本着具体、系统和便于操作的原则,针对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一套防范以权谋私的规章制度,把权力真正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严格规范各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流程,按医疗常规建立门诊、住院病人登记薄,住院病人要有病历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要确定专门人员、建立专门帐户和专门档案。要严格规范财经纪律,坚持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要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科学的付款和记账方式。付款凭证除存根、记账外,要形成一联给报销农户,以备事后入户回访和农户提出异议;结合农户医疗补偿的实际,在补偿时及时进行电脑录入制表,与付款凭证形成对应,在出纳和主办交接时核对确认签字,在账务处理时可以以表代账,将付款凭证记账联作为附件。付款存根与农户看病凭证装订成册入档备查。

(三)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力度

全面实行医务公开,通过公布卫生院的经营状况,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发放情况,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基层政府和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要增强监督意识,落实监督措施,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堵塞漏洞。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以增强监督管理的责任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失职和权力滥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国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好政策,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提高广大农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公开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制度规定,提高广大农民认知度和知情权,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加强对镇级合管办日常工作的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镇二级“合管办”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保证资金的安全,以防出现违规、违法现象。

(四)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惩治职务犯罪,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特殊预防措施,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符,能够起到对腐败分子本人的特别预防作用和对其他人的一般预防作用,只有惩治有力,才熊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因此,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互相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管审计力度,发现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审判机关要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处力度;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特别是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利用新农合资金实施犯罪的案件,集中力量优先查办、快办快结、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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