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中心初中教师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培训制度

2024-10-23

弋江中心初中教师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培训制度

1.弋江中心初中教师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培训制度 篇一

艺术教育培训中心教师管理制度

1.尊重家长,相互信任。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2.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如有事情提前一周声明。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课堂。上课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做私事。对工作要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教师上课期间要拥有健康向上的心态,举止大方,仪表端正,穿着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有教师风度。谈吐文雅,礼貌待人。不讲有损教师形象和培训班形象的话,不做任何有失教师礼仪和培训班形象的举止,反对行为粗暴、出言不逊。

4.保持培训班教室场地的环境清洁,用品存放在固定地方,用完后能及时归还原处。

5.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对幼儿不歧视,不偏爱,一视同仁,要注意幼儿的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教师在上课期间有看管好学生的责任义务,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

6.教师下课后必须看管好学生由其家长接走,不得私自让学生自行离开培训班。

7.教师有事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校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扣除两次课时费。

8.在培训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9.教师不得私下与家长进行沟通,不得出现拒收学生,或私下收学生将学生带往其他培训班等行为。

10.教师不得私自收取学生家长课时费,如有此行为报警处理

11.教师第二个月的第一个星期领取上个月的课时费。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甲方培训中心:

乙方教师签字:

上一篇:教学督导室主任工作职责下一篇:公安局长在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