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企业现场报告说明书 - 东莞市外汇管理局
1.辅导期企业现场报告说明书 - 东莞市外汇管理局 篇一
辅导期企业报告填写说明
辅导期企业报告需要提交:
1.情况说明;
2.企业现场报告明细表;
3.其他相关材料。
具体填报中请注意如下事项:
1.请将辅导期90天内所有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报关单信息填写在明细表中。请按照业务类型(进口、出口、转口)分别填写明细表,不同业务类型的数据请不要填在一起。
2.企业需要按照贸易合同的货物与资金流的对应关系填报明细表,一个合同项下使用一个序号。请注意币种、金额、合同、批次要有对应关系。
3.保税区企业由其他公司代理报关,请填写“表七:区内企业辅导期划汇业务”表,请注意外汇收支的对应关系。请该类企业在情况说明中写清代理关系,同时提交代理协议,并在明细表只有资金流没有货物流的数据备注栏中注明代理情况。
4.如果某笔资金流或者货物流明细数据的对应的另外一端发生在90天之外,请在备注栏注明其实际或者预计发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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