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管理规定

2024-09-13

建造师管理规定(共7篇)

1.建造师管理规定 篇一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第三章 执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三十四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

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2.建造师管理规定 篇二

1 施工项目管理概念、内容及特点

1.1 施工项目管理的概念

施工项目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管理对象, 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 以合同为依据, 按施工项目的内容,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指导、控制, 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1.2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 主要内容为: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 涉及从投标开始到交工为止的全部生产组织与管理及维修。

1.3 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

⑴施工项目的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 具体由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负责。

⑵施工项目管理包括工程投标、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施工准备、正式施工及交工验收等。

⑶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在相对较长时间进行、且在有序过程中按阶段变化的, 各阶段管理的内容差异较大。

⑷施工项目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由于施工项目工艺相对复杂、工期跨度大、参与施工人员多、流动性大、多数在露天作业, 况且施工活动涉及到复杂的经济、技术、法律、行政和人际关系, 必须强化组织协调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 在施工项目管理的实施中, 确立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的地位

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是施工承包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表人, 对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因此, 其在项目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 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

⑴对内, 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是施工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 是项目的总责任者, 是项目动态管理的体现者, 是项目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对外, 作为施工项目的代表人, 是本项目的领导者和决策者, 在授权范围内, 以企业法人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既要对建设单位的成果性目标负责, 又要对企业效率性目标负责。

⑵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是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负责人, 使各有关单位或人员紧密协作、互相配合, 其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纠纷等。

⑶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对项目实施控制, 是各种信息的集散中心。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发布, 都由其掌握和控制。

⑷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其是项目总体的组织管理者, 是项目中人、财、物、技术、信息和管理等所有生产要素的组织管理人。 (1) 首先, 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必须是项目的责任主体, 是实现项目目标的最高责任者, 而且目标的实现还应该不超出限定的资源条件。责任是实现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 它构成了项目经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 是确定项目经理权力和利益的依据。对项目经理的上级管理部门来说, 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把项目经理的这种压力转化为动力。 (2) 其次, 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必须是项目的权力主体。权力是确保项目经理能够承担起责任的条件与手段, 所以权力的范围, 必须视项目经理责任的要求而定。如果没有必要的权力, 项目经理就无法对工作负责。 (3) 最后, 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还必须是项目的利益主体。利益是项目经理工作的动力, 是由于项目经理负有相应的责任而得到的报酬, 所以利益的形式及利益的多少也应该视项目经理的责任而定。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益, 项目经理就不愿负有相应的责任, 也不会认真行使相应的权力, 项目经理也难以处理好社会、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

3 在施工项目管理的实施中, 发挥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的作用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 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 既有理论水平, 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在施工项目管理中, 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的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保证施工项目按照规定的目标, 优质、快速、低耗的全面完成;另一方面是要保证各生产要素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做到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

⑴规划施工项目管理目标, 确定总目标和阶段目标, 进行目标分解, 制定总体控制, 确保项目建设成功。目标管理直接影响管理的效能, 在施工项目管理中, 由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对质量、工期、成本目标作出规划。

⑵制定规章制度, 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 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建立合理而有效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定规章制度, 从而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规章制度必须符合现代管理基本原理和遵循“指标突出、责任明确、利益直接、考核严格”的原则, 而且必须面向全体职工, 使他们乐意接受, 以有利于推进规划目标的实现。当然, 规章制度并不都需要项目经理制定, 绝大多数由项目经理班子或执行机构制定, 项目经理给予审批、督促和效果考核。项目经理亲自主持制定的制度, 一个是岗位责任制, 一个是赏罚制度。

⑶选好和用好人才, 确定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 必须下一番功夫去选择好项目经理班子成员及主要的业务人员。一个项目经理在选人时, 首先要掌握“用最少的人干最多的事”的最基本效率原则, 任人为贤、唯才是用、选得其才、用得其所。

⑷及时、适当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 包括投标报价决策、人事任免决策、重大技术组织措施决策、财务工作决策、资源调配决策、进度决策、合同签定及变更决策, 对合同执行进行严格管理。对于重大决策必须按照完整的科学方法进行。其中需要项目经理作出及时决策的两种情况: (1) 出现了非规范事件, 即例外性事件, 例如特别的合同变更, 对某种特殊材料的购买, 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决策等; (2) 另一个是下级请示的重大问题, 即涉及项目目标的全局性问题、涉及质量、安全的重要问题。

⑸协调本组织机构与建设、监理、监督、勘察、设计、检测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及经济、技术关系,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法人进行有关签证。

⑹实施合同, 处理好合同变更、洽商纠纷和索赔, 处理好总分包关系, 进行工程项目分解, 形成施工对象分解体系, 从局部到整体地进行施工活动的推进和管理, 确保质量、工期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⑺建立完善的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的范围应覆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确保工程信息采集、处理、传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通过信息系统, 进行计算机辅助生产、设计及完善内部技术、行政、后勤等各项管理, 加强对外信息沟通, 及时掌握有效的工程信息, 与客户建立更紧密的关系等。

⑻进行风险防范、风险回避、风险转移。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具备风险意识, 及时找出影响施工项目的风险因素, 收集相关数据, 进一步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后果的价值大小, 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 通过工程索赔将风险减低, 甚至转化为利润。

4 结语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 对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势必引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一系列改革。综上所述, 系对受聘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的初步探讨, 希望能为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和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带来帮助。●

参考文献

[1]夏立明, 朱俊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天津大学出版社

3.责任——注册建造师执业之根本 篇三

纵观国家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以后,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转化为现在的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过程。我认为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除了要有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措施以及从事管理的建造师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外。要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责任。责任胜于能力。只有我们建造师具有了高度的责任心,才能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对所管的项目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自己的执业道德负责。也只有这样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才能谈的上给社会交出放心工程、满意工程、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工程;才能不辱注册建造师执业之使命。

关键词:建造师 责任 使命 能力 执业根本

1 责任是一种使命

我记得有一位叫爱默生的人说:“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位置。”还有一位叫科尔顿的人说:“人生只有一种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追求——就是对责任的追求。”所以我认为责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我们建造师执业的始终。只有能够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有被赋予从事项目管理的使命,才有资格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进而获得社会的认可和为个人赢得荣誉。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人,或者一个不负责任的人,首先失去的是社会对自己的基本认可,其次失去了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和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立业根本——信誉和尊严。

众所周知,5.12汶川地震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震惊,多少无辜的生命被瞬间吞噬。这一巨大天灾,对我国建筑带来严峻的考验。我们在为死难同胞流泪的同时,面对汶川倒塌的建筑废墟。作为国家注册建造师的我们,能想到些什么呢?据调查,这次地震灾区倒塌的学校中,5层以上的教学楼不在少数,并且多是预制板屋顶。我国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并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定》: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5层;教学楼屋顶必须采用钢筋砼现场浇筑,不准使用楼板。难道这些规定作为建筑从业的建造师会不知道?天灾难防,人祸可控。关键还是从事管理和施工的人员缺乏责任。当然,汶川震区的建筑倒塌可以用天灾欲盖弥彰,而现实生活中因质量缺陷、安全隐患而导致建筑使用功能丧失乃至坍塌的事件几乎不胜枚举。国家屡屡曝光豆腐渣工程,但是豆腐渣工程仍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除了一些见不得阳光的黑色交易以外,更多的祸根由人而起,也就是由于人的责任心不强,权利没有正确发挥,职责没有严格履行。这些事件中不乏我们建造师的杰作。所以,作为新一代的注册建造师,我们应该把责任当作自己的使命。

2 责任胜于能力

有一位伟人曾说:“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责任能够让一个人具有最佳的精神状态,精力旺盛的投入工作,并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致。放弃了对社会的责任,就背弃了对自己所负有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往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责任胜于能力。然而,让我们感到万分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工作现实中,责任经常被忽视,老总们总是片面的强调能力。的确,竞争中直接打击败对方的是能力;市场上直接为企业创造效益的也是能力;而责任,似乎没有起到竞争与创造效益的作用,可能就因为这一点,导致人们重能力轻责任。面对这一社会怪相,国家审时度势,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倡导人们提高责任心。试想想,一个缺乏责任国家是什么样的国家;一个缺乏责任的民族是什么样的名族。作为从事建筑施工的建造师,我们更因该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提高我们责任心的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检阅。当然,责任胜于能力并不是对能力的否定。一个有责任感而无能力的人,是无用之人。责任需要用业绩来证明,业绩是靠能力去创造的。能力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去提升。能力和责任都是动态的辩证关系。作为一名建造师来讲,能力再强,如果不愿意付出,也就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作为企业恐怕也不会聘用这样的人作为自己的员工吧。更谈不上以建造师的名义去执业,为社会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负责了。责任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当我们在责任和能力的辩证关系中取舍时,我认为责任应该胜于能力,才能称的上是一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

3 责任是根本

履行责任需要具备履行责任的能力。责任贯穿于人的全部行动,是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纵观中华民族薪火传承的历史,为了责任,革命前辈义无反顾的举起了推翻封建帝制的大旗;引领中华民族开天辟地;开启了改革开放之门;点燃了中华名族伟大复兴之火;为了责任,新一届国家领导高瞻远瞩,以和谐发展的理念,把中华民族推向前进。他们正是把责任当作人民赋予的使命。以自己卓越的能力,彰显了他们对中华民族的责任。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乃小人物,岂可与伟人之责任相提并论。作为国家注册建造师的我们,从执业资格上已经得到国家认可,那么我们是否能将自己的责任感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从“鲁布革经验”到现在,我们国家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具备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正是由于这些优秀的建造师认真见习了他们的责任。于是便有了让世界瞩目的“鸟巢、水立方”;有了三峡大坝的奇迹;有了世界最高楼;有了亚洲最长公路、铁路隧道。伟大总是从平凡做起的,如果我们连自己今天的执业水准都达不到,何谈明日之辉煌业绩。所以我认为把责任当作根本,从今天做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注册建造师执业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从事建筑施工,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应该是我们注册建造师执业之根本。

4.2018年注册建造师管理新规定 篇四

卓越品质

2018年注册建造师管理新规定

今年是参加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最佳年份,明年建造师考试难度会大大增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原《规定》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化。今年准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赶快拿出书本,早早的学习吧!

1、持证范围加大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这三类人没有证书不能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今后不只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一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均需要建造师证书,且一岗一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用一个证书。

从这个需求量来说,以前是一个项目上,项目经理需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那么现在由“项目负责人”扩大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需要注册建造师执业。《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去除“大中型”,即所有项目都需要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一个项目,至少得有两个人,这样一来至少增加了一倍的市场需求量。

2、延长有限期

《征求意见稿》第十条注册证书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不仅有利于从业人员更好的进行职业发展,而且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规划。

3、注册条件要求

建造师首次注册,《征求意见稿》没有提出“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而被记入不良行为的申请人,重新申请注册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自申请之日起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要求。

4、加强项目规范

不只大型中型项目需要建造师证书,小型项目也需要建造师证书。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

优路教育

卓越品质

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另行制定。

5、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

一级建造师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很可能全国划定统一分数合格线,二建证书越来越有用了!

6、“执业印章”退出历史舞台

去除了“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推行电子证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7、规范继续教育

注册二级、一级建造师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划,参加培训机构或企业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注册一级建造师或者二级建造师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负责培训的组织应当出具证明材料,并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8、新规执行时间

落款为2017 年 月 日。也就是今年可能将该规定执行,明年教材会大变,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让各大建筑类企业高能报警,急需持证人员。希望各位考生能够都抓住这次宝贵的机会。

5.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总结笔记 篇五

2、①全寿命周期包括决策、实施、使用阶段②项目管理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③项 目立项是项目决策的标志;项目决策期管理主要任务:确定项目的定义。④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期。实施阶段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⑤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业主方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总组织者。⑥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⑦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项目管理分: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供 货方;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⑧项目全寿命管理包括决策阶段的开发管理

(DM)、使用阶段的项目管理(PM)、使用阶段的设施管理(FM)。⑨项目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包括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MIS)和项目信息门户(PIP),即业主和项目各参与方

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项目管理等。⑩涉及总投资控制的管理方有业主方、建设工程总承

包方、设计方

3、组织论?(重点每年必考)

4、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实施阶段策划的主要任务?策划的目的?过程?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阶段?属于的范畴?包括哪二类?分别由谁编制?

6、施工总承包与总承包管理?(见附表)

7、国际上建设工程总承包?采购?设计?业主项目管理?★国际上,项目总承包模式:独 立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合作体,项目结束后联合体或合作体解散;施

工单位承接;;设计单位承接★国际上业主方物资采购模式:自行采购;与承包商约定 某些物资指定供货商;承包商采购。★设计任务委托模式:设计总负责单位(视需要再

委托);平行委托多个设计单位。★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方式:自行;委托项目管理 咨询公司;共同(在咨询公司委派项目经理领导下工作)。

8、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程序?★拟定施工方案后才可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后才可编制资源需求量计划;★施工的总体部署和施工方案往往可以交叉进行。

9、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与19、45一同详见附表)(每年必考)

10、项目目标动态的核心?设计过程与施工过程计划值与实际值?(每年必考)

11、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基本隔年考一个)

12、①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②是否担任项

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③项目施工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 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④人力 资源管理目的:调动所有项目参与人的积极性。

13、①建设工程风险包括:组织风险、经济与管理风险、工程环境风险、技术风险。(要

清楚哪一种情况属于哪一种风险)②项目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项目风险识别、评估、转移(如向保险公司投保)、响应。

14、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文件 由总监主持,监理规划 始编制,完成后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专监参与 签字,第一次工地例会前报送业主 监理大纲、监理合同和建设项目有关合同文监理规划 专监参与,总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监理细则 监批准。施工组织设计

15、①建设工程监理师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范畴。②监理工作性质的特点?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例如独

立性是指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③工程建设监理对施工质量承

担监理责任。④实施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⑤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

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⑥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

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⑦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时,有 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 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16、根据成本运行规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包括组织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部。

组织管理层 成本管理除生产成本以外,还包括贯穿于项目投标、实施和结算过程 体现效益中心的管理经营管理费用 项目经理部 生产成本 着眼与组织确定的施工成本管理目发挥现场生产成本控标 的管理职能

17、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由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措施费)和间接成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②施工成本管理:保证工期、质量满足要求,用组织、经济、技术、合同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内,寻求最大程度成本节约。

18、预测 对成本进行估算 施工成本决策和计划的依据。计划 工程设计后、开工设计目标成本的依据 成本计划应满足要求? 前编制完成 三类指标:质量、数量、效益指标控制 投标阶段开始直至计算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差异 合同文件和成本计划成本控制的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度报告和工程量变更与索赔时动态核算 一般以单位成本作一是成本开支范围内对施工费用进行归集和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为核算对象 分配,计算实际发生额。二是计算施工项目的步,即三者取值范围一致(工程量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现场成本 考核项竣工工程(项目经理部)

管理绩成本核算

完全成本 考核企(企业财务部门)经营效 分析 成本偏差的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在成本计算基础上,对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心。降因素进行分析,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包括有利偏差的挖掘和不利偏差的纠正。在成本形成过程中,利用成本的核算资料,与目标成 本、预算成本以及类似施工项目成本等进行比较。考核

19、施工成本管理的措施?(与9、45一同见附表)20、成本计划的类型?(进度计划不同功能分类)前者是“禁止师”,后者是“控制师”

21、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的区别?

22、①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是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②在编制成本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的方面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的分项工程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③因此在编制网络计划时,充分考虑进度控制对项目划分要求同时,还要考虑施工成本支出计划对项目划分的要求。

23、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费的组成?施工成本的组成?

24、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的原因的工程变更:

1)造成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①合同中有适用,按适用 ②合同有类似,参照类似 ③无适用或类似,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2)引起措施项目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 ①原措施费中有,按原措施费 ②没有,承包人提出适当措施费变更,发包人确认。

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 1)合同约定幅度内,执行原综合单价以外,2)合同约定幅度外的,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用相应调整 ①合同有约定从约定 ②无约定,按以下原则 ★变化幅度10%内,不调整; ★以外,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承包人对增加或减少后剩余工作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用,发包人确认。

3、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由受益方提出,未提出不调整。收到调整报告在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未提出视作确认。

4、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5、①投标工程截止日前28日,未投标项目签订合同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②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按合同约定,若合同无约定,则①②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25、不可抗力费用导致的费用?承包人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其余均由发包人承担。

2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主要结算方式?

27、工程预付款?

1、额度:包工包料的工程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费用)的10%,不高于30%。重大工程项目,按工程计划逐年支付。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支付时间,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后一个月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3、未按合同预付,在预付时间到期十天发出通知。仍不支付,14天后停止施工,约定支付之日起计算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28、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1、通过洽商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工期较长,如跨工程,预付款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少扣或不扣。

29、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内容? 30、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动态结算?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规定,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第一种适用,第二种适用?(计算题)

31、FIDIC合同条件所规定的工程支付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清单以外费用。工程费用,暂付费用,违约费用分别包括?

32、施工成本控制?(见附表)

33、施工成本分析?(见附表)

34、①项目各参与方控制的目标和时间范畴并不相同。②进度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控制

以实现工程进度目标。③最基本的工程管理原则,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工程的进度。④在国际上,设计进度计划主要是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有关说明)的出图计划。⑤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的示例。

35、项目总进度目标确立的时间?实施阶段总进度计划包括?

36、总进度论证的核心工作?总进度纲要的主要内容?

37、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步骤?(每年必考)

38、整个项目划分为多少结构层、计划层,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而定。项目的工作编码是每一个工作项的编码,编码有各种方式,编码应考试:对不同计划层的标识、对不同计划对象的标识(如不同子项目)、对不同工作的标识(如设计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工作等)。

39、横道图计划法存在的问题? 40、逻辑关系表现为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在网络图中均应表现为工作的先后顺序。生产性工艺关系是由工艺过程决定的,非生产性工作之间由工作程序决定的

41、双代号代表工作的实箭线末端对应的时标值为该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双代号网络图中以波形线代表自由时差。双代号网络图关键线路是自始自终由关键工作(总时差最小的工作)组成的线路,线路上总的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单代号网络图关键线路从起点节点开始到终点节点均为关键工作(总时差最小=机动时间最少),且所有工作的时间间隔为0的线路为关键线路。(自由时差为0)关键线路的关键工作总时差等于自由时差。

42、单代号搭接网络★FTS完成到开始的时距(修一条堤坝的护坡,土堤自然沉降后才能修,等待的时间就是FTS)。★FTF完成到完成的时距(相邻二工作,紧前工作的施工速度小于紧后工作,则必须考虑为紧后工作留有充分工作面);★STS开始到开始的时距(铺设路基和浇筑路面,路基开始一段时间为路面创造一定工作条件);★STF开始到完成的时距(挖掘带有部分地下水的土壤,降低地下水位的完成与何时挖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壤有关);

43、在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时,应考虑下述因素。

44、网络计划的调整方法?

45、管理措施:选择适用的网络计划方式,选择合理承发包模式,合理的物资采购模式,考虑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经济措施: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供应条件、经济激励措施。(与9、19详见附表)

46、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是指明确质量方针和实施质量方针的全部职能 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的一系列工作。★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包括作业技术活动和管理活动。★质量控制的致力点是作业技术方法的正确选择和作业技术能力的充分发挥。

47、PDCA?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制定实现质量目标的行动方案)、实施(Do,部署与 交底)、检查(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计划的行动方案,实际条件是否变化,不执行的原因,二是执行的结果)、处置(纠偏与预防改进)

48、质量的形成过程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从目标决策、目标细化到目标实现的系统过程。质量需求的识别过程(决策阶段,质量目标的决策是业主或项目法人的质量职能)、质量目标的定义过程(一设计阶段,二承包商为创品牌工程等)、质量目标的实现过程(施工阶段)。

49、项目质量影响因素?技术因素包括?可控与不可控因素?

50、质量控制系统的结构及特点(莫范莫四方),建立的原则及程序(年年考)?(多层次结构注意第一层次由谁负责建立,常考)

51、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环境和运行机制?动力机制是核心机制。

5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自控与监控主体?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比较记忆,经常考多选)

53、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三种方式?审批程序与执行?(必考)

54、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

55、施工质量自控的要求?有效制度?监控?施工作业是最基层的技术和管理交底活动。

56、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57、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主体?检验批、分部、分项的划分?

58、施工过程中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59、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60、政府监督的职能?开工前质量监督施工期间?竣工阶段? 6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质量手册的内容?程序文件的要求?质量记录的要求?(很少考)62、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程序?获准认证后的维持和监督管理? 63、工程质量统计方法?

64、①总体规划从广义上来说包括建设方案的策划、决策过程和总体规划的制定过程。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该过程主要包括建设方案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建设工程 项目决策三大方面的工作。②建设单位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供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或设计纲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可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设计任务书。③设计图纸必须按规定具有国家批准的出图印章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职业印章。6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任务?环境管理的目的?安全控制的目标? 66、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特点?(从未考过)6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见附表)68、危险源辨识方法? 69、风险评价?(必考)70、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71、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类? 72、四不放过?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73、安全事故统计规定? 74、废水处理技术? 75、噪声限值表? 76、固体废物的处置? 77、第二类危险源与职业健康安全?(比较记忆,从未考过)7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核心要素辅助性要素一级要素二级要素(每年必考)? 二级要素 职业健康 环境 培训意识和能力 能力意识和培训 协商与沟通 信息交流 文件 文件 文件和资料控制 文件控制

应急准备和响应 应急准备和响应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 记录和记录管理 记录控制 79、体系文件包括?作业文件包括? 80、体系运行 是围绕培训意识和能力、信息交流、文件管理、执行控制程序、检测、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活动。少一个应急准备和响应,多一个检测。81、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82、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有限顺序? 83、工程试车?材料设备供应?劳务分包的保险?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设备采购合同价款的支付?监理人的权利?【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分包人的认可权、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者超过的签认权约定工程价格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非决算)的复核确认权和否决权】 84、合同计价方式(见附表)85、建设工程担保?(见附表)86、合同分析的作用? 87、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完成合同之外额外工作的人工费用,非承包商原因工效降低所增加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材料费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增加的材料费,客观原因材料大幅度上涨,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原因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88、租赁机械,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的分摊费用;自有设备,按台班折旧费计算。89、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90、Fidic系列合同

单价合同,但也有某些子项采用施工合同条件发包人设计或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包干价格。一般情况,单价可随(新红皮书)木工程 物价波动调整。永久设备和设计-总价合同,如果发生法规规定的建造合同条件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合同 变动或物价波动,可调整。(新黄皮书)EPC交钥匙项目固定总价合同,只有在特定风险合同条件(银皮承包商要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 出现才调整价格 书)投资较低不需要;分包投资虽高,但简单重复;建简明合同格式 单价总价或其他 设周期短 91、信息包括?信息管理手册主要内容?

92、建设项目信息?编码的组成?项目的投资项编码/成本项编码,进度项编码?网络的信息处理平台的组成? 93、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开发和应用的意义在于? 94、PMIS是基于数据处理设备的,为项目管理服务的信息系统,主要用于项目的目标

控制;MIS的主要的作用是基于数据处理设备的信息系统,但主要用于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的管理。

三个增值 项目策划旨在为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增值。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和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和施工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和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多数采用变动总价合同。信息管理的目的旨在通过有效的项目信息传输的组织和控制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三个纲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质量手册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系统的纲领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是直接指导现场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和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九种方法

建安工程价款动态结算:按实际价格结算法;按主材计算价差;;竣工调价系数法;调值公式法(动态结算公式法);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规定。

施工成本控制中:偏差分析的表达方法

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

比率法分为相(横道图法、表格法、曲线法)

比较法、比率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

关比率法(产值工资率)、动态比率法(基期指数和环比指数)、构成比率法。

工程质量统计方法:分层法、因素分析法、排

危险源辨识方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

废水处理分为物理法列图法、直方图法。

暴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法。

(筛滤、沉淀、气浮)、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吸附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生物法。

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为回收利用、合同实施偏差原因减量化处理、焚烧、稳定和固化、填埋。

分析可用鱼刺法、因果关系分析法、成本量差、价差、效率差等定性或定量的进行。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整的总费用法。

十五核心

1、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

2、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点的核心。

3、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和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和施工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和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多数采用变动总价合同。

4、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核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项目目标计划值和实际值比较,当发现项目目标偏离时采取纠偏措施。

5、施工成分分析中:成本偏差的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偏是核心。

6、施工成本控制中:分析是核心,纠偏是最实质性一步。

7、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8、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的核心机制即动力机制。

9、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以施工技术方案为核心。

10、事前预控以施工准备工作为核心。

11、承发包人之间所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常分为验收准备,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环节。整个验收过程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进行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

1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纵向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一级要素,二级要素,核心要素,辅助性要素。

14、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15、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管理的核心手段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处理平台。

涉及阶段等

1、总结: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实施阶段全过程。设计方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二者均涉及实施的其他阶段。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属于业主方管理范畴,但是如果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业主方也可委托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编制管理规划。总进度目标是在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

3、质量的形成过程(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质量需求的识别过程,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建设项目发展策划、可行性研究和建设方案论证和投资决策。质量目标的决策是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的质量职能。尽管建设项目的前期,可以委托咨询机构、设计单位或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但并不改变业主或项目法人的决策性质。定义过程,1、设计阶段,2、承包商为了策划精品工程的质量控制。实现过程: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施工阶段。

4、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结构:多层次结构,第一层次的质量控制系统由建设单位建立,委托代建由代建方,委托项目管理由项目管理结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由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多单元结构。

5、施工质量计划由施工承包企业进行编制。

组织措施 管理措施 经济措施 技术措施 合同措施项目目标动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1、调整进度的方法和手段 落实加快工程

1、调整设计 态控制的纠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

2、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施工进度所需

2、调整施工方法 无 偏措施 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理 资金

3、改变施工机具 编制资金使用施工成本管计划,确定、分

理的措施 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

1、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 资金需求计划、进度控制的2、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资金供应的条设计技术 无 管理措施

3、不但进行进度控制,还应件、经济激励措施工技术 分析工程进度的风险 施

4、重视信息技术 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投标人保证中标后履2%,不超过80万 票、现金支票、不可撤销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超出投标担保 行签订成本报合同的2%,不超过勘察设计10万,国信用证、银行保函、由保投标有效期30天。义务 际上2%~5%,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保证书 银行履约保函(合同金额10%)保留金(承包人完成修补缺陷义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务的保证,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始于工程开工,终止日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款的10%总额限制在总合同价期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书、保留金 责任的担保 款5%(最高不超过10%*,工程或者保修期满之日。移交,支付一半,质量保修期另一半。)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预付款担保,合理使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为合同金额10% 款前,预付款逐月扣除发包人预付款提供的担保、抵押等形式。担保也相应减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招标人人提供的保证分段滚动担保,本段清保、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支付担保 履行合同工程款支付20~25% 算完进入下段,签订担的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义务的担保 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保。付款担保 承包人向分包人付款(国际上)的担保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 企业、项目、班组三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全面、经常性、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要害部门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装置 职业卫生措施 措施计划制度 辅助用房间及设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监察制度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预评价制度 彻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

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指导文件)

成本控制依据 进度报告(工程实际完成量,施工成本实际支付情况)工程变更 比较(与施工成本分析比较,成本控制步骤

分析(核心)成本偏差的控制,预测 分析是关键 施工成本控制 纠偏(最实质性一步)

纠偏是核心)

检查

人工费(量价分离)

定额控制(有 消耗定额)材料费 指标控制(无消耗定额)(量价分离)计量控制 包干控制(部分

料)

1、合理安

排施工生产,加强设备 成本控制方法 租赁计划管理,减少应安排不 施工机械使用费 当引起的设 备闲置;

2、加强机过程控制方法(台班数量台班单价)械设备调度,避免窝工,提高设

备利用率;

3、加强维修保养;

4、机上人员与辅助生产人员协 调配合,提高台班产量。分包费用控制(分包工程的询价、平等互利分包合同、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BP已完工作预算费用 AP 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赢得值法 BS 计划工作预算费用 CV=BP-APSV=BP-BS;

CPI=BP/APSPI=BP/BS 横道图法 偏差分析表达方法

表格法(可借助计算机,节约人力提高速度)

曲线法(等速,曲线呈直线)CV<0 进度慢

SV<0 效率低 偏差原因分析 AP

会计核算

资产 负债 所有人权益 收入

费用

利润 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 业务核算 核算范围比会计、统计广,不但可以针对已发生的,还可对未发生、正发生进行核算。业务核算目的:迅速取得资料,经济

活动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统计核算 利用会计和业务,尺度比会计宽,可用货币或实务或劳动量,不仅能提供绝对指标,还可提供相对指标和平均数指标,计算当前的实际水平,确定

变动速度,预测发展趋势。

比较法 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本期实际

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 基本方法

因素分析法 先实物量,后价值量;先绝对值,后相对值。

(计算)

差额计算法 施工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方法 相关比率法 如产值工资率 比率法 构成比率法

动态比率法 成本分析的基础

分部分项 对象: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

成本分析 预算成本: 来自投标报价成本 方法 目标成本: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来自施工任务单的实际工作量、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

综合成本分析 月(季)度 :依据是当月(季)的成本报表。方法 成本分析 内容:见书。成本分析 依据:成本报表 企业成本一年结算一次,不得转入下一年。内容重点:针对下一施工进展情况规划成本管理措施,保证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

竣工成本综合分析 依据 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分析资料+项目的经营效益。内容:竣工成本分析,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幅度变化不大)

单价合同 变动单价合同(工程量较大变化、通货膨胀、国家(业主承包商 政策)不存在工程量 上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图设计完成1、工程量小、工期短

2、设计

详细,图纸完整清楚,施工任务范围明确(承包商承担 工程任务范围明确

3、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业主目的条件要求清楚 了较大的风险)宽裕)

总价合同

示范文本

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调整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 合同计价方式 变动总价合同

超过8小时。

4、约定其他因素。

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考虑

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

上涨,2、其他,如运输费燃料

费电力等价格调整,3、外汇汇率不稳定,4、国家

或省市立法改变上涨。

成本加固定费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 施工总承包管理或CM

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

(对业主投资不利,成本加奖金(60~75%与 适用:

1、工程特别复杂,110~135%)结构技术方案不能确定,最大成本加费用(设计深度达或能够确定,但不能通过竞争性 到可以报总价,非代理型的投标活动并以总价或单价合同确定(风险型)CM模式 如研究开发性质的项目)

6.公司建造师、九大员管理办法 篇六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职业秩序,同时壮大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说明

本办法所称建造师资格证书是指国家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注册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是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八大员资格证书是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岗位证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公司各项目部,以及所有持相应证件在公司执业或挂靠的人员。

三、证书管理

1、公司所有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执业印章均由行政部统一存档管理,凡借用原件必须在行政部办理相关申请登记手续,借阅和复印使用必须经行政部按相关公司制度审批通过。

2、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各资格证书的考试、审核、注册、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并汇总统计和实时更新各证书的获取、年审、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招投标部、行政部、质安部、财务部,方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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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师职称考试由员工个人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和承担考试相关费用,其资格审核和考试通过后的注册、继续教育等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操作,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八大员的考试和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和承担相关费用。

4、公司对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实施有偿使用,根据公司股东会形成的相关决议,按标准每年补贴兑现给持证人相应费用。建造师未办理社保的由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工程师、八大员用于项目报建使用时,由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费用补偿依据公司湘柏建【2012】68号文件及公司建造师、工程师及九大员补助方案执行。

5、因工作需要持证人本人出席招投标和项目检查、验收等活动时,持证人应充分配合,其相关差旅费用由公司或项目部承担。

6、凡公司员工获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在公司登记注册,不得私自保留或外挂其他单位。

7、资格证书持有人擅自将证书出借、出租、转让和在外单位注册的,公司有权向持证人提出赔偿所有与办理资格证书相关的审核、注册、培训和证书补贴等费用,并要求持证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8、凡持证人离职并要求收回证件时,必须根据公司规定与公司协商解决。

四、证书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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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证书主要用于公司招投标活动和项目管理。

2、进行项目招投标时,由招投标部提名项目岗位人员名单,交由招投标部副总和经营管理部副总审批通过方可使用。

3、项目中标后,需进行报建的,其项目岗位人员配备原则上以中标通知书为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交招投标部副总和经营管理部副总审批通过,人力资源部开具项目岗位人员任命书,项目部凭任命书到行政部申请借用相关资格证书。

4、因招投标和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人员进行更换时,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按上述手续操作,项目部配合完成。

5、项目中标和报建后由公司质安科建立档案,录入项目岗位人员信息,押证情况和时间,质安部将该档案每月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招投标部备份参考。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告知主管部门撤销信息监管平台押证人员,并报告公司,由质安科撤销档案。如有争议,由质安科到主管部门信息监管平台进行核实。

6、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及时办理人员证件撤销手续。财务部将以质安科项目档案的押证时间为准进行计算,按项目承包协议要求,收取项目部相关证件使用费用。

五、人员调配

1、公司招投标部进行项目投标时拥有对资格证书的优先使用权,以确保业务目标。

2、公司重点项目优先使用公司员工证书、或长期合作的、信誉良好的持证人员证书,需要项目间进行调配的,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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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操作,项目部应全力配合。

六、人员培养

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考评建造师、工程师和八大员。

2、公司质安部在项目管理中应积极发现和梳理出优秀的,能长期服务于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年轻的管理人员,提请人力资源部,由公司重点进行培养。

3、人力资源部和质安部应积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对年轻的管理人员重点组织考评建造师、工程师和八大员,弥补公司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缺口,并逐步实现公司重点项目管理人员认证相符、持证上岗。

本办法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附件:

1、湘柏建[2012]68号文件

2、公司建造师、工程师及九大员补助方案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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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补助方案

一、目的

为了权衡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更加规范的使用建造师、工程师、八大员资格证书,更好的拓展公司业务,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持一级、二级建造师,高级、中级工程师和八大员资格证书在公司执业或挂靠的人员。

三、补助方案

1、原项目承包协议中确定的项目经理费用按协议及公司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2、本方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级、二级建造师按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保底;应继续享有原协议中项目经理费用的,可继续领取,低于保底的,公司补足;高于保底的,也只享有保底金额。

3、建造师保底补助标准:一级土建3万元/年,一级市政4万/年,一级公路/万元/年,一级机电/万元/年,一级水利4万元/年;二级土建1万元/年,二级市政1.5万元/年,二级水利2万元/年。一人多专业的,就高费用专业另加5000元(一建),二建另加3000元。同时有一建和二建的,二建不另行计算保底费用。

4、建造师资格证书安排挂靠项目的,一级建造师出差省内1500元/次(不超过2天),省外2000元/次(不超过2天);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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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1000元/次(不超过2天);中标后,一级建造师在合同工期内享受工资1500元/月,外加每年的保底补助,二级建造师在合同工期内享受工资800元/月,外加每年的保底补助。工程竣工后无其他遗留问题的,保底补助按年度支付,月工资按项目周期支付。

5、工程师、八大员补助标准:高级工程师4000元/年,中级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3000元/年,其他八大员证件2000元/年;证件重叠的就高不叠加,补助按年度支付。

6、本人和证书在同一个项目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建造师只发放保底补助。

7、不接受挂靠项目的,保底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比同类人员降低40%,并再无其他费用补助。

8、对超过60岁或不能参加社保的临时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不按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根据工程中标项目情况另行协商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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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浅析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篇七

从2002年12月30日起, 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已经有十年了。2005年3月首次举行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 建造师需按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 经统一考试合格并且注册受聘后, 才可以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从事施工活动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同事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 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 对从事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即要求必须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同时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却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 新技术及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的管理理念也不断出现, 这就要求建造师要不断的增加、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方式之一就是采用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形式促进知识学习和强化。从而从根本上提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标准和综合素质, 加快项目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因此, 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

一、促使建造师熟悉工程建设方面的新法规, 正确执业

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与注册建造师和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及规程, 或者是近期颁布的与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是这部分内容的重点, 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的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及法律责任, 承担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意识和质量成本观念。离开了安全、质量观念, 企业就无法生存,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将为企业、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虽然这些是建造师考试中都涉及到的知识, 但继续教育可以加强学习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 了解不断完善和改进的法规条文。让建造师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这样才能正确执业, 不做触犯法律法规的事情。

二、了解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前沿信息, 提高执业水平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 就等于取得了进入市场承担建造业务的通行证, 是个人在经济、社会各项工程管理活动中获得准入的凭证。建造师除了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施工实践经验, 熟悉工程施工的技术规程规范外, 通过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 能学习到新技术、新方法, 了解目前新材料和新设备, 和同行进行交流切磋, 不断地把新东西引入到施工活动中。这样不但可以增强自己的施工经验及水平;还可以为企业节约成本, 增加效益, 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技术管理水平, 为以后承担更大的工程项目和为融入国外建筑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学习新的项目管理理念, 争取做一个成功项目管理者

承担项目施工管理的建造师, 即项目经理。在工程中的角色既是项目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 又是各种关系的协调者, 而且还要用花费最小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以使企业得到生存和发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项目经理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项目经理要组织起一个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项目经理部, 带领全体成员努力工作, 去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管理就是生产力, 要有管理效益的观念, 以管理求效益。项目经理所起的重要作用就是寻找和发掘提高经济效益的各种潜力, 充分利用好所能利用的各种资源, 使其达到最符合建设要求的资源的优化配置。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还必须有好的协调能力, 比如要经常与甲方、监理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好关系, 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行。

(2) 项目经理应具有成本与效益管理观念。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 项目经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时刻要考虑如何降低工程成本、控制消耗, 有效地抑制各种不合理的开支, 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人、财、物资源, 并随时调整和控制各相关因素。降低成本的同时就是提高效益, 成本和效益是相互制约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项目经理就是要把成本与效益的管理观念作为工程施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使之花费最小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 要当好一个项目经理, 即成功建造师, 就要把专业技术与经济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 加强学习新的管理理论, 不断地强化管理综合素质, 以便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 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于对项目管理者熟悉建设法规、了解建筑前沿信息和更新知识体系、学习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经验有很重要的作用, 应该继续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 加强国际互认, 增加国外工程的承包量, 这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而且也是时代的要求。

摘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已实行近十年了, 国家规定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的建造师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这对执业者熟悉建设法规、了解建筑前沿信息和更新知识体系、提高建造师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执业能力有很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张春炎.建造师执业问题三论[J].第三只眼, 2005, 8:1.张春炎.建造师执业问题三论[J].第三只眼, 2005, 8:

[2].查京民, 伍洋, 范运林.建造师在工程建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J].港工技术, 2005, 4:2.查京民, 伍洋, 范运林.建造师在工程建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J].港工技术, 200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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