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

2024-09-25

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共8篇)

1.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 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就是今年的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也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从12月1日持续到12月7日。今天的升旗仪式,我们就来说说宪法,说说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__年,对现行宪法的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我国还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75字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其实,我们的同学们一直都在学习宪法、接触宪法,在宪法的保护下长大。这个学期,七年级的同学来到美丽的西湖边,走进五四宪法纪念馆,亲身感受宪法的前世今生。八、九年级的同学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的学习已经掌握了不少宪法和法律知识。

但是同学们,你们注意过法庭上那枚质地坚硬、声音清脆的法槌吗?法律至上,一槌定音。一枚小小的法槌,体现出庭审活动的权威,彰显出司法的公证,昭示出人类社会的正义。

法槌是法官的一个道具,是法律的一个符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法治观念也在逐步改变。

同学们,你们身边发生过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坏影响的事件吗?我给大家讲几个真实的案例吧。

案例一: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当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并没有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出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

案例二:初中生小张因为一件小事与同学发生口角而恼羞成怒。双方约架,小张将对方一顿拳打脚踢,最终致同学左耳鼓膜穿孔,轻伤二级。小张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而被判刑。看来,打架过头极易犯罪!

案例三:小孙受社会不良青年引诱,合伙实施盗窃。两个社会青年在小孙的指引下先后翻了墙进入小孙就读的学校电脑室。小孙因为害怕没有跟随进入学校偷窃,仅是躲在校园墙外望风。最后东窗事发,小孙也因犯盗窃罪而失去了自由。所以,不是只有拿了东西才是偷!

案例四:四名年轻同学聚会,恰逢发生中日钓鱼岛事件。酒席间,电视再次播放相关钓鱼岛新闻,四人情绪激动表示愤慨。回家路上,四人借酒劲撒酒疯,接连砸了30多辆日本品牌的车辆。后来,四人均因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殊不知,这些行为不叫爱国,而叫寻衅滋事!

平安校园,法律护航。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是良好的品质,我们在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更要维护法律的权威。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争做一名优秀的“小小普法员”!

2.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 篇二

材料一:2011年12月4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出席座谈会时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通过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法制宣传活动。

材料二:2011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2011年年度法治人物最终揭晓,“中国首善”曹德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免费午餐”爱心群体等入选2011年度法治人物。

【知识链接】

一、深入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哪些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

二、为什么要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1.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培养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是时代的要求。

2.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预防违法犯罪,促进自身健康成长,把自己培养成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三、2011年度法治人物身上有哪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1.勇于维护公平正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实施正义行为、积极承担责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向2011年度法治人物学习,勇于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做一个负责任的具有正义感的人。

2.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2011年度法治人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伟大中华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应该向2011年度法治人物学习,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崇高品格。我们应该向曹德旺等2011年度法治人物那样树立崇高的理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四、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对象,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1.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争做合格公民。

2.应积极参加各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观念。

【强化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之所以要强调学习宣传宪法,是因为宪法 ( )

①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是所有法律的总和 ③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法律效力 ④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2.近年来,我国每年都隆重举行年度法治人物评选,至2011年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这一活动的开展 ( )

①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 ②说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已经实现 ③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④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全体公民获得荣誉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3.“醉驾入刑”推动律师施杰被评为2011年度法治人物。现在,醉酒驾驶行为已经以危险驾驶罪写入了刑法,这表明我国坚持 的基本方略。 ( )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人才强国 D.科教兴国

4.2011年度法治人物郑喜兰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她亲办、督办和协办的案件达几百件,有罪判决率100%,没有一件是错案。这主要体现了她 ( )

A.承担责任是为了追求个人名利

B.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C.能正确对待各种挫折

D.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5.“中国首善”曹德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免费午餐”爱心群体……从这些2011年度法治人物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 ( )

①作为社会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 ②人生的价值在奉献中得到升华 ③只懂得奉献、不懂得索取的人生没有意义 ④只有像2011年度法治人物那样,才能活得有价值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①②

6.下列事件中能直接体现我国正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是 ( )

①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②201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③2011年,各地集中开展了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④某地方政府为逃避法律责任瞒报矿难事故

A.①② B.①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二、非选择题

7.2011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组委会对“2011最美中国人(群体)”的颁奖词是:他们的双手,托起了岌岌可危的生命。他们的温暖,驱散了袖手旁观的冷漠。2011最美中国人,以行动挽救良知,以诚信唤起爱心,以责任呼喊正义,成为构筑中国精神的耀眼基石。

“2011最美中国人”身上有哪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8.“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某校团委会、学生会决定在“六五”普法规划首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在学校学术报告厅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演讲比赛。曹美美同学作的题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演讲获得一等奖。

(1)为什么要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

(2)作为中学生,你认为公民应怎样正确对待宪法?

9.2011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首揭地沟油黑链的浙江民警冯伟峰榜上有名。冯伟峰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他第一个钻进树林,忍着恶臭逐一排查可疑的地沟油线索……并由此揭开了一个跨省地沟油产业链条。之后浙江警方联合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1)请分析民警冯伟峰当选为2011年度法治人物的主要原因。

(2)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摧毁“地沟油”犯罪网络行动体现我国正在实施哪一基本方略?实施这一基本方略有何重要意义?

(3)你认为如何才能减少甚至杜绝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10.2011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配合这次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这一天某实验中学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请你参与其中,共同完成以下任务:

(1)我国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校学生会组织部分学生在学校附近的文化广场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请你为这次宣传活动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3)校团支部组织一些团员出一期墙报,向全体师生宣传宪法知识。请你为这期墙报设计两个具体的栏目,并对其作简要介绍。

(4)学校要出一期宣传专刊,假如你是这期专刊的策划者,请你设计两个宣传要点。

参考答案:

一、1.C 2.A 3.A 4.B 5.D 6.B

二、7.提示:见上文“知识链接”部分三。

8.(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严格。(2)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宣传宪法,勇于同违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9.(1)冯伟峰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能自觉勇敢地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2)①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②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3)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加强新闻媒体等的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勇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

10.(1)提示:见上文“知识链接”部分一。(2)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学习宣传宪法,增强法治意识。(3)略。(4)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公民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等。

3.弘扬宪法精神永葆敬畏之心演讲稿 篇三

皇甫文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永葆敬畏之心。

1954年,新中国建立伊始,战争的创伤和贫困的折磨难以压抑中国人民建设祖国的巨大热情。1954年宪法,便在这百废待兴之下,如星辰般冉冉升起。64年过去了,宪法经历了5次修改与完善,同时,在宪法的规范和指引下,《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项法律相继诞生,并日益渗透到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也不再只是一部威严冰冷的法律,更是一种外化于行的有力约束,一种内化于心的处事原则,一种糅入骨血的爱国热情。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针,全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统计,2013年至2017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万人。镜头之下的落马高官,面容憔悴,仿佛一夜白头。然而人生就是现场直播,没有办法重来。丢失了理想信念,突破了做人底线,违背了宪法意志,留给自己的,只会是世人不加掩饰的唾弃,和内心无穷无尽的愧悔。

违法犯罪行为看似遥远,实则就隐藏在世事纷扰之中,爆发于一时冲动之间。近年来,校园暴力案件频发。掌掴;罚跪;甚至一气之下,亲手断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尽管校园暴力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但对施暴者的惩治却一直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直到2016年11月23日,校园暴力案件终被搬上法庭。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严惩犯罪行为,保障人民权益的作用也由此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身为学生的我们,此时此刻也该扪心自问,在平日的学习生活中,是否时刻将“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把戒尺紧握手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又是否真正做到了解宪法、尊重宪法,看清楚守法与违法之间那道不可碰触的红线?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悲剧的酿成都来源于生活中每一次看似微小的不道德,来源于学生时代对规则长期的漠视和不尊重。敬畏宪法,遵守规则,既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更是对责任的一种担当。

同学们,我们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祖国、敬畏宪法,才能真正享受到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和自由,体会到祖国为我们提供的支持和保护。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守法、用法,争做21世纪的法治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平等 公正 法制

4.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演讲稿 篇四

大家好,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我借国旗下讲话的时机,给大家宣讲三点有关宪法的知识。

一、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

20,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__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三、我国宪法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根据宪法,我国已经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共有1109部。这些法律法规,为遵守它的人撑起了保护伞,给缺乏法治精神的人装上了警示器。

5.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 篇五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1949年中国人迎来了 “宪法”,这是一座法治里程碑。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正如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象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最终逃不过“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因此,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法治重在“宪法之治”。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有人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国家资格证书”,或者是“政府开张营业的许可证”。究其深意,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在于“限权”,即把公权力关进国家最高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之笼,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爱民”,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她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人民民主的最高法律形式。如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那么,宪法与我们中学生有关系吗?为什么我们上学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呢?很简单,宪法第46条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 篇六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1】

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2】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4】

20_年3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益宽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保障,汇聚磅礴力量!

我们需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制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范文【5】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20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11月27日,就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对《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到来做好了知识积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及时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12.4”宣传活动做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

二、认真落实,营造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校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地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地顺利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1、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1)利用全体教职工会议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

(2)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

2、组织法制宣传队上街进行法治宣传。

12月4日我校派出由闫雄韬校长带队的”12.4”法制宣传队,到县城主要街道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积极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增强了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12月5日联合河郭镇派出所对教教室宿舍展开清查管制刀具行动。

本次行动虽然未发现管制刀具,但我们发现有的同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学校不允许带进校园的危险物品。以后要将清缴管制刀具工作和学生法制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增强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守法观念,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4、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在校大门口悬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校”宣传横幅,营造氛围。

(2)12月1日周一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主题为“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的法制宣传动员,对全校师生再一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拉开整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

(3)12月2日下午,各班级开展一次以“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班会,学生积极讲述自己身边的法律故事,班主任从学校的规章制度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4)、举办了一次法制讲座,并组织师生观看法制宣传片,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守法意识。

(5)以“法律伴随我同行”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活动,对各班手抄报进行评比并把优秀作品在学校橱窗展示。,进一步巩固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

7.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稿 篇七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同志们:

为丰富和完善宪法学的理论体系,推进其他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助推我市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助推进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宪法式的思维习惯;今天我们来学习了解下基本大法《宪法》。

一、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肩负着重要职责,承担着提供思想舆论支持、创造良好文化条件的光荣使命。

一、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把宪法法律牢牢扎根于人们的心灵之中,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强大内在力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把全民普法特别是宪法宣传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深入推进,大力宣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要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形成规模声势,取得实际成效。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主题教育,充分发挥文化产品的熏陶作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践养成作用,通过持续深入地宣传教育,在

2项长期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要坚持不懈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臵,坚持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着力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

二、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关键,推动建立健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制度,把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方面,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同时继续组织好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卫星远程讲座和普法讲师团宪法巡回宣讲等活动,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学习,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的宪法宣传教育。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将宪法知识学习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深化中小学 “宪法进课堂”和宪法主题班会活动,推动宪法进学校、进课堂,不断增强青少年的宪法观念。

四、要开展经常性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12〃4” 国家宪法日作为宪法宣传的重要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五、要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宪法主题广场等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的尊严

人民法院推动宪法实施,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切实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民族分裂、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等违法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司法裁判,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6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在坚决惩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的同时,注重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持之以恒地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紧紧围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凝聚共识,攻坚克难,认真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检察职权配臵,健全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三、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推动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积极完善行政检察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篇八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1)徐秀英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2)

李远明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3)

张汇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4)

吴琳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5)

叶宝珠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6)

李加有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7)

宋燕华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政和二中 高二(8)

祖小华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三、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五、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六、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七、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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