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共8篇)
1.车间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篇一
车间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总则
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特制定车间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车间现场岗位责任制度是工作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车间管理人员、车间维修人员及员工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按照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现以事定岗和以岗定人,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岗位,按照岗位要求确定人员,力求精干,克服因人设事,因人设岗的现象,按实际需要定岗、定员。
一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职责
1.1 严格遵守公司及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领导和职工的管理与监督。1.2 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运行。1.3 抓好车间规范管理,科学文明组织生产。1.4 带好队伍,苦练内功,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1.5 负责车间设备管理。
1.6 负责本车间工具、护具、仪表管理。1.7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工作标准2.1 加强经济核算和节支降耗工作,认真开展小指标竞赛、考核工作。
2.2 强化劳动纪律,合理分配车间内部劳动力;主持车间安全活动,并参加各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大检查。
2.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组织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和班组建设,明确岗位职责,维护计划生产秩序的严肃性。
2.4 坚持联合巡检制度,检查技术措施、劳动纪律,文明生产执行情况,及时领导、组织解决现场生产存在的问题。
2.5 主持车间生产行政会议,检查布置工作,组织车间技术革新项目,实现管理、技术、工人三结合,提高设备经济运行质量。
2.6 认真贯彻执行经济责任制,充分发挥民主管理。
2.7 认真组织员工的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工作,调动职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坚持安全与操作合格考核。杜绝无证上岗。
2.8 做好设备年检的监督、验收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连续运行。
2.9 按标准规定对工具、护具、仪表等进行定置管理,摆放有序。
2.10 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3、岗位责任
3.1 对标准化检查中出现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3.2 对电气设备存在问题承担直接责任。
3.3 对工作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3.4 对生产中出现的违规操作承担直接责任。
4、工作权限
4.1 负责车间全面行政管理工作,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4.2 检查车间生产工艺执行情况。
二班组长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职责
1.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合理组织生产,加强车间员工之间的协作,随时掌握车间进度,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1.2 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设备状态良好,使用正常。经常对使用的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1.3 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认真检查每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严格杜绝产品带有质量缺陷出厂。
1.4 合理分配安排工作,及时处理现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工艺、技术问题,保证生产顺利
正常进行。严格管理领用材料,控制产品生产成本,节约用电,努力降低各种原、辅材料、小配件和用品的消耗。
1.5 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做好各个岗位的安全自检。不违反操作规程,不擅自更改工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操作。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权禁止车间人员的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1.6 工作细心认真,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搞好车间环境卫生,产品工具摆放有序,清洁整齐,次序井然,确保文明安全生产。
1.7 实行规范化操作,不断提到技术技能。熟练掌握工艺、设备操作技术。开展传、帮、带活动,帮助车间新员工提高业务水平。经常组织员工探讨生产情况和工艺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向领导反馈意见,提出改进设想,努力提高车间员工的凝聚力。
三车间维修人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职责
1、在车间主任及班组长领导下,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2、严格执行厂规、厂纪和车间的各种内部管理规定。
3、检修工要对所管辖设备的检修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检修用工、用料负责。
4、检修工要对所负责设备状况负责,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对正常运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2)检修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设备解体进行彻底全面检查。
(4)检修后对设备进行验收检查。
5、检修工要对所负责设备的检修工艺负责,保证设备部件完损,组装正确,标志及信号齐全,设备和现场清洁,若负责人未参加检修,则由检修负责人负责。
6、检修工要对所管辖设备的技术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7、检修工要定期参加所负责设备的评级和鉴定工作。
8、检修工要掌握和熟悉所负责设备的有关规程、图纸、资料以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9、检修工对于没有技术标准和重大特殊检修项目没有保证措施的检修工作有权不执行。
10、配件的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措施要求的,检修工有权不使用,若限于客观条件需代用,所产生问题则应由批准使用的人负责。
11、检修工对他人所检修的设备,质量不符合标准有权不验收。
12、服从车间管理,做到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期间负责当值卫生区卫生。
13、完成车间领导和班组长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车间作业员工岗位职责
1、岗位职责
1.1 在车间主任的领导和组长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
1.2 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1.3 坚守生产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1.3 自觉遵守公司安全、品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1.4 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5 强化品质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各工序作业者须检查前工序作业的品质,并确保自己加工的产品无错/混或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
1.6 精心维护保养设备,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正确、合理使用工卡量具,仪器仪表,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7 苦练基本功,积极开展技术革命与技术革新,不断改进操作技术,努力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技术水平。
1.8 节约用电,用油,用水,降低工具物料消耗,坚持交旧领新。
1.9 增强效率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当班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
1.10 养成“看清楚才拿,问明白再做”的习惯,杜绝错乱与混淆。对各种材料、按规格、移植号、批次等进行严格的分区放置并做好标记、树标牌,及时正确填写流转卡,保证数量的准确性。
1.11 定置定位摆放现场所有设备、物料、工具,确保现场整洁、走道通畅。
1.12 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并监督维修人员填写“设备维修记录”。保管好所在工序机械、设备的维修、调试等工具。
1.13 按规定填写当班各项相关记录,并按时上报或整理各项表格填写(记录须及时、工整、准确,字迹要清楚,签名要写全名)。有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2、职权
2.1 车间组长依公司和上级主管授权行使下列各项职权。
2.2 对上道工序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权。
2.3 前工序作业交接和配合的要求与监督权。
2.4 工序作业方法、生产流程及工艺改进的建议权。
2.5 各种违反安全生产、品质管理、卫生管理、设备管理、5S规范等规定的行为的制止和上报的责任和权利。
3、责任
3.1 因本人过失造成下列过失,应承担其责任并依相关规章接受处理
3.2 自身原因影响车间生产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
3.3 自身原因造成工时、物料、能源的浪费。
3.4 违规作业、违规操作,违反工艺、流程规定生产。
3.5 对前工序作业品质检查不严或未作检查,而造成相关品质项目在本工序失控。
3.6 违反企业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7 对其他员工的上述不良知情不报、故意甚至帮忙隐瞒。
3.8 其他过失、失职及违规违纪。
2.车间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篇二
关键词:责任会计制度,公路企业,财务管理
一、责任会计制度在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概述
(一) 责任会计的概念
责任会计就是将企业各个实施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的责任实体所承担的各项经济责任通过会计方法有机地、紧密地结合起来, 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反馈的一种会计制度。责任会计明确了企业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环节所承担的经济责任, 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 公路企业责任会计制度的内容
1. 设置责任中心, 对其权责范围进行明确。
严格遵循公路各部门运营活动的特征, 将其进行多个责任中心的划分, 对其职责范围进行明确, 确保其能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自身职责。
2. 编制预算责任, 确定考核标准。
层层分解公路企业的整体目标, 将每个责任中心进行具体落实, 作为企业运营活动开展及工作效率评价的重要依据。
3. 建立跟踪系统, 控制反馈情况。
对每一个责任中心进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系统的建立, 将实际数和预算数进行定期比较, 找出两者之间的区别, 并进行分析, 对运营活动进行控制及调节。
4. 分析评价企业业绩, 建立奖罚制度。
利用业绩报告定期地编制, 分析和评价各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 将实际成果作为奖罚的标准, 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行最大限度地调动, 从而起到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
(三) 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责任会计制度的设计原则
第一, 责任主体原则。确保公路企业各部门管理人员充分享有运营决策权的同时, 也要对其运营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相应经济责任的承担。遵循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 进行责任中心的设置并进行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
第二, 可控性原则。考核、评价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各责任中心的业绩, 将责任中心的自我控制为原则。如责任中心自身控制力度不足, 其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中产生的费用将无法对实际工作业绩进行真实、合理地反映, 进而影响到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及成本核算的真实性。
第三, 目标一致原则。在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 必须确定统一目标, 也就是将企业整体目标向各责任中心具体目标的方向进行分解。但各个责任中心的具体目标必须和企业整体目标具有一致性, 防止因过分追求局部利益使企业整体利益受损。
第四, 激励原则。要求确立合理有效的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责任预算。主要含有两项内容:首先, 合理确定目标, 确保其可行性。其次, 确保目标完成后的奖惩与其业绩相符合。
第五, 反馈原则。向各个责任中心进行财务信息反馈, 确保企业财务人员能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 进而有利于采用相应地措施进行目标及预算的调整。
二、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责任会计的核算形式及方式
(一) 核算形式
为防止工作的重复性、降低核算的工作量, 进而起到完善和巩固责任会计制度的作用, 在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 必须将责任会计核算与财务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结合, 进行责任中心的建立, 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责任成本明细核算。严格按照现行公路企业会计制度并与责任会计要求相结合, 确保其核算内容、依据等资源的一致性, 确保报表等统一性, 这种情况下, 公路企业责任会计的核算形式不仅要满足责任会计制度的要求, 还要充分满足成本核算及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
(二) 核算方式
作为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方式, 现行财务会计制度是各个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在企业经济管理中, 责任会计制度的应用可以对其经济效益进行有效提升。公路工程核算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及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等, 由此可见, 在各项成本费用中其核算的内容、依据具有一致性, 这就为统一核算奠定了基础。公路企业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前提下, 进行成本类科目的设置及增设, 其增设内容有主要基本生产等。
三、责任会计在公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 制定目标成本
公路工程建设主要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获取, 企业财务管理中主要依据会计主体进行责任层次划分, 在责任会计组织体系建立过程中, 可以根据公路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在责任会计中心确立时必须依据现行管理制度进行, 公路企业的劳动成果主要包含公路建设, 健全责任会计制度, 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投资成本, 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实现公路企业的社会效益。依据公路企业的施工定额及财务管理的现状, 进行其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机械费用的预测及进行成本控制, 确保责任目标成本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二) 划分责任中心
对责任中心进行科学划分是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合理构建的重要问题, 对公路各部门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对各责任中心之间的权责进行划分, 防止责任推诿情况的出现。设置责任中心必须遵循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及单位现有机构编制、内部管理层次和劳动组织进行确定。按照公路财务管理的特点, 并与具体项目情况进行有效结合, 进行责任中心的准确划分。在责任会计制度中, 可以将公路责任中心划分为几个部分, 如:项目部责任中心、工程队责任划分等。在各个项目管理中, 责任成本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活动, 为提高公路工程项目责任管理水平, 必须对其进行明确的责任中心划分,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三) 责任成本的预算和分解
在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及安全的情况下, 责任成本预算是核定给项目部的成本限额, 责任成本预算不仅是各成本中心的发展目标, 也是考核责任中心业绩的重要依据。分解工程预算价, 应按照市场经济对企业工程总成本构成的各项成本要素进行科学、有效地分开, 为成本管理、控制及财务人员业务考核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按照公路工程总成本的构成, 可以对其进行有效分解, 如:项目部责任成本、项目部上级机构成本等。其中项目部责任成本也就是项目部无额定利润的工程成本, 主要有项目部自身的开支和项目部所属施工队的各项直接费用。另一个部分项目部上级机构成本主要是指上缴税金、间接费用及财务费用。这两部分主要掌控机构为项目经理部和其上级机构, 在责任成本限额内项目经理进行施工组织施工, 公路企业在控制及管理项目部成本时, 必须确保在成本限额内将指导项目部的任务完成。
(四) 责任成本控制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其主要特点为大规模投资额、建设具有较长周期及施工难度大等。在建设中所使用的原料、机械设备及人工等费用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工程进度等。因此, 在下达责任指标后, 目标责任成本完成与否, 不能仅仅依靠指标对施工主体进行约束, 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在管理过程中多采用责任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公路企业的经济效益。如必须统一进行大量原料的采购, 防止分散采购权, 造成成本控制难度加大等, 在目标成本管理实施过程中, 应严格遵循月度、季度或年度的施工计划, 采购部门对公路工程选用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 主要进行各种材料的质量、价格及规格等方面的调查, 对材料价格趋势进行及时有效地分析, 遵循材料的使用情况及工期长短等进行有效应用, 才能有效地降低实际成本。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为提高公路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应结合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 选用与之相适合的责任会计制度, 并将责任成本贯穿于整个过程中, 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成本, 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志宇.构建适应现代公路施工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模式[N].山西经济日报, 2010.
[2]何忠勇, 汪华林, 武娟.中小企业实施责任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2006 (4) .
[3]孟欣.浅谈责任会计制度在公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大众科技, 2006 (5) .
[4]陈学军.责任会计在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 2012 (8) .
3.车间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篇三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检测 制度
老百姓买房时最担心的是:房屋质量究竟好不好?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门和地区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来进行。
一、当前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各种材料产品进场复检的内容(技术指标)不规范
检测单位应按规范、标准规定的进场或出厂检验内容填写委托單,使检测既及时又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有的材料产品规范规定了进场复检内容,规范没有规定的,按材料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内容复检。
2、检测标准执行问题。
1)、企业标准检测:新材料、新产品尚无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依据企业标准检测及质量验收,委托单位办理委托或抽检手续必须提供企业标准,而且是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效标准,否则不能检测,也不能验收和使用。
2)、委托单位选择标准检测:在无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下,委托单位可以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检测。
3)、国际或国外标准的检测:使用国外进口的材料产品,在国内无标准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检测及验收的依据,或者国内无强制标准的情况下,施工单位与供货方可以协商选择为检测和验收的依据。
3、样品的真实有效性问题
不正确取样:没有按材料产品标准规定的抽样规则取样,如水泥取一袋、涂料取一桶等情况普遍存在,取样不规范的样品其检测结果就不能准确的判定产品的质量。
试样作假:进部分好的材料取样,取样后进差的材料(如防水材料、涂料腻子等);已取的试样在送检测机构过程中另换样品;混凝土强度试块不在浇注现场取样制作而由搅拌站提供或取样后添加水泥或单独拌制混凝土制作。反映出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存在缺陷,以及见证的不到位。
见证不到位:一是见证人没有对取样、封样、送样全过程见证,在委托单上提前签字盖章的情况普遍存在,根本没有见证。二是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让材料供货方取样送样。
4、结构实体检测及验收不规范问题
1)、同条件试块强度检测及验收
a)忽视试块须满足的条件:养护的条件满足折算的标准养护龄期(20度*28天),即不超过600度天,超过的或过低的都不能正确反映结构的验收强度。即不能作为有效试块用于结构实体强度的验收。
b)没有进行标准养护强度的折算:同条件试块强度乘折算系数(1.1)折算成标准养护的强度,才能按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2)、结构实体强度检测及验收
a)检测方法错误:混凝土芯样采用检测规程无换算依据的尺寸(如采用直径75mm);砂浆强度检测方法选择不当,使检测结果不能准确反映实体砂浆强度.应按标准中对每种方法规定的检测目的限制范围合理选择.或两种方法组合使用.
b)检测质量控制有缺陷:检测人员的素质不高,应具备结构的基本知识及施工、检测实践经验,检测主检必须由较高技术素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检测过程控制粗放,全过程都必须有专职技术人员检查、复核把关,检测结果的准确、有效才能有保证。
c)验收合格判定不正确:提高验收标准,要求实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标准试块强度的验收也没有要求100%,合理的判定在上面的第五部分中已作了介绍。
报告更改问题:委托的内容经常更改是个普遍现象,改的内容各种各样,见证没有尽责是主要原因,报告的更改应由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见证人和单位确认后签字盖章报检测站,经审核批准后方于更改。
5、委托方或被抽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1)、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的解释:可以要求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或结果作出解释或分析。检测机构也有义务和具备能力提供服务。
2)、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处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按合理的途径处理,即向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正常提出,检测单位必须受理并做出答复。可进行复核、复检或仲裁等方式处理。
二、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的建议
1、目前,施工单位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1)、建设单位的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2)、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加剧了标价的不合理性。
(3)、不合理的工期要求使质量和控制之间出现矛盾。
(4)、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间接地影响了施工质量。
要保证施工质量,还必须赋予施工单位一定的权利,以维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独立性,这种权利包括拒绝权和免费权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因施工问题发生意见分歧,而建设单位坚持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施工时,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免除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2、我国目前工程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现象
(1)、投资主体多元化。现在工程投资已由过去单纯由国家投资转为多元化投资,各个投资主体都要对工程设计发表意见。如果勘察设计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坚持正确合理的原则,必将带来质量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地位的改变。过去,勘察设计单位是国家事业单位,设计人员本身就是国家干部,他们代表国家把技术关,但现在的勘察设计单位是技术服务型企业,在诸多方面受制于业主。勘察设计单位这种地位转变,在相当程度上会对质量有不利影响。
(3)、勘察设计行业队伍总量过大,各单位之间恶性竞争,市场“僧多粥少”,人为降低取费标准,市场行为不规范,招投标不公正,这是影响勘察设计质量的又一重要外部因素。
(4)、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意识淡薄,这是影响勘察设计质量的根本原因。
(5)、单位内部质量制度不健全,管理松弛。
3、具体解决方案:
(1)、坚持质量经营原则,适应设计市场需求。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环境。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
(2)、培养高素质的技术队伍,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勘察设计单位是技术密集型企业,设计工作是人综合性的脑力劳动。因此,提高设计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提高人的素质,包括质量意识和生产技能的同时,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增加技术储备,为设计生产提供资源和技能保障。
(3)、坚持质量教育,建立质量原理和质量责任制度。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认为,质量意识的提高:一是靠坚持不懈的质量教育。二是靠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因此,质量教育经常化和质量管理制度化是我们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
(4)、优化方案设计、振兴建筑创作。优化方案设计是提高设计质量的关键。
(5)、质量管理工作应采用现代管理模式。一方面是要拓展国内市场,获得进军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另一方面主要是促使我国的质量管理水平更加规范、科学与严谨,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
4.车间主任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四
车间主任目标管理责任书
管理责任书
直属上级:厂长 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置属下级;车间副主任 车间班长车间员工
为了保证2012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车间根据本整体工作安排和车间实际情况,特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全面负责所辖车间的各项工作,通过有效的统筹、调度安排,达到车间生产效率最大化,保证公司各项生产任务和目标顺利完成。负责按公司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工作,确保完成本车间生产计划。
2、如在生产过程中,情况有所变化影响整个计划的执行,立即向上级汇报,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实施、制定材料计划和入库制度、落实生产分工和流程、监督生产进度、制做生产报表、激励员工队伍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在车间副主任的协助下负责对车间进行全面管理。车间主任对厂长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工作任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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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实施生产运行部下达的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2、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加强对车间原材料使用的控制,确保在提高产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生产成本;
3、根据公司对车间发展的规划拟定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批准;培训员工,带好队伍,积极深入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车间的稳定。
4、拟定车间管理制度,经公司批准后在车间推广实施;按照公司制度和车间管理制度对车间员工进行奖励、惩罚;
5.车间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篇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与签订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
本责任书适用于铆焊车间。本责任书原则上一年一签定,因第一责任人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原则上需重新签定。
第三条
车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造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车间主任为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车间主管、班组长、安全员为关连责任人。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职责
第四条 铆焊车间必须达到下列安全生产目标:
1、全年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2、全年较大安全事故为零;
3、一般安全事故36次,一般事故住院次数3人(含)以下;
4、安全损失率≤0.124‰;
4、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准。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等责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第五条
车间必须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2、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管;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逐一登记,自我整改,使车间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达到规范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台帐、档案(包括会议记录)。
4、生产场所及生产和辅助设施等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种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安装防护罩、栏杆、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及时实物配备发放;
5、生产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管理制度牌和安全操作规程牌;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整改工作的有效投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7、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8、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期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车间内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9、利用早会、班组会、安全会、安全学习专栏等形式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有记录;
10、严格执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条例,在储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11、依照 “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及时调查事故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填写事故报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部;
13、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与班组、工段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职责、严格考核;
三、相关文件
1、《铆焊车间管理处罚条例》
2、《铆焊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铆焊车间
我铆焊车间承诺履行上述义务和责任
车间第一责任人签字:
车间关联责任人签字:
制造部部长办签字:
备注:
6.车间管理制度(请假制度) 篇六
一、员工应该按时上班,所有工资保底人员必须准时足时上班,上班时间衣着整洁。
二、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三、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间的东西,由此而造成的事故及损失自行承担。
四、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以及储物室。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六、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八、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组长报告,经组长以及车间主管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九、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十、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浪费和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十一、车间所用器具、物料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十二、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
十三、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十四、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十五、必须如实做好车间生产记录,组长定时核实并签字确认。
十六、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组长、车间主管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十七、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十八、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十九、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否则将负连带责任(承担之前所有遗失物品价值的赔偿)。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赔偿、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请 假 制 度
1、公司每月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在车间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由调休两天。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提前一天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电话报告主管并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同一生产小组内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3、员工请假核准权限:除规定内调休外(1)一天以内由组长批准;
7.车间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篇七
当前,京津冀严峻的雾霾状况,矛头直指煤矿、钢铁等传统行业,中央政府和河北省相继出台各种法规应对环境污染。2013年2月份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的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煤炭工业有关管理部门依据该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这种特殊的政策背景,为当前研究煤矿业上市公司管理层行为能否受该特殊制度的影响从而促进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制度压力中的规制压力就更多体现在政府颁布的行政指令、约束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强制力。因此这种特殊制度定为规制压力较为合适。在外在的制度压力即规制压力下,企业管理层行为能否受到约束和惩戒,能否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本文最终的研究目的。
论文的研究对我国煤矿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学术创新具有一定意义,也对我国煤矿企业能否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现实意义。首先,管理层由于个人特征的不同,在偏好、风险认知和决策行为方面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可能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在内的决策产生影响,因此对管理层特征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我们的社会中,社会责任的概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公司社会责任感不再是可选的信息,而是必选的,它将影响公司价值和财务绩效,进而影响资源配置。
1理论分析和假设提出
1.1制度压力与社会责任的履行
制度压力包括规制压力、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本文所阐释的制度压力是指规制压力,这其一是由于规范压力和认知压力在定义上不好界定,其二是因为2013年2月份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是规制压力的体现,因此论文只选取规制压力进行研究假设。Campbell(2009)在总结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因素中,将规制压力放到了制度性因素的首位。他还提出,在政府的监管下是更强大的,非营利组织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是在更为明显的制度环境条件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会较好。Aguilera et.AL发现,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对企业行为约束的标准在现实中可能难以很快实现,但是,他们会通过影响惯例、规则、习惯等规范性力量推动社会责任的开展。制度环境因索是促发或改变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索。由此可推出,规制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据此,提出假设1:
H1:同等条件下,规制压力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1.2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1984年Hambrick和Mason提出“高阶管理理论(Upper Echelons)”,该理论认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教育程度、年龄、职业背景等人口特征影响企业战略决策的选择,进而影响企业绩效。年龄作为管理者的一个重要背景特征,会直接影响企业投资经营的决策。Hambrick和Mason(1984)认为管理者的阅历和承担风险的倾向可以通过年龄来反映;管理团队的年龄会影响他们的战略决策和行动倾向,进而影响到企业绩效。年龄差异反映出不同的成长环境、教育方式以及生活经验和方式,会导致其在工作中表现出不同的认知和价值取向(唐婧,2011)。王艳美(2014)提出管理层中年龄较大的管理者比较保守,针对国家出台的各种政策也会很认真地执行;而年龄较小的管理者干劲十足,但针对国家的各项政策更倾向于有自己的想法,没有年龄较大的管理者考虑全面,对信息披露方面考虑不周全。一些学者认为年轻的管理者急于追求在任期间给企业带来的财务绩效,顾虑投入的CSR支出和承担风险只不过是为下任做了嫁衣,因此对CSR的履行意识较弱。随着年龄的增大,公司高管将逐渐有更多的气力和行动力来推动公司开展重大变革,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一定程度的关注(郑冠群等,2015)。据此,提出假设2:
H2: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随着年龄的增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会提高。
1.3管理者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高层管理者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年度奖励和股票期权。王艳美(2014)提出管理层薪酬越高说明管理层所担任的职位越关键,体现了管理层人员的重要程度。也直接显示出管理层对所发布的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所负有的责任的直接和间接程度。陈泓霖(2014)提出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企业的财务状况一定会和企业社会责任相联系到一起,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财务状况越来越好的话,那么企业得到相对比较高的财务状况的情况下,他们会更加将目光放在社会,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管理者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仅能给企业带来长期的利益回报,也能给企业带来好的声誉。企业提供的高回报会给管理者更大的激励,促使管理层更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最终提高公司的长远价值。郑冠群、宋林、郝渊晓(2015)研究发现薪酬提供的激励会直接影响到高管CSR决策和表现,董事会可能利用薪酬结构来诱使公司高管按照股东期望行事,通过合理的薪酬结构设置使得高管的私立与股东保持一致,以激励高管选择最大优化公司利润的行为。因此,如果董事会的目的是通过行使CSR而实现长期利益的最大化,那么所设置的薪酬结构应该使高管层的私利与CSR表现保持一致。据此,提出假设3:
H3:同等条件下,管理层薪酬越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会越强。
1.4管理层学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通过对美国银行业和制造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调查研究,Wiersema(1992)发现团队的平均教育水平和社会认知复杂度是正相关的,高层管理团队的学历越高越容易在执行变革中获得成功。一些顶级欧洲商学院都把CSR做为商科教育中高级经理教育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以客观的方式来看,管理者所接受的教育时间越久,教育水品越高的情况下,可能会具备更高的道德品质,另外,由于其所学的知识更多,可能会做出更理智和正确的决策,从而会在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履行以及披露方面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据此,提出假设4:
H4: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学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1.5制度压力通过影响管理层特征进而影响社会责任的履行
目前围绕CSR与管理层特征、制度压力之间的理论解释和实证研究有很多,但多数学者都还没有进一步探索制度压力和管理层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交互协同作用。由于近年来,包括政府、媒体以及企业自身在内的众多利益相关者逐渐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根据战略管理“环境-战略-绩效”经典分析框架,沈奇泰松(2010)认为企业在受到不同维度的制度压力时会形成不同社会战略反应,而管理层是企业战略的主要决策者。这可能意味着制度压力与管理层特征之间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某种相关联系。梁强等(2013)发现高管支持对制度压力与企业ERP应用具有完全中介作用等,高管支持和社会责任态度作为伦理领导的重要内容在转化和应对外部环境压力时非常重要。可能正因为制度压力下,促进不同管理层特征的领导增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从而起到了1+1>2的协同效应。已有研究证实随着管理者年龄的增大,其将逐渐有更多的动力来推动公司开展重大变革,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一定程度的关注(孔祥,2006)。再次,高层管理的报酬水平越高,经济条件越好,就可能更多地去关注非经济的目标,去追求良心良知、社会义务等。另外,高层管理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会影响公司的战略选择,高学历的管理者会更懂得适应国家政策走向从而制定相应的企业战略,才能发挥最大竞争力。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
H5: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年龄在制度压力的影响下,年龄越大,越能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H6:同等条件下,管理层薪酬在制度压力影响下,薪酬越高,越能正向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H7:同等条件下,管理层学历在制度压力影响下,学历越高,越能正向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2研究设计
2.1样本与数据
煤矿行业上市公司总共106家,剔除公司社会责任披露不充分的上市公司以及2012至2013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全或数据波动较大的上市公司,最终共得到3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数据的处理运用统计软件SPSS21和EXCEL来完成。这些数据主要从权威机构润灵环球国际、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以及企业官网中获得。
2.2变量定义
2.2.1因变量
本文因变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评分,采用润灵环球国际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评分,其中包括整体性、内容性、技术性和行业性四个零级指标,整体性主要突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方面的评价,内容性主要突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评价,技术性主要突出信息披露方面的评价,而行业性主要突出针对行业特性的评价。
2.2.2自变量和控制变量
本文共选取四个自变量,分别是管理层年龄、管理层薪酬、管理层学历以及是否受到规制压力。控制变量有三个,分别是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定义如表1所示。
2.2.3建立模型
根据前文的分析和提出的假设,结合变量设计情况,本文构建的模型如下:
3实证结果与分析
3.1描述性分析
本文就变量做了描述性分析,如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样本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一般,前后两年差别不大。从2012年和2013年的极大值、极小值和标准差来看,社会责任评价得分最高的达到了79.54,而社会责任评价得分最低的只有22.87分,而且标准差达到了15.25,说明样本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分布比较分散,不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相差较大。管理层年龄前后2年平均值差距较大,这可能对之后的数据检验有一定影响;管理层薪酬分布在30.11万元到847.73万元,企业管理层收入悬殊,差距极大。这可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可能是样本中一些企业是国有垄断企业,利润高效益好,高管的收入水平也高。管理层学历主要集中在硕士阶段,管理层的受教育程度较高。为进一步分析提供了合理的数据区间。
3.2相关性分析
本文就变量做了全样本的相关性分析,如表3所示。
**:在.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综合2012年和2013年的相关性分析来看,是否收到规制压力与CSR相关性不显著,这可能暗示假设1不能得到支持。对此做出的解释为:本文的规制压力选取的是2013年2月份才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该政策出台以后需煤炭企业一段时间的消化吸收,所以此项制度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影响不明显。同时,管理层年龄与CSR在5%的水平上显著相关;管理层薪酬与CSR在5%的水平上显著相关;管理层学历与CSR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他们的相关系数分别是0.328,0.294和0.333。初步证实了假设2、假设3和假设4。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作为控制变量的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呈显著负相关,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社会责任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3.3回归性分析
本文又进一步回归性分析,回归系数表如表4所示。
表4列示了各解释变量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回归系数。第(1)列表明,企业是否受到规制压力系数并不显著,假设1没能得到支持。可能的原因是本文制度压力的选择是为了能在2012年和2013年之间有效的划分开,但与此同时也失去了一定的制度代表性,在实施时间较短、样本数据较少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第(2)列表示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假设2得以验证。第(3)列管理层薪酬的系数不显著,管理层薪酬的变化并不能显著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假设3没有得到验证。未能通过检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样本数据中管理层薪酬跨度太大,样本中一些企业是国有垄断企业,利润高效益好,高管的收入水平高,而另一些企业不归国有,在政策优惠以及其他方面可能比不了垄断效益高的国有企业,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样本数据失真。第(4)列显示管理层学历与企业社会责任在5%的水平上正相关,即管理层学历越高,会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提高。假设4得以验证。第(5)列交互项的系数不显著且为负数,显示规制压力通过影响管理层年龄反向调节企业社会责任,假设5没有得到验证。可能的原因是《煤炭产业政策》是2013年2月份发布并实施的,企业执行时间较短,加之样本量较少,本身还没起到明显的效果,是否能作用于管理层年龄上,从而进一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还需时间检验。第(6)列交互项的系数显著,说明在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薪酬越高,越能正向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假设6得到明显的支持。可能的原因是煤炭行业发展一般顺应国家相关政策,而薪酬的激励往往是提升企业履行国家政策的最直接方式。第(7)列交互项系数不显著,并且管理层学历的系数变大,但显著性水平降低。这说明在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学历对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正向调节作用。假设7未能通过检验,原因很可能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时间短,还未实现明显的效果,并且样本中管理层学历的数据集中在硕士阶段,这可能对检验结果造成一定影响。
注:因变量:社会责任评分;***表示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示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示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除此之外,我们在回归结果中还可发现,净资产收益率系数极为显著,这表明净资产收益率与社会责任在α=1%的水平上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越强。从第(1)、(3)、(5)列中营业收入的回归系数来看,与企业社会责任在α=5%的水平上正相关,这说明营业收入越高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效果越好。然而资产负债率的回归系数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与企业社会责任不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未呈现相关性的原因可能是样本数据中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低悬殊,不同企业对财务杠杆的运用不甚相同,再加之样本较少的原因,资产负债率就可能呈现不相关的结果。
4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研究发现:第一,当前规制压力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显著提高;第二,管理层年龄本身能够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但是规制压力不能通过管理层年龄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第三,规制压力可以通过管理层薪酬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第四,管理层学历越高,越能调节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在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学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不显著。
基于以上实证结论,作者认为:首先,政府应当完善我国社会责任的相关立法,健全我国社会责任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社会责任的履行标准。尤其对于重污染企业更要严加管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设立环境指标,强制性规定企业承担一定的环境责任,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打击腐败。各地方政府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考核,表彰那些尽力和严肃担负社会责任的企业,另外可以制定一些奖励机制,如评出年度最有社会责任感企业,同时这样的企业会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减税,这样来鼓励更多公司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批评或者惩罚那些逃避社会责任的企业,如罚款等。此外,还应加强社会、公众和媒体等非政府组织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预防和阻止企业的违法行为。其次,企业要认真履行国家发布的政策法规,制定同步的企业战略,将社会责任理念转化为行动。企业要定期聘请业界社会责任研究的专业人士开展相关讲座,贯彻并加强管理者和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最后,企业若是执行国家下发政策或者执行新的变革时,薪酬激励是非常可行的措施,比如除基本工资外还要设立奖金制度、股权激励方式等,使管理者的报酬与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带来的绩效相绑定,促使管理层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还能得到相应的报酬。
此外,本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管理层特征描述上,没有考虑管理层社会关系以及性别变量等因素,获取的管理层特征数据可能有不充分的地方;有关管理层的信息披露并不完整,而且目前也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有些属于本研究管理层范畴内的人员缺乏相关的信息披露。本文的样本数据的搜集仅限于2012年和2013年中披露了的煤矿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样本数据较少,不能很好地代表所有煤矿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另外,本文的规制压力选取的是2013年2月份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政策实施时间较短,效果不明显,因而对假设的检验没有很大的贡献。以上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
摘要:煤矿业必须履行较大的社会责任,才能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我国煤矿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制度压力、管理层特征与煤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规制压力在实施较短的情况下对企业社会责任没有显著相关关系,同时也不能通过影响管理层年龄和管理层学历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积极作用;但是规制压力可以通过管理层薪酬正向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另外,在没有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年龄与管理层学历均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但管理层薪酬则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性不显著。
关键词:煤矿业,社会责任,制度压力,管理层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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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社会责任之社区责任制度探析 篇八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社区;利益相关者;社区公益
一、我国公司社区责任制度的不足与困境
1.外部
首先,国家对于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社会责任未出台体系性的法律法规。虽然,目前我国已出台《环境保护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见其第五条规定,但也仅此而已,并未对公司社会责任作出明确的界定,未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专章规定,分布分散,可操作性不强,多停留在原则层面。对公司社会责任尚且如此,更遑论公司社区责任。当特钢集团出现无正当理由歧视当地劳动力、排斥雇佣当地居民的情况时,镇政府以及当地居民无法从法律上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能从道德上来谴责,但道德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成效并不大。其次,缺乏政府等官方监督机制。政府在引进公司时,多是为了拉动社区内经济增长,增加税收,为自己政绩考量,因此鲜少要求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即便是有也多是敷衍了事。官员除缺乏责任心外,法律的不完善也使其难以理解社区责任从而推行,国家未重视,下首的官员因保守而懈怠。这就好比养宠物一般,买回来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但养好宠物并不简单。偌大一个集团,政府官员在职期间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在责任心不够强大、手中无“权力”的时候不会大刀阔斧地改善。最后,社会层面缺乏监督。公众对公司社区责任不甚了解,内容为何?现实中,民众的权益往往受了侵害还不知道这是一种可以捍卫的权益。再者政策有何?违反后又有何后果?早期,核心媒体往往为政府所影响而隐瞒,个人的力量又微乎其微。但近年来随着微博等社交网络工具的盛行,此种情况有所改善。
2.内部
第一,早期公司发展唯利是图,一味关注股东的利益。从短期成效来看,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必将牺牲一部分的经济效益,但这是一项放长线钓大鱼的工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放宽眼界,切忌目光短浅,要踏实行事。第二,部分公司管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未曾深刻意会承担社区责任的重要性并付诸实践,一味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第三,公司并非自愿履行社区责任。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下,部分公司随意敷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欺瞒社区、社会,假意承担社区责任,实则依旧如往日行事,排放污水、废气等。第四,公司员工思想文化素质不高。虽然近年来国家有一系列普法活动,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偏远山区收效甚微,而公司中有本地村民,也有外来打工人员,其文化程度可能较之村民更低。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缺乏,一味忍受或者选择私了,助长公司气焰,使得公司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时有发生,更遑论辅助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社会责任。第五,公司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作出牺牲社区、社会利益的举动时毫无顾虑,且未有阻力。
公司在承担社区责任方面懈怠,以及相关问题频发,如水污染问题、大气污染问题以及噪音污染等,导致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并不和睦,较为紧张。社会上虽有公司承担着社区责任,对当地社区有就业方面的努力,但这仅仅只是小部分公司,大多数公司的观念仍旧停留在逐利上。当务之急乃扩大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影响,从根源上建立责任意识。同时,切实发挥大企业的榜样作用,倡导更多的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追求公司与社区共同发展。
二、完善公司社会责任之社区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社区是公司的所处的一定的区域,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自然根基和社会根基。社区与公司的关系,好比鱼儿与水的关系,鱼儿一旦离了水将不能存活下去,公司亦是如此。
其次,根据“公司公民”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司作为社会、社区的一员,而社区作为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之一,其生产经营活动将对社区产生一定的影响。凡事有利弊,影响也是如此,我们要做的就是趋利避害,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就是发挥其中的积极作用,减轻消极作用的影响。在今年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向全国人民代表报告年度工作报告时,反复提及建设美丽中国,打造和谐社会。社区是社会有机体最为基本的组成,千千万万的小社区组成了社会这一大社区,社区的稳定、和谐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正如某一洗发产品的广告语所说“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最后,公司对社区有一定的作用,社区对公司也有反作用。三五不时地停水停电,员工的人身财产处于不定时受侵害的情况下,员工为此不能安心工作,试问公司如何能在治安问题频发、后勤保障欠缺的社区中蓬勃发展?公司不能一味地只关注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按时缴纳税款,扶助其他公司、企业,从而拉动社区经济发展,保障政府税收,促进供水、供电公司的发展。公司如果施行善举,资助贫困儿童,开办学校等,提高社区的文化水平,这也是在为公司的员工文化素质水平做贡献。除此之外,社区为公司提供充分的购买力、消费力,社区政府的相关政策等也将影响公司的发展。
总的来说,公司与社区之间无论从天然地理上还是经济人文上都有着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只有公司为社区建设提供各种能力范围之内的帮助,与社区建立伙伴关系,增强公司与社区之间的凝聚力,提高其团结度,才能推动社区的发展,从而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社区责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以及公司信誉,无形中树立了公司品牌,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内部修养,保證内外兼修。
三、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之社区责任制度的建议
1.完善公司层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公司应当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公司应当致力于形成含有本公司特色的文化氛围,通过氛围的渲染强化公司的责任意识,将承担社会责任、社区责任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宗旨。文化是软实力,它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且作用力持久,信念一旦形成,改变不易。
第二,公司应当相应国家号召,调整经营策略,完善经营理念。经济与政治密不可分,经济会受到政策的影响,因此公司应当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决策。其中,国家多次强调的可持续发展观以及建设和谐社会与公司承担社区责任之间有密切联系,公司承担社区责任要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紧抓社会效益。同时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社区责任有利于使公司与社区之间的紧张关系渐趋平稳,有利于化解两者之间的矛盾,这响应了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
第三,公司应当在内部建立监督体制。公司社区责任的履行情况当应当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挂钩,有過则罚,无过嘉勉。每个人都有自私 、追求利益的因子,一旦将责任与利益挂钩,公司在承担社区责任一事上事半功倍。
第四,公司应当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在公司中,对公司产生决定性影响、作用的往往是公司的决策机关,例如董事长。因此,公司在选任决策者时,应注意决策者的素质,选用眼光长远、创新的人才,最好对于公司社会责任有认识的人,以保证在总方向上不至于发生错误。再者,道德水平一般与文化水平有密切的联系,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对道德的理解。员工是执行公司战略的主体,员工需要理解何谓公司社会责任、社区责任,才能在工作上更好贯彻执行,同时也有利于责任意识的培养、强化。
2.完善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从立法抓起,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形成严密的关于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的法律文件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在2005年出台的《公司法》中,法律虽然首次明确提出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是社会责任的内容等未提及,更遑论公司社区责任。由于该法条倾向于原则性条款,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常有取巧行为,逃避责任。当然除了《公司法》之外还有《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一定的要求,但这种情况更多的像是想起来的时候加一句,而非系统性的要求,这不利于宣传工作的展开,民众也无法下手学习,实在是较为分散。同时,在以往无法律规定时,社会上时有环境问题、安全问题等爆发,是以放任并未见成效,反而情况有所恶化,因此国家必须加强宏观管制、强制约束。法律已经是社会的最大道德要求,在强制要求下仍旧无法遵守,那讲究自觉遵守的更高层次的道德该怎么办?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应当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确认适合我国公司运行的法律制度。我们需要关注公司的股东是否愿意并热衷于遵守这部法律、这项制度,毕竟他们是最终的实施者。立法者应当根据法治和民主精神,呼吁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讨论立法,提供发表意见、建议的平台,注重法律制度和社会的和谐性。法律的制定应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服务相适应,不能一味地要求公司如何,应深入剖析公司存在的原理,以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公司特点的法律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时达到承担社会责任的效果。人都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懂事的,不能要求一个婴儿还未成长就懂事,而且只有成长了,强壮了,才能承担更多的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有两层梯度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如果公司都不能盈利,我们怎么能要求其进行慈善捐助呢?存在是一件事,遵守又是另外一件事,当有法可依后,我们必须做到遵守、执行,如果有违反的行为必须严厉地追究惩治。
第二,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为人民服务一直以来是国家政府的根本宗旨,监督公司承担社区责任,使政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关注社区的利益,恰恰符合这一宗旨。虽然提升本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着实重要,但是如果以牺牲本社区的利益为前提,这是本末倒置。政府可以在社区内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渠道进行普法,加强社区内居民的法律意识,因为唯有知法才能守法、执法,才能监督他人是否违法。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不贪污受贿。同时,政府应当对承担社区责任的公司予以一定的奖励,例如税收政策上的优惠等,以激励更多的公司承担社区责任,从而打造美好社区。
第三,加强社会对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的监督力度。人们自身应当提高文化水平,树立维权意识,勇于揭发违法事实,绝不姑息养奸,充分利用社交网络平台。除媒体的曝光外,社区可以成立相应的民间组织,如同消费者协会一般,目的在于监督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同时,拓宽民众参与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渠道,例如规定民众可以对公司重大影响的决策进行投票等。
第四,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公司承担社区责任的优势,使其发展至一种信仰的存在,发动并鼓励更多的公司承担社区责任。对比西方国家其社区是内生发展的,我国则是后期设立社区作为行政区划,社区意识并不强,政府应当强化公司的社区意识,从小做起,由社区再一步步扩散至社会。
四、结语
公司作为一名“公民”,身处社区这一小社会、社会这一大社区中,在收获利润的同时,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能将目光局限在仅仅只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目标上,除了追逐经济利益之外,也应当为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考虑,争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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