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24-11-11

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共12篇)

1.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一

绍 兴 县 人 民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纪 要

„2008‟4号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县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

2008年2月20日下午,县政府举行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冯建荣、陈吉安、马芳妹、陈德洪、张荣社、孙哲君等同志出席会议。县委常委诸剑明同志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冯建荣同志主持。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的汇报

会议认为,报告(送审稿)根据意见征求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修改,体现了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精神,具有政府工作的特色,决定提交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轻纺城建管委关于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

- 1 - 区招商政策的汇报

会议指出,东升路市场区招商隆市工作,事关市场发展的大局,倍受社会各方关注,必须高度重视,放到与硬件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招商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亩产论英雄”的原则,有利于市场的提档升级。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政策,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由轻纺城建管委具体把关行文。

会议强调,轻纺城建管委、县工商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兑现政策,严防炒房行为,确保招商成功,快速隆市。

三、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关于我县征收集体土地暂行办法(送审稿)的汇报

会议认为,为更好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规范征地行为,促进节约集约依法用地,出台我县征收集体土地暂行办法是必要的。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办法,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马芳妹同志把关签发。

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和相关政策的有机衔接,并抓紧提出相应调整工业用地等土地出让价格的意见。

四、会议听取了县劳动保障局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汇报

- 2 - 会议认为,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后,相应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支付标准,有利于更好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进一步完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意见,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马芳妹同志把关签发。

会议要求,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五、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关于2008全县工业用地、公益性等用地供地计划和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计划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牢固确立“亩产论英雄”理念,毫不动摇地推进节约集约依法用地工作。工业用地和公益性等用地,要加强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供地速度;加强会审工作,加快建设速度;加强督查协调,加快产出速度。经营性用地的公开出让,要突出柯桥城区重点,以更好完善城市功能,更快集聚人气商气;适当照顾新型镇街,同时兼顾其他镇街;把握时机,加强推介,确保成功;依法拆迁,确保净地出让;科学规划,确保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公开,充分竞争,确保公平公正。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方案,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由马芳妹同志把关签发。

六、会议听取了县房管局关于实施住房商业贷款财政贴息意见和加强城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的汇报

- 3 - 会议认为,为加快聚集柯桥城区人气,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平稳发展,实施柯桥城区住房商业贷款财政贴息是必要的。明确贴息办法暂先试行一年,具体由县房管局、财政局负责抓好落实。

会议认为,加强城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城区拆迁、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县房管局会同有关镇街加强考核,用好财政补助经费,确保城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得到切实加强。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意见,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由孙哲君同志把关签发。

七、会议听取了县建设局关于我县柯桥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办法,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由孙哲君同志把关签发。

会议强调,下一步,县建设局、建管局要加大查处力度,新闻单位要加大曝光力度,确保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在短期内得到明显改进,确保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走上依法合理的轨道,确保新县城的整洁美观。

八、会议听取了县法制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认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 4 - 会议要求,要把依法行政的意识体现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特别是要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行政化解机制和司法化解机制。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意见,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由陈吉安同志把关签发。会议决定,3月中下旬召开全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座谈会。

九、会议听取了县应急办关于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这次几十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前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县上下纷纷行动合力抗灾,特别是用电管理所、柯桥供电分局、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工作尤其出色,把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集中精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一要继续抓紧开展损坏的道路、电力、通讯、电视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二要确保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安全,特别要严防冰雪融化后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学生和群众的生命安全;三要大力开展灾后农业生产工作,重中之重做好抢收抢种抢搭抢管工作,从县财政预算安排中切出一块资金用于灾后重建,支持灾民的生产自救,同时抓紧开展保险理赔工作;四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体系,畅通应急指挥,保障应急物资,落实

- 5 - 应急队伍;五要加强灾害的预报预防工作,增强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弘扬自救互助精神。

会议原则同意提交讨论的意见,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向县委常委会汇报。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08各类先进考核评比意见,要求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还听取了《绍兴县政务》改版情况的汇报。

缺席:孟柏干、饶传坤、宋 南

列席:胡国炜、胡斌钦、宋金木、缪智勇、娄国忠

阮建康、孙忠富、胡建恩、鲁立新、严百兴 吴伯根、杨金法、蒋伟星、陈 方、徐忠良 朱正祥、毛小燕、金阿根、徐阿幼、王建云 邢玉清、沈小军、诸华诚、蒋元荣、宋天平吴汉华、孙尧富、阮 胜、陈学军、濮如松 何建刚、孙光荣、陈炳松、陈永建、祁金凤 闻仁水、胡连华、尉如海、周如生、孙苗林 倪阿泉、刘为人、王 彪、洪 峰、余建林 孙建焕、丁生产、何坚刚

分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县人武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有关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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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二

回顾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历程, 我们主要做了四件大事:

(一) 组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 为教育督导提供组织保证

(2009年12月28日)

1988年, 天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成立, 标志着我市督导机构恢复。2000年5月, 我市机构改革组建新的教委, 市委决定将天津市教育局督导室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随即各区县人民政府也相应加强了教育督导室的建设, 至2008年4月, 我市18个区县全部成立了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6月, 市教育督导室根据市政府要求, 进行了调整, 由副市长张俊芳亲自担任主任, 我任常务副主任, 市教委副局级督学王洪华任专职副主任, 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教委和市财政局的领导同志任副主任, 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组成, 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督导的地位, 强化了教育督导的功能。

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的同时, 我们还狠抓督导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由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特约督学共同组成的教育督导队伍。2006年6月, 又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办法》, 并多次组织督学的专业培训和国内外考察, 提高了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水平。目前, 我市已有专职督学82人, 兼职督学364名, 特约督学130名, 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良好思想作风、较高专业素质的教育督导队伍。其中, 市委、市政府为我们聘请的历届特约督学, 都是知名的专家、学者, 他们积极建言献策, 也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 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体系, 为教育督导提供评价标准

在组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的基础上, 我们又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法规和制度建设, 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是颁布了教育督导政府规章。《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 (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我国将教育督导作为教育基本制度之一, 并正式写进《教育法》, 这充分说明了教育督导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 2000年, 市教育督导室根据市政府的要求, 起草了《天津市教育督导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2001年7月, 市政府以42号令的形式, 正式颁布了这个《规定》。《规定》作为我市教育督导的第一部政府规章, 对组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工作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行为, 提出了一系列法律要求。为深入贯彻《规定》, 2001年10月, 又制定了《规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 是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步入法制化的重要标志。

二是制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这些年来, 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市教育督导室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纲要》、《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纲要》、《区县素质教育工作评估方案》、《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等一整套评估标准, 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的建设, 为促进学校整体质量的提高, 推动区县素质教育的深入,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 为确保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我市义务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了标准。

三是实行教育督导报告制度。教育督导报告制度是推行教育工作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 也是教育督导按照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要求、构建有效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我市进行的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一般采取“通报”和“公告”两种形式。这些年来, 进行“通报”的有“规范化学校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体育艺术‘2+1’项目”、“各学段课程改革”、“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方面的评估结果。此外, 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教委三部门先后三次发布了关于教育经费的公告, 这些公告发到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报告制度的实行, 进一步提高了区县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促进了区县政府教育职责的落实力度, 也进一步增强了教育行政工作的公信力, 树立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 凸显了政府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和对义务教育的政策倾斜。

(三) 积极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 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的相关职责, 充分发挥督导的独特监督作用, 我市针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和相关问题, 有计划地开展了督导评估。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我市自教育督导制度建立以来, 一直坚持对区县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2001年以后, 每两年一次的各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自查和市教育督导室的抽查, 形成了较好的综合督导机制。2006年10月, 根据张俊芳副市长的指示, 我们将综合督导的重点, 转向了实施《义务教育法》、落实“三保一扶助”和“两免一补”政策。市教育督导室联合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4个小组, 连续三年逐步对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进行了督导检查。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 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区县政府把义务教育列入了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范畴, 加强了组织领导, 制定了配套政策;逐年加大了财政投入, 基本实现了“三个增长”;财政困难区县的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 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区县政府“三保一扶助”目标和“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区县政府教育经费管理逐步规范, 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有关要求, 2009年5月, 我市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 决定从区县政府依法落实领导职责、推进教育改革、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和规范学校管理等七个方面, 采取年度督导检查和任期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开始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新一轮的综合督导检查。截至9月底, 各区县政府都认真地完成了2008年教育工作自查, 并报送了自查报告。此项工作是新时期我市督导工作的重大举措。

在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的同时,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针对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我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项督导检查。2005年市教育督导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减轻小学、初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分别提出了“小学十二条”、“初中十条”减负工作要求。在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总量、控制早晚自习和假期补课、认真落实课外活动和严格清理课外办班等方面, 都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我市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中的这项强力措施, 曾经一度被新闻媒体视为“铁律”。2005年对于小学、初中的“减负”进行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表明, 各项要求受到重视, 并得以落实, 尽管反弹和反复现象确实存在, 但总体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压力, 还是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006年12月市教育督导室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 分别对8个区县、32所中小学开展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 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 除大量随堂听课以外, 还对1268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达标测试。接受这次专项督导检查的学校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落实了学生活动时间, 开齐了体育课和艺术课, 开展了体育、艺术课外活动, 并普遍成立了学生体育、艺术社团。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除广播体操以外, 还增加了很多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2+1项目”的参与率和认定率均达到100%, 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的新局面开始形成。根据国家有关要求, 2008年又对8个区县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工作, 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 教育部有关领导专程到武清区考察了解《标准》的实施情况, 对我市为推动《标准》落实而开展的专项督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1年、2003年和2006年, 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进入了课改实验。为深入推进我市的新课程改革, 市教育督导室分别于2005年、2007年和2008年, 对全市18个区县的小学、初中、高中的课改工作推进情况、教师培训情况、社会宣传情况和课改科研情况等, 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目前, 全市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得到较好落实, 校本课程开发效果显著, 综合实践活动广泛开展, 学生的学习方式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此外, 2007年12月和2008年5月, 市教育督导室还分别对我市部分区县的特教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掌握了我市幼儿园和特教学校的发展现状, 为建立幼儿园和特教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 提供了大量实证材料。

二是推进评估验收。我市一直坚持把各类评估验收作为保障教育目标落实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途径。1999年12月, 市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出台的《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60所示范性高中, 市内六区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的两项战略性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 我市大批示范性高中陆续竣工, 规范化学校也相继建成。为推动示范性高中的整体办学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根据我市示范性高中的评估标准, 2004年5月, 分别对24所已完全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示范性高中进行了评估验收。2007年10月至11月, 又对市教委直属的7所示范性高中进行了复查。通过评估验收, 我市示范性高中认真查找问题, 积极采取措施, 充分发挥了他们在素质教育中的实验性、示范性作用, 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参与和引领作用。为尽快解决一些学校历史遗留的条件差、规模小等问题, 缩小市内六区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 2003年6月,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 启动了规范化学校建设, 并于当年对公办初中、小学的校园校舍、教学装备、生活设施, 分批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 市内六区的268所 (其中小学163所、初中105所) 公办学校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显著改善, 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 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2008年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已经作为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目的就是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促进我市义务教育较高水平均衡发展。全市共有124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 申报第一单元评估验收的学校有282所, 加上上半年申报试评的13所学校, 2009年评估验收的学校共295所, 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3.8%。经过硬件和软件两轮评估验收, 达标的学校共有259所, 占2009年申报学校的87.80%, 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0.85%。目前, 这些学校全面提升了办学条件, 普遍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典范作用。

(四) 不断加强教育督导的交流与合作, 努力提高教育督导的工作水平

交流与合作是促进教育督导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重要渠道。经过多年的努力, 我市初步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教育督导交流与合作机制。坚持十多年的区县教育督导联席会制度, 促进了本市同类地区教育督导的经验交流。已经经历七届的京津沪渝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 不仅加强了直辖市间的教育督导信息沟通, 还就一些问题进行了政策合作。两年前, 在市教育督导室的支持下, 北辰区又发起成立了“环渤海教育督导联盟”。目前, 已有31个县、区、市的教育督导室参加了联盟活动, 不仅使环渤海地区教育督导形成了工作合力, 而且进一步扩大了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交流合作的范畴。这种实质性的跨地区交流与合作, 得到了国家教育督导团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化, 在开阔了教育督导工作者视野的同时, 还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关于今后教育督导的任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 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 在队伍建设、评估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 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还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一是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还存在误区。有些区县认为天津“两基”早已实现, 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主要靠行政管理, 教育督导可有可无, 为此不够重视教育督导。

二是区县之间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还不平衡。目前, 虽然18个区县都建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但担任督导室主任的, 有的是副区 (县) 长, 有的则是区县教育局的局长或副局长兼任。这样的设置必然会出现教育督导地位的差异。而且, 公务员编制的专职督学普遍数量较少, 且普遍年龄偏大。全市现有专职督学82人, 公务员编制的只占27.5%。就是这样, 加上基层学校的借调人员, 有的区县专职督学也只有1至2人, 平均年龄也超过了50岁。督学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更为突出。熟悉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较多, 了解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终身教育的专家则较少。

三是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尚不完善。本来教育督导的对象应是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 但是这些年我市的教育督导始终集中于基础教育, 还没有涵盖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集中于公办教育, 还没有涵盖民办教育。

四是缺乏快速便捷的教育督导信息平台。目前, 我市教育工作信息沟通仍然局限于传统方式, 在信息化背景下, 教育督导迫切需要一个全市性的现代化网络信息平台。

五是教育督导缺乏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这些年, 我们的教育督导工作一直停留在实践操作层面, 多是忙于应付急迫的工作, 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深入的政策研究, 整体水平还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特点, 更没有在全国领先占位。通过理论和政策研究, 进行制度和方法创新, 是摆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者面前的艰巨任务。

为此, 这次会议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这是一个重要文件, 区县政府及其教育督导室一定要认真贯彻, 全面落实。

今后几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 主要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 大力推进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随着我市教育逐步走上全面依法治教的轨道,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及教育行政机构管理职能的转变, 必将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新的任务, 对教育督导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 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需要、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导队伍至关重要。

一要特别加强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和专职督学队伍建设。张俊芳副市长在2009年6月份的会议上, 对于进一步完善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区县政府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 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室的建设, 确定专人实际负责区县教育督导工作。这样安排的优势在于, 既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分工, 又便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合力。一定要选派熟悉教育规律, 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 担任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职务。同时, 区县政府要逐步给教育督导室配备数量足够、年龄适合、属于公务员编制的专职督学, 保障区县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设立专项经费, 积极改善教育督导的工作条件, 确保教育督导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督导队伍结构。教育督导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要求配备一支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优化督导队伍的结构, 涉及专兼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诸多方面, 建设一支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教育督导队伍, 应该既有教育实践的专家, 又有教育理论的专家;既有基础教育的专家, 又有职业教育的专家;既有财务基建的专家, 又有教育教学的专家;既有学校管理的专家, 又有教研科研的专家。尤其要吸纳一些精力充沛的青年后备干部做兼职督学, 让他们在这项工作中开眼界、受锻炼。这次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的评估验收工作, 就选用了一批这样的年轻干部, 这样做, 既给教育督导队伍增添新生力量, 又为各区县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些年轻干部既跟老专家学到了丰富的经验, 又在实际工作中带走了兄弟学校成功的经验, 收到了“双赢”的好效果。今后, 还可以逐步吸收一些其他领域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专家, 请他们帮助我们从新的视角, 审视教育督导, 创新工作思路。这样, 既整合了教育督导内部的力量, 又协调了相关工作部门的关系, 能充分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2009年, 我们从国家教育督导团、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教科院、市考试院的主要领导中, 特聘了市督学顾问, 这样做会进一步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实力。

三要下力量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素质。随着教育行政部门职能的转变, 今后的督导评估的工作会越来越多, 任务也越来越重。因此, 必须把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素质摆上重要日程, 全面落到实处。要完善督学的学习制度。实践证明, 教育督导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 一定要结合督导评估的工作实际, 不断加强学习。学习的内容应当包括现代督导专业知识和先进督导评估经验以及与之相关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甚至还要学习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 尽量开阔视野、深化认识, 以提升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保持督学的优良作风。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 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善摸实情、能出实招, 绝不可以讲人情、拉关系、走过场。通过我们的工作和业绩树立督学的良好形象, 确保政府的公信力能够充分体现在教育督导工作的全过程。在第一单元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的评估验收工作中, 本届督学和各位专家表现出纪律严明、工作务实的优良作风, 相信这一优良作风会继续发扬光大。要加强考核, 奖优罚劣。兼职督学和专职督学在督导评估过程中, 肩负同样的任务和职责, 兼职督学的专业素质在一定意义上影响更大, 所以也纳入考评范围。工作突出的要进行奖励, 确实不能称职的也要提前解聘。

(二) 全面优化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不断优化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使之更具科学性、操作性, 是今后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教育现代化是一个整体的目标, 它是以各级各类教育及其机构的科学发展为基础的目标。我市的义务教育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 就是抓住了教育现代化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定的。它立足于我市义务教育较高标准的均衡发展, 对于落实国家的教育目标、保证学校科学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但是,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仅有义务教育学校的这一个“标准”显然还不完善。为此, 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研制“十二五规划”, 又着手起草了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会后, 将这些“标准”的讨论稿发给大家。这样, 一个比较完善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就基本成形了, 它还将正式列入“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由于这几类教育更是各具个性特征, 因此给制定“标准”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各区县一定要组织有关人员, 对这四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的研讨, 特别要广泛征求有关基层单位的意见, 为“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对幼儿园、特殊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提供评估验收的依据。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 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也是我市整体教育格局的重要内容之一。滨海新区的腾飞, 需要中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天津经济的发展, 需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 所以讨论这个“标准”一定要立足于创新。

教师教育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基础。这几年党和国家对教师教育尤为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都对教师提出了殷切期望。2009年教师节前, 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三十五中听课调研时, 又发表了《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的重要讲话。可见, 将教师教育机构纳入督导评估体系之中, 并建立相关的评估体系, 意义非常重大。因此, 我们还要着手建立教师教育机构的“现代化建设标准”。区县的教师教育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各类的教师进修、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电化教学、信息服务、图书资料等部门。我们一定要让教师教育为助推各类教育现代化进程, 负起更大责任, 做出更大贡献。

此外, 我们也要尽快建立对中小学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标准, 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加快健康发展, 保持和发展我市教育的整体优势。

(三) 不断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

在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同时, 努力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 已成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

要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区县人民政府对于辖区内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以及学习型社会建设, 都负有重大责任。如何把教育工作规划好、落实好, 并使年度教育工作和任期教育工作能够得到科学发展, 已成为推进当地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

加强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就是要通过监督, 确保区县的教育工作能够切实摆上优先发展的位置。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 我市制定了《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 已将区县人民政府督导评估结果, 作为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指标, 关系到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区县, 同时也是有关教育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这是教育督导的一项机制创新。各区县要认真领会《关于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的通知》精神, 有关领导要认真学习, 主动做好年度督导检查和任期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2010年春天, 我们将评选市级教育工作先进区县, 并向国家教育督导团推荐全国教育工作先进区县。在这次评选的申报过程中, 我们强调必须坚持底线要求:“三个增长”是评选的前提条件, 同时还要参考历年的教育督导报告。因此, 区县政府一定要全面重视每一方面的教育工作, 全面推进本地教育的科学发展。

一是要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工作的基础上, 努力使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形成常态机制。这项工作自2009年刚刚起步,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余所学校通过了评估验收, 无疑这是当地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重大成就。但是, 教育现代化并不是一次评估验收就能实现的, 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 通过评估验收仅仅是步入这一阶段现代化学校的起点, 瞬间精彩并不意味着永久辉煌。我们只有把评估验收的成果真正变成日常工作的常态, 才能真正让教育上水平, 真正让群众更满意。因此, 建立这个机制也是教育督导的一次创新。各区县政府一定要引导和督促学校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严抓落实, 在推动下一单元评估验收的同时, 对于已经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仍要坚持逐校回访指导。市教育督导室也将同时做好随机回访和重点复查, 对于出现严重“反复”的学校, 要取消“达标”的认定结果, 待整改后随下一单元重新申报, 以促进创建工作的常态化。

二是要着力加强责任督学机制。2002年我市已经建立了市级责任督学制度。2007年, 我们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责任督学制度的通知》, 要求区县也要建立责任督学制度。各区县要结合责任督学制度的实施, 组织督学深入自己负责的学校, 进行调研和指导, 切实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的常态机制在区县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是要不断完善督导评估报告机制。督导评估结果的报告制度建立以来, 受到了区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促进了区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今后要加强这项制度, 要规范督导评估结果公开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式, 充分体现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导向性和实效性。要严格坚持“逢督必报”, 即只要实施了督导评估就必须在报告中公开结果, 包括区县的督导评估结果也要在本区县通过报告予以公开, 以不断提高各级督导评估工作的效能。要适度扩大公开范围, 有些督导评估的结果还要逐步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公众公开, 让社会准确地了解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 了解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绩效, 扩大督导工作的影响力。同时, 还要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的申诉制度。督导评估的过程中, 如果确实出现偏差甚至错误, 一定要坚持“有错必纠”。因此, 对督导评估的结果, 我们欢迎发表不同意见, 甚至是批评意见。应该说, 报告制度和申诉制度的有机结合, 正是对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的重要创新。

(四) 切实加强教育督导的理论研究

教育督导工作尽管历史悠久,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 如果仅仅依靠这些经验, 提高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整体质量, 还是远远不够的。原因起码有两个, 一是我们的经验仍有滞后性, 所以无法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二是我们的经验缺乏系统性, 所以很难作为理论指导实践。恰恰在这些方面, 有些兄弟省市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做过很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 我们应当奋起直追, 从根本上提升全市教育督导的综合实力。

一是要加强合作。这些年, 区县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我们还要不断发展它、深化它, 使这种机制能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同时, 要主动与高等学校和教育科研部门进行交流与合作, 积极与有关省市、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 大力提高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水平。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学术组织的作用, 组建一个教育督导“智库”, 吸引富有教育督导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从事教育督导科研工作的学者以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财务基建、教师教育和信息技术方面的骨干专业人员, 通过交流与合作, 深化理论研究、升华实践经验、改革评估方法、创新督导机制, 探索新时期的教育督导工作规律。

二是要尽快建立信息平台。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市的教育信息化已经达到了相当发达的程度, 教育督导不能只重视传统的信息沟通方式, 更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与技术, 不断推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现代化的水平。我市开通了教育督导网站, 标志着这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但是也标志着此项工作刚刚开始。现在这个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十几个栏目, 它作为教育督导的信息平台, 可以方便、快捷地传递教育督导工作信息, 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效率。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 使我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能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更好地发挥它特有的作用。

3.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三

省人大常委会代主任俞国行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章猛进、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徐宏俊和秘书长李步星以及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王永明、葛慧君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杨育林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刘晓刚副检察长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4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王永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五大百亿"ZE程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5年来,在省委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省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五大百亿”工程进展顺利,多数项目已建成并陆续投入使用,届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五大百亿"ZE程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省人民的利益,对于全面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增强发展实力,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切实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指出省政府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推进项目落实,切实加强工程管理,认真做好工程配套规划衔接等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尤其是要下大力气协调解决“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五大百亿”工程计划的全面完成。同时,要对5年来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着手思考下一个五年重大工程建设规划。

二、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黄友源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三、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景雄明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气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气象条例》。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任亦秋副主任受法制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六、会议听取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陈旭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景雄明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

七、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员会景雄明副主任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沈雷主任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陈积民副主任委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陈培德副主任委员、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赵宗英主任委员分别所作的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上述5个报告。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学忠副秘书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两个报告,并通过了上述3个报告。

九、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所作的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任命徐杰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4.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四

„2006‟4号

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

5月15日,区长王国强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张跃进、茅林春、何耀明、李俊,区人武部政委胡跃宏,区府办主任金正锋出席会议。副区长邱建中、胡杰因公请假。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了《金东区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会议认为,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十分必要,是今后的一个发展趋势,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行科学决策,按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待科学决策。会议原则同意出台该项制度,并要求:一要强化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识,二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行政效能的关系,三要切实抓好落实,特别对重大事项,必须按制度要求运作。

二、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工作的决定》和

- 1 - 《关于争创教育强区的决定》。会议认为,要深刻认识教育工程的重要战略意义,教育是国家强盛的基础工程,是全民人口素质提升的基础工程,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出台两项决定,有利于全区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有利于农民同等享受国民教育待遇。会议要求:

1、所有部门都要关心和重视教育,特别是要把学校“两证”的办理作为部门支持教育的头等大事来抓;

2、今年要全面启动省级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早启动、早主动、早见效,本月底前召开动员会;

3、对创强目标中的25项指标要逐项对照,特别对我区教育布局调整、师资水平和教育装备条件等三个薄弱环节,要加大力度,加大投入,有效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会议原则同意出台该两项决定,修改完善后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

三、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告》。会议原则同意发布该项通告。并要求在灭螺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加强领导,加大宣传,狠抓落实,做到灭螺人员落实到位,政策处理到位,应急预案机制到位,确保完成今年灭螺任务。

四、会议讨论了《关于组织全区干部进行一次体检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并要求:要切实组织好干部体检工作,采用公开招投标确定体检医院。

五、会议讨论了《关于要求给予楼琦珍行政开除的请示》。

- 2 - 会议同意给予楼琦珍行政开除的决定。

六、会议讨论了曹宅镇《关于旅游大道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由原施工单位继续承担该工程建设。会议要求:要严格工程管理,完善监管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

金东经济开发区主任王瑞海,区监察局局长徐根有列席会议。区府办副主任杨梅清、王招良、傅延际、厉树金、叶春成,党组成员庄建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傅得统、葛建萍、傅惠斌、吴春禄、张有钢、朱宝琦、朱汝洪、陆栋荣、王志龙、金昱、章志忠、卢毓芬、郭新芳、郑新民、曹国军、郑寿贵等参加了相关议题讨论。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送: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东新城区、金东经济开发区。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群团体。

5.政府常务会议主持词 篇五

今天是我们在春节过后,召开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委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研究部署2005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及具体落实措施。应邀出席会议的有:旗委副书记庞贵林、武志杰、额尔敦仓,以及政府在家的各位旗长和调研员。还有政府23个职能部门负责人。

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各分管旗长和职能部门2005年工作思路。并就主要经济指标提出参考建议。

由于会议时间只有半天,时间紧,内容多,请各位简明扼要、抓住重点,直奔主题进行发言。各副旗长发言掌握在8分钟之内,各部门汇报严格掌握在6分钟之内。

下面依次进行

副旗长发言顺序依次为:吉旗长、刘杰旗长、王旗长、刘彦民旗长、任旗长由徐峰代发言、岱庆旗长。

旗政府职能部门发言顺序依次为:统计局、计划局、财政局、经贸局、交通局、畜牧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人劳局、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局、民宗局、文体广电局、监察局、审计局、司法局。

请各部门根据全市和对应市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就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议。

6.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提高会议质量,保证决策落实,根据《滦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召开

第一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四上午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

第二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人武部一名主官组成。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或主持,其他与会人员视议题需要确定。

第三条 县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是决定并通过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

二、会议列席

第四条 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各一位领导参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各位副主任列席会议。

列席相关议题的有关部门由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因故不能列席的,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由分管同志列席。

第五条 议题提交单位除汇报人员外,可带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并事先报县政府督查室。

根据议题需要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列席人员会议。

县电视台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例行列席会议,负责影像资料的录制,整理后定期报县政府督查室存档。需进行公开报道的会议内容,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再行报道。

三、议题审定

第六条 提交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县长直接提出或由分管副县长审核后提出,报县长确定。

第七条 议题内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会前要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分管副县长审核;议题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或以政府名义发文件的,会前报法制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副县长审核。

第八条 由分管副县长审核并签字同意的议题交督查室汇总。议题提出单位及时到督查室履行议题程序,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告单(情况说明)》(附件2)、《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卡》(附件3);提供部门协调意见和法制办公室审核意见,特别是涉及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问题,须主管部门明确具体意见(各部门领导签字);提炼需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九条 督查室要严格履行会议程序,于会前将本次会议议题及议定事项整理后报办公室主任。

第十条 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副县长交*的工作,常务副县长于会前将需会议议定的事项再行协调确定。

四、材料要求 第十一条 已确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议题提交单位按照规范格式(附件1)和所需份数印制会议文件,提前三天送县政府督查室。

第十二条 涉密的会议文件,要在文件右上角标明密级。需要会后收回的会议文件,要在文件右上角加印“会后收回”字样,并根据需要进行编号,会后由议题提交单位负责收回。

五、会议通知

第十三条 常务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一天送达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特殊情况也可电话通知。会议通知情况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 会议出席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县长请假并委托秘书告知督查室;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告知督查室。

六、会议组织

第十五条 会务组织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固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

会场布臵要规范、整洁,摆放出席、列席县领导名签和列席人员单位席签。

第十六条 议题的汇报人员和相关列席人员、工作人员要提前在会场外等候,待上一个议题结束后,迅速进入会场,确保议题衔接紧凑有序。

第十七条 议题汇报人在会上一般不宣读材料原文,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第十八条 会议记录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会议讨论情况。记录要使用县政府常务会议专用记录本,做到字迹清楚,格式规范。

七、纪要形成

第十九条 会议结束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拟出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内容主要包括:讨论通过的议题、议定的主要事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出席、列席人员情况等)审批稿,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长或受委托召集会议的常务副县长审签。会议记录要随会议纪要一并整理完毕。

第二十条 会议纪要审定后,在24小时内印制完成,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抄送相关部门和乡镇。

会议记录、纪要、影像资料、县领导审定并签字的会议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并移交县政府办公室档案室。

第二十一条 未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准调阅会议存档资料;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违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八、会议落实

第二十二条 会议决定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抓好督办落实。重要工作按办理时限及时通报;总体情况建立台账,定期反馈;年底通报年度办理情况。第二十三条 议题责任单位要认真按会议决定抓好落实,提速工作过程,并按会议要求将落实结果或进度主动向督查室汇报。

第二十四条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滦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格式

附件2:《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告单(情况说明)》 附件3:《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卡》

滦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格式

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规范格式为: 1、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在主件首页左上角注明“县政府常务会议文件”字样,用4号楷体字顶格排版。

3、标题:用2号宋体字加黑,居中排版。

4、正文:与标题之间空一行,用3号字仿宋体字,每页22行,每行28字。

5、正文中的第一级标题使用数字“一、二、三……”,用3号黑体字;第二级以下标题可使用数字“

(一)、(二)、(三)……”、“1、2、3……”和“(1)、(2)、(3)……”,用3号字楷体加黑。

6、正文结尾右下方标注行文单位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在行文机关署名的下方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成文日期。

7、若有附件,应在正文后,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8、每一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注明“附件1”、“附件2”等字样,附件的格式要求与会议文件正文相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告单(情况说明)

7.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七

会议指出,消费是经济增长重要“引擎”,是我国发展巨大潜力所在。在稳增长的动力中,消费需求规模最大、和民生关系量直接。要调动市场力量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会议要求重点推进6大领域消费

——扩大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消费,提长宽带速度,支持网购民展和农村电商配送。加快健康医疗、企业监管等大数据应用。

——促进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产品,对建设城市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较多的给予奖励。

——稳定住房消费,加强保障房建设,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升级旅游休闲消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乡村旅游富民等工程,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

——提升教育文化消费,完善发办学校收费政策,扩大中外合作办学。

8.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八

受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委托,茅临生副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程渭山、袁荣祥、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郑继伟、梁黎明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崔盛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张雪樵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位全国人大代表、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梁黎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姒健敏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检查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省政府在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我省科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跟踪督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跟踪督查以及在代表中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省政府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戴震华副主任委员、陈荣副主任委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

四、会议听取了省法制办孙志丹主任、省公安厅陈石春副厅长受省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暂时停止施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上述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在部分市县暂时停止施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社会救助与民生高度相关,是创造全省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支撑。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争取高质量完成这一立法项目。

六、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徐宇宁厅长、省发改委黄勇副主任受省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审计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这两部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9.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九

政府常务会议一般由该政府办公室人员负责会务工作、列席会议并记录,会后根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报办公室领导审核后呈县政府县长签发。

一、会前要充分准备

政府常务会召开前,一般由办公室常务秘书分别征求各分管县领导提出的上会议题,并根据议题提出人及议题内容、性质、急缓程度等因素安排议题讨论顺序。实际工作中,一般按照“先大局后局部、先重要后次要、先主要领导后分管领导”的原则对议题进行协调,通常先安排正职领导提议的、涉及面广的、较为紧急的议题,同时要向其他领导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每位领导的议题都能得到合理排序和及时研究讨论。议题确定并经县长审定后,印发各分管县领导,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准备要特别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会议通知单上要清楚地标注“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参加人、列席人”等要素,议题的表述要完整清楚、言简意赅,便于参会领导明确会议讨论重点,做好发言准备。会议时间、地点要准确。二是会议通知单和上会讨论的有关材料要提前两三天分发到各分管县领导手中,以便大家提前安排工作,准时出席;同时也便于参会领导认真研究,准备意见,会上畅所欲言,充分讨论。三是常务会议召开前,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要通知部门负责人列席。对需要在常务会议上形 成决议的议案,有关部门要提前深入调查,充分研究,并拟好解决建议和意见,供会议研究时参考,确保科学决策,提高议事效率。

二、会中要详细记录

会议纪要通过记载会议基本情况、会议研究过程、会议取得成果、会议议定事项等,综合概括地反映会议精神,以便与会者统一认识,会后全面、如实地传达,组织落实开展工作。可以说,会议纪要字字千钧,每个字、每句话甚至每个标点符号都很重要,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含义。

作为会议纪要原始材料的会议记录是对会议内容最直接、最初始的反映,它的内容比较口语化,语言较为随意,强调的是原汁原味、真实客观。这就要求在会议期间,会议记录者仔细聆听、认真记录,确保内容完整、逻辑严密、笔迹清晰、整体美观。另外,会议记录本要专本专用,并由记录者专门保管,每个自然末要完整移交档案室,以存档备查。

三、会后要认真起草

常务会会议纪要是一种相对特殊的文体,起草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保证纪要内容的纪实性。常务会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议题、议程、记录等有关材料综合整理而成的,具有纪实性特点、历史凭证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因此必须如实反映会议内容,不能随意篡改会议的基本精神,不能随意变更与会者议定的事项,也不需对会议内容作分析、评论。对会议存在的分歧意见和问题等,也要真实、概括地予以反映。在写作中,不得随意取舍、以偏概全,不能自己赞同的就多写,不赞同的就略写或不写,更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

二是突出表达方式的概括性。会议纪要是在会议记录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概括、整理、提炼而形成的公文。它是对会议精神实质的集中反映,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因此,表述上要简练,去浮辞、不矫饰,力求简洁明了、通俗易懂;选词要准确,语句要规范,力争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文字简练。这类纪要写作的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上,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切忌记“流水账”。

三是强化纪要文件的指导性。会议纪要有两项功能,一是“记载”,一是“传达”,并且要通过“记载”去“传达”。它所记载、传达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参会人员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会议成果的结晶,集中反映了会议的精神实质。因此,要着重突出纪要对开展工作的指导性,便于下级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

它的具体写法大致有三种:一是集中概述法,即对会议基本情况、主要问题、与会人员认识、解决措施等进行整体阐述,多用于议题比较集中、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落实的会议,篇幅相对短小。二是分项叙述法,即将会议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分项来写,内容相对全面,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多用于议题较多或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三是发言提要法,即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再按照发言顺序分别阐述,如实反映与会人员意见,常用于根据上级机关布臵、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

四、做好保密督办

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通常情况下只印发政府县领导、列席人员及到会的单位,视情况抄送有关单位。在特殊情况下,为便于上级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也可抄报上级主管部门。但是在发文过程中,要根据会议内容做好保密工作,比如有的常务会会议纪要中涉及需要暂时保密的内容,但因事情仍在调查之中,在未做定论之前,过早公开不利于组织调查,因此发文时除政府县领导和与此有关的部门全文发送外,在发送其他列席单位时应将需要保密的部分内容删除,只印发该部门列席议题的内容即可。还要注意的是,纪要应该直接发给部门的列席人员(一般是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发给其他人员,但如果该列席人员当时无法签收,而事情又较为紧急,可在请示领导后发给该部门指定人员并签收,以确保会议精神的尽快落实。

10.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讲话 篇十

(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各街道办事处和承担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各战线2007年以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政府工作报告中任务推进情况、73个向上争取项目进展情况、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落实情况。

刚才,各位副市长己经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近期,呼伦贝尔市召开第一季度形势分析会,我市各项指标排在中游偏上位置,一些旗市的增速让人吃惊,当然这里有偶然因素。希望我们的各项指标都能平稳增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从总体上看,我对一季度运行状态比较满意,各条战线状态都不错。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七项任务和八项措施,政府办己分解为125项任务,并落实到单位。我们要加大督查力度,要有落实,要有进展,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用不同的形式去检查落实,通过这种方式推动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方面

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这项工作上想了许多办法,信息报送得很及时,目前看状态都不错,还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虽然春季劳务输出高峰期己过,但在春耕生产结束后还将有一个高峰,各相关部门工作力度不要减,要全力以赴推动劳务输出工作。

二是绿色食品节暨扎兰风情节要与旅游节庆活动联系起来,整合起来,要统一安排,周密部署,重点活动尤其要精,充分体现精品意识,努力吸引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至少要引起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的重视。

三是加快市政府网站和绿色食品网的更新速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已确定的工作要尽快做,尽快实现市四大班子网站并网。

四是财政改革进展得不错。

五是各部门要全力以赴为进城务工人员做好服务,推动人口向城市和中心镇集聚。同时,严把人员素质关,合理控制低保人员进城比例。

六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各部门要高效、务实、认真地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充分认识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对于推动市政府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各部门认识要正确,要积极主动配合,这是是否有宗旨意识、是否能够摆正位置的具体体现。

七是再就业工作现在进展得很好,还要继续努力。

八是社区办公用房问题。现在政府办己经摸清了底数,社区、街道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要通过国有资产置换、房地产开发解决一部分,力争利用2-3年时间全部解决。

九是城建工作进展较为顺利。我们在行政职能上做了一些调整,现在己经基本稳定。要确保年内房地产开发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竣工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目前,全市房屋拆迁工作进展顺利,各相关部门要理解、支持、配合此项工作,这是大局,大家都要有这样的姿态。另外,新闻宣传也很重要,新闻媒体要为拆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相关宣传稿件要经秘书长把关。从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可以看出政府管理城市的能力。要针对老大难问题,多想办法,多想招数,探索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使城市在各个阶段都能体现出不同的风格和特色。

十是土地整理项目。我再明确一下,关门山炕沿山村和雅尔根楚水甸沟村土地整理项目,年内确保有一个项目落地开工。

十一是社会事业。“两基”迎国检是当前重点工作,现在辍学形势还很严峻,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在迎国检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不能出丝毫的差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保证想参与的人都能参与进来。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要进一步提标扩面。相关部门要盯住扶贫项目,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十二是“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我们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这是市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大家都要开动脑筋,充分发挥出大学生的作用,政务信息化工作要在大学生所驻村率先推进。

十三是旅游工作。梧琼花度假村和雅鲁河漂流整合项目是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旅游、文体广电、民族宗教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梧琼花度假村要在牌匾、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民族特色,两个项目必须建成精品,切实提高我市旅游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旅游促销活动要在绿色食品节暨扎兰风情节总体安排下统一运作。

十四是进一步加快蒙东绿色食品交易市场场馆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努力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

十五是对俄劳务输出工作。要进一步调整管理机构和人员,努力培育扎兰屯劳务输出地域品牌。

十六是农林工作。现在正值备春耕生产之际,农资供应问题不大,土地墒情较好,备春耕工作好于往年。林业局要在短时间内改变工作局面,多为市里作贡献,要想办法推进“四旁植树”,明年公路主干线两侧植树要达到5-6排的规模。

十七是新农村建设。现在有许多工作我们己经做了,但没有汇总,感觉到没动静、没动作。我们将办公室设在政府办,由一位副秘书长牵头开展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扎实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

十八是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在呼伦贝尔仅海拉尔、阿荣旗等旗市完成任务,而我们的固定资产完成情况没有反映上去,会后要找问题出在哪儿,要在统计方法上注意,不能再出现这样的事。

十九是民族宗教工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项目,盯住项目,加大跑动力度,确保项目早日开工。

二十是移民工作尽快开展。

二、关于项目工作

一是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年内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尽早替换,确保项目开工数量和质量,通过项目带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是明确项目前期费为每位副市长10万元,项目前期费不是零花钱,要按照规范程序申请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能挪用,要将资金用在项目上,用在与项目相关的工作上,用在与项目相关的单位上。

四是项目建设需要各部门的配合,要严格把握并落实各项减免政策。

三、关于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

11.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十一

受省人大常委会赵洪祝主任的委托,王永明副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徐宏俊、金德水、吴国华、程渭山、冯明、厉志海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50人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提出了《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二、会议审议提出了《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提出了《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

12.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篇十二

会议指出, 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修订食品安全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 去年10月, 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修订草案) 》的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涉及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禁止婴幼儿配方食品委托贴牌生产等规定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突击性检查等多项修改, 引发社会关注。

参与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的中央财经大学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曾对媒体表示, 此次修法的目标是解决国内食品安全问题中, 个人失灵、企业失灵、市场失灵、社会失灵和监管失灵等多重失灵的现象。因此, 如何改变个人消费方式, 加强企业自律, 健全市场法则,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丰富政府的监管手段等都成为此次修法的重点。

此次会议认为, 修订草案重点作了四项完善。首先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 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完善追溯制度。修订草案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诚信自律,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保证食品安全, 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此外, 修订草案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构成犯罪的, 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据了解, 修订草案共有30多项条文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调整。修订草案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地方政府监管职责得到加强。

会议认为, 此次修订草案还重点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 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 并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 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 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表示, 有了法律之后, 如何贯彻实施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这样能发挥法律所应有的作用, 法律后面的条例往往是最重要的。

此外, 何计国还认为, 行业协会应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作用, 并应该产生合作的效应。相比消费者而言, 行业协会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但当行业协会的监管模式仍是按照具体的标准“卡线”, 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何计国认为, 食品安全的标准, 基于目前的情况, 受技术手段、国际环境和目前居民食物摄入多样化等因素影响, 应该不断往前发展和提高。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此前表示,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中很难做到无缝对接, 经常出现各部门职责不清的情况, 在中国现阶段体制下也难以避免, 这并不是一部食品安全法可以解决的, 需要考虑的是如何真正厘清责任与权力, 从制度上对此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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