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规范体系(8篇)
1.财务会计规范体系 篇一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思考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部分事业单位完全推向市场,部分事业单位由国家赋予了一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政府新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建立,政府经济职能的“市场化”倾向加强,作为完善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它正从单纯的“公益性”向“综合性”逐渐改变,其市场性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其服务对象、服务方法以及取得资金的来源等,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而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仍然沿用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管理滞后且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痕迹。财务管理相对单调与简单的常规做法与其实际发展的复杂性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造成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
一、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完全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畴。而尚未被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仍保留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即,财政低层次的保障,允许事业单位开展一些收费或者经营服务,甚至有些事业单位成立下属企业进行经营,以弥补经费的不足。这样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财政拨入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多渠道,使得资金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2.国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的是预算绩效考核,强调的是预算管理,从而使得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在计划经济下,我国的财政是一种大包大揽的财政,政府统揽一切,财政通过直接分配来实现政府目标。事业单位对于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缺乏足够的自主决策权,它只是政府目标的执行工具,无需对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负责,财务管理相对简单,主要就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经营收入和有权进行相应的投资,无疑也会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不再局限于预算管理。但是,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围绕的仍然是预算资金的使用,一方面给事业单位开了创收的口子,另一方面又不能真正按照企业模式运作,迫使各事业单位更加注重的是预算执行,而非经济效益,很少考虑行政成本,成本核算粗放,也使其很少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导致资金效益显然低下。
3.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不够。
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是改革的必然要求。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部分事业单位由于在税收和非税收入定位不明确,仍有一些单位出现自收自支的现象,事业单位的部分资金尤其是经营性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
4.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预算编制不完善。
由于预算编制是从基层由下而上进行编制,编制上的不科学性使得一些事业单位人为地将有些经营性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游离预算管理之外从而可能引发小金库。
5.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部分业务运行。
经费不足,造成资金使用上的不规范。
在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国家只从政策上给予保障,财政预算经费如人员经费、部分业务项目经费等是严重不足的,从预算的角度上看,得先保证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的不足,导致资金的滥用,有些单位因没有或者经营性收入不足,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用项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发放人员津补贴。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事业单位未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有效划分,事业单位的经营创收正是利用了这部分资源进行科技服务,创造了一定的财富,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国有资产的构成来看是不均衡的,资产的购置者、使用和维护者不一致,势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同时也造成成本费用支出的不合理。
7.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财务岗位权责弱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能实现工具弱化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主动财务管理意识,再加上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从而使得本应发挥财务控制和监督职能的财务机构基本上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单位或报账机构存在。其主要表现有:①财务人员没有参加重大经济决策的过程;②财务控制流于形式,如一些财务人员仅仅从会计的角度对发票、报销单等资金划拨手续进行审批,而没有按照相关合同或文件对支出金额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核对;③财务人员没有对会计信息进行相关的整理、提炼和加工,有些单位甚至全年都没有编制过基本的财务报表,其直接后果就是既不能为相关的经济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又没有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事业单位会计也面临新环境争取整体性的解决
事业单位会计也面临新环境,也需要注入新的会计理念,对于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应当结合环境变化运用新的观念仔细分析,争取整体性的解决。
1、对现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积极作用应该做出科学评价
改革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步骤,而理性的分析和评价尤为重要,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是对现行制度体系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保持其中符合客观需要的部分,变革其不合理部分,自1997年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以来,从运行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至少满足了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需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对事业单位所用会计方法的规范,进一步缩短了和企业会计的差别。比如采用借贷记账法以取代收付记帐法,引入了会计假设、会计原则等企业会计理论的基本概念,为进一步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成果提供了理论平台;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基金和支出控制方面,其对财产管理资产计价等方面,甚至对外投资、租赁资产等方面,和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有许多共同之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借鉴了当时的企业会计制度,涵盖了这些内容,使其会计系统性更强,内容更为完整,为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深化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二是通过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协调了同属事业单位的不同行业的基本会计指标和财务报表项目,使得会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准则和制度对事业单位面对的基本业务和重要会计政策选择给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规定,为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也为进一步制定具体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提供了思想和知识准备。
三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充分考虑了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对于近年来陆续进行的相关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的多项改革,如结算制度的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体现了其较强的适应性。与其他制度的良好配套性也是制度改革需要格外重视的一个方面,尤其是事业单位会计同政府与预算管理制度方面的融合,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特殊的需要,不可忽视。
四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财产管理、收支控制和反映以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规范作用也十分明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部分与财政部制定的同样适用于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配合较好,作用明显。
五是从制度运行成本来看,由于制度简明清楚,学习成本、培训成本和执行障碍都比较少,满足了各个基层事业单位基本财务管理的需要;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也提高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财务会计理论水平,为进一步的改革提供了人才和知识准备。
当然现行制度的合理性和优点不止如此,应该指出的是,在现行制度基础上完善而不是全面否定现行制度应该是一个基本原则,是毋庸置疑的。任何制度和理论一样,都存在着一定的优势和弊端,都存在着其合理因素和不适应环境的要素,需要认真分析和判断。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要做的种种变革也应当持相对比较谨慎的态度;改革应当充分考虑改革的实际条件和步骤,应该历史地考虑与相关制度规范的配套和衔接,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经验值得借鉴。
2、更新观念,重新审视事业单位会计的环境和定位
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环境总的来说主要受两个大环境的影响,一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引起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模式的变革,二是企业会计改革所掀起的现代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的改革热潮;前者是环境需要的变化,后者是会计本身的进步的影响,是工具性的发展。这里面临许多新的认识上的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事业单位会计的目标和基本职能是什么,以往的事业单位会计功能十分强调为政府预算管理和单位预算管理服务,对财政性资金的去向和控制是理所当然的重点,这一点目前仍然不能放松,因为事业单位的业务资金的用途应当受到政府监管,会计改革不能削弱这个控制要求反而应当为其提供更有效的信息;问题在于目前有一些事业单位的理财行为已经超出了这个范围,有的事业单位有许多市场行为(不仅仅局限为经营活动,比如有些为了使单位资金保值增值进行投机型投资,受资金市场的风险影响就很大),面临一些更为复杂的财务决策问题,有的事业单位由于决策失误而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如何合理引入更多的财务指标,提供更丰富的会计信息给包括政府在内的信息使用者,以实现更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值得深思。因此,树立更新的财务和会计和财务理念,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目标和定位提出更系统的规划,应当是制度改革和创新的认识出发点。
我们认为,通过建立完善系统的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体系,使得会计行为、内部控制、审计行为、财务分析等均得到有效规范,完成更广义的受托责任,提供更详尽的财务会计信息,获得更高的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更严格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应该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将制度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和配套性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吸收和借鉴企业财务和会计改革的新成果,凡是事业单位适于运用的尽量引入,尤其是先进的管理方法手段方面更要明确支持和指导事业单位运用。为此,如何通过认真研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色的财务和会计理论框架,解决包括会计要素确认、会计属性的选择等一系列问题,是急需解决的课题。
3、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体系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其中适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国有性,即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单独执行其他制度,二是非营利性管理模式非企业性, ,三是多行业通用性,包括医疗卫生等多个行业事业单位,甚至包括具有一定行政单位色彩的事业单位都遵循这个制度。
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更多的是体现了管理体制和统计的要求,而对于会计管理本身的要求考虑不够,尤其现在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日益丰富,各类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差异日益复杂,仅仅依靠一个基本准则和一套通用的会计制度是不够的,如果事业单位出现了新的业务,其结果是不断增加新的会计科目和内容,制度的稳定性就会很差;另外,同是事业单位,仅仅因为管理模式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制度也并不可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也有必要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所以我们认为理想的制度设计可能是制定统一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包括基本
准则和具体准则,其中具体准则规范各类业务的会计政策和基本方法,包括不同行业的特殊业务,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均可以以明确规定;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执行,各行业(或部门)可根据相应的行业特色,根据准则要求制定行业会计制度。鉴于财政管理对事业单位本身的特殊意义,可以制定相应的报告条例,严格规范其报出程序和基本格式,甚至包括报表项目和附注要求,对其会计结果进行统一性要求。
这里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预算管理指标和会计核算指标的口径协调问题,在对财政资金严格监控的条件下,我们认为在一般会计资料基础上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特殊格式的报表是更为妥贴的解决方式。应当承认,会计有自身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对于特定的业务,应当允许事业单位在日常核算过程中适当的引入会计执业判断和会计估计,只要在制度中充分保障了这类会计行为和合理性,应当适度放宽限制。比如对于资产减值带来的财务风险,除了坏账准备之外,应该考虑其他资产的风险;再如,会计基础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日常收入确认时,充分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期末通过对报表调整反映某一会计期间资金的流入流出,满足预算管理信息的需要;再如关于折旧问题,事业单位不提折旧,资产的新旧程度、为事业单位服务的质量和能力就不能充分反映,这里提取折旧的方法可以灵活一些,对于通过列支取得的资产,一方面可以列支,对于这就可以通过设置辅助帐户处理,比如设置折旧科目和累计折旧两个科目,反映本期提取的折旧,前者计入借方,后者计入贷方,可以累积,资产存续期间,两个账户并存,资产转出注销时一并对冲,在资产负债表中,对累计的折旧数字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即可。总之,只要会计业务处理的方法不影响财政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事业单位就可以合理采用。
三、对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的建议
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市场主体的相互独立和产权清晰,在新公共财政与新公共管理主义的改革浪潮中,为了适应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了政府改革的必然趋势,这势必要强化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市场化”地位,让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和谐与融洽。因而,加强自身的“市场化”地位也成为了改善作为完善政府职能而存在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为了更好的加强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地位,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深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很难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事业单位发展,我们应该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其“市场化”地位。
1.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确定不同的市场主体地位。
事业单位的存在具有历史特殊性,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改革浪潮中,有加强“市场化”的趋势。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需要关注其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所以,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从而确立相应的财务管理目标。
具体来说,准政府类型和纯公益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重点在资金使用上而非其资金盈利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关注的重点除了资金使用以外还有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盈利;纯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就应当与市场中的企业定位一致,追求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盈利最大化,但其前提条件是其追逐盈利的过程中不能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
2.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财务决策权。
对于准政府类和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定位还是在于其政府职能的实现,无需关注财政资金的盈利性,需要的相关信息比较少,所以可以仍然适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对于纯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而言,企业的市场地位需要更加全面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来支持其财务决策的做出,因此应当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体制,增强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相对比较复杂,既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又要兼顾社会资金的盈利性,单纯的用某一单一的会计核算体制都难以满足其财务要求。所以,相应的解决方法有两种:①严格区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途径,对于公益性的资金使用,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体制,而对于经营性资金使用,引入权责发生制。
②对于难以具体区分资金使用的,在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基础上,再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一遍,从而满足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从只注重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转到对单位全部资金的来源、使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监督:
1.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各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反映单位资金收支、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所以各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经营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综合预算,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不得“坐收”、“坐支”。
2.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对财政数据进行分析,加强财政与经济联系的分析,同时完善和利用各部门的财务软件系统对预算外、经营性资金全面剖析、把握资金的走向,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提高预、决算分析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3.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变动和纠纷的调处,尽可能地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区分开来,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大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决策的外部监督事业单位虽然是作为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存在,但是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同样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事业单位目标利益函数和政府的职能目标函数是存在差异的,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这种目标差异矛盾就变的更为明显与尖锐。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更助长了事业单位财务“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阻挠了政府职能目标的实现。
因此,适当的财务公开就像是引入一个有效的外部监督,一方面,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事业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
(四)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改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的必要前提,但是光有这个前提是远远不够的,财务人员的素质高低也起着一个决定性的作用。因而,要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一方面,强化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要让投资风险、筹资成本、资金的时间价值、经营收益等基本财务意思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对已有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及新进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把关,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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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会计规范体系 篇二
(一) 财务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不合理,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大部分企业没有意识到财务会计核算岗位设置的重要性, 其岗位职责与义务都没有明确, 另外由于市场竞争与发展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 使得岗位工作者选择一些具有较好前景、福利待遇优良的大企业流动, 人才流失现象严重;此外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人员的技能及知识结构落后, 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求, 直接对财务会计核算水平及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二) 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机制
在实际的执行中, 部分企业的管理者由于素质较低, 认识不到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化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性, 也就无法真正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的企业容易造成资产的流失、浪费等也使得企业外部监督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企业实行会计监督的目的就是对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保证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但是一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常常干预财务工作, 指导财务人员如何工作, 这就使得会计的监督职能无法正常发挥出来, 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会计人员利用漏洞侵吞财产、收受贿赂, 损害集体利益。
(三) 缺乏统一有效的财务会计核算考核政策
一些企业为了简化程序或者别的原因, 在会计核算中会存在或多或少的违规操作行为。例如, 有的企业不依法建账, 以票代账、账目混乱不清;有的企业采用倒轧法记账, 虚增成本或不记收入, 人为操纵利润空间;还有的企业在资产的计提折旧年限、分类上都不符合现有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自行计提等等。这些不合理或者违规的操作都使得企业的会计数据不准确, 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加强。对企业经营业绩半年度、季度分析甚至是月度分析来衡量现在的财务状况, 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 会计人员滥用职业判断, 人为调节利润
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在会计核算中, 面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方面的问题时, 往往需要依靠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些会计问题具有专业性强, 对其合理与否的判断所需信息多, 在会计处理中未能公允地反映交易事项, 会计人员会借会计职业判断之名混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之间的区别, 从而达到人为操纵利润的目的。
(五) 企业负责人的领导素质有待提高
有些企业负责人的指导思想不正, 法律意识不强, 为了小集团或个人的利益, 常干预会计工作, 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 甚至强令会计人员作假。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驱使, 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 人为调节利润, 修饰会计信息, 以达到管理者或虚增利润, 粉饰太平, 或偷逃税款等目的。
(六) 会计核算制度缺失
在我国, 很多企业的最大特点就是家族式的经营方式。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大都控制在其家庭或家族成员的手中。这种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密不可分, 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比较混乱, 内部牵制、稽核、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成本核算、财务收支审批等基本制度, 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有其中几项制度, 实际工作中从未认真执行过。有些企业管理者也认识到这些问题, 但是依靠现有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往往无法建立健全, 这种制度上的缺失既容易造成经营管理的混乱, 从而滋生贪污舞弊现象等, 也使外部监督变得更加困难。
二、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措施
企业想要规范会计核算体系, 不是一个短期的工作, 是一个需要长期进行下去的工作, 企业一定要对各项影响因素进行考虑, 以此来进行统筹规划。
(一) 健全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现规范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方面就是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岗位, 并且明确企业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内容;第二方面就是企业应该认真地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相关从业资格进行审核, 并在此基础之上安排会计人员的相关专业培训;第三方面就是处理好企业会计人员因为工作交接而出现的相关问题, 会计人员的交接工作是否做好关系着企业长远的发展以及未来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一些具有专业性质的企业, 一定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管理制度, 例如电信企业、电力企业等之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制定出完善的会计制度以及相关标准的时候, 要从整个企业的实际利益作为出发点。
(二) 规范企业损益预算的会计核算政策
目前我国企业的会计预算规范化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在企业内部自身的损益预算基础之上, 在企业内部中, 与其损益预算具有相同性质的会计管理政策是企业规范会计政策的主要基础。这大致分为五个方面:第一方面就是对企业消耗掉的费用以及相关成本进行准确确认的政策;第二个方面就是对企业的利润以及收入进行准确确认的政策;第三方面就是对企业的相关固定资产进行相关折旧计算的政策;第四方面就是对企业所有的货物存贮以及所有的投资行为进行准确确认的政策;第五方面就是对企业所有资产的贬值进行详细的计算政策。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及制度的逐步完善, 企业在新的发展环境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与同时也寻觅到了新的发展契机。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管理理念受到了越来越多领域及学者的广泛关注, 企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暴露出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者应该全面掌握自身企业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各方面问题, 不断汲取新理念、新知识, 积极引进各种先进的管理措施及手段, 摈弃传统规定或制度的束缚, 推动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廖普明, 王军茹.基于ERP环境的财务分析功能创新.商场现代化, 2007 (09)
3.如何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篇三
摘要:会计核算是企业内部的信息采集、汇总、加工、处理系统,而预算管理是企业内部的任务计划、资源分配和业绩考核系统。预算管理在进行任务计划、资源分配和业绩考核过程中,都必须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本文以此为前提,讨论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对预算管理的影响以及基于预算管理的需要,如何构建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
关键词:会计核算管理体系规范分析
1 会计核算对企业预算管理的影响分析
根据对历史数据的依赖程度不同,预算编制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增量预算:二是零基预算。增量预算假设历史将会重复。并在此基础上,考虑适当的增长,编制预算;零基预算则立足于未来,按照逐级深入的方法,以因素分析的理念,编制预算。
以增量预算的方式编制预算时,会计核算的历史数据对企业的预算编制存在如下影响:①历史核算的稳定程度决定了企业是否可以按照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一般来说,以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应该具备五年以上的历史数据。但如果企业的历史数据的核算方法、核算口径。甚至会计主体总是处在变化之中,则作为核算结果的历史数据在各年之间没有可比性,从而难以总结历史规律,也就无法按照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②历史核算的口径决定了企业预算编制的明细程度。③历史核算的公允程度决定了企业预算编制的公允程度。历史核算的公允程度主要是指会计确认和计量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情况。
可见,会计核算的历史数据对于按照增量的方法编制预算的预算管理来说具有重大的影响。即使以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预算,对历史数据的依赖也是难以避免的。正常经营的企业按照零基的方法编制的预算。也需要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差异产生的原因,以便使编制的预算更加合理。
2 如何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中国的会计规范体系一直处于改革变动之中。很多企业没有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政策不细化、不明确、不规范,会计科目不统一,对许多会计事项的处理还大量依赖各级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而会计人员往往会作出有利于完成预算指标的会计判断甚至操纵会计信息。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下,预算考核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异化比较普遍。因此,要真正发挥预算考核的激励作用,就必须规范会计核算基础。
2.1 规范的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会计人员、档案、核算的管理制度,内容庞杂。一般来说,会计管理制度包括:①会计岗位划分及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岗位划分,各岗位的责任范围等;②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包括会计部门管理人员和核算人员的任职资格、招聘、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等内容;③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办法。包括会计知识的交接和会计资料的交接。值得指出的是,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就业人员的低流动性,企业并不重视会计人员的交接管理办法。其结果是,当最近几年会计人员的流动性显著提高时,会计人员交接手续不完善的问题非常突出,很多企业的历史会计信息不完整、会计政策不连贯、会计科目不统一,给预算的编制和考核带来了很多问题;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包括会计材料的形成与归档。会计档案的分类、排列与编目。会计档案的保管与统计,会计档案的提供利用,会计档案鉴定与销毁等内容;⑤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包括软件的选择、系统初始化、密码管理、系统维护等内容;⑥会计检查管理办法。包括会计检查的内容、会计检查的周期、会计检查的组织实施、会计检查结果的使用、会计检查结果的反馈等内容。
2.2 规范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长期以来,企业普遍存在重视会计科目而轻视会计政策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会计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会计政策不规范,就会使一个集团公司内部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从而导致其作为预算考核的依据缺乏合理性基础。笔者在长期从事预算管理咨询和会计核算咨询的实践中注意到,许多集团公司甚至不了解相关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目前,由于预算管理主要集中在损益预算领域,所以,基于预算管理的需要,规范会计政策首先需要规范与损益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概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入确认政策;二是成本、费用的确认政策及成本费用的划分;三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四是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五是存货与短期投资发出计价的有关会计政策。
对于实施预算管理的企业来说,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包括两种情况:
2.2.1 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业务范围相同。这类企业一般具有高度的行业专门化特征,全集团内部只有一种或少数几种行业,如中国的电信行业、发电行业、供电行业等等。集团公司能够从全集团公司出发,全面制定标准、详细的会计制度。
2.2.2 纳入预算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相同。这类企业涉及的行业较多。在这类企业内部,包括很多种业务种类。如制造、施工、物流、服务等行业,如中国的一些控股公司、国有企业的实业公司等,集团公司不能制定标准的会计制度,这就要求集团公司强化管理手段,提高对子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制定差别化的会计政策。但要强调的一点是,从预算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出发,控股公司的会计核算办法一般应该由集团公司制定,至少应该由集团公司核准。
2.3 统一的会计科目 在大型企业的预算管理中,各责任中心会计科目的相互统一性和预算科目与核算科目的统一性,是减少预算工作量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强化预算考核的前提。有的企业的预算由各部门编制,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数据难以汇总,难以实施考核。如在预算管理中,规定非设备修理费不得高于修理费的15%,但是,在会计核算中,并没有按照非设备修理费和设备修理费进行明细核算,考核只能依靠修理部门的统计数据,结果出现了由被考核部门提供考核用信息的逻辑悖论,难以发挥考核的作用。
所以,要使预算管理规范化,必须实现会计科目统一化。
2.3.1 由控制预算管理的最高层次企业制定会计科目,并明细到一定级次;
2.3.2 在已经规定的会计科目级次上,下级企业既不能增加科目,也不能减少科目。只能在最末级下设科目,以保证数据的汇集能够自动完成;
2.3.3 各级企业设置科目的明细程度以满足本级企业的预算管理需要为最低原则。如,集团公司在进行预算考核时,如果要单独考核下级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则会计科目的设置至少要能够满足单独核算业务招待费的需要。
2.4 固定的会计报告制度 实施预算管理的企业必须对各责任中心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分析、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的因素分析,并报告企业的预算管理当局。固定的管理会计报告是企业预算分析和控制的依据。固定的管理会计报告体系主要包括:
2.4.1 预算分析指引。
2.4.2 管理会计报告表格体系,主要是明确在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中,分别向哪些级别的管理者报送哪些明细报表。一般来说,在日报、周报中,主要向最高层报送现金流量信息:而在月报、季报和年报中,要向各责任中心报送本单位的预算完成情况,向公司的最高层报送全企业的预算完成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出现非预期差异,还要详细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加以报告。
4.风险预控体系规范(定稿) 篇四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规范》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露天煤矿及其它相关行业可作为参考。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001-2001 GB/T28002-2001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3.2 危险源辨识:
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3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3.4 风险评估: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3.5 风险预控:
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的过程。3.6 危险源监测:
通过管理与技术手段检查、测量危险源存在的状态及其变化的过程。3.7 风险预警:
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存在的风险进行信息警示。3.8 不安全行为:
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3.9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是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精神,并为广大员工所接受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安全生产信念、安全生产行为准则以及安全生产行为方式与安全生产物质表现的总称,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所在。3.10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在煤矿全生命周期中对系统中危险源进行预先辨识和风险评估,进而对其进行消除或控制,实现煤矿人-机-环-管系统的最佳匹配,使风险降低到组织可容许程度的管理过程。3.11 风险管理对象:
可能产生或存在风险的主体。3.12 风险管理标准:
针对管理对象所制定的以消除或控制风险的准则。3.13 风险管理措施:
是指达到风险管理标准的具体方法、手段。3.14 “PDCA”:
是戴明提出的一种循环管理模式,包括计划、实施、检查和改进。3.15 持续改进:
为改进煤矿安全总体绩效,根据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企业完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3.16 可容许的风险:
根据组织法律义务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的程度的风险。管理要素及要求 4.1 总体要求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风险预控管理、保障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综合管理、检查审核与评审。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
4.2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
煤矿应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方针应: a)经煤矿最高管理者批准;
b)明确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总目标;
c)包括遵守现行安全法规和对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d)体现对员工进行持续培训的要求; d)针对煤矿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e)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f)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到各自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义务、责任; g)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h)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煤矿的发展相适宜。4.3 风险预控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煤矿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4.3.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煤矿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a)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b)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c)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
——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d)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e)发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4.3.2 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煤矿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4.3.3 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4.3.4 风险预警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4.3.5 风险控制
煤矿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制定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4.3.6 信息与沟通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4.3.7 风险财政管理
煤矿应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对单位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有煤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4.3.8 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煤矿应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4.4 保障管理
煤矿应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4.4.1 组织保障
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煤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煤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4.4.2 制度保障
煤矿应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煤矿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4.4.3 安全文化保障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煤矿的各项管理。4.5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4.5.1 人员准入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4.5.2 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煤矿应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4.5.3 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煤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种类齐全;
——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4.5.4 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煤矿应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结合煤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涵盖影响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4.5.5 员工培训教育
煤矿应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
——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每年末对上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4.5.6 员工行为监督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4.5.7 员工档案
煤矿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4.6 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4.6.1 采掘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4.6.2 地测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4.6.3 防治水管理
煤矿应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4.6.4 供用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4.6.5 运输提升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车库、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4.6.6 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煤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 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4.6.7 通风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4.6.8 监测监控管理
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4.6.9 瓦斯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煤矿应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并应:
——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b)煤矿应强化瓦斯检测,并应确保:
——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c)煤矿应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并应确保:
——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d)煤矿应采取瓦斯隔爆措施,并应:
——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e)高瓦斯矿井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瓦斯抽放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地面抽采与地下抽采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4.6.10 防灭火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a)防灭火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b)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c)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d)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 ——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有黄泥灌浆、均压、注氮等防灭火技术措施。4.6.11 防尘管理
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a)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主要进风大巷; ——主要回风大巷; ——主要运输巷;
——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转载点;
b)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采区、盘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c)下列设备应设置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并确保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正常使用: ——采煤机; ——液压支架;
——综掘机、连采机、掘锚机; d)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4.6.12 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防突管理应确保:
a)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b)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c)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d)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4.6.13 爆破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爆破前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4.7 综合管理
煤矿应规范煤矿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承包商等方面管理,使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煤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4.7.1 煤矿准入管理
煤矿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应进行安全评价,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控制危险源、降低风险,煤矿设计应:
——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煤矿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应: ——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确保煤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煤矿投产前必须保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矿长安全资格证。4.7.2 应急与事故管理
煤矿应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煤矿应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确保煤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煤炭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煤矿应规范急救管理,并应确保:
——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煤矿应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4.7.3 消防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煤矿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煤矿应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并应: ——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煤矿应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并应: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4.7.4 职业健康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煤矿应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有为煤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煤矿应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4.7.5 环境保护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煤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规范煤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严格落实煤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对煤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确保煤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对煤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规范煤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7.6 手工工具管理
煤矿应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4.7.7 计量器具管理
煤矿应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4.7.8 登高作业管理
煤矿应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4.7.9 起重作业管理
煤矿应建立起重管理制度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并符合下列要求: ——新购或维修的所有起吊机具均经检验,有出厂合格证; ——所有起吊机具均应编号,建档登记;
——按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 ——所有起吊机具上均标明了最大起重载荷; ——吊钩安全闩应完好;
——定期对起重设备及吊具按《起重机具和吊具完好标准》进行检查; ——起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高空起重作业时,安全通道畅通,无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固定起重作业场所张贴了起重指挥手势示意图。4.7.10 标识标志管理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4.7.11 承包商管理
煤矿应对承包商进行管理,规范承包商准入,预防承包商生产事故,并应: ——制订承包商管理制度和办法;
——在选择和确定承包商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要求承包商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确保承包商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确保承包商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每年至少对承包商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煤矿应对承包商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对承包商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定期、不定期对承包商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确保承包商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4.8 检查、审核与评审 4.8.1 检查
a)煤矿应制定反映企业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结合煤矿自身特点;
——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b)煤矿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系统、全面;
——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c)煤矿应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4.8.2 审核
煤矿企业应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企业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4.8.3 管理评审
煤矿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5.薪酬体系规范与完善案例案例 篇五
一、项目背景
南京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06年聘请外部咨询机构进行了薪酬体制改革,此后在运行过程中,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薪酬体系出现一些不能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问题;另外公司已确定了中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并围绕公司战略正在进行集团化架构的研究,也在积极筹划资本运作并择机上市。因此,公司需要适时对薪酬体系进行完善调整,以期更好地配合公司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需解决的问题
公司的工资制度是在IPE2.0职位评估基础上建立岗位技能工资制,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几点问题:工资表在适应内外部调整中操作缺乏灵活性;员工工资在定级中缺少有效的评估体系,定级随意性较大;工资调整缺少制度约束,人为因素干扰较大;特殊岗位工资缺少外部竞争性等问题。
从项目整体来看,是由于工资表的僵化造成员工定级、工资调整等随意性较大。本次解决的问题的实质是在灵活性与规范性之间取得平衡,将工资表转化为薪点表,提高灵活性,对员工定级、调资等进行规范,降低随意性和人为干扰因素。
三、采用薪点工资
鼎信咨询针对现有问题,将现有岗位技能制调整为薪点工资制。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他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薪点工资制是在职位评估基础上,用薪点和薪点值(即每个薪点的单价)确定员工工资的工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工资标准不是用金额表示,而是用薪点表示的;薪点值大小由企业或部门的经济效益确定,岗位薪点工资制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基本操作过程与岗位技能工资制相似,但它在实际操作中更为灵活。
采用薪点工资制首先需要将现行以反映员工具体工资标准的工资表换算为反映员工工作相对价值为薪点表。采用薪点表有以下优点。
1. 增强薪酬体系的灵活性。工资表在应对内外环境变化时,调整需花费时间较长,且不方便,容易出错,柔性不足。薪点表更为直观的反映的工资体系的内在本质及差异,在整体调整时,只需对薪点值进行调整;个体调整时,则对薪点进行调整。有利于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效益,通过调整薪点值,调整企业与员工的薪酬水平。
2. 加大薪酬体系的激励性。薪点工资制直接与企业效益和员工的工作业绩相联系,体现效率优先原则,符合市场取向要求;更容易做到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倾斜,通过规定员工个人薪点的标准,促进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业绩水平,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性;在薪点值确定过程中,浮动部分可按照部门效益或业绩确定,这就要求员工必须加强单位或部门的团队合作,有利于提高团队协作。
3. 提高薪酬体系的稳定性。采用薪点制,可以避免企业为了提
高员工薪酬水平而导致薪酬体系的“人为”扭曲,更利于维系体系的稳定性。
本次薪酬体系完善,在现有职位体系与工资表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结构及逻辑对应关系,将工资表转化为反映岗位之间相对价值的岗位薪点表,并结合市场薪酬数据的调查结果,适当调整各岗位薪等之间的重叠度和带宽,在体现公司各岗位价值的同时,确保员工薪酬晋升具有足够的空间。
四、规范薪酬定级
公司当前已具有定级办法,但比较粗放,不能有效指导与规范实际操作。
在对公司各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要求等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次咨询对于新入职员工的定级建立定级积分模型,分为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中层以上、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中层以下操作人员);对转正、调岗、调资等建立岗位素质模型,划分为15个岗位系列,确定各岗位系列定级的关键要素,进行量化并设定相应标准,从而明确各岗位系列的定级标准,确保公司员工工资确定更为科学、规范,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五、规范薪酬调整
公司当前的薪酬调整,没有将整体薪酬水平的调整和员工个人的调整相结合,没有遵循其薪酬体系的内在逻辑结构,从而出现了人为拔高,标准不统一、体系扭曲等现象。
1.规范薪酬整体调整。为确保企业的薪酬水平具有竞争性,从
而保障企业有效保留和吸引人才,在薪酬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上企业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同行业、同类人员平均工资的增长,结合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薪点值。薪点值的调整将实现满足不同类别岗位之间市场水平的差异需要,体现薪酬体系的外部竞争性。
2.规范个人薪酬调整。随着员工个人任职时间的延续、其经验不断积累、能力不断提升,以及个人任职岗位的变化、承担岗位职责要求、任务的提高,部分员工需要调整其职位等级。以岗位、能力、绩效作为付酬要素,结合员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规范工资结构调整。根据企业的战略发展需要,不同公司之间,甚至不同岗位系列之间,会有不同的付酬理念和策略,为此,我们也帮助企业制定其工资结构调整的制度,使其能够适应不同工资策略需求,使其薪酬体系达到既激励员工提高绩效,又促使员工注重长远目标的目的。
六、兼顾特殊岗位
由于某些特殊岗位基于人才的稀缺程度和市场的供求关系,需要考虑内部公平与对外竞争的平衡,即在公司现有的薪酬体系上进行适当调整使其能满足引进特殊人才的需要。本次咨询采用特区工资的办法,明确特区工资人才的选拔与淘汰,特区工资申请及退出流程,工资发放及工资调整。
6.财务会计规范体系 篇六
(试行)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任务与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内容,明确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适用于中央、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和试点城市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验收。
一、建设目标及原则
(一)建设目标。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设以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中央追溯管理平台政府追溯管理平台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产地追溯子系统流通节点子系统及控制要点管理控制要点生猪产地检疫证明蔬菜产地上市凭证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控制要点生猪入场登记宰前检疫肉品检验肉品出厂登记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控制要点进场登记抽检管理肉菜交易电子结算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控制要点进场确认抽检管理肉菜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控制要点消费者信息查询团体消费管理专用终端查询交易打单网络在线查询热线查询短信查询进货验收匹配验证结果反馈图1 追溯体系总体架构图
注:虚线框表示的产地追溯子系统不作硬性要求,各试点城市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建设。
(二)建设原则。
1.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各试点城市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不同城市、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2.探索多元模式,推行成熟技术。全面推行技术成熟、成本易控制的IC卡为信息传递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CPU卡等技术模式。鼓励企业结合内部管理需要,集成应用有特色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3.改造交易流程,支撑行业管理。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运用信息化技术,以批发市场电子化结算为重点,推进流通节点内部管理信息化,优化交易流程,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的电子化,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4.制定适度目标,逐步稳妥扩展。既着眼当前追溯需求,又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尽量采用模块化设计,构建合理技术架构,为技术升级预留空间。在全面覆盖大型批发市场、机械化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菜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
二、政府追溯管理平台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运作、功能互补的全国追溯管理工作体系,作为政府部门开展流通追溯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的工作载体。
(一)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商务部负责建设与管理中央追溯管理平台,作为试点城市间的数据交换中心,全国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全国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指挥调度中心。平台具体功能如下: 1.汇总全国流通节点主体信息。
建立全国肉类蔬菜流通经营主体信息库,汇总各试点城市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含标准化菜市场和超市,下同)、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流通节点主体基本信息,并按主体性质、主体类型、所属地区等进行存储和检索。
2.汇总各试点城市追溯信息。
建立以试点城市为网格、以流通节点为基本单元、以交易过程信息为基本内容的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试点城市上报的追溯信息,按城市、流通节点、经营主体、批次等项目进行分级存储和检索,集成跨区域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
3.对试点城市进行管理考核。
建立全国统一的试点城市追溯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制订工作动态考核指标,定期对各试点城市追溯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实现按季度或按月对各试点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信息传送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
4.开展全国追溯信息综合分析利用。
按照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需要,建立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设定具体的统计分析项目,按日、周、月、年等周期,分品种、数量、价格等指标,综合运用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5.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在中国市场秩序网设立专门窗口,发布有关追溯信息和问题肉类蔬菜警示信息,引导消费。通过网络、12312热线、短信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
(二)省级追溯管理平台。
在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开设省级追溯工作窗口,作为省级开展追溯管理的工作平台,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控本省试点城市追溯体系运行情况,并开展相关数据应用。
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城市达到一定数量的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参照中央追溯管理平台模式,自行建设省级追溯管理平台,承担全省数据统计汇总、信息综合开发利用及对城市进行监督考核等功能。试点城市将相关数据信息同时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省级追溯管理平台。
(三)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试点城市负责建设、管理城市追溯管理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分别实现与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互联互通,作为城市追溯信息的集中管理中心以及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的控制中心。已建设肉类(蔬菜)质量追溯数据中心的城市,按商务部统一要求进行改造。平台具体功能如下:
1.汇总全市流通节点主体信息。
对纳入追溯范围的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流通节点主体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建立专门的肉类蔬菜流通主体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主体和进场经营商户(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团体采购单位等)基本身份信息,按主体性质、主体类别、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进行存储和检索。
2.汇总全市追溯信息。
建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上报的追溯信息,按产地、流通节点、经营商户、追溯码等项目进行分级存储和检索,形成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链条。按照商务部规定的具体采集指标及时限要求,将有关信息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3.支持应急事件快速处置。
根据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第一时间明确应急事件产生的上下游环节,锁定源头、追踪流向,向相关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发布警示信息,并利用智能化手段,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问题产品下架、退市、召回等应急处置工作。
4.对各流通节点进行监控管理。
制定追溯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及动态考核指标,定期对各流通节点追溯工作进行考核和智能评估,实现按季度或按月对各流通节点信息传输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的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建立问题发现模型库,形成对问题的筛选、定性与程度评价的统一方法,对各流通节点信息报送进行有效监控,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警示。
5.开展城市追溯信息综合分析利用。
适应当地肉类蔬菜流通行业管理需要,建立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库,设定肉类蔬菜各品种进货量、成交量、成交价等地方性统计分析项目,按日、周、月、年等周期,综合运用同比、环比、走势、排行等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6.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通过平台用户权限管理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综合查询服务,实现追溯信息共享。依托中国市场秩序网地方子站设立信息发布窗口,通过网络、12312热线、短信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
三、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试点城市根据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总体要求,兼顾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以IC卡(或CPU卡,下同)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在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建设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与城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作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的信息采集点,同时发挥规范各个环节交易流程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向生产环节延伸追溯关口,逐步实现流通与生产之间信息的无缝衔接。
(一)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
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关键信息采集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片肉激光灼刻技术。主要功能如下:
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进场交易主体备案生猪进厂登记宰前检疫登记宰后检疫检验登记肉品出厂登记信息传送实名注册备案确定批次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录入电子台帐信息标准化整理服务卡发放来源信息登记瘦肉精抽检肉品品质检验写入服务卡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建立电子台帐录入电子台帐录入电子台帐生成交易凭证图2 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对进场交易主体进行备案。
实名注册备案。对进场经营者(货主、买主)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
服务卡发放。对备案主体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经营者须持卡交易。
2.生猪进厂登记。确定批次。以生猪产地检疫证明为批次管理依据,同一张产地检疫证的生猪为同一批次。
建立电子台账。根据确定的批次,建立以产地检疫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登记该批次生猪的品种、数量、重量、贩运户(货主)、进厂时间、产地、养殖户(场)、产地检疫证号、运输工具消毒证号等信息。
3.宰前检疫结果登记。
经宰前检疫、“瘦肉精”抽检后,将检疫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4.宰后检疫检验结果登记。
经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将检疫检验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5.肉品出厂登记。
录入电子台账。货主持卡取肉或者买主持卡买肉后,将品种、数量、重量、货主(买主)、出厂时间等交易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将电子台账内与该肉品有关的信息写入货主或买主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生成交易凭证。根据交易信息,通过专用设备生成带有追溯码的交易凭证。
6.信息传送。
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
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并由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传送下游环节。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二)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
以电子结算为原则,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主要功能如下:
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进场交易主体备案肉类蔬菜入场登记否确定批次质量检测肉类蔬菜检测登记肉类蔬菜交易登记信息传送实名注册备案是否已建电子台帐是数据传送电子秤批发交易信息标准化整理服务卡发放持卡申报建立台帐录入批次电子台帐批发还是零售交易零售交易导入电子台账导入批次电子台帐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验货登记写入服务卡写入买卖双方服务卡写入卖方服务卡持卡结算生成零售凭证生成交易凭证图3 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对进场交易主体进行备案。
实名注册。对进场经营者(批发商、零售商)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
服务卡发放。对备案的经营者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经营者须持卡交易。
2.肉类蔬菜入场登记。
(1)已建立电子台账的肉类蔬菜。
持卡申报。由批发商入场后向批发市场持卡申报,市场管理员以交易凭证为分批验货的依据。
验货登记。市场管理员现场分批验货并登记,通过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将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完成与系统中该批次肉类蔬菜信息的匹配验证。
(2)尚未建立电子台账的肉类蔬菜。
确定批次。以动物产品检疫证、蔬菜产地证明或上市凭证为批次管理依据,同一批发商的同一张动物产品检疫证、产地证明或上市凭证的肉类或蔬菜为同一批次。
建立电子台账。由市场管理员登记肉类蔬菜来源信息,分别建立以动物产品检疫证号或产地证明号(上市凭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其中,肉类包括批发商、品种、数量(重量)、动物产品检疫证号、肉品品质检验证号、车辆消毒证号、屠宰企业、生猪产地等信息,蔬菜包括批发商、品种、数量(重量)、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产地、种植户(场)等信息。
写入服务卡。将电子台帐的肉类蔬菜信息写入批发商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3.肉类蔬菜检测结果登记。
批发市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肉类蔬菜进行质量检测,将相关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检测不合格的,自动向下游各环节发送中止交易的指令。
4.肉类蔬菜交易登记。
数据传送电子秤。通过局域网即时连接、刷卡读取等方式,将肉类蔬菜信息传送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支持肉类蔬菜交易。
导入电子台账。买卖双方交易时,将品种、价格、数量、买主、流向等交易信息导入该批次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将批发信息写入买卖双方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零售信息写入卖方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持卡结算。批发交易买方持卡到电子结算中心结算。获取交易或零售凭证。批发交易买方在结算完成后,获取带有追溯码的交易凭证;零售交易卖方通过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消费者打印带追溯码的零售凭证。
5.信息传送。
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
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并由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传送下游环节。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三)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
在零售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信息对称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入场摊户备案实名注册备案肉类蔬菜入场确认否确定批次肉类蔬菜检测登记肉类蔬菜交易打单信息传送是否建立电子台帐是质量检测数据传送电子秤信息标准化整理服务卡发放持卡申报建立电子台账录入电子台帐生成零售凭证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验货登记写入服务卡导入电子台账写入服务卡图4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对入场(市)摊户进行备案。实名注册备案。零售市场对入场(市)零售商(含种植户,下同)进行实名注册备案,签订追溯承诺书。已在其他流通节点备案的经营者无须再备案。
服务卡发放。对备案的零售商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零售商须持卡交易。
2.肉类蔬菜入场(市)确认。(1)已建立电子台账的肉类蔬菜。
持卡申报。肉类蔬菜入场(市)时,零售商向零售市场持卡申报,市场管理员以交易凭证为分批验货的依据。
验货登记。进行现场分批验货并登记,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完成与系统中该批次肉类蔬菜信息的匹配验证。
(2)未建立电子台账的蔬菜。
确定批次。对未经批发市场而直接进入零售市场的蔬菜,以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为批次管理依据,零售商当次所进蔬菜为同一批次。
建立电子台账。由市场管理员登记品种、数量、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产地、种植户(场)等信息,建立以产地证明号或上市凭证号为索引的电子台账。
写入服务卡。由市场管理员将电子台账信息写入零售商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3.肉类蔬菜检测结果登记。
试点城市对零售市场有检测要求的,零售市场按要求对肉类蔬菜进行质量检测,将相关信息录入该批次电子台账。检测不合格的,自动中止交易。
4.肉类蔬菜交易打单。
数据传送电子秤。通过局域网即时连接、刷卡读取等方式,将肉类蔬菜信息传送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支持零售交易。
生成零售凭证。零售商销售肉类蔬菜时,通过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在允许的重量浮动范围内,为消费者打印带有追溯码的零售凭证。
导入电子台账。将交易信息自动导入该批次电子台账。写入服务卡。将交易信息写入零售商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
5.信息传送。
信息标准化处理。追溯子系统按信息采集要求,自动对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
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备案信息实时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交易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传送,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四)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
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的追溯子系统。主要功能如下:
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消费者信息查询专用终端查询网络在线查询匹配验证12312热线查询结果反馈短信查询团体消费管理进货验收
图5 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功能示意图
1.消费者信息查询。
试点城市通过在零售市场安装专用的查询终端,开通手机短信、互联网、热线电话等查询通道,供消费者查询肉类蔬菜流通相关信息。
2.团体消费管理。
试点城市选择部分团体消费单位(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学校、餐饮企业、肉类蔬菜制品加工厂等)建立以进货验收为核心的追溯子系统。
进货验收。采购员运回所采购的肉类蔬菜后,由单位管理员通过追溯子系统进行现场读卡验收。
匹配验证。将信息自动导入追溯子系统,完成与系统中所属批次信息的匹配验证,结果自动反馈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五)“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全产业链企业、配送企业等),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采集指标按商务部统一规定执行。各试点城市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采集指标,但不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四、鼓励采用先进的追溯技术模式
本规范主要采用IC卡为信息记录和传递载体,实现各流通节点间追溯信息相互关联。鼓励各个城市在应用IC卡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当地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等技术,探索更先进的追溯技术模式,不断细化追溯单元,提高追溯精度。
(一)IC卡+RFID模式。
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类蔬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载体,同时,采用RFID标签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也可利用RFID传递相关信息。适用于包装化、品牌化、附加值高的肉类蔬菜单元的追溯。
(二)IC卡+条码模式。
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类蔬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载体,同时,采用条码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适用于包装化肉类蔬菜单元的追溯。
(三)多项技术集成模式。
综合运用RFID标签、条码等技术手段,在不同环节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适用于多环节、包装化、品牌化的肉类蔬菜单元的追溯。
五、名词解释
1.IC卡。又称集成电路卡,是在聚氯乙烯(PVC,塑料产品之一)材料上嵌置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芯片,尺寸遵照国际标准(如ISO 7810)规定,用于记录和传递信息的卡片。
2.CPU卡。又称智能卡,是指带有微处理器、具有一定信息处理能力的IC卡。
3.条码。主要指条形码和二维码。条形码是指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在一维方向上排列的图形标识符,用于记录数据信息。二维码是指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标识符,用于记录数据信息;与条形码相比,二维码具有信息容量大、纠错能力强等特点。
4.RFID。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可通过无线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特定目标对象并读写相关数据的通信技术。一般由RFID标签、读写器和天线组成。5.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是指肉类蔬菜流通经营者所持的身份凭证和记录、传递交易过程信息的载体。按照商务部规定的信息记录格式和加密规则,由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监制并统一配发给肉类蔬菜经营者。一般采用IC卡或CPU卡,全国统一标识,统一样式。
6.电子台账。是指按照商务部统一规定的标准格式建立的,用于详细记录肉类蔬菜流通全过程信息的电子文档。
7.追溯码。是指由各子系统按照商务部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零售凭证上,用于查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的代码。由数字、字母等组成,在全国具有唯一性。
8.交易凭证。在屠宰厂(场)或批发市场批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带有追溯码的流通单据,是后续环节分批验货的基本依据。
9.零售凭证。是指零售环节(含批发市场零售摊位)产生的带有追溯码的售货凭证,是消费者查询追溯信息的依据。
10.移动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是指具备条码识读、RFID和IC卡读写、手写输入等功能,并能通过GPRS、WIFI和蓝牙等方式传输信息的移动式或固定式设备。
11.智能溯源秤。是指集称重、非接触式IC卡读写、凭证打印等功能,并能通过有线或无线等方式接收、传输相关信息的电子秤。
12.查询终端。是指消费者通过扫描追溯码查询肉类蔬菜追溯信息的专用设备。
7.企业如何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 篇七
(一) 会计核算体系的概念
会计核算体系, 也称会计方法体系, 是指由各种彼此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会计方法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它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分析方法、会计检查方法、会计预测方法、会计决策方法和会计控制方法。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是为了实现企业的会计目标, 向企业的利益关系人提供与其相关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作用有:一是为政府部门制定并实施各项经济政策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 以便国家加强宏观调控, 合理配置资源, 促进生产与需求的协调, 同时也是国家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的主要手段。二是为企业加强财产、成本、费用、产品质量等内部管理工作提供直接的有关决策方面的信息, 有助于企业制定筹资、投资、生产、销售、技术创新等企业的发展战略。三是为投资者、债权人、商业客户的经营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 有助于投资者投资决策、债权人借款决策、商业客户进行商业决策, 降低经营决策的风险。
(二) 会计核算体系的影响
由于会计核算体系不规范, 会计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1. 会计信息不全、失真, 未能给决策者提供有用信息。
由于没有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会计检查方法, 使得采集的会计信息不全面, 口径不一致, 有的甚至出现会计信息失真和舞弊现象, 不但不能给企业和相关利益关系人提供真实有用的信息, 反而会带来损失。
2. 会计管理功能缺失。
没有系统的会计分析、预测、决策、控制等方法体系, 就不能对企业的经营信息进行加工、不能进行合理的预测和决策、不能对经营活动进行管控。随着现代企业对会计核算要求的不断提高, 建立规范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变得越来越迫切。
二、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的措施
(一) 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是企业会计人员、档案、核算的管理制度, 内容庞杂。一般来说, 会计管理制度包括:
一是会计岗位划分及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岗位划分, 各岗位的责任范围等。二是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包括会计部门管理人员和核算人员的任职资格、招聘、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等内容。三是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办法。包括会计知识的交接和会计资料的交接。四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包括会计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会计档案的分类、排列与编目。会计档案的保管与统计, 会计档案的提供利用, 会计档案鉴定与销毁等内容。五是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包括软件的选择、系统初始化、密码管理、系统维护等内容。六是会计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会计业务的处理程序。七是会计检查管理办法。包括会计检查的内容、会计检查的周期、会计检查的组织实施、会计检查结果的使用、会计检查结果的反馈等内容。
(二) 建立规范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长期以来, 企业普遍存在重视会计科目而轻视会计政策的现象,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会计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会计政策不规范, 就会使企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从而导致其失去作为预算考核依据的合理性基础。在实际业务中, 一些大的集团公司或是管理规范的公司 (如上市公司) 都建立了规范的会计政策。由于公司的规模和涉及的业务不同, 对会计政策的要求也不同。一般会计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本会计政策。包括会计期间、记账本位币、依据的会计准则或制度、报表编制的基础等。二是具体会计政策。包括会计要素的分类、确认依据、计量方法等。
(三) 建立统一的会计科目
在企业的核算、预算管理中, 各责任中心会计科目的相互统一性, 是减少工作量必不可少的手段, 是强化考核的前提。有些企业的预算由各部门编制, 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 数据难以汇总, 核算数据不能与预算指标匹配, 难以实施考核。由于没有核算数据, 不得以再由被考核对象提供统计数据, 结果出现了由被考核对象提供考核用信息的逻辑悖论, 难以发挥考核的作用。所以, 要使核算、预算管理规范化, 必须实现会计科目统一化。一是由控制预算、核算管理的核算主体制定会计科目, 并明细到一定级次。二是在已经规定的会计科目级次上, 下级核算单位既不能增加科目, 也不能减少科目。只能在最末级下设科目, 以保证数据的汇集能够自动完成。三是各级核算单位设置科目的明细程度以满足本级单位的预算、核算需要为最低原则。如, 集团公司在进行预算考核时, 如果要单独考核下级企业的各种收入的实现情况, 则“营业收入”科目要进行明细科目的设置。
(四) 建立系统的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体系
要充分发挥会计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管控作用, 强化会计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效率方面的职能, 必须加强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挥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企业成本管理工作还比较落后, 如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损失浪费严重、工效差、核算方法不科学等;管理会计的分析、预测、控制方法流于形式。因此, 努力提高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 积极促进二者的研究和运用, 建立系统的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体系对提高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 建立固定的会计报告体系
为了使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用者的要求, 必须建立一套系统的会计报告体系。企业必须对各责任中心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定期的分析、报告,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的因素分析, 并报告企业的管理当局。完善的会计报告是企业生产经营分析和控制的依据。完善的会计报告体系至少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主要是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报告周期及时限等。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格式一般是按照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置, 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局部的增减。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二是管理会计报告体系, 主要是满足内部管理的需求, 建立时要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明确各种管理会计报告的内容、格式、分别向哪些级别的管理者报送、报告周期及时限。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差异, 其管理报告也存在一定差异, 具体应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Z
摘要:由于会计法律制度的不断变革、企业对会计核算的不重视和财务人员的总体素质较低, 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 弱化了会计核算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会计核算的要求逐渐提高, 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来促进企业的发展。本文对企业如何建立一个规范、有效的会计核算体系进行简单探讨。
关键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制度,规范
参考文献
[1].陈国辉.会计理论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出版社, 2007.
[2].王运传.会计政策选择研究[D].厦门大学, 2003.
[3].杨向涛, 金颖.如何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OL].中华论文网.
8.财务会计规范体系 篇八
【关键词】企业;会计核算;会计信息
一、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的重要性
作为中国铝业旗下铝生产企业,要将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通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而会计核算不仅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企业强化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所以,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对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有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企业财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企业会计核算是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加工和处理,而构建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使会计核算工作步入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从而有效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其二,有利于提高企业预算编制质量。会计核算数据是企业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而规范会计核算体系能够保证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增强了预算执行的可操作性。其三,有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企业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是加强会计控制的有效途径,能够极大地提升会计工作质量,杜绝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从而增强企业内部控制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的途径
1.统一会计政策,加强会计管理
为规范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公司应制定完整、科学的会计政策,使各下属企业均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开展会计工作,从而确保下属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具备可比性。下属企业可在遵循会计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细化,以此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和实用性。企业要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确定统一的会计科目,明确会计科目的适用范围。会计部门要严格执行已制定的会计科目,不允许擅自增减或变更会计科目。此外,为强化会计管理,下属企业还应当定期向集团公司上报会计报表,通过会计报表及时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制定企业经营策略提供依据。
2.完善内部会计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有序开展的制度保障,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稽核制度、财务处理程序、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会计核算制度是会计业务处理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应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财务会计报告等作出详细规定,使会计实务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中规定的核算办法;会计稽核制度主要保障会计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切实履行,应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审核做出详细规定。若在会计审核中发现问题,则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避免类似状况再次发生;财务处理程序要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提高会计工作效率,防止出现会计工作混乱;财务会计分析制度要对会计信息分析方法、编写会计分析报告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企业按照财务计划完成各项任务,提高财务预测能力和决策能力;内部审计制度要规范会计信息审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等工作,增强内部审计对会计核算的约束力。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加大各项制度执行力度,进而提升企业会计工作水平。
3.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作为中铝下属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不仅要遵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规、政策,还要切实执行《中国铝业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使会计核算信息满足使用者需求。会计部门不仅要根据原始凭证做好会计账务处理工作,还要与业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与协作,通过落实应收账款核对、定期资产盘点与清查等制度,以此确保账实相符,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此外,企业还要做好会计资料保管与统计工作,按照会计制度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提高会计档案的利用效率。
4.加强会计监督,杜绝会计舞弊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从根源处杜绝会计舞弊行为,进而确保会计工作质量。首先,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设置会计岗位,落实会计岗位责任制,使各岗位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其次,加强会计审计工作,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错漏要及时进行修正,以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再次,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落实会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若发现会计人员存在会计舞弊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三、结论
总而言之,规范会计核算体系是提高企业会计工作质量、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为此,企业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在遵循会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统一会计政策、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强化会计工作监督,从而建立起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依据。
参考文献:
[1]王小东.浅析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6)
[2]朱丹.论如何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J].时代金融,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