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2024-09-11

国家政策(共8篇)

1.国家政策 篇一

政策解读(1990-2015)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计算机和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得到飞速发展,当信息技术映射到教育领域时,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源、学习技术和教育/学习理念也争相迸发、层出不穷,教育领域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全国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已不同程度地建有校园网并以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信息终端正逐步进入农村学校;数字教育资源不断丰富,信息化教学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入;教育管理信息化初见成效;网络远程教育稳步发展。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令第七号(1999年9月)《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此规定指出: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新任教师、在职教师,还是骨干教师等都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时。继续教育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并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评估体系,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教育经费方面,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经费中专项列支。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详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培训经费均有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国培计划的实施,通常由各大全国性教师培训机构,高等院校承办。

2011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十九章 五十九条指出: 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

六十条指出: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 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基础设施的规模建设,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信息化教育工作的推进和普及创造了先决条件,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和教育的公平化。而教育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离不开以教师为核心的教研开发团队,而资源应用过程中,同样对老师的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教育,尤其是以信息化为主的继续教育,为老师提升信息化教育手段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的平台。此外,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更是继续教育学习的主要受众对象。

2012年3月,教育部为推进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摆在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的战略地位。其中,在第十章 增强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中,指出:队伍建设是发展教育信息化的基本保障。造就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专业队伍、管理队伍,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人才支持。

规划中,将信息化继续教育提升到更加重要的地位并提出了更高的技能要求。将受众对象群体进行了明确和细分,不仅要求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专业人员,而且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和学校管理者均要进行信息技术能力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严格要求全体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达标,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体系。

2012年9月,2012年9月5日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以建设好“三通两平台”为抓手,也就是“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教师信息技术相关培训,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项目分散、标准不全、模式单

一、学用脱节等突出问题。2013年11月,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通两平台”效益,全面提升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重点解决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意识淡薄、能力不足等问题,印发了《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启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拟到2017年底完成全国1000多万名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新一轮提升培训。提升工程围绕“应用”这一核心任务,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将“培训—测评—应用”相结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要求各地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动力,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

目前,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仍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问题,如学校信息化基本环境建设尚未全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模式和有效应用机制尚未形成,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仍不够深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亟待提升等。

2014年5月,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对教师在教育及考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

2014年11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工作部署,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印发了《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为重点任务,设立分级目标,为未来6年的中国教育信息化绘制了一幅清晰的“施工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必须从构建有效机制入手,坚持应用驱动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保障教 育信息化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1月,袁贵仁部长在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做出重要讲话。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入第二个五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在谈到2015年主要的工作任务中,袁部长再次强调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比重,加快发展并全面覆盖全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2015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按照《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技〔2014〕6号)的部署,研究制定了《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支撑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有效机制的构建为引领,以“三通两平台”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构建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为教育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在要点的第六个方面,着重强调加强教育信息化培训力度,扩大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发优质教师培训资源,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60万人;开展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500人的骨干培训和5万人的远程培训。研制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规范并扩大试点,建立教师远程培训质量监测评估体系;研制网络研修课程资源建设标准、培训质量标准和培训绩效评估办法等相关政策,全面推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研究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使信息化教学常态化、普遍化。

2014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 主要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组织措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

2015年3月,《督导报告》发布,综合报道了各省市信息化工作的进展状况、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督导的意见。

(摘自教育信息化公众号)广东、安徽等地快速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内蒙古、辽宁、浙江等省的数据中心取得突破性进展,湖北、重庆、四川等多地结合本地实际,举办省级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2015年4月,教育部启动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工作有序推进。辽宁印发了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贵州、陕西等省和兵团召开了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河南、四川等省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山东、湖北等省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黑龙江、湖南、海南等多地组织开展各类人员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2015年5月,教育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举办了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同期举办了“全国教育信息化应用展览”、“全国推进学校教学信息化校长论坛”等活动;召开了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启动实施会议,教育信息化国际比较研究中心挂牌成立。湖北举办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观摩培训,浙江、四川等地加快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甘肃、辽宁等地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内蒙古、湖南等多地结合实际,开展各类人员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2015年6月,教育部举办了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暨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研讨会,同期举办了全国教育信息中心主任工作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设立“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三通两平台”工作有序推进。上海、新疆等地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湖北、宁夏、兵团等地积极筹措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吉林、福建等地深入开展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河北、湖南等地举行首届省“微课”大赛,重庆、甘肃、陕西等地组织开展各类人员教育信息化专项培训。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 规定,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信息化教育的发展已经达到快速发展的阶段,教育信息化必将带动并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2.国家政策 篇二

1 水泥政策分类

经粗略统计, 2009年以来, 截至2014年6月, 我国国家层面共出台主要水泥政策28项, 涉及淘汰落后、兼并重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 以下数据以此为基数进行分析。

在这28项政策中, 大至可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标准类, 另一大类是常规类。

其中标准类政策:共4个, 包含2010年11月发布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 (2010) 第127号]、2012年11月发布的《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16780-2012) 、2013年12月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2013) [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80号]。标准类政策占五年来水泥政策总数的14.3%。

常规类政策:共24个, 占五年来水泥政策总数的85.7%。又可分为三小类, 分别是:

(1) 发展类:共17个, 如2009年9月发布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 (2009) 38号]、2013年5月发布的《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 (2013) 892号]、2013年10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3) 41号]等等。发展类政策占五年来水泥政策总数的60.7%;

(2) 环保类:共6个, 如2012年10月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 (2012) 130号]、2013年8月发布的《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13) 31号]、2013年9月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3月《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 30号]、2014年4月《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4) 55号]。环保类政策占五年来水泥政策总数的21.4%;

(3) 安全类:共1个, 如2013年11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 (2013) 112号]。安全类政策占五年来水泥政策总数的3.6%。

2 水泥政策特征分析

2.1 政策的分进性

水泥政策是分步推进的, 决定于经济形势的变化。

在“十二五”前和初期的2009~2011年, 处于两个五年规划制定的交接时区。因此, 在这一时期, 水泥政策主要是围绕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淘汰落后水泥、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发展低碳技术展开。

到了“十二五”中期的2012~2014年, “十八大”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 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 看得见水, 记得住乡愁”。因此, 在这一时期, 水泥政策主要是围绕抑制产能严重过剩、环境保护、提高大气质量展开。

2.2 政策的趋严性

近年来, 特别是从2012年以来, 水泥政策在三个方面明显收紧:一是从抑制产能严重过剩的角度趋严;二是从环保角度趋严;三是从安全监管角度趋严。

从38号文、到892号文、再到41号文, 越来越严格。

2009年产能过剩初露端倪, 出台了38号文, 意在将过剩的苗头及时扼杀住。但是, 各地圈地扩张、盲目建设之风仍然盛行, 38号文并没有得以落实, 全国水泥产能仍然急速扩张, 轻易突破了30亿吨大关;

2013年5月892号文出台, 明令“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国土、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供应、环评审批等相关业务, 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认真清理, 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 尚未开工建设的, 不准开工, 正在建设的项目, 要停止建设”;

2013年10月41号文出台, 明令“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 对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 要按全面清理。凡是未开工的违规项目, 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环保要求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 在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 以及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等基础上, 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报告, 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抄报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未予认定的在建违规项目一律不得续建, 由地方政府自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在建违规项目, 一经查实, 立即停建, 金融机构停止发放贷款, 国土、环保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对涉及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问题的予以严肃查处, 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3一年内, 上、下半年各发布两道严令 (892号文和41号文) , 可见形势的严峻和紧迫。

环保政策:2014年5月环保部发布的《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异常严格。政策提出“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凡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申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据”;“实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编制的以建材等为主导的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 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区域内省际会商”。

安监政策:2013年11月, 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加强水泥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 从安全的角度提出要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和行业准入等政策, 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粉尘危害严重的水泥制造企业。这也是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少有的、涉及水泥行业的政策。

2.3 政策的深耕性

加入了对重点区域的特殊要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方面, 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41号文)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各项政策中都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特殊对待;二是标准方面, 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 针对重点区域提出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限额, 分别比一般地区严格33.3~50%、20%和50%。

以上政策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要求和指标更为严格。

粗略统计, 对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政策有6个, 全部都是2013年以来出台的, 占2009年至今五年以来水泥政策总数的21.4%;2013年以来共出台水泥政策16个, 对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政策占37.5%。这是从2013年以来才有的现象, 在之前鲜有出现。可见, 2013年是个分水岭。进入2013年以来, 国家在政策制定的思路上有所调整, 侧重于对重点区域的特殊关注。这些政策全部体现了国家“十八大”的精神和京津冀一体化等战略的要旨。

2.4 政策的重点突出性

这两年, 政策的重点是控制产能严重过剩和环境保护。遏制产能严重过剩体现在892号文和41号文的发布;环境保护体现在2013~2014年密集性出台了多项环保政策, 这在以往是很少见的。

3 政策走势预估

通过分析以上政策可以看出, 今后水泥企业若想再以新建方式来进行产能扩张, 将不会得到政策支持, 违规在建项目也有望得到遏止。水泥工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将是长期的主题。

抑制水泥产能严重过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 关于淘汰落后的水泥政策在“十三五”期间仍将持续, 甚至更加严厉。

环境保护关乎民生, 也是需要长抓不懈的。因此, “十三五”期间, 环保政策仍是重点。新制定的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氮氧化物限额有了明确规定, 预计水泥环保政策将在脱硝方面有所动作。

3.左宗申 “抬杠”国家政策 篇三

左宗申说自己不失眠了,金融危机带来的显性特征在他身上已经消失。这位带领宗申集团前行了17个年头的董事长回忆起刚刚过去的那段岁月时满是自我揶揄:“前两三个月,我一直都睡不着觉,这场金融危机是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危机始自2008年11月,在完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宗申的订单骤减60%。“感觉就像是急刹车。”左宗申还清晰记得,以往安排任务满满的员工开始闲置,生产线开工不足,危机在集团内部蔓延。

左宗申因此失眠,在夜里辗转反侧。“我把11月当作最坏的情况。”左宗申把去年11月的数据做成了盈亏平衡点报告,“即使每个月都按照11月这个最糟糕的月份来活,金融危机再继续一年,我们也能活下去。”报告给了左宗申和集团员工信心。

在此之前的多年岁月里,左宗申都是被高速发展的形势推逼向前:他曾经在一年内签发了1万多张设计图;每年要参与评审零部件、产品设计、部署营销;每一款摩托车上市前都必须经过他的试骑;多年来,他将所有的资金都投资用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生产线。除了摩托车之外,左宗申还打造了全国唯一的国际化摩托车队——宗申车队、曾经一掷千金在云南以及越南开矿,并声称不久的未来投资者会跟他在资本市场“赌矿”……

但在《英才》记者面前,左宗申讲述了一条与之前截然不同的路径——他对宗申集团发展模式思考之后的结果:“全球的企业发展初期都是一个业务起步,进而全面扩张;扩张到一定规模,一定时期时,很多企业实施多元化;最后经历危机,困难曲折后,又进行调整,突出主业,那就是归核。”

左宗申表示,在越南开发矿产、宗申车队等多元化业务,都在此次应对金融危机“归核”,要么暂缓,要么精减预算,目前主攻方向是自己的老本行——摩托车,这样更加“务正业”。

在越刮越烈的金融风暴中,得到一丝喘息思考的左宗申开始在集团大刀阔斧地变革。宗申集团总部已经将大量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放到下面的子公司,充实子公司的管理队伍。硕大的集团内部已经调整为4个部门,人数只有50多人。

然而,左宗申的眉头还是会皱起来,这缘起于政策,虽然重庆市政府一直高调宣传、并推进政府行政主导城市支柱产业的决策——左宗申所在的汽车摩托车被定为重庆的支柱产业。

但宗申集团的市场却不仅仅限于重庆。

“炮轰”购置税

左宗申遗憾地说,摩托车下乡后,的确对企业有所帮助,但购置税仍让其效果打了折扣。

作为提出摩托车下乡的第一人,左宗申从2008年就开始的疾呼奔走终于迎来了一个令他自己满意的结果——3月2日,已中标的品牌摩托车名单公布,宗申赫然在列。3月5日国家取消了招标活动,将摩托下乡并入汽车下乡补贴。

左宗申对此很乐观,保守估计也会给宗申集团业绩带来30%-40%的增长。虽然左宗申和员工们已经为此在积极战斗着,然而他却并不满足,原因有二:

其一、中央的农村信贷政策对摩托车下乡支持不足;其二、购置税的阻碍。

“为什么要别人消费还要收税呢?” 眼前严肃的左宗申突然变得激动起来,“小排量轿车购置税已从10%降至5%,而摩托车仍执行10%的购置税。”

左宗申说,宗申集团曾向财政部建言“取消或者减半购置税”,摩托车协会和商会也多次上书,但都没有结果。左宗申遗憾地说,摩托车下乡后,的确对企业有所帮助,但购置税仍让其效果打了折扣。

对于国家在信贷支持方面的政策,左宗申同样期待,“现在开的车子、住的房子都可以分期付款,但其它方面缺少国家层面的支撑和配套政策”。我国有出口导向、投资导向,为什么没有消费导向?这是左宗申的质疑。

当然,并不是没有对策。现在宗申集团营业范围正在转向农业产品方面,其原因是此举会获得国家支持,“会有补贴,还有很多产业政策的优惠”。左宗申对此的思考是,“如果说摩托车现在仅仅解决了乘骑的问题,我们现在要把它升级成一个标准动力源,可以相应的引用到发电机、抽水泵、灌溉、脱粒、粉碎方面,正在往农机方向转变,增加功能。”

质疑提高出口退税

“把现金投到海外,根据当地情况推进本地化进程,并制订良好的退出机制。”这是宗申集团推进国际化的步骤。

“我不赞成政府补贴,提高出口退税率。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钱拿给国外的人用。”刚“炮轰”完“购置税”的左宗申将特立独行的思维坚持到底。

左宗申称,在金融危机下,国家将摩托车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但实际上,企业最后只收到2%-3%。“其余的份额,都被大家拿到国外去让利,打价格战去了。”左宗申气愤地说,中国货渐渐成了“垃圾货”,价格战导致东西越来越便宜,而国内的资源会越来越少,环境将越来越糟糕。国外的人却因为中国货享福了。

也许,是中国摩托车在越南的惨痛教训让左宗申说出了这番话,从1999年以来,中国摩托车开始大量进入越南市场,而且以其质量保证、外观漂亮和适合越南消费水平的价格攻城略地,如入无人之境。

然而,高利润的市场引来竞争,火并从低级的“价格战”开始。时间是2000年4月。价格战的后果是,越南的重庆摩托比重庆便宜,一辆重庆产“梦2”摩托车在越南只需3400元(人民币),在重庆却需要4000元。作为占国际市场份额最大的国内摩托车厂商,左宗申对提高出口退税的质疑显然不是无病呻吟。

宗申集团有三分之一的产值在国际市场,去年的跌势让左宗申挠头不已,不过,对于国际市场左宗申一直有自己的想法。

“近几年,宗申一直在搭建全球化的产业平台,与不断增长的出口贸易同步的还有海外投融资平台,将外国的资金、资源和市场一起利用,最后把赚的钱运回重庆,这是宗申今后海外市场的重要发展策略。”除了在越南投资的发动机工厂,以及在加拿大的上市公司,宗申目前正看好巴西、印度的投资前景。

“把现金投到海外,根据当地情况推进本地化进程,并制订良好的退出机制。”这是宗申集团推进国际化的步骤,他因此希望国家的进出口银行授信给“有思想的企业”从事海外战略性扩张。

宗申集团的海外扩张开始于越南,在今年,宗申集团将在泰国新投资1000万美元,设立一个摩托车生产基地,进行摩托车整车生产及销售。该基地建成后产量约30万台,主要辐射泰国及整个东南亚市场。

痛心“限摩令”

左宗申认为自己从事了一个被国家“歧视”的行业,此语出于对“限摩令”的遗憾之情。“168个城市限摩,涉及人口大概5亿,把我们干掉了。”

让左宗申更加痛心疾首的是“限摩令”对其高端战略推进的阻碍,宗申独有的优势在此禁令下差不多消失殆尽。作为全国摩托车厂家中最有可能生产高端产品的摩托车企业,宗申集团2004年与世界顶级摩托车企业美国哈雷-戴维森公司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就大排量骑士车项目展开全面合作。然而,高端产品的消费人群随“限摩令”而大大减少,仅仅剩下左宗申“摩托车不仅要下乡,还要进城”的呼喊。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是左宗申目前对“限摩令”的态度。为此,他一再讲述这样一件身边事:“摩托车是非常理想的节能型交通工具,就拿我的一位成都朋友来说,他每天早上开着汽车上班,也就20分钟左右的车程,100%是他一个人乘坐,1.8升的排量每百公里烧10升汽油;开车当然比挤公共汽车舒服,但是上班路途要挤,到单位停车要挤,下班路途又要挤,回家到小区停车还要挤,他也知道环保好,少烧汽油好;他告诉我,成都要是不禁止摩托车,他就买一辆踏板车,100cc左右,每百公里最多烧3升汽油,既省钱且到哪儿去都方便。”

左宗申还运用多组数据及事例证明,摩托车既不是城市交通事故的主要“制造者”,也不是城市交通秩序的“破坏者”,更不会影响“城市形象”。左宗申告诉《英才》记者,城市“限摩”是中国独特的“怪相”,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也包括亚非拉的各个发展中国家,没有一个城市禁止和限制摩托车的使用。

“巴黎、伦敦、东京等世界知名城市,摩托车行驶自如,不仅没有影响其城市形象,反而彰显了城市的张力与活力;在曼谷、胡志明、圣保罗、莫斯科等城市,摩托车与汽车都是有效的交通工具,我们看到的是一派和谐共生的美丽气象。”

4.如何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资金 篇四

业?

从众标平台上了解到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的一些文件和办法,以及扶持政策针对的扶持对象。有哪些企业可以得到政策扶持资金呢?了解一下完整版的吧!

一、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凡是承诺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向民营经济开放;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文规定的,不得另行设置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在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城建、环保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领域投资发展。选择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政府投资项目,向民营企业开放。

二、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显著、市场占有率高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贴息。从众标企业服务平台得知。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全额奖励。

四、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终了后进行清算。除国家另有规定外,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征收有关税费。对个体工商户月销售货物5000元以下的、应征增值税劳务3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应税劳务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五、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费用,以及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民营企业研制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和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六、民营企业申请国家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已产业化的专利技术,经市有关部门确认,可直接参加市级科技成果评审。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国家级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新获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出资受让他人知识产权,其实施的专利技术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奖励30万元;被新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七、民间投资新建、扩建各类专业市场,免收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政府性基金。

八、对民营企业生产性重大项目,由市统一调剂、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凡允许协议出让的新增民营企业工业用地,出让金可以按照协议出让的最低标准执行,也可以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民营企业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

九、9、鼓励市内外民间资本投资创立担保公司,民营担保公司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

十、10、政府出资培训人才的计划指标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放,民营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可按实列入成本。民营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人员出国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经贸活动,可循因公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十一、11、大力扶持初始创业。本市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和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从事初始创业的,每户可提供10万元以下小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期限为3年。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核定征税,税负从优,征税额度一年一定,并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民创业,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业生产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减征、免征所得税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十二、12、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以其技术成果、专利参与投资入股以及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市属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与所在单位保留聘用合同关系2年,期满后不回所在单位的,与单位办理辞聘手续,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十三、13、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在本地领办、创办企业的,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工作年限满30年,或满20年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务员,若有志创业,经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十四、14、鼓励镇江籍人士返乡创业。镇江籍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海归人才返乡创业的,在用地、融资、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提供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从事规模种植、养殖的,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十五、15、鼓励二次创业。实施中小企业发展“335”工程,每年新创办小企业3000户以上,培育300户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培育50户成长型企业进入亿元民营企业行列。推动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在不具备查帐征收条件下实行核定征税,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激励私营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扶持、优先安排公益服务、优先列入融资服务重点。引导本地成长性强的规模企业,加快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其技术创新,规模扩张,外向开拓,做大做强。

十六、16、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各辖市区在今年底前应在省级开发区和各乡镇工业集中区,根据产业特色规划建设至少1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兴建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并逐步完善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对达到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享受省、市级相关的扶持政策。政府主办和享受政府资金扶持兴办的各类创业基地标准厂房,可采取减免租金1-3年的办法,吸引创业者入园。

十七、17、建设培育创业专业市场。结合大批发、大物流、大旅游市场的开发建设,各地要加强资源整合,开辟或扩大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聚集创业的专业化市场,通过市场摊位优惠出租、免收2年市场管理费等政策引导创业者进场交易,强化集聚辐射功能,提升市场影响力,努力做到建一个市场、带一片产业、富一方百姓。

十八、18、鼓励家庭创业。各地要引导工艺简单的劳动密集型项目进入家庭经营,鼓励园区企业将简单工艺工序剥离后外包给家庭加工,鼓励广告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等创意产业、网络营销进入家庭经营。

十九、19、开发社区服务项目。要依据各自资源条件,注重楼宇经济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小型创业基地及设施。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出租房进行改造、再利用,打造社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减免租金1-3年等办法,引导创业者投资经营社区卫生医疗、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行业。对市区自建创业孵化基地、安排本市下岗失业等人员进场创业实验的街道、社区,凡安排1人稳定创业在6个月以上的,从市全民创业资金中给予2000元补贴。

二十、20、推进高效农业项目。各地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项目,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每年培育并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农业经营大户和种养加企业。二

十一、21、加大政府性资金扶持。市财政设立全民创业资金专项,首期2000万元,今后逐年增加,重点用于扶持初始创业者的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业奖励及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各辖市区相应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创业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二十二、22、加大信贷支持。继续推进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完善银企对接平台,采取洽谈会、交流会等形式推动银企合作。商业银行要降低对创业主体的贷款门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业主体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设一批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创业主体融资渠道。

二十三、23、加强融资担保扶持。着力培育一批资本金过亿元、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根据担保机构为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由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登记,为初创企业和微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二十四、24、完善创业咨询服务体系。市民发办要利用互联网完善全民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各辖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心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创业 “一条龙”服务。实施创业培训工程,把城镇新增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失水渔民、复转军人等人员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发展为创业服务的中介组织。

二十五、25、完善技术与人才服务体系。引进、联办、新建5-6家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组织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寻求专业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猎头、派遣和引进国外智力服务。

二十六、26、进一步优化收费??每年由物价部门及时公示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未公示项目一律不得收费。除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慈善、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捐赠活动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拉赞助、拉捐赠。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将中介服务列为项目审批中的前置条件。依法确需中介服务的,一律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组织。

二十七、27、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每月1-25日为“无例行检查日”制度和涉企检查申报审批制度。简化和改进涉企监督检查方式,在强化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以教育引导为主,严禁以罚代管。对企业首次违规,属于非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初犯警告不罚”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契税新政策_国家契税政策 篇五

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房产契税应该如何计算?省了多少钱?

举例1:

从直接影响看,房地产政策继续宽松,有利于非一线城市楼市去库存。从政策的直接影响看,其中契税主要影响改善需求,在过去的政策中,大部分城市针对首套房有不同程度的减免,140或144平米以上及二套全部安装3%收取。

这种情况下,举例来说,假如小编要买一套改善性住房,如果在90平米以内,如果总价在200万,在过去需要交纳6万契税、现在新政策后只需要缴纳2万。

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上则以前需要缴纳6万,新政后只需要4万。

举例2:

假设,小编想出售一套面积150平米,价值300万的房子,该房是1月拿到房产证的(营业税年限是以拿到房产证后开始计算的)。假如小编出售此房,营业税免征年限调整前,按照税率5.5%,小编需缴纳165000元的营业税及附加;调整后,小编的房子将免征营业税,所以无需缴纳营业税,直接省了165000万。

新的房产契税政策会对市场带来什么影响?

有专家称,此次税率调整是配合房地产去库存,是通过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优惠鼓励。而北上广深暂不实施的原因是北上广深现在在楼市的表现上是另外一个极端,在这些地方不是去库存的问题,北上广上(房价)明显回暖,在现阶段没有必要对这些地方的房地产进行优惠。北上广深现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房价回暖过快,房价上涨压力过大也会带来这些地方的问题。

6.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情况 篇六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连创新高,去年我国GDP世界第二,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质量也要求的越来越高,不仅仅满足于物质上的,精神上也有所需求.好的国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且能够使国家快速繁荣健康的发展,能够让人民保持较高的幸福感,同时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但是国家政策在农村落实情况究竟如何呢?为了深入了解居民对国家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我利用寒假的机会对我家乡——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居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站街镇位于巩义市的北部,与焦作市临界,310国道贯穿其中,交通便利,主要以工业为主,近年来一系列的改革使本乡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也越来越富裕.二、调查结果的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主要通过对农村医疗合作社,各种补贴,农村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调查,此次调查历时7天,以站街镇柏茂村民为主体,对全村100户中的40户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并以其他村民组为辅助调查对象,年龄层从12岁到72岁。主要通过以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展开,在被访问者中,男性占60%,女性占40%。被访者的年龄、学历、职业以及家庭年收入等各项指标的分布基本符合宋集乡居民的总体状况,因此,这次调查的样本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人不愿参与,认为此类调查纯属浪费时间,并且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或者表现出不耐烦情绪,为此次调查增加了不少困难,尽管面对这些问题,但我们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使这次调查圆满成功。在本次调查中,实发调查问卷40份,实际收回30份,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生活满意度不是很高,幸福感指数偏低,国家政策基本落实,但各种设施政策还不是很健全,还没有到达想象中的那种高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参与意愿不强,实际参加的人数没有达到所预期的理想状态。主要原因是农民健康投资观念、风险观念淡薄;农村医疗设施和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新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繁琐,特别是报销过程难。

2.看病花钱成为农民最主要的负担之一,遇重病、大病,大多数农民缺钱医治,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上涨,医疗费用上涨的幅度远远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到定点机构救治的规定, 对于非定点医疗机构不予以补偿,这些机构大多数是县级医院,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有限,病人的可选择性较差,易造成误诊,从而耽误了疾病的最佳治疗时间。

4.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不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农民在补贴收入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如粮食补贴,灾害补贴等,但在金钱数额上与实际不符。

2.通过家电下乡,农民能够得到了一些补贴,刺激了人们的购买欲望,但产品质量有待考究,大部分为城市所淘汰下来的产品。

3.补贴流程没有绝对的透明,贪污腐败现象严重。(三)农民在孩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农民知识观念比较淡薄,并不认同知识能够改变命运,认为大学生在某种程度上收入水平并不比农民工高,让孩子早早辍学出去打工。

2.由于大部分父母为了生计出去打工,留守儿童较多,一些孩子缺乏学前教育,不能从心理上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学习不用功,导致赶不上而辍学。

3.教育体制不完善,师资力量有限,学校也比较欠缺,学生学习压力较大,“死读书,读死书”现象比较严重,学生不能从“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

四、解决的思路

(一)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要加强农民的思想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这种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项恩惠,也不是农民的一项负担,而是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农民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2.改革缴费标准,适度参照已经较为完善的城镇职工医疗制度按工资收入缴费的方式,按照地区农民的收入差异分别制定不同的缴费率。

3.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二)农民在补贴收入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整个补贴流程应该全面公开、公平、公正并且应该以宣传单、广播等形式进行公示。

2.家电下乡等电器应该在质量等方面做出保证,能切实为百姓省钱,做到买着放心,用着舒心。

(三)农民在孩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政府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讲座,海报等形式,强调知识的重要性和国家对教育实施的优惠政策,让人们从心里意识到知识能改变命运。

2.提高教师的从业标准,从多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对老师进行培训,做到让家长放心,对学生充满爱心。

3.政府出资多兴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满足学生对教育的需求,增加学校的硬件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全面发展。

五、结束语

7.国家主要惠农政策概览 篇七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 中央财政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 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去年1月份, 中央财政向各省 (区、市) 预拨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 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 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 长江流域10个省 (市) 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马铃薯和花主产区实行全覆盖。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 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3】产粮 (油) 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 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 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 奖励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 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 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 (市) ”的原则确定, 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 (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 产量及折油脂比率, 测算各省 (区、市) 三年平均油脂产量, 作为奖励因素, 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4】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国家将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执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5】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 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 并选择5个市 (地) 、81个县 (市) 、600个乡 (镇) 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预计今后, 国家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 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

◆【6】新增补贴政策:

国家加大了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 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

◆【7】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 国家坚持市场定价原则, 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 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 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切实保证农民收益。同时, 国家启动了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 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8】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 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 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9】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4年, 国家组织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10】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从2006年开始,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 中央继续安排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4年,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 在主产省实行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在西北实施

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 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 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 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1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 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 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 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 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1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已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 (场) ,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 (林场) 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15年,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14】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 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 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 (或收割行数) 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15】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 国家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 中央财政拨付资金进行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 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 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 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 提升创建水平。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促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发展。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种子工程等项目, 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假护权专项行动, 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 加快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规定, 打破地方封锁, 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大市场。

◆【17】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 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 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 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 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 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

◆【18】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 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 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 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 提升耕地质量。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 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 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 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 (小区) 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21】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 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 (场) 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 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

◆【22】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 (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 养殖场 (户) 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 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 (小区) , 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

◆【2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 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 促进牧民增收, 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云南、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13省 (区) 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24】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 从2012年起, 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 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 一次性补贴180万元 (每亩600元) , 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

◆【25】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 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26】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4年国家拨付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

◆【27】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从2013年开始, 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 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 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

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期限2013~2015年, 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 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 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28】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自2012年9月开始, 国家安排42亿多元用于海洋渔船更新改造。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 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按照建造进度分批拨付, 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 不得用于购买国外设备。享受国家更新改造补助政策的远洋渔船不得转回国内作业;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 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 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

◆【29】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 降低流通费用, 全国所有收费公路 (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 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 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 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0】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各种蔬菜罐头, 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4年国家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 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31】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 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 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2014年, 国家有关部门在总结地方做法经验的基础上,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 提出了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32】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4年, 国家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 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丰富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 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 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33】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 共计15个。对于种植业保险,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 对东部地区补贴35%, 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储粮北方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补贴65%, 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 对东部地区补贴40%, 对中央单位补贴80%, 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 中央财政补贴50%, 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 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 中央财政补贴30%, 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 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

◆【3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4年, 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 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 培育科技示范户, 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 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建立健全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 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35】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4年, 国家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 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 发展户用沼气。支持为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鼓励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和企业承担建设沼气工程, 把开展沼渣、沼液利用作为项目立项审核的重要内容;创新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机制, 建立产业化发展平台,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沼气建设和运营, 拓宽沼气使用出口。

◆【36】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加大对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 在今后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对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37】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4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4年, 国家继续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 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了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及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9】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不断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40】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 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 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村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 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推进农村清洁工程, 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推动农村家庭改厕, 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适应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的需求, 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 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 堆放等现象。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4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4年, 农业部扩大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使试点县规模进一步增大, 每个县选择了2~3个主导产业, 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42】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4年, 国家开展了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 增选了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同时, 依托培训基地举办了多期示范培训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 以改革完善课程体系, 提高办学水平, 提升教学质量。并选拔了部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田间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 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44】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现阶段, 农民工落户城镇, 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 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 不得强制收回或变相强制收回。国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 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45】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2014年2月, 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主要包括:建立家庭农场档案, 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多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 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 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 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 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等。

◆【46】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对于各种形式的合作社, 只要符合合作社基本原则和服务成员的宗旨, 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 能让农民切实受益, 都将给予鼓励和支持。目前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 都把合作社作为承担主体。已有部分涉农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管护。

2014年, 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 农业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 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 稳妥开展了信用合作试点。

◆【47】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2014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制度, 严禁农用地非农化。有条件的地方, 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从国情出发, 要尊重农民意愿,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不能搞大跃进, 不能强制推动。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4年, 国家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深化对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及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入股等问题的研究, 按照审慎、稳妥的原则, 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了部分地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 研究提出了具体规范意见, 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 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关键环节, 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有效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8.俄罗斯北极开发国家政策剖析 篇八

关键词俄罗斯北极资源开发

2008年9月18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发布总统令,批准了《2020年前及更长期的俄罗斯联邦北极地区国家政策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并于2009年3月30日正式予以公布。这是包括前苏联时期在内俄罗斯近百年来首部关于开发俄属北极地区的纲领性文件。目前,由俄联邦地区发展部牵头,俄联邦政府各相关部委与俄属北极地区各地方政府围绕《原则》的具体运作和落实,展开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并于2010年5月30日,专门组建工作小组,制定一份名为《2011-2020年俄联邦北极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纲要》的文件,将进一步细化《原则》的内涵。同时,俄联邦政府频繁召开和参与各种涉及北极开发和发展问题的国际高层会议和论坛,高调表明俄罗斯在北极开发和发展问题上的立场,力求主导北极事务,提升其国际地位。

俄罗斯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国家政策出台的背景

俄联邦政府出台北极地区开发和发展问题的国家政策有着深刻的国内外背景。就其国内因素而言,主要有以下三项理由:

1、开发俄属北极地区是俄罗斯推行新一轮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进入新世纪以后,在普京总统的强势领导下,俄罗斯整体实力在能源经济的带动下迅速增强,逐渐恢复到苏联解体前的状态。2008年,源自美国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俄罗斯是新兴国家中受冲击最大的国家。2009年俄罗斯的GDP锐减7.9%,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排行榜上俄罗斯的排名从2008年的第51位跌至2009年的第63位。痛定思痛,俄罗斯领导人深感有必要制定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增强抗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从2008年至2009年,普京总统和他的继承人梅德韦杰夫总统先后提出了“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现代化战略”。前者主张要把俄罗斯经济从单纯依赖能源和资源出口转向以先进技术为基础的快速和稳定增长的创新发展轨道;后者则强调俄罗斯的国家发展战略应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重点。但是,能源和资源产业毕竟是俄罗斯主要创汇来源,也是实现“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现代化战略”的重要保障。只有在不断开发新能源基地的基础上,才能逐渐推进俄罗斯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使俄罗斯真正走上创新发展的轨道。

俄属北极地区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左右,是俄罗斯人口密度最低的地区。俄罗斯海岸线主要位于北部和东部,总长度超过3.8万多公里。在金融危机爆发后,这一地区日益凸显其重要的经济开发价值。据俄罗斯领导人透露,目前,占国家总人口不到2%的俄罗斯高纬度地区创造了15%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出口总量的22%。俄属北极地区除拥有丰富的天然资源外,其战略地位更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未来,横贯北冰洋的海上航线如能全线贯通势将带动濒北冰洋地区的整体开发,完善相关地区的产业链,并产生极大的辐射效应。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和发展无论是对改变俄罗斯单一能源经济模式,扩大发达地区的经济腹地,还是对保障俄罗斯濒北冰洋地区的国家安全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开发俄属北极地区也是俄罗斯均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紧迫课题

俄属北极地区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全俄90%的镍和钴、60%的铜、96%的白金产于这些地区,而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极其丰富。但是,由于其位于高纬度区域,气候严酷,人口稀少,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显得严重滞后。尤其是在苏联解体后,北极地区常年得不到国家的专项财政支持,港口、道路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一些城市的支柱产业在所谓“休克疗法”的经济改革中受到极大的冲击,企业衰败,产能萎缩,专业人才大批流失,城市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越来越薄弱。摩尔曼斯克是俄属北极地区唯一的深水不冻港。最近几年该港口进出货物量骤然上升,2009年的货运量达3600万吨,比上年提高了30%,但其运营能力也已达到极限。另一方面,俄罗斯主要能源生产基地的西伯利亚地区石油天然气的日产量目前均已达到巅峰,亟需勘探和开发新油井以满足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俄属北极地区尤其是其大陆架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无疑是俄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近年来,尽快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均衡发展已日益成为俄罗斯民众的共识。2007年,《共青团真理报》曾就俄罗斯要不要开发北极地区问题进行民意调查。结果,只有9%的人认为开发北极是“浪费”,绝大多数人希望开发北极地区,使其成为吸引企业和居民的地区。

3、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暖加速北极冰盖的融化。根据科学家们多年研究结果,近20年来,每年冬天北极冰盖覆盖面积缩小约1500平方米,一些区域的温度在过去50年已经上升了2.5℃。俄罗斯国内学界和媒体对俄濒海地区城市因两级冰雪融化可能面临被淹没的危险表现出极大的担忧。而且,随着北极地区人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加,自然和技术性突发事件对北极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将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是不可逆转的。俄罗斯必须在北极地区建立综合安全体系,以保护俄属北极区域的领土、居民和极其重要的国家设施的安全。

促使俄罗斯下决心开发北极地区的外部因素主要是:

(1)围绕北极主权归属的争议日渐激烈。随着世界范围内能源资源争夺的激化以及人类开发海洋能力的提升,近年来一场海洋“圈地”运动正在悄然兴起。环北极的美国、加拿大、丹麦、挪威和俄罗斯等五国围绕北极主权的角逐日趋白热化。

早在1948年,苏联科学家就在北冰洋底发现一条绵延2000公里的罗蒙诺索夫海岭,并认为它是西伯利亚大陆架的延伸,理所当然地归苏联所有。在前苏联解体后,围绕罗蒙诺索夫海岭的主权归属问题成为俄罗斯与丹麦、加拿大激烈角逐的“热点”。2007年,俄罗斯在北极争议地段罗蒙诺索夫海岭插上俄罗斯国旗,此举引起环北极国家尤其是加拿大和丹麦的极大不满。俄罗斯“插旗”事件之后,加拿大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北极主权的措施,其中包括修建军事训练中心、兴建深水港、购买和建造新的巡逻舰艇等。加拿大总理哈珀每年都展开北极之旅,宣示主权。

围绕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归属问题涉及有关各方核心利益,更是争夺的焦点。俄罗斯和挪威在巴伦支海海域大陆架划界问题上的争议存在了40年之久,两国互相设置障碍,互扣渔船和渔民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俄罗斯与美国在白令海专属经济区的划分问题上也存在着严重分歧。在有关各国围绕北极主权归属争端加剧的情况下,俄罗斯自然要将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和发展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通过巩固自身在北极地区的实

质存在,增强与其竞争对手周旋的战略态势。

(2)在北极地区能源资源开发中掌握先机。北极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矿物和渔业资源。2008年7月,美国国家地质勘探局公布了一份关于北极地区拥有丰富石油资源的调查报告。报告称,北极圈内可利用石油储量预计为900亿桶,北极圈内未完全探明的、可获取的天然气储量估计为47万亿立方米。这些油气资源占全球未探明储量的约22%,其中石油占全世界储量的约13%,天然气占30%。这些资源的84%分布在近海大陆架。这份报告一出台即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各国的大型石油天然气企业竞相进入北极地区,展开了一场热火朝天的勘探大会战。

与美国、加拿大和挪威等国相比,俄罗斯在开发北极地区自然资源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美国已在阿拉斯加州西北沿岸建立了堪称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格林·克里克锌矿开采基地。加拿大原本不是钻石生产大国,但最近十几年里仅凭在其北极地区新开发的艾卡蒂钻石矿(1998年)、戴维克钻石矿(2003年)和施耐普湖钻石矿(2005年)等三个钻石矿,即已跻身世界钻石产量的前三位。钻石工业迅速改变了加拿大北部地区的相对落后局面。目前,加拿大正信心十足地着手对其北极大陆架地区进行油气勘探工作。挪威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也很早就启动,目前是世界第六大产油国,也是仅次于沙特阿拉伯的世界第二大石油出口国,其大陆架油气的90%用于出口。在环北极5国中,俄罗斯的国土最辽阔,且拥有最长的濒北冰洋海岸线,其北极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虽然前景看好,但总体而言,其北冰洋沿岸和大陆架的能源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工作比较滞后,这不能不促使俄罗斯痛下决心,急起直追,以期在北极地区的能源资源开发中掌握先机。

(3)应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挤压其战略空间。冷战结束后,虽然俄罗斯历任领导人都表示愿意与美国为首的西方各国和睦相处。但这只是它的一厢情愿。事实上,美国和北约利用俄罗斯国力相对衰弱之际,不断挤压其战略空间。近20年来,人们一直关注北约“东扩”、欧盟“东扩”以及美国在捷克、波兰部署反导弹基地对俄罗斯西部地区安全造成的威胁。但是,俄罗斯显然还受到来自北面和东面的战略威慑。2004年,美国在紧邻北冰洋的阿拉斯加州空军基地建立了第一个反导弹基地,该基地成为美国从东部挤压俄罗斯战略空间的支撑点。无独有偶,近年来美国还与加拿大、丹麦和挪威这些北极圈国家加强战略协调,而美国迟迟不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要确保其战略核潜艇能够在北冰洋海底自由巡弋,以期构成对俄罗斯的北方威胁。

进入新世纪以后,环北极地区的军事部署和军事演习大有越演越烈之势。美国不仅将核潜艇派遣到北冰洋进行冰下作战训练,并积极研制各种可以让飞机与冰层下的核潜艇保持通信联络的设备以及可以抑制北极上空电离层强烈扰动影响的机载雷达。2003年,加拿大政府耗资490万美元,在北极地区进行了首次军事演习,拉开了其在北极地区加强军事部署的序幕。从2007年3月起,加拿大海军开始沿北冰洋海岸长达8000公里的超长距离巡逻。丹麦等环北冰洋小国也不甘示弱。丹麦表示将加强驻扎在北极地区格陵兰岛的军事力量,准备在毗邻北极的法罗群岛建立一个多军种的联合司令部,以应对北极地区可能发生的任何军事紧张事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俄罗斯启动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也是旨在化解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东西北三个方向对其进行战略挤压、保障俄罗斯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

俄罗斯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国家政策的主要进展

《原则》共有6章、11款,对俄联邦在北极地区的国家利益、俄属北极地区国家政策的主要目标、战略优先方向、基本任务与措施等都作了明确的界定与规划。《原则》要求,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将分三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0)主要是地质论证、落实预算和项目阶段;第二阶段(2011-2015)的任务是“划定有国际法效力的俄属北极地区外部边界,在此基础上确立俄罗斯在能源资源开采和运输方面的竞争优势;在开发地区矿物原料和水生物资源基础上,完成俄属北极地区经济结构改革任务;建立并发展北方海航线基础设施及交通管理体系,完成保障欧亚运输的任务,建立俄属北极区域统一信息空间”;第三阶段(2016-2020)则要求“整体提升俄罗斯北极地区的竞争优势,将俄属北极地区变成俄联邦主要资源战略基地”。

目前,《原则》已进入第二阶段,也是最重要的实施阶段。从启动这项国家政策近3年来的进展来看,俄罗斯现阶段在俄属北极地区开发中的主要着力点在以下三方面;

1、获取俄属北极区域的外部边界论据,强化俄罗斯对北极地区的主权权利

2008年5月,环北极5国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丹麦和挪威在格陵兰岛召开有关北极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通过的《伊鲁利萨特宣言》明确指出应按照现有的国际法主要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解决北极领土纠纷,同意通过科学研究提供证据来决定北极的主权问题。有鉴于此,开展地质地理、水文及制图工作,划定有国际法效应的俄属北极区域外部边界便成为《原则》提出的首要的“基本任务”。

2008年以来,俄联邦政府明显加快了北极争议地段勘探工作的步伐。2010年4月,伊万诺夫副总理表示:“政府拨款几十亿卢布用于组织2010年北极大陆架扩大的科考工作。科考需要破冰船,建造破冰船的资金已经到位。而且装备特殊水文地理舰船的设备也已具备。”俄罗斯专家可以借助这些设备测量海底深度,提取土壤样品确定北部海底地区与俄罗斯大陆架的所属关系。同年7月,俄罗斯“费多洛夫院士”号科考船在“亚马尔”核能破冰船的护送下开始对争议地段罗蒙诺索夫海岭和门捷列夫海岭等地进行专门勘测工作。10月1日,俄罗斯又在楚科奇自治区北部北冰洋海域设立“北极-38”浮冰科考站,派遣极地专家前往考察与有关国家存在争议的这一地段。俄联邦政府还计划在未来3年(2011-2013)内花费20亿卢布用以收集必要的证据,以论证罗蒙诺索夫海岭是俄罗斯大陆架的延伸。

在掌握一定科学证据的基础上,俄罗斯已开始就北极主权问题与相关国家进行外交磋商。2010年9月,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与加拿大外长坎农在莫斯科就北极问题进行了首轮双边谈判,双方计划于2013年分别向联合国提交材料,试图最终解决争议地段的归属问题。

2、启动俄属北极地区若干重点油气田的开发,扩大俄属北极地区的资源基地

按照《原则》的规定,俄罗斯在近3年来选择俄属北极地区资源丰富、开采条件较好的西部海域,以若干重点油气田为突破口,揭开这一地区新一轮资源开发的序幕。

俄罗斯在巴伦支海海域最重要的开发项目是什托克曼凝析气田。该项目始于2007年,当年俄罗斯选择法国的道达尔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俄罗斯与挪威关系松动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成为该项目的第三方合作者。三家合作伙伴于2008年成立了什托克曼发展股份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占51%份额,法国道达尔公司占25%份额,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占24%份额。2011年4月,什托克曼发

展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三家合作伙伴决定从2016年起通过海底管道将什托克曼凝析气田的天然气经由俄罗斯摩尔曼斯克向欧洲供气,欧洲管道将与正在建设中的北溪管道相连。根据规划,什托克曼液化气厂将于2017年开工。

俄罗斯与挪威在巴伦支海海域划界问题上长期存在争议。2010年9月15日,俄罗斯与挪威在双方互有让步的前提下签署了《关于巴伦支海及北冰洋地区海域划界和合作协议》。该协议在2011年3月得到两国议会批准,从而为两囤合作开发北极油气资源扫清了障碍。

俄属北极地区自然资源开发的另一项大型油气合作项目位于喀拉海海域。2011年1月,俄罗斯石油公司和英国BP石油公司签署了在北极大陆架进行合作的协议,双方将在喀拉海南部至新地岛东侧面积约12.5万平方公里的地区对三个许可地段进行地质勘探和开发。虽然协议的外方合作者面临更换,但是这是俄罗斯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大陆架油气资源规模最大的合作项目。据初步评估,这里约有50亿吨石油和10万亿立方米天然气储存。该项目得到俄联邦政府的大力支持。普京总理就曾明确表示:“俄政府完全支持这种合作,为了实现这些方案,我们打算建立最优惠的税收和行政制度。”

俄罗斯在俄属北极地区自然资源开发领域寻求国际合作的同时,还积极鼓励并扶持本国团体和个人参与北极地区的开发和建设项目。为了保障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和解决靠近海边地区电力供应问题,俄罗斯加紧浮动核电站的建设工程,预计第一个浮动核电站将于2012年投入使用。由于大型油气合作项目集中在俄属北极西部地区,能源运输主要途径摩尔曼斯克州。摩尔曼斯克建设新港口和港口经济特区已列入俄联邦政府工作议程,具体招标工作也已启动。

3、对“北方海航道”进行保障性开发,充分利用这一运输干线开展国际航运

北冰洋常年冰封,只在夏季有一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在濒临陆地的近海借助破冰船通行船舶。目前,主要有两条航道,即加拿大沿岸的“西北航道”和俄罗斯沿岸的“东北航道”又称“北方海航道”。“北方海航道”是上世纪30年代开通的,是前苏联连接其欧洲部分与远东的3条运输走廊之一(其余两条是西伯利亚大铁路和横贯苏联的空中航线)。1991年,俄罗斯政府颁布实施《“北方海航道”海路航行规章》,规定,“北方海航道”是“位于苏联(俄罗斯)内海、领海(领水)或毗连苏联(俄罗斯)北方沿海的专属经济区内的基本海运线”。这显然是针对美国、挪威和瑞典一贯坚持所谓国际通行权利的法律举措。《原则》也同样规定,“北方海航道”是“俄罗斯联邦在北极地区统一的国家交通运输干线”。

但是,“北方海航道”的现状显然难以令人乐观。自苏联解体后至今已有近半数的人口离开了北极地区。燃料和电力需求、交通运输量锐减为上世纪70-80年代的五六分之一。“北方海航道”每年的货运量不超过300万吨,仅及前苏联解体前1989至1990年的1/3。对俄属北极地区来说,保障“北方海航道”的正常运行堪称一大挑战,需要配备一支强大的破冰船队,而适宜极地航行的专用船只以及港口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也需要耗费巨资。2009年4月,俄联邦政府为建造新的核动力破冰船投资了5700万美元,2010-2011年的预算是1.5亿美元。2009年7月,俄罗斯新一代破冰船“圣彼得堡”号在圣彼得堡市下水。2010年12月,俄罗斯与芬兰成立合资造船公司,合作建造北极适航船舶。

目前,俄罗斯的“北方海航道”从西部的巴伦支海到远东的楚科奇海地区途经71个港口,其中最主要港口分别是摩尔曼斯克州的摩尔曼斯克港、克拉斯诺雅尔斯克边疆区的迪克森港和杜金卡港,萨哈共和国的季克西港和楚科奇自治区的佩韦克港等。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北方海航道”的效能,俄罗斯正在积极酝酿将其延伸到亚洲的中日韩三国。同时希望“北方海航道”在夏季时能成为苏伊士运河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自然,俄罗斯向外国船舶开放“北方海航道”不仅可以收到一笔可观的“过路费”,更重要的是使俄罗斯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俄罗斯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国家政策的前景与挑战

俄罗斯在北极圈内的领土辽阔,也是拥有北极自然资源最多的国家,其地缘优势使它在处理北极事务时一贯采取强势立场。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和发展将成为新世纪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推动俄罗斯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有两大趋势是十分明显的。

1、俄属北极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海上航道资源将转化为俄罗斯新的外交王牌即“北极牌”

俄罗斯一贯热衷于运用各种政治和经济手段提升自身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其中,能源资源尤其是俄罗斯多年来牵制西方国家、打压独联体亲西方国家的一个外交筹码。日本“3·11”震灾后福岛核电站的核泄漏事故给世界范围内的核能发展计划蒙上浓重的阴影,德国已宣布将在2022年前彻底关闭其核电站。而随着北非、中东地区局势持续动荡以及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的有增无减,导致全球能源开采和运输的风险明显上升。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未来一二十年里世界各国对石油天然气的依赖程度将日趋加深,对俄属北极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和开辟北极航道的期盼自然会日益加大。

事实上,在俄罗斯与周边国家关系中,“北极牌”的雏形已初露端倪。早在2007年,俄罗斯为报复美国对其采取的遏制政策,选择法国作为其开发什托克曼凝析气田项目的合作伙伴,并计划将德国作为该气田的天然气主要出口对象,使德国成为欧洲天然气的集散中心。同样,俄罗斯选择英国BP公司作为喀拉海油气开发项目的外方合作者,除经济因素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则是政治上的考虑。虽然英国BP公刮由于自身原因退出了这一项目,但是,国际上一些知名的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却趋之若鹜。许多迹象表明,俄联邦政府在俄属北极地区开发过程中将越来越多地使用“北极牌”,实现其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2、俄罗斯将通过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吸引国外投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提升其综合竞争能力

俄罗斯领导人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在北极地区建立一个国际合作的和平发展环境。普京总理就曾如此宣布:“我们在2008年通过的《俄联邦北极地区国家政策基本原则》中公开明确地提出我国的国家利益。我们关心稳定、平衡地发展俄罗斯北方地区,加强与邻国的合作。”

现阶段,俄联邦政府在俄属北极地区资源开发问题上比较倾向于选择环北极国家和欧洲其他国家,对经济实力强劲的亚洲经济大国怀有一定的戒心。但由于欧盟各国尚未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亟需掌握一定的资金以应对随时可能恶化的主权债务危机,没有能力对俄罗斯进行大规模的投资。相反,地处亚洲的中国、日本两国,外汇储备分别占世界第一和第二,韩国的经济实力也已跃入世界十五强行列。而且,中日韩三国都是能源进口大国,是足以维持俄罗斯能源供应稳定增长的大市场。另外,北极航道建设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更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亚洲国家在这方面占据优势地位。目前,俄联邦政府对中日韩三国参与北极地区开发尚有一定疑虑,但是俄属北极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却欢迎中

日韩等亚洲邻国参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而且,环北极国家中的挪威等国也青睐亚洲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未来,俄罗斯从提升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出发,势将在吸引亚洲国家参与北极地区的开发和发展问题上采取更加灵活和现实的态度,从而为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

毋庸置疑,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和发展虽然前景诱人,但其历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事实上,俄属北极地区的国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已凸显若干制约因素。主要是:

(1)缺乏高效、灵活的行政架构,难以实施各行政区域问的横向协调。普京出任总统后,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在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如建立联邦区、向地方派遣总统代表等,强化了对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和控制。梅德韦杰夫上台后,更将地方领导人由选民直接选举改为总统提名,由各联邦主体议会选举产生,并鼓励联邦主体进行合并,进一步削弱了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俄属北极7个主体分属4大联邦区,即西北联邦区、乌拉尔联邦区、西伯利亚联邦区和远东联邦区。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系带来纵向分割的弊端,严重制约了区域间的横向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则因缺乏实权,难以自主灵活地实施符合本地区需要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俄罗斯在开发俄属北极地区尤其是大陆架方面存在着资金和技术的不足。据俄罗斯中央银行统计,截至2011年5月1日,俄罗斯外汇储备是524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与其外债总额(5046亿美元,截至2011年4月1日)大体持平。俄联邦政府财政虽已摆脱上世纪90年代入不敷出局面,但俄罗斯经济运行直接受国际能源市场价格变动影响,一旦乌拉尔原油价格大幅下跌,其国际收支就将出现赤字,预算规模就会大大缩水。而且,由于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甚多。联邦政府要加大对俄属北极地区开发的资金投入实属不易。

另一方面,俄罗斯迄今为止的能源开发主要集中在陆地的油气田。而俄属北极地区的石油天然气却主要分布在大陆架地区。如果不能吸收来自美欧等发达国家的海洋油气勘探和开采技术,单凭俄罗斯自身的积累恐难打出高产、稳产的油气田。

(3)俄属北极地区开发的最大“瓶颈”是人口逐年下降,劳动力严重不足。从1993年至今,俄罗斯人口总量已持续14年呈下降趋势。而俄属北极地区又是俄罗斯人口密度最低的地区。气候严酷加上经济凋敝,导致该地区自1997年至2007年的11年里,人口大幅度下降了40%。目前,该地区的能源资源产业等领域的劳动力缺口达50%。人口问题将成为俄属北极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一些评论家认为,俄罗斯日益严重的人口危机只能靠大量引进外来移民才能缓解。因此,如何吸引外来移民参与俄属北极地区开发,将是俄罗斯北极地区开发的国家政策成败的关键。

总之,俄属北极地区的开发是一项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工程。从中期来看,俄联邦北极地区开发国家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执行将为俄罗斯经济发展寻找到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其改变单一依赖能源、资源的经济结构;从长远来看,整体提升俄属北极地区的竞争优势,将有利于加强俄罗斯在北极地区的大国地位,进一步推动俄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从而最终有利于整个北极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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