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学法守法

2024-07-27

知法学法守法(共12篇)

1.知法学法守法 篇一

今天班会课上,老师向我们讲解了法律存在的重要意义。并告诉我们三个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案例——

第一个讲的是两名15岁和17岁的青年合谋,到一名认识不到一周的15岁的网友家做客,把网友家里的钥匙及两万元钱盗取的事。第二个案例讲了朋友之间进行诈骗钱财,最后被告上法庭的事。第三个是讲一名17岁青年持刀抢劫弱小学生。但坐牢后逐渐醒悟,心灵受到震撼,十分后悔,最后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立功赎罪的事。

他们虽然都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都还是些未成年人啊!

为什么会这么做?难道是他们的一时冲动?是他们不懂法律?是他们年轻气盛?还是为了生存?种种原因,到底是什么牵引着他们走向这不正的路?他们不应该这样!“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从小就应该学法、知法然后便是守法、护法,最后达到“依法”。这才是学习法律的真正目的。然而,我们行事也要根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来做,因为无论一件坏事是多么的小,如果你不以为意,并持续做下去。那么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会变成了可怕的“习惯”。它就会使你的人生逐渐走向黑暗的深渊。有句话说得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人们心中不能目无法纪,法律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主干!往往说到这里,都会让我想到哲人康德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名言:“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璨灿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是的,如果说璀璨的星空是以其独有的博大浩渺深深震慑了我们的心灵,那么“法”,这高擎“正义之剑”的审判官,它“公正无私”、它“扬善惩恶”、它“无所不在”,在一次次付尊严与正义与社会的同时,也一次次的将“敬畏”深深的铭刻于我们心中,让我们读懂它的真谛。在此,我觉得,做人首先就要学会遵纪守法,这样才能在好的思想引导下健康的成长,快乐的生活,最后在走向成功的高峰,让你的心灵变得更加美好!

法是指引我们思想的明灯;法是我们成功的基本;法更是人最崇高的理念。如果你要做一个好的学生,就应该从听从老师的教导开始;如果你要做一个好的公民,就应该从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开始。这样就能让未来的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遵纪守法,让法律永存心中,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2.知法学法守法 篇二

活动期间, 工作人员紧密围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 向群众进行宣传、普及, 并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 认真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 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解决困难。

同时, 为进一步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 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劳动就业法律常识》、《婚姻家庭法律常识》、《日常消费法律常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知识、未成年保护法、禁毒、铁路护路、揭露“法轮功”反动邪教组织真面目、“平安行动”宣传提纲、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流动人口须知、信访条例、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材料。

3.从我做起 知法守法 篇三

范梦婷:我们是快乐的小春笋,自强、自信、奋发、向上,在美好的家园茁壮成长。

娄臣辉:我们用勤劳的双手让中队更加美丽,用智慧的大脑为中队赢得荣誉。

蒋煜涵:在学校里,我们不光要学习文化知识,还要学习做人的道理,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陈瑞:好好珍惜与同学相处的岁月吧,它伴随我们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懂事,一天天勇敢,一天天成人。

秦奕秋:清晨的教室最迷人。你看,同学们都捧着心爱的课外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真不愧是“书香中队”。

周勇宇:“书香陪伴,快乐成长”是我们的口号,“莲小书香中队”是我们的荣誉。

昨天下午,支塘镇妇联邀请常熟市检察院检察员李娜阿姨到我们学校,给五年级的同学上一堂法制课。

这次讲座的主题是“成长成才,携法同行”。李阿姨从如何保护自己,怎样学法、懂法、守法等几方面为我们作了讲解。

在讲座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在当今社会,有很多和我们差不多大的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了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多么令人心痛呀!

听完讲座,我回家特意在网上查询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资料,其中,发生在校园中的这件事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下午,福泉市某中学初一学生陆某某与初二学生周某某因轻微摩擦产生矛盾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拉扯过程中,愤怒的周某某不顾一切地抽刀刺向陆某某,导致陆某某受伤倒地,在周围打扫的同学也用扫把将周某某打成轻伤,而陆某某由于受伤过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一条鲜活年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留给家长的是无尽的伤痛。其实,只要稍有一点法律意识,像这样的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作为学生的我们,除了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还应该适当学习点法律知识,懂得自我保护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每个同学应该从自己做起,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4.学法知法守法倡议书 篇四

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但遵守纪律却是每一个人应该重视而牢记的。学校作为我们接受知识的平台,传授知识的圣殿堂,应该是一个和谐统一的集体,自然更需要铁的纪律。

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在我们充满豪情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在我们满怀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跑道的时候,请不要忽略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一一法律。有了它,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它,我们攀登的脚步更加坚实。为此,在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做文明可爱的中学生。学习法律是培育法律精神的前提,是我们共创文明和谐校园的基础。我们要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良好习惯,坚持在生活、工作中学习,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广泛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争当学习法律的先锋。

二、知法,做守信明理的中学生。充实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基础,是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基石。我们要尊祟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随时随地积累法律知识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营造知法、懂法的和谐氛围,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努力争当明辨是非的楷模。

三、守法,做依法办事的中学生。自觉守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我们要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努力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

学法共创文明,守法共建和谐!愿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找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绚丽的精神文明之花在校园尽情绽放!

寿县炎刘中学政教处

5.学法知法守法作文200字 篇五

法是什么东西呢?法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却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早上,我背着书包和妈妈走在马路上,看到红绿灯和交警叔叔。我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行人靠右行”,这就是马路交通安全的法规。有了这马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才不会乱了,小朋友们和爸爸妈妈才可以安心的过马路。如果我们大家不听交警叔叔的指挥,就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我现在是小学三年级,知道的法还不是很多。但是我知道,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法需要去学习。我们在学校要好好学习,让自己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成长。我要做一个学法、懂法、不做违法的事情的好少年!

6.四年级作文围绕学法知法守法 篇六

有些司机为了“争抢”那短短的一秒钟,便把脚下的油门踩到底,直向马路另一边冲去,可这样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我就亲眼见到过一起:当时,天上飘着蒙蒙细雨,我坐在大巴上,看着窗外,我们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当时,还有一秒钟,那信号灯上的绿灯就要变成红灯了,巴士停了下来,但我看见对面竟有一辆大卡车像离弦的箭似的,直朝我们这“扑”来,那时,已是红灯了,可卡车司机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时,正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阿姨从十字路口的左边驶来,直到卡车和自行车快到同一条路上时,卡车司机才发现前面有人,他便立马用脚踩下刹车,可因为下着雨,路面滑,即使他踩下了刹车,车子也因为惯性,向前面滑去,这时,我闭上了眼睛,接着就是一声惨叫。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在这短短的两三秒间便成了恶梦……

所以说,法律,它不是摆设,如果,我们不遵守它,就很可能发生事故。

7.知法学法守法 篇七

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争当文明少年。”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该一起学法,守法,用法。

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同时,要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在这个过程中良好习惯的养成非常重要,因为所有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诱惑:如金钱、物质、名利、甚至一些奢侈享受等,我们要做的是抵制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同时,在平时结交朋友时也要非常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不能为了一些所谓的“义气”而冲动行事,触犯法律法规。青春期的我们易迷茫,易冲动,好奇心强,思想又不成熟,更容易做错许多事,所以我们遇到事情要冷静思考,理智解决,一定要明辨是非,拒绝诱惑。更要学法,懂法,守法。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保护了他人。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语言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

会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以善小而不

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自食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不要做错事后才

后悔。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

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

谐社会、文明校园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法制教育

各位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遵纪守法,法制教育。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调查表明: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当学生被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

约束自己,用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习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来遵守法律,要合乎道德规范,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

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

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8.知法学法守法 篇八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三年级x班的xxx。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得好:写字有书法,弹琴有指法,绘画有画法,家庭有家法,国家有国法。一切皆有法可依。中国有句古话“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而正是因为有了各种法的约束,国家才能安定祥和,家庭才能和睦温暖,我们才能在和平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习近平爷爷说过:“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更要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积极参加法制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安全观念;2.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不迟到早退、不打架骂人、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保证良好的课堂和校园秩序;3.尊敬长辈,爱护幼小,文明用语;4.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

9.知法守法 篇九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2

农行桂林分行辖属灵川、阳朔、临桂、七星等各支行纷纷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演讲比赛、邀请专家开展宣讲活动、观看大型法制展览等,掀起“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高潮,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升全行员工守法意识和素质。

该行警示教育活动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重点开展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学《准则》和《条例》活动。将重要案防制度、《刑法》、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制作成学习展板、图册,进行展示。重点掌握重要案防制度的基本原则、重要条款以及在案防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等。通过学习展板中展示的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及相关知识,重点掌握概念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等,强化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通过观看图册中摘录的服刑人员悔过书,剖析服刑人员从萌发作案动机,到作案、潜逃直至服刑期间的心理活动和感受,让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的巨大伤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汇编的2015年以来的几起银行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深刻剖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及教训,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员工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农行桂林分行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原文,重点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中依规治党、德法相依的深刻含义,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结合展板、图册、警示录中展示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学习《准则》和《条例》中相关条款,重点掌握制定这些条款的目的意义和重要作用。

同时,要求各支行、各部室结合本行案件和违规多发领域,针对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梳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分别组织本条线员工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重点掌握本条线业务操作的风险点及防控要求。

为抓好学习活动,农行桂林分行在组织和机制上进行了保障。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全辖各支行、各部门还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桂林分行对辖内不少于50%的一级支行进行督导,确保学习成效。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3

5月20日,农行陕西营业部正式启动“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据了解,该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内控管理、遏制各类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员工法治素养、合规观念的必然要求。活动为时三个多月,分组织筹备、学习教育、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该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要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督促下级行完成有关工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肃纪律。干部员工学习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做好笔记。集中学习,要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四是做好宣传。通过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做到“两个结合”,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五是总结经验。通过开展活动,积累成功经验,弥补缺陷不足,在总结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总结促推进、促完善、促提高。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4

农行河池分行正式启动“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据了解,该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有效途径,是“创新发展、防控风险、强化管理”现实需要,是提升员工合规观念的必然要求。

本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学展板、图册、警示录;学《准则》和《条例》;学业务制度流程。活动为时三个多月,分组织筹备、学习教育、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该行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通过组织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和协调会等形式,密切关注活动进展情况,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明纪律。干部员工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进行学习思考,做到学习有笔记,讨论有记录,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四是加强宣传。总结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检查推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正面宣传和反面教育相结合、理念引导和案例警示相结合,形成警示教育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五是总结经验。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积累成功经验,弥补缺陷不足。既要不断提高认识,更要不断完善措施;既要实事求是评价成效,更要客观查找问题不足;既要注重工作层面的总结,更要注重思想层面的总结。要在总结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总结促提升。六强化考核。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纳入各部室及各支行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并纳入机关部室和各行的综合绩效考核。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5

高红卫:在尊法敬法、知法守法上做到知行统一

在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高红卫寄语集团公司各级单位和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在尊法敬法、知法守法方面做到知行统一,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决定》提出、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10.知法守法征文 篇十

建平县奎德素镇中心小学许云鹤年龄

指导教师:于书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吧。是啊,人生活在社会中就必须受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没有约束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不爱红豆的人是没有的。遵纪守法既是社会中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义务。然而,在我们身边,却有很多人都没有做到遵纪守法。

说起“守法”这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当然,《交通法》也饮食在内。有些人骑自行车闯了红灯或在马路上骑车带人,这些都要受到《交通法》的处罚。

还有一次,我们学校的一些学生想要找中学生打群架。但后来,被教师知道了,及时阻止了他们。

其实,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纪念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这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在争斗中出现意外,结果可是不堪设想的。

说真的,有时候我也会讨厌学校、社会用太多的条条框框限制我们的个性、约束我们的发展,觉得违法犯罪离我们太远了。但是,现在仔细想想,违法违纪的事情就存在于我们周围,就是因为有了这些规章制度,才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所以,同学们,违法的事我们一定不能做,我们应该顺应当今依法治国的需要,做个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

奎德素镇中心小学 张英杰

指导教师:

如果品德高尚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动的底线。在如今社会上,法律是人们的准绳行为,可以区分什么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校的秩序也离不开法律。

例如,一个同学趁同学不注意时拿了一个同学心爱的钢笔。他觉得好玩,既不用花钱,又得到了东西,便又拿了一块橡皮,从此那个同学一发不可收拾,越偷越大。同学教师都劝他,他就是不悔改,父母从此伤透了心。终于有一天他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个同学图了一时痛快,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其实他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是百害无一得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无数事实说明,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学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少犯错误。作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该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学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加强修养,践行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从小事做起,知法、守法、用法。

在生活中,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大规范,二者密切相关。让我们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学法、知法、懂法从我做起

奎德素镇中心小学 五年二班 韩宇

指导教师: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指离我们身边最近的法律,是法律的约束使我们每个人有秩序的生活,是法律的约束使我们每个人的信任感有所保障,是法律的约束使我们的大家庭变得越来越团结。如果没有法律的有存在,人与人之间不会相处的很融洽;没有法律的存在公路上会一片混乱,人们根本无法出行,为了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进一步加深,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来维护我们大家庭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认识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法律是随处可见的。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可以看到每个来往的车辆都顺差前面的车辆往前行驶,很有秩序,看上去很像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士兵们排着队齐步向前走时那种样子,总给人精神焕发的感觉。这目不暇接的车辆如此地井然有序似乎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这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法律的存在。假如没有人遵守交通规则,那么我们看到的将是另一番景象。

一些坐过牢的人常常后悔当初自己不懂法而犯下了的错,出狱后变成与以前完全不同的人,这一系列的改变与法律无法相隔开。是法律给了这些人一次机会,使他们的人生在次充满希望。

法律是人们生活中维持秩序的基础。是一张无形的网,任何人触犯了

11.知法守法名言警句 篇十一

2)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 张衡

3)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 孟德斯鸠

4)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5)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拜伦(英)

6)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7)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8) 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

9) 学法则明智,用法则业兴。

10)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11) 学法懂法坦荡人生,守法护法锦绣前程。

12) 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13) 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14)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15) 追求生活的质量无可非议,生活的质量不在于对酒当歌,花前月下,日进斗金,而在于生活有条不紊,才华充分体现,合家欢乐晚餐。

16) 赚金山,赚银山,法律法规是靠山;你有理,他有理,学法守法是真理。

17) 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

18) 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2.知法学法守法 篇十二

2011年5月4日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首先作个自我介绍,我叫黄芳,是孝昌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台上座的还有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今天是五四青年节,借此机会我代表孝昌法院全体干警祝大家节日快乐!同学们知道少年审判庭是干嘛的吗?同学们应该知道什么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都是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指14周岁以上,而少年审判庭就是审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庭。同时我们还担负着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矫正以及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的帮扶、矫正工作。今天我将结合一些青少年(下面特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讲一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我讲课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 做健康快乐青年”。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课,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

我要向同学们介绍的第一个问题是: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青少年犯罪为什么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深陷犯罪的泥潭?其中有三个突出的内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通俗的说法就是无知,不知法又不学法,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时候都不知道他自己犯了法,以为是好玩。有的人认 1 为,我只是跟着去凑了个热闹,我又没有具体动手偷、抢,我又没有打伤别人,我怎么就犯了法呢。这里就要谈到一个概念,什么是共同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两人有共同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行为。从字面上很好理解,难理解的就是刚才提到的,没有具体动手实施的情况下,为什么认定为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首先有个意思的共谋,不管是积极的共同谋划、赞同还是默认,这种共谋是影响行为的原因,也就是说如果你当时不同意一起去偷、去抢,去伤害别人等等,可能就不会有犯罪事件发生,要么你就是诱发了同案犯的犯意或者为其出谋划策又或者坚定了同案犯的犯意,这种共谋的行为对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原因力。打个简单的比方,甲乙俩人关系好,甲叫乙去偷东西,乙害怕说不敢去,这时候呢甲就会觉得一个人去很害怕就不了了之,如果甲一个人去了,那只能是甲一个人犯了盗窃罪,而乙就不构成盗窃罪,因为乙没有犯罪意图。如果这个时候乙说好一起去,甲就会觉得胆子大了,两个人就一起去了。尽管去了之后乙没有动手,不管是望风也好,还是跑到一边看热闹去了,乙都构成了共犯,因为他为甲坚定了犯意,为甲壮了胆。下面我讲一个案例,是去年少年审判庭审理的一起案件,被告人宁某某、陈某某犯聚众斗殴罪一案。事情的起因是东城中学的学生肖某某和几个同学到花西中学去玩,被花西中学的学生打了。肖某某等人回来后不服气就找到两名被告人和一帮同学包括有镇中的学生,一行十几人持铁棍和弹簧刀跑到花 2 西中学报仇。到了花西中学后,肖某某、两被告人和几个人冲进学校去了,还有几个人因为被保安阻拦没有冲进去。冲进去的几个人就和打肖某某的几个学生打了起来,最后造成花西中学的两个学生轻伤。这起案件的邀约者不是两名被告人是肖某某,实际造成两个学生轻伤的也不是这两名被告人,是另外一个学生邹某某。但是这两个人都没有达到聚众斗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不满16周岁,一起参与其他人也都没有达到年龄,因此他们都不负刑事责任,两名被告人年龄又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谈到刑事责任年龄,我说一下,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出于哥们义气、争强斗狠帮朋友报复他人,不顾阻拦强行冲进校园,持械积极参与斗殴,破坏了公共秩序,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其中一名被告人陈某某认为他没有持械,只是用拳头打别人,不应该在三年以上量刑(刑法292条第1款第4项规定持械聚众斗殴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不管你本人是否持械,只要其中一人持械,都对积极参与的其他人产生效果。虽然这十几个学生逃过了一劫,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受到处罚,自己担惊受怕不说,自己的家庭恐怕都受到了不小的惩罚,这就是不学法、不守法的后果。

谈到法律意识淡薄,这里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去年我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是一个成年人,一个武汉的出租车司机。同学们大概会觉得诧异,我为什么拿一个成年人的案例出来,因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不知法同样很可怕、很可悲,因为不知法,他稀里糊涂的就犯了法。这名出租车司机平常奉公守法,一直表现很好。有一天呢,几个年轻人要求租车,车费几百块钱,从武汉到孝昌。他同意了,走到了快到陡山一个僻静的地方,让他停车几个年轻人下车去了,他们去干嘛呢?去偷电缆线了,几个年轻人偷到电缆线之后拖上了车又回武汉去了,给了司机车费。过了几天,这几名年轻人又找到了这名司机,仍然去偷电缆线。第一次的时候这名司机是不知情的,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第二次的时候司机已经知道了这几个人是干什么,但他还是出车就构成了盗窃罪的共犯。这名司机始终认为他是开出租车,他没有偷电缆线,只是收了几百块钱的车费,但是法律规定,明知他人是犯罪行为,还为别人提供运输工具、提供方便那就是构成共犯。所以当法庭当庭宣布他犯盗窃罪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的时候,他和他的母亲、妻子都嚎啕痛哭。这就是一个典型不知法的悲剧。

青少年犯罪的第二个内因是贪图享受、自控力差、意志薄弱。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接触社会少,自我认知能力、辩别是非能力尚不健全,讲究吃喝玩乐,4 追求享受,心理状态十分不稳定,易受外界的诱惑影响而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滑入犯罪歧途。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创业的艰难。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漠视法律,寻求刺激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我庭去年审理的徐某等七人犯抢劫罪一案。同学们,这7个人都是我县一个高级中学的在校学生呐,学习成绩都不赖呀,有的人考上高中考了600多分呐,家庭环境也都可以。但是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上网呀、K歌呀,吃宵夜呀等等,爸爸妈妈给的钱挥霍完了,怎么办呢?他们就在下完晚自习后相互邀约在一起,持两把刀抢劫了两个学生,拿刀在两个学生面前晃了晃。你们猜一猜他们抢了多少钱,7块钱,人民币7块钱。有的同学会认为这么点钱也构成犯罪?是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就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不管你抢到了没有或者是抢了多少,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这七个人均被判处刑罚,同时均处以2万元及以下罚金。虽然是缓刑,但对这七个人来说就是留有了案底,上学、就业都会受到影响,影响一生呀。大家不要小看缓刑,虽然不被关押,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 5 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青少年犯罪的第三个内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际朋友,寻求友谊本是青少年的共同特点。我们接触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绝大多数是结伙作案,很多人交友不慎,为了哥们义气,稀里糊涂就一起犯了罪。很多青少年走上歧途都是从结交上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开始的,在他们的薰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结伙盗窃、抢劫,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等。(如被告人罗某、黄某等四被告人犯抢劫罪一案)。被告人黄某曾是初中在校学生,上到初二后便对学习失去兴趣辍学在家。又因年龄太小无法打工,劳动法规定不满16周岁是不能被雇佣的,雇佣童工是违法的。所以黄某就天天在家玩,又不学习一门生活技能为将来打算,就天天泡在网吧上网,结识了社会不良青年罗某,拜罗某为老大,黄某还拉来了仍在学校读书的同学石某和罗某某。社会青年罗某比另外三名被告人大四、五岁,已是成年人,当然他就率领其他三人,其他三人就唯他马首是瞻,都听他的,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叫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在短短的七天时间内,三名青少年在罗某的指挥下抢劫作案三起,抢劫财物达2000多元。这一起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因为他们作案的对象是学生。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三 6 次以上的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最终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七个月,因为他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另外三名未成年被告人黄某被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其他两名被告人考虑到他们一是从犯,二是未成年人,三是在校学生具备帮教条件,对他们适用了缓刑。这一个案例就充分说明了交友不慎的后果,也希望同学们少去网吧,那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鱼目混杂,社会闲散不良青年较多,容易受他们利诱,也容易引发冲突造成自己伤害。

下面我们介绍第二个问题:犯罪的后果。

一是对自己来说,有了可耻的犯罪记录,档案中有了记录,难免对人生的发展会有影响,刚才已经说到过,对求学、就业都会有影响,当兵是更不可能的了,虽然法律规定对被判处过刑罚的人应当与普通人一样一视同仁,但是现实社会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你。自己所承受的压力是巨大的,甚至得用一辈子的辛苦来弥补年少时的荒唐。

二是对家庭来说,有一个犯了罪的孩子,父母难以在亲戚朋友中做人,感到羞愧。对于判处坐牢的孩子的家庭来说,长年要忍受着骨肉分离,相互思念,倍受煎熬的痛苦。对于判处非监禁刑孩子的家庭来说,父母亲们要严加看护,如履薄冰,不仅时刻担心孩子会再出什么差错被收押了,还要担心孩子会不会就此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有的家庭为了弥补孩子的过错,赔偿受害人损失,付出了昂重代价,有的赔偿几万块,有的赔偿十几万甚 7 至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刚刚审结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唐某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为了在同学面前显摆,把别人的小汽车开出去玩,还带着他的两个同学。结果呢,手艺不佳,将在公路左侧的行人撞倒致人死亡,结果他的家人为了赔偿受害人损失,债台高筑,赔偿受害人23万元现金,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多大的经济损失呀。

三是对社会来说,因为犯罪行为而破坏了社会秩序,国家专政机器必须启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随之履行各自的职责,虽然这是我们的职责,但是我们希望以后不要再履行这种职责,这不是什么好事,我宁愿转行当民事审判法官,如果没有违法犯罪活动,那世界就太平了,那简直就是完美和谐,我乐在其中。像陶渊明写的世外桃源一样,夜不闭户。另外对受害者来说,犯罪行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痕。有的丢失财产,有的造成伤残,还有的丢掉了性命,给他的家人造成沉重打击。

以上,我们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内因和后果,也列举了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同学们听了以后,心情肯定非常沉重,又或许有些同学不以为然。感觉这些都离自己比较遥远。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青少年违法犯罪并非是一朝形成的,而是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都是积小错成大错,都是从一些不良行为开始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下面我们就介绍第三个问题:怎样避免犯罪和不被犯罪所侵害。

首先一个就是要对未来有自己的追求和规划,要有一个奋斗目标,学习名人的精神,鼓励自己上进。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在青少年时期就以为中华之崛起为人生目标而发奋读书,他的刻苦精神和对自己负责任的人生态度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同学学习的。

二是遵纪守法,不要和一些品行不好的不良青年交往,不要认为那些规定是约束自己的,人是有理性的,自我放纵的行为永远是受人谴责的。也不要以为朋友是互相帮忙打架的,真的出了事,那些所谓朋友是管不了你,也救不了你的,还是得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即: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等,这些大家都已经学习过了。我这有一个小故事:美国有一个重量级拳王,在拳击台上威风八面,所向披靡,但有一次竟然被几个街上的小混混打的鼻青脸肿。警察局的警察认出了被打的竟是拳王,非常惊讶,说:你是拳王,怎么能打不过他们呢?拳王说:我下班了,而且我没有带拳击手套。拳王的回答非常幽默,但更令人敬佩。无疑,如果拳王出手,小混混肯定不是对手,而且可能会遭受重伤。拳王宁肯自己受伤,也不愿意伤害他人,他赢得的尊重比打倒对方要更多。在九种不良行为中我强调两点①、旷课、夜不归宿(旷课、夜不归宿往往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起点。学生的 9 天职就是学习,旷课不仅耽误了学习,而且肯定是从事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旷课,就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②携带管制刀具。因为青少年性格不稳定,情绪易激动,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引发事端。不是伤害到他人就是被他人所伤害,这两种情形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讲,要严格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的伤害。根据实践经验,同学们如果在遭遇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切记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成年人。不提倡你们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处事不慌,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者打110报警;②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向学校、家人和公安机关报告,有他们解决不法侵害。总之,同学们如遇到不法侵害时,不要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不能以恶对恶,以暴制暴,这样的后果只有是自己吃亏。例如我院2007年审理的胡某某犯故意 10 伤害罪一案。案发时被告人胡某某是王店中学初二年级学生,他受到同学的欺负被打了,他既没有向父母反映也没有向老师反映,而是选择了携带一把水果刀,他认为水果刀能保护自己。但是,当两位同学再次欺负他时,他拿出了刀刺向两位同学,造成两位同学重伤,一人左肾破裂,一人肝脏破裂。而他本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他的家人为了他能轻判向两位受害人支付了数万元的经济损失。本来他受到侵害时完全可以选择向学校、老师反映情况,或者拿起法律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他选择错了,以错误的方式来惩罚对方,结果使自己受到了更大的惩罚。我记得我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决书的判后语中这样写道:时代在进步,法制在健全,拳脚已经不能解决任何问题,那只是莽夫之勇。要想获得他人尊重与首肯,必须通过不懈的学习和付出艰辛的劳动,运用聪明才智和法律武器,以人格魅力征服他人。

同学们,孔子说: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就是说,君子对待自己要像对待一块玉石那样,不断打磨,使之完美。上面我啰嗦了这么多,是希望同学们逐步树立法制观念,远离违法犯罪。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就是是祖国的栋梁,祖国的建设需要你们,祖国的强盛需要你们,正如梁启超先生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做健康快乐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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