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河镇中心小学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2024-09-09

安乐河镇中心小学送教上门实施方案(精选4篇)

1.安乐河镇中心小学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篇一

柏城小学2016年

“送教上门”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要求,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工作。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柏城小学 “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我校服务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中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2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

四、实施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满足具有接受教育能力而又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关心特殊教育”,以及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为确保“送教上门”工作的落实,学校根据新学年“教育局2016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汇总表”,在本校服务区内6-12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残疾类别、家庭现状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对象作为我校“送教上门”的实施对象,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三)提供保障,确保落实。开展“送教上门”是一项长期的特殊教育工作,学校将针对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家庭情况,确定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设立“送教上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等补贴,以及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建立“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相关的档案。

(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1.加强管理和指导。“送教上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相关制度,保证“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经验,提高教学效益。

2.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各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服务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发展现状,保证“送教上门”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40个课时。“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任课教师工作量。3.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针对性。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或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4.多形式地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要根据所确定的试点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既可以选择居家入户送教服务,也可以选择书信交流服务,或选择在社区康复机构中结合重度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时送教服务。

(五)定员定岗,服务到位。

学校根据新学年“教育局2016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汇总表”,确定了我校服务区中共有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柏城镇何家村的毛炫月,由于肢体残疾,目前没有接受正规义务教育,不能正常参与全日制义务教育,介于此种情况,学校多次组织人员上门慰问和沟通,经校方与家长沟通,决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送教上门”服务:学校安排两名教师每周三、五下午为其实行免费送教上门服务,每下午三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40课时。

柏城小学 2016年9月1日

2.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4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上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具体由学校教导处负责。2.每学年初、学年末举行送教教师工作座谈,研究计划,总结工作。

3.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4.要根据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的情况,多形式地选择“送教上门”服务方式。

3.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篇三

为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而又无人到校陪读等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智力残疾少年接受教育权利,我校将开展智力重度残疾“送教上门”活动。现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保智力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适应社会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理念,更好地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具有三长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6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我校“送教上门”的对象是张楠同学,他居住在南浔镇息塘村章浜,属于智力残障四级。智力低下且生活方面有些无法自理。

三、服务原则

1.“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

2.送教内容要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3.采取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送教上门”的教师在做好服务对象教育的同时指导好家长,正确教育、训练服务对象。

四、师资保障

“送教上门”所选派的老师要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

五、“送教上门”经费

学校要申请设立“送教上门”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劳务

六、领导小组及送教教师 组长:钱永飞

送教教师:黄莺、沈慧明、杨柳、邱斌

七、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周一次

八、工作目标

1.送教老师要根据服务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2.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3.“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学籍应纳入承担学校的学籍管理之中,学校要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家长反馈等。

九、送教内容及措施

1.指导残疾儿童的家长,印制适应智力残疾儿童需求的资料。

2.鼓励和帮助残疾儿童树立信心。

3.知识教学和康复训练:认知、感知、运动(粗大动作、精细动作)、语言、社会适应及生活技能。

十、其它事项

1.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资料上报学校。

2.入户家访,了解学生现状,制定教育计划。由“送教上门”送教教师对服务对象逐一入户家访,制定教育、康复计划。

3.上报接受服务残疾儿童花名册,建立学籍。

4.安乐河镇中心小学送教上门实施方案 篇四

第一学期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市上工作交流会议精神,推进我县特殊教育的发展, 我校将本着“为了每一个残障孩子,为了残障孩子一切”的原则,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让每个残疾孩子享受教育的权利。专门成立残疾儿童班级是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残疾儿童受教育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文明,加快小康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特殊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手拉手”等活动,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儿童少年的新风尚。

2.学校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成立残疾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长: 朱胜利

(校长)

副组长: 王国华

敏晓良

员: 唐致平

常学智

各班班主任

为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同时建立由校长室牵头,教导处、政教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参加的学校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保证特教班工作的实效性。

1.规范鉴定程序,建立残疾生学生档案学籍

学校将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四类《残疾标准》,加强对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和鉴定,鉴定结论不予公开.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在学生中扩散。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为其健全教育档案.2.依法治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学校将增强依法治校意识,不拒收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并安排适当的时间与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

3.加强个别教学,提高残疾学生的整体素质

学校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确保特殊儿童与普通孩子一样享受平等的优质教育,努力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要求各科教学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教师在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个别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切实做学生的个别化教学.加强残疾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真正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将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残疾学生学习期满,学校将发给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4.注重家长培训,家校联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学校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学生家长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其子女的心理、生理特点,基本的教育训练方法和辅助用具的选配、使用、保养常识,对其子女做好家庭教育训练工作。

5.严格评估标准,切实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学校按照《残疾儿童少工作评估指标》的要求,注重过程管理。加强对残疾学生的考核评估,包括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缺陷矫正和补偿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对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并在奖金发放、评优、评先、晋职等方面有所倾斜。每学期定期进行总结自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增加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特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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