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共10篇)
1.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在共青团组织和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党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南大党字66号)具体要求,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我校团建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的突破,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秉承“重基层,求创新,推精品,抓服务”的工作宗旨,本着“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工作方针,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根本职责,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工作方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相结合,培育一批坚实的基层战斗堡垒,塑造一批优异的青年典型,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九十周年生日献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必须始终围绕“建设高水平人文社科研究型大学”这一战略目标,服从学校党政工作大局,以培养“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人才为出发点,不断夯实基础,切实服务青年成长成才需求。
二、活动主题
高举团旗跟党走 创先争优促成才
三、活动内容 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围绕“高举团旗跟党走,创先争优促成才”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两个全体”的指示精神,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精心实施三个系统工程,同时推进“思想引领、推优入党、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文明校园”等四项重点工作,最终达到基层团组织“五个好”、团员青年“五带头”、团员骨干、学生党员“五表率”的标准。
(一)切实做到“两个全体”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胡总书记对加强群团工作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精心培育我校基层团组织,增强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结合我校团的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组织周密的创先争优活动,“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
(二)精心实施“三个工程”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精心组织实施三个系统工程,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一种“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常态。三个系统工程即通过实施“培育”工程,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培育一批优秀的基层团组织;通过推行“创新”工程,优化成人成才环境,培养一批优异的团员骨干;通过推进“英才”工程,传播弘扬先进文化,树立一批杰出的青年典型。
1、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培育”工程
按照“抓推优、强队伍、促团建、助发展”的工作思路,开展“红旗分团委”培育工程,探索推行“1+1+1+1”的新型团建模式,即1个基层团组织+1个推优入党工作站+1个志愿者服务站+1个心理工作站。以政治学习、理论培训为手段,培育一批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的团员骨干;以团委书记例会、团委副书记例会为依托,建立便捷的信息传递渠道;以特色团日活动为突破口,打造我校特色团建品牌;以月度考核为工作载体,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考核机制;以志愿服务指导、2 心理辅导教育为工作切入口,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培育“红旗分团委”。
以班级团支部培育为重点,以社团团支部培育为亮点,全面推行“红旗团支部”培育工程。以政治学习、理论培训为载体,培育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团支部书记;以《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团旗下的青春》为基层团支部工作指南,加强对基层团支部的教育指导;以红旗团支部经验交流会、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学生社团团支部负责人座谈会为媒介,总结交流基层团建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以健全基层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打造特色团日活动为抓手,规范团的组织生活,通过工作指导、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多渠道培育“红旗团支部”。
2、优化成人成才环境,推行“创新”工程
通过推行“创新”工程,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实习见习、就业创业等领域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拓宽平台,强化载体,努力优化成人成才环境。
创新校园文化品牌。通过品牌的建设与维护,不断完善和创新“文澜大讲堂”、“希贤杯”系列学术科技实践竞赛的管理机制,为广大团员青年提供提升素质、学习成才的广阔平台。
创新社会实践机制。通过完善和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实践和培养途径,不断拓宽实践领域,为广大团员青年开辟锻炼培养、实践成才的必要途径。
创新就业创业平台。通过“校企共建”、“校地共建”、“校际合作”等模式,不断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平台,为广大团员青年搭造创新实践、发展成才的坚实载体。
3、传播弘扬先进文化,推进“菁英”工程
推进“菁英”工程,要紧密围绕“弘扬时代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励志成长成才,推进典型示范”这一中心思想,以培养“应用型、融 通性、开放式”人才为出发点,在“学习先进文化,争当时代先锋”的过程中培育一批杰出的时代英才。
推进“菁英”工程,要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载体,深入拓展“分层次一体化”培养体系,通过理论学习和挂职锻炼,培育一批中国特色社会数以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推进“菁英”工程,要以“感动校园”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团队)评选和“五四”综合表彰为平台,通过程引导和成果展示,发掘塑造一批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具有深刻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推进“菁英”工程,要以“希贤”青年精英论坛为窗口,通过校际交流和城际互动,在全团树立一批具有杰出影响力的青年“菁英”,做团员青年中各领域的带头人、示范先锋。
(三)积极推进“四项工作”
1、推进“思想引领”工作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加强团组织在引领青年、团结青年、教育青年、培养青年方面的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分层次一体化”培训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推进“推优入党”工作
严格团支部推优入党程序,完善团组织推优入党制度。加强对基层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推优入党程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严把思想道德关,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
3、推进“学习型”团学组织建设工作
努力扩大“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覆盖面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团学组织的政治学习制度;健全“分层次一体化”培训体系,继续深入实施“青马”工程,办好团校培训班、团干培训班;实施开展创先争 4 优学生示范群体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宣传,推动广大团员青年自主学习,形成“处处创先进,人人争优秀”的校园氛围。
4、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以文明宿舍建设、文明食堂建设、文明绿化带建设、文明教学楼建设为载体,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对“五星文明寝室”、“文明寝室”、“五星文明寝室标兵”、“文明寝室标兵”的评比表彰,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到校园文明建设当中,“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基本保障。
(四)力争实现“三个五”
在争先创优的实际工作中,基层团组织要做到“五个好”,优秀团员做到“五带头”,团学干部要做到“五个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团组织要做到组织领导好,团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成绩好,群众反响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团支部建设,落实团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团员素质,扩大团员队伍;完善团内制度,活跃民主气氛;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使团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密切团群干群关系,工作成绩让青年满意。
优秀团员要力争带头学习进步,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团员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走群众路线,为群众解难题,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贯彻《团章》和团组织决议,严格自律;艰苦奋斗,迎难而上,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
团学干部要争取做政治过硬的表率、严于律己的表率、作风扎实的表率、干事创业的表率、服务青年的表率。学生党员、团学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深入基层,深入青年,谦虚谨慎,求真务实;投身实践,发现不足,挖掘潜力,锐意进 5 取;把为青年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青年做好事、解难事;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
四、总体部署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1月)
在本阶段,校团委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对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各基层团组织要根据校团委统一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在做好规划的同时,认真学习创先争优相关文件,并积极参与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3月)
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青年中逐步实施三项系统工程,有序推进四项重点工作,通过组织建设、创建文明校园、建设学习型组织逐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1年3月—2011年7月)
以寒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工作、“五四”综合表彰和“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为契机,全面总结阶段性学习实践成果。通过举办寒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报告会、“感动校园”十大杰出青年事迹宣讲会等系列活动,全面展示阶段性学习实践成果,为党的九十周岁生日献礼。
(四)完善推进阶段(2011年7月—2012年7月)
全校各级团组织以阶段性学习实践成果为依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弥补不足,为我校团的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新的突破做好准备。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支部团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全面落实各级团组织各项任务相结合,与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团员相结合,与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创先争优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3、积极探索,全面总结。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和办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教育和激励团员立足岗位,创造新的业绩,及时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于本学期末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将把各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基层团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严格工作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二
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广大青年学先进、争先进,立足岗位做贡献,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落实党组织对共青团组织要求,进一步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光荣传统的具体体现。按照党建带团建原则,根据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深入开展“双争先”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实现“巩固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发挥带头作用”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是启动阶段:
2010年10月到2010年11月。
加强调研、理清思路、制订方案。召开创建动员会,以各年级党支部、团总支为载体,组织全院的党员、团员同学学习“双争先”活动的内涵及意义,为日后开展活动做好意识导向。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实施阶段:
2010年11月至2012年5月。
(一)“三建一考”:
建立健全团员、团学干部信息档案,建设系统团学干部培训制度,建设公平公正的团学干部考评制度,每学期进行团学干部考评,并记录。
(1)2010年10月:建设完备的团员、团学干部档案制度,拟出团员、团学干部信息管理监督制度,并报送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于一周内在全院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束后执行。
(2)2010年10月:建设系统的团学干部部培训制度,各院团委拟出团学干部培训制度,并报送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于一周内在全院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束后执行。各院团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并由院党委修正后,以研讨会、青共校等形式展开。
(3)2010年10月:建设公平公正的考评制度,各院团委拟出针对全院团学干部的考评制度,并报送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于一周内在全院进行公示,在公示结束后执行。
(4)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院团委组织部在学期结束前对全院团学干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录入团学干部信息档案。
(二)“理论加油站”:
学习理论知识,畅享学习经验,走进社会,实践出真知。(1)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院团委组织召开团干部培训班及团员理论学习班,邀请校院老师讲课或作为嘉宾。学员每期学习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交院团委组宣部。(2)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理论学习班学员两周进行一次“学而不倦—第二课堂”,交流学习经验,分享时政观点,自由探讨,互相交流,彼此学习。院团委宣传部跟踪报道,即使反映学员动态。
(3)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走进社会,实践真知。动员团员参加社会实践,助推大学生成长。比奉献,走进社区,带头 实践服务宗旨;比作风,走进政府,带头做好廉洁表率;比远见,剖析时政,增强先进和模范意识,将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开展“爱心助教”、“全国一家亲—关心灾区群众”、“服务社会,立足社区”、“关爱夕阳,理应有我”等系列活动。
(4)活动过程中由院团委宣传部及时更新理论加油站通讯报道并审核学员心得体会,将优秀心得体会发表在院网站上,并向校团委推荐。学年结束前,考察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考察不合格团员进行理论指导,考察不合格团学干部,撤销其在团组织内担任职务。
(三)青春秀场:争做先进个人,为集体争荣耀。
(1)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模范引领,团学干部带头:团委鼓励全校各级团学干部公开承诺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敢于亮出身份,履行好团学干部的光荣职责,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开展校园文明劝导服务工作、展开创先争优 “大讨论”,成立团学干部示范岗等活动,宣传并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2)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争创典型,敢比敢拼:开展“比学习,带头提高学习素质,创优学风,创新方法;比工作,带头增强组织活力,创新思维;比奉献,带头践行服务宗旨,创立阵地,;比作风,带头爱岗敬业表率,创建氛围”。开展“DV拍客,寻找潮人”、“绿色行动齐参与,地毯生活有妙招”低碳知识征集活动、“我的学习日记—大学该怎么过”征文活动、“平凡岗位,动人故事”征集活动等系列活动。
(3)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主办图文制作大赛、视频制作大赛等,选出校园中图文处理技术较强的同学,并进行培训,为后期成果展示准备。
(四)增强组织建设:
(1)2010年11月中旬:校团委要求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积极申报创先争优示范创建单位,在11月底在全校范围确定一批示范创建单位。各学院分团委、团支部的创建阶段工作,结合各学院的创建工作开展评议,在院范围内确立一批创先争优示范分团委、团支部。
(2)加强学生成长平台建设,实施“大学生成长助推计划”,采取各种措施,创建系列平台,帮助学生更快的成长成才。主要加强学习的平台、竞赛平台、实践平台、创新创业平台、活动平台等的建设,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提供锻炼机会,促进团委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成果展示:
活动过程中至2012年6月
(一)2011年“五四”期间,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最佳主题团日活动的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并进行评选表彰。2011年底,针对全校青年学生进行“百佳”和“十佳”优秀志愿者、“科创之星”、“社团之星”等的评选。并组织优秀学生报告团,在各学院进行巡回的事迹宣讲。
(二)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成立低碳知识宣讲团,组织成员进行低碳技术的研讨会,并将低碳技术的经验总结汇编成“地毯宝典”,在学校及社区进行低碳只是普及推广以及通过网络如院网、人人网、QQ等进行宣传。
(三)2012年6月,将所有板块的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编辑成海报、视频,以大型喷绘、视频展播的形式进行为期一周的成果展示。成果展示的方式为学院在统一时间在教育超市前、二食堂前设立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展廊,进行为期六天的平面宣传。在平面宣传结束的当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统一播放各板块的纪念视频;举行创先争优活动闭幕会,暨先进基层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颁奖晚会。
3.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三
团邳委发(2008)18号
发展高效农业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是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发挥作用,组织引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做出更大的贡献,经团市委书记室研究决定,开展组织团员青年服务高效农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的工作任务,把推动高效农业发展作为当前团组织服务农村发展的首要大事来抓,在农业生产、经营、加工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以科学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办实事,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巩固党执政的农村青年群众基础。
二、目标任务
年内目标:以基础建设为主。各县(市)区要理清思路,确定重点,制定服务高效农业发展的时间推进表,按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高效农业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高效规模农业的现状(农业主导产业及分布、近5年来农业开发对高效规模农业的投入区、高效规模农业示范区)及发展规划,全面掌握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低保户、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相关调查;全年重点培养发展高效农业先进青年典型3-5人,并注重组织先进青年典型到邻近村宣传,动员邻近村青年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全年重点培育发展高效农业青年创业示范基地3-5家,充分发挥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与邻近县(市)区的相互学习,参观交流;在高效农业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或发展青年经纪人,为农民提供产供销全方位服务。
长期目标:以增强组织凝聚,推动农村发展为主。在各县(市)区农村主导产业链上建立完备的团组织,为农村青年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服务;努力促进城乡互动并成为机制性力量,吸引更多的城市资源支持发展农业发展;加强农村青年间、合作组织间的横向交流,建立组织化的生产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的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打造发展高效农业青年典型示范群体,吸引更多的青年参与到服务农村发展的大局中来。
三、工作措施
1、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现状。调查研究是打开思路的有效措施和衡量团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准。各级团组织要跳出共青团,站在全局的高度熟悉当地农业发展的状况,深刻分析农村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在大局下谋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走进基层,本着科学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学习的态度,挖掘基层在服务高效农业发展方面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发现破解当前制约农村共青团发展的方法和途径,找出带有普遍性和普及意义的方法措施,形成共青团服务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要深入青年,了解农村青年的热切期盼和现实需求,把制定服务高效农业发展措施融入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全过程,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和农民青年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团组织要采取调查问卷和深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调研真实性、可靠性、普遍性上下工夫,把第一手的资料完整的收集上来,有针对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措施。
2、强化知识培训,培养新型农民。始终把培养青年人力资源作为发展高效农业的第一资源。要深入实施“百万农村青年学百技”活动,加强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讲习班、研讨班,加强人才引进、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闯劲的高效农业规模化人才队伍。要组织镇村团干部、种养殖大户、农村青年经纪人参观考察高效农业基地,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思路。要以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为重点,推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示范园区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为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供科技支持和人才保障。
3、加强典型示范,放大引导效应。要紧紧围绕全市150个新农村示范村,大力开展“城乡百村结百对行动”,组织青年企业家、青联委员、大中专院校和示范村结对,建立团干部、大学生村官具体牵头实施的工作责任制,激发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的互动融合,大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创业引导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150个示范村全面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带动非示范村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向示范村靠拢。紧紧围绕市十大支柱产业,加强青年高效农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的培养选树,积极开展青年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的评选认证工作,总结能人带动型、大户示范型、“三资”投入型的基地运行的经验,集聚人才资源,拉长产业链条,加快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格局的形成。紧紧围绕农村青年人才的开发,以“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先进青年”等评选表彰为牵动,大力培养选树农村青年能人典型,广泛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宣传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形成人人议先进,人人学先进,人人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领广大农村青年走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化生产的致富之路。
4、建立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牢固树立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农村青年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高青年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专业市场、生产基地、农村青年经纪人组建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壮大一批产品特色明显、带动面广、市场竞争力强、运行机制健全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对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规范其兴办条件、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与广大农户建立紧密联合体,大力发展合同种养和订单生产,确保农产品产得出,销得掉,卖的好。要实施品牌化战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为“青字号”农业企业的品牌认证、商标注册提供信息、资金、法律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发挥专合组织、经纪人作用,依托举办各类洽谈会、展销会等活动,大力推介品牌,经营品牌,走出去,占下来,扩大外埠市场,力争在市外、省外、国外开辟更大的销售市场,进入更广阔的流通空间。
5、创新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团的覆盖。牢固树立“全团一盘棋”的思想,在服务高效农业发展过程中整体推进农村团的工作。要把团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农村产业链上聚集着大批青年,全市1896个专业合作组织,会员户和带动户分别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4%和41%。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扩大团的覆盖面,力争用1年的时间在32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中建立团组织,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村专合组织团建全覆盖。要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联建模式。紧跟党建步伐,在有党组织、又有团员青年的地方,要尽快建立团组织;没有党组织的,又不具备建立团组织的地方,要积极开展村企、镇企、校地共建的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团建工作。要积极依托互联网络联系、服务农村团员青年,从时间和空间上扩张团的组织网络,形成新的组织和覆盖。要特别做好青年能人的工作。站在团的事业长远的立场上,发掘培育团的工作力量,特别要注重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带头人的服务和培养,为有能力、有热情、有闯劲的青年能人走上团的岗位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农村基层政权的新生力量。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农村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班子,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服务高效农业工作上来,专题研究发展规划和思路,把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当作既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扎实加以推进。
2、制定方案,强化措施。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制定服务高效农业发展的方案、措施,把服务高效农业规模化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坚持跟踪问效、进度检查、考核评定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团市委将对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化工作绩效明显、成效显著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争取支持,形成合力。服务高效农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广泛参与。要主动争取各级党政特别是农业、科技、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为农村青年发展高效农业给予政策扶持。要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发展高效农业,为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高效农业规模化健康发展。
共青团邳州市委
4.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四
关于组织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 全会精神、汪洋书记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
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各镇(街)团委: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是我省和我市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于今年7月30日—8月1日在江门考察调研时提出了“江门要成为广东重点发展区的排头兵”的要求。深刻理解汪洋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对于提高共青团组织履行根本职责的能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共青团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迅速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汪洋书记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高潮,为努力开创广东科学发展的美好未来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市委和团省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共青团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式鲜活,在全市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1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总结了全省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成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是指导广东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辉煌的纲领性文件。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视察江门,对江门充满了期望,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增强科学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增强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增强科学发展实效。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汪洋同志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为处于发展关键期的江门及时明确了发展思路和战略定位,指明了方向,是全面推进新时期江门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的根本指针。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汪洋书记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在传统的主题团日、座谈会、学习辅导讲座等学习教育方式之外,针对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形式鲜活、青年喜爱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充分认识网络在青年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设专题网站、建立学习QQ群、编辑学习讨论电子读本、群发学习短信、建立团干学习博客、BBS开展网上学习讨论等,让青年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从仅埋头研读文件、熟知文件条文到领会精神实质、理论联系实际,充分激发青年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使广大团员青年真正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中坚力量,推动江门科学发展的先锋群体,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精神的高潮。
二、把握实质,切实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 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汪洋书记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把握重点,领会精神实质,与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团十六大的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先后两次对我省共青团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汪洋书记视察江门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各项要求上出成效。
要深刻领会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是广东改革发展的灵魂,进一步在实践中继续解放思想。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树立科学发展新观念。要深刻领会坚持实践标准的意义,勇于通过实践来完善新观念,来检验新举措。要深刻领会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把江门建设成为“广东重点发展区的排头兵”,率先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全面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三、敢闯敢试,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省委和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了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战略目标,这是全市人民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我市广大团员青年肩负的光荣使命。需要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在发展方式转变、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因此要鼓励各级团组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勇于面对新的挑战,以改革开放之初“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在共青团组织如
何更好地团结凝聚青年,履行根本职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方面闯出一条新路,开辟一片新天地,使“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印记永远成为江门青年和侨乡共青团的一面旗帜,努力争当解放思想的先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深入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当前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全市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契机,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以“团建创新年”为抓手,全面推进团建创新工作。要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推进、重点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实现团建新新突破。要充分利用网络,深入推进青少年工作,占领网络引导青少年、教育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新阵地和制高点。要精心策划贴近党政中心工作的品牌项目,切实团结广大青年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而凝心聚力,切实履行好共青团组织的根本职责。要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团干部评价体系研究制定,抓好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培养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上报团江门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3273559,电子邮箱:fafa2626@126.com。
共青团江门市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通知
抄送:团省委,市委继祖、王晓同志,市政府陈杭同志,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江门市委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印发
5.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五
验收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有关人员:
根据湘教通[2006] 56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11号)精神,现将2006年我校省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和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
1、验收检查对象主要为200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但没有参加我厅验收检查或验收检查确定为暂不合格、暂缓检查的其他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也应参加今年的验收检查。
2、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执行培养计划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3、验收检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1)培养对象个人总结(一式二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
(3)学校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5)原培养计划复印件(一式一份)。
(6)《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二、年度考核
1、参加年度考核的为2005年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2004、2005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2、考核内容:分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培训、进修及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存在的差距与问题。
3、考核对象需提供如下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及Excel数据软盘;
(3)学校关于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所有材料请于4月30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等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或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内。
3、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是省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故不参加验收和考核的培养对象,要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省教育厅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人 事 处
6.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六
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大会表彰决定通知
各系、各相关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召开表彰2010—2011学年度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表彰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4: 30,北苑大梯型教室。
二、参会人员
1.党院办、宣传部、教务处各一名领导; 2.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
3.学生代表。各系人数具体如下(要求被评为先进团组织的班级人员、优团优干的同学都参加):
传媒系:30人 经贸系:60人 艺术系:60人 计电系:60人 管理系:60人 农环系:30人 食生系:30人 机汽系:60人 外语系:30人
三、参会要求
1.各系辅导员负责清点人数并维持本系会场秩序;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会议过程中,请将通讯工具设置为振动或静音,保持会场秩序。
介绍出席大会的领导
2.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 3.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发言4.学院领导讲话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7.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七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
“真情助困进万家”全市团员青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团委,师院、医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市委“十项利民行动”落到实处,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全市团员青年用志愿服务送温暖的方式帮助失业
困难青年、特困家庭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过好节、越好冬,使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团市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全市团员青年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妥善安排困难群众越冬和过好元旦、春节,是当前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作为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生力军作用的重要体现,组织全市团员青年用志愿服务的方式帮助失业困难青年、特困家庭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迎佳节、过暖冬,用团员青年的实际行动把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送到千家万户。要把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主动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工作,做好引导青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的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主要内容
1、实施“共青团牵手扶贫帮困工程”,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解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深入开展“千名团干部牵手千贫困生,千个团组织牵手千个贫困户”活动。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形式和结对帮扶、接力救助的方法,开展助困、助学、助老、助残“一送四助”活动,将“共青团牵手扶贫帮困工程”落到实处。“两节”期间,各级团组织要采取组织团员交纳特殊团费、号召青年捐款、发动单位及社会力量献一份爱心等办法,筹集救助资金,自选帮扶对象,购买帮扶物资送到贫困生和贫困户手中。每名贫困生助学金不低于200元的标准,每户贫困家庭按“五个一”标准开展帮扶,即为每个困难家庭送一件棉衣、一袋米、一包药、一箱水果、一个爱心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冬季穿衣、吃饭、治病的实际困难。全市实现1000对的帮扶任务,团市委将为每户受助家庭建立帮扶记录档案,并动员社会力量直接救助300个贫困生和贫困户。
2、开展青年志愿者“爱心传递”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筹集助困物资。各级团组织要针对城市低保户、孤老病残、贫困青少年等困难群众开展“爱心传递”活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发扬奉献精神为困难群众献爱心。通过各级团的组织渠道,将千家万户剩余不用的物资收集,捐赠给急需帮助的困难群众。学校团队组织要号召高年级学生将用过的书本、学习用品捐赠给低年级困难学生,循环使用;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将家庭剩余、闲置并有使用价值的物资,捐献给困难群众。1月5日-20日,全市将开展一次集中募捐活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捐赠旧衣物、旧家电、生活日用品、学习用品及食品、水果、药品等助困物资。团市委将于1月28日举行全年青少年送温暖“爱心传递五个一”行动集中服务日活动。
3、完善“4321”扶贫帮困服务体系,积极为弱势群众提供多方面服务。2004年初以来,团市委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7件大事之一,构建起“4321”服务体系。“两节”期间,要充分发挥“4321”服务体系作用,为弱势群众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创业、维权等多方面的服务,以发布用工信息、提供领办创业项目、发放青少年维权卡的形式解决人民群众的具体困难。各县(市)、区青年中心要发布用工信息,提供创业项目,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各社区青年志愿者“爱心超市”要发放扶贫解困物资,解决困难群众实际生活问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要为困难家庭送法入户,处理好困难青年的信访工作,积极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团员青年“真情助困进万家”送温暖活动是2005年团的开局工作,是团组织帮助弱势青年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把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作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团的工作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细致的活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活动的落实推进,实现2005团的工作开门红。
2、突出重点。要把筹措帮扶资金和物资工作作为重点,每个城区要募集1000件各类物资,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普遍开展一次“爱心传递”活动,使全市受助困难下岗青工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各单位要在1月21日前将青年志愿者“爱心传递”活动筹集到的过冬物资统一送到团市委(请各单位提前联系),集中为困难群众发放,在春节前后全市形成活动高潮。
8.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八
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高等学校团委、社会组织团工委、各省级驻粤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省委、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现将《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是活跃基层团组织、调动团员青年积极性、增强共青团凝聚力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效性工作,也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更是每一个基层团组织和每一位团员的庄严权利。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从全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团工作的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稳步推进。
二、扩大宣传、形成合力。在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手机、网络、户外媒体、微博、博客等新媒体扩大宣传,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个领域、各个界别的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的事迹材料。加强对活动统一网络平台——广东共青团网五四评选表彰平台(“广东共青团创先争优网” http://cxzy.gdcyl.org)的宣传,力争全省各级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统一步调、统一平台、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打造全省团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统一宣传展示平台,擦亮共青团传统评选表彰品牌,使广大团员青年学有楷模、赶有榜样。
三、突出重点、面向基层。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要本着面向基层一线,面向广大团员青年的原则,特别要注意挖掘在生产一线、扎根基层、艰苦地区以及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团组织和团员。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展现在“践行《规划纲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双到扶贫”、“志愿服务亚运”、“非公团建”、“两进三同”等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组织和团员。
四、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创建和评选表彰活动要面向社会开放、向青年公开、向基层倾斜。要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展示,接受青年评议。要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正,要邀请团代表、优秀青年代表和媒体、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等共同参与评审,并根据实际在一定范围对人选进行考察公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按两个《暂行办法》的时间要求进行初评推荐,逾期作放弃推荐处理。所有在2011年2月25日前注册参评成功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均可参加2011年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今年已确定的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也要进行网络注册参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今年已确定的创建单位。联系人:饶玲,谭超
联系电话:020-87185617 87185629 附件:1.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评选表彰暂 行办法
2.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1年1月10日
附件1: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
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团组织团结凝聚青年的核心作用,全面推进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广东基层团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团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综合性奖励称号,原则上每年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第二条 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团共建创先争优,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为重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团的工作全面活跃,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包括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第四条 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活动坚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务求实效、形成声势。
第二章 创建范围和创建目标 第五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的创建活动在全省农村、社区、学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中广泛开展。所有团的组织设置健全的基层团组织均可申报,创建单位数量不设上限。
第六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目标如下:
1、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团费收缴使用及时合理。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完善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增强联系凝聚青年的能力。
2、团员青年引导好。进一步创新团员青年教育的手段和工作载体,在用好传统手段载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手机微博、网络博客、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加强“推优”工作的力度。
3、团员青年服务好。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4、工作开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特别是根据“创先争优”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和基本方法,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5、团员青年评价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第三章 创建规程
第七条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所有创建单位要结合创建目标和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结合本领域和单位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团省委及上级团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第八条 设置创先争优团员示范岗岗。所有创建单位均要开展“创先争优团员示范岗”活动,做到亮身份、作承诺、展风采、作贡献。
第九条 开展网络创建展示活动。所有拟创建单位须在每年9月至次年1月间登陆广东共青团网五四评选表彰平台(“广东共青团创先争优网” http://cxzy.gdcyl.org,以下简称“网络平台”)实名注册,进行创建申报。通过审核后,各创建单位自行在分配的网络空间上传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等材料,进行网上展示交流。原则上每个创建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篇创建活动材料。除确实不适宜公开事迹材料的单位之外(这些单位报书面材料,逐级评审),所有创建单位均应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展示交流。第十条 网络投票公示。创建单位进行网络展示交流的同时,接受团员青年投票和监督。投票情况作为评选工作参考,团员青年可通过网络信箱等反映创建单位情况。
第十一条 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基层团组织,在三年内可继续参与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标兵”和“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要求如前所述。
第十二条 创建时效。从申报创建注册成功之日起,到开展评选(以每年3月1日为界)时满一年,方可获评为当届五四红旗团组织。对超过半年未上传创建活动材料的申报单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创建资格,注销其注册网络账户。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十三条 下达评选指标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领域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建情况,并综合相关因素下达当年评选指标名额。
第十四条 按隶属关系进行初评。各级团组织根据创建及网络展示等情况,由上级团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参与创建的所辖基层团组织进行初评,并按照规定时间及名额择优逐级上报。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基层团组织,团省委可直接提名。
第十五条 各地市、省直单位、高校团委等审核推荐。各地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团委等一般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完成对所辖候选单位的审核工作,并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步推荐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其中,省部属高校材料先报团省委学校部审核汇总。
第十六条 团省委审核评选。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省级评选工作,根据候选单位网上展示创建活动和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战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遴选出当届正式候选单位,报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原则上不连续两年授予同一单位。
第十八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以及“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候选单位主要从近三届获“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且继续按要求开展创建的团组织中择优产生,一般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第十九条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鼓励各市、县(区)级团委通过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本级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 第二十条 团省委于每年五四期间对“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进行表彰,由团省委向获奖团组织颁发证书,颁授奖牌,并通过团属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布,并向获奖团组织同级党组织通报。除现场颁奖外,其余奖牌证书一般发至各市、高校和省有关单位团委,再由其发给各获奖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积极开展创建但当年未获评“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的创建单位,团省委将按一定比例授予“优秀创建单位”称号,并在下一届“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六章 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基层团组织参加创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情况以及获奖情况,将作为优秀团干部、团支部书记等评选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三条 团省委逐步建立完善“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的申报推荐、评选考核和表彰奖励的档案资料,实现考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四条 所有“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单位团的工作情况在网络平台公布。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集体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履行一定程序后可予以撤销其荣誉称号:
1、本集体或成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部门或党委行政机关处理的;
2、团员青年反映投诉和媒体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团组织缺乏活力,组织不健全,团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
4、有其他应当撤销荣誉称号行为或情况出现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团省委相关文件规定与此不相符的,以此文为准。
附件2: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选树我省新时期优秀团员青年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根据团中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全省共青团员的最高荣誉,一般在每年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第二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选树新时期自觉践行科学发展,积极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的广东各界优秀团员青年代表。
第三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引导青年、广泛覆盖、突出基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方式和要求
第四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评选活动面向所有团籍注册单位在广东省内的共青团员。28岁以上的专职团干部、团的领导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第五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广东共青团网五四评选表彰平台(“广东共青团创先争优网” http://cxzy.gdcyl.org,以下简称“网络平台”)进行,除确实不适合公开事迹材料人员外(此类人员报书面材料,逐级评审),原则上所有“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均通过网络平台评选产生。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团员,所在团组织和上级团委要给予积极帮助。
第六条 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特点,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党团活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带头刻苦学习。带头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建功立业。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中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
3、带头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争当学习标兵、岗位能手或致富带头人等,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主动联系服务青年,热情帮助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青年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中争当先锋表率,积极参加“创先争优青春诺言”、“创先争优青春使命”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带动影响身边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章 推荐办法和参评要求
第七条 组织和单位推荐。广东省内各级团组织以及团员所在单位,均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推荐。各级团组织结合单位和行业特点,认真挖掘举荐优秀共青团员,特别是在生产一线、艰苦环境、边远地区工作和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各界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不设上限。
第八条 团员团干部推荐。凡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省的团员、团干部均可通过网络平台推荐1-2名自己身边熟悉的优秀共青团员。被推荐人选通过网络平台初评后,应由所在团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第九条 个人自荐。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团员均可自荐,按照网络申报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荐人通过网络初评后,应由所在团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第十条 推荐(自荐)时间。网络(自荐)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至次年1月间进行,其他时间不接受推荐(自荐)。
第十一条 团员青年评议投票。团员青年登录网站后可对参评人选进行评议投票和反映情况。候选人得票情况作为评选参考。
第四章 评选规程
第十二条 下达评选指标名额。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参评人员数量及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结合上一年度全省团内统计数据、团费收缴情况等因素,在每年2月底前向各地市各单位下达当年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
第十三条 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团委等审核推荐。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高校团委等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参评人员事迹材料以及其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充分考虑界别构成、领域分布等因素,邀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媒体和团员青年代表等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在经过一定的组织考察和公示程序后,于每年3月15日前通过网络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步推荐上报团省委组织部。高校系统候选人材料先报团省委学校部审核汇总。对个别特别优秀的共青团员,可由团省委直接提名。
第十四条 团省委审核评选。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省级评选工作,根据候选人网上评议情况和各单位推荐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战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不高于1.5:1的比例遴选出“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正式候选人,由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第十五条 公示。建议表彰名单确定后,通过广东共青团网等团属新闻阵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表彰管理
第十六条 团省委于每年五四期间对“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进行表彰,由团省委向获奖团员颁授荣誉证书,并通过团属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布。除现场颁奖外,其余奖牌证书一般发至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和高校团委等,再由其发给各获奖团员。
第十七条 对已获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且没有新的突出事迹的人员,一般不重复授予。
第十八条 当年未评选上“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人员,符合条件的、更新资料后可继续通过网络平台参加第二年的评选。
第十九条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同时“广东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公开透明,扩大社会影响,鼓励各地市、县(市、区)、省直有关单位和高校团委等均通过网络平台,同步开展本地区本单位优秀团员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十条 对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团员,团省委经研究可特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或抗击自然灾害中牺牲的团员,团省委经研究可追授“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第二十一条 所有获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的人员纳入广东青年人才库动态管理。团省委通过广东共青团网、“青春前线”等网络平台加强对获奖者的联系服务。鼓励获奖者在该平台管理个人信息和相互学习交流。
第二十二条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获奖团员事迹的宣传,并做好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帮助其进一步成长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履行一定程序后可撤销其荣誉称号:
1、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部门或党委行政机关处罚的;
2、违反道德伦理或犯严重错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有其他应当撤销荣誉称号行为和情况出现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9.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九
公司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在2015年国庆节前夕,集团公司董事长发表了题为《以奋斗者为本》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一封信》全文20次提到“奋斗”二字,提倡艰苦奋斗是一种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是一种勇于追梦、敢于担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一种集体奋斗、团队成功的合作观念,是一种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情怀。
奋斗是青春最厚重的底色,奋斗让青春更加绚丽多彩,董事长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为公司系统全体团员、青年如何在工作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实现青春梦想指明了方向。公司团工委现向公司系统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如下倡议:
——坚定理想信念,用奋斗实现青春价值。公司自诞生之日起就立志做核电自主化发展的引领者、能源革命的推动者、“一带一路”战略的实践者和国企改革的先行者。新的蓝图在激励我们,新的使命在召唤我们。作为公司的青年人,我们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深刻认识公司的发展战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追青春梦想,用奋斗实现青春价值,努力成为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生力军和突击队。
——勇挑时代重担,让青春的旗帜在战斗一线高高飘扬。公司的光明前景激励着我们,公司的美好未来召唤着我们。我们要紧紧围绕“严治企、强管理、稳增长、谋发展”的全年工作总体思路,顽强拼博,无私奉献,用智慧和汗水铺就公司的发展之路;我们要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创新创效,让青春在平凡的岗位上闪光,让团徽在急难险重的第一线更加璀璨;我们要让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的勇气、自觉奉献的热情在中电物流青年身上尽情地演绎,为实现公司的全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立志发奋学习,早日成为公司发展的栋梁之才。责任与奉献是诠释共青团誓言的最好体现,我们要把责任和誓言化作刻苦学习的毅力和恒心,化作只争朝夕的拼搏信念,化作滴水穿石的坚韧意志,化作创新创效的生动实践。在勤学苦练、不断进取的过程中完善自我。广大青年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期,我们应该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
青年朋友们,激情的岁月,孕育着光明的前程;崭新的时代,涌动着青春的豪迈。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人生之路,有坦途也有陡坡,有平川也有险滩。只有进行了激情奋斗的青春,只有进行了顽强拼搏的青春,只有为企业作出了奉献的青春,才会留下充实、温暖、持久、无悔的青春回忆。青年朋友们,我们风华正茂,我们雄姿英发,让我们携起手来,挑起时代赋予我们的重担,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创造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团工委
10.关于在我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 篇十
浙水电专团[2012]1号
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
时代需要雷锋精神,人们呼唤雷锋精神。今年是雷锋同志牺牲5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和《关于在全省部署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通知》(团浙联[2012]4号)文件的相关精神,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校乃至全社会积极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树新风
三、主要内容
1、学雷锋,树新风,就是要大力学习雷锋同志矢志不渝追求理想的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确立自己的“主心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学雷锋,树新风,就是要大力学习雷锋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现代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倡导助人为乐、扶危济困、奉献社会的新风正气,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3、学雷锋,树新风,就是要大力学习雷锋同志的“钉子”精神,像挤海绵一样,挤出时间认真读书、勤于思考,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已,增长才干,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用之才。
4、学雷锋,树新风,就是要大力学习雷锋同志的“螺丝钉”精神,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一流的业绩。
5、学雷锋,树新风,就是要大力学习雷锋同志艰苦奋斗的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大手大脚,用诚实的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用辛勤的付出来实现人生的价值。
四、主要安排
1、开展“我们一起学雷锋”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标兵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雷锋活动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讲一个雷锋的故事、背一句雷锋的名言、读一本雷锋的书、出一期有关雷锋的海报、写一篇学雷锋的日记或作文、观看一部有关雷锋的电影,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形成学雷锋活动的热潮。
2、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共建文明校园”主题活动。依托后勤服务中心,广泛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加入建设文明校园的行列,通过公益劳动,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激发团员青年倡导文明新风。
3、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主题团日活动。发挥青年团员干部的骨干作用,发挥共青团和各级学生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自觉地开展“新时期雷锋精神”大讨论、“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等贴近时代特点的主题团日活动;围绕“学生干部作风建设”这一主题,在各级团学组织中开展学生干部座谈会,用雷锋精神引领学生干部工作作风建设。
4、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活动。各级各类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服务广大同学的重要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演讲、诗歌朗诵、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等活动。
5、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在全校范围内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走出校门、走进社区”,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五、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2月中下旬)。通过广播台、网络等媒体和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的互动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全面开展(2月下旬至4月下旬)。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围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3、总结提升(5月上旬)。在前期活动的基础上,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要进行认真总结,切实提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实际成效。
4、持续深化(5月上旬至年底)。各系(院)团总支、学生会要将“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常态化、机制化,探索建立健全“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院)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团员青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生动实践,作为全校各级共青团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措施,作为深化全校志愿服务行动的具体载体,主动参与,率先垂范。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系(院)团总支在开展本次活动时,要重视做好与其它工作特别是志愿服务行动、团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教育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具体有形、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紧密结合“三·五”志愿者日、“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庆日,大力宣扬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把“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各系(院)团总支要尽快部署,落实项关工作,制定活动计划,于5月10日前将本系(院)团总支“学雷锋,树新风”活动阶段性总结交于校团委,联系人:傅琪,86929155,fuqi@zjwchc.co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送:各系(院)团总支
抄送:校领导、水利厅团工委、组宣部、各系(院)党总支 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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