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2024-10-27

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共7篇)

1.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篇一

政法委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论述

政法委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论述

实践一再证明,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那么,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党和人民信赖的特殊队伍,无疑是各级政法部门应该认真思考和着力加以解决的课

题。根据当前政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和任务,笔者认为,应当紧紧把握以下两个方面努力为之。

第一,励志。励,就字义而言,指劝勉、奋勉;志,在此而言,指理想、抱负、决心和毅力。常言:树雄心,立壮志。志存当高远。简言之,这里所说的励志,就是要发扬一种精神,激励一种斗志,树立一种风气。具体讲,政法队伍作为一支肩负特殊使命的队伍,无论是职责还是任务,都要求领导班子要有锐气,部门单位要有正气,干警队伍要有士气。领导班子作为部门的核心,单位的主心骨,团队的领头雁和前进的火车头,最忌没有凝聚力,形成不了核心;没有感召力,成为不了领头雁;没有战斗力,发挥不了堡垒和火车头作用,甚至窝里斗,一盘散沙,致使群龙无首。因此,领导班子一定要有锐气,也就是说,要有一种一往无前、势不可挡的气概,一种求真务实、不断进取的精神。同时,还要敢于直面自己、直面现实、直面问题和不足。对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些事情,抓而不紧等于不抓,但视而不见不等于不见。有怕丢“票”的思想是带不好队伍,出不了业绩的。正气,通常是指正确的理论和风气。就团体和社会而言,又体现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我们说,党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正气,同样事关团队的兴衰荣辱。一个单位如果没有正气,人际关系搞不好,工作做不好,成绩出不来,荣誉争不来,甚至个人的成长进步都要受影响。因此,政法部门一定要树正气,倡导大家讲理想、讲学习、讲奉献、讲纪律,让浩然正气满警营。政法队伍还要有士气。士气是队伍实力、战斗力、斗志和作风的综合体现。古往今来,没有士气的军队是打不赢胜仗的。应该说,为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泰民安,广大政法干警忠于职守,奋发努力,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有的甚至流血牺牲,在人民心目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但是,勿须畏言,政法队伍中也有极个别干警士气不高,精神不振,甚至有厌战情绪。为此,各级政法部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举措,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使广大政法干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那么一股劲,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水浒传》里有个拼命三郎。我们这支队伍中也涌现了许多英雄、模范,他们是新时代的“拼命三郎”。广大政法干警都要争做拼命三郎,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第二,创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指出:“中央确定,全面实施《规划纲要》,经过1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举国上下各行各业的共同目标和任务。政法系统也不例外。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既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力行者,要通过创新,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笔者以为,应该围绕这几个方面问题下功夫、花气力:一是如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全局。须知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如何通过端正执法指导思想,确立现代法制理念,真正体现执法为民,保障人权,服务大局宗旨。因为随着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对司法需求和对公正执法要求日益强烈。三是如何通过抓好执法工作制度的创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四是面对诸如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的高科技运用,如何通过干警业务培训上的创新,提高防控和打击能力;五是如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政法人才工程建设,解决好诸如一些地方法官、检察官“断层”等问题;六是如何通过抓好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建设,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确保政法队伍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等等。

由此可见,励志和创新既是意识、机制和手段,也是“纲”和“领”。常言道:提纲携领,纲举目张。只要我们坚持励志创新并举,紧紧抓住创新这个核心、关键和原动力,再加上教育,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目的就一定能够达到。

2.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篇二

一、加强政法职业道德建设的客观必然性

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 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就是严格公正执法, 而司法是否公正关键取决于政法队伍的道德水准。只有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一个道德高尚、忠诚于法律的执法群体, 才能使执法工作真正体现国家意志, 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一) 加强政法职业道德建设, 是政法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

政法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建设者、保障者。[1]严守法纪、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是政法队伍履行职责的内在要求。相反, 而一个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低下的执法者, 往往视法律与道德为羁绊, 又怎能做到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呢?由此可见, 政法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 加强政法职业道德建设, 是认真深入贯彻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在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需要法律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越来越多。同时,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 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各类矛盾的纠纷已经成为人们的首选。这种社会需要和群体意识, 无疑对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干警应当依法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而每一个徇私枉法的行为, 都将极大地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败坏政法队伍的形象, 亵渎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三) 加强政法职业道德建设, 是增加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

现实生活中, 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多样化必然会对政法干警的思想产生很大影响, 不健康、不道德、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不良风气, 对政法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冲击。而政法队伍时时处在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最前沿, 接触社会阴暗面多, 面临的考验严峻, 极少数意志薄弱者经不起冲击和考验, 理想信念动摇, 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 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因此, 必须把“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起来, 坚持从严治警, 使政法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 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二、政法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涵盖了政法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反映了政法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从政法机关所处的地位、肩负的责任以及社会对政法队伍的要求来分析, 政法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忠诚———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

忠诚, 是政法队伍的政治本色, 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政法队伍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 必须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忠诚可靠。[2]对政法队伍来说, 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努力做到把好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尽职尽责、勇于献身使命, 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 为民———政法队伍的宗旨理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 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政法队伍是一支党领导的队伍, 也是以共党员为主体的执法队伍, 所从事的工作始终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每一位政法工作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增强服务意识, 时时处处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 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 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主动热情为人民群众办好事, 办实事, 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 公正———政法队伍的价值追求

公正, 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也是政法队伍的价值追求。[3]在法治社会条件下, 掌握司法和执法权力的政法干警, 必须把公正执法作为最基本的工作道德规范。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能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关键要看是不是维护好了公平正义, 有没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政法机关和执法队伍不能严格公正执法, 势必造成善恶是非不分和颠倒, 违法犯罪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 老百姓没有说理的地方, 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不可能实现, 国家法治就成了一句空话。

(四) 廉洁———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保持清正廉洁、防止司法腐败, 关键在于每位政法干警的自律意识。道德是指挥一个人行动的准则, 一个不能严于律已的人, 就很难做一个高尚的人。政法队伍中的每一位成员要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 一身正气、公道正派, 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时时刻刻注意自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真正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道德与法律的范围以内。违反法纪、违背原则、违背道德良心、于群众有害无利的事情坚决不做, 堂堂正正做人, 无怨无悔一生。

三、政法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一)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提高政法干警的道德素质, 必须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入手。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 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严格公正执法教育,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切实解决好思想信念问题和“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三个至上”要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上来。要深入开展以“创人民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各项争先创优活动, 大力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干警, 宣传典型, 弘扬正气, 唱响主旋律, 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的创新精神。

(二)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法内部管理机制

在培养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 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同时, 还要靠健全的制度来加以规范和约束。要依据《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联系政法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重点是完善四个体系: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的工作目标体系, 明确职责和标准, 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以服务承诺为内容的服务满意体系, 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活动, 塑造良好的公朴形象;以严格公正执法为主体的执法责任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 实现执法活动法制化;以竞争上岗、优化组合、轮岗交流和奖惩为重点的人事制度体系, 优化干警队伍结构和人才配置, 逐步加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政法干部人事制度。[4] (4) 建立执行制度的保障机制, 做好基础性工作, 把日常管理、专门机构督查和考察考核结合起来, 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 司法公开、强化外部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防止和消除司法腐败, 教育是根本, 法制是保障, 监督是关键。要实行司法公开, 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 除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不宜公开的内容外, 都要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不仅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还要公开办事结果及群众投诉方式。要继续推进领导接访、开门评警、聘请执法监督员等行之有效的办法, 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使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以公开促公正, 以监督保廉洁。法律监督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从检查容易发生问题的案件和“窗口”单位、热点岗位的工作入手, 查问题、找原因、追责任、定措施, 努力完善政法部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打造政治过硬件的政法队伍, 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对于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队伍,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1]王积武, 王玉.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和谐社会之关联[J].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6, (05) .[1]王积武, 王玉.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和谐社会之关联[J].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6,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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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M].中国长安出版社, 2012, (06) .[6]《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M].中国长安出版社, 2012, (06) .

[7]许兰岭.关于加强政法队伍道德建设的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 2004, 24.[7]许兰岭.关于加强政法队伍道德建设的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 2004, 24.

[1]《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P3.[1]《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P3.

[2]《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P29.[2]《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P29.

[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P97.[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P97.

3.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篇三

[关键词]思想政治;加强;机关;服务;水平

加强政法机关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凝聚人心,增强政法机关单位的凝聚力以及团结性,可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的展开,还可以提高政法机关服务水平。为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质量,首先需要提高单位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要使员工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效用的最大发挥。在以往的工作中,政法机关党组织的政工人员也总结了一定工作经验,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政工人员需要具有创新的精神,这样才能及时解决问题。

一、政法机关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政工人员缺乏责任意识

在有的机关单位中,对思想政治工作并不重视,单位领导者甚至认为这项工作可有可无,政工人员缺乏责任意识,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机关党委的工作,对如何有效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没有积极思考。党委部门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效果负有一定责任,但是政工人员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质量有着保证作用,政工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围绕机关单位发展的目标,采取积极的态度改进工作方法,这样才能提高机关人员的服务质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展开需要人人参与、共同努力,所以,政工人员一定要加强责任意识,使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机关的各项活动。

2、思想政治工作与社会环境不适应

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制性,但是有的员工认为这项工作属于软指标,对数量以及质量没有太高的要求,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可以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还可以用高尚的道德武装人的思想,有利于营造出和谐的机关工作环境。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效果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对提高机关服务水平有着较大关系,在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做到与时俱进,但是很多机关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与社会环境并不适应,阻碍了机关单位的快速发展。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理想信念淡薄

现代社会,人们的物质管理比较强,对金钱以及利益比较看重,理想以及信念意识比较淡薄,有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甚至淡化了群众意识,这也使得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存在较大问题。有的工作人员对思想政治工作并不重视,这主要是因为其人生观、世界观存在偏差,没有意识到信念的重要性。机关党员在理想信念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思想被腐朽的思想文化所侵蚀,缺乏高尚的情操,为了改善这一现象,必须对政工人员以及党员的思想意识进行正确的引导,使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二、掌握处理机关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机关单位想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做到因地制宜,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价值观,还要营造出和谐的工作氛围,处理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几个关系。首先,要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机关单位工作体制不断改革的情况下,管理者精减了工作人员的数量,单位机关业务工作却有所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比较繁忙,在这一情况下,很容易忽视思想政治工作,所以,政工人员首先要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效用的最大发挥。其次,是处理好教育人与关心人的关系。思想政治工作,第一层次就是教育人,主要解决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问题,这一点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第二个层次就是解决具体思想问题,通过言传身教来帮助人们释疑解惑,理顺情绪,端正态度,更新观念。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实效,必须建立在真诚关心、帮助被教育者的基础上,使之真切感受到单位和领导的关爱,感受到党的温暖,要把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严格要求与热情关心结合起来。最后,是处理好教育与管理的关系。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工作必须把实施教育与实际管理结合起来,把对人的管理与对物、财等管理结合起来。教育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教育主要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即从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教育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和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管理是管理者运用政策的导向和制度、纪律与法律的约束来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

三、发展创新,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上新水平

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适应新要求,就必须在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

1、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

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时刻贴近时代的主旋律,贴近和谐机关的要求,要针对新时期和人的素质特点等实际状况与差异,采用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积极向上的一面,应当予以鼓励和保护;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则应更多地采用引导的方法,从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入手,切忌采用简单、粗暴的高压方法。此外,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应注意突出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密切联系实际,而不能空谈,不着边际,更不能流于形式和教条。

2、工作手段上创新

要利用互联网络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和引导,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网络教育所具备的教育个性化和自由化的特征,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者可以利用网络最大限度地实现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借助网络技术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别化教育。在网络中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具有空前的自由度和极强的渗透性,这些都为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真正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促成思想政治教育手段的多元化提供了契机。

3、工作内容上创新

要根据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活动的新特点,根据不同层次的干部职工面临的不同问题,确定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工作内容,体现时代性和针对性。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有两个误导:一是政治化,将本属思想或心理领域的问题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二是简单化,只有政治教育,没有思想教育,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忽视了干部职工个性的差异。

四、结语

在新时期,机关单位一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这样才能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才能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增强员工的理想信念意识,还要加强道德规范,这样才能提高机关的服务水平。为了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还要营造出机关单位良好的工作范围,构建和谐的机关环境,这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可以使其工作更加细致,有助于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李俭.思想政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浅说(上)[J].政工研究动态,2000(09).

[2]凌山起.新时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J].兵团工运,2000(04).

[3]许佳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队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与启示[D].北京体育大学,2010.

[4]杨建春.新世纪党的执政理念转变与思想政治工作[D].苏州大学,2007.

4.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简报 篇四

xx市委政法委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中,强化教育引导、强化能力提升、强化干部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

强化教育引导,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全市政法系统的思想纪律作风大教育、大检查、大整顿、大整改活动,并将三项活动有机融合,进一步深化对政法干警思想政治、职业操守、纪律作风的教育引导。为了确保这些活动取得实效,将活动内容、教育整顿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人员编辑娴余万字的《学习资料汇编》,发到全市每一名政法干警手里;在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英模报告会、专题讲座、演讲比赛、主题晚会等一系列活动。

强化能力提升,坚持把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和规范化集中培训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学习型政法机关建设。挂牌成立xx市政法干部培训中心,按制定《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各个层次的培训班、集训班、座谈会,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大了政法系统广大干警的业务培训力度。

5.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篇五

政法委是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机关,肩负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提高政法委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政法部门党员干部先进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部门必须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

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政绩观指导政法工作实践,切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通过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改革工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以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保持政法部门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政法机关在提高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五个能力”(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切实加强“三个能力”。

一、加强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实行民主决策,是民主集中制在政法机关重大决策上的本质体现。

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必须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学习和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保证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政法机关的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一是要提高政法委员会民主决策质量。政法委员会在研究决策涉及全局、关系政法部门长远发展的重大议题时,要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决策前应对政法委员会成员的思考和准备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必要时应提前召开碰头会进行布置,政法委员会成员要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情况,使自己提出的意见充分体现科学性;会上各位委员要畅所欲言,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智慧潜能;决策后还应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发现和调整既定决策的偏差,使之日臻完善。二是要改进领导工作作风。领导干部要不断拓展知识领域,善于把理论知识与复杂多变的具体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使之转化为现实的决策能力。要把深入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贯彻到决策活动中去,使决策的过程同时也成为研讨的过程;要把“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贯穿到工作实践中去,边实践、边思考、边总结,使实践过程真正成为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分析能力、提高决策水平的过程。三是要提高政法委员会工作效能。政法委员会,在政法书记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政法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地位重要,责任重大。要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建立考核考察制度等措施,强化委员们的工作能力和责任,不断提高议案议事能力,切实发挥好政法委员会的决策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的源动能来自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仅是时代进步的要求,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前提。政法机关要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好集中学习,加强对重大问题的集体学习制度,使学习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同时要突出政法干部全员学习,通过开展“做学习型政法干部、创学习型政法机关”活动,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学习力。

6.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篇六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政治局作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和州委分别制定了“十项规定”和“十二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也出台了《云南省政法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作风建设是推进队伍建设的关键,全州政法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州党委以及省委政法委的规定,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全州政法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政法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又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政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和省委政法委“二十项规定”,狠抓政法队伍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州在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了以“抓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提效率”为主题的执行力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督查问责制》和《考核奖惩制》“四项制度”,着力整治“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努力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规范高效、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务实创新、诚信责任”的政法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政法机关社会公信力。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全州政法机关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政治建警的要求落到实处。近年来,围绕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在全州政法机关深入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个一”主题实践、创先争优、“四群”教育等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始终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 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科学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州政法干部队伍科学发展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牢固。

(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运行机制。认真组织“仟案评查”活动,规范政法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措施,着力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深入持久的开展教育培训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推动了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实现了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始终抓实政法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宗旨,忠实履行使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树立和维护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始终坚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州法官严格落实“五个严禁”,检察官严格落实“禁酒令”和领导干部“十个严禁”,公安干警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和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律师队伍严格执行“考核规则”、“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中央和省州一系列从严治警的纪律规定在全州政法机关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树立了政法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始终坚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始终用人民满意来衡量和规范干警的行动,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干警执法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广大干警在执法和服务工作中,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州政法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业务培养轻思想政治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少数干部职工作风不实,“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依然存在。三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涉及政法干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及生活作风不严谨的信访举报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性和必要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推动政法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职责使命。在整个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克服政法领域不公正执法难题、还信于民,已成为当前政法机关的三大主体性工作之一。

(一)要从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政法干部队伍纯洁性的角度认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风体现民心所向,关系党的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明确以铁的纪律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省委、州委也相继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这种变化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社会环境复杂多变,政法干部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又处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斗争的第一线,长期接触社会阴暗面,加之社会不正之风和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极少数人经受不住考验,引发和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甚至相当严重,触目惊心。例如近期发生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河南警察摔婴”事件等,再次警醒我们: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失足就在瞬间,教训就在身边!类似上海四名法官和河南“摔婴”警察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政法队伍的形象,削弱了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些作风问题的存在,如果不抓紧整治,任其蔓延下去,就会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要从政法队伍的地位和作用上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法部门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政法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是一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队伍;必须是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队伍;必须是一支纪律严明,素质精良的队伍;必须是一支能打善拼,战之则胜的队伍。如果我们政法队伍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机器运转不灵,工作绩效不佳,枪头刀锋不快,服务办案不力,裁判定性不公,民怨就会逐步累积,积患成祸,司法权威就会逐步丧失,政府公信力就会逐步削弱,最终侵蚀、危害到执政根基。

(三)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是社会崇尚的、人民向往的、时代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之义和价值追求。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是法律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寄予厚望。大家知道包公的故事为什么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老百姓渴望公平正义,而包公办案不分贵贱,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我们共产党的队伍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必须出于公心,每干一件事、每办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作为政法干部要带头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这样才能使政法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起政法队伍正义至上的良好形象,从而把政法机关打造成为民解忧、为民排难,人民信赖、人民拥护,具有百姓情怀的百姓队伍。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州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龙头,是根本。从总体上来看,我州政法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政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不断地朝好的方向发展,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价也在不断提高。近期全国发生的干部作风建设典型案(事)件,给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敲响了警钟。特别是“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和“河南警察摔婴”事件在网上不断引发热议,社会公众的质疑声铺天盖地,再次把政法工作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州发生。在此,我就全州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二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再作强调,提六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委政法委二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丰富内涵,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认真对照学习,逐条逐句领会,准确把握其中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政法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到认识到位、当明白人;执行到位、当带头人;监督到位、当清白人。千万不要搞“一阵风”,走过场,做样子,玩虚假。要把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作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上与时代发展潮流同步、与现代政治理念结合、与人民群众期盼合拍,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和维护政法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二)要强化贯彻落实。规定再多再好,关键在贯彻落实。全州各级政法委机关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在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云南省政法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结合法、检、公、司、安各部门工作实际,分块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要在全州政法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抓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提效率”为主题的执行力建设整顿活动,进一步查找问题、查找差距,严格要求、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政法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锻炼。要坚持从严治警,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州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安民警“五条禁令”、检察官“禁酒令”、法官“五个严禁”等禁令铁规,切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要加强自律。全州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定党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当廉洁自律、执法为民的表率,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和职责底线,决不越雷池半步。要秉公用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赢权威,自觉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好欲望、交友、兴趣这“三关”,守住信念、道德、法纪“三道防线”,保持高尚品格和清正气节,培养健康情趣,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要着力在廉洁自律上下工夫,认真遵守《廉政准则》若干规定,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风清气正。

(四)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按照7月3日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明年上半年,州、县党员干部将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全面推动全州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州法、检、公、司、安各部门要在近期就队伍建设开展自检自查,摸清各系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特别要对照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是否存在“少数干部生活情趣低”、“制度监督执行弱”、“干部队伍管理软”等问题,要通过自检自查,发现队伍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超前制定和谋划整改措施,切实为明年年初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对全州各级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从严控制各类检查活动,严格公务活动纪律。要严格公车管理,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严格管控好各警种车辆,带头执行好警容警车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发生。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活动,完善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在节假日期间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拜节等活动。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为全州政法工作传递“正能量”,努力营造全州“和谐政法”、“民生政法”、“阳光政法”、“素质政法”良好舆论氛围。

(六)要从严惩处。要严格贯彻落实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对政法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引导,规范政法干部职工执业行为和职业操守。要加大对政法队伍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是执法犯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始终保持对对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持“零容忍”、“零袒护”,加大对政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凡是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涉及我州政法干部队伍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谁,只要一经查实就必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绝不让“苍蝇”、“老鼠屎”损毁我们干部队伍的声誉,始终保持全州政法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7.加强政法文化建设 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老百姓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兴化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为推进“富庶兴化、生态兴化、文化兴化、和谐兴化”建设尽职尽为,多作贡献。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兴化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人物,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近几年来虽然经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群众反映的许多执法热点问题得到了初步治理,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和政法机关承担的责任使命,对照市委、市政府的殷切期望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政法工作特别是政法队伍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却损害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信任以及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必须坚决加以改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高效、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努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政法工作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的过程,变成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造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法工作发展规律的业绩。

继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做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化和推进工作,组织广大干警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良思想和价值追求对政法队伍和司法活动的侵蚀,加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使广大干警始终立场坚定、信念高尚、牢记宗旨;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始终保持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努力实现司法、执法、执业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每年有工作部署,有具体要求。要紧密结合政法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政法干警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认识,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加深对政法机关首要政治任务的认识,加深对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的认识,把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先进的、科学的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在统一对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认识上取得新成效,在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在解决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薄弱环节上取得新成效。广泛开展向政法英模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外地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格,继续树立一批看得见、叫得响、过得硬的本地先进典型,把学习上级树立的英模典型与学习本地、本系统的先进典型有机结合。每年开展一次“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激励斗志,切实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利用一些反面典型,在政法队伍中开展深入剖析活动,挖根源,论危害,提高政法干警自我约束能力,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着力提高依法执政、科学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而且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内部的矛盾和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与政法干警开展谈心活动,听取普通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党组)每个成员要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切实改革政法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坚持民主、公开、竟争、择优原则,大力推行干部聘任、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要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的范围,改进考核方式,巩固和完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严格考核、严格把关,把那些群众公认的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都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要继续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营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着眼于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鼓励积极因素,及时转化消极因素。要坚持正面教育,弘扬正气,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建立例行体检制度,落实休假制度,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干部及法律工作者、辅警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努力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政法队伍的活力,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的能力建设。

政法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对所有干警实行分级、分类、分层次培训,形成比较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按照紧贴实践、围绕实战、着眼长远、讲求实效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广大干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把工作成效更多地、更直接地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上。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一方面,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主要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执法人员每年一定时间脱产培训,确保职务晋升和转岗人员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重点在短期培训与远程教育上下功夫,进行实用知识、实用技能、实用经验和新法律、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要把提高执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上。要尽可能多地把调解、审判、处理案件纠纷放到农村、社区现场,既教育群众,也教育自己。对于新进政法机关的干警,原则上要先安排到警务室、信访室、司法所、巡回法庭等政法基层单位工作。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以过硬的业务素质、较高的职业素养,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法服务管理的能力、组织协调社会工作的能力和发挥自身才智、运用科技手段发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综合能力。

(四)扎实抓好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执法全程动态监督。建立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干警廉政信用档案,完善干警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干警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自律意识。要按照推进司法民主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民主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完善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健全执法巡视、案件督查和执法质量评议制度,诚心诚意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监察、查究、反馈机制。强化政法系统行风建设,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开门评警”活动,进一步完善干警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以及首问负责等制度,充分发挥“110”、“148”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法律服务作用,推动建立新型警民关系,确保干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推进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法治惠民行动,努力创造更多更好的政法工作品牌。

(五)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政法各部门的不同特点,深入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住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以及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抓紧健全和完善简明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规定和行为规则,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法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强化政法机关之间和各部门内部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健全检察机关对政法各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党委政法委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政法机关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在制度设计中,要增强刚性,设定一些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减少缝隙和空间。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内容集中为五个方面:端正执法思想,解决执法为民问题;转变执法作风,解决文明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解决严格执法问题;提高执法能力,解决执法水平问题;加强廉政建设,解决廉洁执法问题。要坚决纠正少数干警在群众面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霸道作风,坚决纠正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办事拖拉等冷硬横推的现象,坚决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犯人权的行为。要继续贯彻落实中政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八项硬性规定”以及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政纪法纪,对于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决不能捂着、护着,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凡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钱物、吃请、娱乐、旅游,利用职权在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单位借款借物、报销单据、安插亲友、承揽工程,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谋取私利,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者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违反保密纪律、泄露案件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要坚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政法部门党委(党组),要用更多的精力抓好队伍建设,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党委(党组)成员要“一岗双责”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根据政法干部队伍的性质、任务和特点,积极探索依法管理政法干部队伍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符合政法部门特点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既保障对执法办案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又保障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要加强市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党委政法委员队伍的建设。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大力推动政法部门组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积极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完善政法委与纪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政法机关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政工部门和基层政法单位党组织的建设。政法机关政工部门要坚持定期对干警思想作风状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并向党委(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政法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为重点,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政法基层单位具备条件的都要建立党支部,没有条件单独设立党支部的,可设立政法联合党支部;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对基层党员、干警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三)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政法部门每年所需人员经费,办公、办案经费,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专项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优先予以安排保障,要将政法部门的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步安排实施,每年为政法部门办一两件实事。政法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经费管理,接受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其是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政法部门不再经商的决定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乱拉赞助和接受捐赠;严禁用当事人或发案单位的钱物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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