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

2024-08-11

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共10篇)

1.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 篇一

纪检考核标准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校规校纪的严肃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实行量化积分,各团队满分100分,可根据具体情况加分或减分。

一、上课

上课预备铃响前,必须到达教室,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4分,事假一节扣1分,病假不予扣分(但须有卫生室或正规医院证明和系主任签字)。迟到10分钟即为旷课,旷课一节扣4分。

二、自习

1、自习期间不得将棋牌类娱乐工具带进教室,不得随便出入、串位、喧哗、吃零食,否则每人次扣1分。

2、无故不上课者,视为旷课,每节4分。

4、自习的场所有教室、合堂教室、阅览室、机房,各系也可视不同情况自行调整,考勤同上课一样。

三、集体活动

由学院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要服从安排,其考勤同上课一样,若出现学生违纪、弄虚作假现象,扣团队考核分5分,扣个人3分。

四、胸牌及其它

1、全体学生在校内活动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必须佩带胸牌。

2、学生未佩带胸牌者,作如下处理:

第一次未佩带胸牌,扣考核分1分,从第二次起每次加陪扣分。丢失了的要及时补办,在补办期间必须带有学生证和办牌部门的补办证明。学期内六次不佩带者,取消本学期奖学金获得资格,本学年操行评定为“差”。

3、校牌若有丢失,要及时带学生证或证明到安全保卫处补办,补办期间应持有安全保卫处开的校牌丢失证明,凡无证明者,按不戴校牌处理。

4、胸牌必须佩带于胸前,违者按未戴处理。

5、胸牌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违者扣5分。

6、全体学生必须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否则视其情节扣2—10分。

7校园内严禁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从公寓内向楼下倾倒脏水、随地小便等严重违纪现象,如有违反每人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加分按学院学生手册《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六、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有院卫生室或医疗诊断书。三天以内的,由指导老师(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

2、学生因事请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证明信件等,两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报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的由系主任报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

3、及时销假,哪一级批准的,哪一级销假。

2.中学学生操行评比考核办法 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客观评价学生的操行品德,加强班级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操行考核评定办法

1、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操作,每月定期公布一次考核结果;

2、学生操行分期末由班主任写入学生学籍档案;

3、每人每月操行基本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视其表现分别给予加分和扣分;

4、当月操行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当月操行不合格者,由班主任在班上提出口头警告,并告知家长;连续两月不合格者,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高中学生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初中学生劝其转学。

6、期末操行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者,由班级进行表彰;总平均分为班级第一名者,由学校进行表彰。

二、考核标准

(一)扣分标准

1、升旗仪式迟到扣2分。

2、未佩戴学生证进校扣1分;在学生证上乱图乱画扣2分。

3、上课(含早读和自习)迟到扣1分,早退扣2分,旷课1次扣5分。

4、住校生:生活老师点名,一次未到扣3分,初中学生未请假外出一次扣10分;高中学生未请假外出作自动退学处理。

5、“中操”未到,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完成劳动(清扫)任务(包括住校生未打扫寝室卫生),一次扣5分。

7、不按时交作业一次扣1分,抄作业一次扣2分;上课睡觉一次扣5分。

8、违反课堂纪律被老师点名,一次扣2分;上课未带书扣1分。

9、男生留长发、怪发,一次扣5分;发现染发一次扣10分,女生着浓妆、穿拖鞋、佩戴首饰一次扣5分。

10、衣着不整洁,敞胸或奇装异服,一次扣2分。

11、在教室和走廊等公共场所追逐疯打不听劝阻,一次扣2分。

12、在校园或其它公共场所说脏话,一次扣2分。

13、随地乱扔、乱倒、乱吐,一次扣5分。

14、吸烟、谈情说爱、携带刀具者,一次扣10分。

15、打架斗殴、未构成纪律处分者,一次扣5分。

16、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者,一次扣3分。

17、进入营业性台球室、录像室、游戏机室和歌舞厅者,一次扣5分。

18、中午或课间在操场从事剧烈体育活动者,或将运动器具带入教学楼者,一次扣2分。

19、外出集体活动,不遵守纪律者,一次扣5分。

20、凡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一次扣10分。

21、酗酒、赌博、翻越围墙和偷盗发现一次,高中学生给与开除学籍处分。

22、不听从生活老师按排、冲撞生活老师或者与门卫发生冲突者,一次扣10分

23、在校期间使用手机者,一次口5分。

(二)加分标准

1、每月出满勤者,加3分。

2、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者,加2分。

3、助人为乐,发扬雷锋精神者,加2分。

4、作业认真,受老师点名表扬者,加2分。

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名次者,酌情加3-10分。

6、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加4分。

7、期末考试获年级前三名者加4分,4-10名者加2分。

3.关于季度之星考核评比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强化乡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充分调动乡领导班子成员、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见第一就争,见红旗就扛,见任务就上”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制定乡“季度之星”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乡领导班子成员、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新村干)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业务工作、驻村工作、信访稳定、“12345”热线处理工作、招商、帮办服务、双千工程等重点工作以及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1、业务工作(20分)。根据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评分。

2、驻村工作(20分)。与所驻村考绩得分相挂钩(所驻村考绩得分*20%)。

3、招商、帮办服务、双千工程等重点工作(20分)。由乡工贸中心、安监所会帮办企业进行考核评分。

4、信访稳定及“12345”热线处理工作(20分)。由信访办、党政办进行打分,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5、学习强国、党员组织生活参与情况(10分)。由宣传科、组织科进行打分。

6、考勤(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值班期间脱岗一次扣3分,事假、病假、婚丧嫁娶、产假等要履行请假手续。事假累计超过3天不足5天的扣1分,超过5天不足10天的扣2分,超过10天的扣10分。考勤由党政办负责实施。

7、加减分。分管工作及驻村工作被市、县通报批评的,每一次分别减5分、2分;被市、县表扬的,每一次分别加5分、2分。由党政办对市、县通报批评、表扬情况汇总打分。

8、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对乡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党政办负责汇总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对交办工作未完成的或完成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二)对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考勤、考绩、考纪等内容。

分值100分,其中考勤、考绩分别占10分、90分,考纪实行扣分制。

1、考勤(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值班期间脱岗一次扣3分,参加会议、外出培训、公务活动等要提前报告,事假、病假、婚丧嫁娶、产假等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备案。事假累计超过3天不足5天的扣1分,超过5天不足10天的扣2分,超过10天的扣10分。考勤由党政办负责实施。

2、考绩(90分)。分为有驻村任务、无驻村任务工作人员及新村干。

有驻村任务工作人员:(1)日常业务工作(35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评分分值为15分,分管领导评分分值为20分。(2)驻村工作。与所驻村考绩得分挂钩(所驻村考绩得分*20%)。(3)信访稳定及“12345”热线处理工作(10分)。由信访办、党政办进行打分,特殊情况一事一议。(4)招商、帮办服务工作及双千工程(6分)。由乡工贸中心、安监所会帮办企业进行考核评分。(5)“阳光扶贫”工作(4分),由乡分管领导会扶贫办负责评分。(6)学习强国、党员组织生活参与情况(5分)。由宣传科、组织科进行打分。

无驻村任务工作人员:(1)业务工作(60分)。分管领导评分分值为40分,部门负责人评分分值为20分。(2)招商、帮办服务工作及双千工程(10分)。由乡工贸中心、安监所会帮办企业进行考核评分。(3)“阳光扶贫”工作(10分),由乡分管领导会扶贫办负责评分。(4)学习强国、党员组织生活参与情况(10分)。由宣传科、组织科进行打分。

新村干:由组织科统一考核评分。

3、考纪。实行扣分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报备的,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参加上级会议违反会风会纪被发现的等违规行为,每次扣2分;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由乡纪委负责实施。

4、加减分。业务工作及驻村工作被市、县通报批评的,每一次分别减5分、2分;被市、县表扬的,每一次分别加5分、2分。由党政办对市、县通报批评、表扬情况汇总打分。

5、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对乡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由党政办负责汇总交办,对交办工作未完成或完成不到位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

(三)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考核主要包括考勤、考绩、考纪等内容。

分值100分,考勤、考绩分别占10分、9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参加乡会议情况,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参加会议、外出培训、公务活动等要提前报告,事假、病假、婚丧嫁娶、产假等要履行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备案。事假累计超过3次不足5次的扣1分,超过5次不足10次的扣2分,超过10次的扣10分。考勤由党政办负责实施。

2、考绩(90分)。(1)中心工作(30分):村级服务性费用收取、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禁烧、“263”专项整治、“两严”工作、农田水利建设、社保扩面、新农保续保、土地流转、农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完成情况。由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进行评分。(2)信访稳定及“12345”热线处理工作(10分)。由信访办、党政办进行评分。(3)招商引资工作及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10分)。由工贸中心及农经中心进行评分。(4)环境卫生工作(10分)。由城管环卫中心(人居办)进行评分。(5)党建工作及学习强国(10分)。由组织科会宣传科进行评分。(6)整体情况(20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评分分值为10分,分管领导(驻村工作组组长)评分分值为6分,包村干部评分分值为4分。

3、考纪。实行扣分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报备的,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参加上级会议违反会风会纪被发现的等违规行为,每次扣2分;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由乡纪委负责实施。

4、加减分。村级工作被市、县通报批评的,每一次分别减5分、2分;被市、县表扬的,每一次分别加5分、2分。由党政办对市、县通报批评、表扬情况汇总打分。

5、对所在村发生赴京访的实行“一票否决”。由信访办、党政办负责实施。

三、评比表彰

乡党政办会督查办负责对乡领导班子成员、乡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每次评选出10名“季度之星”。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1名,乡机关工作人员6名(部门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名、新村干2名),11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3名,由乡党委、政府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评先评优将严格依照季度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分管条线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统计汇总,每月将检查情况(数据必须准确无误)以书面形式报乡党政办,乡党政办要进行随机抽查,作为月通报和评选“季度之星”的重要依据。

2、村(社区)各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由各分管条线负责督促检查、打分排名,各条线要有明确的扣分依据,严禁打和牌、人情分。各条线成绩汇总须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缺一不可,否则一律予以拒收,并一票否决所包村(社区)的“季度之星”考核以及部门所有人员参与“季度之星”的评比资格。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上报考核情况至党政办汇总,30日前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评议。

3、乡党委、政府每季度召开总结表彰会,对评选出的“季度之星”进行表彰奖励。

4.三基地班组建设考核评比办法 篇四

为全面推进班组管理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河南银鸽实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班组建设管理标准(试行)》等制度,培育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品牌的优秀班组,为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班组建设总体规,三基地生产科按照统一监督、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班前班后会管理考核、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班前班后会管理达标验收工作有序扎实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赵子亮

副组长:张永强刘茂勋

成员:高文立杨 光杨志国贺宏伟邢喜文陈红军 万永超牛东良胡 贝何俊杰魏 超李永恒张二超

职责:负责班组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和 指导班前班后会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文立兼任,办公室成 员由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班前班后会标准化建设的宣传、验收、考核,负责班前班后会管理达标的监督整改和验收总结,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公示。

二、检查验收内容

对照《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班组建设管理标准(试行)》等相关制度,重点检查验收会议流程、会议内容、创新建设等内容:

(一)班前会检查验收内容

1.会议时间控制;

2.班长是否检查班组成员防护用品穿戴等情况;

3.会议内容是否全面(通报上班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重 点工作安排、安全工作提醒、上级有关精神宣贯,并解答班组成员提出的问题等);

4.是否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宣誓;

5.记录填写是否规范;

6.会议流程的执行与管理是否有创新,方式方法是否新颖。

(二)班后会检查验收内容

1.班长是否组织当班技术骨干进行班后总结;

2.会议上是否对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简要总结,选树 先进;

3.是否组织“每日一题”的学习;

4.是否提醒班组成员交通安全;

5.记录填写是否规范;

6.班后会管理中是否有创新,方式方法是否新颖。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办法

三基地班前班后会管理达标验收工作采取考核、评比的方式,分为三个达标阶段达到预期目标。

(1)自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班组要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工作要认 真细致,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项进行评价整改。同时,要依据班组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推进班组管理规范化,本阶段各车间达标分值为80分。

(2)达标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

各部室(车间)对所属单位班组班前班后会管理达标情况进行预验收,并认真组织开展内部评比,把符合验收标准的班组选出来,把具有创新推广经验的班组树起来,本阶段各车间达标分值为90分,并参与公司班组建设验收小组。

(3)总结表彰(12月)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达标班组及达标并有经验推广的班组进行奖励,同时与年底评先结合。

(二)、检查、评比方式

(1)每周对各车间班前、班后会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考核、并排序。

(2)生产科每周定出考核计划,由值班、带班领导对各车

间班前、班后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按照考核标准对照车间会议内容,是否按照班组建设验收标准步骤实施,并填写检查表。

(3)由生产科不定期对班前、班后会进行抽查。

(4)每周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序、奖罚落实、公示。

(三)、奖罚

(1)值班、带班领导不按检查计划检查的,未填检查表的,对值班、带班领导各处罚50元。

(2)如生产科在班前、班后会抽查期间查到会议不按标准执行的,值班、带班领导的对值班、带班各领导处罚100元。

(3)每周考核按阶段标准达标的车间,对其部门负责人奖励50元,未达标的车间,对其部门负责人处罚50元。

(4)对每周排名第一的部门,对其奖励50元,每周排名最差的部门,对其处罚50元。

四、检查标准

详情见附表

5.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增强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数字城管运行实效,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积极性,使各类事部件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向“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量化数据考评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月通报和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结案率、按期结案率、完好率和工作量权重兼顾的原则。

三、考评依据

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试行)》中确定的事件、部件及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处置时限、结案条件等为标准,严格对照检查完成情况,系统软件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对于县政府网站转办的数字城管以外的内容,按事件处理,其责任单位、立案条件、结案条件视情而定,其处置时限为:急办事件的处置时间为3天,一般事件的处置时间为7天,特殊事件的处置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评对象

(一)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入驻单位;

(二)县城区相关单位;

五、考评内容

(一)内部评价(满分为100分)

1、按住建部标准,由指挥中心软件平台自动生成考评结果。

2.特殊案件说明: 原则上案件不得申请授权延期、缓办,但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按期处置,需要申请延期、缓办的案件,经批准后可以延期、缓办,但其数量不得超过当月案件处置总量的百分之二。

考核周期内责任单位的案件应处置数为零时,不计算综合得分,不参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显示为“考核周期内无案件”。

(二)外部评价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件加0.5分。(1)受到上级机关表彰的;(2)受到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3)在县重大活动中,行动迅速,表现突出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件扣0.5分。(1)案件处置不力受到批评,要求督办的案件;(2)案件处置后第二次核查未通过的案件;(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4)无正当理由,擅自回退的案件;(5)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意图蒙混过关的案件;(6)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

四、考评办法

考核采取“月考评、季排名、年总评”的办法进行。(一)月考评

月考评以每月最后一日晚上21:00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考评依据,采取百分制,按下列公式进行分类汇总:月考评得分=案件结案率得分+案件结案率得分+按期结案率得分+返工率得分+总案件得分

月考评综合得分为月考评得分与外部评价得分累加结果。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各责任单位每月综合得分情况,以《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情况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并上报县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季排名

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每季度将各责任单位完成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按季度内月考评平均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排名,在季点评会上由县领导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名次。

(三)年总评总评得分为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五、评定标准

按照月度考评结果年终累计成百分制积分后,折合“三优”单位效能分数计算出各单位具体得分。

六、考评措施

根据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各责任单位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奖惩。

(一)季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全县通报表扬;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单位负责人在季度点评会上做表态发言。

(二)年总评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由县政府通令嘉奖,给予奖励,在评优活动中予以加分;排名后两位的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连续两年综合排名后两位者,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

6.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办法 篇六

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局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比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评比工作由昆山市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评比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三)行政执法情况;

(四)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五)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

(六)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情况;

(七)其他需要进行考核评比的事项。

考核评比的详细内容见《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标准一览表》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办法:

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实行考核,即每年12月底考核本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每12月初,各执法机构应对本机构当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本办法进行自评打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执法机构自评基础上,轮流从各执法机构抽调若干人员,连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考核评比的工作程序:

执法机构向考评组报告本机构行政执法自评情况;

考评组对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逐项打分,并评定最后得分。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以得分多少为序,提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备选机构5至7个,报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被评为全局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执法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发生错案和考核不合格的执法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一、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

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101、责任未落实到人到岗的扣5分;

2、只到岗不到人的扣3分。

二、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15分)

行政执法依据能够及时贯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且便于操作。

51、对上级下发的执法依据未贯彻的,有一件扣1分;

2、对上级下发的执法依据,应制定配套措施而未制定的,有一件扣1分;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一并提出审查,且最终被有权机关撤销的,有一件扣3分。

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1、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报法制机构的,扣1分;

2、规范性文件未进行法制审核就出台的,有一件扣1分;

3、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未送法制机构备案的,有一件扣1分。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3新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发布施行一年后,相关执法机构未会同局法制机构向上级书面报告执行情况的,扣1分;

对执法依据整理汇编,对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41、对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清理的,扣1分;

7.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办法 篇七

第二条对本局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比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评比工作由昆山市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评比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三)行政执法情况;

(四)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五)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

(六)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情况;

(七)其他需要进行考核评比的事项。

考核评比的详细内容见《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标准一览表》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办法:

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12月底考核本年度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每年度12月初,各执法机构应对本机构当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本办法进行自评打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执法机构自评基础上,轮流从各执法机构抽调若干人员,连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考核评比的工作程序:

执法机构向考评组报告本机构年度行政执法自评情况;

考评组对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逐项打分,并评定最后得分。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以得分多少为序,提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备选机构5至7个,报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被评为全局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执法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发生错案和考核不合格的执法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一、

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

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10

1、责任未落实到人到岗的扣5分;

2、只到岗不到人的扣3分。

二、

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15分)

行政执法依据能够及时贯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且便于操作。

5

1、对上级下发的执法依据未贯彻的,有一件扣1分;

2、对上级下发的执法依据,应制定配套措施而未制定的,有一件扣1分;

3、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一并提出审查,且最终被有权机关撤销的,有一件扣3分。

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

1、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报法制机构的,扣1分;

2、规范性文件未进行法制审核就出台的,有一件扣1分;

3、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未送法制机构备案的.,有一件扣1分。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3

新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发布施行一年后,相关执法机构未会同局法制机构向上级书面报告执行情况的,扣1分;

对执法依据整理汇编,对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4

1、对本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清理的,扣1分;

2、应予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仍在使用的,有一件扣1分。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三、

行政执法情况

(50分)

执法主体资格有法定依据,并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10

1.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或越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一件扣2分;

2.执法主体不合法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一件扣2分;

3.委托行政执法未办理手续的,有一件扣2分;

4.委托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的,有一件扣2分;

5.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一件扣2分。

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合法。

10

1、行政执法依据适用错误的有一件扣3分;

2、应适用的行政执法依据未适用的,有一件扣2分;

行政执法行为符合形式要求,内容适当。

15

1、具体行政行为不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有一件扣2分;

2、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有错误的,有一件扣1分;

3、行政自由裁量超出法定幅度或范围,有一件扣3分。

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

10

1、行政执法行为不符合规定程序要求的,有一件扣2分

2、行政执法行为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的,有一件扣2分。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事前审核和事后备案制度。

5

1、行政处罚决定未送法制机构审核就作出的,有一件扣1分;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事项需事前告知而未告知的,有一件扣1分。

3、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未送法制机构备案的,有一件扣1分。

四、

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5分)

严格执行《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5

1、需进行公示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扣2分;

2、行政执法时,未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告知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的,有一件扣1分;

3、未按规定公示执法结果的,有一件扣1分。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五、

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

(10分)

执法人员持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证,并持证执法。

5

1、执法人员未申请办理执法证的,有一人扣2分;

2、执法人员未持有效证件执法的,有一次扣2分;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

5

1、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虽发现未及时纠正的,有一件扣2分;

2、对执法错案及责任人隐瞒不报的,有一件扣2分。

六、

法律知识学习考核情况

(10分)

组织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财政法律知识和与本机构有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学习有记录,每人每年学时不低于40个小时。

5

1、未作学习记录的,扣1分;

2、未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基本法律、法规或财政法律、法规的,扣2分;

3、本机构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低于40个小时的,有一个扣1分。

组织本机构人员参加全局行政执法岗位法律知识考试。

5

未组织机构人员参加岗位法律知识考试的,扣5分;缺一人扣1分。

七、

其他加分减分规定

1、参加岗位法律知识考试,机构平均成绩列全局第一至第三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机构人员成绩不及格,有一人扣2分,补考仍不及格的,有一人扣5分。

2、与行政执法责职有关的工作获省级先进的,加5分;苏州先进的,加3分;获本局先进或领导小组认为行政执法工作出色的,加2分。

3、执法机构在每年的11月底前,报送年度执法工作总结和考核自查评分情况的加3分。

八、

备注。

8.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 篇八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融入”意识,在安全生产主战场上建功立业、显示作为,根据《段“党员监督岗”活动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各工种实际,制定考评标准,做到粗细适宜,简便易行。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党员监督岗职责

在每个作业单元必须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党员为“党员监督岗”,佩带袖标亮明身份,作业过程中自控带头不违章、他控身边无违章,协助现场施工负责人做好作业监护,制止现场作业人员“两违”。其职责是:

1、积极协助工、班长或带班人把关施工作业安全,对施工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控;

2、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超前预想,做到早发现、早知道、早处理;

3、监督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按程序和标准作业,及时

纠正“两违”;

4、加强业务学习,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带头落实安全措施;

5、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大胆管理,如实向工区、车间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真实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考核评比内容

党员监督岗的考核内容分为作业卡控、作用发挥、群众评价三个方面,以劳动安全为重点,实行月度评比,季度考核。底分实行百分制,单项考核扣分,具体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详见各工种“党员监督岗”月度考核表。

四、考核评比办法

1、考核评比组织机构。成立段“党员监督岗”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党群办主任兼任,成员由党群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段季度“党员监督岗”考核奖励,检查指导车间党总支开展“党员监督岗”活动。各党总支要成立相应的活动考核小组,负责工区党支部“党员监督岗”月度评比工作。

2、考核步骤

考核评选先进“党员监督岗”要做到“五个作用突出”:按章作业,守纪作用突出;履行职责,岗区作用突出;勤奋工作,带头作用突出;技术过硬,示范作用突出;监督有效,屏障作用突出。“党员监督岗”的考核评比分三步进行:

⑴.自评――每月班组党支部组织党员自评,填写本工种“党员监督岗”月度考核表报党总支。

⑵.互评――每个季度党总支组织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职工代表进行互评,每个党支部评选1名优秀“党员监督岗”推荐人选,每季末月25日前报段党委。工区优秀“党员监督岗”推荐人选必须是连续三个月安全无不良反映,“党员监督岗”季度累计得分285分以上的党员。

⑶.定评――段党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定评,产生每季段优秀“党员监督岗”,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50元。

五、相关要求

1、规范“党员监督岗”设置。按照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工区每个作业班必须设置一名“党员监督岗”。为便于考核,党员监督岗要相对固定,除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更换。

2、推选好“党员监督岗”。各工区党支部应根据工区实际,推选1-2名“业务精、责任心强、敢管理”的党员担任党员监督岗。每天工区党支部书记要给当值“监督岗”的党员交任务、压担子,支持其发挥作用。

3、发挥好岗上监督作用。“党员监督岗”当值人员要坚持“多走一步、多看一眼、多说一句”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带头遵章守纪、带头标准化作业,为身边职工群众树立榜样。同时,在干好自己份内工作的同时,监督

或督促身边的职工群众“不做违章事、不干违章活”。

9.纪检部考核评比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开展实验室评比工作是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措施,为提高学校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评比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指标体系进行。对于评选出的实验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 评比范围:先进单位评比范围是凡属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各类实验室。先进个人评比范围是校、院级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工人等)。

第四条 评比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年底,具体评比时间安排需根据当年的实际工作情况而定。

第二章 评比条件

第五条 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一)思想道德风貌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钻研实验技术,努力营造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实验环境,团结协作,和谐共处,积极向上。

(二)教学科研成绩

1.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能够开出符合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的成套教学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效果反映良好;有完整的实验教材、指导书等;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能够根据学科发展及时补充、更新和提高。2.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能够按计划完成所承担的科研和对外服务等任务。

3.能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合作,实验室和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高。

(三)实验室建设及管理

1.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根据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能较好的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细则。

2.有完整的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符合各项教学与科研任务,并能够较好的跟进与完成,年末有工作总结。

3.固定资产帐、物、卡一致,有完整的数据管理系统。4.贵重仪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原始档案齐全,记录完整;仪器使用效率高,完好率达到95%以上;配有专职管理人员。5.仪器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器材、设备管理账单齐全,登记及时,领、借制度明确。一般仪器设备分室保管,责任落实到人。仪器设备存放整齐,保养得当,无积压、丢失和意外损坏。实验室无闲置设备,资源共享。

6.积极进行实验室现有设备的技术和功能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效。积极挖掘实验室潜力,修旧利废,自制和改进实验室装置,成绩显著。

7.实验室发展和建设目标明确,有计划及相应的实施及完成措施。经费开支合理明确,投资效果明显,有较好经济效益。8.实验室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有明确的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保障实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稳步提高。实验室人员任务均衡、饱满,岗位责任明确。认真履行实验室人员职责,坚守岗位出勤好.9.在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通过良性循环,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四)实验室安全、卫生及其他 1.有规范的消防器材,在水、电、气、火、毒、盗及设备操作管理中无重大人身、设备事故。

2.实验室环境整洁美观大方,无积灰、无纸屑、无垃圾等。3.按时填、报、送各种计划、报表;及时清理各种物资,避免积压和浪费。

第六条 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科技人员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二)工作态度和作风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实验技术,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团结向上,积极与他人搞好协作;严格纪律,切实履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服从分配,认真完成本岗位及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成绩和贡献:在下述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者。

1.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或科研试验中有创新性改革,在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者;或在实验室管理工作和理论研究方面成绩显著者;

2.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完成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或管理工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开发和研制现代化仪器设备、新的实验装置、元器件取得优秀成果;

4.对引进的仪器设备的选型、技术验收、开发利用、协作共用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

5.积极为教学、科研实验创造条件,实验教学效果好,科研任务完成认真、准时; 6.在努力维护实验室的科学管理,预防事故和排除故障,坚持勤俭办学,讲究经济效益,注意节约方面成绩显著。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评比办法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及各院、系等主管领导组成的评比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工作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第八条 先进单位评比办法

(一)各实验室按本办法的评比条件,写出总结材料报相关院、系;

(二)各院、系评比小组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和考核,评出本院、系的先进单位,报学校评比小组;

(三)学校评比小组按各院、系推荐的预选名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在广泛征求教师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出校级先进实验室。

(四)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学校将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实验室”匾牌、证书,并奖励一定的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经费,在今后的建设发展中给予重点扶持。

(五)“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实验室”采取流动挂牌的办法,连续三届被评“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实验室”的,可永久保留该匾牌。

第九条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采取自我鉴定、实验室评议,在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出先进个人,写出材料报所在院、系。

(二)各院、系负责向学校择优推荐。由校评比小组审核,评出校级先进个人。

(三)评选出的校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超过全校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的10%。

(四)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学校召开实验室先进经验交流和表彰大会,并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章 附 则

10.中小学德育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篇十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学校文件、会议、活动记录、资料。学校中长期和近期工作规划是否在学校中长期规划中体现;学校无集体研究德育工作记录的扣2分;无德育工作计划和德育活动日程安排、小结的扣2分。B2工作机构

C5德育工作机构健全,少先队组织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大队委、班委会(中队委)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3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有关材料。B3队伍建设

C6注重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挑选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的班主任培训活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德育经验交流会。4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班主任培训计划和学习记录,没有的扣2分。B4 规章制度

C7建立包括升旗制度,班(队)会等制度以及班主任工作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德育工作制度。3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文件资料、活动记录等。查看班主任考核制度。A2 德育教育(25)B5 德育教学

C8按规定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等课程,重视时事政治教育和形势教育。2分

C9注重德育的学科渗透,学科教学体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学目标。1分 C10积极开展德育课题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德育论文、课件、课例等的评优活动。2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课表、活动记录、教师备课本等。B6 养成教育

C11认真实施《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 C12将《庆安县小学生德育目标体系纲要(试行)》的相关要求细化到周,坚持不懈地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与管理。4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有关资料,看校园现场,观察学生行为;或与学生交流,访谈教师。B7法纪教育

C13形式多样地开展国防教育,依据有关要求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4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活动记录;实地考察。B8 心理教育

C15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教师。1分 C16按照课程计划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和内容。2分 C17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咨询、辅导、矫正等活动,建立学生心理状况档案。1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活动场所、课表、学生心理状况档案、活动记录等。B9 安全教育

C18经常性地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事故、防溺水事故、防拥挤踩踏等的安全教育。3分

C19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踩踏、火灾、地震等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2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活动记录、图片、视频资料等。A3 德育活动(20’)B10 常规活动 C20每周举行升旗仪式,仪式庄重规范,国旗下讲话主题明确、贴近实际。2分 C21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主题班会。2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校园、活动记录、图片等。不能坚持升旗制度的扣5分。B11 传统活动

C22坚持每年九月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的活动,主题鲜明,突出特色,注重实效。2分

C23在重要节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和纪念日,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主题教育和体验活动。3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活动记录、图片等。不按规定开展活动的扣2分。B12 实践活动

C24把校外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积极组织学生瞻仰革命圣地、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军训、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3分

C25根据不同的年龄层次,指导学生开展自我服务性劳动和必要的家务劳动、公益活动。2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活动方案、过程性材料。B13 文体活动 C26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分

C27认真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积极组队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竞赛。4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课表、活动记录或图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活动安排(报名或参加活动的情况等)。A4 德育文化(15’)B14校园文化

C28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有特色的校训、校歌,并刻写、张贴在醒目处;加强文化长廊、教学楼、读书角等的建设,发挥其育人功能。4分 C29积极争创安全文明校园,校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3 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校园环境、卫生、班级布置等。询问学生等。B15 班级文化

C30班级整洁,布置规范美观,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坚持办班级墙报、板报。4分 C31坚持班干部轮换制度,日常管理规范有序。2分 C32坚持开展班级文化活动,学生积极参与。2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活动过程、学生作品等。A5 德育管理(20’)B16 素质评价

C33积极开展单项表彰活动,挖掘每一名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评比活动。6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随机查看相关资料。B17 常规管理

C34每学年召开家长会至少1次,家长参会率在70%以上。2分 C35加强班主任的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德育培训;学校订阅的供德育工作者学习的报刊杂志不少于两类。2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相关活动记录、资料;阅览室资料;上级部门的培训记录等。B18 中心工作

C36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如竞赛等),计划周密,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成绩良好。4分

C37认真完成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专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有措施、有效果。6分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上级部门活动组织情况记录等。总评奖惩规定

加分项目 对学校德育工作成效突出,有下列情形者实行加分(总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1、根据本校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德育特色活动,其经验在县级、省级以上会议发言交流,分别加5分、10分;

2、提供区级以上德育活动观摩现场,加5分;

3、学校德育工作(或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党报、教育类核心报刊杂志上刊每篇次计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师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德育竞赛(评课、论文、演讲、知识竞赛等),获市级一等奖每人次计1分(累计不超过10分,集体奖计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计3分、2分、1分(累计不超过10分);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一律计10分。

“一票否决”项目 对出现下列情形的学校实行评先表优“一票否决”:

1、发生师生重大责任事故(安全、稳定等);

2、出现师生违法犯罪;

3、上级规定的重大德育工作事项落实情况差,受到通报批评;

4、校园环境卫生较差,学生有乱扔、乱涂、乱贴和随意破坏公物现象;

5、课堂和有关活动的纪律差,或在体育、艺术等赛事中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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