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024-08-0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0篇)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篇一

企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总包对分包管理负责的态度,特制定如下办法:

1、具体要求

(1)各项目经理部、各分包单位、安全总监为现场安全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管理,对不服从者导致的现场管理混乱,处罚违约金300~3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临时设施必须经总包单位检验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所有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所有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教育”,管理人员要经过公司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4)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复印件报安全总监备案。

(5)各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搭设的施工棚架及线路架设,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并经过验收后方可使用。

(6)分包单位要设有专职安全人员,并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之中,按时参加项目安全会议及所组织的安全检查。

(7)项目安全目标管理,要求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安排,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影响安全目标完成的分包单位,视情节轻重扣除违约金500~3000元。

(8)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用民设备、电箱、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等不得随意拆改,一经发现,处以分包单位1000罚款,个人100元罚款。

(9)施工现场所有电焊、气焊工作必须有火证及看火员,电焊机一、二次线和焊钳、氧气瓶、乙炔瓶要符合国家标准。

(10)施工中用的临电及机械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严防漏电,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要灵敏,安全可靠。

(11)各分包单位要严格用工管理,不得跨地区使用人员。

(12)各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各项管理要求。

2、事故经济责任

(1)凡由于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包括未注册、未进行安全教育、无上岗证、特殊工种无操作证等),事故经济损失自负。

(2)两个分包单位交叉事故按事故责任大小以责论处。

(3)对于全额分包的施工单位,事故经济损失和行政责任自负。

3、现场处罚

(1)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安全总监可依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扣罚分包队伍违约金500~2000元,直至责令停工。

1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

2接到各级安全监督人员下发的重大隐患通知单未及时整改的。○

3施工现场自带的机械设备、各种架子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

4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规程组织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的。○

(2)职工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按规定罚款5~100元。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篇二

在网络安全系统中作为IPSec的一个配套组件,密钥交换协议IKE通常负责处理管理相关命令并将结果反馈给用户,同时与进行通信的两端进行商榷处理密码系统PFS(即perfect forward secrecy的缩写)进行交互并构建出适合当地配置情况的安全控制规则,这样的管理性质就决定了密钥管理是网络安全系统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最容易遭受到攻击的一个环节,密钥管理过程中从产生,到分配,到载入,到分组,到数据更替,乃至注销的种种运行步骤无一不是网络安全防护中的重点所在。

1 IKE协议基础概念理论归纳

在IPSec密钥协议的整体运行中,IKE的最终目的是建立起相对安全的关联信道,并维护这条安全信道的安全运行,这条信道通常被称做安全关联,简称为SA,即security association的缩写,也可以把SA简单理解为IKE协议构成的最基本单位。SA是通过某种安全协定或某种安全规则为连接的双方提供的一种连接模式,常见的有:密钥加密人证方式,协议数据保护,IPSec类型加密计算等等。在自动(IKE协议自动建立)或手动建立起的SA中,流量数据是安全的,但这个安全范围是有方向性的,也就是说,一条完整的SA是拥有载入和输出两条各自独立的两条信道的。而当SA建成后,关于SA所建成的安全协定或安全规则都会分别备份在连接双方各自的安全关联数据库内,而这个安全关联数据库被称为SADB,即Secruity Association Database的缩写。而在一套完整的IKE协议构成时都会同时存在着若干条SA,这些SA是通过安全参数索引,简称为SPI,即Security Parameters Index的缩写来进行排序分辨的,为了更清晰明确的注释每条SA的源头和所包含的相关协议,每条SPI的注释基本都是32比特(即32bit,每个字节等于8bit,在二进制传输过程中每个二进制数中所囊括的数据量被记做1bit)的整数倍.而在常规的IKE协议体系中,会存在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就是在IPSec建立的初始阶段密钥被盗取或被破解[1],那么由它发起的一系列IKE密钥体系都会被逐步瓦解,为了解决这一可能行,通常会采用一种分阶段生成密钥的方式来提高整体IKE体系的安全等级,这样每个阶段的密钥都是相对独立的,通常把这种密钥生成方式称为“完美向前保密”,简称为PFS,即perfect forward secrecy的缩写。

2 IKE协议工作职能及结构分析

在IPSec协议中密钥管理协议IKE通常是充当“守护者”的职能,其具体工作包括如下:第一、在安全的环境下分配管理通信双方的处理指令并将相应的结果反馈给双方;第二、与通信双方达成共识,建立一套完成的SA体系;第三、完成安全关联数据库SADB中对应SA细则的标识,并完成与安全参数索引SPI的相互关联;第四、对一切囊括在IKE信道中所产生的相关信息流进行比对处理;第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适宜的密钥控制规则及对策。

从以上归纳的五点IKE主要工作职能来看,通常的IKE协议结构中至少要包含以下部分:总系统控制版块、相关信息流验证版块、相关信息流控制版块、对IKE协议进行高端控制(比如更新,细节查询,细节协议更改等)的统一通道、与SADB进行互通信息的通道。

3 关于IKE协议协商方式的分析

在IPSec协议中密钥管理协议IKE的协议协商通常是通过两个阶段来完成的。首先,由IKE协议提出一个以双方安全为目的的协议验证通道,在这个SA建立完成后,其他相关的协议协商问题都可以通过它来完成,而在其中由IKE提出的这个协议严整通道,我们通常称为主模式交换通道,即Main mode sa,简称MMS,这被看成IKE密钥生成的第一阶段[2];其次,由预备通信的双方(或其中之一)发起一个以安全服务为目的的通道,当SA完成后主要用来维护整体IPSsec的安全性,这被看成IKE密钥生成的第二阶段。

4 IKE协议的安全基理分析

4.1 针对IPSec的攻击类型分析

针对IPSec层面的攻击模式通常可归纳为拒绝服务类型攻击,攻击方通常会在IP层面上完成部分的状态转移攻击动作,而承载攻击方会被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孤立,这样就达到了攻击方大量消耗目标系统资源的攻击目的。当攻击效应叠加到一定程度时,可达到目标系统内所有正常用户无法进行正常操作的效果。而由于各系统的资源量(内存和CPU的资源总和)存在数量等级上的差异,所以攻击方往往是以尽量高的消耗目标资源方式进行的。常见的攻击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攻击方跟踪SA的发起方传输出的数据流到达接收方,从而获取到接收方的位置以及双方的通信协议,然后对获取的通信协议包进行伪装(内容通常为随机产生的),当接收方对发起方的数据流进行反馈后,攻击方对反馈数据流进行跟踪,而在发起方再次回复信息之前,攻击方将伪造好的数据包提前传输给接收方,接收方会误以为是发起方的反馈信息而接受,攻击完成[3];第二种,攻击方模拟任意IP与接收方进行申请建立SA连接,当接收方进行验证时,攻击方取消申请协议而进入当机状态,然后高速重复这一步骤,在申请→取消→当机的环节中无限循环,由于系统对所建立的SA数量是有严格限制的,所以当这样的操作垒加到一定湖量后,常规用户就无法进行正常的连接服务。

4.2 IKE应对基理分析

针对上述这样通过消耗系统资源而完成拒绝服务类型的攻击来说,IKE协议通常采用的应对策略如下,第一种应对策略,也就是最常规的应对方式,就是采用在第二阶段的信息流中多加出一条认证信息码,这条认证码是用来解读响应方的私钥程序的,这样响应速度虽然受到一些影响,但响应方只需要存储少量的私钥验证参数进行对非法攻击信息流的辨别;同时在只后的信息流交换过程中,从响应方反馈出的信息流中也同样加入私钥认证码,用这样分阶段,独立的密钥结构来从根本上防护攻击方对某一阶段密钥的破译;第二种应对策略,如前文所说,针对攻击方的攻击点总是在SA认证的过程、通过“消耗”的手段来使响应方的常规请求处在处理中或等待状态这一攻击特性,IKE协议会采用在某一点的主服务器上记录响应方和发起方的状态参数,这种不在目标点的服务器上保存交换信息参数的方式,通常被称为“无状态连接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对目标点服务器进行私钥加密的仍然是一个发起方和响应方所共知的密钥,但进行相互的信息交换并非是通过双方的直接连线完成的,而是重复通过第三方服务器进行消息存储→消息提取的工作,这样则大大提高了IPSec的安全程度。

5 结论

文章对密钥管理中IKE协议的安全基理进行了剖析,虽然IKE协议只是IPSec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从网络安全的角度来看,IKE协议有很大脱离集成,成为“独立”软件的趋势,因此本研究对网络通信的完善具备极其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肖现华,石风刚.基于密钥管理和安全认证的网络预付费系统研究[J].微计算机信息,2011.3.

[2]张斌,高波.Linux网络编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篇三

关键词: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急救援

中图分类号:F27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5(a)-0206-01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人们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也有事故发生时不伴有损失的情况,这种事故被称为险肇事故。险肇事故是很危险的,如果再次发生就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自然界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人类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也总是伴随着危险。所以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普遍存在。危险是客观存在的,在不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危险各不相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就存在着差异。对大量的事故调查、统计、分析表明,事故有其自身特有的属性,掌握和研究这些特性,对于指导人们认识事故、了解事故和预防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1 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 事故分析

事故大多属于事先没有预料的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因此,事故致因研究,不能在直接观察下进行,而是要在事故发生之后,通过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原因是事故调查分析中最重要的环节。只有正确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才能吸取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预防、控制事故的重要复发。但是,事故发生的机理往往很复杂,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有时一起事故往往有多种原因,而各种原因之间又有着复杂的关联。因此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时,应先从直接原因入手,再分析找出事故的全部原因,从全部原因中分晳找出起主导作用的事故原因,即事故的主要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2)事故间接原因,是间接导致事故的原因。即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产生和存在的原因:技术和投计上的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3)事故主要原因,指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属于下列情况者为主要原因: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生产(施工)环境不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有错误;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不懂操作技术知识;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2]。

3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追究责任。

4 事故处理

4.1 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作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依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也是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事故的结论正确与否,对后续工作的影响非常重大。因此,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对待,不得有丝毫的疏漏。

(2)“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就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准包庇事故责任人,也不得借机对事故责任人打击报复,更不得冤枉无辜。公开,就是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自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能使较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挽回事故的影响。

4.2 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区分

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要分清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主要调查处理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因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无法预测而发生的事故。

4.3 事故处理程序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参考文献

[1] 谈明华.浅谈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管理[J].青海电力,2003(4).

4.寄递服务企业安全协议书 篇四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派出所(签字盖章):寄递企业(签字盖章)

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篇五

1、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键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2、凡工地各班组长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并监督教育本班组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为作业人员创造一种安全生产的环境,切记管理是服务的宗旨。

3、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作业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各班组长应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各班组的安全意识,促使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1):安全风险保证金占人工工资总价的5%,如发生安全重伤事故,除按以上比例扣除款项外,给予班组一定的经济处罚,安全风险保证金不予返还,若未发生安全事故达到项目部约定的安全目标,安全风险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

(2):若出现场工伤事故,按以下办法处理,因违反安全规定,因本人原因出现的事故,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工伤事故赔偿金3000元以下的本班组自行负责,3000元以上的本班组负担3000元,以上部分班组负担20%,项目部负担80%。

5:以上管理办法,为促使每位操作人员发扬团队友爱精神,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团结协作,切实做到身边无事故,高高兴兴上班,高高兴兴下班。

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

对违章庇护,就是对职工的伤害。

6.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格式) 篇六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设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省、市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应遵守国家、重庆市政府、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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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甲方的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不能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消除隐患,则有权对乙方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施工期间,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业主采取安全措施的,甲方应代表乙方向业主提出,在未采取安全措施之前,乙方可以拒绝作业施工。但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原因怠工影响施工。

2、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应遵守国家、重庆市政府、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安全管理的规定。

(2)乙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治安消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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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承担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乙方在预算中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

(5)乙方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 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处罚。

(6)建设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合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防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爆破施工及爆破物品的使用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才能实施,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8)乙方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复印件交甲方)

(9)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并在进入施工现场时查验,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月、季度、年进行检查维护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台账。(10)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高处作业、爆破物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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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及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技术措施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过乙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组织实施。

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但该安全施工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

(12)乙方的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况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复印件交甲方),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入重庆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重庆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确认;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3)乙方施工人员不准乱动与本工种无关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工具;不准擅自到非本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活动。

(14)如需要使用业主的场地、能源、设备和工具,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且明确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15)乙方应与进场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给从业人员办理危险作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交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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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毒有害气体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等国家、地方、企业规章制度。

(17)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业主或其他单位在设备、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受到人员伤害、经济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主要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

(18)乙方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治安、防火负责,同时做好防尘、降噪、防毒工作。

(19)乙方在施工中严防地下管线和高压架空电线受损,发现问题立即向业主和甲方提出,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由于未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造成伤亡事故,在场人员必须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通报事故情况。(21)处罚:乙方如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发生严重违章作业和事故,甲方对乙方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给予处罚。

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重庆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其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由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安全事故、火灾、设备事故等)和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外违反当地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的事故、事件等负主要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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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后,乙方应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甲方给予协助;同时,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如实地向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本协议如与国家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相符时,应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7.刍议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七

目前, 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 但与电网的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 正处于要前进一步都较困难的局面中。

1 安全管理分析

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不论管理对象、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 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管理对象的角度: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 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 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 安全管理的效果有限;只有强化了隐患控制, 消除危险, 事故的预防才能有效。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由早期的事故后管理发展到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 人们逐步认识到, 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 它不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补充, 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与协调。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由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等手段, 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2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提供电力, 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 如果供电中断, 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 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 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 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 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 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 甚至造成社会灾难, 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 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②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 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 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 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 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 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 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③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 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 因此, 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 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 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 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 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 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 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3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3.1在依法保护设施、安全监督上措施不力, 致使安全管理力度不够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 专业知识欠缺, 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 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 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3.2安全思想意识模糊, 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 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 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 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 只停留在开会讲话, 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 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 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 既不认真分析, 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 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 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 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3.4不严格执行《安规》, 经常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 如某配电修理人员, 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 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 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 就开始工作, 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 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 未挂地线, 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4 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措施

首先, 要看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首先是一种企业能力, 具有企业能力的属性, 是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知识与技能。安全管理能力由企业掌控的各类资源决定, 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组合情况形成了不同的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是静止不变的, 而是动态变化的, 它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增长。此外, 企业能力作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与技能, 知识与技能的难言属性使得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具有特异性和不可模仿性, 这构成了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

其次, 可具体通过增加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优化设备安全性能的能力、提高物料安全水平的能力、改善安全制度的能力、监测环境安全状况的能力5个方面的内容, 来实现安全系统效能的综合性能的改善。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 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 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竣工后, 要组织验收, 要确保竣工的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 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 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和电力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 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 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在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 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巩固和创新。

摘要:电力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影响着电力企业本身的内外形象, 电力企业改善安全管理状况的关键就在于通过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完善企业安全战略决策机制, 优化安全资源配置, 整合安全管理体系与政策。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徐海华.安全生产管理与树立企业形象的关系[J].电力安全技术.2003. (04) .

[2]曾钕钋, 贺小明.我国电力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及发展初探[J].电力安全技术.2004. (10) .

[3]黎志军.浅析电力安全生产管理[J].辽宁经济.2004. (08) .

8.浅析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八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

一、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人员素质的问题

员工缺乏安全生产意识这主要表现在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而进行的违章操作和指挥等方面。员工在电力安全生产方面缺乏一定的认识,在进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时,并不知晓或者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而只是习惯性的进行习以为常的违章操作和违规指挥,因而导致~些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人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企业员工的敬业精神、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稳定和电网的安全。

(1)生产一线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电网企业存在结构性缺员现象,特别是变电运行、检修、试验等工种,后备力量不足。一方面是近几年电网企业在减人增效方面,采取员工内退的办法,使一些基层骨干提前离岗;另一方面是电网设备档次提高而人员技能素质跟进不及时。

(2)由于存在结构性缺员情况,在主业生产岗位存在部分农电工混岗的现象。目前,农电工的政治待遇、经济收入、社会保障等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带来农电工的不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对电网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不确定的因素。

(3) 生产现场仍然存在违章作业的现象。虽然电力企业用"三铁"反"三违"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问责制的要求一年比一年严,但生产现场违章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

(4)其它方面的因素。存在领导干部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未形成闭环、农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配网安全用电管理不严,安全用电宣传不够,农网涉外伤害等个别现象。

2.注意权力控制因素的影响。因为任何组织都由各种利益集团所组成,权力控制集团中的各成员都在不同程度地代表着某一集团的利益。一个组织的组织结构必然反映出最强利益集团的利益,或是多个较强利益集团之间的妥协。企业组织结构的再造的首要任务是对权力的重新分配。另外,企业的集权与分权是相对的,而且各有利弊。如果过度集权就会产生:不利于合理决策;不利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阻碍信息交流:助长企业中的官僚主义。而分权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决策的统一性较差,需要进行统一协调,而协调也是需要时间和资源的;容易失去控制,形成分权单位权利控制的各方割据现象。因此,企业必须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3.建设安全问题。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人来完成。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解决安全工作深层次的问题。加强安全获救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榜样,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不仅要通过企业内外事故的剖析,而且要建立电力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室,展示恶性事故发生现场及当事人的照片,用血的教训来唤起员工地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分析、总结并推广他们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1.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管理制度,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等。

2.企业管理的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目前多数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缺乏激励机制,突出表现是安全奖吃大锅饭,或有罚无奖。安全管理最重要的是预防,而不是事后处理。有罚无奖,常常使受罚人只认倒霉不认错,其他人袖手旁观,觉得事不关己。因此,安全管理的激励机制应当克服上述两项缺点,重奖预防事故的有功人员,通过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使有功者成为企业英雄,成为广大职工学习的榜样。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在企业每年的各项先进评比活动中,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突出安全生产奖励优先,奖励额度也应体现优先,促使员工自觉养成安全行为的习惯。

三、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1.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注重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设备基础知识,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解电网新技术、新设备知识,确保在岗员工对新设备的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运行特点有全面掌握,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能及时发现,出现故障能及时消除。

(2)注重技能培训和评选。加强首席师、技术能手评选和技术比武工作,在变电运行、电力营销、送电线路、变电检修等14个专业中大力实施"导师带徒"活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生产人员对设备的掌控能力。

2.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

(1)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2)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3) 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4)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5) 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四、结语

总而言之,只有不断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转变电力安全的管理过程,树立电力安全的管理思想,加强电力安全的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改变电力安全的详细方法,夯实电力安全的行动行为,增强电力安全的线路监督,才能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构建和谐的电力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张蕊.提高安全意识推进电力安全生产[J].安全与健康,2006,(03).

9.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三水厂) 篇九

甲方:九江市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水厂

乙方: 九江市源泉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在生产期间,乙方和甲方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并将甲、乙方专职管理人员报甲方备案;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严禁动用甲方任何物料管线,不得随意出入生产车间与工作无关的生产现场,也不得进入其他生产车间;

三、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九江市第三水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甲方厂区和生产现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危险器具和进行危害生产现场的危险作业,如需使用必须到甲方办理登记和作业许可。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甲方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生产现场施工期间,甲方生产装置发生事故危及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施工人员并负责指挥撤离现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安排,有序撤离现场。

七、严禁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动用现场阀门、管线、开关等设施,如施工所需,必须经生产车间同意,并由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操作,施工人员禁止在传动设备、设施附近施工、逗留;

八、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双方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甲方有权利停止乙方施工作业权,并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九、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严禁区域及施工用电 接线点,施工人员卫生生活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乙方安全员(签字):

10.《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十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江苏西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双方就本项工程 施工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4.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

a)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日常维护和作业面防护由乙方负责;

b)施工用电从电源到二级配电箱由甲方提供/维护,该级配电箱以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c)甲方对上述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乙方进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和使用的机械,由甲方和相关管理方进行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5.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乙方实施。6.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及管理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予以纠正直至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8.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乙方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甲方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则制定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9.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乙方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10.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进行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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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公共区域)。12.有义务对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13.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自我管理体系,对分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2.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对分承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甲方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4.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本单位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本单位施工区域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

6.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甲方统一协调。

7.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二级箱以下电源线路、三级箱、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

8.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乙方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现场使用,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已、未遂事故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将设备的相关资料向甲方备案。

9.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10.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法规、制度。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

11.施工中乙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是符合用工条件、手续的施工人员,乙方使用的人员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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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18—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相关禁异症。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人员进厂前必须及时报告甲方。甲方、乙方共同对施工人员进行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和要求。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入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全教育,教育资料交甲方安全部备案,人员如有变动任何人不得冒名顶替,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甲方的安全例会、周会、月度大会,严格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3.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乙方自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提供的防护用品要有合格证并检验合格后使用。

14.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15.按规定办理各项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16.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管辖施工区域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报告。17.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管辖区域内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环境卫生达标。

18.按规定配备本施工区域范围内(不含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并对因消防器材配备不足而引发事故负责。

19.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甲方事先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已、未遂事故负责。

20.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1.乙方有义务监督、教育和管理所属人员,遵纪守法,对乙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22.乙方必须足额支付给所属员工的报酬,不得拖欠。每季度按时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证明文件,杜绝欠薪事件。

三、违约和索赔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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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4.乙方因违反管理方安全管理规定,而被管理方处罚的,甲方将处以乙方两倍的罚款。管理方处罚必须按时上交现金。

5.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清退的处理,并按照《项目处罚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甲方对乙方的处罚款,按照处罚金额的大小,上交50—100%的现金,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时扣除。

6.乙方因安全事故、安全违章而造成的停工,或因其他包商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造成的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赔偿。乙方人员被清退出场而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人员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的,甲方除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外,处以经济损失5-10倍的罚款,同时将违法人员移送公安部门处理。8.乙方因单方原因未能支付所属人员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乙方必须在短期内自行予以处理。如乙方处理不力,甲方将介入处理,对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将予以追偿和处罚,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配备的安全员不能胜任工作,以及现场配备的安全物资不能符合现场要求的,乙方在规定时间不能予以彻底整改的,甲方将根据情况,为乙方配备安全员和安全设备设施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施工协议书(合同)同等效力。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2.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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