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2024-11-03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精选13篇)

1.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一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

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院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评选,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中国矿业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评选范围为我院正式设立的二年级及以上的班级、正式注册的在籍、在册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红旗示范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和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有良好的政治风气,全班同学思想素质较好,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精神风貌好;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普遍较好,班级学年加权平均成绩位于专业前列;

(3)班级能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活动,课余文化生活健康、活跃,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班级同学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卫生评比中,宿舍卫生优良率高;

(5)班级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活动,班委会和团支部富有朝气和战斗力,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2.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学年加权平均成绩位于专业前列;

(2)班级学年不及格门次在同年级中较少;

(3)班级学年总评成绩提高较多,或在同年级排序有较大进步;

(二)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最优秀的学生,学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且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5%;

(4)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且发展素质测评排名为专业前10%;

(5)二年级学生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三年级以上学生CET-6成绩在425分以上;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20%的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须通过学院或专家鉴定)之一者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或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出版本专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有证书)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档贫困生;

(5)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0%且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

(6)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合格以上;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3.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学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0%且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

(4)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且发展素质测评排名为专业前

2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4.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院级优秀学生学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40%且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

(4)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及以上且发展素质测评排名为专业前4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5.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1)学习优秀奖

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合格以上,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0%。

(2)学习进步奖

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合格以上,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与上一学年相比,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本班级内上升30%。二年级的学生可以比较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和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成绩及排名。

(3)优秀学生干部、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合格以上,相应单项的发展素质测评得分6分以上。

(4)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中基本素质测评合格,有典型事迹,并在学校中或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

以上各单项的具体名额由学院根据单项奖的总额以及各单项的实际情况确定,评选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者应无不及格现象,评选其他单项奖,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5.凡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学生:

(一)凡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1.有学生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班级;

2.参加校、院大型集会等活动,纪律不好,受到批评的班级;

3.未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学院大型活动的班级(合唱比赛、长跑比赛、科技、文化艺术节等)或参加运动会比赛报名少于10人的班级;

4.在班级管理中班委工作不负责任、班级同学出现异常或违纪情况时不能及时做工作并反馈信息的班级,尤其是晚点名和课堂考勤工作出现疏漏,有夜不归宿或经常旷课现象出现不能及时做工作并反馈信息的班级。

(二)凡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各类优秀学生:

1.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或身心测评不合格者;

2.夜不归宿、不假外出者;

3.课程不及格者,原则上不能评为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有两门不及格者不能被评为各类单项奖学金;

4.未交齐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5.宿舍卫生得两次“中”及“差”的直接责任人;

6.本学年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三、评选程序

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统一布置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班集体或个人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各班级把申报情况汇总至年级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确定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初步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评选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学生对评选结果有疑义,可以直接向年级辅导员或学院领导反映,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拉帮结派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优资格,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附则

1.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应本着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精神进行,使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真正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类奖学金的评定按照由高级别到低级别、高额度到低额度的顺序进行评定。每一种奖学金,均按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的发展素质测评分数由高到低重新进行排序,如果发展素质分数相同,则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在评定每一种奖学金时,如果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后仍有剩余名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年级之间调配名额或从符合下一级别奖学金条件的同学中择优评选。

4.班级或学生的成绩以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供的为准。

5.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或者有突出事迹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学生可以申报高一级别的奖学金,但最终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

6.国家和学校经费设置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7.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以上”等,均包含本级。例425分以上,含425分。

8.各类奖学金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不得用于请客等铺张浪费行为。

9.本实施办法中未涉及到的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均按其规定择优评定。

10.本条实施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

2.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二

2010-2011年度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 (单位) 名单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神东大柳塔煤矿

神华神东石圪台煤矿

神华神东补连塔煤矿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羊场湾煤矿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开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村矿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梧桐庄矿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电业分公司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驾岭煤矿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汾西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汾西新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雅庄煤矿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峪口矿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余吾煤业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漳村煤矿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常村煤矿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

沈阳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红阳三矿

珲春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辽源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通化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科技研究开发中心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华美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涡北煤矿

淮南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宿煤矿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

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高庄煤矿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 (新乡)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泉店煤矿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

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煤炭工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卢沟煤矿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寨煤矿

华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沟煤矿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六枝工矿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公司

2010-2011年度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先进个人名单

杨俊哲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光斌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处副总工程师

郭长久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处长

郝丹岩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高级工程师

杨加义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甲醇厂厂长

霍 文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

徐永峰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任治中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 忠 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煤化工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刘存英 乌海市天信精洗煤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谷士娟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办公室主任

辛耀旭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 副总经理

胡维淳 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魏茂坤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环保部高级工程师

张文学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冬伯文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瑞芹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处主任

刘向昕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董义安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东欢坨矿业分公司经营副经理

房承宣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永瑞 开滦 (集团) 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景龙 开滦 (集团) 蔚州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副经理

周一枝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部部长

胡计平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矿长

时玉良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厂高级工程师

陈 宇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文昌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节能环保部高级工程师

何俊萍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节能环保部助理工程师

田金栋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九龙矿矿长

高 辉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希军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葛习强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非煤产业部副部长

盛团秀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 公司节能办公室处长

吴有增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韩玉明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 公司漳村煤矿矿长

贾双春 潞安 (矿业) 集团公司王庄煤矿矿长

金智新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任丕清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环保部部长

李贵生 山西焦煤汾西矿业 (集团) 公司董事长

赵继瑞 山西焦煤汾西矿业 (集团) 公司环保处副处长

郝志军 山西焦煤汾西新阳煤业有限公司矿长

刘建高 山西焦煤华晋焦煤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慎举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荀崇明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处处长

陈红芳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机电部副部长

张有喜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于 斌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刘文轩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处处长

宋成顺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总工程师

张军峰 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尹璟友 沈阳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于 利 沈阳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节能环保部部长

袁玉清 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闫书来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处长

许祥左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处 处长

钟文强 徐州华美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继平 淮北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张淮建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节能科科长

李位民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石学让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田丰泽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 腾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节能部部长

孟祥军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矿长

张 文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潘 哲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境保护处副处长

刘 君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庄煤矿副总工程师

苑菊英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翟镇煤矿环保工程部副主任

臧云廷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孙村煤矿总经济师

唐 军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矿长

曲修术 肥矿白庄煤矿有限公司矿长

李明君 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矿长

贾明兰 临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办公室副处长

王明南 枣庄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均才 枣庄矿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高庄煤矿矿长

王 勇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白景双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韩 涛 焦作煤业 (集团) 有限公司非煤产业处经济师

孙成群 鹤壁煤业 (集团) 有限公司机电管理部副部长

张志杰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节能部部长

冯祥森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矿副矿长

冯英博 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

郭金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高级工程师

王永亮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副矿长

陈重仪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动力部部长

谢俊文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晓明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 蓬 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小娟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行政事务处高级工程师

任晓东 陕西陕北矿业韩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魏德荣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邬宗文 四川省威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任舟国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高级工程师

3.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三

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在会上讲话。刘志军强调,全国铁路各级组织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英雄模范事迹,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他们舍生忘死、不怕牺牲,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沉着应对、科学处置,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精神和作风,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奋勇争先,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当前铁路各项工作,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不断开创铁路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志军在会上讲话。他说,受四川省境内连续强降雨影响,8月19日15时15分,西安开往昆明的K16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宝成铁路下行线德阳至广汉间606公里500米处,洪水致使石亭江大桥5号、6号桥墩倒塌,7号桥墩倾斜,造成列车机后5位至17位车辆脱线,15号、16号两节车厢掉入江中。经过有关单位和现场干部职工的科学处置和奋力抢险,创造了旅客和铁路职工全部安全转移、没有人员伤亡的奇迹。

刘志军指出,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做好旅客疏导工作,尽快抢修水毁桥梁,恢复通车。铁路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紧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迅速赶赴现场,有序展开旅客转运和抢险工作。四川省、德阳市领导和干部群众也紧急赶赴现场,驻蓉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现场干部职工展开了一场与时间赛跑、与死神搏击的生命大营救,将列车上1318名旅客全部安全转移,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舍生忘死的精神和作风,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

刘志军指出,在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大家表现出了舍生忘死、不怕牺牲的精神和作风,表现出了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的精神和作风,表现出了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的精神和作风,表现出了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精神和作风。通过这次抢险救援的成功实践,再次证明铁路职工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再次向世人展示了新时期铁路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抢险的成功实践,汲取有益的启示:必须强化干部职工安全第一、旅客至上的政治责任感;必须切实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密防范,把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落到实处;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四

(本科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班级和学生。

第三条 各项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评选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等5项评优工作。

第二章 评选标准、比例和奖励办法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标准

1.班导师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对集体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章程、有创新;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工作效果显著;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班级集体荣誉感强,奋发进取,班级成员踊跃参加各 种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学风严谨,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全班学年总平均学分绩超过本院(系)年级平均水平;

5.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在学年内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6.班级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帮互助,关系融洽;

7.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8.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小分队”、“优秀社团”、“文明宿舍”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校每学年共评选10个先进班集体,学校不进行名额分配,由院(系)负责推荐,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三)授予当选班级“南开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 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2.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及格,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5.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三好学生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10%。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在学校、院系、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担任学校核心学生社团的主要职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

3.品行端正,明礼诚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系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5.积极发挥学生干部的核心、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6.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

7.在校园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5%。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次性300元的奖金奖励。

第八条 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标准

1.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一等奖学金、准一等奖学金(奖金额达到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个人一等奖(含)以上、特别奖项、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6项奖励中的1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5次的学生方可参评(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1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水平(或80分以上)。

3.本科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三)授予当选学生“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学业优秀生

本科期间,在完成基本学业的同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研或论文成果特别突出者(如:在国际或国家大赛中获得大奖),授予“南开大学学业优秀生”荣誉称号,颁发荣 誉证书。学业优秀生与优秀毕业生两者不可兼得。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除先进班集体以外的各项评优评审程序如下: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下达评奖名额;

(二)班组评议,院系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三)院系签署初评意见,上报初评结果;

(四)校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复核,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五)学校公布最终结果,组织召开表彰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公示和申诉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六章各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 评优资格审核遵照《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第十六条各款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提交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五

(广美字 [2005]59号2005年9月22日颁发)

此评选办法依据《团章》、《广州美术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结合学院团工作的实际制定。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注册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团支部、院(系)团总支都有评选资格。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总支的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领青年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支持我院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2、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

3、单位全体团员、团干遵守《团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团员、团干义务。

4、全体团员按时缴纳团费,按时参加团籍注册。

5、学生干部严格遵守《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全部符合任职资格。

6、坚持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团结、教育广大团员青年,采取多种形式,灵活有效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推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

7、结合本院系特点制定本院系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的开展,并取得显著成绩。

8、各院系能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并形成具有本院(系)团总支自己特色的活动。

9、在本院系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先进团支部条件:

1、领导班子建设好。组织机构完善,有一个健全的、坚强的领导班子。团支部书记工作能力强,团支委热心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带领团员开创团工作的新局面。

2、健全组织生活好。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订出本学期团支部工作计划;

(2)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

(3)确定时间并按时缴交团费;

(4)建立和健全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5)团支部每学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

3、各项活动开展好。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受到欢迎且效果好的团活动;

(2)组织与业务学习有关的活动。

4、团员模范作用好。团员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在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起到模范作用,带头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广州美术学院团委工作条例》,热爱共青团事业,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能充分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在团的基层组织中,作为团的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取得较好成绩。

3、热心为团员服务,工作负责,勇于开拓进取,有效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4、群众基础好,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的前35%之内,一年级专业必修课成绩75分以上(外语成绩及格以上)的品学兼优者

6、任职时间不少于半年。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团章》,热爱共青团,政治思想觉悟高。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的前35%之内,一年级专业必修课成绩75分以上(外语成绩及格以上)的品学兼优者

(五)优秀团干标兵条件:

必须具备优秀团干的条件,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本班前20%;

2、有实干精神,在团干部中能起表率作用;

3、工作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

(六)优秀团员标兵条件:

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成绩显著。

2、学业成绩优秀,学业成绩排名在本班前20%。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原则上为团员总数的 5%,(以各团支部为单位,下同)。

2、“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为支委以上干部总数的10%。各团总支可以推荐1—2名优秀团干部。

3、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的评选,则先由各团总支在优秀团员(团干)的候选人中,推荐1—2名各方面表现均较为突出的团员(团干)作为优秀标兵团员(团干)的候选人,并报相关的材料。院团委依据上报的材料及实绩评选出我院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若干名。

4、“先进团支部”各团总支推荐1—3个。

5、“先进团总支”全院评选3个。

四、评选办法

1、总结:各团总支通过组织团员学习文件,对照条件,递交本书面总结(包括团总支、团支部),上报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2、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由所在支部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先进团支部由所在团总支召开支部书记会民主评议,全委会初审通过并推荐;先进团总支由院(系)团总支申报,在召开院团委委员(扩大)会议及征求有关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评出。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先进团支部经所在团总支初审、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同意后,填写《优秀团员推荐表》、《优秀团干部推荐表》、《优秀团员标兵推荐表》、《优秀团干部标兵推荐表》、《先进团支部推荐表》,《先进团总支推荐表》并附上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报学院团委审批。

4、评选实行公示制度。

五、评选、表彰时间安排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先进团支部”推荐表及团总支总结于4月中旬上报院团委。

2、4月下旬进行评选及公示。

3、院团委将于5月上旬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励优秀团员、团干部每人100元,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每人200元,先进团总支颁发奖牌,并奖励“先进团支部”活动经费300元、“先进团总支”活动经费500元。

2、先进单位和个人将在院报、院宣传栏、团内刊物公布,并作为团史资料保存,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6.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六

一、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评比办法,在学风建设活动结束之后,学院按本院学生总数的10%推荐报学工处审核批准,学校表彰。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与条件 先进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在学风建设活动结束之后,按不超过本院参评班级数的20%比例推荐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审核、初评,由学校表彰。

具体条件为:

1、严格按照学风建设文件要求,制定了班级活动计划,措施具体、计划可行,并切实开展活动。

2、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

3、班级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认真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和晚自习制度,花名册记录客观实际,学生按照到课律不低于95%。

5、班级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纪律,无夜不归宿和通宵上网现象。

6、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班级学生期末考试没有考试违纪现象。

7、学风建设活动期间班级内学生所在宿舍检查评比良好在70%以上。

8、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各项活动,班级在校、院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要求与条件

活动结束后,学院报总结材料,学生处根据抽检查、学院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由学校表彰。

1、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了学院活动计划,方案特色鲜明,措施具体,切实可行,活动结束后书面材料详实,成效明显。

2、学院所有班级均认真参与学风建设活动,无较大面积的违纪事件发生。

3、一年级所有班级均开展了集中晚自习,并注意进行考勤。

4、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夜不归宿和通宵上网现象控制良好。

5、考风考纪教育效果明显,学生期末考试舞弊现象降低,对违纪问题及时处理。

6、组织学生开展“四查、四清”专项整治活动,学生到课率高于95%。

7、学院学生所在宿舍获得文明宿舍的比例在10%以上。

8、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学风建设各项活动,成绩优良。

7.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七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石油管理局

广东电网公司

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江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

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铁五局六公司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八局一公司

优秀个人(58人)

丁利生

万新平

马修洁

毛小民

王琳

王志红

王其增

王理珩

卢 静

刘 军

刘 军

刘 跃

刘凡君

刘建军

刘德忠

华月强

吕翠薇

纪伟威

邢 波

齐冬平

何明新

吴华锋

张 森

张树良

张爱华

张德英

李 鸿

李和平

李春光

李新华

杨 红

杨 杰

杨文珍

杨文涛

沃仲声

陈冬

陈济安

陈敬宁

欧阳敬之

郑中普

洪文新

钟 声

钟 玲

徐向东

常 凯

常 源

盖立学

傅向陽

普燕霞

谢 平

谢玉先

谢维贵

解明学

赖晓敏

廖东红

谭亚夫

黎远宏

8.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八

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领导重视特殊教育,不断研究,解决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特殊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之中,为特殊教育办实事、办好事。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残疾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缺陷补偿、素质教育等方面得到发展,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改革意识强,关注师资队伍建设,在教学改革、教育科研、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特殊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努力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5.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连续三年没有重大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

2.热爱残疾学生,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感人事迹和突出成绩。

9.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九

河南教育学院

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0.5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院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科研处负责组织,由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第二条 评选要求

各系(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写出书面总结,向评选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近2年科研工作,然后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出科研先进集体,报学院批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推荐出本部门的科研先进工作者,并对照条件将详细科研业绩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查资格。科研处向评选领导小组汇报,然后通过评选领导小组投票,评选出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 名额和评奖

每次评选出科研先进集体6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颁发奖状和奖金(一等奖2000元/个,二等奖1000元/个);科研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各部门可依本办法第五条推荐,科研处根据当年情况确定名额,被评上者,颁发奖品和证书。

第四条 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学术空气活跃,学风端正,团结协作,艰苦创业,有顽强拼搏和奉献精神。

2.科研工作有专人负责,能积极组织科研队伍,组织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登记等工作。开展科研活动有计划、有总结,科研项目管理的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研课题和任务。

3.科研工作业绩突出,水平高,在学术界影响大。

4.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 河南教育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科研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事业心强,团结协作好,有艰苦创业精神。

2、遵守科学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学风端正,科研工作踏实、勤奋、开拓、创新。

3、科研成果质量高、数量多,多次获得各级科研部门奖励。具体应满足以下二条:

(1)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

○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艺术、体育等学科的作品、展览、比赛等视为相应级别的成果或奖励。科研成果的认定以科研成果公报为准。

在上述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可认为符合本条。

4、科研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10.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十

河科大研〔2010〕26号

签发人:段广才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

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弘扬 “勤学慎思,尊师诚信”的学风,鼓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研究生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期间,原则上不参加各项奖励评选。

第三条

评选项目及称号 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2.优秀研究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 4.优秀毕业研究生 5.单项奖

(1)文体活动先进个人(2)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3)科技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1.有一个坚强、团结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班干部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已经形成一个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集体,形成一种思想进步,弘扬正气的班风。能创造性的组织好经常性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的学习讨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学习、学术气氛浓厚,学风端正,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社会服务中成绩突出。在同等条件下,科研成果总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班级、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总量较多的班级优先-2- 考虑。

3.积极踊跃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种教育、服务、文体、科技、社会实践活动,同学参与率较高。班级同学获得各级荣誉称号较多、在各级竞赛中获奖较多的优先考虑。

4.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当全班无受违纪处分的同学,全班同学所在宿舍无不文明记录;

5.班级人数不少于20人。

6.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按参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班级的20%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助人,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2.综合测评排名在学院前50%(含50%)以内。3.刻苦钻研,努力学习,并具有一定的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按期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学位课成绩在80分以上,三年级研究生须有论文发表或录用(CN级以上学术期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能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5.优秀研究生不超过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 15%。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能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为广大研究生所拥护和信任,民主测评

-3- 结果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考试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1学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优秀研究生干部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5%评选。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2.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学位课成绩在80分以上。

3.优秀毕业研究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校期间,以河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2)参编学术著作(1.5万字以上);(3)参加科学研究,获得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奖励;(4)省部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的获奖者;(5)连续两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者。

4.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4-

(五)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2.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全校性文体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省级以上的文化展演、体育竞赛中有优异表现者。

3.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不设比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

(六)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2.利用调研或假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写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一定影响的实践报告;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科技服务,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3.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不设比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

(七)科技竞赛活动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2.积极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和科普活动,表现突出。3.积极参与研究生各项科技活动的筹划组织和服务工作,工作积极、认真、努力,富有开拓精神,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不设比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第五条 评选及奖励

1.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院长或副

-5- 院长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人员(或研究生秘书)具体实施,每学年评比一次。

2.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或取消已经获得的先进称号,且不递补指标。

3.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证书、奖品或奖金。先进个人事迹填表归入本人档案。先进集体的材料由研工部备案、归档。

4.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第六条 附则

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奖(不含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

2.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4.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研究生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评选 办法 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发

11.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十一

2014年已经过去,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院部研究对本年度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为医院作出较大贡献的先进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先进科室1个(等额)

要求:效益较好、无医疗差错和事故、人均效益多

效益统计由财务科和区域管理负责,医疗安全统计由业务院长和医务科负责,评选要求:

1、具备科室团队协作;

2、人均创收较高;

3、无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及经济赔偿;

4、医保和农合服务工作好,扣分少;

5、科室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无严重违规违纪。

二、先进个人10名(等额)

评选办法:科室民主评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无医疗差错。

3、服务态度好,无患者投诉。

4、全年无迟到、早退、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

5、医保扣分在2分以内。

6、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名额分配及组织评选:

门诊部3名,由董维芳主任组织评选,参选的科室:门诊内外科、护理组、风湿科、五官科、胃肠科、结石科、影像科、药房、收费室、导医组等。

内外科综合病区2名,由殷孝生主任组织评选,参选科室:内外科住院病区医疗护理组、男科、肛肠科及其区域治疗室人员等。

妇产科2名,由周昌娣主任组织评选,参选科室:妇产科住院病区医疗护理组、门诊妇科各诊疗室、手术麻醉科、区域治疗室人员等。

行政后勤2名,由文爱华主任组织评选,参选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保科、财务科、后勤科、策划部、信息科、食堂、供应室、洗浆房、保洁、安保、驾驶员等。

业务介绍突出奖1名,由院部评选。

四、评选时间截止2月4日

请各科室负责人认真组织评选,如实评选出工作积极肯干,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和鞭策全体员工奋发向上,努力工作,为医院的发展,为广大群众的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12.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十二

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投资公司:

2013年,XX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奋发图强,群策群力,努力创新,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圆满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广大干部职工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一年来,不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公司决定开展2013“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评选领导小组 主 任: 委 员: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范围、名额分配、比例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2个,从申报的集体中评选产生。

-1-

2.先进单位5个,从申报的单位中评选产生。一级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其下属单位不再参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思想、在部门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等方面成效明显。

(2)完成公司生产和经营目标任务业绩突出。(3)出色完成各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4)干部廉洁自律,部门风气正,队伍稳定、干群关系和谐。(5)部门工作政绩突出,有先进事迹。2.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参照先进集体条件,部门根据其完成本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业绩进行推荐。3.先进个人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出全勤的在岗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1)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钻研技术,业务水平高,独立工作能力强。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全年工作无差错。(3)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注重学习,表现突出。

(4)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表现突出。

-2-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违法违纪和各种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公司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评比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为地面安全,此次评比的范围、名额分配和评比条件如下:

(一)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 1.评比范围:

2.名额:安全先进集体名额1个、安全先进单位1个。已评上公司先进集体的一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集体的评选,已评上先进单位的二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单位的评选,已评上安全先进集体的不再产生安全先进单位。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公司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完成航空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2.在公司安全考核责任书考核中取得优秀以上成绩。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管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不袒护本单位的问题,经常深入第一线,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处理问题严肃、认真。

四、优秀主官奖

优秀主官候选人为评上先进集体的一级正部门党政一把手。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群众推荐,部门审核申报、公司总评,党委审批的原则进行。

-3-

(二)二级部以上干部的推荐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2014年1月5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评选和申报工作,并于当日上报材料。

(四)2014年1月7日公司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

(五)2014年1月7日报公司党委审定。

(六)参评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的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内。

2.内容翔实,以完成任务和各生产指标为主,数据准确无误。3.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简要列举先进事迹。4.参评材料按统一格式通过邮箱上报(见后),同时附送纸质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交党群工作部。5.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应由申报部门排序,以便评委会评选时取舍。一级部门申报集体奖项时,不得超过两项。此通知。

附件:参评表格

Xxxxx公司 2013年12月4日

13.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篇十三

一、组织领导

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局对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我局一年一度的“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统一由“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组织领导,日常工作由电业工会负责处理。各类单项专业性的评先工作由职能专业部门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评选,报电业工会审核。

“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局长 局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电业工会主席(常务)

委 员 :副局长 总工程师

二、评选的原则与要求

1、评选先进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由职工群众充分讨论,反复酝酿,自下而上民主推选产生。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标准,不勉强凑数,防止包办代替,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2、评选必须体现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数据和主要事迹为依据,实现评选工作的数据化、程序化、科学化,使评选出的先进为广大职工群众所公认。

3、评选先进的目的在于树立学习榜样,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先进的根本标准,必须是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能体现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要选树那些立志改革、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

4、“双先”评选、表彰工作一年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领导班子作风正、团结好、纪律严、威信高。

2、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思想政治工作有特色,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文明建设成果突出。

3、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和工作任务,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秩序井然、服务周到。

4、在推动改革,改善管理,挖潜革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关心职工生活方面成绩优异。

5、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6、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勇于创机关报,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效率高,关心集体。

4、在综合治理、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

5、无违章、违纪行为发生;无本人负有责任的未逐、异常及以上故障发生。

6、获集团公司及以上专业竞赛前三名的职工为本当然的先进个人。

四、评选的基本程序

1、“双先”评选方案由电业工会提出,经“双先”评比领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须报局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2、“双先”评选工作首先由基层单位按评选的原则、评选的条件及产生先进的比例推荐,并整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双先”评审委员会审定。

3、局以上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从当年产生的局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中推荐。

4、本局各类单项专业评比、表彰工作应由职能专业部门年初提出计划和评比方案报电业工会审核后,方可按程序评选。未经批准或年初无计划方案的各类单项专业评选工作一律不予承认。

5、电业局以上的单项评先(包括集体和个人),按对口管理的原则,应严格掌握标准,履行程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专业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党委、行政、工会批准,方可上报。行政序列的报工会备案。

五、表彰奖励原则

1、“双先”评选表彰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表彰决定由电业工会起草审定后下发。

3、先进(生产)工作者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4、奖励金额以批准的方案为准,原则上综合先进高于单项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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