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通补贴申请(共8篇)
1.员工交通补贴申请 篇一
交通补贴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补贴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补贴申请书1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XXX,因工作要求,需工作日往返于XXX车站和XXX车站之间,单程共计XX站,特此向XXX申请交通补贴,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工作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院系):
二O一四年七月三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2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xx-x,因工作要求,需工作日往返于xx-x车站和xx-x车站之间,单程共计xx站。特此向xx-x申请交通补贴,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工作单位xxx盖章xxx:
领导签字xxx院系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3
尊敬的`领导:
我是公司设计员,我的工作要求施工前对总部设计的图纸进行现 场核对,并根据监理或现场管理员设计变更申请组织现场勘察、测绘、 校核工程变更图,工程完成后参与竣工验收。经常要去现场,天天往 返于各工地和公司之间,因此特向公司申请享受交通补贴,望领导批 准!
申请人:
20xx—xx—xx
交通补贴申请书4
xxxx公司领导:
我家住在xxxxx市,距离家很远,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给我探家往返机票及其他交通费,每次往返机票费3800元、其他交通费350元,共二次,合计费用8300元,望核准报销。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5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们是家住城区的员工,因住地离公司较远,进入公司以来一直乘坐公交车上下班,而乘坐公交车每天往返需要12元的费用开支,在日常生活中占的消费比例较高。故特此向公司领导申请,对我们的公交费用予以一定的补贴,望公司领导给予理解和支持为盼!
敬请批示。
申请人:
交通补贴申请书6
xx公司领导:
我家住xxx市,距离家很远,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给我探家往返机票及其他交通费,每次往返机票费3800元、其他交通费350元,共二次,合计费用8300元,望核准报销。
申请人:xxx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7
公司领导:
您好!
我是公司XX部门员工,于XX年X月进厂,现住XX市XX区,,我自进入公司工作后未在公司公寓居住,几年来一直乘坐交通工具往返于公司和居住地之间,根据公司关于交通补贴的规定,我特向公司申请享受交通补贴.请领导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8
尊敬的领导:
目前公司刚搬至金阳新区新家,公司部分员工受排班、家庭住址限制等原因均采取坐公交车、打车等方式往返至公司上班。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现提出交通补贴申请,鉴于公司政策的公平性考虑,我部门建议从7月份起,对公司家庭住址较远的员工,统一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是否可行
敬请批示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13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9
尊敬的领导:
我是公司设计员,我的工作要求施工前对总部设计的图纸进行现 场核对,并且根据监理或现场管理员设计变更申请组织现场勘察、测绘、 校核工程变更图,工程完成后参与竣工验收。经常要去现场,天天往 返于各工地和公司之间,因此特向公司申请享受交通补贴,望领导批 准!
申请人:
20xx-8-30
交通补贴申请书10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XXX,因工作要求,需工作日往返于XXX车站和XXX车站之间,单程共计XX站。特此向XXX申请交通补贴,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工作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院系):
二O一X年七月三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11
xx公司领导:
我家住在xx-xxx市,距离家很远,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给我探家往返机票及其他交通费,每次往返机票费3800元、其他交通费350元,共二次,合计费用8300元,望核准报销。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12
尊敬的校领导:
本人XXX,因工作要求,需工作日往返于XXX车站和XXX车站之间,单程共计XX站。特此向XXX申请交通补贴,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工作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院系)
交通补贴申请书
二Oxx年xx月xx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13
xxxx公司领导:
我家住在xxxxx市,距离家很远,经单位领导研究同意给我探家往返机票及其他交通费,每次往返机票费3800元、其他交通费350元,共二次,合计费用8300元,望核准报销。
申请人:x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交通补贴申请书14
集团公司领导:
我xx公司员工:财务,办公室、司机,食堂,此四人原交通补助为100元整(2元//人/次);20xx年3月通化市公交系统调价,现调为4元/人/次,即每人每月需支出交通费200左右,考虑以上情况,请公司领导理解并给予交通补助上调。
此 致
20xx年3月30日
x公司
交通补贴申请书15
尊敬的领导:
我是公司设计员,我的工作要求施工前对总部设计的图纸进行现 场核对,并根据监理或现场管理员设计变更申请组织现场勘察、测绘、 校核工程变更图,工程完成后参与竣工验收,经常要去现场,天天往 返于各工地和公司之间,因此特向公司申请享受交通补贴,望领导批 准!
申请人:
20xx-8-30
2.上海职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篇二
单位地址:
乘坐公交车及乘坐站数:
特此证明,绝无虚假。
证明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下列项目不计算在内: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3.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
3.员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 篇三
Word文档可编辑
员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
XXX有限公司
员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
文件编号:XXX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编制/日期
修订记录
制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本/版次
制订
审核
批准
2021.07.15
首次制订
A/0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满意员工上下班的出行须要,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上下班距离单乘超过两公里的员工上下班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补贴的管理,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和公司班车接送人员不在此列,不享受本福利待遇。
在公司内住宿和上下班距离单乘不超过两公里职工不予补贴。
员工自驾车或乘坐市内公交等交通工具的赐予补贴,不包括打车上下班。
职责
3.1综合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员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制订和监管。
3.2各部门协作综合部实施监管。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出行方式
4.1.1
私车、自备车(自有车辆):
⑴公司激励私车车主顺带员工上下班。若私车车主自愿顺带其他员工上下班的,且该顺带的员工当月在公司内刷卡记录为满勤的,按50元/月进行补贴;未达到满勤的,则按每人每天2元计算。
⑵家住横林镇的员工(含住公司宿舍员工),不纳入补贴范围。
⑶公司聘用的正式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后发放补贴。详细流程如下:
⑷员工填写《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并将居住证明(身份证、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交由综合部进行核准和登记。综合部每月将核准的补贴发放名单和金额编成《交通费用补贴清单》交公司财务部办理交通费补贴发放工作。
⑸其它。
4.1.2公交车、电动车:员工上下班实际乘坐的公交车辆、路途,本着节约、合理、顺向、朝前,发生费用最少的原则。
4.1.3私车公用:员工将自有车辆用于工作运用。
4.2补贴标准
凡属本制度适用范围内人员,由公司依据不同岗位、自备车或乘坐公交车状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补贴标准:
本福利补贴分为3个档次:
元/月、元/月、元/月
1、第一档次规定详细如下:本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乘坐公交车以直达公司地点为方式的。
2、其次档次规定详细如下:本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乘坐两次或以上公交车抵达公司地点为方式的。
3、第三档次规定详细如下:本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乘以私家车抵达公司地点为方式的。
4、4.2.1公司高管按300元/月进行补贴。
4.2.2部门主管按200元/月进行补贴。
4.2.3主管以下员工可按以上标准依据自己实际用油量选择补贴安排方案。
4.3补贴发放形式
4.3.1经公司审核后,员工交通补贴合并到工资内一起发放。
4.3.2公司对私车公用以现金方式发放形式实报实销,不再另行发放员工交通补贴。
4.4其他规定
4.4.1公司按规定发放其对应补贴,自备车或员工私车公用车辆的管理由所属员工本人负责,所属员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务,由自己独立担当其经济法律责任;若系公司支配其他驾驶人员所造成则由公司担当相应责任。
4.4.2假如员工申请的交通补贴金额需调整或撤销、变更时,员工向综合部提出申请调整。
4.4.3员工离职时交通补贴将停止发放。
4.4.2员工居住地发生变更时,应刚好向综合部通报。由综合部重新核准补贴标准或停止发放交通补贴。如不刚好向综合部通报的,一经公司查实,公司将会追回相应补贴款
4.6惩罚条例
4.6.1每月缺勤5天以上(含5天)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50%交通费;每月缺勤10天以上(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交通费。
4.6.2旷工1天的扣发当月的交通补贴费用;全年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交通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取消该员工的交通补贴享受政策。
4.6.3员工当月在公司内刷卡记录为满勤的,按补贴标准发放交通费;未达到满勤的,则按每人每天2元计算。
4.8本制度说明权归综合部。
4.9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4.10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件
无
运用表单
6.1
《交通费补贴申请表》
6.2
《交通费补贴清单》
6.3
《出差审批单》
6.4
《请假单》
—
END
—
4.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 篇四
一、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1、企业主营业务状况及其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2、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核心技术优势与劣势分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
3、企业研究开发基础设施的现状与问题,项目建设对解决上述问题的作用。
二、实施方案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2、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支持软件(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
3、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相关创新基础设施的主要功能与整体水平;
4、建设地点、建设周期。
三、建设目标
1、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
2、通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奠定的基础。
四、经费预算、进度安排
1、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贷款、自筹);
2、资金使用方案(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主要购置的关键研发设施明细表);
3、进度安排。
五、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2、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3、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范文
县政府:
烟叶移栽结束,县里统一组织对100亩以上烟叶连片机耕起垄面积进行复核验收,每亩补贴费用50元,因为烟草系统该项经费不足,由县烟草公司仅能兑现除古庄店乡和袁店乡外的10个植烟乡镇机耕起垄补贴款,古庄店和袁店两个乡符合要求的烟田机耕起垄补贴需由县里解决,该两个乡验收面积分别为.5亩和3781.2亩,每亩补贴50元,需要补贴款288935元。此外,我县的广阳镇1200亩烟叶连片和袁店乡千亩烟叶连片被南阳市确定为市级烟叶核心示范区,按照要求进行高标准创建,在烟田冬前深耕、开春旋耕和移栽起垄环节每亩投入资金100元以上,而县里每亩只补贴50元,由于乡镇资金比较困难,特申请从县里拨付壹拾万元再给于广阳镇和袁店乡解决机耕起垄补贴各伍万元(50000元)。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求:一是县烟草公司和烟棉办对烟田机耕起垄情况统一组织实地丈量验收,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查;二是乡镇烟办和烟站组织做好烟田机耕起垄面积分村户情况公示,确保数据真实无误、无争议;三是乡镇烟办、烟站会同财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由领款者本人签字确认,留存机耕手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原始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以上两项烟田机耕起垄补贴资金共需要388935元,需要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予以解决。
特此报告
5.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篇五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的员工每人每月补助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四条 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值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2.收据金额在5000至2万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3.收据金额在2万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出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 员工因公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 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偿。
第八条 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第九条 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员工工伤补助费支给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使其能认真地工作,免有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补助费的支给计分: 1.医疗给付。2.残废给付。第三条 医疗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急需医疗者,得发给医疗补助费。
第四条 已参加劳工保险的员工,因公受伤者可凭据由公司补助下列医疗费用;
1.因情况危急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者所付费用; 2.急救所做紧急处理,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 3.主治医师认为必须的针药,而劳保不能给付者。
第五条
因受劳工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限制不能参加劳保的员工,其医疗费用的支给比照劳保规定由公司发给。第六条 残废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依照本公司退休办法的规定支领退休金。
第七条
临时及使用人员不适合本办法,但得视实际情况酌予补助。第八条
工伤补助费的发给应检附医院证明及收据申请核付。(申请书由人事科制发)
第九条
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奖励帮助工作勤恳的员工,谋求员工生活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以协助员工购置住宅。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欲承购正统建设公司于市区或近郊兴建的住宅房屋(店铺、公寓限第二层以上)者,可以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助。
第三条
申请奖助的员工应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1.在公司服务满3年,并达法定年龄者,男性员工需服完兵役,其免役者,不在此限。
2.考绩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条 申请人应详填本公司印制的申请书,由所属单位层呈审核。申请人有多人时,按下列标准评定积点以定顺位;
1.年资:服务满3年者15点,以后每曾一年5点,不满一年零数计算,至50点为止。
2.考资:最近3年年终考绩平均75分者。
3.抚养负担:单身者5点,有配偶者加5点,有以所得税法规定应抚养的父母子女者,每一人加2点,累加至20点为止。4.职等:七职等者5点,每进一职等加1点,至10点为止。积点高者为先,积点相同者以公开抽签方式定其顺位。第五条 凡申请获准依本办法奖助的员工得享受下列优待:
1.在正统建设公司公开推出其所建房屋一个月内订购者,本公司给清正统建设公司照该公司公开售价优惠4.5万元。超过一个月订购者,优惠3万元。
6.公司员工燃油补贴草案 篇六
根据公司员工的工作性质和所担负的责任,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时间成本为目的,并规范公司员工私人车辆在公司的使用,特对相关人员进行车辆燃油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贴对象:公司部门经理、业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如未购车或购车后未在公司使用的不享有该补贴。
二、补贴标准:
1、部门经理级别:上下班单程路途在10公里以下的,补贴标准为300元/月;上下班单程路途在10-20公里的,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上下班单程路途在20公里以上的,补贴标准为800元/月。
2、本市业务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月。
3、售后服务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月。以上标准不随燃油价的涨跌而调整。
三、补贴方式:
1、每月补贴金额随工资一并发放。
2、每月5日前凭燃油票报销上月补贴。
四、公务使用:
由于公司紧急业务需要,享受车补人员车辆应服从公司统一调配,车辆额外享受公里补助,补助标准为0.9元/公里,由外出人员在公司办公室登记外出事由,以及行车里程数。停车费按实际费用报销。
五、其他:
1、享有燃油补贴的员工,上下班及市内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再使用公司车辆及公里补贴。特殊情况的接待、迎送工作等经申请,可使用公司车辆。长途外出时,一般安排公司车辆,如公司车辆确实调配不开时,方可自驾车出行,费用依据实际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以及公里数报销,公里补贴为1元/公里。
2、员工个人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等均由个人负担,行车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违法事故等由个人承担。
****************公司
行政部
7.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机制改进 篇七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承担政府公共投资品的供给任务,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的双重特点,公交企业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这一特性决定了公交企业不能像一般的市场化企业走完全市场化的道路。政府必须对公交企业进行一定的管制,以保证企业社会属性的实现。同时为了管制下的公交企业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和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政府必须建立相应的补贴机制,对公交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进行补贴,从而既确保企业公共目标的实现,同时又能激励企业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一、我国公共交通补贴政策
我国很早就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体现“公交优先”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在财政及交通政策上的支持,以保证公交企业在低票价情况下仍能维持正常运营。
2002年,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中提出市政公用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获得的合理回报应予与保障。若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企业为完成政府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
2004年,建设部发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200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城市公交企业因价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政府应该应予补贴。
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要求: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建立低票价的补贴机制;认真落实燃油补助及其他各项补贴;规范专项经济补偿等。
在国家“公交优先”大的战略方向指引下,我国很多城市也都陆续出台地方性的公交补贴管理办法,对公交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比如在去年,上海市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明确规定政府对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资金投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为公交企业财政补贴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补贴形式
我国对城市公共交通补贴主要是采取显性补贴,即以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的方式来实现的。显性补贴又可再细分为“建设投资补贴”和“运营补贴”。建设投资补贴是对公交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大的资产成本(如车辆、场地及新技术设备投入等)给予直接的资金援助。运营补贴则主要是对由于公交服务的社会效益造成过高成本,超过合理收入部分给予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方法(或者说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企业申报的上财务决算和本运营计划确定补贴额。这种补贴方式简单明了,在过去被一直沿用的。但是这种公交企业亏多少就补多少的粗放的补贴方式,使企业降低成本和增加收入的积极性荡然无存,反而造成了越补越亏的尴尬境地。并且政府和公交企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政府难以确定企业上财务决算的准确性,更无法保证企业将补贴用于更新改造、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导致该种补贴方式效果欠佳。
2、车公里补贴。按运营里程和运营车辆数的综合水平确定补贴额。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企业单纯追求行车里程,忽视服务质量和客运量。
3、人公里补贴。按运营里程和客运量的综合水平确定补贴额。企业为提高人公里数会注重服务质量以吸引更多的乘客,使补贴发挥积极作用,但公交企业可能会忽视冷僻线路,有损公益性。
4、包死基数。这种方式的补贴额若干年(一般为3年左右)不变,亏损增加不追加,亏损减少不退缴,能鼓励企业减亏增效,为目前许多城市所采用。
5、对公交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补贴。比如在石油价格大幅上扬的情况下,可以对企业进行燃油优惠或补贴,可以明显降低其运营成本,提高利润。由于生产要素的耗用量基本上和服务的提供量成正比,所以这种补贴方式能促使企业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
6、对公交运营线路进行补贴。公共汽车在不同线路上行驶的收益水平差异很大。客流量大的线路能获得较大利润,冷僻线路会则会出现较大亏损。对不同的线路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能使补贴更加的准确和精细化,同时也能充分考虑到公交的公益性和福利性。
除了显性补贴以外,一些城市也会配套的使用一些隐性补贴的方式,即从税费、政策、规划等方面对公交企业予以支持,通过非金钱补贴方式改善公交企业的经营环境,增强公交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例如公交企业营业税率为3%,远低于其它企业实行的5%—20%的标准,且免交养路费以及其他一些行政性收费。一些地方政府还对公交企业购臵客运车辆的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对公交企业营业税进行减免等。
三、国外公共交通补贴机制 1.美国公交补贴机制
近些年,美国在努力通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以改变人们过度依赖小汽车的出行方式。政府对公共交通的补贴力度很大,财政补贴收入占到了企业经营总支出的75%以上。美国对于公共交通的补贴主要通过投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买、票价补贴等方式实现。政府对公交补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财政拨款;二是由依法专为公交设立的资金提供补贴。即联邦汽油税对每加仑汽油加收5美分,其中1美分进入公共交通帐户,使公共交通的资助有了固定来源。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予以资助,该项资金的来源在联邦法律中有明文规定:来自联邦政府的款项不能超过工程费用的80%,其余费用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负担。一般情况下,联邦政府资金占54%,公交管理机构从各种税费中自筹22%,州政府资金占13%,当地政府资金占11%1。
2、法国公交补贴机制
法国对公交企业补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10万人口以上城市中,凡拥有9名雇员以上的企业均需按工资总额提取1.2%~2%的公共交通税,巴黎市区交通税率为2.4%。交通税征收后,由巴黎交通管理委员每月分配给公交总公司、国铁等交通企业。交通税是公交企业弥补亏损的重要来源,在省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中约占1/3。企业征收公共交通税以外,法国政府还规定企业要支付员工公共交通黄票(类似于月票)成本票价的一半。二是国家财政拨款补贴,如巴黎市,国家补贴费占全部补贴费的21%;三是地方当局补贴,在巴黎市占总补贴额的10%;四是其他收入,占总补贴额的6%。由于以上政策,公交公司每年的实际亏损都得到政府的足额补贴。
3、德国公交补贴机制
德国对公交企业的补贴主要通过税费优惠等隐形补贴实现。对公交企业减少公共交通销售税(增值税)的50 %和完全免收公共交通的车辆税,另外还减收公共汽车的用油税。为了支持公共交通的建设, 德国联邦政府制定了《乡镇社区交通资助法》和《区域化法》,规定了联邦政府在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及推动德国公交建设中的投资数额,以及公交建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细则。该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征收的石油税,通常能占到公交企业亏损总额的30%以上。
数据来源:李瑞敏,“国外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02年第3期
4、巴西库里蒂巴市的公交补贴政策
巴西库里蒂巴市是巴西东南部的一个大城市。其优先创立了公交共同体的公交运营模式,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该市参与公交运营的10家公交公司均为私营,各公交公司在政府指定线路运营,各公司收入不与票款收入挂钩。政府对公交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即负责线路规划、调整、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组织购买车辆,并委托“公交管理公司”严格按该市规定的公交条例分配各公司收入,政府予以财政支持。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投资补贴来支持公共交通的发展。例如,日本在新建公共交通设施时,中央政府资助50-60%。欧洲国家的很多城市政府对购臵公交车辆和公交专用道的修建都给与了巨额的财政补贴。比如法国、荷兰、西班牙、英国的公交企业购买公交车通常都享受100%的财政补贴。
四、我国公交补贴机制改进建议
1、从政策、税费和资金来源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大公交补贴力度
加大对城市公交补贴的支持力度,是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之一。由于城市公交运营兼容经营性和社会性以及其产生的正外部效应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下,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来实现公交企业的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加大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力度则是实现公交社会效应,保证公交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定和修改与城市公交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财政对城市公交补贴的只能,并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公交企业税费减免以及提高私家车出行成本,改善公交企业的经营环境,提高公交企业的运营收入;同时政府还需拓宽公交补贴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搞多种经营,以副补主,或建立专项补贴基金,以保证补贴资金能及时到位。
2、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建立补贴考核标准,保证补贴资金效用最大化 由于公交企业所承担的社会属性,对其进行财政补贴是必要的,但是财政补贴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工具,仅能提供维持运营的基本条件,真正的改善和发展还要靠企业自身的努力。补贴过度会造成资源浪费和企业效率低下,必须制定合理的限制条件加以避免。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要区分公益性客运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对应经营服务所产生的亏损不应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使财政补贴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为了更好的核实政策性亏损,应建立一些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对公交企业的合理成本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指标的结果与补贴额度进行结合,从而使财政补贴能真正起到促进企业提高效率,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的目标。
3、建立公交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公交财政补贴的监督考核
8.员工交通补贴申请 篇八
遗憾的是,往往得不到正确的解答,我作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注册税务师,不揣浅陋、不惧学阀,成一家之言,以解众惑。
首先还是要强调十字真言——“按会计要求做账,按税法要求纳税”。离开这十字真言,再研究下去就没有意义了。
其次,近十年来,各地对这些补贴的纳税规定都是变化的,我是按照最新的和吉林的有关规定来研究的。
一、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有关规定,通讯补贴与交通补贴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中核算,采暖费,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中核算。
自2007年以来,由于福利费不再提取,所以有的企业(特别是执行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基本上看重“管理费用——福利费”这个科目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仅是把“应付职工薪酬”分成“货币性福利”与“非货币性”福利。
我个人觉得,财企[2009]242号文件是目前比较完善的福利费规定,企业会计可以按此设置会计科目。
即把福利费分成与工资挂钩和不挂钩两块,在挂钩的模块里,进一步分成“工资,五险一金,补充保险,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其他”等二级科目,工资下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等三级科目,补充保险下设“补充医疗,补充养老”等三级科目;挂钩部分,分为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费两个科目,其中,采暖费要作为现金补贴的三级科目,下设健康、财产等四级科目 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费的三级科目,其他的如库存商品,折旧、摊销、外购商品等,就都可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费的三级科目了。同理,在“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下设二级科目“福利费”,在“福利费”下设置对应的三级科目。
操作时,借计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掏银子时借计“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样设置会计科目,层次鲜明、核算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计算机操作又累不着会计,如果您不想偷税,为什么不这么干呢?
二、采暖费补贴的税收规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51号)第16条“关于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问题”明确:“按不超过我省(吉热改[2006]2号)规定标准以内发放给职工的取暖费补贴可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得再包含取暖费补贴”,并且指出“以上政策规定与以后国家税务总局新下发的政策规定有抵触的,应按照国家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所属发文日期为“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明确:“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所属发文日期为“2009-1-15”。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 1、2009年3号文的法律级次并不高于吉地税发[2009]51号文,而且在其之前,而非之后,显然,制定51号文时是在已经看过3号文基础之上的,但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的企业,仍有不适用地税文件的可能。
2、从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应付职工薪酬来看,发放给职工的补贴,确实是一种福利行为,从企业核算和成本分析角度来讲,会计处理也确实应该进入福利费,而3号文显然是借鉴了会计准则而出台的。
3、税法规定“取暖费补贴”“不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目的是给以税收优惠,即保证要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不是怎么做账问题。
4、纳税调整
首先,我们可以按照《关于省直在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热改[2006]2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采暖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府发〔2006〕26号)两个文件,测算企业发放的采暖费是否超标。测算公式为长府发〔2006〕2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计算公式为:职工年采暖费补贴额(元)=供热价格(元/平方米)×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平方米)×75%”和“离休人员按住房面积暂控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的85%补贴,发放渠道不变”。(个人认为,这个句号应该在引号的外面,可以参考一下鲁迅的文章。在外面是有道理的,而且,如果我这个括号里的内容是解释全段的,则句号在括号后面,如果是解释紧挨着部分的,则句号在括号前面,对否?)
其次,对于不超标的部分,由于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在福利费中核算,税前却调增了86%,所以在申报表中“其他”栏目里调减,调减金额等于“管理费用——福利费——采暖费”科目发生额乘以86%。
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长府发〔2006〕2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职工按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依据有关规定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用交税了。
三、通讯费补贴的税收规定
这个费用有点乱,因为它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参照企业所得税标准的,而企业所得税标准2009年又取消了,所以有点乱。
首先强调,按照财企[2009]242号规定,无论企业的通讯费是凭票报销,还是发放现金补贴,都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发放补贴
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按照吉地税发〔2004〕8号文件规定,企业领导(包括企业内部中层领导)发放(报销)的通讯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可参照吉厅发[1998]5号规定执行,即:每人每月住宅电话费不超过80元,移动电话费不超过400元。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同上。
2、凭票报销
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按照吉地税发[2009]5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职工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按照吉地税发[2005]118号文件规定:企业领导(包括内部中层领导)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其它人员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500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3、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采用发放现金方法发放通讯费,则超出标准的通讯补贴,将不再是合理的工资总额,需要纳税调增。
其次需要说明,如果企业核算错误,将通讯补贴计入“福利费”,占用福利费指标,应该进行调整,相对麻烦,因为福利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算的,所以要把通讯费由福利费调整至工资总额,再重新计算福利费扣除标准。
四、交通费补贴的税收规定
按照《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7〕69号)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即“个人从本单位取得的符合前两项规定条件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收入(以下简称补贴收入),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为:长春、吉林市暂定每人每月2500元、其他市(州)暂定2000元、县(市)暂定1500元。补贴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标准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就超出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集团性企业总机构与分支机构的坐落地不在省内同一城市,其总部享受车改补贴的人员确实经常到省内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经营管理业务,且总部车改方案已明确在省内发生的公务用车费用由个人承担的,可适当提高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所属分支机构在省内跨市州的,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暂定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收入低于上述扣除标准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就超出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处理。
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是这个标准。但要关注第二条规定,即“公务用车费用是指单位因公务用车实际发生的燃油费、养路费、保险费、租车库费、维修费、人工费、折旧费等与车
辆使用有关的费用。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向个人支付的公务用车费用,原则上应低于本单位公车改革前一车改车辆实际发生的费用”,要考虑“车改”前一年的支付金额。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引用的一些文件,都是地税局文件,在国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该咨询主管国税局。
【员工交通补贴申请】推荐阅读:
关于公司员工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发放的说明09-23
交通补贴报销通知08-19
交通事故调解申请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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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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