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24-09-01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精选8篇)

1.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篇一

煤 矿 环 境 保 护 治 理 方 案

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元月

煤 矿 坏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全员改变原有落后环保思想,强力提升环保意识,从行动上认真落实,严格整治矿区环境。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井区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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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必须申报矿矿长办与浙江中宇建设项目部,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王子平

副组长:刘志豪(分管领导)汪象征 李所根

成员:李所环 刘时旺 瞿州青 苏乐 谢清东 张丹 王克文 张文明 余志友 环境保护治理制度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长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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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大力整治矿区环境,开展文明卫生宣传发动工作,清理矿区的垃圾,清洁工人居住房间卫生,对工业广场、澡堂、食堂定期与不定期专人清扫,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出入车辆经过洗车槽清洗,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

7、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加强矸石山下方河道下落矸石的定期清理,并砌好防护墙,防止矸石垮落堵塞苏座小河形成堰塞湖,立即租赁挖掘机对现在矸石山上东一井新井建设所生产矸石进行清理移除,防止压力过大造成滑坡,给矿区及当地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在矸石山设置明显标志与牌板,警示当民民众在矸石中捡煤造成不必要的人生伤害。对矸石山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

9、于六月底前对矿区工业广场地表水进行收集处理,清理原煤坪下方两个二十立方与五十立方的沉淀池,对地表水、雨水进行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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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于六月底前逐步完善污水排放口视频监测与数据上传至盘县环保局信息化管理平台,在东一井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置现代化煤产品堆放仓库与销售流水线平台。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300立方正规污水处理站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处理。

1、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日常处理由后勤队承担,每天24小时不间断实施监测处理,防止污水直排河道。

2、锅炉房改为空气能热水器为澡堂供应热水。

3、粉尘、噪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生活饮用水后勤队负责余氯的日常监测,矿长办负责委托水管局对生活饮用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

环保办管理人员要对监测结果做认真的分析,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环保办与生产单位共同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向环保处汇报,防止污染事故扩大。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矿山企业污染物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东一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1、生活污水站、矿井水处理站水质验收:指标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悬浮物)SS≤20mg/l、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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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gr≤60mg/l、BOD5≤20mg/l、PH在6—9之间。

2、生活饮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中的标准:细菌总数小于100mg/L;总大肠菌数3个/L;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应低于0.05mg/L。

3、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风机、地面绞车房等机电设备等设施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标准,昼间≤60Leq[db(A)]、夜间≤50Leq[db(A)]。

4、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处理规定。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矿长办要加强对全矿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其中每月有一次由后勤矿长组织有关领导、科室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完不成者对单位行政主管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对在以下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奖励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给予表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奖励。

1、对环保设施严格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未发生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进行重大改造、革新,效果显著的;

3、积极研究推广新型环保设施,为防治环境污染做出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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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对本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罚款100—500元,性质严重给矿上造成不好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者。

2、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者。

3、行为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者。

4、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

5、阻挠环保检查人员检查工作或以过激行为报复环保检查人员者。

6、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扯皮、推诿者。

7、拒绝或妨碍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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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篇二

油气管道为线性工程,运行压力高,沿线地质、地理、社会、生态环境复杂。为保证管道安全,不可避免地需要处置各种影响管道安全的因素,其中,环境地质灾害在各种负面因素中影响最大。

在各种环境地质灾害中,因人类行为造成次生环境地质灾害的采空区沉陷是最为常见的环境地质灾害类型,其诱发主因是过度抽采地下水资源或开采地下化石类能源所致,次因是受地下资源上覆盖板的地质地理特点、物理性质以及开采工艺、规模等的影响。

煤矿采空区沉陷的一般原理及地表变形特征

煤矿采空区沉陷是由于地下采空区的存在,使开采过程中和过程后一段时间内,原资源上覆的盖层(顶板)受自身重力作用,从下至上依次将崩塌、变形传递到地表而产生的地表陷落现象。实践和实验证明,采空区地表沉陷主要取决于煤层顶板厚度、煤层厚度、顶板岩质,以及煤炭资源开采工艺、开采速度等。一般而言,低采厚比(煤层埋深与煤层厚度之比)、低顶板刚性、大煤层开采跨度和长度,以及高煤炭开采速度等因素,会加重地表变形;反之,则对应相反的变形表现。

在实际情况下,地表裂缝主要发生在采空区周界正上方地表附近。如果顶板刚性较大,一旦出现裂缝,裂缝的深度、长度、宽度、裂缝间距往往较大,裂缝密度相对较低。由于地质、地理和煤层构造等原因,采空沉陷区顶板的破裂变形和移动不仅仅发生在垂直方向,往往在三个维度均有所表现(见图1)。

煤矿采空区沉陷对油气管道的影响

已经稳定或基本稳定的采空区对于埋地油气管道安全不构成实际风险。但是,当管道敷设时,如果采空区尚未形成,或者采空区仅仅是初起阶段,那么就必须对管道敷设区域可能发生的地表沉陷变形,以及可能由此造成的环境地质灾害及其影响给予充分重视。否则,沉陷导致的地表大幅变形,将使高压管道发生严重变形、扭曲,甚至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严重环境污染,甚至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

当煤矿采厚比较小,采空区沉陷处于活跃期,顶板刚性较大、煤层较厚且采空区跨度较大,以及采空区沉陷可能同时诱发诸如崩塌、滑坡等其它严重环境地质灾害时,采空区沉陷对油气管道安全的影响最大,需要高度重视,综合对比管道沉陷变形应力与管道容许变形应力,相应做出应对决策。

油气管道涉及煤矿采空区的安全保护对策

采空沉陷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主动措施和被动措施两种。前者旨在通过充分识别评价,预先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遭遇采空沉陷,或在发生沉陷时,免于陷入被动;后者是由于种种原因,管道安全面临采空沉陷的影响,管道运营企业必须被动采取的措施。

1 主动措施

主动保护措施一般有主动避让、预留保安煤柱、选择通过稳定采空区和采取弹性敷设等。

(1)主动避让

主动避让是在管道路由设计阶段,通过多路由方案的比选和优化,使拟敷设的管道不占压矿产资源,未来也因此将不面对可能的采空区,进而使管道免受采空沉陷的影响。由于管道工程的属性、各类地下资源的客观存在和投资控制等原因,决定了主动避让措施并不能适用于全部实际问题。

(2)预留保安煤柱

当管道无法主动避让某一煤矿时,通过协调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产权所属单位,在管道下方预留保安煤柱也是一种主动保护措施。

当该区域资源采矿权尚未确定时,管道建管企业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政府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以划拨或缴纳资源价款等形式取得通过权,买断管道下方煤炭资源,从源头上避免未来面对采空沉陷的影响。

当该区域地下资源采矿权人已经明确时,由于国家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煤炭产权与后建项目通过权间矛盾解决的形式、渠道和方法,煤炭企业往往受利益驱使,很难接受管道建管企业关于预留保安煤柱的要求,这成为现实工作中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的最大障碍。

(3)通过稳定采空区

稳定的采空区实际上对管道安全不再构成威胁,因此,在管道建设设计阶段,路由比选优化过程中,应敢于选择通过已经进入稳定期的采空区。在此情况下,设计应重点考虑的是如何结合有关区域地理地质条件,避免因自然或社会原因,造成采空沉陷后相对破碎、松散的地表土石发生流失或局部崩塌,影响管道安全。

(4)弹性敷设

弹性敷设是一种积极的设计理念,往往广泛应用于管道穿越地震带、地质破碎带、环境地质灾害高危带,以及管道主动避让人口密集区(高后果区)、大型或重要地面设施等情况。

弹性敷设的本质,是利用油气管道具有较强弹性的特点,结合管道敷设区域预测可能发生的局部环境地质变化,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未来管道可能面临的环境变形风险,通过加宽加深管沟、大面积长距离细砂或松散物质回填、管道轴向预留拉伸裕度、提高管道壁厚和防腐等级等措施,预设管道释放应力的条件,预留管道合理的移动空间,确保在发生环境地质灾害时,管道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 被动对策

矿产资源压覆评价体现出科学管理的态度,仅兴起于近几年,许多在役油气管道不可避免地面对着采空沉陷的影响。因此,采空沉陷的被动防治具有更加紧迫的现实意义。

采空沉陷的被动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变形监测/预测和必要的人工干预。

(1)变形监测/预测

在煤矿采空区发生沉陷时,地表和管道的变形监测和基于监测成果的变形预测是分析管道安全是否面临严重威胁的重要技术手段。

●变形监测

采空区沉陷变形监测方法主要包括裂缝测量法、地锚应力测量法、全站仪测程法、管道弹性应变法4种。

裂缝测量法精度较低,跟踪时效性较差,一般只作为全站仪测程法等主要测量手段的辅助用法,用于宏观跟踪地表变形情况;地锚应力测量法测量数据比较准确,但测量范围相对较小,且安装周期相对较长、移动不便、设施维护比较困难,一般只应用于小范围、局部性质的地表变形监测;全站仪测程法具有测点设置方便、测量数据准确、三维数据同时获得、投入成本较低和设施维护容易等优点,是目前广泛采用的地表变形监测方法;管道弹性应变法测量数据精细,但安装困难、一次性投入成本高,一般仅用于管道本体形变原因分析等科研性质的监测。

●变形预测

有效的变形监测和在监测数据基础上科学的变形预测是及时有效进行人工干预的前提条件。采空沉陷变形预测方法主要有经验法、影响函数法和理论模拟法等。经验法主要是基于对大量实测数据进行整理,寻找沉陷数据与采空区顶板厚度、坡度、采厚比、开采速度、时间等参数之间的规律,并用经验公式对规律加以表示,实现沉陷变形预测;理论模拟法是运用数理方法,针对采空沉陷岩体进行数理建模,确定采空沉陷与岩体理化参数、时间的关系,从而实现预测采空沉陷变形的目的;影响函数法是介于经验法和理论模拟法之间的一种预测方法,融合了经验法的思想和理论模拟法的准确。实践中,经验法和影响函数法均较常用,并且预测结果比较可靠。

(2)人工干预

人工干预包括对管道的干预和对煤矿的干预两个方向。

——针对管道的人工干预

相对于针对煤矿的人工干预,该种干预从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更易执行,处置沉陷变形造成的安全隐患更易获得主动。

针对管道的人工干预通常包括开挖管沟、覆土减载、管道抬升释放应力,以及局部管道改线等。主动采取这些干预措施将使管道内部应力应变始终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保证管道安全。

●开挖管沟释放应力。开挖管沟释放应力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沉陷区管道变形干预措施,其干预的目标点主要是采空沉陷盆地中央地区及管道与采空沉陷盆地边缘地区(裂缝活跃区域)的管道。图2为管道在采空沉陷区变形示意图。采取管沟开挖释放管道变形应力时,管沟开挖的原则是:以采空沉陷“盆”底部为中心,沿管道轴向方向分别向两侧开挖,开挖总长度应基本接近于管道轴向相对的两个沉陷边缘间距的2倍,并且开挖后,保持足够长的敞开时间(一般至少一个月),以充分释放沉陷“盆”及边缘处管道的变形应力。

●压覆减载释放压力。实践当中,由于地质地理条件等原因,采空沉陷引起的地表变形往往同时在三个维度方向均有较大表现,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发生伴生环境地质灾害。图3是采空沉陷伴生滑坡的示意图。以图3为例,由于采空区顶板地质条件等客观原因,使采空区顶板内出现B滑坡面,滑坡面上方岩(土)体出现滑坡迹象,其内部埋设的管道面临巨大安全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最为有效的措施是及时清离管道左上方岩(土)体(Q线上方),对管道进行减载。如果空间条件允许,将清离的岩(土)方置于滑坡体坡脚处(M处),减载的同时,对滑坡体坡脚进行反压,可使控制效果最优。

●管道抬升反向干预。该种干预是干预幅度最大、效果最优的变形控制措施,其关键是运用牵引、举升等强力手段,对管道进行强制复位,从而减少或消除管道变形应力。由于实施需要时间,管道抬升反向干预措施仅适用于采空区顶板缓慢变形沉陷的情况。

●管道改线。由于投资高、周期长、损失大等原因,管道改线往往是人工干预措施中的无奈选择。该措施仅当在前述人工干预措施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风险时,作为最后处置措施实施。由于情况严重,管道改线措施往往需要与上述至少一种干预措施结合使用,以便在情况受控条件下进行改线。

总结实践成果,上述4种人工干预措施的投资、周期对比见表1。

——针对煤矿的人工干预

该种干预是通过与矿权人进行沟通协调,停止、暂缓或调整采掘工作面的管道保护措施。

●调整采掘工作面。调整采掘工作面是暂时缓解采空沉陷影响区管道变形的一种有效措施。但是,由于调整采掘工作面需要矿权人对原开采计划进行调整,准备新作业面,都需必要的投入,因此,调整采掘工作面的前提是与矿权人就相关补偿事宜达成共识。

注:表中M为管沟开挖释放应力措施的投资(万元),T为相应措施周期(天)

●协调留设保安煤柱。如果缺少来自政府的有力支持,协调留设保安煤柱的措施实践中很难实施。

●注浆减沉。注浆减沉是指对顶板中相邻地质层间产生的分离空间的注浆减沉,即离层注浆。根据顶板地勘资料,预先钻孔,适时对离层注浆,可以有效减少顶板塌落程度,进而减小对地表的影响。实践证明,离层注浆一般可减小采空沉陷25%~40%,控制变形效果显著。离层的形成和持续是一个相对短暂的过程,注浆时机非常重要。为妥善把握注浆时间,须重视注浆设施和工艺设备准备,并密切关注煤矿采厚比、开采工艺、采掘速度和顶板刚度等指标。

(3)被动措施的决策参考因素

被动措施的目的是保证采空区管道安全,以下各项是被动措施决策的关键因素。

●最终采空高度、顶板岩(土)性和厚度。采空区顶板沉陷的具体尺度,决定于采空高度、顶板岩(土)性质和厚度,实际中以塌落度表示。塌落度大、顶板沉陷尺度超过管道变形容许尺度时,必须及时进行干预。否则,只须密切跟踪监测。

●采空沉陷的同时是否可能伴生滑坡、崩塌等环境地质灾害。采空区地表水平度和周边沟壑的存在,是导致沉陷过程中伴生滑坡、崩塌等环境地质灾害的外部因素。因此,当水平度低、周边存在沟壑时,须考虑沉陷诱发滑坡、崩塌等环境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处置投资和周期。从处置可行性和投资角度考虑,采空区管道被动保护措施的推荐顺序应首先是管沟开挖或压覆减载、管道抬升等干预措施。由于投资高、周期长,管道改线仅作为终选保护措施。

结束语

由于社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原因,采空沉陷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问题近年受到高度重视,一些管道企业就此已有所实践。由于时间尚浅,资料尚少,各有关企业或机构就此问题,还须持续监测,深入研究,探索规避、预测和处置采空沉陷对油气管道安全影响的科学方法,积极应用于实践,确保国家能源高速通道长期安全平稳高效运营。

摘要:人为造成的次生环境地质灾害是影响油气管道安全的主要因素。针对煤矿采空区沉陷所带来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和管理上的环境地质灾害问题,系统地分析了煤矿采空区沉陷及地表变形对油气管道影响的主要特征,提出了煤矿采空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的主动和被动措施。

关键词:煤矿,油气管道,采空区

参考文献

[1]黄福昌,倪兴华,张怀新等.厚煤层综放开采沉陷控制与治理技术[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7.

[2]郭惟嘉,阎卫熙.矿区地表沉陷规律及建(构)筑物下综合开采技术[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

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煤矿开采;环境问题;防治办法

中图分类号:X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1-0105-02

1 概述

煤炭资源是我国的主要能源,2005年我国约八成的能源都是来自燃煤,2007年我国首度成为煤炭进口国,近年来经济的增长,使得煤炭生产量以及消费量迅速上升,一方面对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有较大的影响,积极正确地面对煤矿开采工程中所带来的这些不利影响,并采取有效的防治办法,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

保证。

2 开采中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

综合国内外现有的煤矿开采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普遍存在造成地面塌陷、损害水环境、污染大气、产生固体废弃物、噪声污染等问题。本部分将结合我国的煤矿开采现状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增强对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问题的认识。

2.1 造成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矿区一种普遍的灾害,对采矿区的后续开发和农业都有相当大的危害,塌陷面积与采煤量成正比,每年因为煤矿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面积有2.5万hm?。处于深处的煤矿采用的是地下开采的方式,挖空了煤层后,破坏了其上覆盖的岩层的应力平衡,从而使岩层发生断裂和塌陷,更严重的还会导致地表发生整体下沉。地面塌陷直接造成地面建筑物损坏,影响人们的生活,影响农耕粮食减产;塌陷后,稍浅处出现旱季泛碱、雨季积水,稍深处长期后形成湖泊;塌陷所形成的裂缝可使地表以及地下水流发生紊乱;还会出现土地的荒漠化、盐碱化等一系列

问题。

2.2 损害水环境

煤矿开采对地下水资源有不利影响,容易引起水迁徙运动造成水土流失、渗漏、污染等,使缺水地区供水更加紧张,从而影响当地居民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同时,地下水由于地层的破坏渗入矿井,被净化利用的却不到20%,排出后对矿区周围产生了新的污染,而且使地下水位下降,让此区域的农作物减产,抵御自然不利环境能力大大降低,均危害了农业生产。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直接排放没有经过完全净化的矿井水、洗煤水还有矸石淋溶水,给周围的水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

2.3 污染大气

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烟尘污染。有害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以及矸石山自燃所产生的有害气体;大气烟尘则主要源于矿物运输、煤矿爆破、和燃煤过程排放的粉尘和煤烟。开采、运输、装卸煤的过程之中,无法避免有小粉尘和煤灰浮散在空气中,增大了矿区空气中颗粒悬浮浓度,以上均危害着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2.4 产生固体废物

煤矿开采中大量外排的煤矸石利用率低,大量堆积构成固体废物污染,使矿区环境治理难度加大。煤矸石自燃时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使空气受到严重污染,造成酸雨,不利于植物生长,并且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5 噪声污染

矿区噪声污染的特点是强度大、声源多、频带宽等。噪声最主要的危害是造成矿工的听力下降,甚至是职业性耳聋,还会导致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神经系统等系统的疾病。并且噪声对周围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都有不利影响。

3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的防治办法

3.1 塌陷区域的防治办法

虽然地面塌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但有一定的内外原因,针对这些原因,在出现问题前采取措施,来减少灾害的发生。一是合理采矿,采矿单位将采空区的位置以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当地的地方规划部门,便于采空区的勘察设计工作有效进行,采矿时,建筑物下要按等级确定保护煤柱的宽度。二是减少地表水下渗,雨季到来之前做好地表及地下水的排水工作,雨季时增强防范的意识。三是加大采空区地质勘查力度,做好地质勘查及资料分析,对确定的危险区,采取搬迁措施。

虽然尽力预防塌陷发生,但也有可能因社会及环境因素发生无法预料的地面塌陷的发生,则需要做好应对灾害的各种治理。对塌陷区域的土地用煤矸石填平恢复种植,并采取适当的生物措施完善水土保持体系,裂缝则用灌注浆法、尾矿石回填等。

3.2 做好污水处理

将开采区煤泥分级脱水,再用新型水泵做净化处理后供给生产、生活循环利用,比如采掘设备液压用水,消防用水,少部分浓缩后排到脱水厂或者选煤厂进行处理。对于没有地面洗煤厂的一些小煤矿,则应当先在井下的中央硐室对煤泥水进行处理,方可使煤泥水处理过后循环使用或者不上井。

3.3 减少、处理大气污染物

煤矿区大气污染主要为煤烟型,是燃煤、矸石山自燃导致,因此为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需要改变现有矿山燃料的构成或者改变燃烧方式。采用燃烧脱硫技术、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技术、自燃矸石山的防灭火技术(复盖法,表面浇灌法,注浆法)等对采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处理。在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层气(即沼气)、甲烷气,不妨将其抽放出来开发利用,不仅消除安全隐患,还能保护环境、获得廉价的能源,可谓一举多得。

3.4 固体废物治理办法

受到经济和技术的影响,我国目前还不能对固体废物完全资源化利用,所以就更需要控制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推行收费制度,实行固体废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以及相应的处罚制度,能控制固体废物合理排放量。政府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技术的研发的引导和扶持,用经济投入鼓励企业对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煤矸石中含有大量炭质页岩,可生产有机复合肥、微生物肥料,其酸碱性及所含的微量元素可用于土壤的改良,调节疏松度和酸碱度,增加肥效;煤矸石也可用于燃烧供能,生产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回填塌陷区。

3.5 控制噪声

卫生部早已在1980年规定了作业场所及生产车间的噪声标准为85dB,而目前矿区产生的噪声大大超出85dB,为工人的健康及地面生活环境考虑,必须采用有消声器的设备,并且消声后要符合工业卫生标准。

4 结语

目前我国的主要能源就是煤炭,但煤炭又属于不清洁能源,人们在享用煤炭为生产生活带来的益处时,也不能忽略煤矿开采过程中所造成的各种环境问题,为了赖以生存的环境,每个集体及个人都需要树立起保护环境的意识,放长眼光,让矿业走上绿色开采的路线,国家和政府协调好环保政策和能源政策,投入资金进行洁净煤技术、洁净开采技术,企业做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格操作,才能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奋华,伍永平.试论煤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与对策[J].煤矿环境保护,20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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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戴莉萍.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矿区生态修复——以煤矿为例[J].学理论,2010,(18).

[5] 王柱军.煤矿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控制策略研究[J].科技传播,2011,(8).

[6] 王婧静.金属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15).

[7] 范英宏,陆兆华,程建龙,周忠轩,吴钢.中国煤矿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重建技术[J].生态学报,2003,(10).

4.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篇四

2007-04-02 21:54:59|分类:|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矿区环境管理,为职工家属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由矿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成员:书记、经营矿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政工科长、经营科长、福利队队干。矿区环卫及绿化管理实行每周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月底综合评比奖罚。

第一部分环境卫生

第1条经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福利队负责组织家属从事矿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福利队必须指定一名队干专门负责,具体要求是:

(一)清洁工必须每天清扫自己分管的区域,每少一次扣20元;

(二)清洁工在打扫时要尽职尽责,做到清扫干净,水沟畅通,做到次次检查合格;否则罚款3 0元每次;

(三)清洁工必须服从福利队安排和环境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清洁工作;

第2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

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由施工个人或单位负责清除;否则罚款200元每次。

第3条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矿区域内生活垃圾清扫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4条居民必须按矿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点。

第5条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按要求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丢放。

第6条所有门面和居民都应当维护环境卫生,遵守矿环境卫生规定,不得随地乱倒、随手乱丢垃圾,否则,罚款5元每次。

第7条任何个人不得将有损文明的大、少便等脏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否则,罚款50元每次。

第8条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容器必须保持完好,外观和周围环境应当整洁。未经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拆除、封闭和损坏,否则,赔尝损失另罚款200元每处。

第9条生活垃圾在运输途中,不得扬、撒、遗漏,否则,罚款20元每次。

第10条矿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服务实行收费制度。矿委托福利队对其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生活垃圾的个人收取服务费,并逐步向居民征收环境卫生管理费用。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按矿规定执行。

第11条任何店面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制止、检举和控告有功人员按10元每次奖励。

第12条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对治理矿区生活垃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13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福利队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50-200元。

(一)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的;

(二)不按当地规定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任意倾倒垃圾的;

(三)影响存放垃圾的设施、容器周围环境整洁的;

(四)随意拆除、损坏垃圾收集容器、处理设施的;

(五)垃圾运输时沿途扬、撒、遗漏的;

(六)严禁放养家禽、兽,对在矿区流窜的家禽、兽,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有随时捕杀的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行为的。

第14条违反本办法,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5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申请矿保卫科依法强制执行。

第16条在矿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涉及环境保护和卫生方面的工作,依照有关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部分矿区绿化

第17条福利队是本矿绿化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矿绿化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1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矿规划绿地性质,不得擅自占用规划绿地。对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或擅自占用规划绿地的,由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

第19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少于规定比例。

第20条单位和居住区现有绿化面积和绿化用地的,必须绿化;对没绿化的,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绿化。

第21条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一)绿化管理在其管辖范围内种植的树木,归矿所有;

(二)个人在其住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归矿所有;

(三)个人投资在自住房屋的庭院内或房前屋后种植的树木,不归个人所有。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种植的树木,归

使用土地的单位所有;另有合同的,按合同规定办理。

第22条矿区绿地由福利队包干养护。

第23条矿区内的绿地禁止占用;违者按1000元每平方罚款。

第2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由福利队现场监督砍伐。

第25条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矿环境卫生领导小组鉴定后,福利队应组织及时更新。

(一)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自然枯死的;

(二)严重倾斜、妨碍交通、危害建(构)筑物和人身安全的;

(三)其他需要更新的。

第26条福利队应当按时组织修剪公共绿地和道路上的树木花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

第2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正常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兴建建筑物,不得在距树干基部一点五米范围内挖沟取土。矿区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停放车辆,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践踏花坛、草坪,捕猎放牧;

(二)借用树木搭棚、建房,在树木上钉钉、刻扒树皮,折枝摘花,滥采树籽;

(三)损坏园林绿化设施;

(四)其他损坏绿地、树木的行为。

第28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如下: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矿区规划绿地的,以及违章占用绿地的,按每平方米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擅自砍伐或者移植树木的,处以树木补偿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未停止侵害行为和恢复原状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补偿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第29条拒绝、阻碍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0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矿。

第31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金竹山矿业公司塘冲煤矿

5.煤矿环境保护制度 篇五

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有限公司

目录

1、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与职责............................................................1

2、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

3、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3

4、总工程师环境保护岗位职责.......................................................4

5、安全副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5

6、生产副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6

7、机电副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7

8、安检科环境保护岗位职责...........................................................8

9、机电队环境保护岗位职责..........................................................9

10、办公室人员环保岗位职责........................................................10

11、区队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11

12、专(兼)职环境保护人员岗位职责...........................................12

13、煤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岗位职责............................................12

14、司炉工环境保护岗位职责........................................................13

15、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14

16、环境信息公开制度....................................................................15

17、充填破碎站防尘措施.............................................................17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与职责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特成立赤峰西拉沐沦(集团)公格营子煤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从即日起,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如下:

一、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

长:梁明富 副组长:周彦辉

成员:董

军、夏福臣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矿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拟定矿区内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厂区内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计划。

2、负责矿区粉煤灰场、煤场及污水处理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

4、监督对矿区内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树木植被等环境保护工作。

5、组织开展矿区内环境保护检查工作,负责查处矿区内单位及人员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矿区内环境纠纷事件。

6、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对矿区内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组织“三同时”审查与验收。

7、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标准;负责组织和管理环境监测、统计、信息

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编报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信息;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各种审批手续的办理。

8、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法规知识。

9、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杜绝矿区内企业及职工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

10、负责矿区内范围的环境保护工作,对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

11、负责对上级环保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配合煤矿完成。

12、对矿区内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13、认真接受企业内外人员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和建议,并认真核实后对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

2、职责

1)单位环保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各单位与职能部门相结合、各级行政领导负责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2)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有保护环境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各自主管领导负责。

3)矿的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矿长是煤矿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矿环境工作进行决策。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日常生产管理议事日程,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做到生产环保同发展。

5、组织职工学习环境保护先进经验和工艺技术,提高职工环保技高“三废”利用率。

6、注意井田环境质量及其“三标”工作,按期填写环境报表,资料总结。

7、及时组织成员讨论、研究日常环保监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领导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正常有效运行。

9、监督检查煤矿办公室日常节能环保工作。

总工程师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是煤矿环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全矿环境管理策划。

2、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全矿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

4、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全矿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针对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

5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环境保护知识,不断增强职工爱护、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6负责绿化、种植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的实施,实施和计划不能脱节,保证每绿化、种植工作圆满成功。

7、负责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安全副矿长环保岗位职责

1、严格落实煤矿关于环境管理的制度及规定。

2、负责监管井下日常洒水降尘工作,负责解决协调采掘工作面出现的其他环境问题

3、抓好采掘工作文明生产,监督检查采掘机械修理现场。

4、监督检查各区队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

5、参与编制煤矿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对全矿环境工作进行策划

6、参加每月环境检查工作,参与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分析落实整改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使环保目标的实现。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生产副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严格落实煤矿关于环保管理的制度及规定。

2、负责监管井下日常洒水降尘工作,负责解决协调采掘工作面出现的其他环境问题

3、抓好采掘工作文明生产;

4、检查各区队队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

5、参与编制煤矿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对全矿井下采掘作业现场的环境治理工作。

6、参加每月环境检查工作,参与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分析落实整改措施,指导环境工作,促使环保目标的实现。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机电副矿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负责粉煤灰场、煤场、污水处理厂的环保工作,保证运行正常

2、负责监管煤场及煤盘的日常洒水降尘工作,发现扬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作业,严禁在未洒水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3、负责矿区运运煤线路的维护工作,做到勤洒水,勤刮路

4、负责筛分皮带的清理工作,保证筛分设备操作室的干净整洁。

5、遇大风天应及时停止做作业

6、严格落实煤矿关于环保方管理的制度及规定。

7、负责机电维修现场的环保工作及变电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负责机电场设备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按种类分开挂牌存放设备。对有易造成污染的机电设备,应按要求独立存放。

9、在材料购买方面,应尽量购买低碳环保的材料,对有造成重大污的设备或有放射性危害的设备应报知矿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10、加强对职工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11、协助矿长做好环保工作的实施、检查、验收和奖惩的工作。

12、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到表面干净整洁。

13、参与环境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对全矿环境工作进行策划。

14、参加每月的环境检查,并提出整意见和措施。

1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安检科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严格落实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协助机电副矿长组织每月环保检查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4、及时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

5、协助安全副矿长监管井上下洒水降尘工作;

6、参与编制煤矿环境管理制度。参加对全矿环境工作进行策划。

7、参与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机电队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编制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严格落实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负责煤场筛分设备的的清理工作,及时清理设备下散落的粉煤,防治扬尘和自燃。

4、负责煤台的周围及筛分设备操作间的环境卫生工作。

5、安装或维修时负责现场的环境管理工作,不得随地丢弃废弃物。

6、负责变电所的环境管理工作,及时清理高压、低压配电开关柜内的积尘。

7、负责材料库的环境管理工作,库内设备要分类码放整齐。

8、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车内卫生整洁,在修理、保养的同时负责现场的环保工作。

9、配合专职环保监测人员工作,发现问题时及时整改。

10、参与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

办公室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负责粉煤灰场、煤场的降尘、环境卫生管理。

2、每周按时进行环境大扫除后,及时打扫办公室环境卫生浇灌办公室内花草。

3、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残茶剩水,不乱丢纸屑。烟灰缸、垃圾桶要及时清理。

4、地面整洁干净,不随地堆放杂物,墙角无蜘蛛网,禁止乱贴乱挂

5、办公室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个人物品须存放在抽屉里,长时间离开座位要将椅子摆放整齐。

6、各种办公用具、书柜要保持清洁无灰尘。

7、每天办公前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区队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法律严格落实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协助领导小组成员搞好环境保护培训工作,是本人所在区队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3、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情况,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4、利用班前会经常对所辖员工进行环保知识的学习,督促检查本单位工业“三废”和生活废弃物存储、排放情况,对违背环境保护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出教育、批评和改进意见。

5、参与监督本单位在采场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废油处理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处理。

6、负责本单位采场作业现场的环境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现场产生的垃圾。

7、做好本单位污水排放及处理的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负责本单位在采场作业时的洒水降尘工作,严禁在不洒水情况下作业。

9、积极组织本单位员工有规律的对生活区进行卫生大扫除。

10、提倡文明生产,禁止在采场内乱排乱弃。

11、参加每月环境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或意见。

专(兼)职环保监测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参与编制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负责日常环境监测任务,按时填写监测数据,每月将监测数据报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审查。

3、负责煤矿所有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4、参与日常环境检查,对存在污染源的地段要加大监测力度。

5、合理规划环境监测地点,做到经常变动,能真实的反映我矿存在的环境问题。

煤场管理人员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负责煤场的日常洒水降尘及环境管理工作,是煤场环保的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煤矿关于煤场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3、负责打扫磅房内环境卫生,保持磅房设备及磅体的清洁工作。

4、负责监督对储煤场、裸露储煤点、运煤道路及时洒水抑尘。

5、负责维护煤场防风抑尘网,发现破损地段及时上报环保领导小组组长。

6、负责在大风天气期间,禁止装卸工进行装卸作业。

7、认真配合环保人员对煤场的环境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矿相关人员汇报。

司炉工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1、正确掌握固体废弃物储存及处理方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积极配合环境检查及监督检查,做好环境信息反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环保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1、认真落实煤矿关于环保制定的措施和计划,爱护环境设施,对环境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2、及时清理检渣,并对炉渣进行洒水处理,并将洒水处理后的炉渣运送到指定地点,纺织炉渣存放过程扬尘。

3、做好锅炉房的通风工作,及时清理地上散落的煤块,保持锅炉房内的卫生清洁。

环境保护定期检查制度

为确保我矿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措施可以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环保检查

1、矿实行月检。每月底由矿长带队,安全副矿、生产、机电副矿、安检、物资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全矿井上下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查管理、查现场、查纪律,对检查出的由安检科下发整改通知单;

2、矿在进行月检后,应该召开月度安全、质量、环保例会,对目前项目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3、专项性环保检查

对矿的粉煤灰料场、煤场、食堂、厕所、库房等地方进行专项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4、经常性环保检查

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主要包括: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检查;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巡回进行环保检查。对当班检查出的环保问题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4、环保检查记录及环保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管理

矿建立环保工作检查记录及安全、质量、环保整改台帐,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区队在整改通知书上认真填写整改情况交安检科,由安检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安全、由环保管理人员填写复验意见予以消记;对矿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书,整改实施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向签发部门反馈整改报告意见,予以消记。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矿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范围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环境保护规划;

(三)环境质量状况;

(四)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

(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

(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八)环境保护创建审批结果;

(九)环保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三、公开方式

(一)公告栏

(二)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方式。

充填破碎防尘措施

为加强我矿环境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环保部门要求,特制订充填破碎站粉尘防治措施:

1、对煤矸石粉碎车间和工作室进行密闭,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操作间的角落粉尘,保持车间卫生,做好通风和换气。

2、除尘器要定时做好维护和清洁工作,加强日常保养,定期对除尘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除尘设备各部件运转正常和密封效果,减少粉尘逸散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

3、煤矸石储存地点及时定期洒水,保持一定湿度,做到不扬尘。

4、储料场和加工车间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按时洒水,防治扬。

6.煤矿环境保护演讲稿 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参加今天的演讲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恢复生态环境、共建绿色矿山》。

作为一名露天煤矿工人,深知露天煤矿在采矿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而且作业环境差、粉尘污染十分严重,加之过去人们发展观念的偏差和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无序无节制的开发、粗放式管理现象极为普遍。原本让人心神向往的山峦叠嶂,在我们的破坏性开采下变的满目疮痍,不禁黯然神伤,山峦没有了绿衣包裹,当下的蓝天越来越少,雾霾天气日益严重,不禁让人唏嘘。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急需改变,总书记提出:“我们不仅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有了绿水青山,才有永续利用的金山银山”。而我们总是在索取,却不曾给予他对等的安抚,最后为此苦恼的终究还会让我们自己承受并留给后人。渐渐地我作为一名煤矿工人开始思考煤炭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难题真的就势不两立吗?脚下真就没有一条可以改变现状的道路吗?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创新意识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和企业逐步认识到,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产业,是一条可以走也必须走的路子,这既可以科学开发利用资源,也有利于融入绿色发展轨道,是应该做到和必须做到的。我们也都渐渐清晰的认识到,发展可以与环境保护并行,而环境保护也可以促进生态环境与矿山企业健康发展,二者看似对立却紧紧相依,并不矛盾。

煤矿人的梦想就是期望绿色家园与企业效益共同发展,生产与生态环境并肩而行。煤矿的未来能够走的更扎实一点,煤矿的天更蓝一点,煤矿的水更绿一点,煤矿人脸上的笑容再多一点。这已是煤矿工人的共识,不走绿色发展的道路,煤矿的明天会黯然失色,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煤矿的未来将步履蹒跚。我们坚定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秉持着煤矿工人特有的坚忍精神,我们毅然的踏上了绿色发展的征程,这一路上也许会有坎坎坷坷,也许会有荆棘密布,但我们会稳步向前,披荆斩棘,用煤矿工人火一样热情,张开双臂,迎接属于我们的绿色矿山,艰难历来不是煤矿人退却的借口!

当前,我们已然走在了安全生产与绿色发展的行列,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里,XXXX矿紧紧围绕在矿业公司、地方政府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领导下,以我矿八号井排渣场、工业广场、密闭煤棚、防尘网改扩建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为核心项目,开始了紧锣密鼓、热火朝天的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

雄关漫步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回头一望,煤矿的矿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排土场台阶整齐划一,公路两侧干净整洁,防尘网与蓝天遥相呼应,工业广场即将迎来绿色新芽,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气息,此时此刻,每一位参与过环境治理的人都能体会到这种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固然,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煤矿的面貌也有了极大的改观。但依旧“任重而道远”,我们深知路子可以走的更宽广一点,生存环境可以更加美好一点。

一片蓝天、一片绿色、一个良性循环的企业,终将属于为之奉献与勤劳努力的人们!

待到深深的采坑开采出乌金的煤炭,伴随着矿区周边环境焕发出生机盎然的气息,那一天,我们漫步走过,心中是何等的欣慰和满足。那么就让我们继续为了这一目标,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恢复生态环境、共建绿色矿山而努力奋斗吧!

7.煤矿地质环境问题及保护措施 篇七

关键词:煤矿,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保护措施,可持续发展

0 引言

煤矿资源的大规模的开发利用, 煤矿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而煤矿环境保护、煤炭资源的开发与地质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煤炭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常伴随着环境破坏以及地质灾难。因此规范煤矿生产活动, 保护煤矿地质环境成为当务之急。

1 煤矿生产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

煤矿资源的不合理开发, 煤矿生产活动的不合理规划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环境污染、资源破坏以及矿山地质灾害三大类。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为煤矿生产活动引起煤层、煤矸石等地质体中有害物质的迁移扩散, 造成煤矿周围空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辐射污染、振动污染等问题。资源的破坏主要表现为采动岩移和矿井抽排水可改变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储存和循环状态, 造成煤矿区水位下降以及地表水的严重缺失, 煤层自然以及岩层移动等使得大量的煤炭资源损, 土体资源的流失等问题。矿山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地表地质灾害与井下地质灾害。地表地质灾害主要为采矿岩移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井下地质灾害主要为采动压力可诱发冒顶、矿井突水、煤与瓦斯突出等。

煤矿生产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严重影响着居民、职工的生活工作环境, 制约着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我国煤矿环境地质问题的现状

随着煤矿资源开发加强, 煤矿的地质环境危机日益突出。据统计, 全国因采矿引起的塌陷面积1159km2, 国有煤矿矸石山1500多座, 历年堆积量达30×108t, 占地达5000km2以上。煤炭行业废气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废气排放量的5.7%, 其中有害物排放量为每年73.13×104t/a, 主要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 因二氧化硫污染导致的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30%以上[1]。

虽然我国的煤矿的地质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已初步建立了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切实加强了矿山环境保护的管理, 加大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力度, 但煤矿地质环境的恶化没得到有效遏制, 造成大的地质灾难时有发生。2010年3月, 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152人被困井下4月, 贵州六盘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人下落不明出现煤矿山地质环境恶化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 开发秩序混乱, 受经济利益驱动, 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大肆开挖矿产资源, 从而造成地质环境破坏。

第二, 开发规模小而散, 开发程度低, 严重制约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 同时也加剧了地质环境的恶化进程。

第三, 煤矿企业结构不合理, 煤矿资源开发工艺落后, 不仅浪费资源, 同时也污染环境, 遗留的环境地质问题较多。

第四, 一些矿业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 大肆剥离土层, 破坏植被, 以获取煤碳开发的最大利益, 也是导致煤矿地质环境恶化原因。

3 我国煤矿地质环境保护的措施

煤矿地质环境恶化威胁着企业的生产, 职工和矿区周围居民的生存, 严重影响自然与社会环境的稳定。因此, 要加强煤矿企业的科学管理, 加大煤矿地质环境的保护力度, 减轻煤矿地质环境的恶化质, 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3.1 技术措施

积极开展煤矿环境地质调查工作, 掌握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律和危害特征。煤矿的环境地质调查工作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对矿区内各种地质灾害, 尤其是采动影响、煤矸石堆放引起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 研究其形成条件、成因、分布规律、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 并针对性的实施连续监测, 对煤矿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可能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和预报[2]。

进行矿区瓦斯地质调查, 调查煤层瓦斯赋存、来源及分布规律, 评价矿井瓦斯的涌出量、涌出特征, 掌握影响瓦斯抽放的各类地质条件及改良方法。

进行矿区的水文地质调查, 查清矿井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流动通道, 确定污染水体的扩散途径。进行矿区的水质分析和岩土分析, 查明土壤污染、水体污染与煤炭生产中有害化学成分迁移的规律, 为控制水土资源流失提高地质依据。

建立矿区地质环境空间数据库, 充分利用“3S”技术, 逐步实现矿区环境的动态监测, 开展矿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3]。开展加强各类环境地质调查的同时, 研究运用新型煤矿开采技术, 做好煤炭开采规划, 合理地开发煤炭资源, 实现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2 政策措施

建立一支技术高, 设备精良, 素质好的地质灾害监测队伍。建立地方群众性监测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4]。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首要特色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加大各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积极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全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 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严格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同时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应该在已有相关的法律条款的基础上, 紧密结合矿区环境的特点, 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该体系应覆盖矿区发展的全过程。国家有关部门应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形式, 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意见, 尽快研究、制订矿山环境破坏补偿的新办法[5]。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并举, 以环境保护为重的原则;落实了地质环境保护应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和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受益谁出资、谁破坏谁治理恢复的原则。在矿山建设中严格执行矿山建设与环境设施的设计、施工与投产使用统一制度, 完善矿山恢复保障金制度, 矿山恢复与复垦制度,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征收排污制度, 矿山资源开采登记制度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和环境补偿制度等法规和制度。

从目前煤矿事故的频繁发生来看, 治理煤矿地质环境刻不容缓。为保持煤矿企业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加强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势在必行。加强对煤矿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才能做到煤炭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韩杰.我国矿山环境破坏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 2005, (7) :394-396.

[2]杨孟达.煤矿地质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1995.

[3]田利锋.我国西部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防治[J].矿业工程, 2009, 6 (7) :42-44.

[4]冯硕颖.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8, 5:14-16.

8.山西煤矿环境监管的分析 篇八

关键字 煤矿  环境监管  资源整合

一、煤炭政策规制

由于煤炭是非可再生资源,其本身具有稀缺性和国家战略性,在对地方煤矿企业实行有效地环境监管措施时,必须充分利用政府“看得见的手”作为调控手段,从宏观上对地方煤矿的生产现状和规模、产业性质进行合理的整合和定位,以期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污染排放,减少不必要的矿难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为此,在国务院提出煤炭资源整合要求的大背景下,2008年我国的煤矿资源整合首先在山西拉开大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文件,山西全省119 个县(市、区)有91 个产煤,煤炭及相关四大产业占全省工业总值80% 以上。2009年4月,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山西启动该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资源整合。按照规划,到2010 年底,山西省的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 家减少至约100 家,煤炭企业规模不低于年产300 万吨,单井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90 万吨,在全省形成2-3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5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使大集团控股经营的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

重组主体与矿区划分上,按照“一个矿区尽可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合理确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和矿区划分。 大力支持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和中煤平朔公司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作为主体,兼并重组中小煤矿,控股办大矿,建立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经营。

作为兼并重组的主体,要通过严格的检验资质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公告后,兼并重组一些中小煤矿,建立煤源基地。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方骨干煤矿企业在不影响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前提下,由所在市人民政府申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也可以作为主体,兼并重组相邻中小煤矿。

至此,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格局定位基本成型,通过政府的政策调控,在国有大矿为主体,其他私营、合资成分为有益补充的新形势下,山西的煤炭资源企业将逐步改变过去管理落后,生产事故频发,产能低下,能源利用率低,竞争环境混乱的局面,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合理有序,节能高效,责任到位,产权明晰的新的能源环境,为我国进行新一轮的能源改革提供了样本和经验。同时,内蒙,山东,河南等资源大省在吸取山西煤改的经验和教训前提下,也逐步推进,可以预见我国新的能源格局的局面在不久的将来也基本成型,这为我国打造资源节约型社会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践经验和战略支撑。

二、 建立采煤环境补偿机制

我们应该在已有法律条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矿区环境的特点,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矿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这一体系应覆盖矿区发展的全过程,对新上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采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报废矿山的环境重建以及如何推进环境补偿机制,都应给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尽快研究、制订煤炭开采对环境进行补偿新办法,加速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

环境治理和解决沉陷问题需要资金的保障。山西最近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专门针对煤炭而征收的基金政策,开征煤炭价格基金是实现煤炭市场供求平衡、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的手段),并将该项基金专项用于山西省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如保护资源、环境治理、提高安全水平、解决沉陷问题和煤炭综合利用等方面,这种做法至少在环境治理上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四、立法思路上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我们的做法是在造成环境破坏后才去治理,而不是预防环境侵害的发生。各个煤矿非要等到造成严重的环境后果才大量投入进行弥补而不是预防。各个企业在给煤炭定价时就应该把防范和治理环境的费用计算在其中。中国不能延续过去“环境无价,矿产品低价,制成品高价”的传统思路,否则这对中国将来环境及经济发展都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以上这些在《煤炭法》以后的修改过程中应该予以充分的考虑。对于采煤所造成的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而原《煤炭法》规定:“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规定太原则、太模糊,致使一些企业采完煤一走了之,根本不管对采煤区造成的塌陷、水和大气造成污染。而我国现行环保政策法规中,也缺乏针对矿山环境保护特点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新《煤炭法》对新上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采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报废矿山的环境重建以及如何推进环境补偿机制,都应给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为解决矿山生态环保的难题,有关环保部门也应该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矿山开采准入制度;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多渠道投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参考文献:

[1]耿殿明.矿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2,(9):33-34.

[2]车夫.中国环境保护全书[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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