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教管中心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精选4篇)
1.东湾教管中心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
马场校中心学校(校本部)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防范我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普定县教育系统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及(安市教通„2014‟214号)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安全稳定,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排除我校安全隐患,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专项检查,做到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
二、主要工作职责
通过对我校集中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地对我校彻底排查、排除大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我校“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组长:王克辅
副组长:罗永刚
成员:学校全体教职工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完善各类安全预案情况;健全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重点排查学校“三防”建设、学生校方责任险、校
舍、围墙、建筑、施工、征地、拆迁等重点问题的管理是否到位。
3.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违章用电情况;楼梯等场所应急照明、紧急疏散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4.交通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我校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路段警告等交通标志,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5.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排查锅炉、燃料、水电、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学校食堂、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校园及周边环境。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以及网吧等经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等。
7.集体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师生外出集体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开展大型活动是否有安全预案和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8.食堂卫生情况。重点检查食堂留样记录,消毒记录、潲水记录,特别是米、油、肉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台帐、索证是否完善;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三证”;食堂进货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是否使用亚硝酸盐,是否制售凉菜等情况。
9.安全教育情况。开学初、放假前专项检查安全教育情况登记及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情况;学校对入学新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开展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安全培训和保安技能培训情况;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情况;对师生进行的禁毒教育情况和预防性侵教育等情况。
10.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是否健全了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实施步骤
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9月10日)。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地进行。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
纠,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对于自身能整治的问题,应立即作出整改安排,并抓好落实;对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马场校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争取支持,认真抓好集中整治,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整改检查阶段(9月15日—11月25日)。马场校中心学校将对我校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加大推进检查工作
(三)巩固落实阶段(12月5日)。及时对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学校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分管人员要具体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人,推行安全监督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要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各分管人员及监管领导,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学校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应急管理、定期报告、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治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学校严格执行坐值班制度,各教师要保持电话24小时电话开通,及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稳定。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马场校中心学校(校本部)
2014年8月22日
马场校中心学校(校本部)开展“除大隐患、防大
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
作
方
案
马场校中心学校(校本部)
2014年8月22日
2.东湾教管中心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二
一、总则
(一)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持续改进学校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泉州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引意见》(泉教安办〔2016〕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永教安办2018-11号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全镇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适用本方案
(三)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课,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学校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职责分工
(一)各小学、幼儿园
学校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校安全隐患排查和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明确隐患自查自报部门和责任人、联络人,同时要鼓励、发动教职工及学生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根据安全隐患指引标准,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形成学校、部门、班级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
4.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权管辖的部门反映。
二、自查自报及监督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职责,学校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二)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学校进行登记造册,立即组织整改,并留存登记档案。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提交专项报告,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学校自查自报安全隐患应当客观真实,符合下列规定,并对安全隐患的真实性负责:
1.确定本学校安全隐患管理专门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由本学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学校,应明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2.自报安全隐患应当与本学校隐患留存登记档案相一致。隐患留存登记档案应当有识别安全隐患的现场照片或者有管理方和被管理方共同签名的确认表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3.学校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对隐患排除前或者隐患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监控、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抽查内容包括:
1.根据永春县学校及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2.学校是否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3.学校是否存在经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但未进行整改的现象;
4.学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漏报、瞒报、谎报的现象。
(五)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抽查结束后下发《永春县学校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作为各学校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学校被责令限期治理整改隐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治理整改的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七)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排查上报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可能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根据相关规定,实施隐患的评估认定,经认定或论证确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永春县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同时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八)学校接《永春县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整改方案要报送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同时明确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九)被挂牌督办的学校每月要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报送县教育行政部门,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相应责任。
四、约束措施及考评
(一)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未履行安全隐患排查职责,未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6号令)、《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安〔2012〕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从重进行处罚。
(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作为学校参与评优评先活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东湾教管中心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及全国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确保暑期、汛期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秋季开学做好充分准备,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9月1日至9月10日
二、督查内容
(一)《**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落实情况。
(二)学校安全“两个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建筑及附属物安全、特种设备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
(四)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及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六)总结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督查方式及范围
镇教办室人员组成督查组,分别负责分包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每个督查组由至少两名同志组成,学校校长亲任组长,对全镇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全方位安全督查,必须做到校校到、园园到。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县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认清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镇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大检查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督查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切实转变作风。各督查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基层学校上,听取校长工作汇报、深入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资料尤其是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认真督查。通过查隐患排查整改,倒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督查工作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与镇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办公室和学校交换意见,提出建议。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督查员要认真从正反两个方面剖析所督查学校、幼儿园,总结存在的问题及好经验、好做法。督查结束后形成文字汇报材料,9月6日后,由各督查小组组长、学校校长向镇中心学校进行汇报。
(四)严格遵守纪律。各督查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廉洁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轻车简从,不搞宴请。同时,注意自身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督查分工(见附件)
附件:**镇中心学校安全大检查督查分工表
督查组
被督查单位
***
***
***小学及辖区小学幼儿园
***
***
***小学及辖区小学幼儿园
***
***
***中心小学及辖区幼儿园
***
***
4.东湾教管中心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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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年11月5日共浏览290 次字体颜色:选择颜色 黑 色 红 色 黄 色 绿 色 橙 色 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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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凝小学学校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部门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善教办基〔2010〕101号通知精神
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校园”,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的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狠抓隐患治理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努力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学校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完成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二、建立安全工作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史建华
副组长:杨智刚、薛芳
组员:凌世林、焦骁炯、邱毓袆
三、检查时间
10月28至11月15日。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解和落实2010年学校安全责任制目标管理情况。
2、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跟踪治理、情况。
3、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加强各种突发紧急情况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落实情况。
6、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卫生安全。
(1)食堂硬件设施和学校饮用水、宿舍、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情况。
(2)对学校校食堂的采购工作、是否按照操作规范储存、加工,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卫生,确保食品留样和炊事用具、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化。
(3)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复核。
(4)加强对食堂、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二次供水等设施的管理和安全保卫情况。
(5)学校普及卫生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情况。
(6)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监测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切实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7)对入学新生的健康档案情况和学生的体质检查和监测工作。
(8)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对保健室的设施情况进行检查。
(9)要加强对司炉工(含采暖炉管理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锅炉司炉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消防安全。
(1)对建筑、电网线路、用电、电器,特别是对老旧损坏的电线、插座、开关等,及时检查维修,严防超负荷运行、电线短路等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2)应急灯、照明灯、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位、完好、有效,数量充足。
(3)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疏散门无锁闭现象。
(4)是否进行消防逃生演练。
3、校园安全保卫和周边整治。
(1)坚持24小时有值班人员坚持值守在位,保持高度警惕。
(2)加强门卫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做好值班和巡逻、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入校滋扰作案。
(3)加强技防设施安装建设,完善校园监控网络。
(4)建立警校共建保平安的长效机制。
(5)做好安全防范,规范危险品的管理。
(6)强化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教育教学氛围。
4、交通安全。
(1)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和疏导情况。
(2)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5、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
(1)对辖区内所有校舍和附属设施以及校舍周边地址、交通、环境等进行拉网式质量安全评估检查,做到校校到、间间查,不留死角。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3)要特别注意学校楼梯楼道使用中的安全问题,楼梯栏杆扶手要按规范有足够的高度和坚固程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迅速维修。
(4)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段,在疏散出口等重要部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巡逻、疏导学生,以有效防范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活动和运动安全。
(1)参加大型活动要严格报批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活动开展前,要对师生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教育,精心制定活动、疏散等安全预案。
(3)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合乎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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