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精选10篇)
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篇一
2.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人作为一个组织是不能直接实施行为的,为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或依照其职权和法律要求而授权他人(即法人代表)的行为才能完成。所以,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实施行为的第一载体。
法定代表人一般为法人内部的正职行政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或在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的情况下的主持法人工作的副职人员,如副厂长、副经理等,或法人内部没有明确正副职务时,主持法人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等。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其执行职务时的行为所产生的一起法律后果,均由法人承担。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法人所实施行为的法律效力,但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代理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是行为人亲自进行,但在现代社会中,民事活动越来越复杂,各种民事活动都是由公民、法人亲自完成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有他人代为完成一些行为。因此,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行民事法律行为。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才能为代理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如果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这种行为不是代理行为,而是行纪行为。行纪行为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民事活动,行纪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手续费,如委托商行、信托公司、贸易货栈等。
(2)代理人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是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即代理人的行为能够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使得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代理的这一特征,使它与委托代办事物相区别。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代理权是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依据。无论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何种法律事实,代理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代理权限,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去积极地为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愿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它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这就与居间人、传达人、中介人相区别。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所以在代理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当然应当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的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的种类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需要代理人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关系、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篇二
下面就公路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与同仁们做一些交流。
一、公路工程计量
公路工程作为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之一, 具有投资大的显著特点, 因此工程资金是保证工程顺利交工的前提, 作为建设单位要未雨绸缪, 提前谋划确保工程款到位, 而作为承包人也要科学组织施工, 合理合法取得工程资金, 否则承包人若不愿垫付资金, 将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因此作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积极组织月进度工程款的计量与支付。
1、工程计量适用的法规和计量范围
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09年版) 中相关规定,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的。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 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2、工程计量主要依据:
(1)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或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2) 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数量表;
(3) 工程变更令、计日工令、批复的材料差价文件;
(4) 合同条件;
(5) 技术规范;
(6) 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7) 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测量资料、工程量计算资料;
(8) 相关检试验证明资料、中间交工验收资料;
(9)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10)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3、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 《中间计量表》;
(2)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 《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 《工程变更令》;
(6) 《工程交工记录》。
4、公路工程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 不得计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5、公路工程计量的程序
(1) 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时,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在实际工作中, 一般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相关计量支付办法已规定每月20日左右开始申报计量, 并约定了最低计量额。
(2)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 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 应退还承包人, 暂不进行计量。
(3) 填写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 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 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
6、审批环节
首先由承包人计量工程师根据每月的实际施工进度, 报出符合计量要求的工程量基础数据, 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后送交驻地监理办计量工程师审核, 计量工程师将再次对照各种规范以及项目办下发的计量要求, 严格细致的复核每一项计量数据和汇总报表, 审核无误后再报驻地高监签认。最后将计量报表一式六份, 在每月25日前报建设单位批复。
7、计量方式
(1) 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如土方工程, 一般对横断面宽度, 挖方的边长等需实地测量和勘查, 又如场地清理也需按野外实测的数据根据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2) 室内按图纸计算。对于钢筋结构物以及多数永久工程一般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
(3) 根据现场记录。
二、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 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业主、监理方的唯一纽带, 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 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 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 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 也更难把握和控制, 其主要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奖励基金等。
1、动员预付款
动员预付款又叫开工预付款, 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 我省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支付动员预付款时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 三年决战的部分公路建设项目也有采用二种形式选其一的方法, 方法一是承包人提供合同金额的5%银行保函及5%的现金 (银行汇票) , 此形式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动员预付款。方法二是承包人只缴纳合同金额5%的银行保函, 此形式甲方只提供合同金额5%的动员预付款。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 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 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 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 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
2、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 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 (设备预付款较少使用)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曾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公路重点工程项目材料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地坪材料、水泥、钢筋、沥青等材料的材料预付款比例, 建设单位在支付材料预付款时一是要核实材料是否进场, 进场台帐和进场数量, 二是要核实进场材料是否合格, 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是否齐全, 按规定频率和批次抽检、自检数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材料预付款的扣回应满足相关材料已用于永久性工程的规定, 及每月计算已完工程量涉及的材料数量, 逐月扣回相应材料预付款。国家规定材料预付款用于永久性工程后, 必须在三个月内予以扣回。
3、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建设单位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 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发给承包人。保留金的金额以合同价值的5%为限, 每次扣除额应是中期支付证书已完工程价值的10%。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 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 一半在交接证书 (竣工证书) 签发后退还, 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4、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 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 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 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 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 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 (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 , 因此, FIDIC条款也制定了相应办法, 当没有达到一致时, 可进行暂付。
5、专项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 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专项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 就是为了实施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 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 专项暂定金额应有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 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四、结论
3.如何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三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探讨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施工管理
0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尊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浙江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咩I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礼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 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2.2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律文件和技术经济文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②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③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2.4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公路建设项目战线长、作业面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并且施工期间存在许多不可预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抓住公路工程的特点,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为企业争创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途径探讨论文 篇四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科技技术的不断改进,各行各业也在不断地实施改革,其中就包括公路施工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面对快速发展的经济和环境,公路建筑工程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拥有机遇,还有一定的挑战。公路建筑工程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虽然获取了一定的经验和知识,但不可否认的是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影响公路工程的整体质量,这就需要建设者和管理者重视相关的问题。公路施工建筑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是公路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建筑工程的时间和成本有一定的约束。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有效途径
合同管理是由双方进行签订的,具有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在公路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化的建筑工程,以此确保公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效进行的。由此可见,要想实施完善的公路建筑工程,就需要做好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以此确保公路建筑工程实施是有效的。因此,要想实施有效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就需要结合当前的公路工程建筑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提升公路质量管理的水平。本文主要是对强化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进行分析和研究。
一、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分析
(一)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
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工程建筑,为了确保建筑工程可以完整完成,就需要签订科学的、合理的承包合同。主要是指依据相关条例的实施和制定,例如建筑工程的价格、工程的要求、具体范围以及质量标准等,以此让合同双方依据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管和控制,确保整体建筑工程是有效的运行。相对于合同管理责任的分化,可以进一步分化相关公路工程管理机构的整体职能,以此达到相应的确保工作,主要是依据合同管理进行。
(二)承包商双方可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依据施工合同获取保障
要想保证依照规定的完工,就需要将承包商的权利、责任以及职位确定下来,并且将风险科学的分配给承包商,同时明确他们的权利和责任,这就需要考虑到工程合同管理。当然,这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建筑单位要依据图纸和规定完成工程,以此确保建筑工程符合购买者的需求。因此,合同管理有责任和权利的明确能力,也就是签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此成为重要的法律依据。
(三)对于建设公路工程中所出现的矛盾,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公路建设不但投资的金额较大,参与建筑施工的单位也很多,还拥有较长的工作时间和较为复杂的建筑工程要求。因此,在实际建筑的过程中,要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各个单位或是供应商之间在发生问题或是争执的过程中,就可以依据相应的合同管理解决相应的.问题,以此确保建筑工程可以完善的运行。
二、强化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分析
(一)以公平合理原则来制定公路工程合同
要确保设定的合同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实现合同的有效性,以此深入落实与整体合同中。同时,合同具备一定的有效性,确保合同是真实可靠的,从而有助于合同双方合理的分派多样化的风险,以此才能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是清楚的,这对于公路建筑工程的有效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二)确保所选择合同类型科学合理
公路工程的合同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成本加酬劳合同;第二,价格可调合同;第三,单价固定合同。不一样的合同签订双方具有的风险也各不相同。相对于单价合同来说,建筑单位承担的风险较小,但承包商确有较大的风险。对于价格可调合同来说,承包商具有的风险很小,但是建筑单位的风险却相对要大一些。至于成本加酬劳合同,不论是承包商,还是建设单位,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依照风险系数双方分配。因此,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就要确保合同的类型是合理的。
(三)科学划分有关合同中双方的风险
要想科学的划分有关合同中双方的风险,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拟定完善的措施管理风险问题,如可以让承包商上交保障金,出现问题就可以没收其保障金,而在工程实施之前,可以缴纳一部分支付金,以此展现发包方的诚意和经济实力。第二,将部分风险进行转移,也就是指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利用选择方的主动地位和主动性,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但是建筑单位在转移的过程中,要考虑承包商的经济实力以及发生的机率。同时,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有助于风险出现时的损耗依据增加合同单价来解决。第三,合理的投保各个风险。在进行公路工程建筑的过程中,如果对风险实施投保,可以依据投保让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总的来说,建筑单位具有的风险要比承包商小。对于公路建筑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为:公共关系风险、管理风险、工程风险以及经济风险等。
(四)为确保合同顺利的实施,要及时处理那些出现变更的合同
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提出改变设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承包单位也可以提出改变设计。建筑单位对于改变原有的技术,主要的原因是减少施工的时间,从而增加工程,或是降低相应的投资以此取消建筑工程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建筑单位提出的改变是必然的,并且建筑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多变性。监管部门提出改变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让变更程序更加完整,从而提升整体建筑工程的质量。而施工单位改变的主要原因就是确保施工单位的整体安全,还有工作的方便快捷,同时保证建筑工程可以有效的完成,以此完成质量以及安全的相关规定。这些改变中难处理的是承办商的改变,如果建筑单位考虑自身的益处,没有正确考虑承包商的改变意见,很容易延误建筑工程的完成,从而增加建筑工程的成本。由此可见,为了让改变设计得到有效的处理,就需要为建筑单位和承包商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桥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提升道路施工工程的合同管理,有助于提升道路施工工程的整体质量,从而提升整体社会经济的效益,从而带动了建筑单位和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在实际城市建设中强化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是社会经济和社会环境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林齐鸣.强化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探讨[J].科技资讯,,20.
5.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篇五
案例分析题:
案例
1、工程造价1000万,报价950万,有2种做法,1 是直接让利50万,2是下浮造价的5%。请问那一种做法比较划算?
答:对1的分析,直接让利50万是一次性的,在投标报价时就结束,后期风险较小;2的下浮是永久性的,如对于工程没有增加工程量的把握可以采取,但是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工程量增加时,后期风险较大,下浮价格就不至50万了。故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工程量增加的话,让利较划算;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工程量增加且又减小的话,下浮5%比较划算,从经验来看,一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增加工程量,故总体来看让利50万较划算。案例2、1、发布公开招标信息:2001年4月302、公开接受施工企业报名:2001年5月12日9:00~16:00(大于5个工作日)
3、发放招标文件:2001年5月13日9:00(至少5个工作日)~17日16:00或18日9:004、现场踏勘:2001年5月18日13:00(随意改动,只要是在发放招标文件完即可)
5、答疑会:2001年5月19日9:00~11:00并发放备忘录
6、投标截止:2001年6月4日9:00(相对于发放招标文件必须大于20天)或6月3日16:007、开标:
8、询标:2001年6月5日
9、决标:2001年6月6日
10、发中标通知书:2001年6月6日
11、签订合同:2001年7月5日14:00(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小于30天签订合同)
12、领取保证金:2001年7月10日14:00(签订合同后小于5个工作日)
13、进场施工
案例3二阶段评标:
技术标30分、商务标70分:技术标好算,技术标最终计算公式:
得分=70-报价-100%标底(98%标底)×100%×2(-1)
100%标底(98%标底)要乘以100
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在标底的100%~98%之间的为满分;高于100%标底,每高1%扣2分;低于98%标底,每低1%扣1分。据下表所给条件,按最高分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5500×98%(34790)~满分~35500×100%(35500)
报价>35500×105%=37275为废标
6.工程合同管理师 篇六
工程合同管理师直接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对上级起到的作用之一是提供更规范、更专业的合同管理,对合同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执行。
2、工程合同管理师授课老师是哪些?权威吗?出名吗?
当然很权威了,都是教材编写委员会成员,课程由统考命题组和大纲编写组的老师来授课,均来自相关领域的实战派和理论结合权威老师,都有非常丰富的授课经验,能让学员通俗易懂!
3、工程合同管理师证书的含金量高吗?
这个证书的含金量很高,教材160多万字,内容全部是以实际工作运用所需来编写的。
4、我为什么要考工程合同管理师?
(1)新证书,容易考,试题简单,通过率高
(2)可以学到专业知识
(3)证书权威,由人事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颁发鉴定后可换取鉴定证书相当中级职称
(4)以后国家会要求专业从事合同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7.公路桥梁工程中合同管理浅析 篇七
关键词:公路与桥梁,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对建设工程企业而言, 合同关系着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一定程度上而言, 企业将公路与桥梁工程实施完毕并非其目的, 企业的目的在于依合同之规定而取得各种利润。因而, 工程合同的管理关系着项目建设的成败, 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建设合同管理而言, 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有其显著的特征: (1) 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的管理, 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也包括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2) 公路与桥梁工程在空间上跨度极大, 很有可能跨越不同的省份甚至国家。对合同所规定的同一事项, 不同地域可能有不同理解, 因而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之难度较大。
1 当前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
目前在我省的路网工程中, 发包人 (业主) 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 而承包人 (施工单位) 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政干预过多, 往往在签订合同后, 开始进场施工时, 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 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 (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 , 致使承包人 (施工单位) 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 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 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 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 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 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 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 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 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 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 涉及全局的, 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 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 自然环境的变化, 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 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 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与桥梁工程合同管理的环节
2.1 合同签订的审核
公路与桥梁建设项目一般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建设的承包方, 再与项目建设承包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因而, 企业合同管理主体首先就应当协助工程人员制作投标书, 保证标书中承诺的项目实施方案既能确保中标, 又能保证本企业的利益。待中标之后, 合同管理人员就合同草案进行严格审查。合同管理人员一般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1) 合同是否合法, 即合同所建设的工程及该工程所必须采用的建设方案是否为法律所允许; (2) 发包方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包括发包方是否取得公路、桥梁建设地的使用权证和施工证等; (3) 合同及其附件是否完备; (4) 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失衡, 合同履行是否会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2 合同实施管理
合同签订之后, 合同管理人员之负责即转化负责合同实施的管理。公路、桥梁之地理位置、公路走向、桥梁建设方案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这些合同内容之实施主要由工程人员完成, 合同管理人员并无此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之主要职责即在于协助项目经理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建设企业, 在此基础上依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对分包人实施监督, 督促分包人按合同要求的质量与期限完成公路、桥梁项目的建设。
2.3 合同纠纷解决
合同纠纷解决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 由于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关系, 容易产生各种矛盾, 因此合同纠纷的解决对于工程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在很多情形下, 建设企业实施项目建设的各种物质条件都已准备妥当, 却因为合同纠纷没有得到解决而使工程无法按时开工和完成, 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 合同纠纷解决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实践中, 合同纠纷一般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 协商, 即在纠纷产生之后, 由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与纠纷相对方进行协商, 进而就合同履行或损失赔偿等事项达到合意从而解决矛盾纠纷。 (2) 仲裁, 如果公路桥梁建设合同中规定有仲裁条款或公路桥梁建设合同双方签订有仲裁协议的, 则合同管理人员可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3) 诉讼, 即由合同管理人员代表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法院解决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纠纷。
3 强化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管理的举措
当前, 许多企业对公路桥梁建设合同之管理的较为松散的, 有些企业没有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有些企业签订的合同形式缺乏规范性, 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 此种情形的存在是工程合同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 为维护企业利益, 建设企业应当强化公路桥梁建设合同管理, 具体举措包括以下两点:
3.1 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
建设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法律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事务具有专业性的特征, 只有经过严格的职业训练, 相关管理人员始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也才能胜任合同管理工作。特别是当前我国实行合同管理人员证书制度, 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颁发《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企业应当确保其合同管理人员持有该证书, 否则不允许其上岗或调离合同管理工作岗位。
3.2 建构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起合同交底制度, 规定合同签订之后由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向项目管理人员说明各合同条款的内涵及其要求, 使项目管理人员明确知悉本企业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从而减少纠纷产生。建立起责任分解制度, 由管理人员将合同责任分解到各个项目组, 由项目组负责工程的实施和责任的履行, 通过分工合作而保证承包合同的全面履行。建立起分包合同监督制度, 规定由合同管理人员对分包人合同履行情形进行监督, 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
4 结束语
8.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篇八
所以合同的管理对于承包双方来说都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工程招投标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报价问题、合同管理也不再仅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施工企业在建设中都希望得到最大的盈利,而这个前提是进行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才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可见工程造价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关键词:合理的管理 造价的控制
1 合同的相关管理
1.1 合同管理的职能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
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1.2 合理管理中的措施
1.2.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中,要想通过投标和谈判签订一份较为理想的合同,要求企业管理者从获取招标信息开始,就应做好项目分析、评估、决策、合同预审等合同签订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力、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企业资信、获奖荣誉等,特别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类似工程经验等与欲投标项目情况进行具体对照,分析本企业在该工程中的优势与劣势。从而决策是否投标。平时应通过计算机建立一个有关这些资料的专门资料库和信息网,并注意补充与完善。在投标决策前,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成立市场调研部),根据资格预审的评审要求、市场情况、竞争对手的情况和自身的竞争实力,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加以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从而作出正确有效的投标决策。
1.2.2 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作为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2.2.1 合同评审与合同管理规划 合同签订后,按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合同评审,明确合同规定的各方责任与义务,并制定相应的方案与措施。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还应编制《实施性合同管理规划》,明确合同管理的目的、内容、程序、方法.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按《实施性合同管理规划》进行合同管理。由于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合同变更经常发生,因此对合同管理应实现动态管理,建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日志》,发现新问题及时调整合同管理策略。
1.2.2.2 合同技术资料管理 因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依据,所以应首先建立和健全施工往来函件的签收、发放登记手续。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和进场后报送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实施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现场施工。每月(旬)的施工进度计划,亦须事先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记录和整理以下各方面的技术资料:①施工日志;②来往函件;③气象资料:④施工备忘录;⑤会议纪要;⑥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⑦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计划;⑧工程核(结)算资料;⑨工程图纸;⑩设计变更; 招投标文件;11市场信息价;12不可抗力事件等,以便进行合同索赔时能提出有力证据。
1.3 目前我国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几点问题
1.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1.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这些都可能成为阻挠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得不到顺利进行原因。所以合理的管理一定要严格执守,面面俱到。
2 工程造价的管理
2.1 做好投资决策 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的前提。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投资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直接影响其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
2.2 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新建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都要根据国民经济增长情况、地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对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经济上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创造效益、资金来源如何等方面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搞好可行性研究。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地调查、全面透彻地分析及高质量的投资估算是决策者决定项目、做出正确决策的可靠依据。
2.3 做好项目的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设计是指建设单位进行各类设施建设的总纲,它既要符合建设单位所在城市规划要求,又
要满足使用者的使用功能,是一项综合性的设计工作,应委托权威的专家进行设计。进行总体布局时,既要考虑功能分区、建筑物的间距要求,又要考虑最大限度的节约用地,尽量做到布置紧凑合理,适当提高密度和容积率,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以减少单项工程的建设费用。
2.4 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审查 施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会审,对图纸技术上的
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经济性进行全面的审核。及时纠正设计中的缺陷和错误,力求将工程变更的发生控制在施工之前。据有关资料分析表明: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近15%,少则也在5%左右。因此会审工作一定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使问题得不到尽早解决,而集中到施工过程中才发现,如此不仅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同时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失控。
3 结束语
9.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篇九
关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
本文指出了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对策,以便为业内同行今后在从事类似工程的.合同管理时提供相关参考经验.
作 者:郑碧娇 作者单位: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1431刊 名:中国新技术新产品英文刊名:CHINA NEW TECHNOLOGIES AND PRODUCTS年,卷(期):“”(3)分类号:U4关键词:公路工程 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措施建议
10.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篇十
编制: 郑德林 审核: 余庆华 审批: 姚 文
编制单位:浙江中企实业有限公司
目录
一、总则……………………………………………………………………………………………2
二、机构和职责……………………………………………………………………………………2
三、合同签订………………………………………………………………………………………4
四、合同报批………………………………………………………………………………………5
五、合同履行………………………………………………………………………………………6
六、合同履行评价和支付…………………………………………………………………………7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8
八、附则……………………………………………………………………………………………9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一、总则 1.1 目的
为防范市场风险及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及后期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其它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工程施工、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等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另行规定。二、机构和职责
本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办法,即项目组负责合同的具体实施;职能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后勤保障并监督检查合同实施情况;总经理总体负责的三级管理制度。2.1 总经理
总经理是工程合同的最高管理者,对合同从获得到履行的全过程进行决策和管理,代表本公司承担合同履行责任、行使合同权利;对公司内各分公司、各部门在合同承揽、履行过程中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审定本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2)负责确定合同承揽意向,审定重大项目合同文件;
(3)代表公司与合同签订意向人(以下简称意向人)进行沟通、合同谈判,或授权相关人员与意向人进行沟通、合同谈判;负责合同承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进行相关协调工作;(4)审批合同评审意见;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组在合同获得、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并进行评价考核。
(6)总经理可以授权其他人员承担部分工程合同管理责任。2.2 营销部
营销部门是本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职能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中的组织、检查、支持及评价考核等。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制订公司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3)负责组织项目投标、合同谈判、合同评审以及合同签订的相关工作;(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组织协调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和项目组合同履行情况,考核评价履行结果;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制订解决方案;
(6)负责共和合同印章的管理,负责合同的登记和备案工作,建立合同台帐;(7)负责合同产值的统计分析和合同结清管理工作;(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2.3 工程技术部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合同的执行和支持部门,负责合同获得和履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保障,监督检查合同服务的技术工程质量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市场信息分析筛选,从技术方面提出建议;
(2)参与投标文件和服务合同文件格式文本的制订工作,负责组织制订相关技术、质量部分的内容;
(3)负责合同获得过程中的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要项目的技术标书,负责一般项目技术标书的审定;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准的理解、掌握;(4)负责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技术规格、技术条件的制订;(5)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以及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6)负责合同技术成果的审核、出版;(7)负责合同技术资料、成果的归档管理。2.4 财务部
财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负有资金保障、成本核算和收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为合同的承揽和履行提供资金保障;(2)负责合同成本核算;
(3)负责合同收入管理,费用统计并督促合同费用的回收。2.5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方面负有后勤支持保障责任,主要如下:
(1)负责合同承揽过程中的后勤保障;
(2)负责项目组合同履行过程中设施、设备的保障;
(3)负责合同现场服务结束后设施、设备的撤场管理。2.6 项目组
项目组是公司工程合同承揽和履行的主要实施人,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和筛选;
(2)负责将项目投标信息提交营销部备案,根据营销部的统一安排,负责或协助营销部进行项目投标联络、标书购买以及标书编制工作;
(3)根据营销部的统一安排,负责或协助营销部承担投标的相关工作;
(4)根据营销部的统一安排,负责或协助营销部进行合同商谈及拟定,将负责初步商谈的合同草稿文本提交营销部进行评审;
(5)根据营销部的统一安排,负责或协助合同签订,并将签订的合同送达有关部门;(6)定期汇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若有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的签订均需及时报告营销部批准;(7)负责合同款的催收。
三、合同签订 3.1 签订准备
(1)各项目组负责人或信息人员获得项目信息后,首先初步确认其真实性,确认后进行项目跟踪,并由项目组负责人到营销部进行登记备案,营销部接到项目信息后,进行信息分析筛选,并上报分总经理;
(2)营销部和项目组继续跟踪项目信息,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及资信调查工作;
(3)公司法人代表授权项目组相关人员为项目组合同签订代理人,授权到期后,上报营销部结合项目组合同管理考核情况进行复签。
3.2 合同评审
为保证合同质量,公司所有工程合同签订前均进行评审,合同评审采用会议评审和非会议评审两种方式。对重要合同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由总经理召集项目组和各职能部门集体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一般合同可以由各职能部门分别审阅,填写评审记录。只有经过评审后,并经总经理批准的合同才能加盖合同专用章。3.2.1 合同评审的内容
(1)对方的主体资信和履行能力;
(2)合同内容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3)合同内容条款是否公平公正;
(4)合同约定的内容能否按期完。
(5)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理;
(6)合同文字表达是否清楚、无歧义; 3.2.2 合同评审的程序
(1)各项目组填写《合同评审记录》;
(2)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总经理审定批准;
(4)营销部登记归档。3.2.3 合同评审的时间
合同评审在充分了解意向人的意图及项目的详细工程信息后、合同谈判之前进行。3.3 合同谈判
(1)接到营销部上报的项目信息后,总经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项目协调会,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预定谈判目标,选择最佳谈判方案,确定合适的参加谈判人员;(2)重大项目由总经理主持谈判,具体标准如下:
A.大型央企或国企新建或扩建工程,合同额RMB3000万元(含)以上; B.公用事业工程或地方政府重点投资工程; C.地标工程;
(3)合同条款要严密、完备、合法。3.4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或省直辖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文本;若非标准文本,项目组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研究,经营销部审查确认后方可使用。3.5 合同盖章、登记备案
(1)合同谈判结束后,营销部对谈好的工程合同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项目组按照约定份数送达业主等相关部门,同时呈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一份进行备案;
(2)本公司要求业务合同份数至少原件4份,报营销部存档,由营销部转交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各1份,项目组留存1份;
(3)业主单位签订后10日内,项目组到营销部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原件报营销部存档。
四、合同报批
合同签订后,营销部门到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五、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公司作为服务合同的供应方提供技术服务、履行合同责任过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合同履行策划和准备阶段、合同服务实施阶段、技术成果编审阶段和合同后期服务阶段。
5.1 合同履行策划和准备阶段
合同履行策划和准备阶段是为合同履行进行策划、技术准备和人员设备准备的过程,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本阶段各部门的主要工作如下:
(1)项目组根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编审要求编写合同履行策划大纲,经项目组内部审核合格后报工程技术部,组织审批,并依据已批准的合同履行策划大纲编制项目成本预算,组织技术、人员、设备等开工准备工作;
(2)合同履行策划大纲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部分别送达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不和财务部,以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3)营销部根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做好合同预算审核、制订项目进度检查计划;(4)工程技术部根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制订质量管理计划和技术支持保障计划;(5)综合管理部根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进行后勤和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计划;(6)财务部根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进行资金保障和项目成本核算。5.2 合同服务实施阶段
根据经审批(已批准)的合同履行策划大纲,项目组以及各职能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承担合同服务实施阶段的责任。
(1)项目组按照合同要求具体承担合同实施责任,根据已批准的合同履行策划大纲展开工作,认真做好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都相关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按照要求汇报合同履行情况;
(2)营销部根据制定的检查计划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
(3)工程技术部根据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质量考评,并根据技术支持保障计划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支持和帮助;
(4)综合管理部根据现场需要提供后勤保障,按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计划做好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5.3 技术成果文件编审阶段
技术成果文件编审阶段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技术资料整理和成果形成的阶段,是合同服务产品为业主提供的最终技术成果文件过程,本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程序如下:
(1)项目组将合同服务实施的过程记录进行整理,并根据过程记录编写技术成果文件,经项目组内部审核后报送工程技术部;
(2)工程技术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履行策划大纲对技术成果文件进行审核;
(3)技术负责人批准技术成果文件;(4)工程技术部组织出版技术成果文件;(5)项目组向业主报送技术成果文件。5.4 合同后期服务阶段
合同后期服务是合同完全履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职责和程序如下:
(1)项目组按照合同履行策划大纲进行合同后期服务工作,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
(2)营销部依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对项目组的后期服务进行检查指导;
(3)工程技术部依据合同履行策划大纲对项目组的后期服务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参与后期服务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解决。
六、合同履行评价和支付 6.1 竣工撤场清理
对需要进行现场实施的服务合同,在完成现场作业后,项目组要进行合同项目的竣工撤场清理,并向营销部提交竣工撤场报告。根据竣工撤场报告,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竣工撤场的管理工作。
(1)营销部进行合同服务工期的检查;(2)工程技术部进行技术成果文件的审查准备;(3)财务部进行合同项目成本的核算;
(4)综合管理部进行现场设施、设备的撤场管理。竣工撤场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另行制订。6.2 合同技术资料归档
项目组提交了技术成果文件后,应将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交工程技术部审核归档。
有关合同技术文件整理归档的相关要求另行制订。6.3 合同履行后评价
在项目组提交了技术成果文件、提供了后期服务等合同履行责任后,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合同履行情况评价的主要内容、程序和分工如下:
(1)项目组编制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提交营销部;
(2)业务科负责合同履行评价的组织工作,并具体负责业主对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价;(3)营销部负责合同技术质量服务情况的评价;(4)财务部负责合同项目成本效益评价;
(5)综合管理部负责设施设备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评价;(6)总经理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价。6.4 合同清结和归档
在项目组提交了技术成果文件、提供了后期服务等合同履行责任,收回了合同服务费用后,进行合同清结。合同清结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项目组填报合同清结报告,报营销部审核;(2)营销部组织审核后,办理合同清结手续;(3)营销部将合同经济资料整理归档。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7.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处理。
7.2、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一)及时处理的原则;(二)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7.3、纠纷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员和法务人员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或复印件):(一)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电报、电传、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三)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四)证人证言;(五)其他证据材料。
7.4、法务人员根据情况,在 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7.5、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7.6、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如属对方过错或违约,经公司领导同意,法务人员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对方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
诉,法务人员应积极参加仲裁或应诉,并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提出参加仲裁或应诉意见,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7.7、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法务人员、合同承办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7.8、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务人员。
7.9、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法务人员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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