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2024-10-06

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一

重庆科技学院

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已启动,2012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隶属于虎溪派出所,为了保证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按相关要求和程序,现对2012届毕业生户口办理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户口迁移具体时间安排

(一)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16日为基础信息登记阶段。保卫处负责我校2012届毕业生户口基础信息登记工作。

(二)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24日为毕业生填写本人户口迁移地址,对本人信息确认阶段。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毕业生填写“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详细地址登记表”,并对本人信息确认,签字。

(三)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27日为资料审核阶段。保卫处对2012届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校对审核。

(四)2012年5月27日至2012年6月7日为派出所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阶段。

(五)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9日为毕业生户口资料整理阶段。保卫处负责对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常住人口登记表”进行整理,做好发放毕业生户口资料的准备工作。

(六)2012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到学校党政办公楼123房间领取本人“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具体领取时间以

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重庆市公安机关统一要求,毕业生毕业后,不论是否就业,其户口原则上学校不予保留,可根据以下情况将户口迁出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户。

(一)毕业生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迁入实际居住地入户。

(二)用人单位有集体户的可直接申请迁入其单位集体户入户。

(三)不具备上述迁移户口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在市社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及学校所在地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入户,也可申请迁移回生源地的地、市、州就业主管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入户。

(四)2012年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校的学生填写此表时在“户口迁移详细地址栏”填写升入本校,专升本升入校外的学生填写此表时在“户口迁移详细地址栏”填写升入学校全称。

三、毕业生户口迁移填表情况说明

(一)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详细地址登记表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毕业生根据今年分配意向,填写自己户口实际迁往地,经本人审核并签字后,于5月24日前由学院收齐汇总后统一将纸制文档交保卫处(行政楼123房间),同时必须报电子文档一份到办公邮箱:保卫处范青民,(户口迁移登记表、电子文档缺一均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毕业生要认真准确填写“户口迁移详细地址”一栏,凡用人单位要求户口到单位的,迁移地址必须填写单位地址和单位全称如“某省某市(县)某区(镇)某单位”;若户口迁往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的统一写成“某省某市(县)人事局”;户口要迁回现家庭居住地的填写家庭详细住址如“某省某市(县)某区(镇)。

(三)专业班级栏一定要填写入学时班级。

(四)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不填写此表。

四、注意事项、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在2012年5月17日至18日到保卫处(行政楼123房间)领取本学院2012届毕业生电子文档资料(需自带u盘拷贝),组织本学院毕业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签字,学院审核后于2012年5月24前统一将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为学校办公邮箱:保卫处范青民)和纸制材料送回保卫处(行政楼123房间)。

(二)各二级学院送回的电子文档和纸制材料将不再修改,如因学生信息登记错误造成户口迁移出现问题不能办理的由本人负责。

(三)各二级学院若发现本学院毕业生户口已迁到学校,表中没有登记的漏登情况,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学校保卫处核查。

(四)毕业生户口迁移涉及面广,时间性、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毕业生户口事宜。联系人:陶明、范青民;联系电话:65022206。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答疑

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答疑

1、户口迁移地址如何填写? 答: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如:四川省成都市(或某县)青白江区(某镇)(最后一栏必须填写:家庭门牌号或工作单位名称或人才交流中心名称)

2、问:户口入学时未迁到学校的同学是否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

答:户口在入学时未迁移到学校的同学,切记不要填写在“户口迁移登记表”上,这部分同学如果工作单位需要户口,回家办理户口迁移。

3、本届毕业生专升本的同学户口怎么办?

答:凡是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升入重庆科技学院的填在“户口迁移登记表”内填写本校专升本;升入其他学校的在“户口迁移登记表”内填写考入学校的学校全称。

4、入学前是农村居民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是否又可转为农村居民户口?

答:公安机关有明确规定:不能。同学也可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5、家在农村,如果要将户口迁回家,迁移地址如何填写?

答:迁移地址只需填写为“××省××县××镇”即可。

6、户口“迁回原籍”和“迁回家”是相同的吗?

答:不相同。户口迁移回原籍是指迁到生源地人事局;迁回家是指迁到现在的家庭户口所在地。

7、户口托管怎样办理?

答:户口托管重庆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必须由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并将所签协议的人才交流中心名称填写在“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中“户口迁移详细地址”栏,离校时到保卫处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将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即为本人户口。

迁到生源地人事局的同学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人事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即是本人户口。

8、户口迁移出重庆市的如何办理?

答:户口迁移出重庆市,将迁移地址填写在“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中“户口迁移详细地址”栏,离校时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将“户口迁移证”拿到落户地(户

9、单位接收户口,但本人不想将户口迁移到单位,想迁回家,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家?

答:原则上户口迁往何处是同学们自行选择,但单位报到时是否须持有户口才准报到,只有同学们自行与工作单位联系,正确确定户口迁往地。

10、特别提醒:

生源地非重庆市的同学,户口一旦迁出重庆市,就不能托管在重庆市的人才交流中心;生源地是重庆市的同学,户口迁出重庆市后又要迁回重庆市,需向公安机关申报,如何申报请咨询落户地派出所。

2.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二

1 调查对象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工科类毕业生330人。

2 调查方式

通过Email、QQ、走企访岗等方式进行调查, 主要分两个方面进行:毕业生情况调查和用人单位情况调查。以抽样调查形式对毕业生共发放问卷110份, 回收有效问卷90份, 合格率81.8%;对用人单位共发放问卷110份, 回收有效问卷90份, 合格率占81.8%。

3 调查内容

本次问卷分为两份, 第一份是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主要涉及专业对口度、岗位适应状态、薪资水平、岗位满意度、对母校教学、管理、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评价等;第二份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 包括毕业生职业素质表现、知识水平及工作能力及反馈意见。

4 调查结果分析

4.1 毕业生情况。

(1) 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毕业生的专业较大程度上决定其去向和工作性质。通过调查, 工科类毕业生目前在企业工作, 多数属中小心型民营企业占88.9%, 且在企业一线岗位。他们对岗位满意程度大部分在“基本满意”等级之上, 对岗位的适应状况:完全适应的为34.4%, 基本适应的为62.2%, 总体就业形势良好。 (2) 在单位和岗位的选择上。调查显示, 个私企业吸引了88.9%的毕业生, 有14.4%人认为专业完全对口;有64.4%人认为基本对口;有12.2%人认为不太对口;有10%人认为不对口。这说明工科专业的原因, 毕业生进入企业担任技术员、操作工, 技术研发等岗位居多, 且专业对口率高。 (3) 月薪工资。毕业生初次就业时有超过一半的学生工资在1000-2000元左右, 从初步就业工资分布情况来说, 基本符和目前社会工资水平。工科类毕业生在就业初期基本为一线操作工或技术员, 因此工资水平一般。在经过实习锻炼后, 逐步从一线岗位过渡到班组长, 生产管理等岗位, 技术含量较之前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工资水平也相应上升。 (4) 毕业生岗位适应状态及岗位满意程度。

从上面两组数据中, 我们可以看出, 毕业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强, 对用人单位的满意度高。这说明该类毕业生具备了一定的职业素质和情商, 具有吃苦奉献和团结协作精神。 (5) 对在学校接受的各项素质教育的调查。在学校接受三年的专业学习和综合素质培养后, 很多人认为在校期间的这些教育使他们的各种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从以上数据, 我们可以看出, 绝大多数毕业生能从学校课程设置和能力培养中获益, 但依然有部分学生认为外语能力、文字表达、口头表达能力、社会公关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有所欠缺。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课程模式的开发, 也要多组织学生素质拓展, 让学生走出校园, 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关能力, 提升学生整体综合素质。

4.2 对用人单位的调查情况反馈。

多年来, 随着高校不断扩招, 毕业生人数年年递增, 再加地方经济不景气导致大量中小型企业倒闭, 使得毕业生整体的就业压力增加。培养满足适合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变的越来越重要。通过调查发现, 高职工科生相对而言具备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 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同时我们也发现, 在同等条件下, 绝大部分企业需要找有经验的人, 这对我们毕业生是挑战, 也对我们人才培养模式提出高要求。 (1) 对毕业生的总体评价。在校理论成绩优异, 不代表能在工作岗位上得心应手。学生角色转换较慢, 不能尽快融入新集体、新环境, 在理论联系实际和团队精神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2) 对毕业生的具体评价。 (见表1, 表2)

由表1、表2数据显示:大多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质量比较满意。个人素质较高, 事业心强, 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职业发展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4.3 毕业生对母校教学及活动的意见。

调查中显示:学生对学校总体教学、活动、软硬件设施等情况满意, 但仍有些许不足, 比如:学校可以组织更多的社会活动, 对于课程设计可以与企业合作, 加强理论联系实践, 要以学生为本, 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和环境, 当然更加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考核。

5 结果启发

通过本次毕业生跟踪调查, 从毕业生所在单位和毕业生反映的问题看, 主要集中在职业素质不突出, 理论水平一般, 能力有限,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毕业生向高层次发展和接受继续教育的最大障碍。应采取措施, 以提高教学质量, 加快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5.1 加大力度进行教学改革。

首先, 要继续进行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的改革。其次, 在教学内容上, 要摒弃陈旧的教学内容, 注意知识的更新;在教学方法与手段上, 则是要改变过去的被动灌输方法, 重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学习潜能。第三, 要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结合, 让学生多接触、了解社会实际、认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

5.2 精心组织学生活动, 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

事实证明, 学生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 提高学生的总体素质。多开展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以及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各类活动应注意考虑与专业培养相结合, 同时要注重发挥学生个体的不同特点, 力求做到让学生积极参与, 从中受益。

5.3 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

不仅仅课堂教师要增强能力, 行政岗位、教辅岗位的人员也要加强能力的提升。同时在引进人才时一定要严格考核, 制定较高的硬性条件。要引进高素质、高能力的综合性人才。

5.4 从思想上加强对学生敬业爱岗、吃苦耐劳的培

养, 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要有从基层一线做起的思想准备。

通过此次的调查体现, 毕业生能在岗位上适应工作, 能利用在学校所提升的能力用在岗位上, 这是学校值得欣慰的。当然也从用人单位的反馈中看到了我们的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也在毕业生的意见反馈中发现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学习氛围都存在一定的缺乏。在今后的工作中, 应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 培养出更加适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优秀毕业生。

参考文献

[1]杨滢.在多元化的视野中探索地方院校工科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路径[J].中外企业家, 2009 (20) .

[2]王凡.浅谈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境及路径[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9 (02) .

3.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三

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对象:入学时户口有迁入诚毅学院的2014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1、6月17日,就业办将2013届毕业生名单报送保卫部。

2、6月21日,各系将相关材料提供给保卫部:

①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入学须知复印件(A4);②户口迁往工作单位和原籍的须提交报到证复印件(A4)。如果原户籍地址有变动的还需附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和情况说明(附件一);

③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汇总表:用EXCEL格式,栏目从左到右“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班级、联系电话、原户籍地址、毕业后迁移地址、迁移类型、学生签名”,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户口迁往单位或迁往原户口所在地都必须填写准确无误的户口迁移具体地址(××省××市(县)××区(乡)××路(村)××号××室)。

3、6月23日—7月4日,保卫部根据就业办和各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及户口迁移地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预计7月5日各系可到保卫部领取《户口迁移证》。

三、具体事宜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事先向就业单位咨询并确定是否能办理户口迁移或挂靠:能办理的,问清户口迁移具体地址;不能办理的,一律将户口迁往原户口所在地。毕业生户口要挂靠厦门的前提是有接收单位并已经由单位向厦门市人事局办理《厦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然后才有条件挂靠。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律将户口迁往原户籍所在地。

3、继续升学的毕业生。

①考取省外高校的学生,户口可迁往继续升学的高校或原户籍所在地。②考取本省高校的福建省生源,一律将户口迁往原户籍所在地;考取本省高 1

校的省外生源,户口可迁往继续升学的高校(需事先咨询否能办理落户手续)或

迁往原户籍所在地。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户口一旦迁出后,派出所对户口迁移地址不具有修改和改迁的权

限。因此为避免迁移证上的错误,请各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认真核对毕业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户口迁移地址,避免错报漏报。

2、毕业生户口迁出后,需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到入户地派出所落户,不得退

回。对于期限内户口仍滞留在学校的,一律不给予补办居民身份证和开具证明。

3、为提前做好毕业生户籍资料的整理,保证迁移工作如期顺利进行,请2014

届毕业生凡是有到保卫部借出《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的必须在6月18日

前归还;如有遗失,请到保卫部申请挂失补办。

4、咨询电话:6182609林老师(景祺楼1313)

备注:附件一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保卫部

2014年5月16日

附件一

情况说明

本人系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级学生,本

人已于年月修满学分,取得毕业证书,正常毕业。现正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人原户籍地地址为(何原因),现户籍地地址已变更

为,申请迁回本人现户籍地

址。

以上落户现籍事宜,由本人自行负责。

特此说明。

说明人:年月日

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4.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现将入学时户口迁来学校的毕业生名单发给各院、系,请毕业班辅导员老师按所发名单组织学生按指引填写户口迁出地址:

1、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请问清楚接收单位的入户地址并填写在户口迁往地址栏上,特别是户口迁到广州、深圳市的必须具体填写到区、路及门牌号。如:广州市X X区 X X 路X X号;户口及人事档案由广州市各人才市场代理的毕业生,户口迁入人才市场的集体户。

2、考研、考博到本校石牌校区各学院的,迁往地址一栏写本校X X学院研;大学城校区的院系迁往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师大。考到外校的要写清楚学校地址及名称;留校工作的写留校当教工。

3、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属于城镇户口性质的,可选择将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或家里的户口上,属农业户口性质的应迁入单位的集体户口。

4、各学院、系将已统计好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方案打印好,请学生确认所填的迁移地址后在签名栏上签名并在电话栏里填写本人目前的联系电话,6月3日至6月13日打印出交到我处户籍室(学校行

政办公楼113室)并发电子文档至:linhuiping2002@126.com;

5、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只需填写电话和签名,迁往地址栏上不用填,各学院以以学院为单位用Excel表格列出本学院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名单并盖学院公章一起交到我处。逾期不交名单的毕业生将视为回生源地就业,户口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6、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每人4元,留校、暂缓就业、迁到广州市内以及国防生不用交费(增城,从化为市外)。请各院系按名单统一收齐,在交户口迁移方案时由户籍室开具交款凭证,然后到财务处交费。

7、6月14日之后签约的毕业生请自行到我处户籍室(学校行政办公楼113室)办理。

因毕业生户口迁出量大且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迁移方案交到我处以保证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85211139

保卫处

5.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五

各学院:

为便于毕业生办理档案户口托管工作,让毕业生了解档案户口迁移、托管、报到证开具的要求等相关事项,学校定于5月25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01室举行托管专场说明会,并于5月30-31日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统一进行档案户口托管工作。为确保档案户口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学院通知每个毕业班指派至少2名班干、就业联络员等代表参加25日的说明会,并确保会后将会议信息传达给其他同学。同时也欢迎其他关注此信息的同学参加。

附:

1、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托管须知

2、《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托管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

已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接收管理权,毕业生应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及时把档案、户口迁移到就业单位。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6月3日前把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单位接收函交给学院就业办公室,由学院就业办公室汇总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单位接收函上的单位名称开具报到证,保卫处户籍科按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

友情提醒: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到就业单位报到并到单位所属城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一个月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达就业单位。

◆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

1、已落实就业单位

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接收管理权,毕业生应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其他地方人事代理机构。报到证开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卫处户籍科按报到地址办理户口迁移证。托管期限由毕业生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商定,托管期间计算工龄,可以申报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出国政审、转入党团组织关系等。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填写托管申请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友情提醒:现场办理时,学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非协议类就业证明登记表》等就业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可以先办理

托管手续,但必须在2011年6月3日前把就业证明材料补交给学院就业办公室,由学院就业办公室汇总上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到广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落户手续;一个月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达管理部门。

2、未落实就业单位

(1)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为两年,托管期间可以转入党团组织关系,但不计算工龄,不可以申报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出国政审等。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填写托管申请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

友情提醒:托管期满,如学生不按时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视为继续托管。

(2)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学校。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在单位试用但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托管档案、户口在学校。托管期为两年,托管期间不计算工龄,不代管党团组织关系,不可以申报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出国政审等。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填写托管申请表——学工处事务科审核——签订档案户口托管协议

友情提醒:托管期满,学生应及时凭托管协议回校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或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迁移手续。户口托管期限最长2年,到期毕业生需回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超过托管期毕业生将没有户口。档案托管期限为2年,如有继续托管要求,应及时回校办理续托手续。

(3)申请把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毕业生在审核就业派遣方案时(6月上旬开始审核),必须在报到地址栏里填

写生源地人事局(市或者县的人事局)名称。

友情提醒: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后,应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及时到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一个月后,应及时查询档案是否已到达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以上文字材料可以登录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告栏查询,《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可从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网址:http://jyb.gxun.edu.cn/

档案、户口托管现场办理时间:2011年5月30-31日 办理地点: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6.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六

各二级学院:

截止目前,我院2003年至2008年仍有部分毕业生因故没有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沈阳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户口政策审批权限及工作时限的通知》(沈公发【2008】207号)的文件精神,往届毕业生户口滞留在学校的,今后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本人凭要求将户口迁出的申请(一式两份)、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复印件(或财务处出具的不欠学费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学校意见;

2.本人持申请、身份证、常驻人口登记卡和学校意见到友谊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迁回我市投靠父母落户,应按照沈阳市公安局的相关政策办理;

4.若委托他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同时持有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因学校北陵校区正在置换中,为保证往届毕业生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各二级学院协助,尽快联系相关学生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附:未迁移户口的往届毕业生名单.保卫处

7.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七

各有关院系:

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为毕业生做好服务的原则,使毕业生能顺利、放心毕业离校,安心愉快地走向工作岗位,现将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有关院系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生离校后的档案及户口有以下五种去向:1、能够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就业单位接收;2、回原籍;3、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托管在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5、暂留学校。

二、毕业生就业单位能够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户口直接由院保卫处统一下到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离校报到前个人从保卫处领取带走,档案由院学工处统一公函投递或送达到单位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名单待具体确认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另行通知到各院系、保卫处、学工处。毕业生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由毕业生个人自愿选择其档案和户口的去向。

三、请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个毕业生本人,在 《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选择统计表 》中如实统计(只能选择一种)。于5月26日前院系将盖章后的 《2010届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去向选择统计表 》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毕业生的毕业派遣依据。

四、由每个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自己的生源地(指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所在的省、市。如:湖北襄樊、河南新乡),生源地有误的请予以更正。生源地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派遣。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8.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八

1、户口要落户人才市场的,地址在南宁市内的人才市场,需要人才市场开具户口接收函。地址在南宁市以外的人才市场,需要在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接收户口并加盖人才市场公章,或者在当地填好入户申请表后由人才市场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方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因升学就读到其他学校,户口也需转到其他学校的,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如要求打印详细地址的,需带上相关材料证明。

3、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原则上要与报到证的报到地一致。如有毕业生要求户口迁回家里地址的(家里地址须与入学时迁来学校的地址一致),但是报到证不是到家里所在的城市,毕业生需先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能否落户,再带上毕业证来学校户籍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特别说明,如果报到证是到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分配管理办公室等类似地方的,均可以回家里所在地派出所落户,是没有影响的)。

4、户口迁移证一旦打印完成,迁移地址将无法在电脑更改(特别说明:如果需要办理改迁,是无法重新打印新的户口迁移证的,只能在原来的户口迁移证上手写并加盖派出所公章,所以办理改迁前一定要问清楚落户地派出所是否同意手写。如果改迁后造成无法落户的,后果自负)。要改迁回生源地的,需要带上毕业证和原来的户口迁移证。要改迁到其它地址的,需要在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后,带上新的报到证和原来的户口迁移证来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5、因特殊情况学院未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请在6月27日之后带上报到证或相关材料来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

6、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如在南宁市购房入户),毕业生是不用来户籍办公室办理任何手续的。户籍办公室将根据就业办给的信息(如迁回生源地或去工作单位)统一办理,之后会把户口迁移证发到各个教学单位,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在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9.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九

一、毕业生派遣:学生毕业后,必须派遣。

1、已经工作的:派遣到毕业生签订的双选协议、录用函、接受函或劳动合同中指定的单位,需提供派遣单位具体名称。

2、没有正式工作的:

(1)、想派遣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中心的,需毕业生提供与以上单位签订的双选协议书。

(2)、毕业后预将户口和档案留在长春的,可派往“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需交“中心”一年的档案保管费240元)。毕业后若要更改派遣单位的,需学生本人回长春自己办理。

(3)、毕业生不能确定派遣地点的,学院将在确定“派遣方案”时自动派遣到该生生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如:***市人事局、***就业指导中心)。

二、毕业生档案邮寄:学生毕业后,在学院的个人档案必须寄出,学院不予保留。

1、毕业生接收单位有资质保管档案的,需提供详细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编。缺任何一项将不予邮寄。

2、单位不能保管档案的,可向单位问咨询档案存放地,并提供详细保管档案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编。缺任何一项将不予邮寄。

3、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或就业指导中心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详细保管档案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编。缺任何一项将不予邮寄。

4、派遣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邮寄栏写“中心”即可。

三、毕业生在学院集体户口迁移:毕业生在学院的集体户口必须迁走,学院不予保留。

1、户口迁入地在长春市内(包含吉林省内外五县)的,需提供派遣证复印件,才可迁出户口。

2、户口迁入地在长春市外的,毕业生需提供迁入落户所在地(精确到市,如:河北省石家庄市)、准确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班级。

10.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篇十

一、请各系毕业班统一分类填写毕业生的户口意向登记表。(专指户口有迁入我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名单及户口页请找保卫处陈仲演老师领取,户口页不要直接发给学生)。

二、意向分类:1.分配在厦门地区工作的;2.回原籍的;3.分配到外地工作的;4.留降级的;5.专升本或考研的。

三、填写要求

1、为避免因写错迁移地址给大家带来不便,请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确认户口迁移的准确地址。

2、凡是在厦门地区(包括岛内、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应将户口落在就业单位,此类学生需提供就业单位集体户的落户地址和所属派出所。户口要寄挂在家庭户的,需经入户地派出所同意,并出具证明(岛外各区不允许跨区落户)。

3、学生报送落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必须准确无误,若因报送信息错误导致户口不能正常办理,由本人自行处理。

4、落户地址应填写详细的入户地址。(如:XX省XX市(县)XX区(乡)XX路(村)XX号XX室)

四、请各系于6月1日前将登记表送至保卫处陈仲演老师,便于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6月1日起,暂停办理毕业生借用户口页事项。毕业生因个人紧急事务必须借用户口页的(如办理出国手续),请先到系辅导员处开具证明,然后持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来保卫处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应当及时归还。如因借用者不及时归还而耽误

本人户口迁移,责任由借用者承担。

五、办理迁往市外的毕业生每人应缴交迁移证工本费叁元整。

厦门理工学院保卫处

上一篇:2018年狗年的春节祝福语下一篇:学校开学安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