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类租赁合同

2024-06-29

经营类租赁合同(精选10篇)

1.经营类租赁合同 篇一

经营商铺租赁合同

以下出租方(档主)简称甲方

以下求租方(租户)简称乙方

一、出租档口:

本合同出租的档口是广州市广园西路迦南服装城,档口完好无损交付乙方使用。押金个月。共计元。

二、档口押金,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为元,大写元,押金在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档口完好无损后付还给乙方。

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的20%违约金。商场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迟到罚款乙方付。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有关管理规定,特别是要按规定每天的档口开、关时间,若乙方违反此一规定造成档口商场收回使用权时,甲方除没收其押金外,同时追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费。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的一切政策和法律规定,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其中还包括经济方面的责任在内由乙方负责。

四、租期为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其它

1、档口的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在双方签定合同后由乙方一齐付给甲方。

2、乙方不得自行转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档口,押金不予退还。

3、如因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甲方应赔偿相当于押金(保证金)的赔偿金,合同终止。

4、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档口,并追究乙方应付款项。

5、本合同未详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若想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商议,同行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租,否则续租由甲方决定。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失效。

7、另:固定装修部分,期满不得拆除。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2.租赁经营合同 篇二

租字第号

出租方:孝义市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孝义市迎宾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联系电话:0538-7888995

承租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联系电话:

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经济法规,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商铺数量、位置和经营类别

乙方自愿承租孝义市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区幢区域内商铺间,商铺号分别为,经营类别为。合计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金和保证金

(一)租金及租赁期限

1、遵循“先付款后使用”原则。

2、租金总额合计为¥元,(大写:)

3、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以上所有租金费用不含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

5、起租日期以所租赁区域市场统一开业日期为准,如果开业日期延后,起租日期自动延后,乙方可持合同原件到市场部更改日期。

6、租赁期限到期后,租金标准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统一确定。

(二)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

1、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免收市场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限到期后,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统一确定。

3、水电费、采暖费等费用按照孝义市相关部门的标准收取。

(三)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商铺的保证金为¥元,大写:,于合同签订之时一次性付清。

2、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包括⑴装修保证金⑵开业保证金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⑷私自转租罚金⑸水电

费用保证金⑹物业管理费、市场管理费保证金⑺物业损毁赔偿、物业恢复或完整保留场地装修保证金⑻其他保证金(如第三方质量保证)。保证金仅作为违约保证,并非以上各项之和,因此保证金在承租期内不单项退还。

3、乙方对甲方的房屋及附属财产须妥善使用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造和变更,如损坏或短少,乙方应负责赔偿或自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合同期满,所租物业须保管完好(完整保留墙体、地面、门、柱、吊顶等场地装修部分或恢复租赁时原样)。

4、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市场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由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扣除其相应额度的保证金,在不解除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合同期满,乙方须做到不拖欠相关费用、不涉及第三方质量承诺。

5、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或出现损失的(含第三方质量承诺),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6、上述3、4、5各条款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相关费用的,乙方须承担不足部分,且乙方须在甲方通知三日内补齐相应保证金。

7、乙方在同时满足上述第三条第3、4、5、6条款的前提下,保证金在撤场叁个月后无息退还,否则可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关费用及第三方质量保证金后余款无息退还乙方。乙方对第三方质量承诺承担最终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实施处理。

3、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等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文件,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分查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税务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企化等活动,须及时交纳相应的有偿服务费用。乙方必须维护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作。

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入场装修,乙方须将室内及门头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时不得影响消防,不得改变和破坏商铺外形结构,应使用国家合格的防火装修材料,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或影响其他经营者利益情况,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装修结束后应通知甲方

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经营。

5、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乙方必须承担租赁场地内消防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商铺内吸烟,私拉乱接电话、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或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参加投保相关的人身、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因盗窃导致乙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者赔偿。乙方商铺内电话费、宽带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理。

8、乙方因经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按时向甲方交纳,包括租金,保证金、市场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等费用,如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费用3%按天计算。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赁房屋外墙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如有确实需要,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还需把改造效果图发给甲方审查,若实际改造效果不符合效果图,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0、乙方如需对原有物业内部进行改造、装修须按装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且必须在不损害场地、物业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否则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物业改造及恢复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已改造的物业,乙方在承租期满后不续租的,应当将物业恢复原样或完整保留所有装修(墙面、地面、吊顶、门、窗、柱及场地其他装修部分)。

五、合同续签或解除

1、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须于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须于合同期满前壹个月办理完所有续签手续。合同期满乙方不续租场地,乙方须于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办理完所有退场手续后方可退场。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书面申请的,视为乙方不续签合同,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出租商铺。

2、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租金(含未尽期间的租金)等不予退还,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而有权另行出租其商铺位置,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安装门头并七日内安装完毕,七天内入场装修,一个月内装修完毕;不符合本条约定的。

(2)不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市场经营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等费用或未按

时补齐保证金不足部分,逾期七日以上的。

(3)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4)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5)违反市场管理制度,给甲方或其他经营者造成严重影响的。

(6)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7)产品经常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伪劣产品,经甲方警告,不予纠正的。

(8)与市场内其他经营人员、顾客或甲方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9)一个月内无故停业累计超过十天的。

(10)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所承租的商铺的。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单方中止合同或因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被解除合同的,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租金(含未尽期间租金)不予退还(如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的,应以违约期间所属全年应缴纳租金及保证金总金额的双倍作为违约金),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而有权另行出租其商铺位置,且乙方需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约,租期未满单方解约的,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及乙方未尽期间的租金;同时乙方依本合同相关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l、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同时,在承租期内,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应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规划、拆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不作违约。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l、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文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时,须一并签订孝义义乌商品交易国际博览城《市场经营管理合同》及相关附件。《市场经营管理合同》及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签章或签字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孝义市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有限公司

市场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3.承包经营租赁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具有资质的承包给乙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租赁给乙方,由乙方经营。

二、租金。上交租金第一年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元整,第二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币元整,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交租金人民币元整。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规定、制度,必须守法经营做好安全医疗。如发生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等单独计费,按实际发生额交纳给甲方。

五、房屋维护。房屋修缮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无维修能力,乙方在房屋维修时的费用,从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维修的部分及材料,并出具书面字据。)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所用医护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如遇上级主管部门例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所处罚款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合同未到期,如遇占地拆迁时,乙方无条件搬出,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返还给乙方已交租金的剩余部分。

八、甲乙双方信守履行合同,其中一方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在经营期间购进的医疗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4.经营租赁合同 篇四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促进安乡县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安乡县政府对本轮经营期出租汽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经双方协商,就甲方的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及新受丽舍油、气两用汽车一台,车身颜色上黄中绿下银灰,排量1.6L,计价器、空车灯等营运设施,标示齐全,符合出租车营运条件。车牌呈为湘JY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二、租赁方式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安全保证金及合同履约金和机油更换保证金,甲方将标的物交由乙方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租赁条件

根据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法规,乙方必须依法获得驾驶证(驾龄二年以上),并同时提供服务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或村级证明担保留公司存档。

五、乙方应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问

1、必须缴安全信誉保证金 万元整。

2、甲方交车前,乙方必须交机油更换保证金叁仟元整,每月必须定点更换二次机油。

3、每月1日前上缴发月租金 元,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按欠缴每天收取5‰的滞纳金。

4、每月租金随行就市。

六、车辆保险

每年的保险甲方按公司统一要求投保,保险的保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赔款不足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保险赔款,来年投保影响保险费率上浮部分由乙方承担上浮费用。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同时向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甲方汇报事故详细情况。事故造成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肇事逃逸或手续不齐全保险公司拒赔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参与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八、车辆的维护保养

经营期内,乙方应爱护车辆及设施,按车辆的技术要求,定时保养、检测,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整治,标示齐全。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里程必须到维修站及时搞好保养和二维维护,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每15天必须更换新机油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由甲方统一在机油更换保证金中支付,未每月达到2次的双倍进行罚款。但乙方无权更换甲方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即使在营运中有损坏、自然磨损或者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车辆损坏需要修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到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更换,修复所须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费用和权力

1、甲方承担车辆的各部门税费、保险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检费、发动机正常磨损的大修费(3年后大修)。

2、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是作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遵章守纪,文明优质服务的保证。乙方若无下列情况,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①未产生甲方为乙方垫付事故赔偿;②乙方无违规违章处罚未了事项;③无欠缴租金一及滞纳金等扣款项。

3、乙方承担在营运中的罚款和违章处罚金、燃料费(新车第一年必须加93号汽油)、全年机油、齿轮油更换费、各种修理费、轮胎消耗、人员工资,如在前3年内发动机在乙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造成的大修费用以及乙方在营运期间出现交通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收取租金不变。

4、乙方承租的车可以加入副班司机一名,但必须经甲方查验合格同意方可,但无权私自将车转租给他人或转借给他人驾驶,甲方一经发现,将无条件收回此车,且不退还履约金。

5、因乙方的原因受到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罚款,扣减本车的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在10天内补足信誉保证金方可营运。

6、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公司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每年年捡无条件服从安排。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期内,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自动解除,如甲方需要卖车过户后乙方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因乙方逃逸或逃避赔偿责任,乙方严格违法,被吊销驾驶执照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安全信誉保证金和履约金不予退还给乙方。如甲方来年车辆继续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无论合同期满还是甲方卖车,甲乙双方解除合同乙方交车时,车辆轮胎由乙方交给甲方伍条全新 胎,车身及全车各部件经修理厂检测没有明显的损坏,否则修好后方能交车。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常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解决期间,双方仍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将协商一致的事项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作用,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双方签字按印生效,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力各执一汾,报公司备案一份。

特别约定:甲方只对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与乙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故乙方的社会统筹保险等个人福利保障及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5.租赁经营合同 篇五

营业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邮编:

现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 的相关规定、约定,经过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的性质、期限和基本约定

第1.01条:甲方同意乙方自带车辆(车牌号为: ),租凭甲方的德阳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顶灯号为: ),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1.02条:合同期限为壹年,自12月1日起,至 年11月30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对外开展客运经营活动并交纳租赁经营管理费,而甲方也允许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并接受乙方交纳租赁经营管理费,则视为双方默认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若双方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1.03条: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应当向甲方缴纳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租赁经营管理费为每月 元,代收代缴GPS使用费、治安管理费等。乙方缴纳租赁经营管理费和代收代缴费的时间为当月的 日至 日。逾期缴纳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迟延缴纳的时间按每日 元收取迟延缴纳违约金。经甲方催告一个月内,乙方仍拒不缴纳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赔偿。

第1.04条:国家机关对乙方依法征收的各种税、费及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5条:乙方应当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独立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独自承担经营风险。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和非交通事故事项(包括意外事故、自然灾害、违法犯罪行为等)所致人身及财产损失,独自承担民事及行政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单独或连带承担民事及行政责任(罚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必要时甲方有权依法对车牌号为 的出租汽车进行处臵。

第1.06条:甲方与乙方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因经营需要雇佣驾驶员的,自行签订雇佣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乙方与所雇佣人员属于雇佣关系,乙方独自对所雇佣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所获收益享受权利,对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及行政责任(罚款)承担义务。若所雇驾驶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义务,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代为办理相关从业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1.07条:凡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雇主应当为所雇佣人员购买社保的,乙方必须为所雇人员购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购买社保而涉诉,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若乙方办理社保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可予以协助。

第1.08条:乙方所雇人员在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不得超越本合同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第1.09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1.10条:乙方不得使用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对外提供担保、设臵抵押。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01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租赁经营管理费,并有权根据出租汽车营运市场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第2.02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责令按期缴纳。

第2.03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通知或要求,根据德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制定的营运规范及甲方的经营方针和决策,制定管理制度。

第2.04条: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审核乙方所属营运车辆及人员的营运资格和条件,有权纠正、制止不符合营运资格和条件的车辆及人员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第2.05条:甲方有权维护自己的声誉和形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乙方损害甲方声誉和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予以追究。性质严重的(如参与罢运、聚众闹事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第2.06条: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业务学习。

第2.07条: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常营运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3.01条:乙方有权以甲方的名义,使用甲方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对外开展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并从中获取收益。

第3.02条:乙方有权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帮助;有权参与甲方组织的先进评选活动,并有权获取表彰和奖励。

第3.03条:乙方有权通过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参与甲方制定管理制度。

第3.04条:乙方有权独立雇佣和解雇驾驶人员,有权决定受雇人员的报酬和支付办法。但签订的雇佣协议须报甲方备案;解雇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第3.05条: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3.06条: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德阳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的营运规范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有义务在经营上与甲方的经营方针和决策保持一致。

第3.07条: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按时足额缴纳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租赁经营管理费;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有关部门的通知和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乙方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其它有关费用。

第3.08条:乙方有义务按照规定的车型、规格购臵车辆。遵守国家车辆管理部门规定的使用年限。车辆的设备配臵符合德阳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出租汽车统一标准。

第3.09条:乙方有义务确保所属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保持车况良好,适合客运服务。确保按时对车辆及计价器、气瓶进行技术安全审验。

第3.10条:乙方有义务确保自身或所雇的驾驶人员,符合德阳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资格和条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第3.11条:乙方必须为所属营运车辆购买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每座总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少保、漏保和脱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给他人和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3.12条: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业务学习和其他活动。 第3.13条: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和形象,应当对所雇驾驶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乘客个人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及变更、解除

第4.01条: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若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0.00元。

第4.02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变化而需要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双方所受损失根据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6.柜台租赁经营合同 篇六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出租人)提供固定柜台(包括摊位、铺位、商位等)、相应设施以及物业服务,出租给其他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租人)用于从事独立的商业经营,出租人收取租金和服务报酬的行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四、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的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五、本合同由工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7.汽车经营租赁合同 篇七

(乙方)承租方姓名: 驾驶证号:

一、 甲方将鲁DT6302客运出租汽车租赁乙方,乙方负责车辆经营中所有费用及保险等。不得经营正常运营以外的违法行为。

二、 乙方必须具备本市有效驾驶证件,两年以上驾驶资历,驾驶员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三、乙方承租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同时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履约保证。每年 号向甲方交纳租金 元。半年付一次也可。

四、乙方在驾驶和经营活动中要遵守国家法规和出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驶驶、礼貌待客,严禁酒后驾驶,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审验活动。

五、乙方在应按交通、交警部门的各种规定,参加年检季应按劳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级维护、检测,并严格按照车辆技术指标进养护,损件及车辆损坏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间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各项税、规税、管理费及保险)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燃油补贴由乙方领取,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属租赁关系,不存在雇用关系,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解决。

七、乙方如发生事故,首先向交警部门报警,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其事故的抵押金由乙方全额预付,待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中全额返还,如乙方不交押金,对事故采取逃避态度,甲方将没收保证金,追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解除合同。

八、乙方在驾驶和经营活支动中因发生乘客投诉,违章等造成行政处罚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九、乙方在驾驶和经营期间,如有国家政策变动,影响乙方继续经营,将自行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其它事宜以合同进行交接。

十、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车交还甲方时,应归还原车上的所有证件、有顶灯、计价器、备胎、千斤顶、工具等。

十一、合同到期后,甲方收回原车上所有证件及当月有效费收的票据及对车辆通过检测合格后,当日甲方将保证金归还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相同,自双方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住址: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8.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篇八

乙方(承租方):**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xxx”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计划在**镇开办一座乡级直营超市,服务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医药**分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664平方米。同时

提供院内库房两栋*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维修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承担。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叁拾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间,因现在占用,于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设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佰元,后*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元。

2、前**年的租赁费**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年的租赁费***万元整。

五、几项具体事宜:

1、甲方给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建超市,根据年折旧率5 %计算**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年内,库房如需维修,由乙方承担,不能维修和继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顾问一份。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建房费用**万*仟元。

4、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万元。

甲方:**县医药药材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法律顾问(签字):

主管部门监证(盖章):

9.租赁经营合同书 篇九

1.租赁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_____元,保证人共为_________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篇十

合同签订日期:20xx0428

合同签订地:江苏省XX市 XX公司办公室

出租人:XX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江苏省XX市XX路8号

邮政编码:224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 话: XXX

开户银行:XXX

帐 号:XXX

传 真:XXX

承租人: 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 话:XXX

开户银行:XXX

帐 号:XXX

传 真:XXXX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经营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资产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甲方全部账面资产(见附表01表所记载的资产组,以下简称租赁资产),采取经营租赁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出租。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资产。

(一)生产及办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办公室间,职工宿舍 套。

(二)生产设备

租赁现有甲方可使用的生产设备、仓库及附属设施。见清单。

(三)配套水、电、网、话设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现有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包括600KVA变压器一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租赁期间为5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租赁资产租赁给乙方作生产经营,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租赁资产,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

考虑乙方前期开发费用较高和市场逐步提升的情况,租金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根据乙方的承受能力和市场销售情况,每年议定一次。20xx年度租金定义 万元,每月15日结付。

鉴于经营租赁的性质,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证金50万元。

第四条租赁资产的交付

所有租赁资产,乙方按照资产接收清单,以XXX公司所在地作为交付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资产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偿付,任何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欠款或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在交接租赁资产时,双方在交接资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未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在本协议的租赁期限内,将不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4、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租赁资产处于良好的可适用状态;

5、甲方承诺并保证,不干预乙方对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租赁资产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资产非正常性损坏,甲方有权利索要赔偿。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第三人对租赁资产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租赁资产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诺,不利用租赁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4、乙方负责维护、检修、保养租赁资产,资产增值部分归乙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资产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工艺路线调整,因此而增加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或者租赁资产的性质使用租赁资产受到损耗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租赁资产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乙双方是同一股东的关联方,租赁过程中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原则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资产,此后发生的资产瑕疵或设备修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资产。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资产迁离现有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租赁资产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对租金缴纳的营业税和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合理正常使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房屋资产的修理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九条租赁资产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资产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资产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资产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资产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第十条保险

租赁资产,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资产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强行收回租赁资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资产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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