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盐业集团领导班子

2024-08-11

广东盐业集团领导班子(精选4篇)

1.广东盐业集团领导班子 篇一

【发布单位】广东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3-19 【生效日期】2003-03-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3号

2003年3月19日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修改《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议案,决定对《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或者向国外购买生产所需用盐,在中国购买的,应当遵守盐业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盐业管理,保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民族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盐资源开发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购销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盐产品(含固体盐、液体盐)包括食盐、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

食盐是指供人直接食用的盐;食品、副食品、果菜加工腌制用盐;畜牧、渔业和饲料生产用盐。

工业用盐是指用于生产纯碱、烧碱的原料盐和制革、染料、肥皂、冶金、制冰冷藏、陶瓷玻璃、医药等行业生产、加工产品用盐。

其他用盐是指食盐、工业用盐以外的用盐。

第四条第四条 食盐实行加碘供应,专营管理。

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盐业管理和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市(地级以上市,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管理工作。未设置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部门行使管理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碘食盐(以下简称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土地、矿产、海洋、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盐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盐资源开发和盐场保护

第七条第七条 严格控制新开发盐资源和扩大盐业生产规模。

开发盐资源(含利用海水制盐、开采岩盐和井矿盐),开办制盐企业,扩大盐业生产规模的须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第八条 海盐场应划定合理的保护区。盐场防护堤临海正面一千米以内和两侧五百米以内的潮间带(含纳潮沟、运输航道)及场外排洪沟,为盐场保护区。

第九条第九条 禁止在盐场保护区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海水养殖;

(二)填(围)海或取土、取水;

(三)修建影响盐业生产的建筑物;

(四)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物质;

(五)其他有损盐业生产的行为。

第十条第十条 鼓励制盐企业对小型、分散、低产、劣质的盐田实行停产或者转产,发展多种经营。盐田停产或者转产,按隶属关系报批,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食盐生产和碘盐加工实行定点生产制度。从事食盐生产和碘盐加工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碘盐加工企业应当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盐业生产和碘盐加工企业按照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或加工。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碘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场(厂)。

碘盐存放超过规定的保存期或者保管不善,含碘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当地碘盐加工企业进行补碘。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供应零售市场销售的食盐必须是碘盐并实行小包装

食盐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盐的种类、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保管使用方法等。

食盐包装袋、防伪碘盐标志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印制、购销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禁止生产假冒伪劣食盐产品,禁止印制假冒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

禁止为生产假冒伪劣食盐产品、印制假冒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提供生产场地、设备、仓储保管及运输服务。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禁止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盐产品。井矿盐卤水不得用于食品、副食品加工或者直接食用。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在食盐中添加调味品、营养强化剂、药物等并以食盐产品销售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明确销售范围后方可生产。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以盐为主要原料用于水产养殖的产品的,必须报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运销管理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食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分配调拨,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纯碱、烧碱生产用盐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合同订货并限于纯碱、烧碱生产企业内自用,不得转让或者销售,纯碱、烧碱生产企业应将合同以及调运生产用盐的情况报省和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除纯碱、烧碱生产用盐以外的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进行管理,由各级盐业公司经营,确保供应。用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盐计划,并从当地盐业公司购进所需用盐,不得擅自从制盐企业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调运。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需从省外购进的盐产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进行统一调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省外购买、调运。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或者向国外购买生产所需用盐,在中国购买的,应当遵守盐业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盐的进出口业务由国家指定的进出口企业统一经营。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省外的盐产品经本省口岸出口到国(境)外或者经本省中转调运的,应当接受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食盐批发、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许可证由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报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备案。食盐零售许可证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

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实行审验制度,持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审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食盐批发、食盐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购销盐产品,并按照政府确定的价格销售。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食品、副食品、果菜加工腌制、饲料生产用盐应当使用碘盐,所需的碘盐应当从当地持有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因生产工艺不适宜使用碘盐的,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证明,到当地食盐批发企业购进未加碘食盐(以下简称非碘盐)。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非碘盐、散装碘盐不得在零售市场上销售。

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购买。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食盐产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销售假冒伪劣食盐产品:

(一)工业用盐作食盐销售的;

(二)井矿盐卤水作食盐销售的;

(三)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

(四)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的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

(五)其他非食用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

(六)非碘盐冒充碘盐销售的;

(七)假冒商标、假冒防伪碘盐标志,假冒碘盐包装销售的。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食盐实行准运证制度。跨省调运食盐的,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签发的食盐准运证;省内调运食盐的,应当持有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食盐准运证。

在本省范围内运输除纯碱、烧碱生产用盐以外的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应当持有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

食盐准运证及工业用盐和其他用盐准运证实行铁路整车运输和公路、水路一车(船)一证;铁路零担运输一票一证;集装箱运输一箱一证。准运证一次有效,证货同行。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食盐的储存、运输应当做到防晒、防潮,符合卫生要求。食盐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混放。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按其职责查处盐业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违法生产、加工、储运、购销盐产品,制售假冒伪劣盐产品,违法购买、调运省外的盐产品(包括到达本省铁路货运站场、铁路专线、港口码头的伪报货物品名和收货人的盐产品,已经交付收货人或者尚未交付收货人的盐产品,省外单位、企业或者个人直接违法调运的盐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依法暂扣盐产品和制假设备,必备时,经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暂扣运盐工具;

(二)查阅、复制与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运输票据,合同、销售凭证、帐册等资料,询问违法当事人及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

(三)对查获的违法盐产品或者其他违法物品,经调查并公告后仍无法查明违法当事人的,按无主货物依法收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对暂扣的盐产品或者其他物品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公安等部门按其职责查获的盐产品,必须按国家有关罚没财物的管理规定交由当地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对举报盐业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查处该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开发或生产,限期拆除生产设备,没收生产的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有损盐业生产的行为,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或建筑物;造成盐业生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进行补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加工,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擅自负责印制、购销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的,没收违法印制、购销食盐包装袋和防伪碘盐标志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盐产品价值和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没收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购进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盐产品,对货主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货主不明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货主的一切责任。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造成食盐污染的,没收盐产品,处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的盐产品价值是指在不同环节查获的盐产品,分别按政府规定的出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计算所得总额。

本条例所称的违法所得是指:(1)违法销售盐产品的收入或者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计算违法所得收入;(2)违法运输盐产品的运输费收入或者按规定的运费计算违法所得收入;(3)违法制售假冒包装物、商标标识收入或者按规定的价格计算违法所得收入。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吉林盐业集团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篇二

为全面掌握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贯彻执行省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指标的落实情况,综合考核各项工作和经营成果,按照年初布置,现将对各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验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盐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各子(分)公司签订的《工作任务责任书》为主要内容,重在检验集团上下政令畅通,干群团结,目标一致,经营有序,成果真实的工作业绩。

二、考核内容

这次考核从全局出发,将盐政市场管理、财务专项管理和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统筹安排,一并进行综合检查。

三、范围时间

全省各子(分)公司,分别单独进行考评,以地区为单位随机抽查考核1个批发部和1个经销站。考核时间,从11

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四、方法步骤

省公司组成4个考核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考核的方法,一是由各子(分)的主要领导向考核组提交全年工作总结材料并进行工作总结;二是按考核内容规定,查阅企业经营管理有关制度和文字材料;三是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考核;四是向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反馈考核情况并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评分

共计8大项60小项考核内容,满分为200分,加分项目8个,合计最高增加分数为55分,累计最高得分255分。受检查批发部和经销站在所属子(分)公司内统一考评。得分200分及以上为优秀管理企业;得分180分及以上为企业管理良好;得分170分及以上为企业管理及格;得分170分以下为企业管理不及格。

集团企业管理先进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是200分以上得分;二是经济效益突出并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三是总费用和可控性费用支出低于全年计划;四是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得分超过16分以上,而且,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企业管理不及格单位,考评得分在

170分以下;9项任务指标有其中5项没有完成任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得分低于12分或年内有重大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集团所属企业年终工作综合考核,省公司成立以总经理、董事长李丹明为组长,总经理助理胡淑芳为副组长,企业发展部,财务审计部,稽查总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省年终工作综合考核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企业发展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操作和实施。各考核组有下列人员组成:

第一组:孙浩明 王 骋 刘 欣 陈广丽 考核长春地区6户、四平地区5户。第二组:谢 波 赵英武 王喜春 牛晓敏 考核通化地区5户、白山地区5户、辽源市2户。第三组:武永魁 王劲英 何其卫 彭月芹 考核松原地区5户、白城地区5户。第四组:胡淑芳 邵树德 于世涛 甄黎莹 吉林地区6户、考核延边地区7户。

七、工作要求

对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及相关批发部和经销站进行年终工作综合考核,是对基层企业贯彻落实集团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的综合检验,是对各子(分)领导班子的执行能力

和员工战斗力的考核。为此,各级领导与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综合考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一要不怕麻烦,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二要严肃认真,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个环节进行考核;三要热情关爱基层企业,以和蔼的态度与员工接触。四要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吉林盐业集团形象。

附:吉林盐业集团企业年终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

3.2014年盐业公司领导述职报告 篇三

大家好!

根据市委的安排,我代表××盐业公司、盐务局领导班子,向大会作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食盐专营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民族素质的民生工程。XX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以服务社会、服务××经济为已任,巩固和提高消除碘缺乏病成果,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人民吃上合格碘盐而不懈努力。

XX年是××公司面临创新与挑战,机遇与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为入手,以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综合素质为依托,以促进销售任务完成为工作核心,以净化盐业市场为着力点,在加强公司管理上下功夫,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发奋拼搏,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顶着私盐冲销严重、销售低迷的压力,采取净化市场,打击涉盐违法行为,促进销售的强有力措施,使辖区的食盐市场逐步净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XX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购进10798吨,占年计划8120吨的133,与去年同

期8372吨相比增加2426吨,上升29。

2、销售10422吨,占年计划9719吨的107,与去年同期8818吨相比上升1541吨,其中:小包装7089吨,占年计划6719吨的106,与去年同期6160吨相比增加929吨,上升15(纸塑销售7037吨,多品种盐52吨,食品加工用盐2051吨,小工业用盐1283吨)。

3、期末库存1828吨,占年计划2200吨的83,其中:包装盐库存1086吨。

4、销售收入1753万元,与去年同期1487万元相比增

加266万元。

5、净资产效益率23.88。

6、实现利润184.73万元,利润总额增长率27.85,完成计划154万元的119.95。

7、流动资产周转次数3.7次,比计划3.48次多0.2

2次。

8、营业收入增长率18.58。

小包装盐销售首次突破了7千吨大关,行政处罚108人次,判刑4人,刑拘13人,逮捕5人,盐政罚没款超过20万元,销售进度排名前移,被上级授予盐政管理先进单位、销售进步单位。

XX年一季度目标执行情况:购进2582吨,占计划9800吨的26,与去年同期2827吨,相比减少245吨下降9。

一季度销售2895吨,占计划9500吨的30,与去年同期2213吨,相比增加682吨,上升31。列全省第四,其中:小包装盐销售2029吨,占计划6800吨的30,与去年同期1447吨,相比增加582吨上升40列全省第一(其中:多品种盐销售15吨)。食品加工用盐销售474吨,与去年同期538吨相比减少64吨下降12,小工业用盐393吨,与去年同期228吨,相比增加165吨上升72。

3月末库存1506吨,占计划2070吨的73,与去年同期2083吨,相比减少577吨下降28。

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495、1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8、21万元,实现利润18、50万元。

下面将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素质的核心。公司领导班子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xx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去年以来,我们建立了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学习计划,明确了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学习重点。特别是在今年3月以来,作为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领导班子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讲话及三本教材,积极参加以科学发展为内容的中心组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思考盐业如何科学发展,怎么科学发展的问题。把思想统一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上来。班子成员按要求深入基层针对当前单位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广泛调研,并认真撰写了调研报告。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组织领导能力。

如何打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的和谐领导班子,是关系到企业科学发展的大事。为此我们从提高班子成员素质做起,抓紧抓好班子成员的经济和业务知识等的学习,通过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和市场分析会,对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等进行深刻剖析,找出解决办法,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我们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各人分工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重大问题上,坚持沟通在会议之前,决策在会议之中,落实在会议之后。为了更好的开拓视野,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我局于今年2月组织了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的负责干部到南昌、新余、萍乡等兄弟单位去学习考察,要求班子成员带着问题去学习去考察,考察结束后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

三、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局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的转变。我们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通过核心价值理念讨论、算好廉政三笔账、观看教育宣传片、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确保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头脑,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依法办事的公仆意识。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弘扬新风正气,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以优良的党风促作风带民风,使全局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四、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人民吃上合格碘盐。

围绕销售这一中心工作,公司提出加快食盐现代化流通,完善盐业终端配送。结合第二轮三项制度改革,整合人力资源,制定了全年专营工作的具体要求,清理、核查销售网点,明析配送线路,健全客户资料,理顺客户网络关系。

1、全体动员,落实计划,把计划层层分解到各销区,全体员工绩效挂钩,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充分地调动了大家的积极主动性。

2、切实做好“两员并一员、两网并一网”工作。我们把食盐访销与配送、盐政执法与宣传、市场信息反馈、客户资料收集建档等融为一体。以销售任务为目标,以基层网点信息反馈为导向,以销助查,以查促销,业务、盐政两手抓。

3、丰富食盐品种,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要。结合××销区实际情况,分别对农村,城镇,机关,学校,大型超市以及餐饮店投放不同盐种,既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又丰富了市场食盐品种,促进了多品种盐的销售。

4、加强内部销售管理

为防止行业用盐冲销包装盐市场,我们加强了对食品加工用盐与小工业用盐客户的管理,采取抓住大户、管住小户、联系老户、培植新户的管理方法,密切供需关系,实行跟踪服务。对每一个行业用盐客户都进行登记归档,对发出的每一包盐产品都采取标号跟踪,同时建立行业用盐日报表制度,及时反馈客户信息。

5、进一步完善配送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配送工作,积极推行客户经理制,制定定

时、定量、定点、定线路、定客户经理的工作措施和配送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并要求各配送站及时登记销售台帐,根据销售台帐及时反馈市场情况,为盐政缉查工作提供线索。

五、深化盐政管理模式,提升执法的实效性,建立食盐专营的长效机制

1、抓基础,扎扎实实做好盐政各项基础工作

全面完善客户档案资料。掌握各县、乡(镇)的人口数量,月供应量以及详细的配送线路和里程数;以及盐的用途、供应盐种。

规范建立盐政执法档案。对本部的盐政执法文书、罚没收据、盐政执法所有档案资料等,按规定、按要求妥善保管。

搭建盐政举报网络平台。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各个销售网点,搭建盐政举报网络平台,增加盐政信息,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2、抓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食盐安全意识和抵制私盐的防范能力

我们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盐安全问题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与卫生防疫、疾控中心、新闻媒体等单位取得联系,打破以往的宣传模式,使宣传活动走进社区,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同时,还利用万年“2.6”误食工业盐中毒事件和月湖区判处四名主要涉盐犯为契机、为载体,与市卫生局联合印刷《食盐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共创建》宣传单10万份,商请月湖区法院印刷张贴布告1000张,制作宣传大篷5个,无论是从资金投入还是宣传力度、宣传形式都创历年之最,宣传的效果也正在显现出来,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私盐的能力正在进一步增强。

3、抓市场,提高合格碘盐的市场占有率

抓市场管理,打击走私贩私是我们盐政执法人员的神圣使命和职责。针对上半年销售一度低迷的现象和部分乡镇私盐泛滥的严峻形式,领导班子一方面查找原因分析情况,另一方面深入乡村实地考察,召开市场分析会,XX年7月对贵溪、万年、余江,问题较多的乡镇食盐市场进行拉网式的集中整顿,有力地打击了私盐贩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食盐市场,小包装合格碘盐占有率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了21.1,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抓要案,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按照省盐政工作会议精神:“抓主业必须抓市场、抓市场必须抓盐政、抓盐政必须抓案件”的要求。年初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一年来共出动市场稽查人员7047人次,查获涉盐案件159起,行政处罚108人次,判刑2人,刑拘13人,逮捕5人,盐政罚没款超过20万元,继去年成功侦破“2.14”涉盐大案后,今年又破获三起有影响力的大案,确实起到了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

5、抓协调,营造有利于盐政管理的外部环境

积极协调公、检、法三家的关系,为办理大案、要案提供法律支持。积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我们开展查稽市场、惩处违法行为、宣传盐业法规等各项活动。

6、抓队伍建设,提升盐业执法队伍形象和办案质量

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提升盐业执法队伍形象和办案质量,我们将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调到盐政队伍里来,注重盐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办班培训,提高素质。今年查获的涉盐案件中,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六、保持企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抓好了综治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创建平安活动,通过普法教育、重点整治、巡逻防控等方法,狠抓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积极地参与联建共创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帮扶余江县画桥镇白子倪家村,按市里的安排,深入挂点的村,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新农村建设,在人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XX年是××盐业再次创业起步之年,也是企业长足进步的一年。一年来的工作证明,在挑战面前,我们把握了机遇,在压力面前,我们振奋了精神,在困难面前,我们坚定了信心,始终保持着抢前、争先、进位的精神状态。××公发展的趋势是明显的,发展的气势是强盛的,工作的基础也是扎实的。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公司目前的发展仍然是低基数前提下的发展,与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兄弟公司的差距还很大,面临的困难更多,一是小包装盐年人均销量未达到集团公司要求,碘盐的市场占有率与仍然不高;二是私盐在个别区域依旧猖獗,铁路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夹带闽盐的问题未彻底解决;三是客户经理制度尚未完善;四是政治理论学习、职工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急待加强;五是资产运作进度缓慢;六是非盐经济增长欠缺。

今后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主业谋发展,要争取各项经济指标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着重抓好扩大小包装盐销售这一中心任务不动摇,积极开拓多品种盐市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盐业物流配送现代化;二是以盐政为重心,强力推进盐政管理。坚持依法治盐,宣传预防为主,打防并举,抓大案,密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净化和规范盐业市场,履行好盐业职责;三是着力推进资产运作,重点是龙虎山地段和公司大院土地有新的突破,同时解决余干公司办公和仓储设施问题;四是着力推进管理创新,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重点是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加强制度管理,加强安全维稳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五是继续加大企业改革力度,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尽可能让员工享受到企业改革与进步的成果,制定完善余干分公司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待条件成熟时推行;六是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七是合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和谐发展,加强员工的培训,打造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精神,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为××人民吃上合格碘盐而努力,加大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服务于“四大一新”战略,为××加速崛起做出贡献。

4.领导在盐业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篇四

2010年全省盐业工作会议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下,在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下面,我受班子的委托作会议小结,讲三个方面。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次会议是在贵州盐行业面临“体制大转型、行业大调整、经营大转变”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面对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实现新发展的深入宣讲会;是站在集团生存发展的高度谋划未来、确定方向、明确目标的全面动员会;也是集团一年一度总结和安排工作的盛会。

会议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领导重视。此次会议,得到了省国资委、发改委、卫生厅、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和整规办等有关单位(部门)的指导、支持。省国资委副主任薛宝军、省发改委副主任李路、省卫生厅副厅长朱征明、原商业厅、信息产业厅厅长张英峰等领导亲临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了集团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集团刘董事长、彭总经理亲自修改会议文稿并分别代表集团党委、集团公司作工作报告,班子其他领导也经常过问会议筹备的相关情况,各级公司(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我们的老领导张树良也亲临会议指导。这些都为会议的圆满召开打下了基础。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上述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及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二是召开及时。“一年之计在于春”,集团班子意识到,当前贵州盐行业处在体制大转型、行业大调整、经营大转变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生存、稳定、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要想抢抓机遇,实现集团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先想一步,先走一步,把各项工作提前谋划好、安排好,为应对专营政策的变化做好充分准备。为此,集团主要领导要求“今年的全省盐业工作会议要在春节前召开”。在都匀召开的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结束后,各相关部门立即着手筹备会议,对2010年的工作主题、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并在昨天顺利召开了会议。大家感到,现在的形势逼人、时不我待,会议在春节前召开非常恰当、非常及时。这也是集团第一次在春节前召开全省盐业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集团党委、董事会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内容丰富。会议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国资委、省发改委有关精神,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分析了集团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了2010年的工作任务;分组讨论了党委、行政、盐政三个报告和集团营销网络建设方案(讨论稿);表彰了2009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在贵州盐业工作满30年的员工;与各直属分子公司(单位)签订了2010年的目标责任状等。大家认为会议时间不长,但会议精神很重要、安排很紧凑、主题很突出、要求很明确、内容很丰富。四是求真务实。大家普遍认为,会议紧紧围绕“抢机遇、应挑战、调结构、建机制、促合作、求生存”的工作主题和生存、稳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体党员职工提出了新的希望。会议上所作的党委、行政和盐政三个工作报告求真务实,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是今年全省盐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会议期间,刘董事长、彭总经理亲临分组讨论现场,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表达了集团党委、董事会、省盐务局对向与会代表诚挚问候和谢意,对打造“四大板块”的内容和《集团营销网络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进行了说明,对认真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为大家鼓劲加油。集团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组安排参加了小组讨论,在认真听取发言后,结合实际就抓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与会代表结合实际,认真思考,踊跃发言。面对取得的成绩不沾沾自喜,面对严峻的挑战和困难不气馁、不松劲,充分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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