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024-10-12

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精选10篇)

1.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篇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新房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须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或预告登记)。

2、首付款30%以上的发票原件、开发商账号证明(加盖开发商或售房单位财务章),各复印两份。

3、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在银川贷款的需要在建设银行东城支行开具夫妻双方(单身开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5、工资折、工资卡明细(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单身职工必须提供由公司开具的单身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复印,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房产证须缩印。

二、贷款的额度、利率

1、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且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借

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届满后5年。

3、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包括5年)年利率为4.4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9%。

备注:银川买房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找担保人或用吴忠本地房产

证做抵押。

银川买房在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需要找担保人,但必须在吴忠市

住房公积金开具个人缴费证明。

2.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篇二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借款人必须是购建自住住房,具体如下:

(1)商品房:(要求所购住房必须“五证”齐全,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且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签订时间在两年以内;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借款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 %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2)二手房: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方必须有房权证),持合同,新房产证,契税凭证等手续或由担保公司代理过户手续。

(3)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房款收据(或复印件);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与余额证明。

3、借款人同意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的贷款担保形式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商品房贷款额度为房款的80%,二手房为房款的70%。

公积金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按月利率2.775‰执行;五年以上按月利率3.225‰执行。

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咨询、个人信用查询、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

2、受理网点受理、审查

3、担保公司调查

4、管理部审核

5、市中心审批

6、签订合同、办理担保手续

7、房产抵押

8、银行放款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贷款所需提供的要件

1.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新一代身份证需提供背面)((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

2. 申请人和配偶的结婚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如结婚证上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不附,需提供单位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4份)

3. 申请人若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 如申请人离异/丧偶,提供单身证明以及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1

份、复印件4份)

5. 共同债务人和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 申请人和配偶、共同债务人的收入证明和公积金个人帐号(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7.住房公积金龙卡或贷款银行折(卡)(原件1份、复印件4份)

8. 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 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0.售房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原件1份)

借款人购买二手房贷款所需提供的要件

1、与购买商品房1-7项提供要件相同

2、二手房买卖协议与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契税完税凭证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如购买平房需提供土地权证

借款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余额所需提供的要件

1. 与购买商品房1-7项提供要件相同

2. 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 购房付款收据(原件1份、或复印件4份)

4. 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 房屋所有权证或预约抵押(原件1份、复印件3份)

6.还款计划与余额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

目前贷款担保形式为济宁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

担保收费标准:

1、十年以内担保服务费:贷款额×贷款年限×1‰;

十一年至二十年担保服务费:贷款额×贷款年限×0.5‰;

二十年至二十五年担保服务费:贷款额×贷款年限×0.25‰。

2、抵押登记费235元

3.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篇三

一、借款人必须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要求:

1、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自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2、借款人所在单位不得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

二、原个人住房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变更借款人(简称转公积金贷款 A),原贷款应已偿 还一年以上; 2. 原已办理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中请转公积金贷款(简称转公积金贷 B),应征 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3、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 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本息。相关注意事项:

1、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2、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转公积金 贷款 A 涉及的房屋应能办理过户手续。

3、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 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本息。

4、已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正处于还款过程中的借款人不能申请转公积金贷 款。

5、转公积金贷款由原贷款抵押房屋所在区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受理.

三、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除应符合《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 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公积金贷款 A 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转让交易价 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2、转公积金贷款 B 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 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3、转公积金贷款期限执行《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

细则》的规定。贷款年限加上房龄不超过 40 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0 年。

4、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 整而调整。

四、办理贷款步骤如下:

1、新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会贷款申请表》 ;

2、中心审核并确认是否同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B 需先由原贷款银 行审核后向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3、新借款人持产权证复印件(加盖中心办事处或贷款银行合同专用章)到中心指 定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4、中心审核确定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并通知担保公司将保证金存入中 心指定账户;

5、中心、担保公司、新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委托担保合 同:

6、中心与新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7、

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到新借款人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偿还原借款:

8、担保公司与原借款人及新借款人一同办理相关国过户及抵押手续:

9、担保公司将新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付中心收执保管,并办理保证 金退还手续。

五、审核额度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户口不在一起须提供); 相关注意事项:

1、若借款人户口为外地户口或本地农户时,须由本地城市户口且符合贷款条件 的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人本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印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收入证明签订保证函:

2、借款人在开发区或机车厂缴交公积金的,在市内贷款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由开发区或机车厂公积金中心提供):

3、辅助借款人为现役军官的,需出具军官证及工资收入证明:

4、购买该抵押房屋的商品房结算发票(商品房提供)、完税发票(二手房提供)。

六、审核额度后,提交材料如下:(以下复印件均为 A4 纸,一纸一份)

1、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需借款人本人签字盖印(转公积金贷款 B 需加 盖原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

2、户口复印件 1 份(首页及本人页,户口不在一起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 份,其他情况详见贷款指南)

3、身份证复印件(主辅借款人各 l 份)

4、私人印章(新借款人及其配偶各一枚)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2 份(转公积金贷款 B,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原贷 款银行贷款合同专用章)

6、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 2 份)

7、还款存折(到中心指定银行开立还款存折)

七、相关费用

1、担保费:贷款额的 4‰,最低不少于 400 元。

2、评估费:房屋评估价值的 3‰。

3、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以贷款 28 万元,20 年估算约为 3000 元左右)(保险费率:5 年(舍)以下 0.48‰,5--1 0 年(含)O.43‰,10--1 5 年(含)0.4‰,l 5--20 年(含)0.37‰,20 年以上 0.34‰)

八、合同签订:须借款人及抵押人携带印章到场签字,若抵押人已婚,则抵押人 夫妻双方均须到场;

九、还 款

1、正常还款:每月 20 日前将当月还款额存入还款存折

4.一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知1 篇四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份(含户口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如为军人,只需提供军官证作为其身份证件,不需提供户口薄。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如未婚,请到贷款大厅公证处作相关声明;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刷卡支付需提供POS单,现金支付需提供现金交款单)

5、夫妻双方(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资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请在中心网站下载规定格式)

6、借款人在拟选择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卡面复印件,或带有存款账号的存折首页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资料,若您需要办理组合贷款业务,则各项资料需要再添加一份复印件。

收费标准:

(一)担保费(成都市区及十四个郊县)

1、担保手续费:100元/户

2、担保服务费: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

收取的担保手续费和担保服务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服务发票。

(二)担保公司代抵押登记机关收取费用

此费用标准仅限于所购楼盘位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其他区市县楼盘以当地房管局标准收取。

1、预告登记费:80元/户

2、抵押预登记:手续费50元/户+登记费80元/户

代收抵押登记费开具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代收款收据。

(三)公证处费用(市区)

5.住房公积金须知 篇五

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期后,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时,每次所还本金额最低不少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每次所还贷款本金额仍需达到当时贷款余额的40%以上)。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各种业务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业务办理流程

(一)提前部分还款的办理流程

①准备资金存至还贷存折(卡)上→②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

(二)提前全部结清的办理流程

①准备资金存至还贷存折(卡)上→②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③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办理相应手续→④到担保公司办理有关手续→⑤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三)正常结清贷款的后期业务流程

①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办理相应手续→②与担保公司办理有关手续→③到房管局抵押办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二、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还款存折(卡);③《委托贷款合同》;④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⑤《抵押合同》;⑥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

注:提前全部结清时,携带上述全部材料,提前部分还款时,只携带前①-③项资料,正常自然结清的只携带①、⑤、⑥项材料。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篇六

一、提取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不同提取条件,还应分别提供以下表格内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或市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申请委托逐月提取住

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直接到贷款银行申请,上述两项业务均不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三、办理时限

除支付房租、特殊病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异地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情况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四、注意事项

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签署《具结保证书》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的职工以“户口迁出本市”、“外地户口离厦”、“调离本市”、“丧失劳动能力”和“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咨询电话:***579050(同安、翔安)

7.公积金贷款买房须知 篇七

公积金贷款的主要优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4.41%,比现行的商贷利率5.51%低了近一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北京著名房产中介公司“我爱我家”金融理财部的专家表示,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

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还款方式灵活多样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有以下几点优势:数额灵活,便于资金掌控。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或5万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则无具体规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还款,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次数不限,可按月提前还款。

商业贷款对于提前还款次数有的有明确规定,如1年仅能提前还3次款。而公积金贷款则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还款机会,贷款人甚至可按月随时调整自己的提前还款额;先冲本金,降低利息总额。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所冲金额包括部分本金及部分利息。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金额全部冲抵贷款本金。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其最终还款利息总额会远低于商业贷款同等金额提前还款后最终的利息总额;预约方便,无需书面文件。商业银行提前还款,不仅需要提前数月电话预约,有的甚至还需要贷款人提供书面文件,非常不便。而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致电预约即可,电话调整提前还款额无需书面文件。

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优势

公积金贷款成数高,首付压力小。商业贷款最高一般只能贷到七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到9.5成,购房人首付压力较小;贷款年限长,月还款金额少。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高只能贷到25年,而且大多数二手房最高只能贷到20年,月供压力较大;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高可达30年,月供压力较小;房龄限制较灵活。

商业贷款对于房屋年龄的限制有严格要求,大部分银行对于85年以前的房屋不予贷款,并且贷款年限随着房龄的增长而降低。而公积金贷款对于房龄的限制较为灵活,房龄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超过50年即可;各区县房屋皆可贷。商业贷款一般只对北京市城八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贷款,远郊区县的房产审核极为严格。而公积金贷款除对城八区房屋放贷之外,也能对北京市远郊区县的房屋进行放贷;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商业贷款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必须小于65岁,而公积金贷款则对借款人年龄无限制。

公积金贷款谨防误区

针对许多购房者对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误区,金融理财专家指出,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时不会像商业贷款那样设定固定还款额,而只会要求贷款人在还款时不低于某个“最低还款额”。以28万贷款25年还清为例,公积金贷款只会要求贷款人每月还款数额不低于1344元,许多贷款人往往每月仅缴纳1344元用以还款。但这么做的结果是,贷款人偿还最后一月贷款时会发现仍有

47000多元的贷款本金尚未偿还,并最终导致末期还款压力巨大。

公积金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公积金贷款条件

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各城市条件要求大致相同。以成都为例:

1、具有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

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8.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须知 篇八

日期: 2013-12-31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申请条件

1.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职工原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职工批量并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工作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批量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3.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的。

二、办理程序

1.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1、3项的,职工或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2.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2项,职工批量并入新工作单位且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属同行内(指同一银行的不同经办网点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属跨行(指不同银行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

(二)(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公积金窗口办理收件手续,取件后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三、提供的材料

(一)职工申请办理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代办的,提供单位委托代办证明、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上述不同申办条件,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1项,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属跨行账户转移的,提供新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属同行内账户转移的,不需提供。

2.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2项,属同行的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属跨行账户转移的,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企业改制文件及申请报告。

3.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3项的,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并提供转入银行出具盖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四、办理时限:除“申办条件”第2项且属跨行账户转移的,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12329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须知 篇九

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被越来越多的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前还贷?提前还贷如何操作?等等问题成为借款人的普遍关心点。

王先生于2001年8月份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50万。王先生月收入4000元,其公积金月缴纳额为480元,翁小姐信用资质较好可以申请8成30年贷款,根据市管公积金自由还款方式计算,其月供及总利息额为:每个月最低还款额2276元,总还款利息为731798.31元。

现在王先生手中有10万元的存款,他打算部分提前还款却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专业按揭顾问指出,住房公积金的提前还款较为简单,不论是市管公积金还是国管公积金在提前还款时都是“自由还款”。具体流程为,借款人办理完住房人公积金贷款后手中都会有一张住房公积金的存储卡,然后通过此卡偿还每月的银行贷款。就王先生这个案例而言,现在他有部分提前还款的需要,那么他可以提前三个工作日在其每个月的固定还款日期前存入所要偿还的这部分金额,也就是往公积金存储卡内预存10万元,然后通过电话语言系统进行操作。设置完成后,到了固定扣款日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自动扣除王先生的这部分提前还款金额,然后重新生成王先生新的还款金额以及新的利息便于他日后每月还款。

公积金提前还款没有商业贷款那样复杂,部分提前还贷的,借款人直接通过电话语言系统自动设置部分提前还款金额即可。一次性全部偿还清楚的,借款人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带上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借款人要求以及公积金存储卡的开户银行政策为借款人逐一办理,一般预约时间短则几天之内,长则不会超过一个月。

虽然住房公积金的提前还款方式较为简单、便捷,但却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王先生这个案例来说,因为王先生选择了在8月份部分提前还款,即在他每个月的还款金额基础上增加了10万元。假设他设置完提前还贷后未取消这个“指令”,那么他下个月也就是9月份的还款总金额仍然会和这个月等同,如果其公积金存储卡上的余额不够的话,王先生就要被认定为逾期一次,也就是说会在他的个人信用报告上“摸黑”一笔。专业按揭顾问提醒借款人应该仔细注意这一细小环节。

总体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流程还是较为方便的,尤其是在公积金见契税票放款提高放款流程速度之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使用率也越来越高,几乎与商业贷款不分伯仲,足见其未来发展潜力。

小贴士――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市管公积金比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月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10.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篇十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委托贷款须知

一、事项名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委托贷款须知

二、设定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二手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等拟定;

三、申请条件:

(一)在宝鸡市辖区内或我省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仍正常缴存;

(二)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常住户口或户籍证明;

(四)所购二手房屋坐落地位于宝鸡市辖区范围内;

(五)购买二手房的交易行为真实,有合法、有效、规范的住房交易合同;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工资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没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

(八)须具有不低于所购住房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两者较高额为准)30%(含30%)以上的自有资金;

(九)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十)交易房产的产权明晰,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

(十一)所购房屋房龄不超过30年;

(十二)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提供资料:

(一)买方须提交的材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1份;

2、《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情况证明》一式1份(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由单位工资管理人员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印鉴须清晰; 异地贷款需夫妻双方提供缴存地陕西省标准格式缴存证明两份)。

3、借款人及配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须双面复印)。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所在页);

5、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填写单身声明1份;未婚的须填写未婚声明1份;

6、受托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报告原件各1份;

7、与售房人(包括房屋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

8、所购房产的首期付款票据;

9、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颁发的三级以上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书》;

10、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夫妇近三个月工资流水或单位工资条,须盖公章)

(二)卖方应提供的材料:

1、卖方(含共有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拟出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共有人同意将房屋出售的书面声明;

4、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有关材料,若所出售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

5、中心和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部门要求卖方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咨询:借款人到中心咨询,由中心信贷经办人员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缴存情况正常的,出具《同意受理通知书》。

(二)前期受理:买卖双方按贷款所需提供的材料到受托银行进行申请,受托银行与买卖双方面谈、现场勘察、评估、征信查询、首付款监管并出具《公积金二手住房贷款受理意见书》。

(三)审批:中心根据受托银行报送的借款人贷款资料,对借款人的真实性、合法性、信用状况和借款的可行性进行三级审批。

(四)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到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贷款文件。

(五)交易过户、办理抵押: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中心配合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六)发放贷款:贷款抵押手续全部办妥后,由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六、办理时限

1、贷款资料初审至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团购房批量贷款和省内异地贷款除外);

2、房屋抵押权证返回中心至中心通知银行放款为5个工作日;

3、个人借款合同签订后至中心通知银行放款期间,该期间为房屋买卖双方在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及抵押登记时间,因此不在我中心办理时限之内。)

七、办理地点:贷款受理由申请人夫妇双方共同在宝鸡市市民中心1号楼1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签订借款合同地点由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另行通知;

八、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季(7月、8月)下午时间改为14:00—17:30

九、收费标准:办理贷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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