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2024-09-26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共12篇)

1.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2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6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2.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二

1 药品计划与购进环节

1.1 药品采购计划

计划周期应控制在每周1~2次, 以节约人力物力, 加大周转率, 提高效率为目的。采用ABC分类管理法[1]进行购进计划的管理, 我们对2013年药品消耗量进行统计分析, 共计药品品种226种。按数量排序, 将1~110种确定A类品种, 110~190种设定为B类品种, 191~226种确定为C类品种。其中A类品种占49%, 临床消耗大, 为保证应用同时又加速流转, 该类药品贮备底限为3 d用量, 高限为7 d用量, 每周采购1次。B类品种占35%, 消耗量一般, 该类药品贮备底限为3 d用量, 高限为10 d用量, 每2周采购1次。C类品种占16%, 消耗量小, 该类药品贮备底限为3 d用量, 高限为15 d用量, 每月采购1次。药品周转率[2]应大于85%。

1.2 药品验收抽检环节

以检查药品性状, 是否有破损, 是否有装量不足, 包装、标签是否有变更等情况为目的。如发现单支破损药品, 应拒收该破损药品;如破损药品大于2支, 应拒收整批号药品。如包装、内标签或外标签发生变更时, 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的药品厂家出具的变更相关的药监局备案资料的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资料留存, 药品可以接收, 否则应当拒收。

2 药品在药库的存储环节

2.1 药品分库分区管理

药库分冷藏库和阴凉库, 特殊药品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立目视管理系统, 方便定期做质量检查与养护。例如高危药品的管理, 应有独立的高危药品架, 贴有高危药品标识, 有相应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目录, 及高危药品的定期检查与养护记录。

2.2 药品的目视管理

目视管理是利用形象直观且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生产活动, 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种管理手段, 也是一种利用视觉来进行管理的科学方法[3]。各药品储存常用标识见图1。

3 药品的使用

3.1 药品拆零

取用需拆零药品时, 应从合格药品区取用。遵循先进先出, 近效先出原则, 防止药品积压造成过期。药品应按品种逐一拆零, 及时清场, 防止高危药品、相似药品等的混淆。高危药品应遵循单人出专人拆、单独拆、最先拆的原则, 拆零完毕后放入高危药品备用架, 再取用下一个药品, 严防混淆。冷藏药品即拆即入备药冰箱, 避光药品即拆即套避光套, 近效期药品随用随拆。拆零药品应按照高危药品, 冷藏药品, 避光药品, 相似药品, 其他药品, 近效期药品进行拆零。对于需皮试的抗菌药物, 拆零药品存放限单批号药品, 如需混批号存放, 需用隔板将两批次隔开, 近效期药在前。

3.2 备用拆零药品的装量应为盛药容器的2/3, 防止使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破损。

拆零药品拆好后按类别入备药架, 以备需用。当日必须将次日药品备足, 以免延误次日配制。

3.3 拆零药品摆放

由于我科实行了仓内集中配制流程, 所以摆药区药品品种多、装量少、位置固定。主要供少量临时医嘱配制时取用。分为高危药品架, 冷藏药品柜, 常用药品架, 和其他药品架。备用药筐的品种和数量主要依据日消耗药品数量而定。备用药架分高危药品架, 抗生素及避光药品架, 中药备药架, 营养及其他类备药架, 备药架药品必须归架准确, 相互不得混放, 防止拿错。

3.4 拆零药品的配制管理

仓内拆零药品实行品管圈管理, 按每个品管圈存放的药品类别配制, 当日配制完毕后, 由圈长负责检查药品效期和贵重药的管理, 同时按第2天药品常规用量统一备药。

4 PIVAS药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1 破损率高

在取用安瓿时, 因摩擦碰撞难免有安瓿破裂情况发生。如为即刻发生的安瓿瓶颈断裂, 在药液无明显装量减少时, 可选择将该药品递进仓内, 抽药液正常使用;否则应去破损区登记报损。解决该问题的方法, 经多次尝试, 我们采用安瓿药品的药盒底部和侧面均垫衬一层薄海绵, 可缓冲取用时的大部分压力, 明显降低破损率。同时配制人员在操作时由于手感不一样, 常有被划伤的可能[4], 该方法同时降低了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生安瓿刺伤的概率。

4.2 标签脱落或喷码不清晰

有些拆零药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标签脱落或喷码磨损, 或药盒内有药品破损导致药液流出溶解安瓿或西林瓶上的喷码等, 导致不能清晰辨别药品名称时, 严禁使用。应将该支药品放入破损区登记, 将其报损。该情况发生2支以上, 应将该包装内或药盒内的药品全部交由库管人员统一检查后方可使用。

4.3 药盖松动或掉落

应当做报损处理, 相同药品发现2支以上, 应分析原因并及时上报。

4.4 药品质量问题

安瓿类注射液装量不足、西林瓶粉针剂有玻璃碎片、瓶塞落屑等情况, 应立即停用该类药品, 做红色警示标识。

4.5 批号管理药品

抗生素及化疗药品等有的需要按批号管理, 用隔板分离两批号能有效解决该问题。如同一批号不够1次用量时, 应将剩余药品做统一调配或退货处理, 以保证批号统一, 做到安全用药。

PIVAS的建立能保证用药的稳定性, 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为临床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药品管理是PIVAS的重要管理环节, 拆零药品的管理目前没有统一的规范, 建立科学的精细化PIVAS药品管理方法, 对安全用药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滨萍.ABC分类管理法和CVA分类管理法在药库管理中的应用[J].河北医药, 2012, 34 (13) :2046.

[2]宋冰.关于医院药品库存控制的探讨[J].医学信息 (上旬刊) , 2010, 23 (12) :4728.

[3]杨鸣春.颜色标识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目视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0, 2 (33) :344.

3.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门诊药房;调配差错;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0535-01

调配差错是指药师根据医师的处方为患者提供药品时出现的差错,如药品品种差错、剂量剂型差错、数量差错、错发他人药品等。由于药品是用来预防、治疗疾病的特殊商品,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调配差错也是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给患者及家属带来身心损害,也损害了医院的名誉和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感,所以笔者对2009年6月-2011年6月我院门诊药房《药品调配差错登记本》出现的药品调配差错原因进行归类分析。

1 常见差错类型

1.1 电子处方差错 这类差错有患者姓名错误,药品名称、用法用量错误。这类差错是由于医师操作失误造成的,只要医师认真审核处方,大部分可以避免。

1.2 药品错误

这类错误比较多见,有药品名称相似造成的差错,如地巴唑片和他巴唑片、消心痛和消炎痛等,药品名称仅一字之差,药师容易凭影响调配出錯;外包装相似或相近的药品容易混淆 ,如辉瑞的头孢哌酮钠和头孢哌酮钠舒巴坦,立普妥和络活喜,诺华公司的代文和洛丁新及得理多等;药名相同剂型和规格也相同,厂家和价格不同,这类有国产和进口之分如头孢哌酮1g/支、头孢曲松钠1g/支、头孢他啶1g/支;药名、剂型、厂家都相同只有规格不同的有血栓通150mg/支和250mg/支,诺和龙1mg/片和2mg/片;药品名称相同,剂型不同 如消炎痛片和消炎痛栓,布洛芬缓释胶囊和布洛芬乳膏,双黄连口服液和双黄连软胶囊;单一制剂和复方制剂 ,如厄贝沙坦和厄贝沙坦氢氯噻氢,阿莫西林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

1.3 药品数量差错 药品的单位有盒、粒、片、支、剂等,针剂的包装更是五花八门,有2支/盒的、3支/盒的……有的药品处方为多盒,只发放了多粒,有的药品处方为一盒,而发放了多盒,均为药品漏发、多发,也有患者漏拿药品的现象。

1.4 药品的用法用量出错或特殊用法未交代,如安定类应睡前服用,处方往往写一日一次,胃肠动力药吗叮啉应饭前0.5h服用,奥美拉唑与果胶铋不能同时服用,因奥美拉唑是强力制酸药,而果胶铋只有在胃液酸性条件下才能形成胶体性能极佳的溶胶保护膜,保护受损的胃黏膜

1.5 错发患者 由于药师不仔细核对患者信息,或患者听错药师所呼唤的姓名,取走他人药品的。

1.6 发出过期或失效药品 在药品调配过程中不注意检查药品效期,尤其是效期短或滞销的药品,出现发出过期药品的错误。

2 发生调剂差错的原因

2.1 人员因素

工作时间短,经验少的药剂师;责任心不强、精力不好、年长、情绪不稳定的药剂师差错发生较多。

2.2 主观因素

药剂师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聊天、接打电话、看报,以及药学知识缺乏,调剂时不遵守“四查十对”是导致发生差错的主要原因。

2.3 客观原因

工作环境嘈杂,纪律不严,管理不到位,新药品未通知工作人员,药品质量未能及时检查,药品摆放杂乱。

3 防范措施

3.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从制度上保证药品调配的正确,建立了《药品调配复核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医药沟通制度》、《差错登记制度》、《发药服务交待规范》、《药品信息管理制度》、《药品摆放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滞销药品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等,让药剂师在工作中有章可依。

3.2 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

优化工作流程,审核药师(主管药剂师以上的工作人员)接到处方,经过“四查十对”后,先通过电脑进行处方审核,包括药名、药品数量、规格、剂型等,如有差错立即纠正,这是通过电脑一对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进入调配环节,调配由年轻的精力充沛药士以上人员进行,调配时,药师通过处方调配药品,然后把所调配的药品再和处方核对,做到通过药品二对处方,调配药师负责药品的效期,品名、品规、数量的正确和外观的合格,调配完毕,交于发药药师(主管以上经验丰富,药品知识全面的药师)。要使差错不出门,发药药师必须再次认真全面地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药品、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的外观是否合格(包括形状、色、嗅、味和澄明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通过人员复核处方药品,这是三对处方。

3.3 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

建立双人复核调配制度,提高发药准确性,有效地扼制差错事故的发生。复核发药是防范发药差错的重要措施,杜绝一人既调配又发药的同时,应当保证调剂人员的数量。

3.4 落实新药告知制度

对新购进的药品,通过口头和书面的形式通知药剂师,知晓率达到100%,并在显眼位置差色(不同颜色的纸)张贴,药剂师可以根据颜色的不同判断是否需要了解最新的药品信息,及时更新知识。在HIS系统中及时公布新药信息,让医生及时了解新药信息。

3.5 建立差错登记和分析制度

对发生的差错事件进行无记名的登记,差错率较高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并在晨会上讨论防范措施,对重点差错要及时报告,上质控会讲评,分析并进行奖惩。对未发生差错的药师进行事前教育,吸取教训预防同类差错的发生,避免他人的差错再次发生。

3.6 药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药品发出准确无误

我们根据药品剂型和药理作用采用分类定位摆放的方式。不同剂型的药品分开放置,同种剂型的药品按药理作用顺序定位放置,对于那些外观相似、发音相近、药品名称容易混淆而作用又相似的药品及同一名称、剂型而规格不同的药品一定要相隔摆放,并且贴签提示。药品要按规定贮藏保管,堆放时要遵循“发陈贮新”的原则,即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发。对退回来的药品和多取了未发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归位和整理,确保药品合格后方可上架使用。

3.7 加强药剂师的素质教育,增强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剂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随着医院药学服务观念的转变,要求药师不但应精通药学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更多的临床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药师可以通过自学或在职继续教育等,使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3.8 加强用药指导,做好发药交代工作:药师发药时正确和艺术的语言表达、耐心、仔细的用药交代,对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有效起着直接作用;亲切、体贴、宽慰的语言会使患者愉快接受治疗,从而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印制“药师提示标签”,发药时贴在相应的药盒或药袋上,便于患者服用时参考,如“此药需2℃一8℃冷藏”、“用此药避免饮酒”“服药期间不要驾驶汽车”“勿与抗生素同服”“此药与其他药同服间隔一小时”等,粘贴药盒上,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节约药师体力和时间,更好的为疑难和复杂的用药进行交代。

3.9 成立质控小组,建立质控管理条例,

质控小组不折不扣地履行药师岗位责任,严把药品质量关,建立药品质量检查登记本,对进出药品质量进行核查,对近期、外观不合格及滞销药品及时处理。特别是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3.10 建立药房与医师联系卡

调剂人员发现问题通过医药联系卡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并妥善解决,避免由患者转述不清而引发医患纠纷,主动将药学信息提供给医生,同时听取临床对药品供应和使用的意见,加强医药间的沟通和理解。

3.11 建立和完善药品信息系统

随着HIS系统的投入使用,我院就诊开药实行电子处方,有效解决了医师书写错误和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在系统中嵌入药品说明书,以供医师和药师参考,减少了不合理用药和不规范处方的发生。同时,发生了出门差错事故后,药师可以及时从HIS系统查询患者的信息,及时追回差错药品,避免患者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4.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四

药师在调配药品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将正确的药物和准确的数量发给相应的患者。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减少和预防调配差错的发生。

一、为减少或预防差错,需遵守下列规则:

(一)药品贮存

1药品的摆放应有利于调配,可以按字母顺序或按药理作用系统分类;

2.只允许受过训练并被授权的人员往药架上摆放药品,确保药品与药架上 的标签(标有药名及规格)严格对应;

3.不同规格的药品分开摆放;

4.包装相似或读音相似的药品分开摆放;

5.在易发生差错的药品摆放位置上,可加贴醒目的警示标签,以便药师配方时注意。

(二)配方

1.配方前先读懂处方上所有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有疑问时不要凭空 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电话联系处方医师。

2.配齐一张处方的药品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3.贴服药标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4.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提醒配方人注意。

(三)发药

1.确认患者的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2.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交待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差错。

3.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地说明用法并辅以 服药标签

4.在咨询服务中确认患者/家属已了解用药方法。

(四)药房管理的有效措施

1.制订并公示标准调配操作规程,有助于提醒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操作要点;

2.保证轮流值班人员的数量,减少由于疲劳而导致的调配差错;

3.及时让工作人员掌握药房中新药的信息;

4.发生差错后,分析和检讨出现差错的原因,及时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避免类似差错发生;

5.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接受关于差错隐患的反馈意见,讨论提出改进建议。

6.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工作高峰时适当增加调配人员。管理工作应安排在非高峰时间。

二、药品调配差错的应对原则和报告制度

(一)所有调配差错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向主任报告。部门负责人还应调查差错发生经过及原因,分析出现危害的程度和处理结果。

(二)差错处理应遵守下列步骤

1.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药师应立即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2.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

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3.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三)进行彻底的调查并向药房主任提交一份“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差错的事实;

2.药房是如何发现该差错的;

3.确认差错发生的过程细节;

4.经调查确认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

5.事后对患者的处理;

6.对杜绝再次发生该类差错的建议;

7.该处方的复印件。

三、改进措施

1.药房主任应修订工作流程,以利于防止或减少类似差错的发生。

2.药房主任将所发生的重要差错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科室,共同杜绝重要差错的发生。

5.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五

1、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方式。

3、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4、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中记录。

5、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处方。

6、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7、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药房配药。

8、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9、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10、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1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1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用量。

13、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6.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项,我们非常重视并且立即做了整改,而有些难度大的项目也正在协调与整改过程中。

1、对门诊药房和药库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加强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做到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

2、药房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登记并加强学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3、手术室备用的麻醉药品严格每天结算,备用数量不得超出每天需求量。

4、已要求手术室的麻醉药品处方尽可能的登记患者身份证号。对索取不到的应把患者的住址尽可能的写详细。对什么也没有的要注明理由。

5、药房建立麻精药品交接班记录。

6、不再使用处方开具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器械而改用其他处置单或卫生材料记账单。微机室正在制作中。

7、已协调微机室重新设置处方格式。

8、部分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的药品,已改成规范的通用名称。

9、处方开具完毕未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和部分处方开具超过7日用量的以及药品用法、用量不规范的,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审核。不符合的严格按不合格处方处理。

10、急诊处方、儿科处方等关于颜色和右上角特殊标注的问题已和微机室联系,正在处理中。

药剂科

7.各国防治药品滥用的“处方” 篇七

防治药品滥用,许多国家都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从完善体制、加强管理、指导用药、规范商业行为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健全一套职责明确、监管良好的医疗卫生体制,使药品滥用现象难以滋生。

处方一 优化医疗体制

在荷兰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头疼脑热、上吐下泻,去看医生,医生却只说,回去多喝水、多休息,等待自然康复。与多数欧洲国家一样,荷兰实行医药分离的医疗体制。多数患者首先前往登记的家庭医生处就诊,而后凭医生处方自行购药,然后交保险公司报销。这种体制对防止滥用药物的最直接作用是,医生无法从开药过程中获得任何利益,因而不会滥开“大处方”。

在德国,实行“医药分家”。医院药房的开销可算入医院的经营成本中,完全不以赚钱为目的,其任务是以尽量低的价格从医药公司购买药物,以供医院正常治疗之需。这样,医生不会为多赚钱而多开药。

英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福利制度,多给病人开药并不增加医生或医院的经济收入。在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中,民众可根据自身居住地点或工作地点选择诊所,诊所根据前来注册病人的数量从国家财政中领取相应经费,其收入并不受开药数量和检查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英国医生也很少出于经济原因而乱开药。

处方二 严格医疗管理

在德国,对症下药、节约开药是医院和医生不成文的准则,因为医院方面对此有严格的管理。以圣乔治医院为例,医院每年与药房的相关人员协商,根据具体情况为不同部门制订出相应的药品预算。医院每个月盘点各部门药品开销,开销过高或过低都会被问责甚至被调查。如发现有贪污、收取医药公司回扣等违规操作,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制度杜绝了医生乱开药。

荷兰对于医生开药也有着异常严格的规定。例如,限定家庭医生的处方总量,即每个家庭医生一年只能开出一定数量的药品。这迫使每个医生开药时都会三思而行。

处方三 规范用药指导

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过程中,手握处方权的医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如何更好地从专业层面上对他们进行用药指导,从某种意义上说关乎整个社会的用药安全。

世卫组织官员指出,要实现正确、合理用药,必须拥有完备的合理用药措施和监督体系,由专业医务人员和卫生部门一起创立、更新临床医疗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名单,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和指导,设立有效的药物信息系统,帮助患者正确选择药物和治疗方式。

荷兰有一个由医生、药店以及药学专业组织制订的药品使用标准大纲,并逐年对其修订。一旦医生用药超出这一大纲并引起医疗事故,就会受到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资格的惩罚。因为多开一点药就造成经济损失或丢掉工作,这样的制度会让医生开药时格外小心。

处方四 加强医患沟通

有时许多患者出于各种目的,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执意要求医生使用抗生素等药物。医生要善于做解释工作,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良好的医患沟通,对正确、合理用药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处方五 规范商业行为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点评依据 篇八

第二十条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2.国务院令第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3.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六)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日常用量。

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特殊情况患者需要的注射剂量,小于药品最小规格标示的剂量,其多余部分应在两个医务人员监督下丢弃,并在处方中注明。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七)必须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临床科室医师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十)必须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用账册登记,填写《门诊(住院)药房麻醉、精一药品专用处方登记表》(附件2),专用账册的保存到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十一)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逐年逐月逐日统一编号,计数管理,按日做消耗统计,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

九、专用处方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十、遵循用量要求

9.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九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选择题(最佳选择题):题干为一短句,每题有A,B,C,D四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共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处方管理方法》规则: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A.一日常用量B.三日常用量C.七日常用量D.一次常用量

2.医疗机构应建立各部门参与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其责任人应为

A.医院责任人B.分管责任人C.医务科长D.药剂科长

3.何种麻醉药品注射剂不宜临时用于癌症疼痛和其他慢性疼痛医治 A.盐酸吗啡B.罗通定C.磷酸可待因D.盐酸哌替啶

4.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则,以下哪级医师可在其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A.主治医师B.住院医师C.执业医师D.经考核合格并被受权的执业医师 5.下列哪种药品不适用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则》管理?

A.芬太尼B.美沙酮C.阿托品注射液D.盐酸哌替啶 6.医疗机构应对麻醉药品处方单独存放,至少保管 A.半年B.一年C.二年D.三年

7.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仅限于哪级以上医院内运用

A.一级以上B.二级以上C.仅为三级D.全部合法的医疗机构

8.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临时运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建立随诊或复诊制度。复诊或随诊时间为 A.两周B.一个月C.三个月D. 四个月

9.依据《处方管理方法》,为住院病人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每张处方为常用量

A.逐日一日B.逐次三日C.逐次 一日D.逐日一次

10.依据《处方管理方法》,医师在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越几种药品?

A.四种B.五种C.六种D.七种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效期为 A.一年B.两年C.三年D.半年

12.下列那种药品是阿片类拮抗药,可用于挽救阿片类镇痛药惹起的呼吸抑制? A.阿托品B.纳洛酮C.纳曲酮D.美沙酮

13.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在哪个部门监视下停止? A.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医疗机构领导和药剂科责任人 C.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D.所在地公安部门 14.哌醋甲酯用于医治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越 A.一日常用量B.三日常用量C.七日常用量D.十五日常用量 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用的公用处方颜色为 A.淡白色B.浅黄色C.浅绿色D.白色

16.WHO将哪一种药物的用量作为权衡各国癌痛改善情况的重要目标? A.吗啡B.美沙酮C.芬太尼D.盐酸哌替啶

17.依据《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则,医师为患者开具处方的效期是 A.当日B.三日内C.五日内D.一周内

18.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则,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求携带大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出境的,该当持有哪级以上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药品证明?

A.国家级B.省级C.市级D. 区级或县级

19.依据《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则,医师开具急诊处方普通不得超越 A.一日量B.三日量C.五日量D.七日量 20.以下哪种不是同一类镇痛药? A.可待因B.吗啡C.芬太尼D.布洛芬

21.医疗机构需求运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该当经哪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同意,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A.国家级B.省级C.设区的市级D. 区级或县级

22.依照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类目录(2007年版)》,下列哪种药品属第一类精神药品? A.三唑仑B.地西泮C.巴比妥D.艾司唑仑

23.医疗机构在麻醉、精神药品发现如下哪种状况,不需立刻报告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药品监视管理部门:

A.运输被抢B.验收时破损C.保管被盗D.骗取或冒领

2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则》中规则:医疗机构依据需求设置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周转库应 A.每天结算B.每周结算C.每月结算D.每季度结算

25.以下哪种状况,其开具的处方经执业地点的执业医师签字后可以失效: A.药学专业技术人员B.被责令离岗培训的医师 C.注册执业助理医师D.被责令暂停执业的医师

二、填空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

1.依据《处方管理方法》规则,和需临时运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首诊医师该当建立相应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赞同书》。病历中该当留存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和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2.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在 中记载。不得为别人开具不契合规则的处方或为本人开处方运用麻醉、精神药品。

3.《处方管理方法》规则,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越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越 常用量。

4.《处方管理方法》规则,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越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越 常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越 常用量。5.依据《处方管理条例》,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该当遵照、、的准绳。

6.处方的分配人、核对人该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细心、;对不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处方的分配人、核对人该当 回绝发药。

7.国家药监居1998年已正式告诉:对癌痛病人运用 止痛无极量限制。8.医务人员该当依据卫生部2007年制定并下发的 和,运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9.医疗机构该当专人担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任务,建立公用帐册。药品入库,出库,做到 账物相符。公用账册的保管期限该当自药品无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年。

10.医疗机构该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则,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 为本人开具该种处方。

三、问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1.何谓癌症三阶梯止痛准绳?

2.依据《处方管理方法》,医师和药师出现了哪些行为,是必需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一、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D2.B3.D4.D5.C6.D7.B8.C9.A 10.B 11.C 12.B13.C 14.D15.A 16.A17.A 18.B19.B 20.D 21.C 22.A23.B 24.A25.C

二、填空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

1.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诊断证明患者身份证明 2.病历

3.1次7日3日 4.3日15日7日 5.平安无效经济

6.核对 签署姓名予以注销 7.吗啡 8.《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点准绳》《肉体药品临床使用指点准绳》 9.双人验收双人复核5年

10.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处方资历 不得 三.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1.WHO引荐运用的镇痛药三阶梯用药准绳:

第一阶梯:普通疼痛采用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等。

第二阶梯:疼痛继续或添加采用弱阿片类镇痛药,如:可待因、曲马多等。第三阶梯:猛烈疼痛可采用强效阿片类,如吗啡等。

2.依据《处方管理方法》第五十六条,医师和药师呈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则予以处分:

(一)未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处方资历的医师私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处方医师未依照规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处方,或许未依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临床使用指点准绳运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的;

10.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十

1.处方开具有效期的规定?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2.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处方有何规定?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3.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复诊或随诊有何要求?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处罚有何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健康人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的受试对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试对象造成损害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承担治疗和赔偿责任。

5.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罚有何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时应当向哪些部门报告? 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对于盐酸二氢埃托啡和盐酸哌替啶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盐酸二氢埃托啡和盐酸哌替啶为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8.除了哪些情形以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9.麻醉药品注射剂的使用地点。

使用麻醉药品短期镇痛,止咳的门诊患者,门诊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晚期癌症患者每日使用无极量限制.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三日用量.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临床使用.10.医师出现哪些情形,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四、问答题:

1.简述癌症三阶梯止痛原则。

治 疗 药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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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疼痛

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中度疼痛

弱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重度疼痛

强阿片类±非阿片类止痛药±辅助药物

-------------------------------

2.简述止痛药物的给药途径。

1.口服给药法2.直肠给药法3.经皮肤给药法4.舌下含服给药法5.肌肉注射法6.静脉给药法7.皮下注射给药法

3.简述阿片类止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和处理(列举5种)。

1、便秘:几乎所有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的患者都有便秘。在开始用阿片类止痛剂时,应着手制定定时通便方案,包括使用缓泻剂和大便松软剂,如番泻叶、酚酞、石蜡油等。同时应注意调整患者的饮食结构。

2、呼吸抑制:是使用阿片类食物过程中潜在后果最严重的副作用。通常发生于第一次使用阿片类药物且剂量过大的患者,在止痛的同时伴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所致,随着反复用药,这种并发症的危险性逐渐减少。当发生呼吸抑制时,应用1:10纳络酮稀释液缓慢静脉滴注治疗;对昏迷患者应做气管切开。

3、镇静和嗜睡:可以发生在第一次或反复合用阿片类止痛剂之后。尽管有时临床上需要患者镇静,但它们并不是止痛剂所需要的成分,特别是对非卧床患者。处理方法包括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或延长给药的时间间隔,也可选用血浆半衰期较短的药物。

4、恶心和呕吐:有2/3使用阿片类止痛剂的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可选用甲哌氯丙嗪、灭吐灵、维生素B6等药物治疗。

5、急性中毒:表现为呼吸抑制、昏迷、缩瞳和消化道痉挛等,阿片类药物中毒选用纳络酮治疗。

4.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对首诊医师有何要求?对病历留存材料有何要求?

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5.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和药师出现了哪些行为,是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的。

6.你如何理解止痛药物“天花板效应”?哪些阶梯药物会有“天花板效应”? 镇痛药的“无天花板效应”是相对于非甾体抗炎药“天花板效应”而言的,即当药物达到一定剂量后,其镇痛效果不会随着剂量增加而增强,而只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增加。第一阶梯药物:非阿片类药(主要是非甾体类止痛药)和第二阶梯药物弱阿片类药物(如可待因等)7.在癌症疼痛治疗中,为什么说口服给药方式是最佳途径?

口服给药吸收影响因素少;吸收完全;调整剂量方便;患者依从性好。因此慢性疼痛患者能口服就口服,只有在严重、持续呕吐不能吞咽等情况下,才考虑其他途径。直肠给药通常适用于无法口服的患者或儿童;舌下给药可用于突发痛的处理;皮肤给药的吸收受个体差异影响,起效慢,作用持续时间长,故剂量不易调整,也存在残余药膜回收问题,多用于不能口服剂及稳定性疼痛患者。鉴于此WHO三阶梯止痛原则推荐„.8.患者口服吗啡后出现恶心时应如何处理?请详细说明。

由于吗啡可刺激丘脑化学感受器,使前庭敏感性增加,以及胃排空迟缓,从而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一般在用药后三到七天,恶心、呕吐科逐渐减轻。对于轻度恶心、呕吐者 可在给予处方第一片吗啡同时或之前30分钟给以胃复安5-10mg或者氯丙嗪12.5-25mg,做对症处理;对于重度恶心、呕吐者,可给予恩丹西酮8mg或者格拉司琼3mg;对于顽固性呕吐者,可将口服给药改为直肠给药。9.简述疼痛治疗初期药物剂量调整过程?

11.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篇十一

(含)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资格问题的通知

桂食药监市〔2006〕11号2006-7-12 16:58:59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规定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在2004年底前通过GSP认证,针对我区执业药师和药师数量不足,不能满足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了缓解执业药师和药师供求的矛盾,保证我区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GSP认证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我局与区人事厅共同组织了广西驻店药师的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并允许驻店药师在县以上(含)药品零售企业代理行使执业药师审核处方的职权。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由于一些驻店药师学历不高,且大多数人员没有经过药学专业系统的学习和培训,难以胜任审核处方的职责。鉴于近两年来我区执业药师和药师的数量已有所增加,县以上(含)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已近饱和,为促使今后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中县以上(含)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零售处方审核人员条件的规定进行修改。原规定药品零售处方审核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驻店药师,现修改为:药品零售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特此通知。

12.公司车辆调配管理制度 篇十二

交通安全考核办法

1、各有车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派车手续,严禁私自出车。未履行派车手续,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严格按照《乌兰察布电业局内部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2、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依据用车需求的重要性进行调配,优先考虑生产一线用车。用车单位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注明用车事由、路线、时间,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供电辖区及集宁内用车由综合部统一调配;供电辖区外、恶劣气候或跨省市用车经综合部部长审核、分管经理、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出车单,由部门负责人电话通知综合部,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出车,待回来后一小时内补填出车单;乘车人亦是本次行车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3、如遇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安排出车,因特殊事情确需出车,经分管经理、经理批准,由综合部安排专人检查车况和备好防滑链、牵引绳等必备的防护工具后方可出车;节假日所有车辆按照车辆管理制度,除值班车辆统一调配外,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单位车库不得出车。

4、公司及各单位车辆主管人员(各供电所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带病出车。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保证车辆故障不过夜,车辆有病不出车。驾驶员要随车携带“机动车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检查。如检查中发现不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的,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扣派车人和驾驶员各50—100元。

5、不准装载和搭乘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人员。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扣派车人和驾驶员各50—100元。完成任务后,将车放在单位停车场所;外出工作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所,妥善保管。不按规定停放发生车辆丢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严格按照《乌兰察布电业局内部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每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扣驾驶员50—100元。

6、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转借车辆,严禁超速行车,严格执行有关限速规定。每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3分。分别扣驾驶员及乘车人各100—300元。精神状态不佳(熬夜、闹矛盾、有心事、酒后)严禁开车。

7、必须按照要求使用安全带。对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举报及奖惩,每发现一起对违反者罚款500元,对带车负责人罚款500元,举报者奖励300元/人〃次。

8、严格执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必须持有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和上级电力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辆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车辆。如发现无证驾车一律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5分。扣派车人和驾驶员各300—500元。

9、驾驶印有公司企业文化标识车辆的,不准在娱乐场所门前及附近停放,以维护电力部门的企业形象。每发现一次扣车属单位绩效考核1分。分别扣驾驶员及乘车人各50—100元。

10、司机将每月出车任务单保存完好,收车时填写好当天车辆运行登记表,每月25日前依据出车任务单、车辆运行登记表记录由专人统计核算报销补助,今后公司管理的车辆,驾驶员出车补助按行车公里统计发放。

11、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杜绝公司领导开公车,严禁司乘人员外出将车辆转借他人开车行驶,一经发现吊销内部准驾证,按照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办法严格处罚。如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需经公司分管经理同意,交接手续后进行。

12、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准驾人员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保管,车辆移转时办理转籍手续,并将附带资料随车转移;车内配置使用不得低于两年,包括定位仪,冬、夏季脚垫、座套及各种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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