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教会管理制度(共7篇)
1.基督教教会管理制度 篇一
加强我区基督教会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宗教问题是一个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的复杂的社会现象。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民族、宗教问题无小事。可见,在分布最广,人员最多的农村,做好宗教工作更是一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综观近段时间来我区出现的基督教地方教会非法传教活动,我认为加强基督教的管理已势在必行。
一、新时期农村基督教活动出现的新情况。
随着我区基督教场所依法登记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类非正常的“交通”聚会得到有效控制,我区的统战工作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区基督教会的组织和人员也在不断发展和壮大,在农村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非法宗教活动较突出。他们大多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活动,有的带有很强的政治目的,这给农村基层组织加强宗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如今年7月份以来我区7次较大规模的非法聚会活动,都以“传福音”为内容,以卡拉OK,演讲等形式,群众无法认清其真实目的。
二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错误认识。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宗教的许多教义、教规是教人行善,教人遵循规矩的,与党和政府的一些方针、政策并不冲突,甚至认为有积极作用,因而对宗教活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出现了对宗教工作不愿管,不敢管的思想。
三是少数地方存在党员隐蔽信教现象。党员信教问题很复杂,很难掌握。有的党员虽然形式上没加入教会,没有信教,但在思想上早已接受了宗教观念,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只是碍于种种原因表面上不承认罢了;有的党员支持家属信教,一些宗教活动集中的地方,党员家属信教情况很多,对此,多数党员持“不干涉”态度,有的明显给予支持。
四是一些地方存在少年儿童被迫接受宗教的现象。他们大多由父母领到教堂来,有的唱诗、诵经已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其虔诚的样子也不比成年人差,令人颇为吃惊和忧虑。中小学生的世界观尚未形成,灌输什么样的思想对他们以后成长影响极大。由于天主教实行家庭世袭信教,在那些天主教徒聚居的地方,少年儿童从小就被宗教耳薰目染,在这些地方宗教的根基扎得很深。对此,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坚持四管齐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针对目前宗教管理,尤其是基督教活动中出现的种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从领导、网络、教育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并要善于把思想教育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把正面宣传与回答群众的思想困惑结合起来,把耐心说服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使宗教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方法。
基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宗教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改善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对待基层宗教工作,要对宗教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党委和政府应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宗教工作,经常检查督促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管领导更要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变坐等汇报为主动深入群众了解动态,熟悉情况、掌握政策,切实负起责任。要创新方法,不断探索新时期用统战的方法做好宗教工作的新途径:一要抓人物。宗教工作说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因此,人物工作应始终贯穿于我们整个宗教工作的始终。对一些知名度较高、贡献较大的党外各界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要着力培养,积极推荐,把他们及时安排到各级人大、政协、商会等组织中去。二要抓载体。健全民间商会、异地商会、海外联谊会、统战理论研究会以及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组织,定期举行座谈会、联谊会等活动,延长工作手臂,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都团结和组织起来。三要抓活动。通过召开各种联谊会、思想交流会等有影响的活动,推进统战工作,扩大统战工作的影响。
(二)切实加强网络建设,增进各方面联系。
应建立从镇到村到组的基层宗教工作网络,强化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在党群副书记负责宗教工作的基础上,应成立由统战、民政、司法、教育和文化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各村都应配备一名懂宗教政策、有领导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统战委员,确保宗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应充分尊重宗教界人士,并积极与他们沟通、交朋友。各级党的组织要把与宗教界人士的沟通工作纳入政治思想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积极地、经常地与宗教界人士保持联络,沟通交流思想,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形式上以上门谈心做工作为主,镇(街道)村(社区)联络员应互动,使他们在心理上消除隔阂和误解,达到谈得拢、放得开、如融洽;要适时地对他们进行培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有关宗教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通报本地本单位工作情况,并征求他们的意见,互通信息,增进友谊。
(三)坚持教育引导、正确对待信教群体。
根据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的这一特征,必须在农村大力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确立信教群众都是党的基本群众的思想,牢牢把握农村政治思想文化工作的主阵地。在教育中,要针对一些传教群众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含义与宗教的教义、教规相混淆的情况,及时阐明两者的本质和内涵区别,并向群众讲清,我国宪法虽然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是宗教活动应在就地小型、个体的宗教场所内,不应该在堂点以外举行大型集会,如果造成交通堵塞、疾病传染、干扰非信教者生产、生活秩序的,属百法宗教活动,应予依法取缔。同时,特别要教育群众不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宗教的`旗号,从事与宗教无关的事)所利用,增强识别和抵御能力。在对待信教党员问题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和处理。一是对于受宗教观念影响或迫于家庭压力,参加了一般性宗教活动,但本人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党工作,遵守党的纪律的信教党员,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的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转化,脱离宗教。二是对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是对极少数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和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党员,必须坚决开除其党籍。同时,对一些年老多病的党员,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并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他们学习和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纠正他们因生活困难而求助于宗教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四)加大文明建设力度,提高全社会整体素质。
我们现在正处在复杂的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有时会感到心理失衡、情结波动,精神苦闷需要解脱;有时会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感到困惑,思想上的难题需要解答。对此,我们必须
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把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抓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措施来抓,要通过各种文明创建和载体活动,不断引导人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政治、学法律,不断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并从多层次、多方面、多角度地给群众提供精神关怀和抚慰,增加群众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使他们理顺情结,平稳心态,振奋精神,促进稳定。同时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各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使群众接受正面教育;用文明、健康、高雅的生活方式吸引群众,使更多的人自觉远离宗教,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美好和谐的新生活。
三、对当前抓好宗教事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在学校开设宗教政策课。7月份地方教会有意组织对中小学生“传福音”聚会活动给我们敲响了在校学生信教问题严重的警报,因为青少年时期的理想信念尚未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正确树立,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宗教信仰的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有益活动,坚决阻止宗教组织对学生的侵蚀。
2、对宗教工作重点镇(街道),必须加强力量配备专职统战干部。宗教工作虽说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但它对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而又关键的作用。为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一些宗教重点镇街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有必要进一步增加力量,切实把宗教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对宗教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从前几次非法宗教活动看,他们组织的非法“传福音”活动,均有一个或几个宗教场所负责人发起,其中有些非法聚会的发起并非是有意识的,有些非法聚会的发起却是有意识地与我们宗教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挑衅,有些更是可能受外国势力渗透所发起的。无论哪一种情况,各级各部门,尤其是统战部门必须坚决予以制止或取缔。同时,要加强对宗教场所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清楚这样做是触犯国家相关法律、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如果继续组织类似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xx镇党委 xxx
2005.7.9
2.基督教教会管理制度 篇二
隐语行话是全民语言的社会变体,是一种属于非主流文化的民俗语言现象。主要分布在一些政治组织、经济集团、职事行业或宗教民俗信仰团体中,是特定社会群体出于内部交流信息、协调人际关系等需要而创制、使用的一套特殊交际符号,具有一定规定性和封闭性。据考察,汉语的隐语(民间秘密语)滥觞于先秦,发达于唐宋,盛行于明清,传承流变至今(曲彦斌,1997)。
“洪门”即清初兴起的天地会,以我国传统歃血结盟、焚表结拜弟兄的方式组成,是下层民众自发结成的民间秘密结社。其会内代代秘密相传的洪门起源、宗旨、家法、禁条、隐语等秘籍统称为“海底”,又名“衫仔”、“宝簿”、“金不换”,作为拜山交结和考查、联络、识别洪门兄弟的主要方法。洪门在辛亥革命中起过重要作用,民国成立后该组织开始产生新的分化。
基督教曾在唐代、元代、明末及清代后期四次入华,19世纪下半叶后正式在华夏大地生根,传教士和信徒人数逐渐增加。《圣经》白话译本———《国语和合译本圣经》(以下简称“和合本”)自1919年刊行后,被采用至今,其翻译时使用的表述成为世界各地华人基督徒内部交际用语的标准参照。这套教会内部通行的特定用语包括许多宗教术语及其他已经定型的熟语,其意义或深奥或冷僻,不为外人所熟知,本文称之为教会“行话”。
从社会语言学角度看,无论洪门还是基督教会,都是由具有某种共同身份的人们结成的比较紧密的言语社团,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系统,进行经常的和有计划的活动,成员之间交往比较密切,在内部交际上形成了专属于这一团体的特殊语言成分及语言使用特点,亦即社会方言,反映出该社团独有的交际内容和思想观念,对现代中国的全民语言产生影响。本文以语词形态的符号作为重点(1),对这两种社会方言的语言形式做出归纳,并分析两者的异同。
二、洪门“隐语”的语词特征
孙维张《汉语社会语言学》一书把隐语的构成分为变形和换形两大类。本文据此对洪门“隐语”的语义构成做出分析。
(一)变形类。
这是用改变词语语音形式或书写形式的方法表达特定语义,使隐语新词成为原词的一种特殊变体。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 析字语(文字变形语)。
析字即“拆字”或“拆白道字”,就是把汉字中的合体字分开来说,表达的仍是该字代表的那个词原有的内容;或者通过减省笔画、偏旁,或变换汉字形体等方法创造新词,达到保密的目的。例如:
将“洪”字析为“三八二十一”(“三”指“氵”,“共”又拆为“八”和“廿一”);将“金兰结义”四字拆编为诗句:“人王头上两堆沙,东门上面草生花。丝线穿针十一口,羊羔美酒是我家”(繁体的“义”字由“羊”和“我”构成)。又如“川大丁首”为“顺天行道”的减省,等等(2)。
2. 藏脚语。即将一个多音节词或词组的末尾部分省略不说,并用前半部分代指后半部分。例如:
无奇不(有)披头散(发)乘龙快(婿)酒色财(气)
3. 谐音双关语。洪门的藏脚语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利用词语间的同音关系,以甲代乙。例如:
半夜巡(茶)莫名其(庙)糊里糊(图)皇亲国(吃)
“茶”与“查”谐音,其余同理。
(二)换形类。这是把表达某种语义的原有形式整个换掉,用一种新的形式代替。具体可分为以下类型:
1. 联想语。
即原词和代换词之间,内容和形式都没有直接联系,能够代换是基于人们的某种联想,或出自人们熟知的某些典故、熟语,如前代市语以“绕梁”指“声”,源自“绕梁三日”的典故。例如:
鸳鸯子(枕头)黄粱子(梦)报赤壁(报仇)肩胛(负责)
2. 象形语。代换词是描绘原词所指称事物的某一外部特征,如同“六书”中的“象形”。例如:
锦囊子(书信)平子(船)歪下(睡觉)矮倒(跪下)
3. 比喻语。
利用原词与代换词两者所指称的事物在形体上有相似处打比方。它与象形语的区别是:象形只涉及一种事物,比喻则涉及两种事物。例如:
莲花子(饭碗)莲蕊(茶碗)盘龙子(围巾)鹅毛片(雪)
4. 借代语。即以部分代整体,或以原料、形态、用途、特征指代事物本身。例如:
扁嘴(毛鸭)花疤子(和尚)跑蹄子(马)喷筒子(手枪)
洪门“隐语”中,“子”是最常用的后缀,又如:
线子(道路)把子(钥匙)飘风子(令旗)顶宫子(帽)
“老”是常见的前缀,例如:
老乌(鸦片)老光(火)老状(律师)老门坎(行家)
此外还有一些有特定指称的类后缀,例如:
“河里”用于姓氏:紫河里(李姓)烟河里(陈姓)园河里(金姓)拱河里(姚姓)
“川子”用于地名:登山川子(安徽)点翠川子(湖南)交河川子(通州)重阳川子(江阴)
“窑子”用于场所:闹海窑子(浴室)威武窑子(衙门)落马窑子(旅馆)富贵窑子(当铺)
组词较多的词根例如:
堂忠义堂(集会地)开香堂(集会)坐大堂(香主讯问)闯窑堂(到人家地头)
开开光(洗面)开花(骂人)开片(打架)开海鲜档(开赌馆)
风风仔(外人或官差)望风(在外守候)失风(出事)避风(逃走)
水水浅(钱少)水海(钱多)下水(吃官司)出水(官司解决)
三、中国基督教会“行话”的语词特征
(一)多种形式的翻译词语。翻译词语中的多种表达形式,具体包括以下形式:
1. 音译词。例如:
阿们(Amen)意即“但愿如此”、“诚心所愿”。
哈利路亚(Hallelujah)源自希伯来语,意思是“要赞美耶和华神”。
弥赛亚(Messiah)意即救赎主;希伯来原文的意思是“受膏者”。
以弗得(Ephod)指犹太祭司穿着的特制外袍。
这类音译词在教会行话中数量很大,又如拉比(Rabbi,意为夫子、教师),吗哪(Manna,指以色列人出埃及途中神降下的食物),俄梅珥(Omer,固体容量单位),加百列(Gabriel,天使的名字),阿拉法(Alpha,希腊字母表中第一个字母,喻意“起始、首先”),等等。
2. 音译+意译词。例如:
伊甸园(Garden of Eden)记载于《圣经·创世记》,“伊甸”在希伯来文的意思是“喜悦”或“极乐”。
迦南地(the land of Canaan)指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后裔,即今天的以色列民的一片土地。“迦南”的意思是“紫红色之地”,因当地人制造紫红色染料而得名。
巴别塔(the Tower of Babel),“巴别”是希伯来文“变乱”一字的音译,指神变乱人类的口音,使他们彼此言语不通。
尼散月(Nisan)是犹太历的正月,约在公历3、4月间。
3. 意译词。例如:
至圣所(Holy of Holies),是以色列人敬拜神的会幕或圣殿内最里层的房间,只有大祭司可以进入。
安息日(Sabbath),希伯来文的意思原是“休息”、“歇了一切的工作”;一般指礼拜六(礼拜日是一周的第一日)。
逾越节(Passover Feast)是犹太人每年三大节期之一,为要纪念神在埃及对以色列人施行的救赎。
道成肉身(Incarnation)指神的儿子耶稣降世,成为人的样式,成全了神的救赎大工。
(二)今天极少使用的词语。
白话“和合本”《圣经》的问世为现代汉语白话文提供了典范和借鉴(陈伟华,2007),它保留了20世纪早期白话文的特点,如该译本中出现的:“死荫,苦毒,实底,发旺,蹲伏,坐监,以先,保抱,恋慕,厌弃,夸胜”等古旧词语,虽在中国古代书面语料中屡见不鲜,但在当代创作的文本里已极少使用。还有如“蒙恩,论断,悦纳,应许,恩赐,良善,异能,荣光,呼召,差遣,委身,过犯,辱没,预表,壮士,旌旗,降伏”等词,今天一般只在带古雅书面语色彩的文体中偶尔可见,在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交往中一般不使用,但是在基督教会内部交际中却常用不衰,出现频率很高,且词义非常稳定。
(三)格式、意义已固化的熟语。
在教会各种书面或口头语言中常出现许多格式凝固、具有特指含义的多音节熟语。主要包括两类:
1. 典故类,即把《圣经》中的故事归纳成类似成语的形式。
例如:童女生子,五饼二鱼,登山变像,诺亚方舟,浪子回头,应许之地,耶和华尼西,等等。
2. 教义类,即把《圣经》中的基本教义归结为一些短语。
例如: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三位一体,因信称义,分别为圣,基督再临,十一奉献,主祷文,大使命,等等。
很多翻译过来的词语采用双音化形式,令音节更紧凑,结构更凝练、经济。例如:“禁果、原罪、选民、异象、约柜、割礼、属灵、膏抹、救赎、爱筵、礼拜”等。这些被吸收进汉语的外来语言成分必须按汉语的结构规律加以改造,以适应汉语原有结构体系的要求。
(四)以附会方法阐释的词语。
为了促进基督教文化与中国传统价值的融通,《圣经》和合本的翻译者又采用了一种借中国儒释道学说比附基督教学说的阐释方法,例如:“仁义”、“仁爱”、“慈悲”、“成圣”、“报应”、“作孽”、“造化”、“理学”、“小学”等词汇,还有以“道”对译logos,引入“太初有道”、“真道”、“听道”、“讲道”等表述,都是沿用附会和格义的本土化策略(李琴,2011)。尽管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很多理念实质迥异,如基督所说的“爱”并不等同于儒家的“仁爱”,但这种附会的策略确实推动了基督教文化的传播,构成了今天中国基督教会“行话”的特殊面貌。
(五)采用比喻义或特指义的词语。
基督徒交流时使用的很多词语并非停留在字面义,而是使用该词背后的比喻义或特指意义。例如:“主内肢体”指基督徒,“外邦人”指非基督徒;“结果子”一般指基督徒有好的品德、言行,或传福音收到果效;“跌倒”指信徒犯罪或背弃信仰;“光照”则特指信徒受圣灵引导而领悟《圣经》的话。“基督的身体”、“基督的新妇”用来指教会;“羔羊、磐石、晨星”等指耶稣;“牧人”常指传道人、牧师,“羊”则代表信徒,等等。
(六)以数字组成的缩略语。
《圣经》中的一些数字被认为具有特殊的含义,如七,十,七十,十二等。有一些专门缩略语用于指称与数字有关的事物或典故,如“十诫”、“八福”,又例如:
七:七灵,七印,七王,七灾,七金碗,七教会,七节期,等等。
十二:十二支派,十二门徒,十二水泉,十二天使,十二个根基,等等。
四、洪门“隐语”与中国基督教会“行话”的异同点
洪门“隐语”和中国基督教会“行话”都是一种有标记的符号系统,是特定社会群体在使用中约定俗成的结果,在该群体内部具有相当大的潜在声望,群体成员掌握这种隐语或行话的熟练程度可以反映甚至影响其在群体中的地位;这些语言社会变体的使用者几乎都具有“双语”能力,即既能和常人一样使用民族共同语,又能在群体内部交际时将隐语或行话适时、适当地镶嵌到共同语言语链中,达到交际目的。
洪门“隐语”和中国基督教会“行话”里都有相当多的语汇进入到全民语言。前者如“行头、出丑、撑腰、识相、望风、绑票、找财路、兜圈子、出点子、瞒天过海”等;后者如“基督、救赎、原罪、乐园、禁果、施洗、先知、天国、福音、平安夜、眼中刺、替罪羊、启示录”等,为人耳熟能详、习焉不察。和合本《圣经》的语言更影响了许多现当代作家如冰心、庐隐、茅盾、沈从文、许地山等人的写作,对现代汉语白话文体的形成有不可低估的作用(陈伟华,2007:39-63)。
当然,洪门“隐语”与中国基督教会“行话”之间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洪门“隐语”和中国基督教会“行话”都是利用汉语材料,按照汉语结构规律创造。但洪门“隐语”主要是以此词代替彼词,是对已经存在的共同语常用语义、词形的扭曲、变形,而基督教会“行话”则是在吸收外来文化过程中的创造。为了表达那些《圣经》中独有而汉语中根本不存在的文化意象,必须造新词表示,如“施恩座、赎罪祭、无酵饼、法利赛人、玻璃海、天使长、歌斐木、和散那”等均属这种情况。如果说洪门“隐语”是“土生土长”的语言变体的话,中国基督教会“行话”则可以看做外域“舶来品”与中国本土语言、文化结合的产物。
历史上洪门组织遍布各地、历经演变,成员间的暗号隐语屡屡产生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变体,可能还残存于今天的“三合会”等黑社会组织的语言中;其隐语内容庞杂、通俗甚而粗鄙,从中可一窥该组织的“黑暗”内幕。《圣经》内容集中反映了基督信仰推崇的宗教观念、道德规范和精神追求,“和合本”中文《圣经》则以译文质朴典雅而著称,中国基督教会“行话”以该版本作为规范“蓝本”,使大陆、港台及海外华人教会内部“行话”实现高度统一,在语言形态上给人以糅合中外、兼具古今的印象。
3.丰田式的精细化管理教会我们什么 篇三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获得飞速的发展,2010年更是超越日本,荣升为世界第二经济体。但拉动GDP增长的则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和外向型的出口,由此所引发的通货膨胀、企业转型升级困难等一系列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要转变生产方式,将外延扩张式的粗放式管理模式,逐渐改变为内涵集约式的精細化管理模式。企业过去依靠人财物投入来获取产值,技术含量低,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发展模式将逐渐改变成依靠科技创新、管理提升和人员素质来增加收入的精细化发展模式。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丰田生产方式
精细化管理,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日本,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一般来说科学化管理,有三个层次。第一是规范化,第二是精细化,第三是个性化。日本企业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和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理论和方法。像日本的丰田公司,松下电器公司、久保田公司,其中尤以丰田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最为管理界推崇。
丰田的精细化管理,始于丰田佐吉,经丰田喜一郎,到大野耐一成型,曾被冠以“二十一世纪的生产方式” 和“制造工业的又一次革命”,从根本上进行了丰田的管理流程再造和管理模式创新,极大地减少了资源的浪费,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一、准时化和自动化是贯穿丰田生产方式的2大支柱
在丰田精细化管理中,首先要提到的是他的准时化和自动化。所谓准时化,就是按需要的零部件,在需要的时刻,以需要的数量送到生产线。这就需要具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化的作业流程、顺畅的沟通渠道和精确地数据统计。这也是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所以,如果我们想要提倡精细化管理,那首先要检验我们是否达到了规范管理,因为它是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没有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起来,将十分困难。自动化,不是单纯的机器自动化,那是机器和人的协调自动化,就是发生故障时,机器和人都能够自动停止。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光说机器,我个人认为还可以实现,因为我们可以全套的购买的国外的生产线。曾经进入世界五百强的中国民营企业沙钢集团,2001年,就是凭借沈文荣的大手笔国外并购,沙钢的产能首次突破1000万吨。被业界称为钢铁沙皇的沈文荣,2001年10月从德国最大的钢铁公司蒂森克虏伯公司,整体买下霍施钢厂,并整体搬迁到张家港市。所以,机器的自动化,对于我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人的自动化,就是不是那么容易达到的了。在我们的工程建设中,虽然我们有很多安全的制度、标识、应急演练预案等全套的安全保障措施,但是,我们的安全生产事故却无法避免,甚至贫发。说到底,不是我们的刚性制度出问题,应该是我们的软体文化,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觉悟,我们的意识,这才是关键。
二、均衡化生产是丰田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条件
均衡化生产,是一种缩减工时,减少库存和消灭次品,彻底找出无效劳动和浪费现象的务实生产。我们企业都在喊降本增效,但是我们应该降哪些方面的成本,我们的企业的最大浪费在什么地方,我们应该制定什么的措施来推动实现。我想大家可以学习一下了稻盛和夫的“阿米吧经营”,或是看看华为的机械式管理。2007年,任正非花费3000万巨资上了一整套软件系统,每个程序员都必须按照系统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完成设计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能清晰在案。刚开始,这项制度的推行非常困哪,但是军人出身的任正非却决心很大,他在企业一次工作会上说:企业要优化,首先要僵化。这话很像海尔的张瑞敏。被外界成为OEC管理模式的海尔的日事日毕、日清日高,6S检查,80/20原则,刚开始实施的时候也是困难重重,但是张瑞敏最终还是做成了,这需要企业领导者的决心和魄力,难怪张瑞敏一再说:企业管理者要想当好人,首先得当恶人。不管是海尔还是华为,他们毕竟开始了规范化的探索,也正在向精细化迈进,我们的企业要想做到均衡化,真的需要学学他们。
三、标准作业、周期时间、作业顺序和标准库存
丰田被称为零库存工厂,靠的就是他的标准作业,周期时间,作业顺序,这听起来有点象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是互相渗透的,互为补充的。现在我们的施工中,已经逐渐引入了标准作业理念,SOP管理模型,作业程序也一再的的得到优化和改善,我们的规范的进程也在逐渐推进。这是我们值得欣慰的,但是当标准作业、周期时间和作业程序确定下来以后,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强化执行,执行力建设我们一直都在探讨,也从来没有放弃过思考和推动,但是真正的效果,却不是那么理想。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看看成功的企业,学习一下他们的经验。在海尔公司,有一个现象,就是所有的员工走路都是靠一边;每次开会完后,都会将椅子放回原处,当然还有很多,看似都是小事,但是就是小事都能够这么长时间的坚持一下,并形成一种习惯,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够执行下去那。有人评价创业成功的企业家,身上都有两个闪光点,一是激情,二是坚持。我们企业在加强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可以借鉴的。任何规章制度的推行都要一以贯之,不能有丝毫的松懈,直到他变成员工自身的一种习惯,成为我们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精细化管理,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背后承载了太多的内容,也需要执行力建设、规范化管理等很多的基础作支撑。企业粗放向精细化管理需要一个很长时间的过程,我们只有在思考的同时,坚持再坚持,才能够真正让精细化落到实处。
4.基督教--教会青年团契的带领 篇四
(在教会侍奉中,青年工作始终是一块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工作领域。青年人活泼、向上,富有朝气,思维敏捷,敢于创新。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教会的未来,一个不重视青年工作的教会决不是一个真正复兴的教会;一个没有青年人的教会决不是一个正常的教会。而现在的教会中,对青年的工作形式多样,如通过唱诗班吸引有歌唱天赋的青年弟兄姊妹来参与侍奉;通过专门的青年聚会来向年轻人传讲永生之道等等。但其中最有成效的:莫过于建立青年团契来帮助和带领教会中的青年弟兄姊妹一同奔走天路了。本文就从几个方面入手,结合笔者在教会中的服侍经验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如何组织和带领青年团契。
1、什么是青年团契
青年团契不同于青年崇拜或青年聚会。遗憾的是很多教会往往把这二者混为一谈。以为每周有固定时间的青年聚会就是在进行青年团契的工作了。事实上,青年聚会包括在青年团契事工之中,但青年聚会远远不能代替青年团契。
青年团契要求团契的成员之间有彼此的分享与交流。无论是在灵性上还是在生活上,团契的成员应当建立起一种彼此相爱的关系。如果说聚会崇拜重在对上帝的敬拜和对弟兄姐妹的造就,团契应当是重在鼓励大家在爱的关系中彼此建立。因而要求人人参与侍奉,人人均得造就。
青年团契要求团契的活动丰富多彩,这样才能满足团契中每位弟兄姐妹不同的需要和恩赐。促使他们更有兴趣的投身于团契的侍奉和活动中来。并得以在团契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有完全的归属感。而对于一个团契和教会来说,归属感是很重要的,它对委身起着非同寻常的作用。青年人来到了教会,找到了青年团契,就象回到了家中一样。在这里,他们得以明白圣经真理,感受到救主的大爱;在这里,弟兄姐妹和睦同居,彼此帮扶,共奔天路;在这里,他们人人都有侍奉的机会,人人都能参与到他们所感兴趣的活动中来而得到属灵的造就。一旦青年的热情被激发,恩赐被挑旺,他们就会“将我才能不住施展,殷勤勉励至终。”在笔者所在的教会这些年推荐的神学生中,包括笔者在内绝大部分都是青年团契的活跃成员。青年团契既是一个团契,就必须要求有团契的成员,而且对成员还要有特殊的要求,即应当都是年轻人,至少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笔者曾经见过某个教会的“青年团契”,大约一半以上都是白发苍苍,剩下的也几乎都在三十岁以上,青年人反而是很少一部分,我看这样的 1
“青年团契”还是改名比较好。
综上所述,对青年团契我们可以用这样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来界定它。即青年团契是以青年为主体的,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以达到青年信徒在基督里共同追求灵性生命的长进,建立彼此间主内肢体相爱的关系的一种教会内的组织形式。
2、怎样组织青年团契
当一个教会要组织青年团契时,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即团契的成员;团契的组织和带领人和团契的活动地点、时间和方式等外在环境的问题。
首先,组织青年团契应当经一堂的负责牧长或堂务委员会批准。当批准后,即可在聚会后或其他时间报告组建青年团契的事项。并提出对参与青年团契的成员要求。一般来说,参与青年团契的成员应为18—35岁左右的年轻人,既可以是信徒,也可以是青年慕道友。不要提出过高的信仰要求,因为容易阻碍一大批愿意追求但却尚徘徊在信仰门外的青年朋友,变成只有少数“热心属灵”自以为义的信徒小圈圈。至于年岁比较大的老信徒,尽力劝他们不要参加青年团契,免得造成负面影响。毕竟青年和中老年在思维模式和生活态度上有许多不同,中老年信徒也应当注意。当然,我们不是轻视中老年信徒,只是说中老年信徒不适合参加青年人的活动。如有必要,可再组织老年团契或妇女团契,那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其次,我们来看对团契的组织和带领者的要求。如果说对团契中的成员没有过高的信仰要求的话,那么对组织和带领团契的人就不同了,他应当是在信仰上纯正;生活上有见证;热心侍奉,敬虔爱主并且拥有一定学识的人。
他还应当是青年同工或至少对青年人的特点比较熟悉。一般来说,刚毕业的神学生或青年牧师来做比较合适,如果教会中缺乏青年教牧,那么由信徒中热心的老师或青年信徒中比较有威望的义工、长执都可以。即使都没有,也可在青年信徒已经受洗的人中,挑选灵性,知识和生活上均被认可的人,在教会的指导下来组建和带领青年团契。有时笔者感到很奇怪的是:在一个几千人的大教会里,年轻人也不少,可是教会的负责人却总是有百般的理由不开展青年工作,不组建青年团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最后,我们还要解决的是青年团契的活动时间、地点和方式的问题。由于青年人有这与中老年信徒不同的特点,就决定了他们活动的特殊性。一般来说,青年信徒大多有正式的工作或要完成相当分量的学业,他们平常的时间都很紧张。所以,青年团契的固定活动时间放在周末晚上比较好。笔者所在的教会青年团契活动时间是在周五晚6:00-8:00之间。这样方便了许多上学上班或有家庭的青年信徒。既可以让他们在忙碌一周之后能够来到教会与大家有一个在主里共同分享和交流的时间,借着活动,领受从主那里来的力量和帮助,和弟兄姐妹
一起彼此担当,互相勉励。也不耽误余下来的与家人共度周末的休假时间。
活动的地点一般就是教堂里。但有条件的教会不妨在偏堂或另外的合法活动场所。因为青年人性格活泼,不囿于传统;他们并不满足于传统的崇拜和聚会方式。而且由于青年团契以大家的交流分享为主,教堂中的凳子一般都是长条椅子,不利于前后交流。不过,也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笔者所在教会通常仍以讲道,唱诗等传统方式聚会,不过在这之后有交通会,祷告会,英文组,敬拜赞美组等小组活动,这样分组活动打破了教堂的传统格局。在一些重礼仪的教会中,最好还是不要在主堂活动。
活动的地点应当清洁、宽敞、明亮。给人以轻松和愉悦的感觉。不要过于严肃,会给青年人一种压抑的感觉。尤其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他们是最不喜欢过于沉重和严肃的气氛了。
活动方式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但一定要区分经常性活动和特殊的活动。一般来说经常的活动主要是约半个小时的青年崇拜和聚会,在聚会之中或之后,留出约一个到一个半小时进行其他的活动比较好。至于怎样进行,将在下一部分做详细论述。
遇有重大节庆或特殊情况,可改变活动方式。应时而动,则更为活泼。
3、怎样带领青年团契
这是对青年团契的组织带领的负责人讲的。除去信仰和品行上青年团契的负责人要有很高的要求之外,青年团契的负责人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明确青年团契是一个参与感较强的团契。因而团契的带领人决不能以领导自居,对其他的青年团契成员指手画脚。而应当有事大家协商。最好象耶稣那样,形成一个核心的门徒圈,一般是青年团契中的活跃分子和团契中各个小组或各项活动的负责同工。大家同心协力,才能把团契带好,而不能各自为政或一言堂。
明确青年团契是与青年人生活各个方面密不可分的。因而团契的带领人必须对团契中大多数成员的学习、生活、工作和家庭比较熟悉。如果是一个很大的教会或很大的团契。那末必须采取分组活动的方式,把参加青年团契的成员适当按年龄、职业、地区和兴趣等标准分成若干小组。设立小组的“领头羊”。建立小组挡案,让小组长对其每个成员都要很了解。这样,使每个成员的归属意识得以加强。可以照顾到每个人的需要。至于分组的划分标准,各有不同,应因地制宜。笔者所在的教会基本是以兴趣来划分的。而有的教会还以年龄段来划分。总之,标准应当明确统一,便于满足成员不同需要。
明确青年团契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带领青年团契,活动一定要具有多样性。当然,传讲上帝的真理,在灵性上带领和栽培青年信徒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团契的主体活动应是以聚会崇
拜或查经讲道为主的活动。一般占整个活动时间的三分之一到一半左右。不过,聚会一定要考虑青年人特色,讲员最好是青年教牧或在青年信徒中深受欢迎的人。讲道时间不要太长,内容要紧紧围绕青年感兴趣的主题来讲,并且要充实、活泼、健康向上。主题最好有连续性,可以专题查经或专卷查经。
唱诗也是很重要的一环。青年人多喜欢旋律明快轻松的福音诗歌。歌词也不要太文雅晦涩。近年来流行的敬拜赞美的方式深得年轻人喜爱。记得笔者所在教会刚刚建立青年团契时,是一曲优美而简单的“耶稣我爱你。”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后来几乎每次聚会大家都要选一些青年喜欢的赞美诗来敬拜赞美。教会因势利导,后来还出了一本《敬拜赞美》的短歌集。深受青年信徒的欢迎,供不应求。
团契除了有聚会这样的主体活动之外。还应根据青年人的特点,进行小组活动。小组活动在聚会后即进行。每个小组不应多于二十人,选出小组长。如果同一小组成员增加到二十人以上,则必须在小组中再划分小组。这样便于每个成员都在小组中有参与和得到帮助的机会,而不至冷落或丢下某一个人。小组的划分方法上面已经介绍,这里不多说了。
对于新来参加团契活动者,可组织慕道组。让他系统了解信仰之后,不一定非要其信主,一定时间后,便应将其编入某个小组。也可在每次青年聚会结束后报告小组活动时间、地点让新来者自己去加入小组。小组对新来者应请他做自我介绍,小组负责同工应尽快与其建立联系。
5.莲都区基督教大港头教会募捐书 篇五
主内同工同道、弟兄姐妹:
我们丽水市莲都区基督教大港头教会于1988年成立。当时放在一信徒家中聚会,信徒只有十几人,于2000年购得本村民一幢简陋土房100平方左右作为聚会场所。近几年来主将得救数目天天加增,现已发展到150多人,原聚会场所无法拥挤。为此,我们教会全体信徒恳切在神面前祷告,求神预备地基重建教堂。现经本镇政府出面协调,一单位宿舍同意将60万元出卖给教会,占地面积900平方,建筑面积300平方,现将要改建教堂。我们全体信徒已尽最大努力已筹得资金20多万元,但还相差很大。由于我们教会地处浙南偏僻山区,经济十分困难,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向主内各地教会伸出求援之手,给予经济上的援助,施比受更有福,愿主加倍的赐福给你们教会,并为之代祷,使我们大港头教会建堂早日成功,荣耀主名。
开户行: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合作银行碧湖支行大港头分理处
户名:莲都区大港头教会
账户:***
联系电话:徐洪达:0578-2197360
章翼妙:***
胡春满:0578-2898473
吴梅钗:***
丽水市莲都区基督教协会
丽水市莲都区基督教大港头教会
负责人:徐洪达
6.基督教会献堂典礼致辞 篇六
各位来宾、各位同工、同道弟兄姊妹大家好!
2013年5月25日,广饶县基督教会迎来这喜庆美好的时刻,上帝奇妙的恩典在这里彰显。
我们大家在此欢聚,参与隆重的广饶县基督教邓家教会献堂典礼。在此,我代表东营市基督教会,向广饶县基督教邓家教会新堂落成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来宾、弟兄姊妹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上帝的恩典中,(【在广饶县统战部及民宗办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在广饶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的指导辅助下,在邓家教会弟兄姊妹齐心努力及全县各教会与广大信众的大力支持下,乡村的一所礼拜堂建立起来了,我们向神献上感恩和赞美,荣耀归与上帝。圣堂的落成标志着广饶县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广饶县基督教会的又一丰硕成果。广饶县教会的信徒为主作了美好见证。
(借此我再次代表市基督教会,【对关心、支持、帮助我们的县统战部、民宗局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借此机会。说几句知心话与弟兄姊妹一同勉励:
广饶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同工及邓家教会的同工们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积极引导广大信众为社会多做好事、善事、公益事,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把东营建成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希望:邓家教会堂务班子的同工相爱合一,同心合意,放下自我,谦卑顺服,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以神家里的事为念,带领弟兄姊妹好好爱主、爱教会,尽心把邓家教会办好。
强调以下四点:
1、财务账目要清楚,还弟兄姊妹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任何人没有特权转借、挪用、私拿教会的钱款。
2、搞好制度建设,完善制度管理,严格按制度办理教务、堂务、财务、事务等一系列问题。
3、去掉独裁、专权家长制的作风,同工同心,协商理事,戒骄戒躁,谨慎处理教会的问题。
4、强化讲台供应,搞好信徒牧养,保持圣台不受玷污,长久传出劝勉、栽培、教导、良善的信息。
让我们的弟兄姊妹在环境优美、宽敞明亮的新堂里心情舒畅地敬拜上帝,感恩赞美,领受新恩。
希望弟兄姊妹在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也不忘记自己应尽的义务。要切实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坚持“三自”原则,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要发扬基督教荣神益人,作光作盐的优良传统,积极推动教会和睦,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各位同工同道,我们要建立正确的信仰观、人生观、世界观,带领广大信徒积极拓展社会服务范围,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文化娱乐活动等社会服务项目,用信徒乐于接受的方式,引导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学习,尽心工作,为广饶县基督教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东营市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7.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 篇七
摘要:基督教婚姻观念对西方世界的婚姻观念和婚姻制度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在独身和结婚的态度上,基督教认为应该结婚,但是在后期也不反对独身;基督教早期将婚姻视为圣事;基督教曾认为婚姻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淫乱;基督教推动了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同时在婚姻的缔结、婚姻的接触、生育制度、性观念等方面,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基督教婚姻观念影响
一、基督教婚姻思想及形成
婚姻是一种制度,是一种为社会观念所接受,为法律所认可的两性结合。在西欧,基督教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建立在教义基础上的宗教法构成另一种独立的法律系统。基督教最初只是犹太教一个支派,它继承了犹太教的一神论及创世神话等观点,并接受犹太教的圣经作为《旧约全书》,后来才形成自己的圣经《新约全书》。基督教正式形成后,早期教父们又进一步发展、充实基督教的思想。而到了中世纪,产生了大量的教皇教令、规则书和宗教法规,它们构建了基督教会的基本思想。其中婚姻思想是基督教宗教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基督教早期的发展对其世俗婚姻的规定和限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基督教拥有丰富的婚姻伦理资源,但如何真正应用并实践这些原则,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圣经中的婚姻伦理并无系统可言,将基督教婚姻伦理的基本精神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1、一男一女的原则。贾诗勒指出:“《圣经》所说的婚姻,是生物学上所说的男性和生物学上的女性之结合,这一点从起初开始就已经明显了。”上帝造人时是“造男造女”,先“用地上的尘土”造成男人,再“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成女人,其中的男女是上帝为设立婚姻制度而造的,他们承担了一项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所以基督教认为,婚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坚决反对同性恋,因为只有男女结合,才可能实现上帝所定的“生养众多,遍满地面”的旨意。在一男一女的婚姻中,基督教对性是持肯定态度的,因为性正是实现“生养众多”的途径。不过,性又不仅仅是为了生养,它还有其他方面的价值,就是满足人本性的需要。婚姻虽然涉及性权利,却不限于性,婚姻是一个伴侣的关系。这联合的范围,远比性广,包括了社会和属灵方面的联合。
2、一夫一妻的原则
上帝造人时,造了一个亚当,也造了一个夏娃。他没有从亚当的身上取下两根造女人,6是在向人说明,他所喜悦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禁止一夫多妻。这个在创世之初就已经明确的制度,在上帝对人的教导中也不断出现,如《申命记》17章7节明文规定:“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耶稣在世时也坚持教导一夫妻制的原则,每当他讲到婚姻或描述婚姻时,其总是坚持一夫一妻。他说:二人(不是三人、四人)成为一体。常有人以为,《圣经》是支持一夫多妻制的,这是对《圣经》最大的误解。《圣经》中的确记载了许多一夫多妻的事情,如亚伯拉罕、雅各、大卫、所罗门等都是一夫多妻的。但我们必须明确一个原则,《圣经》所记载的,并不一定是《圣经》所造成的。相反,《圣经》正是以这样的事情警戒人们不要重蹈覆辙。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原则不仅禁止人在名义上多妻,或者说在法律意义上多妻,它也禁止人以任何的形式多妻,即在配偶之外同第三者保持实质上的夫妻关系(尽管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任何在配偶之外的男女关系,都被视为奸淫,是十诫所明确禁止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基督教婚姻伦理是反对重婚、婚外情、包二奶等行为的。
3、一生一世的原则
婚姻伦理中的一生一世的原则,是在说明婚姻是具有持久性的,它要延续一生,人不得随意中止婚姻关系。对此,耶稣有一个立场鲜明的教导——“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在耶稣的这个教导中,他是强烈反对离婚的。何以如此?因为在基督的心目中,婚姻是神圣而伟大的。就婚姻的源头而言,它是上帝亲自为人设立的;而就当事双方而言,它又是双方之间的一份契约,在这份契约中,上帝又是这份契约的见证人和中介人。玛拉基的话说明了这种关系:“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婚姻的这种神圣性向我们昭示了婚姻的严肃性,人不可随意中止由上帝所配合的婚姻,抛弃由上帝所赐的配偶。这种关系一直要持续到其中一方的死亡之时。
不过,我们一定要记得,耶稣讲这些话的中心是要求人们尊重婚姻,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婚姻。他说话的目的并不是说离婚就是不可赦免的罪,他在同一段话中,也向人们说出了可以离婚的一个理由,就是对方犯了奸淫的罪。不过,耶稣并不是以此鼓励受伤害的一方离婚,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可以以爱原谅对方,努力修补这种关系。“离婚并不是第一个选择,而是‘最后的’抉择。”总之,“上帝恨离婚,但上帝一样爱那些离过婚的人,按照上帝的话语,离婚也不是不可原谅的罪,但按‘怎么种,怎么收’的原则离婚总是带来很多的痛苦。”
4、一心一意的原则
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谈到了夫妻相处的基本原则,即是互相忠诚,彼此相爱,所以将这一原则称为一心一意的原则。婚姻伦理中的一心一意最基本的要求是男女双方分别忠诚于对方,不存二心。这个原则要求人们不仅不能在身体上背叛配偶,同时也不能在心理上背9叛。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其中所说的正是不能在心理上背叛配偶的道理。从深的层次讲,就是二人完全相爱,两人融为一体,彰显上帝的爱。关启文指出:“婚姻的意义不单是个人需要或社会习俗的满足,而是在婚姻的关系中学习和彰显神圣的爱。”
二、基督教的婚姻观对结婚制度的影响
(一)基督教对婚姻缔结形式的规定
对婚姻的缔结《旧约全书》明确规定了禁婚范围。男子不能与以下女子结婚:父亲、伯叔、弟兄、儿子之妻;父母、妻子的姐妹(外)孙女、继女、继(外)孙女。这只禁止两代以内的血亲婚配和姻亲婚配,并没有禁止表亲婚配和堂亲婚配。这是基督教婚姻的禁婚条件或者说是消极条件。除此之外,婚姻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婚姻要征得父母同意的思想在伊拉斯谟那里就已经产生了。在对话录《求爱者和少女》少女拒绝当场答应求婚,因为一答应婚姻就会确定下来,但她认为经过父母同意的婚姻会更幸福,而且在古代婚姻都是要经父母同意,所以她要求求爱者去取得双方父母的同意。这一对话录就是当时婚姻缔结形式的反应。
不过基督教婚姻也随着宗教改革思想的冲击而在婚姻缔结形式上有一定的变化。加尔文宗教改革派的结婚缔结条件在1561年《日内瓦结婚、离婚法令》中有所体现,该法令说:“初婚且父亲健在的年青人,在他们达到法定年龄(男子24岁、女子20岁)之前,不能自行订立婚约。如果他们过了法定年龄,要求父亲同意他们的婚事而被拒绝,那么他们可以不经同意就结婚。……如果子女未经父母同意就结婚但已达到允许的年龄,其婚姻应被承认;父亲必须像他同意此婚事一样提供嫁妆或财礼,或者同意相关的法律条款。”同样地,我们也看到,在基督教婚姻的缔结形式方面,也随着宗教改革而有所松动,其结果是结婚显得更加自由,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
(二)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婚礼制度的规定
结婚的礼仪问题《圣经》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据说耶稣非常重视这个礼节,并曾在加利利迦拿赴婚姻的筵席时,因为婚姻筵席酒用尽了,耶稣在那里还行了第一个“水变酒”的神迹,可见婚姻的尊贵。使徒圣保罗也曾说婚姻是为人人所尊贵的,断不可苟且轻忽,必须诚敬端庄,节制行事。
宗教改革以前的基督教婚礼较为复杂,这是因为婚姻被认为是七大圣事之一,受到教会的掌控。虽然当今社会已经是一个世俗的社会,人们的社会生活已经不受基督教教会的严格控制,但是在婚礼上,一般还是按照基督教的婚礼程序进行的。在中国,即使不信基督教的人们,也热衷于在办西式婚礼,这种西式婚礼,其实就是基督教婚姻的仪式,只不过稍有变化,例如,主持婚礼的不一定是牧师了,而是一般的司仪。
从当今基督教婚礼的程序中,我们可以一窥基督教婚礼的宗教性质。基督教婚礼的详细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婚礼行列,新郎新娘进入礼堂。通常先由招待引导新娘的母亲进入会场,并由招待通知牧师婚礼已经可以开始进行了。当新郎新娘及男女傧相进入会场后,可以面向会众也可以面向圣坛。另外,在比较小的教会,有时候会安排双方家属坐在诗班的位子,这时候,新郎新娘最好选择面对圣坛。一般而言,大多数的新郎娘选择面对圣坛。
其次,婚礼的宣召及祷告。由牧师宣告婚礼开始,宣告完毕,祷告祈求上帝赐福今日的婚礼。在这个婚礼中,新郎新娘愿意在神、在人面前表明他们愿意共结连理的心愿。婚礼的祷词如下:“让我们低头祷告,全能永在的上帝,在我们的行动存活都在乎你。求你赐下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不让私欲拦阻我们认识你的旨意,也不让软弱拦阻我们顺从你的旨意,如此,我们才能借着耶稣基督,在你的光中看见光明,在你里面得着真正的自由。求你此时此刻与我们同在,按照你信实赐福我们今日的聚集,从今时直到永永远远。阿门。”
再次,点燃蜡烛。蜡烛与蜡烛台是由新人准备的。三根蜡烛,通常是白色的,也可以选择别的颜色。三根蜡烛摆在这一对新人面前。中间那根蜡烛称为“婚姻之烛”或“合一之烛”,这根蜡烛比旁边两根“家庭之烛”大些。如果,蜡烛是在婚礼开始时才带进来的,那么要先摆好中间的蜡烛,只有带旁边的两根家庭之烛进来。
最后,诵读经文和婚约问答。诵读经文是指读几段圣经的篇章,婚约问答是婚礼中几个关键程序之一,通常这样的问答也被视为是婚姻誓约或承诺的一部份。这一幕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经常看到。
基督教的婚礼一般均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但是在不同的国家一般稍作改动,以符合当地的风俗和文化。从基督教的婚礼程序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的婚礼的宗教色彩、宗教气息较为浓厚。而我国的传统婚礼则几乎没有宗教色彩,那是因为我国传统婚礼的程序在西周就已经初步成型,那是我国人民还没有信仰宗教。
三、基督教的婚姻观对离婚制度的影响
基督教从来没有说夫妻不准离婚,相反地,一些先知还表达过可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观点。在“摩西十戒”中,摩西从来没有提及不许离婚的戒条,相反摩西还明确允许离婚和寡妇再嫁。摩西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这倒和我国古代的休妻制度类似,同样反映了男人的主导性。
奇怪的是,基督教的一些先知也说过与摩西所言相反的话,例如先知玛拉基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厌恶的。” 《新约•马可福音》也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说明古代希伯来人思想观念的变化。由于这两位先知的影响,造成了在基督教世界中,离婚是可以的,但是一般人都不会随便离婚,离婚还是会受到观念上的限制。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人们对婚姻的认识有了更深的认识,认为婚姻的目的不是为了固定性关系,也不是为了生育,而是为了心情的愉悦和生活的幸福。婚姻目的观念的变化,必然导致离婚条件的变化,马丁•路德在教会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另外两个:一方拒绝履行婚姻义务(指夫妻性生活);双方因其他原因不能相处,但这种情况的离婚双方不能与他人再婚,只能两人和好复婚。不过相比而言,马丁路德的思想还是较为保守的,在离婚观念上,更为激进的马丁•巴克认为,当夫妻之间相互的爱消失,夫妻之间也不再有交流时,严格意义上的婚姻已不存在。约翰•弥尔顿主张一时不幸福的夫妻不仅应该离婚,而且离婚对于他们还是一项道德义务。因为继续不幸的婚姻违背了婚姻自身的目的;还可能由于不幸的人在别处寻找安慰而导致通奸;还可能使人丧失对上帝的信仰。
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它对婚姻的重视,对责任的强调,使其至今仍然发挥着生命力。当牧师在婚礼上询问“……你愿意娶新娘作为你的妻子吗?与她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愿意爱她、安慰她、尊敬她、保护她,并愿意在你一生之中对她永远忠心不变?”此刻,不仅仅是相爱的双方,而是所有在场的人士,都会感觉到无比的神圣。本文对基督教婚姻观念做了全方位的诠释,并且从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制度的影响这一角度,将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的缔结、离婚制度、性观念、生育制度等进行了剖析,认为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基督教婚姻观念中的一些核心价值,依然发挥着作用,并且影响到了当代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制度。
参考文献:
1.谢炳国,基督教的婚姻观及其礼仪《中国宗教》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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