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2024-07-07

小学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共10篇)

1.小学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篇一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范文5篇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范文1

在讲座中,方指导从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青少年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有哪些、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方面,向学生解读有关法律知识。用生动的事例打动了学生的心灵,将深奥的.法律知识讲解得浅显易懂,将严密的条文规定解释得清清楚楚。

张主任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现状、趋势以及对策等方面入手,通过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他还讲到,从目前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等趋势。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是当前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

最后,桂校长在总结中说,这场法制教育报告,生动活泼,通俗易懂,既有法制理论的深度,又有大量鲜活的案例分析,使我们全体师生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法制教育课、法律知识的普及课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警示课。我们青少年学生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在学校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在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使自己成长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这场法制报告会,让战斗在一线的法制工作者结合未成年学生校园犯罪的具体案例,给这些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学生来上一课,其效果远胜于老师家长每天苦口婆心、老生常谈。那些发人深省的案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那些犯罪孩子的所作所为在我们身边也并不鲜见。我想,听到这场报告会,那些在校不学习,整天想着打架、敲诈勒索、以大欺小的学生,该有所收敛了吧。

本班也有一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动不动想充充班里的老大,经常抬出认识高年级的某某,威胁威胁这个,吓唬吓唬那个,弄得班里学生对他们都望而生畏。我要借着这次法制报告会规范学生的言行,好好整治一下班风班纪,给那两个同学再勒紧紧箍咒。

我认为这场法制报告会开得很及时,让学生受到了一次思想的洗涤与净化。学生们不仅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学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知识,也相信经过这次法制教育活动,同学们将会更加关注法律,跟法律走得更近,最终成为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范文2

经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异常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异常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资料。我认为要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当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日,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

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

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本事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

仅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当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贴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范文3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当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一样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教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当严于律己,不能自我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仅会给自我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并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学校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礼貌景象。所以我们要处处以法为中心,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因为仅有人人讲法,学法,守法,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才会和谐。

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冲动心理、盲从心理、攀比心理、哥们义气心理和好奇心理。讲座教育了我们应当不崇尚暴力、不盲目冲动,应对问题三思而后行。在遇到他人犯罪时应极力劝阻,不行则尽量保护自我。经过自我的劳动换取喜欢的东西,时刻坚持清晰的头脑,提高自我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地遵纪守法。这是我们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方法。还要增强辨别是非、自我控制本事,正确对待所遇到的各种纠纷,学会控制自我。犯罪是一条不归路,一旦踏上了第一步,就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在一时冲动后铸成了大错,留下的只是后悔莫及。犯罪不仅仅危害到自我,还危害到了身边的父母、亲人。一失足成千百恨,我们应当坚持清醒的头脑,了解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自我的法制观念。俗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正确认识法律,树立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犯罪。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向受用!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范文4

20_年_月_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颇深。

1、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

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

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范文5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

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二要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

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三要能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2.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篇二

某市有一个成绩不错的学生。可在坏朋友的引诱下,他在外面玩儿了整个通宵。渐渐的,他沉沦了下去,成绩也一落千丈。最后,竟发展到犯罪抢劫的地步。他进了派出所。另一个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甲是一名沉迷网络的中学生。一天他正在网吧打游戏,身上的钱用完了。他想起了电影里不良少年收保护费的情景,他一开始学着向低年级的小朋友要钱,直到后来,他发现了用锡纸可以打开防盗门的办法。于是连偷了三家。最后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进了暗无天日的监狱。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同学们我们正处在花一般的年华,诗一样的年龄,可不能因为这些毁了我们的一生呀。如果我们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的话。那么,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进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小学生吧!

3.学习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篇三

今天,我们学校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我受益匪浅。这次学习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懂的法律知识,也从别人的切身经验中汲取了不少教训。这次的讲座十分有意义,讲述的道理通俗易懂并且不枯燥乏味。让我们从心里能够真正的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犯罪的后果。也让我更加提高自己的警惕性,确保不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在青春期这个我们身体和心理发育尚不成熟的阶段,很可能因为好奇心和朋友之间的“哥们义气”以及其他种种原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远离社会上的不良诱惑。并且要慎交朋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

4.法制知识讲座心得 篇四

法制社会是现在人们所倡导的,依法办事,这是维持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而未成年人,是未来世界的主人,这种观念必须先入为主,把这种观念先灌输给未成年人,才能保证法制社会的延续。

星期一,我们岑港中心学校举行了一次法制知识讲座。一位检察官给我们讲了许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还有沉迷网络的案例等。一个个案件,让我深受感触,那些年龄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居然是这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想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法律知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一些犯罪的人最开始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线其实是很小的原因,但他们却因为抵制不了那些不良诱惑,走上了“不归路”。有的可能是被别人引诱着去做的,以为自己做的是不触动法律,可是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晚了。所以在生活中,对于影响我们学习、生活的一切东西,应该严厉地与它进行斗争,还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而且交友要交好友、诤友、益友,好朋友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提高识别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多交对我们有好处的益友。检察官还给我们讲了关于网络的案例。告诉我们因为网路而犯罪的案例有很多,让我们不要沉迷于网络,让网络成为帮助我们学习的朋友。

听了此次讲座,我在想,有些事情似乎是不该发生的。我发现,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都是因为年少气盛,遇事不冷静,有了什么事情就冲上去,不顾后果,而当事情已经发生了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现在的我们正值年少,未来的我们将是怎样的?谁也不能预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触犯了法律,无论罪过大小,未来都会被蒙上一层阴影。只有我们现在开始遵守法律,把守法当成一种习惯,在以后才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才会拥有一个美好而充满光明的未来。

九(2)班

5.法制教育讲座心得 篇五

先开始时一个70多岁的老爷爷给我们作报告:“让我们的自尊设计美好人生。”告诉我们了几个道理1、遵纪守法,珍爱生命2、注意安全,交通安全3、不能违法,不能犯罪,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的危害4、记住前人的教训,设计美好人生。第二个问题是,青少年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和一丝不苟的良好习惯,不能够早恋,早恋是喜剧的开头,悲剧的结尾。

第二位老爷爷给我们说了一句话:“有什么也别有病,没什么也别没我。”就是告诉我们要锻炼身体。

6.小学教师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篇六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观看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回想起自己从教学以来的点点滴滴,深感惭愧。曾经,因为学生迟到而被罚站;曾经,因为学生说话而被痛骂……这些事情原以为很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指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行为。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7.小学法制教育讲座 篇七

为了加强学生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翟家庄小学近日邀请梅溪派出所李警官为全校师生作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讲座。李警官从当前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当前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的主要特点,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这三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学生受益匪浅。最后,李警官真诚地希望同学: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刻苦学习,团结友爱;在家做个好孩子,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坚持正义,并祝所有同学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是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这所称的不良行为是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越轨行为的发展轨迹,往往是从轻微越轨发展到严重越轨即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需要研究产生这些不良行为的多种因素,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行为发展成犯罪行为,这是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了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阶段特点

我国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主要是打架、旷课、离家出走、酗酒、吸烟、不良交友、轻微违法犯罪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上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如果在这个过程的早期就能有效地加以遏制,不使其向不良行为方面发展,就能够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目的。我国学者对于未成年人的行为问题也有很多分类研究。如把中小学生的问题行为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过失型、品德不良型、攻击型和压抑型。专家研究表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的问题行为的类型也不同:

儿童期(6—11岁),过失型问题行为最多,占77.5%,主要表现为:违反纪律或一般的行为规范,如打架骂人、恶作剧、说谎、逃课等,这些行为多带有偶发性、情境性和盲目性。其他依次为品德不良型占12.9%,压抑型占6.4%,攻击型占3.2%;

少年期(12—14岁)品德不良型占第一位,为38%,主要表现为:违反纪律道德规范,如偷盗、欺骗、斗殴、浪荡等,具有经常性、倾向性和有意性,还可能有集团性。其次是过失型占27.5%,攻击型占27.2%。(主要表现为:对特定的对象采取对抗、报复和迁怒等行为,一般带有公开性和发泄性。这种类型基本属于或深或浅的情绪性格问题),压抑型占7.3%;

青年初期(15—17岁)品德不良型问题行为继续增多,占48.4%,其次是压抑型,占27.2%。主要表现为对学习和学校活动逃避或退缩,悲观消沉,一般带有隐蔽性和持续性。这是属于比较深刻的情绪性格问题。攻击型占13.8%,过失型占10.6%。

青年期(18岁以后)品德不良型问题行为继续增多,占64.2%,过失型和压抑型并列第二,各占14.3%,攻击型占7.2%。

这些研究、分析为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工作提供了生理和心理上的依据。上述可见,随着未成年人年龄的增长,品德不良型问题呈上升趋势,而品德不良则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上述类型分析中,12—14岁是攻击行为的高发期,这也是值得注意的。有关研究认为:习惯性的攻击行为可用来解释和预测犯罪行为;儿童产生攻击行为的年龄越小,未来发展成反社会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越高;而在各种情境中都出现攻击行为的儿童将来更可能发展成为反社会行为和行为偏差的人。据报道,在北方某大城市的在校学生中,有50%以上的学生有过被校内同学或校外学生敲诈、勒索、抢劫、欺侮和其他滋扰的经历。

一般来说,人的行为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呈现阶段性。特别是个体行为的发展还存在着所谓的“关键期”,也就是说在某一阶段中,某一特定的行为最容易形成,在这一阶段以前或错过了这一时期以后就比较难以形成。可以说,在校未成年学生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的“关键期”。因此,学校的预防犯

罪工作,应掌握未成年人个体行为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抓住未成年人成长的各个阶段的有利时机,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

二、学校要转变教育观念,帮助学生克服厌学心理

厌学,是指学生厌恶学习或学业的心理。包括厌学情绪、厌学态度和厌学行为。可以说,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旷课等不良行为只是厌学心理的外在表现。以学习为主的未成年人的严重厌学后患无穷,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厌学心态是一种消极的学业和学习价值观的表现。厌学的原因很多,如学习困难、课业负担重、家长期望过高等,但主要的是由错误的学业和学习认识如“读书无用”、“学而无望”等所致。由此,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应该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的教育,解决学习动机问题。虽然这个话题对于学校来说是老生常谈,但是,如果不能解决厌学背后的“价值观”的问题,单纯的说教在如此残酷的升学竞争面前,显得太苍白无力了。很多学校的教师公开地宣传“上高中就是为了上大学”。这些极现实的说法,虽有一定道理,但对于学生来说,他们的思想负担和学业压力就太大了。他们的前途只有一个——上大学,所以,当有相当数量的学生预感到升高中无希望、上大学不可能时,就会泄气,认为前途渺茫,对学习也就没有兴趣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硬着头皮上课、补课、考试、排名次,学习真成了无边的苦海。他们的厌学是很自然的了。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轻则旷课逃学,重则中途离开学校,也就是辍学。厌学不仅导致学业失败而且还会造成学生无心上学,不求上进的消极心态,并将持续影响一生。学校教育要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还要从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上加以突破,把学生培养成多方面的人才。

三、注意未成年人的同伴关系,防止他们不良交友

一般地说,进入初中以后阶段的未成年人,他们的“自我意识”、“成人感”都有所强化,他们和同学可以有说不完的话,但对父母或老师却感到无话可说。他们更乐于和同龄人交往,寻找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交往的范围也会逐渐扩大。有调查表明,中学时期是一个人交友愿望最强和交友最多的时期。对于中学生,同学和同龄伙伴的影响已经超过了成人对他们的影响。一份问卷调查表明:当初中生受委屈时,有46%的学生习惯于闷在心里;38%的学生爱告诉好朋友,而愿意告诉父母、教师的只占6%—13%(年级不同有区别)。

四、关心学习不良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

学习不良,是学习困难、学习障碍等的统称。因其主要特征是学习成绩差,故学习不良的学生被称为“差生”。在所有中小学学业失败现象中,学习不良或学习成绩差是大量存在的现象,初中尤甚。从整体情况调查看,全国小学生学习不良的比例约为20%左右,初中学习不良学生的比例在25%以上。学校教育中出现学生成绩的分化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由于现实学校应试教育的现状,思想教育的缺陷以及社会上消极因素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和诱惑,学生一旦学习不良,便有可能产生消极厌学的态度,有些品德不良的学生便有可能发生越轨行为,从“单差”变为“双差”。因此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应把学生由学习不良可能会导致的问题作为切入点,这不仅对学生的学习本身有益,而且还可以防止厌学、逃学,并进而预防违法犯罪。当前学校对于学习不良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育应当加强,应当重视和改善对这一部分学生管理教育的方式方法。

第一,学校、教师应当增强教育、挽救所谓“差生”的责任感。这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贯彻以素质教育为基点的教育思想,克服“重优轻差”的倾向,为全体学生的身心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提供均等的条件。改变一味追求升学率,只注意“尖子”,忽视、放弃“差生”的教育现状。特别是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育处理,不要动辄停课、粗暴训斥或冷嘲热讽。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对后进学生的教育方法至关重要。值得重视的是,有些学生因为学习成绩差而受到教师的冷落,进而影响了学习积极性,产生了厌学情绪,最终成为“差生”。这说明教师的态度对于学生的情绪是有很大影响的。未成年人都有一种“向师性”,他们不仅把

教师当做模仿的榜样,而且希望得到教师的肯定评价。当他们感受到教师的喜爱和信任时,就会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并在这满足中激发出上进的力量和信心。反之,一个经常遭到教师冷落、批评的学生,他们会因周围环境对他的否定和排斥而产生自卑感、怨恨和敌对等情绪,甚至失去上进心而自暴自弃。这种情绪下的学生是很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

第二,学校、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特别是对那些经常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最大的关注。因为,学生旷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学校生活的逃避行为,这种逃避实际上是学生出现了某种问题的预警:学生可能因为学习负担太重而厌学并逃离课堂,可能在社会上交上了什么不良伙伴,可能迷上了游戏厅等地方,可能做错了什么事或有了什么违规行为害怕惩罚而逃避。事实上学生的旷课问题又最容易引发不良行为,甚至导致违法犯罪等严重的社会问题。调查表明,发生逃学行为的高峰年龄是14到16岁,这也正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峰期。所以学校、教师和家长都应当十分重视学生旷课的问题,应当弄清楚其中的原因,而不能因为他们是差生就不闻不问,甚至于习以为常。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厌学有可能导致旷课逃学,由旷课逃学便极有可能发展到辍学这一现实。而流失生、辍学生犯罪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旷课列为未年成人不良行为之首,是足以说明这类问题的严重性与危害性的。

8.小学生法制讲座讲稿 篇八

主讲人:柯剑

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

故事一:大书法家(自以为字写得好)

李明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春游,看到公园管理员正在批评一位年轻人,原来是这位哥哥在公园的古寺的墙上乱刻乱写,管理员让他擦掉刚写的字,并且罚款50元。李明很奇怪,觉得在墙上乱刻乱写只不过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并不违法。爸爸告诉他:“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如果乱刻乱写的行为的后果严重,就构成了名胜古迹罪,还要受到《刑法》的处罚。

同学们想想:我们以前到别的地方旅游的时候有没有跟这位哥哥一样的行为呢?以后如果我们出去游玩还会不会做样的事情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故事

二、大飙车家(自以为车骑得好)

一个星期天,晶晶和婷婷骑自行车去公园玩。一路上,她们俩有说有笑,十分开心。当她们骑到一个车辆较少的地方,婷婷提议说:“咱们俩来场比赛吧,看谁骑得快!”晶晶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晶晶当时正低头骑车横穿马路,一辆摩托车飞快地向晶晶身边冲来……晶晶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了。当婷婷在医院里看到晶晶打着石膏的腿和她拄着拐杖时痛苦的脸,她心里非常难过。晶晶现在受尽了痛苦不说,还要耽误一年的学习时间。“要是我当初不提议比赛,要是我们当初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了!”想到这里,婷婷后悔地流出了眼泪。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自己酿下的苦果,还得自己吞下去。

同学们想想:我们身边有类似的情况吗?当我们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的时候,是否想到过后果?听完这个故事后,有什么感想呢?

另外,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故事三:小分析家(具有很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肖劲的爸爸开了一个小饭馆,因为忙不过来,学校一放暑假,肖劲就到饭馆给爸爸帮忙。有一天,天快要黑的时候,一位顾客急匆匆地走进饭馆,要了一碗牛肉拉面,吃完就走了,好像有什么急事要做。肖劲的爸爸在清理饭桌的时候,发现椅子上放着一个黑色皮包,打开一看,里面有2000多元钱的现金,印章和一些合同文本。肖劲说:“肯定是刚才那个人走得太急,把皮包忘在这里了。爸爸却说:“别出声,你赶紧把皮包藏起来,等人家来问的时候,你就说什么也没看见。”

“不行啊,爸爸,我们老师说过,拾到别人的东西要主动归还失主,据为己有是违法的,况且人家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肯定很着急。”肖劲对爸爸说。“呵呵,我们家肖劲长大了,比爸爸有出息,等一会人家来了,你就给他吧!”肖劲的爸爸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同学们想想:肖劲做得对吗?你们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吗?碰到后该怎么做?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9.小学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篇九

《做好少年,远离违法犯罪》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

二、“违法”“犯罪”的概念与区别。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念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考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日子在我们镇上刚宣判了一起案件,两名主要嫌疑人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了12年。其实他们也就是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小矛盾几句话和对方过不去,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去出头。结果一刀下去就将对放的生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给葬送了。被判无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岁左右,比同学门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社会责任意识差。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爱心,都与已无关。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独立意识强,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忥头,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丰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能力差。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探索。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因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10.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 篇十

一个典型的实力告诉我们,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他们现在的状况,根本原因是法制观念差,总以为自己做的是小事,只有到了失控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在这些情况下,许多人只是为了成为日本人而一时冲动犯下了谋杀罪。如果他们当初静下心来,想一想到底该不该这么做,就不会这样了。如果你犯了罪,你将受到几年的惩罚。十几年,甚至一辈子,毁了我们的一生。人最宝贵的时间是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的 篇章。如果把最好的时光浪费在失去自由的黑暗阴森的房间里,整个人生都会有不可磨灭的阴影,你会陷在无底的深渊里。青少年犯罪,不仅延长了青春,也连累了所有的家庭,因为他们把一切都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对别人做出这种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预防犯罪。

首先要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并加强控制,冷静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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