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门卫用工协议

2024-10-19

施工现场门卫用工协议(共10篇)

1.施工现场门卫用工协议 篇一

辉县市百泉学校门卫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辉县市百泉学校(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各类学生违纪事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甲方聘任乙方门卫临时用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以下临时用工合同。

1、乙方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门卫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校门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值班室及校门口内外干净、整洁(花坛内修剪、除草、浇水等);

(3)负责学校全年安全保卫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确保校门每天24小时有人值守。(含双休日、节假日校门值班)

(4)负责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严格按要求开锁大门。做到门开人在,暂时离开校门时必须锁门。

(5)负责人员出入、学生请假登记工作。凡外来人员须问清情况,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进校。做到不徇私情,不向陌生人透露学校领导联系方式。

(6)学生进出大门必须严格检查证件或请假条,无证无条者不准进出(特别是住校生),对欲进大门貌似学生者,要严格盘查,并与相应班主任联系。

(7)严格执行学校财产进出校门制度,没有校长批准不准放行,防止学校财产流失。

(8)指导好师生及校门外车辆的停放工作。负责学校内师生自行车的保卫工作。校园内严禁停放外单位及个人车辆。

(9)制止零食摊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积极主动处理校门周围的学生违纪和各种偶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10)发现有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锁上大门,并向当天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11)学校每学年与门卫工作人员签定合同一次.(12)门卫工作人员如有事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自己工作.2、劳动报酬:

(1)月基本工资元,考核工资元,和其他临时人员一样享受学校工作人员福利。(工资中包括医疗、养老等费用);

(2)学校免费提供水、电供乙方使用;

3、考核:

(1)每月如无责任事故和失职行为发生,工资全额支付;

(2)乙方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发现一次扣考核工资-----元;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4)乙方因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端正,甲方有权解除临时用工合同。

4、其他:

(1)乙方工作时应注意方式方法,严禁殴打学生,出现责任事故,如殴打学生使其受伤,医药费等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因身患疾病导致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期满或解除聘用合同时,乙方必须交还甲方配置的所用物品及房屋,必须与后任搞好交接,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4)乙方辞职要在一个月前提出辞呈,便于学校重新聘用他人。

(5)如市教育局统一选派门卫及保安,按市局工作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6)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经甲方考核合格,执行聘用合同,聘期一年。

5、本合同从20 12 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其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2.施工现场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篇二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企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并填写日期、装卸材料要登记。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主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

6、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7、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8、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处的卫生环境。

9、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3.门卫用工合同 篇三

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给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学校决定,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确保学生和校园安全,为此,特制订门卫管理合同书。

一、门卫职责

1.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侵害是门卫的第一责任。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学校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门卫必须全天24小时到岗值班。

3.门卫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坚持原则, 恪尽职守, 大胆工作,不擅自离岗。

4.门卫必须做好每日值班记载,实行来客登记。接待来客要热情、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排查安全隐患。来客进入校园须报请联系人或接纳部门同意。

5.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报班主任或政教处批准后登记出校。

6.夏季晚9点, 冬季晚8:30锁大门,无特殊情况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商小贩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7.负责门卫室、校门口内外公共卫生以及特殊情况下校园内的卫生清理。

9.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

10.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行为要及时报告, 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 如发现打架斗殴情况及时与政教处联系和保安联系。

11.门卫星期六、日正常上班,特殊情况可请假。

4.小学门卫管理用工合同书 篇四

甲方:小学

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给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学校决定,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确保学生和校园安全,为此,特制订门卫管理合同书。

一、门卫职责

自觉遵守《小学门卫岗位职责》

二、门卫待遇及其它应尽义务

1、门卫实行聘任制,合同每学期签订一次。

2、门卫为临时工, 工资实行包干, 每月工资元,不享受医疗、劳动保险及其它任何福利待遇。在工作学期内,享受与教师同等的学校福利待遇。

3、门卫在校24小时内,如果不经请示领导批准,自行玩电玩火及其它危险用品,照成后果,自己负担,与学校无关,同时,学校财产招到破坏、被盗,根据损失情况门卫应受到经济处罚。

4、生病药费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向领导请假。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其本人负责。

5、门卫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可在前一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6、门卫不得在校内开门头面向学生经商,否则,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7、做好节假日周末巡视工作,在上课期间或节假日期间在保证学生及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学校安排适当的辅助工作(如浇花、剪花、花园松土、除草、打扫厕所等。)门卫应保质保量完成,一切服从安排。

8、合同期满后,学校视门卫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综合考核,凡态度不端正者,及时解除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报请镇教办、政府批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镇教办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限:自 201年月日起至 201 年月日止。

甲方签字(盖章):小学

乙方签字(盖章):

5.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篇五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乙方:北京春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支行一层营 工程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14-1 为保证甲方营业场所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和技防改造)安全、顺利地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甲(工程建设单位)乙(工程施工单位)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84号令)、《北京市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标准》(2005年5月颁布)、《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消防、安全、环境的条文规定以及甲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乙方应确定一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二)乙方施工人员应将个人信息复印件交由甲方保卫部门留存备案,并由甲方发放临时出入证件;

(三)入场后,乙方安全责任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四)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安全警卫制度,不得随意出入施工现场以外的其他场所和办公室,不得随意挪用营业场所的设备及物品;

(五)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出行管理制度,遇有特殊情况,需与甲方保卫部门协调并经同意后方可运送;

(六)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足经检测合格的灭火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合理位置并有明显标志,现场工人应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警。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七)施工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分区存放,专人管理,并在存放处张贴禁烟、禁火标志;

(八)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九)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器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施工过程中,如需接引电源,乙方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在甲方配合下,由正式电工按规定接引;

(十)乙方使用的配电箱、电闸、电锯、插座、电源线、大功率照明灯等用电工具、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严禁“带病”运行,用电机具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一保(接地保护)、碘钨灯须配备防护罩,严禁使用二芯电线、手持电动工具、强电手把灯。严禁随意拖拉电源线;

(十一)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防护。

(十二)施工现场不准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使用电热器具;

(十三)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通道;

(十四)每天收工后,乙方应自行检查清理现场,拉闸断电、锁门,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十五)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甲方保卫部门,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十六)乙方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十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应按照预案迅速处置,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二、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指定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定期、不定期到达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乙方应履行的各种安全保障措施;

(二)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签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及时做出通报,处理相关责任人,避免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适的电源、水源及其他施工必备的条件。

三、罚则

(一)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其处以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四、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开工前三日签订本协议,并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范文 篇六

协议方:甲方:

乙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施工结束。

电费结算:乙方进场前交给甲方5000元保证金,乙方实际用电量每月计量并结算一次,电费单价为1.5元/度。

协议内容: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甲方若发现乙方违章、隐患作业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12、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责任事故不清时,乙方负80%责任,甲方责任20%。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进场前电表度数: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7.有关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篇七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篇1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险情,特制定此协议:

1、各施工队所属各工种,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务安全人员的指导,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做好进场三级安全教育。

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保证此项目不发生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及治安交通事故。

6、如发生死亡和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协助有关上级部门搞好调查。

7、施工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施工,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8、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9、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者严禁施工作业。

10、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不赤臂,不穿拖鞋施工。

11、施工现场不随便乱动电器设备,不乱拉乱接电线,工作需要时找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乱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材料。

12、不参加,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酗酒闹事。

有下列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偷盗行为,按偷盗物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

2、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有违章行为,处以2倍罚款;

3、不服从现场管理规定,一星期内累计三次者,将开除此工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务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xx〕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xx)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项目。

一、目标

1.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2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此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篇3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 元交与甲方。1、水费单价为 元/吨,用电单价为 元/度(包含铜损);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8.《施工现场看房安全协议》 篇八

甲方:

乙方:(营销方)总承包方:

为促进XXXXX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为保证客户在看房过程中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和总承包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责、权、利,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三方〔甲方、乙方和总承包方〕协商如下:

1)、必须按指定的区域、路线、时间看房;

2)、必须按指定的看房路线看房。由于体验区还未完全达到竣工验收标准,部分剩余工程仍在继续施工,因此看房时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原则是看房让施工、看房不能影响施工。如遇有施工车辆通行时,要让施工车辆先行再进行看房活动。

3)、项目营销方必须在收到看房安全专项方案、现场安全措施经验收合格、与我公司签订营销看房安全管理协议、经得我公司的同意后才能组织看房体验活动(主要与安全部联系)。

4)、客户看房必须有营销人员陪同,营销人员在进入看房现场前必须对客户进行看房安全的交底,尤其是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要重点说明。客户和营销陪同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达不到要求时不能进入看房现场,当客户出现禁止类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带离看房现场。

5)、进入在建项目看房营销人员及客户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工牌;

6)、进入在建项目看房必须在现场门卫办理登记手续; 7)、进入在建项目看房不能穿高过5公分的高跟鞋、不能穿裙子; 8)、遵循“看房不走路,走路不看房”的原则;遇到:平面上没干的水泥,敞开的沟渠,散放的电线,堆放的建材,临时的木梯;带铁钉的木头等都要避开。遇上各类临边、洞口、脚手架、电梯井、地下室、照明不足的空间、电线电缆、各类机械设施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请远离。

9)、文明参观,在参观期间请爱护现场财物,维持工地现场卫生,违反工地规定必须按例接受处罚。

10)、上下楼层,请走楼梯,避免乘坐相对危险的施工电梯。严禁乘坐载物升降机及未经验收合格的电梯,避免影响正常施工。

11、由于工地现场仍在施工阶段,房屋尚处于半成品期间,且部分施工程序与工艺属公司商业机密,客户进入工地,不得拍照、摄像;

12、进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对现场所有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必须要保护,如有损毁一律处以原工价的5倍赔偿,并负责恢复完好。

13、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走参观通道,注意施工车辆、塔吊、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运作,主动避让,在规定的线路上参观工地现场;

14、看房人员及营销人员在看房过程中不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人生伤亡事故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总承包方一律不对其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含伤亡指标)。营销看房禁止事项: 1)、严禁老人、孕妇、残疾人、小孩看房; 2)、严禁个人安全防护不合格者看房;

3)、严禁乘坐载物升降机及未经验收合格的电梯; 4)、看房现场严禁攀爬;

甲方:

乙方:(营销方)总承包方:

9.施工现场门卫用工协议 篇九

甲方:中国电信恩施分公司

乙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电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电信通信要害管理规定》、《中国电信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中国电信恩施分公司以及所属县市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湖北网络资产分公司授权中国电信恩施分公司的土建(含消防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房屋维修装饰、装潢,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程项目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监理单位在依法行使职权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一)土建(含消防系统)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维修、装饰装潢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材料防火防盗。

3、配备专用消防器材、救护器材。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七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须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九条 乙方须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乙方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甲方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除甲乙双方间施工合同及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进入机房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机房出入制度》、《电信机房安全作业守则》、《机房防火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应予改正,并向甲方支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如乙方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通信工程建设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经济合同在施工现场安全方面具有同等且优先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涵盖_______年度属乙方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项目,且在新协议签署之前,本协议持续有效。

第十七条 如果本协议乙方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则必须附带甲方委托授权书和被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甲方:中国电信恩施分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0.施工现场门卫用工协议 篇十

为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建筑业企业目标职责: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由本人亲自负责的劳动用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制定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制度。

2、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必须有效开展工作,发生劳务(劳动)争议和纠纷后应及时妥善解决,避免民工聚众闹事。

3、企业(或其委托的项目部)必须与民工(或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企业应经常检查劳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并作好检查、查处工作记录。

4、企业应对项目部及劳务公司(或劳务班组)的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比档案,定期考评,对不讲诚信的项目部、劳务公司(或班组)要及时查处,对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企业必须对项目实施用工名册、劳务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民工工资表册、民工工资发放统计报表备案制度,每月备案不少

于1次。坚持对项目资金、用工等实施有效监管。

6、企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四五”普法函授培训教育。企业必须组织工程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劳务班组长按市建委要求普法培训,并把依法解决劳动纠纷、工资问题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每个工程项目不少于2次(工程建设前期和后期),并作好受训记录。

7、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公示栏,将项目部发放人工费情况和企业监督电话予以公示。

8、若发生民工聚众闹事现象时,企业必须立即派人将投诉(上访)人领回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协调解决。

9、企业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可对项目部采取预留保证金的办法,以应对突发事件。

二、项目经理目标职责:

1、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负责本项目劳务用工的具体管理工作。

2、对进场民工(或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进行审查备案,建立备案档案,并严格督促检查。

3、对本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公司(或劳务班组)的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比档案,定期考核,对不讲诚信的劳务公司(或班组)应及时予以查处,并上报企业。

4、建立本项目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保证工程项目进度款专款专用,并接受企业监管。

5、工程在建期间,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进场民工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并作好受训记录。

6、必须把每次核定的工资发放清单在施工现场公布,并在企业的监督下直接发放民工工资,工资表应由民工本人签章后保存备案。禁止将民工工资交给班组转发。

7、若发生民工聚众闹事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将民工领回企

业,并配合企业领导处理好矛盾纠纷。

三、奖惩:

1、对在建筑劳务用工管理中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企业及项目经理部,市建委将给予通报表彰。

2、建筑业企业及项目经理部履行职责和完成目标责任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作为资质年检、外地企业入绵备案、邀请招标、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3、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而发生民工聚众闹事或反复投诉无果,经核实属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责任的,企业、项目经理当年不得评为任何先进集体和个人,对项目经理暂停投标资格半年至一年,企业停业整顿半年至一年,资质年检不得定为合格;对外地入绵企业停止其半年至一年内在绵承揽工程业务。

4、发生民工围堵政府机关、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群体闹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恶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停业整顿,降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绵阳市建设委

建筑业企业:

(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经理:(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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