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2024-06-16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精选10篇)

1.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一

金川派出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上党课)制度。

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警员的思想状况;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做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和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的决议;协助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上党课:每年至少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勤政廉政教育。

(二)学习制度。

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党支部要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学习型党组织。

(三)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过一次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可以组织党员深入生产一线和农村,也可以组织党员到革命纪念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等,同时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全体党员每年过一次民主生活;同时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或在会上报告;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五)党员管理制度。

每个党员不论其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必须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超过两个月以上,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员外出一个月以上,人数超过三人的,由党支部负责组建临时党小组,安排过组织生活。党员借调外单位工作或外出学习、进修等,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应带党员证明信,时间超过半年的,应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便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活动。离退休职工党员,根据人数多少建立一个或若干个党支部,便于学习和开展活动。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基本方法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争当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每个党员要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不足如实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评选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七)党内监督制度。

党支部对党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每个党员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应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和总结;督促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过组织生活,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上级党组织查处的违纪党员的通报、案例,要及时组织党员讨论、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八)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做好本单位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经常分析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党员、职工思想实际,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要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帮助广大党员、职工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上遇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工作开展。

(十)“一岗双责”制度。

党支部书记要一手抓党建工作,一手抓业务工作;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建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布

置,同检查,同考核。

2.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二

案例2:2000年8月。某公司从巴基斯坦购买棉纱。其中三马牌40棉纱300包,金鱼牌20支棉纱200包,合计金额9.35万美元,价格条件CIF香港。货物装船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全套有效单据。同年12月,进口商提货时,发现部分棉纱已被污损,经检验公证,共计损失2932.68美元。于是买方要求卖方如数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买方向法院起诉,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案例3:我国广东某公司按照CIF价格向德国出口啤酒花一批,货物装运时,由中国商检局出具了质量和重量检验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买方开包检验,发现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认为是运输中的损坏,电告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因保险公司迟迟未于赔偿,买方便向卖方提出赔偿要求。你认为卖方是否应该赔偿?

案例1: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于周一上午10时,以自动电传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每单位500美元CIF纽约,但我方工作人员由于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当天下午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

•(2)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

•(3)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

案例2:我出口企业根据某法商询盘,发盘销售某货物,限对方5日复到有效。法商于4日发电报表示接受。由于电报局投递延误,该电报通知于6日上午送到我公司。此时,我方鉴于市场价格上升,当即回电拒绝。但法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而我方不同意达成交易,于是诉讼法院。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

案例3:北京一家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发盘,规定有效期到3月10日止。该发盘是3月1日以特快专递寄出的,3月2日北京公司发现发盘不妥,当天即用电传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该项发盘,问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

• 案例3:某出口公司与国外的买方订了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

箱,24罐×100克/箱”,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的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消合同。问:买方是否有权这么做,为什么?

• 案例4:某出口公司与国外成交红枣一批,合同与信用证上列明的是三极品,但到

发货装船时才发现三级红枣库存告罄,于是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问:这种以好顶次,原价不变的做法妥当吗?

• 案例5:A公司进口一批青霉素试剂,合同规定该商品品质“以英国药物局1953年

标准为准”,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商品有异样,于是请商检部门检验。经反复查明,在英国药检局1953年版本内没有青霉素试剂的规格标准,结果商检人员无法检验,从而使A公司对外索赔失去了根据

• •案例6: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

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损失。请问我方应如何应对?

• 案例1:大连某进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大米一批,在洽谈时,谈妥出口2000公吨,每公吨280美元FOB大连。但在签定合同时,只是笼统地写了2000吨,我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上的吨就是公吨,而发货时日商要求按长吨供货。请问外商要求能否答

应?

• 案例2: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

元。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230万公吨,对多装的30万公吨,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是否有权拒收全部小麦?

• 案例3: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1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

同年5月,此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支付。合同签定后,俄罗斯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

• 案例7:国内某贸易公司向俄罗斯出口大豆,合同中规定数量为1000公吨,用麻袋

装。出口方在装运中由于麻袋数量不足,有100公吨改用熟料袋装。试分析,若进口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这一情况,应如何处理?

• 案例8:某年3月,某乡镇企业通过香港M贸易公司出口烤花生,合同规定采用信

用证结算,货物内包装由港方提供,并规定了具体的交货时间。但合同在内包装袋问题上仅规定了由港方提供,但对何时提供未作规定。在港商信用证开到后,内包装袋却直到临近交货才发到,结果使中方企业未能按信用证规定发货。于是,中方企业希望港商改证,但遭拒绝,对方提出改跟单托收。结果货物到达香港后对方又对交货时间提出挑剔,迫使中方企业再一次降价之后才付款赎单。

• 案例

1、我某出口公司出口棉布到某国,正好该国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

系,表示愿为推销棉布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额给予佣金5%o不久,经该中间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 5%总金额50000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2500美元。我出口公司复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应接受什么教训?

• 案例

2、某华北内地的出口公司与非洲的进口商洽谈一批小麦的交易,签订的合同

部分条款如下:中国小麦,FAS,袋装,数量10吨,以毛作净,每公斤2元。请针对合同中的错误予以改正。

• 案例3

北京某公司出口2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上海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货港的不同的装船日期。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 案例4

我向坦桑尼亚出口一批货物,目的港为坦噶。国外来证未明确可否转船,而实际上从新港至坦噶无直达船。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国外改证时加上“允许转船”字样。

• 案例5

我出口公司于1990年10月与德国P公司成交某商品2000公吨,每公吨单价为DM345CIF鹿特丹,交货日期为11—12月。货物临装船时,发现包装有问题,必须整理,不得已商请船公司改配B轮,但B轮实际上于1月18日将货物装船,为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该出口公司凭保证函向轮船公司取得了船日期为12月31日的海运提单,并向银行交单仪付,收妥货款。B轮于3月21日到达鹿特丹港,从提单日期推算,该轮在途80余天,德

国P公司认定提单日期存在问题,因此拒绝提货,提出索赔。

• 案例2

一艘开往新加坡装满棉布的货轮,在航行途中甲舱突然起火,乙舱并未着火,但船长并未调查便认为都已着火,命令对两舱进行灌水施救,结果甲舱棉布大部分被烧毁,剩下一部分及其乙舱全部棉布发生严重水渍。请问,甲舱、乙舱所造成的损失各为何种海损?

• 案例3:

某轮船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泊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火被火烧毁;

2、600箱货被水浇湿;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问从损失性质来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

案例1: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H公司按CFR条件签订一份纺织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10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9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10月5日,收到开证的简电通知书,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10月28日,外商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作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我方审证时未予注意,交银行议付时,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分析: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 案例2: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女上衣600件。合同规定绿色和红色面料的上衣按3:

7搭配,亦即绿色的180件,红色的420件。后美国开来的信用证上又改为红色的30%,绿色的70%。但该出口公司仍按远原合同规定的花色比例装船出口,遭银行拒付。问,银行为什么拒付?收到来证后,我方应如何处理?

• 案例3: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商人于5月18日签订了一份出口运动服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付款,装运期为10月。由于双方的疏忽,合同中未对信用证的种类予以规定。我方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信用证的种类。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以使用?UCP500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案例1: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是否能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案例2:中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万吨,交货期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不遇洪水,收购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交货责任,问中方怎么办?

案例3:1976年我国唐山发生大地震之前,河北某外贸企业与日商签订了三分煤炭出口合同,合同的商品名称分别是:“开滦煤”且没有存货;“在某堆场存放的开滦煤”;“中国煤”。试问如何处理三份合同?

案例4:我方售货给甲国A商,A商又将该货转售给乙国B商,货抵甲国后,A商将原货经另一条船运往乙国,B商收到货后发现数量短少向A提赔。据此,A商又向我方索赔,你认为此案我方应否负责?为什么?

案例:甲与乙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家进行,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甲所交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乙方不服,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 案例1: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发生雷击火灾,致使一半左右的出口家具烧毁。我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我方按时交货。我企业无奈经多方努力,于次年1月初交货,美方要求索赔。试分析:

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 案例2: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货物转手出售给英国的乙商。货抵甲

国后,甲商已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将原货经另一艘船运往英国,乙商收到货物后,除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外,还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货物短少严重,因而向甲商索赔,据此,甲商又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此案中,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

案例1:我A公司与美国B公司以CIF纽约的条件出口一批农产品,订约时,我A公司已知该批货物要转销加拿大。该货到纽约后,立即转运加拿大。其后纽约的买方B凭加拿大商检机构签发的在加拿大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公司应如何对待加拿大的检验证书?

案例2:买卖双方以CIF价格术语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出口商品5000件,每件15美元,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商品检验条款规定:以出口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复验,检验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在办理完结汇手续后,收到买方因货物质量和合同规定不符而向卖方提出索赔的通知及目的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但卖方认为,交易已经结束,责任应由买方自负。:问卖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 案例1:我某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大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数量1000公吨,单价200美元/公吨,允许10%的数量机动幅度。对方如期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总金额200 000美元,数量1000公吨。我方未要求改证,直接发货1050公吨。问我方能否安全收汇?

• 案例2:我某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出口某货物3000公吨,对方开来信用证要求

3.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三

1、通过对两位数乘两位数的口算、估算、笔算方法进行回顾和整理,提升学生对本单元知识的掌握水平,培养学生总结和归纳能力。

2、通过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进一步体会计算与生活的紧密联系,增强应用意识。

重难点 :

两位数和两位数的笔算,算法多样性。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 导入复习

师:时间过的真快啊!很快这一单元我们就学完了,请同学们想一想,这一单元我们学过了哪些数学知识?今天这节课我们要把学习的这些知识进行整理和复习。板书:整理和复习

二、回顾整理 构建网络

整理本单元内容: 先让学生自己快速浏览回顾 汇报:我们学了哪些知识? 师随生汇报,教师指导归纳,并总结在黑板上。

口算 整十数、整百数乘整十数(P58例1)

两位数乘两位数

估算

(P59例2)

不进位乘法(P63例1)

笔算

进位乘法(P65例2)

三、重点复习强化提高

1、复习乘法口算:

20×60

90×30

80×80

50×70

小结:整十数和整百数相乘,两位数乘整百数,为了计算简便,我们可以把两个因数0前面的数字相乘,再看看两个因数一共有几个0,就在乘积的末尾添上几个0。

2、复习估算: 21×16≈ 48×15≈ 39×24 ≈ 63×27 ≈

估算方法:先把接近整

十、整百的数看成整

十、整百的数后,再乘。(注意:乘得的积不是准确值,所以要用“≈”表示计算的结果。)

3、复习笔算

可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需要求出精确的结果,那还能用估算吗?用什么方法计算?(用竖式计算)24×12= 19×19= 小结:两位数乘两位数的笔算方法

(1)先用第二个因数的个位上的数去乘第一个因数,得数末尾与第一个因数的个位对齐。

(2)再用第二个因数的十位上的数去乘第一个因数,得数末位与第一个因数的十位对齐。

(3)然后把两次乘得的积加起来。

四、自主检评 完善提高

1、判断小能手

2、笔算

58×29

67×1

324×13

33×113、解决问题:

课本69页的第3、4题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引导学生认真看懂题意再列式计算,完成后指名说题意,计算过程和结果集体订正。

五、总结:今天你有什么收获?

六、课后作业

板书设计

整理和复习

十、整百乘整十数(P58例1)

口算

两位数乘两位数

估算(P59例2)

不进位乘法(P63例1)

笔算

4.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四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0号

《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月10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谢伏瞻

2014年1月23日

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和节能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取得法定资格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

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电梯的安全和节能负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支持电梯安全、节能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

鼓励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开展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 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涉及电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经营

第十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开展生产活动,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电梯,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

第十一条 因生产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电梯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主动召回。电梯召回按照国家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型式试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电梯的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三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省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电梯的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电梯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施工竣工验收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四)对电梯进行改造的,改造单位负责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出具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需要安装电梯的,建设单位应当选购依法取得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电梯,且选型、配置及备用电源应当与建筑物的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选购具有节能措施的电梯,并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安装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

第十五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验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电梯。

进口电梯,应当履行向进口地省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前告知义务。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四)共有的电梯,共有人未委托管理的,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为使用单位;

(五)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

(六)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电梯,其实施管理者为使用单位。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一)制定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具有相应资格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二)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有效的安全使用标志等规定的标识;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完好,保证联络畅通;

(三)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维护保养单位消除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在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四)乘客被滞留在电梯轿厢时,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电梯发生事故后,依法开展事故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按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申报并接受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变更时,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向新的电梯使用单位移交电梯的全部安全技术档案;

(六)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应当在新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七)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八)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自改造、修理完成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在用电梯拟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书面告知电梯使用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电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第二十条 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电梯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第二十一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

(一)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

(二)故障频发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

电梯检验机构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后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或者报废的意见。电梯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并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电梯的维护保养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二)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15日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四)对新承担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安全性能确认;

(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护保养档案,并至少保存4年;

(六)发现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及时消除故障和异常情况;发现乘客滞留在电梯轿厢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l小时;

(七)发现使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以及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报停、报废电梯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八)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将电梯的维护保养业务转包或者分包;

(九)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企业注册地以外其他省辖市从事异地维护保养的,应当配备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维护保养人员和设备,并将单位名称、许可证、办公地点、作业人员、设备情况、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书面告知维护保养业务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五条 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筹集。

电梯维护保养、一般修理和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费用由电梯使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 电梯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二)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三)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

(四)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或者运载超过额定载荷的货物;

(五)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乘坐的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乘客应当及时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服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七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资质和资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二十八条 电梯检验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九条 电梯检验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电梯实施定期检验:

(一)未进行注册登记的;

(二)电梯使用单位未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的;

(三)依法应当报废的,或者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的。

第三十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监制、监销电梯,或者推荐维护保养单位。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开展许可工作,并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和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重大活动场所的电梯,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实施查封、扣押;

(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电梯实施查封、扣押;

(五)对违反电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立乘客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对电梯安全运行实行网络监控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乘客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建立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乘客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应当满足记录事故和故障、维护保养、检验检测与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或者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

第三十五条 发生电梯安全事故,省人民政府、省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电梯事故调查工作。电梯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整改措施,预防同类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电梯改造单位进行电梯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更换电梯产品铭牌的;

(二)未出具质量证明书的;

(三)未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

(二)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电梯使用单位变更时,未按照规定期限移交全部安全技术档案的;

(四)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五)发生乘客滞留电梯轿厢未及时组织救援,导致乘客被滞留电梯轿厢内1小时以上的;

(六)在用电梯拟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使用单位未封存电梯并设置停止使用的警示标志,或者未告知使用登记部门的。

第三十九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异地维保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配备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维护保养人员和设备,或者未向维护保养业务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电梯检验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期限要求完成检验工作、出具电梯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许可的;

(二)发现电梯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的;(四)泄露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五)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5.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五

长春市第一零六中学 张英娇 2013.3.25 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学习心得

教师是课程改革主力军。教师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课改成败。只有创新意识、敢想敢创造的教师,才会培养出有创造性的学生;只有个性的教师,才会培养出有个性的学生。因此,建设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队伍,发展机制,是提高每一位教师综合素质关键。

我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后,深得启发,我想就其中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来谈谈心得体会:

一、建设教师队伍要构建合理评价机制

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能体会到,课改也得到大家广泛支持。但在学校里,在新闻媒体中也屡屡看到,学校加班、加点,学生作业负担过重,体罚学生等违规现象。造成这些现象原因有多种,但其中重要原因还是“升学率”是学校一切工作指挥棒。考试成绩还是评价教师好坏重要指标。教学任务繁重,升学压力过大,工作超负荷运转,是当前许多中小学教师真实生存状态。爱因斯坦曾指出:“负担过重必然肤浅”教师通过培训和学习,接受了新理论。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压力太大,教师往往不敢运用创造性的教学思想、方法去教学。建设教师队伍,要对教师工作构建合理评价机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功能。”评价是改进教育教学的动力和源泉。目标是为了促进教师工作。评价是为教育教学服务,其目的在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要充分发挥评价功能,不要把评价当做筛选与甄别的工具,要把评价功能转向为导向、激励等功能。评价应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思想要关注个体处境和需要尊重和体现个体差异,激发个体和主体精神,以促进每个个体,最大可能地实现其自身价值,要逐步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为辅。

二、建设教师队伍要建立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机制。

作为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师,要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必须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新课程一起成长,以适应新课程对每一位教师的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终身学习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体魄和良好心理素质,养成健康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一代新人。”这些,学生应具备素质,教师首先要具备。然后才能教得好学生。教师“一次教育终身受用”,单一性思维已落后于时代。以教师为中心,“师道尊严”,思想必须扬弃。教师在教育改革中要建立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机制。建设教师队伍要针对教师工作特殊性,建立形式多样,培训学习机制,学校要以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要利用各种讲座、学习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实施意见》。提高认识,明确新课程观念。把握新教材特点,立足课堂,积极探索新教学方法,推动教学改革深入发展。

6.如何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篇六

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的源头,是我国人才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知识分子政策,把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紧密的团结起来,使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

一要坚持“四个尊重”的方针。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其中有60%是党外知识分子。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党外知识分子队伍日益壮大,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坚持党和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潜能,努力激发他们的创新魄力和胆识,大力支持他们的创新探索和实践,积极推动他们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二要积极为他们创造工作和生活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努力为党外知识分子从事教育、科技等工作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人才保证。

三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知识分子是人类科学文化的重要传播者,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是美好精神产品的重要创作者。党外知识分子能否健康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关系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前途。要及时把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鼓励他们自觉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实现祖国现代化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四要努力把握新特点、探索新规律。新世纪新阶段,党外知识分子数量大幅增加、构成更加复杂、分布更加广泛、思想更加活跃。要深入做好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新的社会阶层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建立党外知识分子信息库,探索新的载体和渠道,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增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五要做好留学人员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切实搞好服务,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通过多种方式为国服务。要积极开展海外留学人员社团工作,建立海外留学人员代表人士队伍。要加强对海外留学人员的联谊工作,注重发挥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的作用。

7.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七

发布时间:2011-3-9 16:50:0

3党外知识分子是我们国家知识分子和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一战线的人才资源;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如何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摆在统战部门的新课题。切实做好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与其他统一战线成员一起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呈现的新特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社会结构的不断变革,党外知识分子队伍呈现出了新情况、新的特征。

①党外知识分子队伍规模扩大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追求知识文化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现代社会中学习型、知识型社会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知识分子在人口中的比例不断增大,知识分子的总量不断增多。使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也不断扩大。

②党外知识分子成份结构多元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政治、经济、卫生、科技、社会等各领域的全面发展,党外知识分子的成分结构也呈多元化趋势,从过去的集中在教育、医疗、科学研究领域逐步向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社会等各个领域全方位拓展。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介组织、受聘于外资企业和自由职业知识分子数量不断增加。

③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活跃化。

党外知识分子队伍的结构多元化,工作生活在各领域,接受的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也各不相同,因而其思想意识、观念心态,行为方式、价值取向也日趋多元化、活跃化。存在着强调自我,张扬个性,思想观念超前,更容易接受民主、平等、自由竞争,效益的这样的新思想新观念。关心自己的事业、关注政治形态、关注社会现象、关注政策的变化、关注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等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发表自己的见解,有着较强的社会参与意识。

④党外知识分子社会作用增大化。

党外知识分子随着队伍不断壮大,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科技、社会等各个领域所显示出的作用越来越大。除了在传统的领域发挥作用外,党外知识分子利用自身的知识和技能,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创造了巨大利润和财富。另外,党外知识分子在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他们所创造的精神文化产品,所反映的思想、观点和立场,对整个社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而党外知识分子在经济社会中,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呈现。

⑤党外知识分子自身利益诉求强烈化。

党外知识分子与其他社会群体一样也有自身的利益诉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社会的转型,党外知识分子的利益诉求的意识和实现愿望日益增强。在政治参与诉求方面,由于经济实力和职业特点的不同对政治参与的愿望也冷热不均,但总体呈增强的趋势;在经济生活利益诉求方面表现得较为强烈一些。特别是比较关注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对出台政策比较敏感,普遍期望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竞

争的社会环境,对社会上暴露出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问题,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较强烈的不满情绪,甚至会在某些场合和互联网上出现言论过急的现象。

二、当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统战部门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列入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全社会尚未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宣传报道较少,社会对党外知识分子了解也比较肤浅。另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党外知识分子地位、作用,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发展趋势和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存在着对党外知识分子关注较少,重视不够。同党外知识分子思想交流少、生活关心少、工作委以重任少。

(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基层统战部门对此项工作起步都比较晚,工作中对此项工作尚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制度,各地都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实践。在组织建设、工作平台、工作网络、活动载体、工作制度、政治安排、激励作用发挥等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推进不够平衡。

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上级尚未有一个系统完备的工作定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具体工作中,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各级各部门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工作中存在着畏难情绪。目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存在着身份难以界定、底数难以摸清、职责难理清,存在着无专门工作经费、无专职工作人员等问题。由于缺少工作抓手,工作难推进、难落实、难到位,各地工作推进和成效不够平衡。

三、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外知识分子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①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的工作原则,要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领导机制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协调研究解决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统战部门要增设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力量抓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单位也应有相应的人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②要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要积极主动地宣传党和国家人才政策、知识分子政策,使各级组织、单位和全社会都重视和尊重人才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典型,加以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党外知识分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励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努力工作,为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③要创新载体,团结凝聚力量。

要健全完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平台的作用,要建立联系沟通、联谊交友,情况通报、交流信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活动平台,为党外知识分子与各级党委政府之间、党外知识分子互相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沟通的桥梁,把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凝聚起来,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献计出力。

④要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要把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工作培训列入工作计划,根据业务专长和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各级党委也要通过座谈会、通报会、报告会、交友联谊会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夯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⑤要搭建平台,发挥积极作用。

要为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搭建平台,要主动激发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积极性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鼓励他们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知识和特长,积极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开展服务社会活动。要重视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政府部门的实职安排,多为他们提供学习培训、工作锻炼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工作业务能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⑥要真诚服务,关心工作生活。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各级组织要经常与党外知识分子开展谈心活动,倾听意见和呼声,关心他们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使党外知识分子心情舒畅,工作愉快,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8.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八

发布时间:2011-05-09 来源:崇左新闻网-左江日报

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致力共同事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推动党外知识分子与党同心,对我市实施“四大建设”、打造陆路东盟南崇经济带、凭祥综合保税区及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出谋献策,具有积累的意义。

党外知识分子的特殊优势和重要作用

(一)党外知识分子的自身优势。

1、党外知识分子人数众多,分布范围宽广。我市有知识分子近3万人,党外知识分子2万多,党外知识分子是我市知识分子队伍中人数最多的群体。他们分布的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科技、教育和卫生等各个部门、各条战线。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各行各业和各单位的业务骨干。

2、党外知识分子人员结构层次多样,联系广泛。我市相当一部分党外知识分子从事教学、科研、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做好他们的统一战线工作,有利于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党外知识分子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是党外知识分子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二是党外知识分子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特点,积极协助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为构建和谐社会打牢广泛的民意基础。三是党外知识分子具有文化名人多、社会影响大的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大发展大繁荣的和谐文化氛围。四是党外知识分子具有协调各方关系的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外知识分子的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同时,他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趋势也愈加明显。切实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实践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充分挖掘和整合人才资源,凝聚起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巨大力量;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拥有各方面的人才,他们都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要求。我们要从政治上给他们以充分尊重和适当安排,为他们创造建言献策的条件和平台,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要善于利用党外知识分子海内外的关系,加强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积极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为崇左的经济发展服务。把他们的关系资源充分地挖掘开发出来,吸引过来,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对做好我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建议

积极为党外知识分子办实事。坚持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努力为党外知识分子办事实,为他们排忧解难,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加强教育培训。认真贯彻中央《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及自治区党委的实施意见,实施全市党外代表人士近期、中期和长期教育培训规划。要充分发挥区、市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利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教育培训工作。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市、县、乡三级培训党外知识分子约2500人,其中今年三级培训1000多人。

2、广泛举荐人才。我市把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组织部、统战部具体抓。我市把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作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关键性工作抓紧抓实。首先,建立人物档案,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制定培养目标;有计划选送党外知识分子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政治理论培训。其次,通过外派挂职锻炼,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引导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最后,在拓宽渠道、广泛举荐、集中使用上下功夫,同党委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发挥特长、各得其所的基本方针。既要注重政治上的进步性,又要坚持广泛的代表性,安排的面宜宽不宜窄。加大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任用党外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举荐党外优秀人才到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等部门任职。在安排、使用方面采取新的措施,真正使党外知识分子有职、有权、有责,地位真正得到提高,作用充分发挥。据统计,全市在职处级党外干部39名、科级党外干部300多名,其中7个县(市、区)中已配备有7名副县(市)长,达到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目前,我们要以市、县、乡、村换届为契机,加大举荐和使用力度,推进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政府工作部门的实职安排,努力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党外副职后备人选的物色和推荐工作,力争配好配齐。

3、认真落实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各项具体规定。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党外知识分子是大有作为的,他们可以运用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他们还运用自己的知识,为设计更加完善的民主程序提出各种方案。我们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激励广大党外知识分子施展才华,奉献社会。

总之,我们要突出“与党和人民同心”这一教育核心,把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为我市“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2011年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更大的贡献。

9.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汇报Microsoft Word 文档 篇九

作的几点思考

党外知识分子是我国目前知识分子队伍中人数最多的群体,也是统一战线的人才资源,高校附属医院党外知识分子占职工人数的绝大多数,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统战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出现新情况、新特点、新总是,如何做好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摆在统战部门的新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这一论述对新时期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切实做好新时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教育引导,充分调动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与其他统一战线成要任务。

一、新时期高校附属医院党外知识分子呈现的新特征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党外知识分子出现以下新特征:

① 党外知识分子比例增大。

随着国民教育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

实施

总量不断增多,以及公有制高校附属医院后勤工作的社会化,医院中非知识分子的人数越来越少,以前的工人岗位已由大学生所替代。

②党外知识分子高层次化。

近几年,高校附属医院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和职称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生和管理人员必须是研究生及以上,护理人员必须是本科,调进的人员对学历和职称要求更高,医院高学历和高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比例越来越大。③党外知识分子自利心明显化。

党外知识分子在一定意义上讲,缺少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接受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培养与要求较少。加上当前人们对自身的生活要求普遍提高,党外知识分子也不例外,甚至要求较一般人要高,他们踏进社会就面临结婚、住房、购车、供下代接受好教育等问题,这些问题都离不开钱,所以,这些群体在追求经济利益愿望上总体呈增强的趋势,在经济生活利益诉求方面表现得较为强烈一些,特别是比较关注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追求自己高收入,高职位。在生活与工作中表现为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对国家,对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二位,对他的利益更加次之,甚至损人利已。

④党外知识分子技术力量的增大化。

在医疗卫生队伍中,普遍将精力放在获取学历、职称和专业技术上,对思想上的进步淡薄化,向党组织靠扰的意识不强,他们中存在认为党组织生活都是在搞些虚的事情,是在浪费时间,不会产出经济效益的。这支知识分子往往在自己的专业里有一定的成就,在行业和社会上都有一定的影响。他们也是医疗界中的中坚力量,并且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呈现,对医院的生存与发展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

⑤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自由化。

医院党外知识分子虽然有参加政治学习,但与共产党员相比,思想教育相对较弱,也不需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约束相对较宽松。他们的思想观念比较

自由,其思想意识、观

在着强调自我,张扬个性,思想观念超前,更容易接受民主、平等、自由竞争、效益这样的新思想新观念。关心自己的事业、关注政治形态、关注社会现象、关有着较强的社会参与意识。对社会上暴露出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问题,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较强烈的不满情绪,甚至会在某些场合和互联网上出现言论过急的现象。

二、当前高校附属医院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现状

当前高校虽然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与改革不断深入,给统战部门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近年来高校统战部门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列入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高校的附属医院虽然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有重视的趋势,可医院一般没有设置统战部门,工作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兼办,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同样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①对党外分子工作思想不重视。

当前,有些地方出台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制度和方法,各地的方法和待遇各过相同,由于各地或不同单位存在明显的距离,让绝多数知识分子看不到尊重与重视的感觉。在全社会尚未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熟做法。在现实中,体现在医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视多停留在口头上,心理清楚党外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可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发展趋势和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存在着对党外知识分子关注较少,重视不够。同党外知识分子思想交流少、生活关心少、工作委以重任少,对工作支持少。

② 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项工作尚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活动载体、工作制度、政治安排、激励作用发挥等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对策建议

党外知识分子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

力量

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力

①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的工作原则要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领导机制和党外知识

分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分子的工作。

②要广泛宣传

策、知识分子政策要积极主动地宣传党和国家人才政

为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③创新载体

要健全完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组织

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献计出力。

要把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思

外知识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各级党委也要通过座谈会、通报会、报告会、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⑤

要为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搭建平展服务社会活动。

要重视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政府部门的实职持他们开展工作。

10.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考核细则 篇十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县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制度、阵地、队伍、服务机制方面的情况。

二、评价标准

(一)规范制度建设(20分)

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关于加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联络联谊、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参政议政等制度。

(二)规范阵地建设。(20分)

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阵地,涵盖乡镇(街道)、县区直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有组织、有制度、有活动、有奖惩。

(三)规范队伍建设(25分)

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专职干部、联络员队伍;建立“特约四员”(特约审计员、特约监察员、特约监督员、特约督导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四)规范服务机制(35分)

做好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成立学习小组,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实践锻炼基地等;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建

立健全县区委领导直接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参与“民企帮村、捐资助学、科技帮扶”等社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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