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结构补充协议

2024-10-06

二次结构补充协议(共10篇)

1.二次结构补充协议 篇一

甲方:毕建瑛乙方:威海中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大西庄村嘉洋食品厂身东二栋钢构厂房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一起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两栋钢结构厂房图纸必须盖有有资质设计院的章。图纸双方签字有效。

二、单层厂房南北长约40米,东西宽约12.5米(具体尺寸依图纸为准),檐高5米,屋外顶板采用红色,外墙板采用灰色到地,檐沟和门窗口板采用蓝色,室内彩钢采用白色。所有外墙,外屋顶,檐沟及门窗口彩钢采用标准0.5毫米厚,内墙及内顶彩钢采用标准0.4毫米厚。彩钢板的质量必须达到压成彩钢瓦漆面不被破坏,这样才能保持年就耐用。门窗洞口大小同对面厂房规格,两个大门和东面厂房的大门错位60厘米。电气一个小型照明箱,每间一个照明灯。

三、二层钢结构厂房必须达到甲方提出的能承载生产渔具设备或服装厂生产服装的设备所需承载。东西长约58米,南北宽约29.8米具体尺寸依图纸为准),一层檐高5.6米,二层檐高3.8米。屋外顶彩钢采用红色,外墙彩钢采用灰色到地,檐沟和门窗口彩钢采用蓝色,室内彩钢采用白色。所有外墙,屋顶,檐沟及门窗口彩钢采用标准0.5毫米厚,内墙内顶彩钢采用标准0.4毫米厚。彩钢板的质量必须达到压成彩钢瓦漆面不被破坏,这样才能保持年就耐用。窗口尺寸3米宽2米高,一层窗台以下1.2米高,二层窗台以下1米高。大门洞口宽4米高3米。电气4个小型照明配电箱每层二个照明灯具每间3个照明灯。

四、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贰拾万元工程款,主体完工甲方再付一部分款,整个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一部分款。

工程完工2年无质量问题甲方结清工程款。

年月日

2.二次结构木工施工协议 篇二

立协议人: 周山劳务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由甲方负责承包的常州市薛家顺园八村二期三标段 楼二结构木工分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公平自愿,友好互利,诚信守约的原则,结合常州现时市场价格及要求,打以下协议,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供双方共同信条。

一、工程地点:常州薛家镇顺园路薛冶路路口

二、工程名称:薛家顺园八村三标段 楼工程

三、工程内容: 楼二次结构木工分项工程

四、住房目标:省扬子杯

五、管理目标:省文明工地

六、工程基础:

七、承包内容: 楼二结构工程木工分项,具体内容及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本楼号图纸及设计变更及业主要求和施工要求的主体工程木工分项以外(含主体未做的有限内容)的结构及二次机构木工分项,模板配置转运、支拆,刷油、铺贴,清理海绵条,穿墙洞眼,支护模板以及施工结束时的模板分类拆除,归堆起钉码放等(以下均为木工分项施工内容),地下室室内及底板以上构件、室外坡道,楼层专业予窗洞口及施工洞口封堵(烟道、管井、电井、防线孔、电梯机座、孔洞出楼层翻边等)厨卫间导墙腰带构造柱,窗台压顶,出屋面止水挡墙,栏杆底座,回层外方线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落手渣,安全文明施工。

八、工程 价格及工程款支付

1、工程价格按 元/m2(建示)计算,建筑面积按现行的江苏省建筑工程结算定额规定计算;

2、不支付工程款予付款

每月生活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 40% 支付;跨工程,年内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资,留存施工问题处理费用;

3、工程款支付,以现金形式支付,以与甲方办理的施工人员进场手续为发放依据,提供工资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盖章的工资表原件;

九、甲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进场前的工程环境熟悉,目标控制要求,总施工过程的规章制度以及文明标划管理的告知,落实、监督、整改、处罚工作;

1、甲方提供乙方图纸一套,组织和提供总包方的二结构工程技术施工,安全文明交底会议及方案,指定配模材料的堆场、使用及协调转运,提供主控线、水平、标高线,及时转递总包业主监理的变更、要求、整改通知,协调乙方与其他工种、班组的施工配合和机械配合,组织检查复合、验收、监督整改,配合乙方完成总包方的各项目标实现;

2、甲方安排 同志负责与乙方的配合协调管理工作;

十、乙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乙方施工前已完全熟悉了解本项目工程总包方的各项要求和目标,按完成总包方的目标和管理目标为条件并确认本协议价格,承诺自身负责施工的二结构木工分项确保甲方对总包方各项目标的实现,自愿承担并担受因自身原因影响总包方目标实现所造成损失的责任和处罚;

1、遵守和服从总包方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总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整改和落实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和完成甲方和总包为实现质量的目标和管理目标,所需的配合工作,合理使用材料,承担并负责自身原因造成的构件偏差,涨、爆模所造成的处理损失,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协议的内容施工;

2、乙方委托 同志负责与甲方、总包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完成整改、验收工作,施工人员知晓本协议内容,并与 同志共同签认本协议;

3、克服困难,完成本协议工程承包内容,不论何种原因,是否跨,乙方无异议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内容;

十一、要求

1、乙方与甲方共同共同参与总包每周日上午8:30分的工程例会,知晓和落实总包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有何问题和困难在会中提出,以期及时解决,乙方不经提出擅作主张,造成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承担,造成影响工期的,如若乙方组织赶上,不作处理,如无力赶上,甲方按与总包签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2、不论何种原因,如何困难,再大的问题,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更不得闹事,不得上访,若因甲方处理不及时,或拖治不结论,乙方可直接告知总包处理,甲方不予追究,否则,甲方将保留一切处理手段的权利;

3、工程施工有其特殊性,甲、乙双方积极协商,化解矛盾,确保施工顺利,局部无停手,或因停手拆除原因滞后的部分,乙方应正确对待,积极报施工;

4、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按照总包相关的规定组织施工,做好工序交接,报验、验收、整改、复核工作,海绵条不漏贴,清理及时,涨模、补模及时处理,落手清工作要与施工同步进行,海绵条铺贴及清理按2/元m2(建士)参与考核;

5、注意保护他人,配合浇砼施工,导墙、腰带按方案施工,构造施工要注意不损坏墙体,加固不引起墙体变形,大刀片不穿墙勾墙,洞口尺寸及门头标高应严格控制,偏差过大的承担处理费用;

6、确保整体工程质量,门边柱、过梁,没有钢筋前不予封模,检查漏放时及时配合拆模整改;

7、小型电动工具,应按规定配线,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以确保施工安全;

3.二次结构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篇三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1#住宅楼等八项

工程地点:_马驹桥镇郭村村民安置楼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施工单位(章)

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 乙方单位(章)

4.合伙协议补充协议 篇四

(范本)

甲方名称: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的《合伙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定义

1.1后元基金:是指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并担任合法投资顾问或普通合伙人的南京后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后元基金合伙协议:指《南京后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投资收益补偿费支付前提

2.1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合伙协议》的基础上,如后元基金不能实现乙方所要求的年化加权收益的,则作为后元基金普通合伙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补偿费。

2.2 如后元基金实现乙方所要求的年化加权收益的,则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投资收益补偿费。

三、投资收益补偿费支付条件、标准 3.1如后元基金可分配收益分配后,有限合伙人年化加权收益率低于12%(含本数)时,视为甲方经营管理成效一般,甲方应按年化加权收益12%的标准减去有限合伙人实际分配收益的差额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补偿费。

3.2如后元基金可分配收益分配后,有限合伙人年化加权收益率高于12%时,视为甲方经营管理优秀,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补偿费。

四、投资咨询服务费的支付

4.1 如后元基金不能实现乙方要求的年化加权收益的,甲方应在后元基金存续期满并清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资收益补偿费。

4.2 乙方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五、协议保密

5.1甲乙双方及内部人员对本协议项下所涉之具体内容以及因此所获悉的对方或客户的任何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经营状况以及投资表现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不论口头、书面、机读形式还是其他方式披露),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2 在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双方尚可披露以上所述信息:

(1)法律及司法机关的要求,包括传票和公安、检察院、法院命令;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5.3 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约定仍然适用,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年。

六、协议的效力

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盖章后生效。

6.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协议,需要与另一方协商解决善后事宜,双方对善后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约定后,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6.3 如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权利义务并不因此受到影响,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后,本协议第七条(协议保密)和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不受影响。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7.2 乙方在服务客户过程中,应该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如因为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在支持乙方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应该维护乙方的利益和声誉,如因为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3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通知,在10个工作日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

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律。

8.2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3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对于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当事人仍须履行。

九、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9.2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变更、终止本协议。对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通知和送达

10.1 本合同所有条款规定的买卖双方授权或要求的所有通知(包括发票和报告)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采用EMS、电子邮件方式之一送达至下面的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送达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收件人:

乙方:

送达地址:

电话:

E-mail:

传真:

收件人:

10.2 上述通知在以EMS、电子邮件方式之一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向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邮箱、发出即视为发出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被通

知一方不得以未接到、不予确认等方式主张对方未送达相关通知。

十一、协议的解释

11.1 本协议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而订立。对本协议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对起草合同的一方做出不利解释或诠释的假设或规则。

11.2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部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十二、附则

12.1 本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所作的书面变更,不影响未变更条款继续有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果本协议任何时候某个条款根据管辖法律违反法律、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在本管辖范围内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2.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5.资质挂靠协议补充协议 - 1 篇五

甲方: 乙方:

1、本补充协议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原合同,是指双方于2017年4月1日 签订之《资质挂靠协议》(2)项目,是指XX项目。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中未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为此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原合同自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与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签订项目物业合同解除、终止之日止。乙方应在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按甲方要求开始做好移交工作。

第二条 项目员工与甲方实质上并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或雇佣关系,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2018年10月1日新增“XX”项目资质挂靠。

第四条 乙方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12个月)管理服务费(11855.18元大写壹万壹仟捌佰伍拾伍元壹角捌分整)。

管理服务费测算方式:按年总产值的3%计算

年总产值=803套(公共租赁住房)×41.01元/月/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委托管理费基本标准)×12个月即年总产值为¥395172.36元

管理服务费即¥395172.36元×3%=11855.18元

第五条 项目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支付,乙方必须在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要求支付前转入甲方账户。

第六条 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11日变更为成都中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乙方:

6.房屋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8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编号2013-5-01),现根据实际情况做以下补充: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依照原协议继续顺延,租期从2015年2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再次续租一年。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二、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14400元,计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半年付,签订完此补充协议后,乙方向甲方先付7200元,半年租赁期到期前15天将后半年租金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三、其他条款:

1、房屋租赁押金、房屋原有家具、水、电储备金等物品事宜仍按原租赁合同执行,继续有效。

2、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4、甲方因其他原因确实需要收回出租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7.二次结构补充协议 篇七

甲方:上海正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2011年 11 月 10 日签定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经充分协商,依法

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初次合同期限为 壹年零贰个月,试用期为 贰个 月,试用期从乙方报到之日起算。

二、乙方的薪资为 3000 元/月(税前)。

三、乙方须服从甲方对于工作地点的安排。

四、如乙方的岗位需培训上岗,则根据相关费用另设服务期。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七、乙方报到后 30 天内,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八、乙方若需办理户口或居住证则根据工作地城市的相关政策操作,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公司给予协助办理。

九、乙方签约时或报到时须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甲方解除与

乙方签定的就业协议并免责。

十、乙方取得毕业证一周内必须到甲方处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赔偿甲方。

十一、乙方如在 2012年 7 月 31 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甲方保留

解除与乙方签定的就业协议的权利并免责。

十二、甲、乙双方若有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大写)叁仟元(人民币)。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四份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四联存甲方备查。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8.销售佣金补充协议 篇八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文山水岸一期项目房屋销售代理服务正常进行中。但在具体操作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销售代理合同未明确的佣金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销售佣金结算一事达成以下结算标准内容:

1、针对甲方特批的特价房,佣金结算计算标准为:A、实际销售额的2%;

B、合同签订的销售均价减去实际成交单价乘上销售提成比例2%。

2、与甲方抵扣工程款的客户,如发生按揭贷款,佣金结算计算标准为:实际销售额的0.3%。

3、为客户私人代理销售房屋,应收取相关费用,标准为:A、100㎡以下的住宅房屋收取5000元更名费;B、100㎡以上的住宅房屋收取10000元更名费;

C、商业房屋销售收取20000元更名费;D、销售代理费按实际成交总价的2%收取。甲方收取更名费,乙方收取销售代理费。

4、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5、本协议与代理销售合同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

文山古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古德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地点: 甲方办公室

9.场租补充协议 篇九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行业市场情况的发展,在2011年5月18日签订的场租合同书作以下补充:

第一条:租金每年递增20%即第一年82500元,第二年为82500元+82500×20%=99000元;第三年为99000元+99000×20%=118800元,第四年为118800元+118800×20%=142560元;第五年为142560元+142560×20%=171072元

第二条:乙方要按照补充协议付款,甲方要保证乙方场地的正常使用。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相互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法人:(签名)公司法人:(签名)电话:电话:

10.聘用协议之补充协议 篇十

本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系由以下“双方”(定义见下文)于 年

月 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所签订: 一.(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位于。

二.【 】以下简称(“乙方”),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为【 】。以下单方称为:“一方”,两方合成为“双方”。

鉴于:

一.双方于 年 月 日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当地的规定(以下统称“中国法律”)签订了壹份聘用协议(以下简称“聘用协议”)。

二.鉴于乙方在其受雇于甲方期间时有接触“商业秘密”(定义见下文)之机会,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以保护甲方之商业利益以及合法权益。

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条款。

职务无关之情况;

1.2

1.3

2.定义2.1 1.1.1.2 以任何形式向任何 2.1.3 任何与甲方之财务状况有关的信息,如其资产、负债、应收帐款、经营状况及投资情况;

2.1.4 2.1.5 任何与甲方的管理方法有关之信息;

任何由甲方建立的计算程序、流程或技术,及与该计算程序、流程或技术的原理之相关的资料;

2.1.6 任何与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的完善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完善任何硬件与软件的方法及与其相关的绘图、测试结果、操作说明书、报告及记录资料和软件程式(包括源程序、目标程序、源代码、目标代码、数据库、软件安装及维修方法);及

2.1.7 任何与专有技术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过的、未申请专利及未注册其他“知识产权”(见下述 2.3 乙方理解并同意,出于甲方之业务运作需要及乙方所担任之职位要求,乙方可能不时接触到由甲方母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

2.4 乙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在甲方已书面告知乙方有关机密信息且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的前提下,所有乙方能接触到的且由甲方之母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之前提下,该类机密信息均将构成本协议项下所定义之“商业秘密”,且其将包括在本条所列之乙方保密义务之范围内。

3.请示义务 3.1 乙方对任何信息的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有责任向甲方之总经理寻求书面确认,如果乙方收到保密性不明的信息,乙方同意将其视为商业秘密,除非该甲方之总经理以书面向乙方确认该信息既非机密亦非专有。

3.2 乙方未经甲方之许可前自行泄露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中国法律负责有关赔偿及承担任何其它法律责任。

4.甲方财物之返还 4.1 聘用协议不论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将其受甲方雇用期间自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其复印件)或物品,如档案、记录、“商业秘密”等资料、设备和其它财产,以完整及良好状况返还予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及物品带离甲方办公室。

4.2 如乙方未返还任何上述文件记录资料(包括任何复印件)或物品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之损失,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应

付给乙方之最终的款项中作相应的扣除,并有权采取其它适当措施以保护自身之合法权益。

3.1 乙方确认并同意,下列发明或设计为职务发明或设计;

3.1.1 其为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甲方委派的其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或设计:

3.1.2 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或设计;

3.1.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一(1)年内,其所完成的与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甲方委派的其他任务有关的所有发明及设计。

职务发明或设计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如果乙方对职务发明或设计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乙方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2 乙方理解并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乙方在受甲方聘用之期间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及安排,创造著作权作品。该等著作权作品系由甲方主持创作,并代表甲方的意志,并由甲方承担责任,故应属于法人作品,作者为甲方且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应归甲方所享有。

乙方进一步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任何方式(如提起诉讼)向甲方行使其署名权;除非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应由乙方享有署名权的,乙方可以享有署名权,但是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仍由甲方享有。

3.3 除了上述 3.4 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资、福利等报酬已经考虑到并且包括了对乙方完成上述 律效力;惟聘用协议内与本协议之约定如有不一致时,则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之约定为准。6.7.本协议以中文制成正本两(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一方各执壹(1)份。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本协议所使用之词句、有关条款、本协议之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之真实意思。

双方于本协议文首处所示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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