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2024-06-19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共12篇)

1.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一

姚孟办事处打击

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湛河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平湛姚办[2011]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处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平湛政办([2011]28号)文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违反食品非法添加有关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掌握监督工作动态,发现问题,进一步推进我辖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督查方法

坚持集中督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座谈走访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暗访方式,对2011年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办事处成立专门督察组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查。

三、督查人员组成

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组成 个

工作督查组,各单位抽派人员名单请于

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856107)。车辆安排由

负责。办事处各办公室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四、督查内容

(一)食用农产品环节。深入开展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药、渔药、肥料、种子(种苗)等专项检查,做好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检测,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继续实行“瘦肉精”检查与动物检疫同步制度,严格落实出栏生猪检测关、屠宰生猪抽检关,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企业进货查验、生产销售记录、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流通环节。针对不同时期食品安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检,提高抽检频次。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食品批发及零售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调节剂是否专项登记、统一存放、严格领用,是否按有效期使用,严禁餐饮服务单位超剂量标准、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市场销售环节。加强对市场销售肉类及肉制品监管,定期开展“瘦肉精”检测,保障市场正常销售肉类及肉制品的质量。

(六)保健食品整治。重点加强对采购和使用蜂胶、阿胶、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原料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五、时间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督查工作不能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不能走过场,要客观实际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查暗访情况要印发专项工作通报。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责成相关职能部门

依法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报办事处督查组办公室备案。

2.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二

第二条任何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向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 经省级监管部门认定后, 报送省食品安全办, 由省食品安全办审核, 按规定给举报人发放奖金。

以匿名方式举报的, 举报人应设置6位举报密码, 凭举报密码领取奖金。

第三条同一违法行为被多次举报的, 只奖励最早举报者, 属联名举报的由联名者共同领取一次性奖金。

各级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四条监管部门受理举报职责分工为:

(一) 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及辣椒种植等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环节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

(二) 水产品养殖环节由各级水利 (渔政) 部门负责受理;

(三)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由各级商务部门负责受理;

(四)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各级质监部门负责受理;

(五) 食品销售环节由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受理;

(六) 餐饮服务环节由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受理;

(七) 食品进出口环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受理。

第五条违法货值在一万元以下的, 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二千元;违法货值在一万元以上的, 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万元。

第六条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省农业厅029-85026968

省水利厅029-87463166

省商务厅029-87294526

省卫生厅029-82210906

省工商局12315

省质监局12365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029-62288000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029-85407100

第七条本制度由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8种保健食品含非法添加药物成分 篇三

1.德佳福鹿丸,国食健字G20040237,西安大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出西地那非;

2.玖玖瘦身减肥胶囊,国食健字G20040070,北京盛唐本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检出西布曲明;

3.力创牌圣力达胶囊,国食健字G20070177,陕西高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出西地那非;

4.力创牌兰魁胶囊,国食健字G20050435,北京市北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出西地那非;

5.三便宝胶囊,卫食健字(1997)第886号,商丘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保健食品厂生产,检出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

6.大地牌美康胶囊,国食健字G20041056,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检出酚酞;

7.广济堂牌清清胶囊,卫食健字(2003)第0315号,广州市广济堂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检出酚酞;

8.横灞中华鹿茸血酒,卫食健字(1997)第899号,吉林市万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检出伐地那非和豪莫西地那非。

温馨提醒:

西地那非、他达拉非、伐地那非主要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酚酞作为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便秘,上述药物均为处方药,必须凭医师的处方购买。西布曲明有抑制食欲的作用,但有血压升高、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已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上述药物成分添加在保健食品中均属违法行为。

消费者不要将保健食品当作“神药”,切不可轻信部分违法商家对于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和治疗疾病的宣传。

4.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四

工 作 信 息

(第三期)

九江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

市人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现场检查

都昌县严打行动见成效

湖口县广贴公告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庐山工商局四举措落实严打行动

彭泽县农村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得力

瑞昌市开展辣椒及其制品是否含有苏丹红等 工业染料清查工作

武宁县餐饮服务环节率先开展严打行动

市人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现场检查

根据市人大《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23日~25日,市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成三个小组,分赴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进行现场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远秀出席动员暨汇报会并带队检查,副主任彭群林、谭毓清、曹林淼、祝先进,市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吴宣友、党组成员刘安东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和代表分别参加检查。

三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城区周边的豆制品、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小副食店以及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菜市场。现场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并进行抽样检验,零距离征求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副市长吴锦萍及三区有关领导一起陪同检查。

都昌县严打行动见成效

都昌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严打行动。食品稽查局5月16-1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对全县114家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包括大中型餐饮单位30家、饮食店74家、学校食堂10家),并签订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县农业局5月16-18日连续两次分别召开各综合站长、原料基地负

责人会议,发放资料78份到各乡镇和各综合站,要求各单位举办宣传栏,安排专人负责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畜牧中心利用宣传车对45个畜牧业单位进行宣传,发放资料600多份,同时对全县45个生猪养殖场的生猪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抽检150份,未发现含“瘦肉精”情况。

湖口县广贴公告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湖口县召开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工作会后,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卫生部门共检查餐饮业26家,学校食堂10家,张贴公告36张;质监部门向食品生产企业发放、张贴公告33份;食药监部门向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公告和《卫生部发布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名单》80份。

庐山工商局四举措落实严打行动

庐山工商局结合庐山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打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一是加强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按照李克强副总理的要求,用“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深入开展整治

活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意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等监管工作,确保百姓食品安全。三是盯住重点单位,狠抓关键环节。以庐山四家规模较大超市为重点单位,并严格检查小乐天土特产批发市场,尤其是以各种干货、糕点为检查重点。四是进一步强调责任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责任单位和网格责任人,检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工作懒散、问题突出等不良现象的单位和人员,坚决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彭泽县农村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得力

为了解“5〃13”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情况,5月21-24日,县卫生监督所受县政府及县卫生局委托,组织了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17个乡(场、区)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四天的督查和指导。督查结果表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结束后,各乡(场、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相继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调整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落实了乡、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名单,健全了乡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了乡镇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督查中还就农村家庭聚餐、中小学校

及托幼机构周边食品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瑞昌市开展辣椒及其制品是否含有苏丹红等

工业染料清查工作

5月24日,瑞昌市食安办组织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执法部门共17名工作人员,在兵马垄菜市场、皇家大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辣椒及其制品是否违法添加苏丹红等工业染料清查工作。一是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二 是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三是检查经营户的食品标识是否齐全,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址厂名、QS等标志。四是检查是否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制度管理和公开承诺。五是现场快速检测经营户的辣椒、辣椒酱、辣椒面等食品是否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同时现场快速检测干笋、白木耳、黄花等20余种干菜是否含有雕白块、二氧化硫等非食用物质。

通过所检查没有发现经营户销售的辣椒及其制品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也未发现经营户销售的干菜含有雕白块、二氧化硫等非食用物质。

武宁县餐饮服务环节率先开展严打行动

为深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武宁县卫生监督所派出10名卫生监督员,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20余台次,人员10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40余户次,发放张帖“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宣传画、公告140余套,签订承诺书140份,下发监督意见书140份。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 发: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

5.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五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区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严厉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出席今天会议的有 同志;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农业、畜牧、工商、卫生、质监、商务、药监、水务、公安、粮食部门主要负责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级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今天的会议有三项议程:一是副区长 传达全国、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区的专项工作;二是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签定“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责任书”;三是 区长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副区长 讲话

………………………………………………………………………………………………………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由 区长与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请龙坪镇、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畜牧局领导分别上台签定目标责任书,其余单位会议结束后签定。

………………………………………………………………………………………………………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议程:请 区长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刚才 区长作了重要讲话,区长的讲话指导性、针对性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为认真贯彻好 区长的讲话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迅速传达安排,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级相关责任部门要在此次会议结束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今天会议精神,尽快研究贯彻实施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搞好协调,要定期分析研究本地的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对策措施,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天的会上,区政府与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签订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会后各责任单位要尽快抓好落实,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后层层落实,做到目标、任务、措施具体明确,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年底区政府将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加强协调,确保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食品安全涉及到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能职责,切实加强沟通与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决不能推诿扯皮,确保监管各环节不出问题。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力度。宣传、广电和新闻单位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做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不断增强监督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查处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增强全社会对食品消费的信心。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公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意识,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有选择地曝光一些食品违法犯罪案例,扶优打劣,震慑不法分子,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6.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六

工 作 动 态

(第三十一期)

XXX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XX年十二月XX日

XX县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 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意见的通知》(XX安办[2011]28号)文件精神,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XX食安办〔2011〕23号),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要求,于12月XX日前完成市对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准备。

一、本周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业部门组织县级兽药GSP检查员成立检查验收组对我县两家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兽药经销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检查。检查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对各企业软、硬件方面存在的不足分别提出整改意见。

(二)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9户销售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等食品和饮品店所使用的果浆果酱类、粉状胶体等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县城内各大超市、饮品店、批发部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被污染的食品和违规销售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药监部门结合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可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执法力量针对我县餐饮服务企业、食品经营企业继续加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力度。

本周出动执法车辆 6台次,执法人员92人次,对23家餐饮服务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质监部门组织执法人员8人次、车辆2台次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工作,本周巡查了2家,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添加和使用地沟油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

本周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检查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50余户次,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专项整治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形成消费者参与、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监管部门履职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加强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油脂的管理,保障人们群众饮食安全。

(三)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生产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教育广大消费者了解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鼓励其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将扎实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平安。

7.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七

1仪器与试药

Waters Alliance2695/2996高效液相色谱仪, Empower色谱工作站。Agilentll00 & MS-Finnigan LCQ Advantage液相-质谱联用仪。牡荆苷对照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活骨胶囊:规格0.49/粒。甲醇为色谱纯和分析纯, 乙醇、冰醋酸为分析纯, 水为纯化水。

2实验方法与结果

2.1 溶液制备

2.1.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牡荆苷对照品适量, 加50%甲醇超声溶解, 制成每1m中含0.1mg的溶液。

2.1.2 阴性、样品溶液的制备

按该药品标准的处方及工艺制备活骨胶囊内容物作为阴性对照。取阴性对照品4g;样品10粒;分别加50%乙醇溶液100ml, 充分振摇后, 超声处理1小时, 滤过, 取滤液50ml, 蒸干, 残渣加50%甲醇25ml溶解, 过滤, 取滤液, 用微孔滤膜 (0.45μm) 滤过, 取滤液, 即得。

2.2 HPLC-DAD方法

2.2.1 色谱条件

色谱柱:迪马钻石C18分析柱 (250mm×4.6mm, 5μm) ;流速1.0ml·min-1;检测波长:200~400nm:流动相:先以甲醇-0.05%冰醋酸 (26:74) 洗脱50分钟, 再以甲醇-0.05%冰醋酸 (90:10) 洗脱15分钟;柱温30℃;进样量20μl。

2.2.2 检测结果

牡荆苷对照品、阴性对照品、样品的高效液相色谱 (267nm) , 紫外光谱图见图1和图2。

从图1可以看出;牡荆苷对照品的保留时间为30.5分钟, 阴性在此保留时间处无色谱峰, 样品在30.5分钟处也有色谱峰。进一步比较样品和牡荆苷对照品的二极管阵列紫外光谱 (图2) , 发现牡荆苷对照品的最大吸收波长为267.9nm和338.0nm, 样品的最大吸收波长为267.9nm和340.3nm, 最大吸收波长基本一致。说明样品中很可能含有牡荆苷成分, 而按照处方工艺制得的活骨胶囊无牡荆苷。

2.3 HPLC-MS方法 采用液质联用方法, 可以对样品的可疑峰进行进一步的确证。

2.3.1 质谱条件

电喷雾离子化源 (ESI) , 电喷雾电压4.5KV;鞘气 (氮气) ;雾化气 (氮气) 流速50arb, 辅助气 (氮气) 流速为10arb, 毛细管电压:22V, 毛细管温度:250℃;透镜补偿电压55v, 二级碰撞电压能量为24%。

2.3.2 检测结果

牡荆苷对照品、样品的质谱图见图3和图4。

从图3可以看出, 样品在牡荆苷对照品相对应的保留时间处色谱峰的一级质谱与牡荆苷对照品的一级质谱一致, 均出现牡荆苷的分子离子峰[M+H]+433 (m/z) 。样品和对照品的二级质谱都有m/z 415、m/z 397、m/z 367、m/z 337、m/z 313的离子碎片 (图4) 。可以判定样品活骨胶囊中添加了牡荆苷成分。

3讨论

3.1 因为中成药中添加的是中药材, 其所含成分的含量很少, 本样品中含有约0.1mg/g的牡荆苷, 并且中药成分的复杂性及加工提取过程中各成分的互相影响, 在建立添加中药成分检查方法时, 必须做阴性对照, 才能说明方法的准确性。

3.2 流动相比例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判断。当流动相甲醇和0.05%冰醋酸的比例为27:73时, 保留时间在14分钟左右, 样品在对照品的保留时间处似有色谱峰, 但与对照品的紫外吸收图谱不一样, 很容易得出本样品中不含牡荆苷的错误结论。本文做了处方中添加木豆叶的阳性对照, 样品的色谱峰总外形图与阳性对照相似, 而与所做的阴性对照不同, 因此重新调整了流动相比例, 在甲醇和0.05%冰醋酸的比例为26:74时, 样品中牡荆苷的分离良好。

3.3 用以上方法检测了另外两种制剂密骨胶囊和强骨胶囊及3批活骨胶囊, 样品中牡荆苷得到了很好地分离和正确地判断。HPLC-DAD相结合及HPLC-MS联用, 可从保留时间和紫外光谱及保留时间和质谱行为两种途径来判断样品中是否含有牡荆苷成分, 本文所建方法可作为监督检查此类掺假制剂的有效手段。

摘要:目的:建立活骨胶囊中非法添加牡荆苷的测定方法。方法:采用C18 (250mm×4.1mm, 5μm) 色谱柱;以甲醇-0.05%冰醋酸 (26:74) 为流动相;电喷雾离子化源 (ESI) 扫描方式。结果:在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光谱、质谱中, 样品出现与牡荆苷成分一致的色谱峰、光谱图、质谱峰。结论:本方法简单可行, 结果准确可靠, 可用于活骨胶囊等中药中添加牡荆苷成分的测定。

关键词:活骨胶囊/分析,牡荆苷

参考文献

8.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八

一、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四、严禁非法制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使用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单位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和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销售。

五、严禁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记录、查验制度。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食品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上述违法行为,同时依法予以其他相应处罚。

七、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提供的线索,有关单位应认真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卫生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9.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九

【发布文号】国办发〔2011〕20号 【发布日期】2011-04-20 【生效日期】2011-04-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国办发〔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三)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有关部门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者跨省份的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业和信息化、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地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一)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尽快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快食品添加剂标准指定。卫生部、质检总局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做好标准指定完成前的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质检总局要及时审查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拟生产同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制定标准立项建议,在卫生部制定并公布该标准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卫生部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诚信自律。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三)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优先支持食品添加剂标准和非法添加物快检筛查技术的研发。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10.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十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汝南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全面排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经营者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非法添加行为。将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大自检频次。对米(粉)制品、面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腌制食品等容易出现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食品品种,加强质量监督抽查。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要求各工商所严把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准入关,完善食品经营主体档案,尤其是食品添加剂经营户、乳制品经营户,按辖区逐户建立经营主体档案,做到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和市场巡查的工作任务层层落实,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加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同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食品添加剂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结合“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责任落实重点,确保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6月12日,全县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22户次(食品添加剂经营户20户/次),取缔无证无照食品小摊点2户。目前,尚未发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1.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篇十一

进入第二阶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表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目前已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包括宣传培训、公开承诺、备案公示等六项任务,要求餐饮单位公开承诺不使用非法添加剂、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目前全国已有96404家餐饮单位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备案。6月到9月底,将进入着力于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落实责任、惩治违法等的第二阶段。

上海严查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出现的违法行为有食品违法添加、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上海高度重视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如需上市,需要申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一般是“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开头,且在相关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相应信息以及批准的保健作用;保健食品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应作出“不能替代药品”等标识。一些非法企业将卫生许可证号等其他证号代替批准文号“鱼目混珠”等行为是非法的,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我国放宽日本输华食品检疫限制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调整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措施,允许日本山梨县、山形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其中,除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药用植物产品外,不再要求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所有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上海市烹协试点国内首个

餐饮原料可追溯系统

在上海市烹饪协会举办的“2011上海餐饮采供对接会”上,上海绍兴饭店演示了上海市烹协指导帮助完成的餐饮原料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该系统包括:原材料产地查询、供应商查询、菜肴信息查询等,可以帮助餐饮企业监控和记录菜肴原材料种养殖、检测、生长环境等关键信息,并通过终端查询机实时呈现给消费者,从而实现对餐饮原料食品安全的全程控制。

上海市烹饪协会将在绍兴饭店率先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品牌餐饮企业推广应用这一先进管理软件系统,推动上海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西藏“夏木拉”天然含气

冰川矿泉水盛装上市

“夏木拉”天然含气冰川矿泉水源自西藏的夏木拉神泉,海拔6600米的格拉丹东千万年冰川群,自然融化渗透至地表480米的地下火山岩层,汲取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最后至夏木拉神泉涌出。第一瓶“夏木拉”矿泉水在2009年10月诞生,今年夏天,“夏木拉”天然含气冰川矿泉水将于北京、上海、广州的各大高端市场与消费者见面。

“白猫”新产品体现时尚环保

著名洗涤品牌白猫2006年与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合资,新诞生的“和黄白猫”以全新的品牌形象、创新的产品进入“2011中国国际清洁产业博览会”。会上展示了环保型的“白猫”大自然清馨洗衣液、2倍洁净力的“白猫”晶钻洗洁精以及APG天然源配方的“白猫”天然洗洁精。“白猫”一直是浓缩洗衣粉的推广者,因其稀释比例高,可以节约包装成本,减少包装废料;产品系列中均采用无磷配方,确保废水排放无污染,所有清洁剂的环保配方保证产品无残留、对环境无害。

意大利法布芮

阿玛蕾娜野樱桃进入中国市场

“法布芮”阿玛蕾娜野樱桃保留了樱桃的美味,颗颗香甜,是冰沙、蛋糕、点心、意大利软式冰淇淋等最理想的装饰食品。

为庆祝法布芮阿玛蕾娜野樱桃正式进入中国零售市场,意大利法布芮公司于6月在上海举办盛大鸡尾酒派对,并准备了各种搭配阿玛蕾娜野樱桃的精致菜品,展现了野樱桃的独特魅力。盛装野樱桃的瓶子图案由白色与蓝色构成,这是由著名陶艺家加蒂从20世纪初中国装饰品上得到灵感而创作的,可见法布芮的精髓中蕴含着中国元素。

普罗旺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桃红葡萄酒产区

普罗旺斯年产1.7亿瓶美酒,其中89%是桃红酒,产量占法国桃红酒的38%。桃红葡萄酒是普罗旺斯的特产,也是一种无法模仿的艺术,她柔和、浅淡而清澈的酒体,细腻而果味浓郁的干型酒香,充满着浪漫的气息。

12.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 篇十二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应用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面粉中的增白剂、“镉”大米……这些事件使人们对食品添加剂“谈添色变”,现在提到添加剂人们就片面地认为有害。由于对其片面地认知,导致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或过量添加混为一谈。食品添加剂是指加入食品中的天然或者化学合成物质,其目的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防腐和满足加工工艺的需要。由此可见,食品添加剂对食品种类和口味的丰富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提高了人们的饮食质量,但是过量或者是滥用就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的定义

1.1 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不同于食品营养强化剂,一般不具有营养成分与营养价值。我国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作出明确的定义,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1]。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有意识地一般以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2]。然而从维持生命、促进健康的角度出发,食品添加剂与食品最大的区别是,它不是人们获取并食用的一种本能需要,非维持生命的必需物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比食品更严格,其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比食品低,以致安全性更低。其使用标准包括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目的(工艺效果)及使用限量或残留量,其中使用限量即ADI值,是使用标准的主要数据。食品添加剂在较低使用量下具有显著效果,其ADI值比食品要低,超限量使用将严重威胁人体健康[3]。

1.2 食品安全的定义

“食品安全”是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生产或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一种担保[4]”,食品安全强调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物质或因素;它是一种科学概念,也可表述为“食品的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等活动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要求”。要求食品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食品安全一般指相对安全性,指一种食品或成份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用量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在有效控制食品有害物质或有毒物质信号的前提下,食品是否安全,还要取决于食品制作、饮食方式的合理性、适当使用数量以及食用者自身的一些内在因素。

2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2.1 改善食品的感官指标

食品的色、香、味、形态和质地是衡量食品质量的重要指标。食品加工过程一般都有碾磨、破碎、加温、加压等物理过程。在这些加工过程中,食品容易褪色、变色、有一些食品固有的香气也散失了。因此,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适当地使用着色剂、食用香精香料、食用色素、调味剂、增稠剂、乳化剂等,可明显提高食品的感官质量以满足人们对食品风味和口味的不同需求。

2.2 保持和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在食品中适当地添加一些属于营养强化剂类的添加剂,可大大提高和改善食品的营养价值。这对于防止营养不良,保持营养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

2.3 有利于食品加工操作

食品加工过程中,有些工序需要消泡、助滤、稳定和凝固等,如果不用食品添加剂就无法顺利进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增稠剂、乳化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等,常用来达到乳化、增稠、分散、起酥、助滤、稳定、发泡或消泡等目的,有利于实现生产的机械化和连续化使食品的加工操作更加方便。

2.4 有利于食品保鲜和运输

各种生鲜食品和加工食品,如不采取防腐保鲜措施,出厂后将很快腐败变质。为了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保持应有的质量和品质,必须使用一定量的防腐剂、抗氧剂和保鲜剂。

综上所述,食品添加剂作为现代食品工业中不可缺少的辅料广泛应用。对于消费者来说,加工后的食品除了有丰富的营养外,还要有漂亮的色泽、诱人的香味等;对于生产者来说,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品质和组织结构,方便改进生产工艺和提高生产效率,延长食品货架期,最终实现商品价值。

3 食品添加剂应用现状和存在问题

3.1 现 状

我国食品添加剂行业虽起步较晚,但是随着现代食品工业的崛起,我国食品添加剂已由当初品种少、产量低、质量不稳定以及生产企业小而分散的状况发展成为初步标准化、国际化,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体系,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统计,2001年我国公布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有1618种,截至2011年6月,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已超过了2314种[5,6]。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按其主要功能特点分为23类,2010年我国食品添加剂总产量在710万吨左右,同比增长约11%,产品销售额约720亿元,同比增长12.5%,创汇约32亿美元。随着消费者对食品营养、质量及色、香、味的追求,食品产品中添加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成为现代食品加工生产的需要。

3.2 存在问题

3.2.1 非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使用

非食品添加剂属于工业使用的添加剂,一般指一些化工原料或者非食用的化学物质,该类添加剂已经被证实对人体的危害具有很大的作用,是国家卫生局所明令禁止使用于食品行业的添加剂,但是由于其低价或可以更好的改变食品的某一性能所以就被一些企业非法使用,使消费者食用后中毒或者导致死亡。

常见的非法添加有吊白块,化学名称为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sodium formaldehyde sulfoxylate),其化学式为NaHSO2·CH2O·2H2O,分子量154.11,呈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末状,易溶于水,常温下较为稳定,因在高温下有极强的还原性,使其具有漂白作用,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吊白块水溶液在60 ℃以上就开始分解为有害物质,120 ℃下分解产生甲醛、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食用含“吊白块”食品后可引起过敏、肠道刺激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可产生中毒,肾脏、肝脏受损等疾病。

苏丹红是一类偶氮苯基萘酚化合物,其品种主要包括苏丹I、II、III、IV(又名苏丹红1号、2号、3号、4号)等多种。苏丹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红色染料,常作为工业染料被广泛用于如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的增光等方面。苏丹红本身不会对人体产生有害的影响,但其初级代谢产物苯胺对人体具有强烈的致癌作用。体外和动物试验的研究结果表明,苏丹红为三级致癌物,即动物致癌物。

“瘦肉精”泛指一类具有相似结构的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简称β-激动剂)化合物。“瘦肉精”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苯乙醇类,如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CL)和沙丁胺醇(salbutamol),另一种是双苯烷胺类,如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等。由于盐酸克伦特罗价格便宜,且毒性最大,世界范围内的“瘦肉精”中毒事件基本都是由盐酸克伦特罗造成的。盐酸克伦特罗的化学名称为α-[(叔丁氨基)甲基]-4-氨基-3,5-二氯苯甲醇,分子式为C12H18Cl2N2O·HCl,分子量为313.65,呈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粉末状,无臭,味微苦,化学性质稳定,熔点174~175 ℃。毒性试验表明:盐酸克伦特罗在动物组织中残留,尤以肝脏等内脏器官残留较高。当人们食用了含“瘦肉精”残留的动物内脏和肉品后,常造成急性或慢性食肉中毒,当摄入量较大时对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具有刺激作用,引起心悸、心慌、恶心、呕吐、肌肉颤抖等临床症状。摄入量过大,还会危及生命[7]。

3.2.2 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在各类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超出这些范围和品种就是不合格的产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样是违法的,经常见到的比如防腐剂的使用,虽然延长了食品的保质期,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但是同样对人体有着极大的危害。

3.2.3 伪劣添加剂的使用

一些过了保质期、含有铅、汞等有害物质的食品添加剂,对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的健康都有着严重的危害。还有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达标也同样存在着安全隐患,造成这样的原因无非是企业为了减少生产成本采用非食品级的食品添加剂。

4 食品添加剂的发展

为了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政府应该高度的重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关于食品的卫生安全法、管理办法、规范等条例等内容要做到统一规范,督促管理食品生产单位完善其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模式,做到生产、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建立食品安全营养评价体系。运用高新技术,提高我国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保障食品添加剂更安全、有效的应用是现代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综上所述,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并不是对立的矛盾,社会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添加剂其本身并没有过错,错误的是在于人们对它缺乏充分的认识、了解和错误的使用。人们应当理性的正确认识、理解食品添加剂,完善对它的管理、监控,消除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存在的各种疑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S].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S].198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卫生部第73号令)[S].2010.

[4]王凤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2005(10):162-164.

[5]吕咏梅.食品添加剂生产现状与发展趋势[J].精细化工原料及中间体,2007(1):17-2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2011.

上一篇:2016客服主管述职报告下一篇:汽车租赁合同通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