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2024-08-21

学生学分管理程序(共7篇)

1.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篇一

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根据《台州学院实施学分制的原则意见》与《台州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外学分是学校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和技能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是衡量学生综合能力与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准,并作为毕业的必修学分(本科6学分,专科4学分)计入学生毕业总学分和成绩档案。

第二条 课外学分的组成及计分标准。

(一)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1、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周晓薇)

国家级:一等奖计6学分,二等奖计5学分,三等奖计4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2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计4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三等奖计2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1学分。

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二、三等奖计1学分。院级、社团:三等奖以上计0.5学分。

2、发明专利和公开发表论文(高婷)

①被SCI、SSCI、EI检索计5学分,国内一级学术期刊计4学分,国内二级学术期刊计3学分,国内三级学术期刊计2学分,国内四级学术期刊计1学分;增刊降一级计分,国内四级增刊不计分。

②取得发明专利计5学分,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计3学分,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计2学分。

③承担纵向课题并完成:国家级计5学分,省级计4学分,市级计3学分,校级计2学分,院级计1学分。

④第二作者以50%计,其他合作者不计分。

3、专题讲座(高婷)

专题讲座由各学院确定开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学生在校期间听取专题讲座每次计0.1学分,5次以上给予相应学分,不足5次不计学分。

(二)文体竞赛活动

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两大类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计6学分,二等奖计5学分,三等奖计4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2学分。

省部级:一等奖计4学分,二等奖计3学分,三等奖计2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计1学分。

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二、三等奖计1学分。院级、社团:三等奖以上计0.5学分。

(三)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1、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跟随导师做实验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实践单位证明,实践报告,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

①参与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两周以上),计1学分,获校级表彰计2学分,获省级表彰计3学分;学生个人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每周计0.5学分,每一假期最高计1学分。

②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40个小时以上的,计1学分。③理工科学生假期或课余时间跟随导师做实验,每学期(在实验室工作4周以上)计1学分。(周晓薇)

④参与每个开放性实验项目计0.5学分,每生每个学期最高计1学分。(周晓薇)

2、社会工作是指学生担任校内外各级组织的活动。

①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3学分,省级计2学分,市级计1学分,校级计0.5学分。

②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生优秀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5名)计1学分;被评为校级 “星级”社团,核心成员(不多于5名)计0.5学分。

③参与校内教学管理服务,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考评结果,任期内工作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计1学分。

(四)获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系列技能性活动

①参加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证书者,按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和四级(中级工)三档分别给予3、2、1学分。(周晓薇)

②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通过者,按高、中、初三级分别给予3、2、1学分。(张意丽)

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音体美本科、专科标准为四级)。(张意丽)

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给予1学分。(张意丽)⑤其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如驾照等)给予1学分。

对于获奖集体项目成员,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学生表现酌情予以不同学分,但最高学分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相应奖项学分。全国高等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语言文字大赛等群众性个人参赛的竞赛项目以及市级竞赛课外学分加分标准参照校级竞赛加分标准。如果同一学生同一项目获多项奖项,不得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各类无设置奖别的竞赛,第1名按一等奖计,第2、3名按二等奖计,4-8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三等奖计。

第三条 课外学分评定时间为每年9月份,各学院于每年9月初负责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材料汇总后于9月中旬报教务处。毕业班评定时间为每年4月份。

第四条 课外学分评定程序

学生欲取得课外学分,须经本人申请,认真填写《台州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社会实践课外学分不需填,由二级学院审定即可),还需提供相关资料(获奖证书、文件或杂志原件复印件等),并由专业(指导)教师鉴定,二级学院查实后,交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教务处批准认定。经批准后分别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分成绩一律记为“合格”。

第五条 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课外学分审定领导小组,负责课外活动和学分的审定工作,各审定单位应把每次学分的审定情况在相关工作网站公布,以便监督。

第六条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按作弊处理。

第七条 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须向教务处申报,经审核认定后方可计课外学分。

本办法自2010级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项目要求及学分评定标准; 附表2:台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申请表。

2.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篇二

一、学分制简介和意义

学分制起源于18世纪末的德国选课制,1872年在哈佛大学最先实行。1978年,我国教育部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实行学分制”。它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在学分制条件下,学生有很大的选课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地选择和改变专业。由于学分制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所以非常适合于培养多元化和个性化的人才。

学分制的具体意义有:(1)有利于学校发展。学生在一个学校的不同学院或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之间自主选课,为学院、学校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机会,为实现联合办学、跨地区办学提供了有效途径。(2)有利于人才培养。学生存在着基础厚薄、智力强弱、兴趣不同的差异,按照同样教学安排讲授同样课程,会出现有的学生学有余力,有的学生学习吃力,学分制能有效克服以上弊病,实现学生从学习客体到主体的转变,符合因材施教教学规律。(3)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实行学分制,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与个人业绩挂钩。这要求教师努力开设各种选修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吸引更多学生选修。对教师而言,根据自己情况接触较多课程,扩大学习范围,拓展知识面,有效发挥专长和提高科研积极性。

二、学分制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挑战

学分制是教育管理体制的一项根本性变革,对我国现行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提出了挑战。

1、对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运行模式及管理体制的挑战

目前的学生管理工作运行模式及管理体制与学年制相适应,学生管理体制主要是以辅导员为核心的集中管理和以学生班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教育对象的个性差异和趣味发展的要求。现行学生管理工作运行模式及管理体制对学生的约束力及影响力下降,不能达到有效的教育管理目的,需要转型建立新的学生管理工作运行模式及管理体制。

2、对传统的学生党、团组织管理体系的冲击

传统高校学生党、团基层组织设置是建立一个从学校党委、团委到学院党总支、分团委、再到年级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的自上而下的党团组织管理体系。学分制打破了专业、年级的界线,需要建立灵活多样的党、团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

3、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实施学分制的目的在于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重视学生个性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学分制的推行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一种现实选择。

要适应和完善学分制,我们首先要明确它的要求。本文认为,学分制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求对学生实行动态教育与管理,在学分制下,学生的注册、选课、上课、考试、住宿、课余活动等方面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求学校对学生的上述活动进行动态的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二是要求对学生实行开放性管理,由于实行选课制,学校的各种资源都要向学生开放,这就对教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开放性管理便是一种现实的必然选择;三是要求对学生实行多元化管理,在学分制下,除了日常的工作外,还涉及到对学生选课、学生学业和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学生寝室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四是要求实行更加灵活的管理方式,在学分制下,使学生可在3-8年内修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和学分绩点,然后申请毕业和授予学位。

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的重构

为了适应学分制的要求,学校要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系统地建立起一套适应学分制要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本文认为,重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更新教育管理理念

新形势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要以学生及学生的发展为本。从学生内在需要出发,帮助学生形成正确需要层次和结构,引导学生把个人成才目标与学校教育目标统一起来。实行学分制度,新的学生管理模式的指导思想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我们足够的空间来塑造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各种条件,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内在成才动力,把以学生为本作为所有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

2、建立开放式网络化选课系统与管理体系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学生由此形成自我创造、自我完善的意识和个性化的发展模式。因此,以学生利益为核心,建立开放式网络化选课系统与管理机制,是学分制能否成功实施的重要条件,也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学校要针对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级,建立符合专业特色、宽口径、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可供选择的课程内容,主修专业基础课程、相关专业任选课程、文理专业互选课程、人文与科技公选课程、课堂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都应纳入学生选课范围。要实现这一目标,学校必须建立一套现代化的学分制选课系统,实现选课系统的网络化、开放式运行。

3、建立科学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依据学分制教学的特点,以提高学生能动性为目标,建立科学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奖惩措施,是全面推进学分制的重要保障。学校要打破过去的教学模式和成绩考评模式,突出能力培养和测评,以互动式教学为主要教学方式,形成以平时学习与作业考察、知识测试、能力测评三种考核方式并举的综合考评模式,建立理论与实践、高校与企业、教师与学生互动的综合教育方式。为了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在激励机制上应坚持高额奖学金与淘汰制并举的方针。

4、建立和强化分层沟通制度

实行学分制,必须建立和加强校、院(系)两级分层沟通制度,使学生管理干部与教师尤其是辅导员(导师或班主任)与任课教师间建立联系,就学生的学习状况、思想状况和课内外教育与管理等问题展开沟通与交流,目的在于综合学生信息,寻找对策,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5、加强高校社团组织建设

大学生社团是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它以灵活性和多元性吸引更多学生积极参与,已逐步成为高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支持社团活动,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吸引更多学生加入到社团中。通过健全机制,加强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办法等形式,逐步完善大学生社团教育管理功能,更有效的凝聚学生、推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

6、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学分制实行后,学生间的主要交流场所转向宿舍,这要求不仅提高学生宿舍的硬件设备、安全防范,更重要的是要让宿舍承担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让宿舍成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主阵地。学生按宿舍楼分别设立学生党支部、团委、学生会,以楼层为单位开展工作,辅导员深入到学生宿舍,在宿舍楼党总支(团委)领导指导下,全面负责实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摘要:本文通过解释学分制的含义和意义,分析学分制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挑战,从而提出了重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模式的对策。

关键词:学生管理,学分制,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石曙光.实施学分制前后的争议[J].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0,(05).

[2]李立.学分制对高校学生工作的冲击与创新思考[J].榆林学院学报,2004,(14).

[3]钟尚亮.实行信息化管理促进学分制教育稳健发展[J].中国成人教育,2005,(08).

[4]张秋璐.高校学分制学籍管理实践的几点思考[J].巢湖学院学报,2006,(04).

3.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篇三

关键词:学分制 拓宽 加强 突出 提高

学分制首创于美国的哈佛大学,目前已在国内高校全面推开。近几年来,技工教育事业在国家的重视下,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同时也面临一些矛盾和挑战。例如:学校生源质量的下降和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要求提高的矛盾;机械性、封闭性的培养模式和人才需求的创新性、灵活性的矛盾。因此,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如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何让学生既能根据企业需要培训进厂,又能很好地完成技校学业,成为真正的技校毕业生,是技工教育需要探究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实行学分制管理,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拓宽办学路子,灵活安排学生的课业

学分制管理是对学生课业技能以及其他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考察。学校按计划招生,按规定的专业授课。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企业有需要,不管学生是否完成学业,学校都要安排学生进厂。但是学生进厂并不意味着已经是企业的人了,因为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管理。只要学生没有得到一个合格的技校毕业生所必需的学分,即使你进厂时间再长,也不能获得技校毕业生应取得的所有证书。这样就促使学生根据自己的状况在不同方面下工夫。同时学校还要对没能完成正常学习而进厂的学生加强跟踪管理。这样,学校不仅能够促使学生利用工休时间完成学业,同时还协调了学生与企业的关系,从而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实践证明,实行学分制管理,不但解决了企业发展的用人之需,而且学生也能按规定毕业,同时也赢得了用人企业的信赖,密切了校企关系,加强了企业用工的校企合作培训。

二、实行学分制,有利于加强学生管理,促进管理和教学的有机结合

大多数技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都是由单独成立的学生管理处或学生科负责,管理模式也都是常用的“说教式”方式,最多也是处罚和说教结合,而不能与学生的学业很好地结合。实行学分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把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情况,变成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纳入日常的考核当中。学生一天的行为都由一个具体数字来代替。这样,学生不但要有好的学业成绩,还必须要有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成绩。因为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有较好的学分,也就是有较好的毕业成绩。这样的管理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更为学生完成好学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因此,我们实行学分制就能够把管理和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加强学生管理。

三、实行学分制,有利于突出技能操作特点,加大技能操作训练

学生的技能操作培训是技工教育的重点,培养有知识、有技能的人才是技工教育的主要目标,而只靠设备、师资形不成良好的管理体制,因此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的一个好办法,就是采用学分制管理。实践证明,采用学分制是完善教学和学生管理体制,提高学生技能水平的关键。实行学分制,将学生的技能操作考核纳入对学生的全面考核之中,而且其中技能操作的成绩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如果学生没有良好的操作技能,就不可能取得较高的学分,而没有较高的学分,学生毕业对就业单位的选择就没有较大的空间。这样,通过连环约束,就能够促使学生在技能操作时认真刻苦,让他们知道没有动手能力,没有真功夫,是不能有好的技能成绩的。同时,学分制管理也增强了指导老师的责任心,促使老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学生的监督检查,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促教,教促学”的良性循环。

四、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扩展学生的技能面

学生的综合素质是衡量一个学校培养学生是否优等的一个重要指标,怎样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也是一个最重要的课题。一般情况下,技能好的学生未必体育和文艺好,体育好的学生未必技能和文化课好。所以要想让学生成为真正的有较高综合素质的技能人才,就要把文体等综合能力的量化考核纳入到学分之中。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要想有个高学分,必须人人努力,全面发展。这样,既能促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注重文体综合能力的发展,更能促进学业较差的而文体好的学生注重学业技能的发展。只有各方面兼顾,不顾此失彼,学分才能提高,从而,在互相竞争、相互促进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就会大大提高。

总之,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及学生的整体素质,是技工教育的重要任务,是时代赋予的重任。不论采取怎样的办法,只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就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学分制管理在实践中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需要在遵循技工教育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改革创新。

4.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篇四

(2005级秋季新生入学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讲解稿)

一、学分制及其相关概念

1. 课程

高等学校的课程与中小学课程存在很大不同,它不再是指定的、必修的教学科目和活动的总称。一般而言,高等学校的课程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部分组成,必修课是“必须修习的课程”的简称,选修课则是“可以选择修习的课程”的简称。在暨南大学,必修课由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组成,选修课由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因其多数在晚上开课,简称“晚选课”)组成;学生还可以按照规定选择非本专业的必修课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作为选修课,也可以选择石牌六校联合选修的课程。2. 人才培养方案

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即教学计划)实际上是专业培养方案,用以指导每个专业的教学活动,其核心是专业培养目标,课程围绕目标来设定以保证目标的实现。从内容上看,每份人才培养方案都包括:

(1)课程结构。在暨南大学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必修课学分一般不超过毕业和取得学位要求的总学分的70%,选修课约占毕业和取得学位要求的总学分的30%。具体规定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

(2)主要教学形式。如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教学实习、毕业设计等。

(3)时间分配。它反映每门课程、每种教学形式所占用的教学时数。(4)学年编制(简称校历)。它反映学年、学期、课程教学形式的起迄日期。我校每学年分成两学期,并在暑假期间开设一些课程供学生修读。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为18周,上课14周;其他各学期20周,前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复习、答疑周,第19、20周用于考试。3.学分

学分是用于计量学生学习量和学习进度的单位。计算学分的课程均要进 行考试或考核,考试达到60分或考核达到及格等次才可取得学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量,原则上与周学时数相对应,即以上课学时数为标准,每学期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

实验课、制图练习课、设计课等实践性强的课程,每学期每周2学时计1学分。原则上,毕业实习学分计算与实践性强的课程学分计算相同,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规定的,以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为准。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不少于10周,学分由各学院具体规定,为必修学分。入学教育、毕业鉴定等环节,以及属于补习性质的课程,均不计学分。《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对不同学制的学分总数有不同的规定,四年制本科学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为160学分(护理学专业192学分),五年制本科学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为240学分,六年制为288学分。国际学院各专业的学分另行规定。4.“标准学分制”

学分制是一种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规定和计量学生的学习量、学习进程的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

暨南大学是中国大陆较早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之一,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现实行比较合理和相对完善的“标准学分制”模式。“标准学分”是将毕业要求修满的总学分按学制分解得出的每学年应修习的学分数。4年制本科学生每学年的标准学分为40学分,五年制、六年制每学年的标准学分为48学分。学生按规定交纳学费后,按标准学分修读。

学生可根据本人学业情况低于或超过标准学分修读。低于标准学分修读的,每学期所修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超标准学分修读要受学分绩点的限制,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3.0的不得超标准学分修读;超标准学分修读还受重修学分的影响,凡有必修课程不及格者,必须先重修未及格课程,剩余的学分才允许用于修度新课程。

所有修读课程,均需按学分交费。5. 绩点、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与总平均学分绩点

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数量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讲,它不能单独作为评定 学生学习质量的依据,因而,学分制教学管理需要引入表示学习质量的方法,我校采用学分绩点的办法。

(1)绩点。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成绩采用百分制,然后转换成绩点。百分 制与绩点的转换规定为:90~100分记为4.0~5.0绩点(90分为4.0,91分为4.1绩点,依次类推);80~89分记为3.0~3.9绩点,70~79分记为2.0~2.9绩点,60~69分记为1.0~1.9绩点。不能量化的课程和考核的课程,评定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折合4.5绩点,良好折合3.5绩点,中等折合2.5绩点,及格折合1.5绩点。考试不足60分,或考核成绩为不及格等次课程的绩点均计为0。

(2)学分绩点、总学分绩点。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学生在某段学习期间修读的各门课程所得学分绩点之和即为该学生在该段学习期间的学分绩点,学生修读本科课程全部课程所取得学分绩点之和即为该学生修读本科期间所取得的总学分绩点。

例1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的学分规定为4学分,在考试中,学生甲的考试成绩为90分。那么,先把他的成绩的绩点计为4.0,然后我们即可以计算他的学分绩点:4.0×4=16。

例2 在教学计划中,法律基础课程计为2学分,在考试中学生甲的成绩为85分。那么,他的法律基础课程的绩点为3.5,他的法律基础课程的学分绩点计为:3.5×2=7。

(3)平均学分绩点与总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在某段修读期间所得的学分绩点÷同期修读的学分;总平均学分绩点=学生修读本科所得的总学分绩点÷总学分。总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小数点后第三位开始舍去,不四舍五入)。

例3 在某一学期内,学生甲修习了7门课程,这7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学分规定分别为4、4、3、2、2、1、4,这7门课程的总学分为20。他的考试考核成绩分别为80、83、85、90、75、69、84,在这一学期内的总学分绩点为:3.0×4+3.3×4+3.5×3+4.0×2+2.5×2+1.9×1+3.4×4=64.2。那么,在这一学期内,学生甲的平均学分绩点为:64.2÷20=3.21。(4)平均学分绩点与总平均学分绩点的作用。平均学分绩点用于评价学生各学期的学习状况,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具有超标准学分选课、辅修其他专业或申请双学位、评优(如校长免费学分奖励金、优异生选拔)、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国际交换学生等。总平均学分绩点是用于学业结束后审核是否授予学位的条件之一,总平均学分绩点没有达到1.80,不能取得学位。

二.学分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1.如何取得学籍。报到、体检、注册取得学籍;缴费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校,亲自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不请假或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复查不合格,由学校区别情况给予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与授予学位的条件。

(1)毕业条件:有正式学籍,德、智、体合格,修读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必修课学分和总学分。

(2)授予学位的条件: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1.8的毕业生,无考试作弊行为,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

请注意,操行评定不及格者,按照结业处理,只能发给结业证书。3.选课与重修

(1)选课的相关规定。

选课原则:学生应参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导师的指导,根据本人学习状况和能力选择课程;选课范围包括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每学期只能选修两门(包括石牌六校联合选修的课程,校外选课记入标准学分且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学生选课和退选只能在教务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未经选课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核),选课完成后不得中途退出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否则该课程计为不及格,不得取得相应学分。

选课过程:分为预选阶段和退补改选阶段两个过程。所有选课均在网上进行。

A.选课时间安排。学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期按规定课表修读,从第二学期开始,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选修课程。学生每学期的第17周至18周在与校园网连接的计算机上进行预选课,学生优先选择本专业所安排的课程;第19周和下学期第一周到第二周,学生可对已选课程进行退、补和改选课程。学生可实时在网上浏览教务处公布的学生选课情况。选课的最终结果以第二阶段系统关闭后的数据为准,考虑到选课期间课程会有变动,学生应在最后阶段确认选课,系统关闭后不得作任何修改。关于选课的具体操作程序,请仔细阅读《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B.选课权利和责任。学生必须首先熟悉选课相关规定,并主动接受导师指导,听取导师意见。必须妥善保管好综合教务系统的密码,如因密码泄露而造成差错的,一律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学有余力的学生可辅修其他专业或申请双学位。有关规定请认真阅读《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四条。(3)重修。考试或考核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必须重修;凡有先修后续关系的 课程,前期课程不及格者,必须重修合格后,方能修读后续课程;对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允许重修该课程以刷新成绩。

重修课程的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记载,选修课程若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他学分相同的同类选修课程代替;总学分修满后,可以在毕业前申请取消不合格或不满意的选修课的成绩。毕业后,所修课程一律不许再取消。

任何一门课程在校期间的重修次数最多不得超过3次,必修课重修超过3次者,根据实际情况劝其转专业或退学。有课程经3次重修仍不及格者,连续2学期有2门或2门以上课程需要重修,重修一次后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4、选专业、转专业、转学及国际交换生学籍管理

(1)选专业相关规定。实行大平台招生的学院,学生在1年半或2年内平台课程结束后,学生可以选择专业。但不是随意选择,而是按照学分绩点排序(内、外招生分别排队),学分绩点高的学生享有优先选择权,某一专业计划名额满后,其他学生只能选择其他专业。具体规定请参阅《暨南大学“大平台”招生学院学生选择专业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各学院的相关规定。

(2)转专业相关规定。学生转专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由本人申请,经转出、转入两方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以学期为起点,并须在第18周至下一学期开学第1周提出申请,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关于申请转换专业的条件请参阅《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如欲从非英语专业转入外语专业,则须通过接受专业的考试才能办理。转入不同专业的学生,凡未修读过的必修课程要补修,已修读过的同类课程及格的,可承认其所得学分。

(3)转学相关规定。请参阅《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其转专业、转学不予批准:新生入学未满1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或无正当理由者。

(4)国际交换生学籍管理。凡没有进行大平台选专业即出国留学的交换生,回国后可根据在国外修读的课程优先选择相关专业。其他具体规定,请参阅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印发的《暨南大学交换学生手册》。

5、考勤、考试和考核规定

(1)缺勤的计算与处理。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学生必须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和学校、学院、系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批准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未请假而不按时参加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社会调查和公益劳动者,每天按旷课4学时计算。进入选课阶段,教务处正式公布选课一览表后,学生必须按所选课程的安排跟班听课,参加考勤、考试,不参加考试者以零分记载。

(2)关于考试纪律。凡是擅自缺考、作弊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其 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对考试违纪和作弊者,按照《暨南大学处理考试作弊的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3)考试考核的成绩计算。考勤和作业都要计入考试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请参阅第三十一条。

三、特别注意事项

1.考试不得作弊。有考试作弊行为者,按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不授予学位。

2.学生凭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信息栏中准确填写自己的英文名称(内招生填写汉语拼音)。英文名称将要在英文成绩单、英文证书、英文在学证明中使用。

3.选课要求。选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学生选课结果以网上数据为准;学生未上网成功选课,教师在点名册上自行添加学生姓名的,教务处不承认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凡因密码泄露导致选课数据被其他人修改,后果自负。应严格对照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选课,优先选择本专业的课程,尤其应保证按规定修读必修课。原则上,除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和全校公共必修课外,其他所有课程都是选修课,不能替代本专业的必修课程。在选修课程之前,学生应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因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变更,使得少数课程被取消。学生重修时,可以用同类课程取代,但院系必须给出意见,不能由学生自行指定。

4.实际修读总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总学分,或总学分达到要求但必修学分没有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不能毕业,也不能取得学位;总学分达到要求,但总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要求(达到或超过1.80),不能取得学位。

5.一门课程的重修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将劝其转专业或退学。6.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平时欠交某门课程作业、不参加实验累计1/3或缺课累计超过教学时数1/3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7.学习年限的相对灵活并不意味着学习年限没有限定,四年制本科不得超过8年,五年制不得超过9年,六年制不得超过10年。

四、我校近期在教学管理制度方面进行的重大改革

1.“大平台”招生与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我校自2003年秋季起,开始在部分学院实行“大平台”招生和教学制度,即这些学院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校学习一年半至两年基础课程后,由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主选择专业。希望同学们注意的是,选择专业前必须取得选择专业的资格,不能如期取得资格的必须等到取得资格后才能参加选择专业。另外,即使取得了选择专业的资格选择专业也不是随意的,各专业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排名(内、外招生分别排名),在网上选择专业。由排名靠前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某一专业计划的人数满额后,其他学生只能选择其他专业。

2. 构建“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2004级教学计划与以前的教学计划不同,其显著特点是采用“平台+模块”形式构建课程体系。其目的是为了拓宽专业口径、增强专业适应性以及增大学生的选择空间,并力求通过课程结构本身引导学生选课,避免出现学生随意选课导致知识割裂、疏离的现象。请大家认真阅读人才培养方案,熟悉相关专业的课程结构以及对选修课程的规定。

3.实施校长免费学分奖励制度。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我校已经出台 了《暨南大学校长免费学分奖励金评选办法(试行),每学年对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本专业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在15%以内(国家基地班、名牌专业按18%进行)的学生,可按等级奖励免费学分,并颁发荣誉证书。

4.实行本科学生导师制。我校从2003年10月开始在全校全面实行本科学生导师制,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导师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学校要求导师充分了解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应主动联系学生并给予有效的指导。导师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导向”、“导学”和“导心”,以导学为主,尤其要在入学教育、学生选课、重修、转专业、学习规划、学习方法等方面给予有效的指导。导师每次指导学生,应有明确的指导目的,应力争首先解决学生关心的问题,应督促接受指导的学生在《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导师指导内容登记表》上签名,以作为导师业绩考核的依据。实行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导师对学生的热情关怀和严格要求,达到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发学生的智力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的。学生应主动积极地与导师联系,尤其是在熟悉学分制管理规定和选课等方面,应听从导师的建议。

5.推进“学生评教”制度。为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我校从1993年开始,实行校院系领导、同行教师、学生教师共同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估的“三重评估”制度。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每学期期末,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在网上进行,要求学生凭学生证号进入系统,对照评估指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分。为确保统计样本的有效性,以及统计信息的全面、真实,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与对自己的授课教师的评价,凡是没有参与评估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学期的选课。由于学生评价教师的根本目的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因此,要求学生充分认识到对进行教师客观公正的评价最大的受益者是学生自己,参与对教师的评价是对学生权益的维护。同样,要求学生对教师评价必须客观公正,也是对教师权益的维护,因为学生的评分是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认定,学生的评价分数将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依据,并与教师工资挂钩。不公正的评价不仅损害教师的权益,而且损害学生的利益。

学生评教制度还包括每学年结束时,学生对导师的业绩的评价。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一样,学生对导师的评价关系到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关系到学生和导师的权益,因此,也要求对导师进行评定时,必须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尤其应避免平时拒绝接受导师指导,评估时随意评分的倾向。

5.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篇五

一、总体思路

探索“德育学分制”下完善年级组德育中学生自主管理的实践, 目的是继续发挥班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学生的自我监督作用、德育学分的综合评价作用等, 开发更多项目下的学生自我管理, 推进年级组德育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在管理主体上是全体学生 (包括班干部和学生会干部) , 实现管理的自主化;在管理的内容上主要是“学习与规范”的管理, 强化“学习与规范”两方面在高中阶段的重要性与相互促进作用, 推进管理内容的项目化;在管理的形式方面, 设立年级、班级项目管理小组, 以小组合作的形式交替进行, 采取管理的连续化 (小组连续管理) ;在管理的具体要求上, 年级组、班级分别召集班干部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 制订考核标准, 推进学生管理的制度化。通过学生的自主管理, 不断完善“德育学分”的最终综合评价, 促进学生的共同进步, 促使学生整体素养的综合发展。

二、班级管理模式探索

班级管理一般有“常规管理、平行管理、民主管理和目标管理”等模式[1] (如表1所示) , 这几种管理模式在班主任工作中都有积极的作用。对经验较丰富的班主任而言, 四种模式在管理工作中一般兼而有之, 按需选择。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 我校在年级组德育工作的基础上, 创新实施“德育学分制下学生的自主管理模式”。实践证明, 该模式下的学生管理符合学生积极参与管理的心理特点, 符合学生自我成长、自我发展的基本期望, 也符合我校年级组德育管理目标的总体要求。

三、“德育学分”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办法

1.指标体系的建立

首先, 年级组根据年级与学期阶段性特点, 按德育主题和项目设置德育学分考核的核心指标, 约占考核内容的80%;其次, 各班在班委会和全体学生的民主讨论下细化具体指标, 引入适合本班特点、注重班级文化特色建设的其他指标 (约占20%) , 最终组建完善的德育学分评价指标体系。鉴于我校学生行为规范相对薄弱、学习态度有待改进的整体情况, 我校2010级学生德育学分指标体系主要从“聚焦课堂、有效作业、一日常规、集体活动、班级特色”五个主要指标体系分类施行 (具体如表2所示) 。

实践证明, 推行以年级组德育指标为主、兼顾班级特色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 有利于年级组德育学分的整体科学评价, 也能充分发挥班级在德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对不断完善和发展我校年级组德育学分评价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高一 (1) 班把才艺教育作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连续成功实施了两个学期的才艺教育, 学生自我组织、展示才艺教育主题, 参与率达100%, 积累了大量的由学生设计的才艺教育素材、PPT文件等, 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生每次考试成绩稳居年级前列, 班级被评为区优秀班集体;高二 (2) 班以团队活动为班级特色, 组建了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活动小组, 分期举行一系列有意义的团队活动, 锻炼了学生的能力;高一 (3) 班以学生参与各类竞赛为班级特色, 多名学生积极参加星光计划的比赛并获奖;高二 (4) 班以班级小报和好人好事为特色, 每周一报, 内容丰富, 节假日帮助老师打扫卫生在学生中蔚然成风。

2.实施办法

“德育学分”是一种年级组德育、监控、考核、评价的学分制管理办法。整个高中阶段规定德育学分共6分, 每学期1分, 学期期末根据德育学分记录表进行最终评价, 分“优、良、中、不合格”四个等第进行评定 (注:学期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 受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者考核为“不合格”等第, 需在今后一年中通过学习和活动 (如参与班级团支部或校团委组织的活动) , 表现优异者可“合格”) 。具体评价设置如表3所示。

注:起点设置为德育学分80分、等第“良好”。

四、学生自主管理的实践

1.自主管理项目的确立

(1) 自主管理项目是具体的。针对我校学生特点, 长期实施“聚焦课堂、有效作业”的德育主体教育, 主抓课堂纪律和作业抄袭问题, 时间贯穿整个高中三年。通过“安静课堂、有序课堂、有效课堂、高效课堂”的不同目标层次要求, 加强对学生课前准备、课堂活动、课后作业的指导、实施, 突出抓好学生作业的完成、上交、批改、订正等环节的监控, 制定相关的学生德育学分制度, 量化学生综合考核, 科学规范地引导学生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并完善自我的自我管理体制。

(2) 自主管理项目是动态的。首先要随着学校的德育重点、班级学生问题的变化而调整, 甚至每个月都可能有所变化。如高一新生德育的关键是学生习惯的养成教育, 为此, 前两个月我们以学习习惯 (如听课状态和作业等) 、行为规范 (如一日常规的检查、记录、督促与改进等) 的养成为重点设置自主管理项目, 若达到预期目标或取得明显成效后可在后期设置以学习成果检测 (比如竞赛、比赛等) 和活动成果展示 (如广播操、运动会、学习小报等) 为主的自主管理重点项目。相反则需要继续坚持一段时间, 直至有明显的改进。

(3) 自主管理项目是连续的。高一阶段的自主管理项目与高二阶段的自主管理项目是不同的、分阶段的, 这要与学生的阶段性特点相一致。如, 高一新生对高中的学习和规范不甚了解, 充满好奇, 也容易接受新事物, 因此可塑性比较大;相比较, 高二学生可能会出现学习怠慢、兴趣淡化等现象。因此, 自主管理项目要从高一的养成教育为主转向高二的成长教育为主, 即重点关注学生的思想成长 (如五月歌会、社区假日活动等) 和身心的成长 (如运动会、十月语汇辩论赛活动等) 。

2.自主管理的实践

所谓学生自主管理是指学生在一定的框架内按照师生共同制订的规则组织、实施、记录、评价、总结、反思并改进的综合过程。学生通过相互交流、学习监督、互评互助等方式, 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学生通过自主管理, 学会在评价他人中认识自我, 在与他人交流中提升自我, 在相互督促中完善自我。当然, 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自主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观主义、片面主义、极端主义等不良现象, 并及时加以指导纠正、调整完善。每年的新生军训活动是我校实施学生自主管理的第一课, 也是培养学生自主管理意识的第一步。军训中, 我们设置了“先班级、再年级, 先互评、再交流”的自我管理模式, 即实施寝室内组员间的互评交流、班级内寝室间的互评交流、年级内班级间的互评交流三个层面的自主管理模式。整个评价过程学生全体参与, 组建学生自主管理小组, 成员由班级连长和寝室长代表组成。交流活动主要在班级每日点评和年级大会点评上进行。这种模式得到了学生们普遍的认同, 激发了学生为集体争光、争创一流的集体荣誉感, 也为年级和班级在公平、公正、公开评选“优秀连队、优秀营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3.自主管理的评价

为了更好地发挥自主管理的效能, 班级每月公示每位学生的德育学分, 对于班级表现优异的学生 (一般选前两名) 学校以感谢信的形式发放给学生和家长, 并在每周升旗仪式上进行激励表扬。绝大多数学生对德育学分制下的学生自主管理模式表示赞同, 对自己获得的“德育学分”表现出极大关注。学期期末, 班主任对每位学生一学期内各个月的德育学分取平均值, 作为学生的“学期德育学分”, 并以此作为综合评定该生品德等第的主要依据之一, 并连同品德评语一起记录在学生的成长手册上。

三年多来, “德育学分”下年级组实施学生自主管理的实践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丰富, 程序和方法越来越趋向合理, 为班主任德育工作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更为学生的成长搭建了展示、竞争、创新的舞台, 真正成为激发学生成长和进步发动机和催化剂。

参考文献

6.学生学分管理程序 篇六

一、高校学生思想教育与学分制结合性管理的现状

1.学生“重学分,轻修身”思想严重

由于学分制在高校教育模式中的广泛应用,一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了“重学分,轻修身”的消极思想。一些学生将修满学分作为学习的主要任务,而忽略了自身思想教育方面的进步。这样的情况导致高校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学生对思想教育没有给予足够的热情和重视,因而也就无法积极配合和响应相关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2.班级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概念弱化

学分制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对象选择,让他们拥有了更大的学习自主性。但是,学分制下的教育模式使得学生的学习环境显得很分散,导致了班级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概念弱化,很多学生对班级的管理工作因此也就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一些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集体活动无法取得很大的反响,学生的积极性也不高,这样班级在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就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影响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缺乏创新的思想教育与学分制结合管理机制

目前,很多高校学分制下的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主要是面对一个群体开展,缺乏一个面对学生个体,调动学生主动性和加强思想教育实践的管理机制。由于学校没有重视学生思想教育与学分制结合性管理机制上的创新,使得学生在思想品德的提高上没有得到更好的实践和培养,严重制约了他们的发展。另外,学校在引导学生在思想教育上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方面没有一个创新的管理机制,也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提高高校学生思想教育与学分制结合性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1.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提高思想教育的管理效率

针对目前学生“重学分,轻修身”的消极思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首先,教师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应该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思想。在培养方案上,将学生在思想教育学习中的表现纳入教学评估中来,通过这样的方法来引导学生重视思想教育。其次,学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为了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在学分制的教学模式下,除了认真修得相应的学分,还应该加强对自身思想教育的培养工作。比如说,在课堂内外要积极参加相关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完成教师或者学校安排的思想教育学习任务,以此来提升自己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水平。

2.加强班级的思想教育,保障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为了改变学分制下班级思想教育管理工作概念弱化的现状,在今后的思想教育环节中,我们应该重视班集体的作用。一方面,班级应该积极组织思想教育活动,以此来提高学生思想教育学习的机会。比如说,开展一些图书馆文化的团队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他们的人文素质。另一方面,院系应该结合学校在思想教育工作中的教学计划安排相关的班级思想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些活动进行评比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这些思想教育活动能够真正开展,并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3.创新学分制下的思想教育管理機制,推动教学进程

很多高校在学生思想教育与学分制结合性管理上没有建立一个结合学生个体自身实际的培养机制,使得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没有取得很高的成效。因此,在今后的思想教育管理机制中,我们要结合学分制教学模式的特点来进行及时的创新。学校可以将一些思想教育的实践活动纳入素质学分中来,通过这种形式来加强学生对思想教育的重视。在实践活动的课题选择上,教师要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安排,可以考虑小组和个人课题设计的方法来缩小思想教育工作的对象范围,使得整个管理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

总之,高校学生思想教育与学分制结合性管理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思想教育教学的发展,端正学生的学习思想,加强班级的思想教育以及创新学分制下的思想教育管理机制显得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张惠英.新课程理念下一种可操作的课堂活动模式:“四环节”活动模式简介[J].数学教育学报,2004(03).

(作者单位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7.如何构建正当的高校学生管理程序 篇七

高等学校在长期的学生管理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工作程序,这些工作程序是否属于正当程序的范畴呢?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构建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高校学生管理程序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高校学生管理规则制定者要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与正当程序的意识。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目前,我国各种法律法规对学生权利的保护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高校学生管理规则也是重实体、轻程序,忽视对规则运作程序的配套规定,使管理显得过于主观、随意。因此,高校学生管理规则制定者必须遵守依法治校要求,合理使用学生管理权利,避免关乎学生根本利益的管理权力过于集中,防止权力的滥用。

二是按照正当程序原则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实体规范。当前,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都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学生的权利种类,对学生权利有影响的规则,大多是教育行政部门或各高校制定的,但保障学生具体权利的实体规则仍旧缺失,部分实体规则还涉嫌违法。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充分体现了落实依法办学自主权的要求,并对高校完善相应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全文有五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十三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这些授权性条款是高校自主办学的前提,也是高校自主制定实体规则的前提,但高校学生管理的建章立制应严而有度,多用倡导性条款,少用禁止性条款,慎用惩罚性条款。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相应的程序与处罰主体,并规定具体的救济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等制度,完善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建立健全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另外,高校应加强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在修改高校自身的学生管理实体规范时要坚持科学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即“以学生为本”的原则,确保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在规则起草阶段,应当允许学生以适当的方式发表意见;起草完毕后,应该通过媒介予以公布,征求意见,进行适当的修改;在表决通过阶段,应当将起草的规章文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审议,并允许学生等利害关系人旁听;在校规正式执行阶段,应当在校内予以公布。

三是按照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构建一整套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体系。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产生公正结果,实体权利的实现离不开程序法的保障。高校管理权行使中,程序法必须保护学生的知情权和辩护权等实体权利,明确高校在做出影响学生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并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学生的陈述、申辩,事后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也有学者提出,高校可以设立校内仲裁委员会,邀请法律专家作为固定的仲裁员,以随机产生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作为临时仲裁员,共同审查、处理一些学校的行政管理行为、学生与学校的纠纷,以有效地将一些纠纷化解在校内,避免双方对簿公堂。

总之,在倡导依法治校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的个体,可以以平等的身份来和高校的管理者进行对话。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也要淡化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力本位观念,强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本位观念,遵循符合法治理念的学生管理正当程序,强调学生参与管理的理念,强调学校服务于大学生的意识。只有这样,高校学生管理才能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切实做到依法行使管理权,做到以善良之法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目标。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学院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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