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2024-08-12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精选11篇)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篇一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郑州市卫生局办理范围:1996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在郑州市所属区内出生,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特殊情况下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1996.1.1—2004.12.31在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出生的婴儿:

1、出生医学记录书。无出生医学记录书的,携带助产技术服务单位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管理专用章)及原接生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发证情况证明(见附件一)。

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须提交婴儿与父亲的亲子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殊情况(在车、船、飞机上和家庭等非医疗机构出生)下出生的婴儿:

1、郑州市特殊情况出生新生儿情况记录书。

2、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4、婴儿与父母亲子关系旁证。旁证为:婚内出生婴儿提供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婴儿提供父母与婴儿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补办:

1、助产单位接生证明和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证明; 登报声明(市级以上报纸),并提交声明报纸原件;

2、婴儿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入户婴儿还须提交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未入户证明。

备注:婴儿户籍已登记的,不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入户联;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附件一

医 院 证 明

兹有产妇姓名,年龄,于年月日至我院住院,于年月日时分在我院自然(剖宫)生育一男(女)婴,孕周,健康状况,阿氏评分,重量克,身长厘米。接生人员。

经查实,我院当时已开(未开)出生医学记录书,未开出生医学记录书的原因是。

特此证明

年月日(盖医院公章)

注: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附后(加盖病历管理印章)

2.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篇二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网络化管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指国家统一印制,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 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 申报国籍、户籍, 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信息、申领材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 孩子就学、民族的更换、出国、留学等, 都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为凭证, 其档案管理状态必然体现着人口管理、社会福利状态、人员流动监管、社会稳定维持等重大公共事件及民生的和谐程度及幸福指数。为了更好保护《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资料,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实用性和安全性, 2013年10月,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档案局联合发文关于《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网络化管理《出生医学证明》

自2014年1月1日起, 浙江省全面启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由原先的单机版办证改为网络办证, 即进入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 给每一位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 不需要手工上传就能在网络上保存。当前, 温岭市对《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各家医院进行培训, 上门指导等工作, 已全面落实《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本文结合工作实际, 谈谈《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工作中的一些体会。

(一) 实现资源共享, 方便办证流程

应用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平台, 分娩室, 手术室以及乡镇具有接产资格没有签发资格的单位, 在平台上输入产时信息, 妇保院办理出生证窗口即可看到新生儿的基本资料, 在办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核对, 核对无误后, 给予办理, 产时信息签发状态会显示已签发, 以减少差错, 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碰到有产时信息核对不一致的, 工作人员及时与相关科室或医院取得联系, 进行核实并修改, 以方便群众。

(二) 减少工作失误, 提高工作质量

在办证过程中通过使用身份证扫描仪直接扫入父母亲的姓名、年龄、国籍、民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 既节省了办证工作人员输入的时间, 又减少以往因输入父母身份信息而导致的废证率高。通过双显示器双方核对信息, 双签名等制度减少医患间的矛盾。

(三) 增设信息平台, 操作简单快捷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平台设置出生证档案案卷管理, 操作简单, 遵循100个出生证编号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规定, 新增案卷后输入出生证起止编号, 便会自动产生100个新生儿的相关信息, 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责任者、新生儿姓名、母亲姓名、父亲姓名、出生日期、发证日期等, 档案工作人员只需要输入每一位新生儿的文件材料的起始页号即可完成此案卷的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可以直接打印。随之, 案卷封面上的相关内容, 如全宗名称、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保管期限、起止日期, 件数, 页数等都会自动产生。与以往相比, 手工录入案卷目录和案卷封面, 大大节省了档案工作人员的时间, 避免了在输入信息时出现的错误。

三、《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查阅利用

近年来,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利用人数也越来越多, 如出生证遗失补证、出生证上信息错误来换证、孩子迁户、父母离婚、公安查真伪信息等, 对于来电、来函、来人查档要遵循相关规定, 提供相关证明, 传真要再复印以便保存。依法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做好登记手续。

四、《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移交工作

签发工作完成后, 将出生证档案进行编号、整理, 用相关工具固定以避免散落, 造成档案丢失, 材料不齐, 材料错放等现象, 并在3个月内将出生证档案及时归档至综合档案室, 签发数量较少可以收集到100编号后及时进行归档, 如果年末仍不足100编号的, 以实际占用编号组卷,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在本机构保管满五年, 移交同级档案馆。

五、结论

1.提高法制意识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 严把质量关, 减少差错率, 提高服务满意率。

2.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及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加大对签发信息人员培训力度。《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件, 签发人员要掌握好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发证人员要相对稳定, 对签发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应加大力度,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 如需要更换岗位, 必须做好交接培训工作, 以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3.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 积极推进使用计算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 使出生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 让出生证档案管理进一步跨入信息管理的时代。

参考文献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篇三

2014年11月,央视报道了一则名为《宁静小镇卖子成风》的新闻,其中提到福建省长汀县警方通过DNA检测确认,该县童坊镇上一户童姓人家的“儿子”并非亲生,但这名男孩是以童家亲生儿子的名义上了户口。

经警方调查,这名男孩其实是童家买来的,为了给孩子上户口,童家找了中介买了张出生医学证明,“花了1000元在广东买的”。童家正是拿着这份证明,通过了福建当地派出所的检验,顺利给孩子上了户口。

这份买来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着“铁涌镇卫生院”的公章,并写着一名梁姓医生的名字。福建警方专门到广东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调查,结果发现医院保留着这个孩子从产妇入院到孩子分娩的全套住院记录,意味着这是一张“真证”。

1月9日,央视记者前往该医院,并找到了在出生证上签字的梁医生。记者谎称由于福建警方已经查出孩子并非家庭亲生,所以没收了原来的出生证,希望医院方面能重新补办一张。听闻记者的来意,梁医生显得非常紧张,压低声音说:“出生证在这里补办可能补不到,要河源的,我可以帮你找。”在打了一通电话后,梁医生表示,“要过两天才买的到,要7500元。”

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售假

据“打拐”志愿者仔仔向媒体透露,网络上还有大量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其中不少中介都在医院工作。

记者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来自河北的中介,他表示自己已经卖了三年的出生医学证明,从来没有出过事。在与记者见面后,该男子先是保证他拿出的绝对是真证,并称“拿的都是当地小医院的证”。

该中介介绍,如果要绝对真证,价格不能低于1.3万元,但不是河北本地的,而是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的,“这个是以前医院里保留下来的,他保留下来的都是2012年、2013年的东西,现在没剩几张了。”

随后,记者还在河南省安阳市见到了一名孙姓中介,该男子也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工作,他表示自己办理的证上所盖公章同样为“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他还向记者展示了真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辨别方法。

无法跨省查询难封杀假证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假证也可依照各省公安机关下发的户政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文规定,为非亲生的孩子上户口。

央视记者拿着河南中介提供的已上户口的出生证图片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求证,专门负责出生证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证件肯定是假证。”

每一张出生证明都有唯一的编码,为何公安机关无法通过编码核实真伪呢?河南警方指出,跨省查询暂时没有实现,省内的也只能查2014年以后的出生证。而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的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公安机关和卫生职能部门的数据库互相不连通,唯有警方怀疑该证有假,才会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核实。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篇四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医院出生的小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带上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准生证、以及医院开出的新生儿出生记录;

未在医院出生的小孩如果要办出生证,前提是医院有《出生医学证明》剩余,因为现在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都是按本院活产数领取,不是医院出生的,按理是办不到的。如果正好医院有剩余,您需带上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准生证外,还必须出具村里的小孩证明,并到乡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如此才可以办理。

如果是已经上户,需要补办,必须要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并加小孩的身份证户口簿,小孩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一、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随父随母自愿选择,由派出所当场办理。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簿。

二、婴儿出生后超过一个月申报户口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派出所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

1、8月6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已均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20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二)》,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户口簿。

超期申报户口的须说明情况。

除可挂靠集体户口还可挂靠哪

为解决当前人才引进和部分市民申报户口无出路等户籍管理等难点

最新政策变动链接:

新生儿入户须查验计生证明

5.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篇五

一、医院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接产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及妇产科是否开具《出生医院证明书》的证明;

(2)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4)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二、家庭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到妇幼保健所领取亲子关系证明;

(2)接产人员证明(若由村级保健人员接产,必须提供保健员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

(3)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4)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证明材料。

(5)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咨询电话0952——6018314。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医院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接产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及妇产科是否开具《出生医院证明书》的证明;

(2)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4)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二、家庭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到妇幼保健所领取亲子关系证明;

(2)接产人员证明(若由村级保健人员接产,必须提供保健员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

(3)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4)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证明材料。

6.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注意了 篇六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注意了

各项涉外公证书、外交部认证、驻华使馆认证大家不妨了解一下相关机构:北京环球新东方。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不是出生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即通过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来间接证明一家三口的关系,这种公证书中会粘贴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

如下: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别看这两种公证只差几个字,但是实际上的区别可是大着。最直接的区别就是公证书上公证事项的不同,出生公证的公证事项是出生,而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事项是出生医学证明。

如下:

代办出国公证认证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3.医院开具的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代办出国公证认证

办理流程:

1.传统线下公证处递交资料申请办理。

2.通过正规的代办中介机构在线进行申请办理,如:北京环球新东方,相比传统公证会更加高效。

提醒大家办理公证前务必问清楚的几件事:

1.需办理的具体公证事项,比如是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还是出生公证,一定要问清楚。

2.公证书翻译成什么语言。3.公证书一式几份。

4.是否需要办理认证。如果需要,是单认证还是双认证。5.另外提醒大家,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公证前,要仔细核对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地与户口本上的出生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纠正。

希望上面的文章能让大家了解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的相关办理问题。更多公证认证的相关内容可以登录北京环球新东方官网查询。

7.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篇七

1、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接生医务人员填写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接生情况表》,并由新生儿脐带处理的医疗保健机构或接生人员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签署的意见;

3、接生人员的《乡村医生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所在地的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旁证材料(三人以上签字,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5、未入户口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未入户口证明,如父母双方户口未迁一起的,需提供双方户籍所在地未入户口证明。

8.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篇八

委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性别: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原因不能亲自来医院办理孩子出生证的相关事宜,特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出生证事宜。

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9.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篇九

受委托人:

亲爱的新爸爸,新妈妈们,你们好!

恭喜你们添了一位新宝宝,《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当你们在为宝宝准备一切生活必备品时,请别忘了为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填报准备。

一、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前必须给新生儿起名,填写要字迹工整,婴儿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出生医学证明》及其记载的内容不予更换或变更。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在一个月内可产妇自行领取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因特殊原因,超出一个月需产妇本人领取, 三、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四、《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地和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按照国家和本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五、领证时需提交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二)其他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材料:

1、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办理出生证所需证件: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结婚证或准生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3、授权委托领出生医学证明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每周一下午,周三、四、五 早上9 : 30 ~ 11 : 10,下午2 : 00~ 4 : 30 办理地址:门诊大楼6楼624室。

联系电话:xxx。

委托人:

受委托人:

10.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篇十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4、《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母亲医务科父亲核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是否有误,新生儿信息有无涂改。进入成都市新生儿登记系统

1、新生儿姓氏必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

2、若无新生儿父亲相关信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免责声明。录入并核实新生儿及其父母的基本信息。领证人一同核对所有基本信息核对出生证明编号是否与系统一致

1、打印出生证明(两联),领证人存根上签字。

2、领证人在出生证明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专用章)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

(只适用于1996年4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

新生儿分娩医院提供

1、成都日报。

2、华西都市报。

3、成都商报。新生儿母亲所在地政府(辖区办事处或乡政府)确认盖章。

1、分娩证明。

2、病历复印件(新生儿记录和分娩记录)。

3、首次签发记录复印件(2010.1.1以后分娩的新生儿)。登报挂失报纸原件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书面申请(新生儿父母签字。)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户口薄原件(已进行户口登记)。

2、生育证明(未进行户口登记)。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新生儿母亲的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2、新生儿母亲的失踪证明;

3、新生儿母亲的死亡证明;

1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篇十一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新生儿父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办理和领取(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內,代理委托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与广东省人民医院无关。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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