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桔购销合同文本(共7篇)
1.柑桔购销合同文本 篇一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柑桔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收购数量、保护价及时限:
甲方与乙方已通过浙江省无公害农产晶基地认证的位于_________镇____村共________亩柑桔基地建立购销关系。
地块
品种
种植面积
(亩)
常年产量
(千克)
收购数量
(千克)
最低保护价
(元/千克)
收购时限
合计
合同总价款(大写):¥:元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按照临海蜜桔产品质量标准(db331082/t001.4—XX)执行,其中感观指标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内质等级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果实大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
2、包装标准:交售时,果品需用箩筐或塑料箱盛装,防止果品损伤。
三、收购办法:
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告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采摘交货。(收购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交货时,乙方的果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果品,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收购地点:
收购地点设在甲方场地及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甲方在通知乙方时,须明示收购地点。
五、收购价格: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约定的最低保护价的,以最低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面定。
六、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每____天结算一次。
七、生产要求: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建立果园管理档案(附1),并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果园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附2)进行果园管理,并完整地在管理档案中记录。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生产资料必须到经甲方认定的供应点购买。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甲方有权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予以除名,并取消当年的盈余返还。
九、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和解或者提交__________调解。
(二)甲乙双方不能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可就质量争议、收购价格、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事项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免责约定: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经核实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2.一起购销合同纠纷案引起的思考 篇二
摘 要:近年来,随着法治环境的发展,相关购销合同文本也随之逐渐完善,但具体到实务适用中,仍有一些要引起重视的环节,笔者拟以一起购销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之功效。
关键词:购销;签收单;变更;确认
一、案情简介
中國某工程公司分公司承担某工程项目施工。2006年1月18日,厦门某公司与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签订《厦门市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混凝土合同),约定厦门某公司向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供应预拌混凝土。合同签字人为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某某”。
2006年3月7日厦门某公司与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签订《钢材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钢材合同)约定供应钢材。其中在验收中约定“货到工地后,由需方指定的验收人现场负责人验收,并将盖其公司印章的验收单据交供方作为验收凭证,验收人签收字样为( )。验收人如变更,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验收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供方,并在该复印件上签名,且由需方加盖公章)”,合同签字人为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陈某某”。
合同签订后,厦门某公司分别委托混凝土、钢材的两家上游供应商(A和B公司)分别直接将混凝土、钢材向工地供应,同时因工地建设需要另外供应了袋装水泥、水泥管桩(未签订合同)。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陆续支付给厦门某公司货款共计843万元,但是双方未对843万元中分别多少支付袋装水泥、水泥管桩、混凝土、钢材款项进行约定。
该工地的工程结束后,经核算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仍拖欠厦门某公司部分混凝土款和钢材款180万元。多次催缴无效后,厦门某公司提起诉讼催缴款项。
二、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暴露了以下几个问题
1.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收不够重视
混凝土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货物签收人,这样就导致在供货过程中没有明确具体的签收人,只能找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签收,这从混凝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收单可以看出。此外,供货确认单中很清楚的可以看到,供货确认的一方是上游A公司,另一方是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
虽然厦门某公司供应的混凝土是从上游A公司采购而来,上游A公司与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的签收单是否当然适用于我方公司与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呢?
合同只能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具有相对性考虑。合同约定由厦门某公司向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供货,那正确的签收确认程序应当是上游A公司与厦门某公司确认供货数量、厦门某公司与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确认供货数量。而不是拿着一个没有厦门某公司任何确认的签收单,向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要钱。同时,在法务人员处理过程中经仔细核对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盖的章。章上面写的是“中国某公司厦门某工程项目经理部专用章·施工技术现场签证报量·(仅用于业主和监理)”,也就是严格意义来说,这个章只能用于对业主和监理单位施工技术现场签证报量而不是用于对供货数量的确认。如果要用于对材料供应单位供材的确认是否需要经过授权呢,否则就不能当然的就适用于供应材料的确认。
再来看钢材销售合同,合同中约定得很明确由“王某某”签字确认,并且加盖其公司印章作为验收凭证。我们看看钢材供应的“货物签收单”,首先抬头写的是“今收到上游B公司以下货物,特此证明。” 收货单位“厦门某公司的简称”,收货人“黄某某”。
对于这样一份货物签收单,能符合合同签收约定吗?很显然是不符合的。
有效的签收单表明供应方履行了合同交付货物义务的证据,是发生纠纷主张债权的重要凭据,有效签收单上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送货日期、送货人、收货单位,收货人。最重要的是有收货人的签名或收货单位的盖章。该收货人应是合同上约定或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收货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收货方会辩称签收单上的人不是其职员而不承认收到货。就此钢材纠纷案件,在庭审中对方律师就明确答辩不是指定收货人王某某签字,无法确定黄某某的身份而不认账。
2.对合同履行变更没有办理相关的变更确认。
作为供方签了混凝土合同、钢材合同,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向需方供应。尽管法律允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将其合同义务委托给第三人履行,但是这种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两个条款在实践中如何适用呢?在本案中如果我们要委托上游A公司代为供应混凝土,委托上游B公司代为供应钢材,则在委托前就应当书面通知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这个委托行为予以书面确认。这样上面由上游A公司送货的签收单以及由上游B公司送货的签收单就能作为厦门某公司向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供货的证明,对供方、需方和施工单位都有约束力了。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有发生变更是正常的,但是一定要强调,发生变更后,一定要形成有效的书面变更确认材料,这样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就如该案件中的钢材销售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的签收人可能是领导,不可能天天在现场签收确认收货单,那么我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及时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将签收人由“王某某签字确认”变更为“黄某某签字确认”,并且加盖其公司印章,则就形成对厦门某公司比较有效的证据材料。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账目核对没有及时有效的跟进
施工单位共计向厦门某公司支付货款843万元,但是这些货款是支付袋装水泥、水泥管桩、混凝土、钢材何种款项的,双方却没有约定。厦门某公司把这些款项,优先支付了袋装水泥、水泥管桩的款项后,再支付了部分混凝土、钢材的款项,所以只有混凝土和钢材欠款。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当然是希望优先支付违约金最高的钢材款。其次是混凝款,应此认为不拖欠钢材款。
法院在处理过程中也很觉得很难处理,总额就是843万,但是如何分割呢?多少是支付袋装水泥、多少是支付水泥管桩,多少是支付混凝土,多少是支付钢材的呢?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就施工单位每次支付款项时,如施工单位支付了100万,双方签字确认一下100万里面有支付钢材是多少,支付袋装水泥是多少、支付水泥管桩是多少,支付混凝土是多少,本来是个非常容易而应当做的事情,但是就是由于没有定期、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导致到了诉讼阶段就扯不清了。
合同履行完了,作为合同双方是否应该对个帐,确认一下总共供应了多少货,多少钱,还欠多少钱呢?
笔者认为这是肯定的。但是谁有权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呢?首先当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不方便签的时候,可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我们再来看看证据材料中的《中国某工程公司分公司材料货款统计表》。从表格上看到对货物的数量、货款金额、欠款金额都进行了核对,施工单位也确认数量无误,但是注意看签字确认人“张某某”。在这个案件中“张某某”是谁呢?是否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呢?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那委托授权书呢?如果这些都不是,那对“张某某”的签字,能否代表施工单位的确认呢?显然不行的。
那如何签订的对帐单才是有效的对账单呢?一个完整有效的对账单,应当准确详细地说明供货方、收货方,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所供货物的起止时间、数量、单价、总额,已支付款项,未支付款项,约定支付的时间,并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确认,这样才能确保供货方的权益。
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有效的跟进。这里强调及时,更强调有效。如果不及时,时过境迁拖了很久可能雙方都忘记了具体的情况。如果虽然及时做了,但是做得不是有效的,那也不能形成有力有据的证明材料,而仅事倍功半。
三、总结
3.购销合同书文本 篇三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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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柑桔购销合同文本 篇四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为保护和发展红叶杨苗木繁育,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红叶杨苗木购销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交货日期 备
注
合计
金
额 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预交定金:¥
元
(货款的30%)二
产品质量、运输、包装、结算 1, 质量标准:
插穗:采用红叶杨种条中上部位分级剪取,底 上切口平滑无劈列,穗长10—15公分 粗0.8—1.5公分,每插穗3-5个种芽,无病虫害,芽基明显,经保湿 防病 生根技术处理.质量标准:品种纯正率99%,成活率90%(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种苗:.苗干通直 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根幅:大苗不低于40公分;中级不低于30公分;小苗不低于20公分,其中大苗顶端有3—5个分枝.2、(运输)方式及地点 :方式汽车
到达:
费用:供方承担
3,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插穗实行纸箱包装;种苗实行散装,塑料绳紧捆,费用有供方负担.4、结算方式及期限 :()
(1)现金结算: 装车启运前 经需方验级验质符合规定标准后货款两清.(2)货款代收: 需方预付货款30%,下欠货款有需方验收后交承运方代收.(限能办理此业务区域)(3)货到付款: 限林行业 农林科技 工程绿化单位,凭单位有效证明办理(货款限5000元内,装车前验货)
5、票据提供及费用: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苗木经营许可证苗木生产许可证3 苗木检疫证 4 产品标签 5 税务发票 6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有条件,视情况而定)三
技术服务方式及费用
1、根据需方要求和实际情况,供方提供:()
1,生产技术资料
2,派技术人员指导种植
3,派技术人员定期驻地指导.费用: 车费由供方承担,需方提供食宿 四
营销推介服务
需方作为供方在当地建立的红叶杨示范单位,需方当年繁育的红叶杨苗木列入供方苗木资源储备,享受供方苗木宣传销售网络信息支持.供方协助需方做好红叶杨苗木销售业务,积极推介需方红叶杨苗木在当地区域的宣传普及工作.五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约内容双方应自觉遵守,友好合作,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供方对需方按技术要求实施扦插的红叶杨种穗,其品种纯正率和成活率低于承诺标准的,有供方免费补供.因插穗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六 其他约定事宜:
七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 八 双方签字
供方:(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
需方:(盖章)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5.产品购销合同(标准文本1) 篇五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6.柑桔购销合同文本 篇六
买方:
卖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购物明细
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中的酒类和数量,按时按地供货给甲方: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件)
金额(元)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因乙方所提供的烟酒中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时间及地址,于
****年**月**日将货物分批分次次发给甲方签字验收后双方签订《酒类随附单》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运输途中由乙方负责货物安全及运输费用,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除不可抗力外,如地震、水灾、风暴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将货品分次发货、付款。首次发货(即20
****年**月**日),乙方将货品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人民币捌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元)作为首付款。剩余尾款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
元),分次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
%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货款的,若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则按货款双倍偿还甲方,若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货款。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2
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向甲方出据货品相关证件票据,乙方出售货品必须为正品保真,如出现虚假、谎报,乙方则双倍赔偿甲方已付货款金额。
(2)乙方将货品运至甲方要求地点,由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验收合格货品货款后,乙方可允许甲方卸车。
(3)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货品作二次销售,如乙方发现甲方在市场出售乙方提供货品,甲方则按货款双倍赔偿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7.购销合同 篇七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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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产品购销合同书表格范本 ·酒水购销合同 ·电缆购销合同
·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 ·服装购销合同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
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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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货到:□ 7天□ 15天□30 天 □ 45天□ 60天□天(国家规定的60天内);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期限时,乙方将立即
停止与其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订单,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如有乙方工作人员要求甲方给付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检举,并提供相关证据。对甲方的检举,乙方应给予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甲方的检举信寄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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