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的通知

2024-10-23

安全教育的通知(共12篇)

1.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一

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定于2月19日上午召开xxxx年度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x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召开xxxx年度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约10:30召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二、会议地点

教育局三楼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

县分管领导;

各乡镇教育工作分管领导;

局机关全体人员;

各中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党务负责人)、业务校长。

(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县分管领导;

各乡镇教育工作分管领导;

县综治、公安、交通、安监、财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安稳科全体人员;各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党务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校长。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校、各科室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

2.请各学校、机关各科室按照座位安排表的指定座位安排参会人员就座;

3.请参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安全分管人,10:10前到教育局八楼第一会议室集中,待第一个会议结束后,集中到三楼报告厅参加会议;

4.请教育局软建监察室负责会风会纪。

附件:1.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座位表.xls

2.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会议区域示意图.xls

xx县教育局办公室

xxxx年2月18日

2.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二

通知具体内容可参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4144/2016/1220/280578/content_280578.htm。

3.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三

其中,记者注意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园艺作物标准园、大宗食品生产基地等逐渐普及的新型生产方式被鼓励。

农资低效使用是病根

《通知》要求,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中国在农资方面的使用粗放,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当然,依靠这种方式来获得粮食增产,则是不可持续的。

尽管中国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但为之付出的代价也同样巨大。2010年,环保部发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如果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来衡量污染源比重的话,农业超过工业成为最大的污染源。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其2014年两会提案中指出,中国农业每年的化肥利用率只有30%~40%。农药只有10%~20%附在植物体上,其余都散落在土壤和水中。

日前,在“2014第三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中国农业部总经济师钱克明指出,为保证粮食生产,所使用的化肥折算后,相当于每五斤粮食要用一斤化肥。“这超出国际公认安全线的一倍左右。”

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魏延安也表示,低效使用是病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源在于农资的利用效率不高。我国水稻单产跟日本差不多,但是氮肥用量是日本的三倍、韩国的两倍。

伴随城镇化,“十连增”后,中央高层仍然提出,要保证粮食安全。其中,安全不但包括总量,还有质量。2013年年末,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通过“产”和“管”两个环节,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农资的使用减少,是否会影响到粮食安全?魏延安表示,这两者不是一个概念,农资减量使用,不是要“减少”,强调的是“科学”。

因为除了化肥以外,中国农业中灌溉、地膜、农药等传统农业要素投入的增速也比粮食产量的增速快得多。“提高农资利用效率,不论从农业、经济,还是从环保的角度,都势在必行。否则,将是不可持续的。”魏延安说。

食品安全在于信任

《通知》提出,大力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动肉、菜、蛋、奶、粮等大宗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饮等生产经营活动向食品加工产业园区集聚。

小、散、乱,这是中国农业生产的现状。这种方式,一方面,难以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也容易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周期性难题;另一方面,使得农业抗风险能力和生产效益不高,更为重要的是,在农业生产中,监管的成本过高。

魏延安提出,要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的不安全现状,关键点应该突出“三个抬高”。一是,生产门槛的逐步抬高;二是,违法成本的不断抬高;三是,社会的食品安全认知水平不断抬高。

如何加强“产”和“管”,2014年年初,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在突出产地安全、生产安全、投入品安全、储藏运输安全四个重点的基础上,提出全程质量追溯、加强执法、专项整治三方面举措。

此外,《通知》提出,要完善食品质量标识制度,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提高消费者对质量标识与认证的甄别能力。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认证混乱和管理漏洞,导致“有机产品”认证标识领域鱼龙混杂,造假事件频现。畜牧大集网首席经济分析师王忠强表示,目前“有机”领域过多流于概念炒作,因为真正的有机标准是很严格的。

为了获得安全食物,近年来,大城市郊区逐渐兴起务农热。社区支持农业(CSA)便是其中一种。基于信任,消费者与那些希望建立稳定客源的农民携手合作,建立经济合作关系,共同承担自然风险。

尽管绝大多数并没有去认证,消费者仍然愿意接受。王忠强说,主要在于认证成本较高,对双方都会造成经济负担。尤为重要的是,生产过程的透明,使得消费者很容易会对生产者产生信任,也就不在意是否去认证。

对于转基因食品,虽然有争议,官方早先也已经有严格规定,要求“未标识不得销售”。

“无疑,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更为主要的是,将选择权交给了消费者。至于是否愿意接受转基因,就由官方推动转变为消费者自主选择。此举也能够暂时消弭转基因争议。”王忠强说。

4.关于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篇四

各二级学院:

近期,整个科教城内各所高校各类治安案件高发,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我院也发生了数起学生被骗案件,给学生个人和家庭带来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再次发生学生上当受骗等类似情况,现要求全院各班级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并结合人身安全、实验实训安全、交通出游安全和财产安全等相关内容。

2.请各二级学院对照本次下发的科教城派出所《关于近期三类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预警》通知以及前期发放的《大学生安全防范知识百问》和保卫处在辅导员qq群里通报的案例等材料组织开展本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3.在科教城派出所《关于近期三类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预警》通知中最后提到的几点防范建议,请务必组织学生学习掌握。

4.前期大学生安全防范知识考试未达标的各二级学院请抓紧时间按要求完成。

5.各班级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时间、地点、形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请在4月17日前完成。

6.请各二级学院在4月20日前以表格形式汇总上报各班级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通过平台发送给保卫处侯雪燕老师;同时请各二级学院提交6~8个班级的主题班会材料(装饰学院3~5个),相关材料请在4月29日前交给保卫处侯雪燕老师。

7.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使得广大学生通过此次主题班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保卫处

学工处

5.关于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程的通知 篇五

明德小学各部门、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深化师生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提升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努力完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消防宣传工作目标,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真正做到消防走进学校、走进学生、走进家庭。

按照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各班级每学期至少安排上两节以上的消防安全主题教育课,分别于3月下旬、5月下旬、9月中旬、11月上旬,利用一节地方课或校本课程,由班主任老师落实教育工作。每学期开学和期末的家长会上也要把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学生和家长进行教育和宣传;平时结合气候和节令,利用班队会时间适时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某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 篇六

某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门卫和住校生管理的紧急通知提要:学生中途离校时,必须执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的请假条方可离校,进出校时,门卫必须严格登记。各校要统一印制请假条并严格空白请假条管理

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2月27日上午全省召开安全隐患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结合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现状,现就学校安全教育,门卫和住校生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安全教育

各级校(园)长,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召开一次由班主任参加的安全专题会议,细化安全教育内容,利用黑板报、广播、板面,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寄宿制学校,一定要加强学生在校的全天候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加强门卫管理

各校(园)要配备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管理经验,且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门管理工作,严格进出校管理。

1、寄宿制学校要对走读生办理带有照片的出门证,走读生离校时,由班主任负责,集体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离校,进校时凭出门证入校。

2、学生中途离校时,必须执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的请假条方可离校,进出校时,门卫必须严格登记。各校要统一印制请假条并严格空白请假条管理。

3、校外人员入校时,要上课时间原则不予接待,特殊情况,由门卫联系,征得领导同意后,如实登记,方可入校。离校时,门卫要严格登记离校时间。

4、规模较大的学校,教职工可凭上岗证出入校门,门卫要严格检查。

三、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

1、各学校要加强对住校学校在校期间全天侯管理,特别是在学生晚睡前后,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晚睡后,要逐房逐床进行检查登记,对缺铺的学生,要立即查明原因,将情况汇报值班领导进行落实,并记入安全日志。

2、各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住校生节假日离到校时,民办学校要专车专人接送,家长接送的要履行交接手续,公办学校学生离到校,必须由家长履行交接手续。公民办学校学生节假日自行回家的,均要履行离校签字手续。

四、严格学生信息通报制度。

7.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七

1 进一步明确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也是建党90周年, 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思路是: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 以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为目标, 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 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重点、目标和政策措施,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体系建设, 创新工作方法, 强化宣传教育, 创建平安农机, 提高监管能力, 以安全发展促进科学发展。

2 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财政投入

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 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要切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努力改善执法手段, 切实履行好牌证管理、农机安全检验、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监督服务职能, 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要协调争取财政投入, 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探索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财政保障机制, 积极推动实施免费安全监理。要协调落实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009-2020年)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 加强督导检查, 保证建设质量, 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 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

3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平

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准, 必须高度重视。各地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 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我部近期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要依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标准, 结合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 切实做好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 努力提高上牌率。各地要积极推进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创新工作方法, 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免费发放牌证等便民措施,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努力提升监管水平。

4 不断强化农机事故处理工作

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出台了《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农业部2011年2号令) 和《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培训, 加强学习, 积极进行应急演练, 切实做好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工作, 努力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机事故详细情况, 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印发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重特大事故的快报工作, 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要做好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 定期发布信息。农业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 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发布一次相关事故信息。

5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的两批“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好做法好经验, 结合自身实际, 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 将创建工作纳入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 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通过政府整合公安、安监、交通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 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要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要不断创新形式, 提升质量,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创建工作。

6 积极探索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

做好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 是发生事故后保障农民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积极探索农业机械保险, 研究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机保险与救助长效机制, 推进农业机械安全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 争取财政资金对农业机械安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要探索发展互助、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机保险方式, 支持探索农机互助保险, 协同保险工作部门开办特色农机安全保险业务。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04) , 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要督促保险工作部门, 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7 认真组织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

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 是保障设施农业快速发展, 减少事故隐患的有效措施,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 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要组织设施农业装备使用者和技术人员在使用前开展技术维护和安全检查, 引导农民加强危险部位的防护, 依法坚决杜绝私自组装卷帘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 从源头上防止农机事故发生。要通过各种媒体和编印安全操作挂图等方式, 宣传安全操作知识, 积极培训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 增强操作者安全意识。要建立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验制度, 做到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经常化、制度化。

8 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是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 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 用事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 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卷帘机安全操作为重点, 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 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9 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做好创新研究是保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技术和智力支撑。各地要大力培养农机安全监理专家队伍, 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创新研究, 更新监理理念, 创新工作方式, 推进安全监理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要加强事故隐患分析研究, 找准切入点, 采取有效防犯措施, 努力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水平。要加强安全检验技术攻关研究, 争取科研项目, 提升安全检验装备的科技水平。要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的要求, 加强有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探索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及回收等制度;要积极做好农业机械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开展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调研, 针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及时向企业通报和反馈农机产品有关安全隐患情况, 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标准, 提高安全性能。

1 0 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8.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八

一、为什么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第一,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发展是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志,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一些重大制约因素,是有效推动安全发展,巩固和提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和必然要求。

第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年初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把2009年确定全国“安全生产年”,其中,突出抓好“三项行动”,与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压下来”(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伤残人数压下来),构成“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成效,关系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整体成效。

第三,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实施预防为主、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对于构建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总体目标是: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对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有三点: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内容是如何确定的?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眼于防大事故、治大隐患,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三项行动”的对象,侧重于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内容是经反复梳理的,在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意识技能素质等方面长期制约安全生产并且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9类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10类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l生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8个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窜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时段是如何划分的?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4月底以前)。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至9月)。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地区、各部门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上旬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12月底前将全国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国务院。

五、进一步推进“三项行动”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保障措施,围绕更有效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第一、三、五、六项措施,侧重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三项措施,侧重于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明确牵头单位,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综合协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相结合;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

(三)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三项行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月要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9.冬季安全教育通知 篇九

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

冬季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溺水事故频发,为吸取事故的教训,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确保全镇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学生冬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乘车安全教育

2012年12月10日,海州区板浦镇一辆乘载学生的三轮车被轿车撞翻,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事故。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要: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各校一把手校长、园长必须亲自关心和了解学生乘车上下学情况,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决不可以掉以轻心,要建立领导组织,明确分工,切实从板浦事故中吸取教训,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生乘车监管,切实做好台帐记录

各校、园要安排教师及足够的人员值日值班,对在校门口附近的上车的学生要进行监督与巡视,教育学生决不乘坐超载车或“病车”、“黑车”,发现学生乘坐此类车辆的,应进行批评教育与劝阻。学校要尽可能提供违规的驾驶员或车牌号、行车时间、线路、乘坐人数、见证学生等情况,并主动与交通、交警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切实加强教育,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自觉拒绝乘坐超载车、“病车”、“黑车”,努力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学生接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确保师生安全。

4、坚持戴帽出行,充分发挥小黄帽的教育、警示作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方针,县教育局为学生每人免费配发了一顶“安全小黄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司机、学生家长、社会等对这一做法反响较好,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起到一定教育、警示作用。各校要进一步指导学生正确佩戴小黄帽,建立健全小黄帽路队制度,通过开展路队评比等活动,将小黄帽工程抓实抓好,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防火安全教育

1、冬季天气干燥易发生火灾,教育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玩火,尤其是在教室或宿舍内烧火、点蜡烛时,要提高安全意识,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在宿舍内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取暖器、电热毯、电水壶等)要及时拔掉插销。使用取暖器时,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3、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4、吸烟危害健康,教育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三、防溺水教育

教育学生做到“三不”承诺,即不私自下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滑冰或打捞水中物品;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到危险地域、沟渠滑冰游玩。

四、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

1、本周召开一次全校师生冬季安全教育会议

2、下发冬季安全教育告学生家长一封信,重点学生乘车安全知识,提高家长安全意识,与学校达成共识。

10.放假安全教育通知 篇十

1、防溺水安全,放假期间由于天气炎热,假期中没有家长带领,不允许独自一人去水塘或河边游玩、活动,更不能下水洗澡,以防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2、遵守交通安全;

3、森林防火及用火安全;

4、预防传染病的安全;

11.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十一

文明礼仪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加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需要,也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是需要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

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课堂教学、校内外活动、学校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文明礼仪教育,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建设资源,建立机制,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人的全面素质的要求,面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任务,迫切需要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提出系统性和规范性要求,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此,我部制定了《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加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和开发文明礼仪教育资源,坚持和拓展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施途径,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2.安全教育的通知 篇十二

近年来, 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 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事故总量仍然很大, 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 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 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 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体要求

(1) 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调整产业结构, 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健全规章制度, 完善安全标准, 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 主要任务。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 (领域) 为重点,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 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 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 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1) 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 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 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2) 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 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3)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 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 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 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 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 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 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5) 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 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3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 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 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 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 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 依法追究责任。

(2) 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 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 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 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 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3)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等, 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 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 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4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 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 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 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 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 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 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 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 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3) 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 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 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 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 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4)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 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 设立举报箱, 公布举报电话, 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 切实整改。

5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 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 依托大型企业, 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 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 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 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 (领域) 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 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2)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

(3) 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 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 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 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 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 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 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 要立即停止建设, 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隐患的, 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3) 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依托科研院所, 结合事业单位改制, 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 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7加强政策引导

(1) 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 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 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 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2) 加大安全专项投入。

切实做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各类中央资金的安排使用, 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 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 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 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3) 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从2011-01-01起,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 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 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4) 鼓励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

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 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8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 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 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 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 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予以强制性淘汰。各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相应的目录和措施, 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 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要予以公布, 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 加快产业重组步伐。

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 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 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9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1) 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

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 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要根据情节轻重, 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 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考核,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 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 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 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厂长、经理) 。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 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 要依法从重处罚。

(3)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

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 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 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并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 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 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 (单位)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 致使非法生产企业 (单位) 存在的, 对县 (市、区) 、乡 (镇) 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 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5) 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依法严格事故查处, 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 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 要及时予以公告,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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