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读后感:读四世同堂后的感想(共7篇)
1.八年级读后感:读四世同堂后的感想 篇一
这本《左手的掌纹》所选的作品五十多篇,有短到数百言的小品,也有长逾万言的巨制;有纯粹的抒情文,有夹叙夹议的杂文,有他自己出书的序文,还有不折不扣的论文。无论篇幅与文体都不拘一格,可谓最广义的一部文选了。
文杂情亦杂,作家的情感像喷涌的泉,丰富多样,即使这样,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贯穿始终的两种情感。一是思乡爱国,二是念女思亲。
先来谈谈我对他第一种情感的理解。
在《地图》这一文中,我又清晰地感受到了文章跳跃的脉律。他说,去新大陆的行囊里,他没有像肖邦那样带一把泥土,毕竟,那泥土属于那岛屿,不属于那片古老的大陆。他带去的是一幅旧大陆的地图。密歇根的雪夜,盖提斯堡的花季,他常常展视那张残缺的地图,像凝视亡母的旧照片。那些,在嘉陵江上,在那里,他从一个童军变成一个高二的学生。
我没有试过离开祖国,无法真正理解身在他国的余光中在每个梦呓的日子里是怎样低声呼唤中国的名字,但我能体会这种感觉。身在佛山,每当我翻看广东地图,我的目光也总会落在东海那个小镇。我总会想起那儿的云淡风轻,那儿的浅海蓝天,那儿的闽南细语,那儿的擂茶欢鼓……于是,我更能想象,离开了中国大陆的余光中,每每勾起他的思乡情思时,眼眸里是泛着怎样的泪花。
再而来说说我对他另一种情感,思念亲人的理解。初看《日不落架》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不得甚解,直到我看完,终于能理解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有着怎样的柔软内心。余光中的四个女儿长大后都留在了别的国家,两个在北美,两个在西欧,留下他跟他妻子守在台湾。于是,看天气预报的时候,他们二老总是聚精会神。“一家既分五国,气候自然各殊。其实四个女儿都在寒带,最北的曼彻斯特约北纬53°,最南的纽约也还有41°,都属于高纬了……黄昏,是一日最敏感最容易受伤的时辰,气象报告总是由近而远,终于播到了北美和西欧,把我们的关爱带到高纬,向陌生的又亲切的都市聚集。陌生,因为是寒带,亲切,因为是我们的孩子所在。”看天气预报的时候,应该是他们最纠结担心的时候,若是她们女儿所在城市风调雨顺,他们二老还安心些,可要是那些城市刮风下雨下雪,他们的神经就紧绷着,内心纠结着,仿佛自己已先感受了严寒的侵袭。
我深深相信一句话,无论儿女是否已经长大,他们永远是父母眼中的小孩子。我想到了我的阿爸,有一次我打电话回家,他跟我说要添衣保暖,佛山总是比汕尾冷一两度呢。我心里暖暖的,原来,我爸看天气预报也会关注异乡佛山的情况,也会想起是否他女儿受了寒。正如余光中所说,他们真的每晚在电视上向女儿“寒暄”,不是客套,而是真情,因为中国人不惯和家人紧抱热吻,恩情流露,每在淡淡的问暖嘘寒,叮嘱添衣,这是中国式的关爱。
不难想象,余老夫妇俩每晚是否能安心入睡,即使睡了,他们也是做着天伦美梦。梦中那一窝四只小白鼠,跟他们欢乐地在一起。不难想象,可怜天下的父母心。
2.八年级读后感:读四世同堂后的感想 篇二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因此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来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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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八年级读后感:读四世同堂后的感想 篇三
上流社会风雷动 追名逐利几时休?
——英·萨克雷《名利场》读后感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平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习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4.读《红楼梦》后的感想 篇四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珠寂寞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一题记
曹公一部《红楼梦》,可谓是道尽了悲欢离合,虽然红楼梦未完,但其中那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足以让后人品味不尽滋味。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是谁毁了宝哥哥和林妹妹木石前盟?
首当其冲的不是薛宝钗。而是,王夫人,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王夫人的内心深处是不喜欢黛玉的,曹公曾非常巧妙地以王夫人对晴雯的辱骂中,暗示出王夫人对林黛玉的近乎本能的反感。
而且王夫人对于黛玉有些相似晴雯的虐杀呈示出王夫人之于林黛玉这类性格品貌的`女孩有多么厌恶。其手段之残忍,简直就是把晴雯看成了黛玉的替代品了,不敢动黛玉,却能看出,如果有机会的话,黛玉落在王夫人手中会是什么样的结局。难怪林黛玉在诗中写的,凤霜寒剑严相逼了。原来都是王夫人搞得鬼。
但宝玉和黛玉还有一个能帮他们的人,那就是她们的祖母贾母。
贾母曾借戏文表示过,少男少女不能一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就联想到终身大事起来。因为一切都未有定数。很多人误以为这是贾母对林黛玉的警告。那也不一定哦!因为关系前文我们可以看到林黛玉与贾宝玉固然一见如故两小无猜,但宝黛之间的青梅竹马,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日渐成长起来的。
而且对于贾母而言,林黛玉可是她早逝的宝贝女儿遗留给她的唯一亲骨肉。这种祖孙之间的亲情,由其真诚可贵。当贾母戏谑“就这两个玉可恶”时,无意间道出的却是,就这两个玉乃是她最上心的,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的。贾母这句戏谑的潜台词,王夫人也罢,薛姨妈也罢,王熙凤也罢,她们都懂。
但偏偏有金玉良缘在后,而且聪慧,灵透的贾元春也是明白贾母心思的,所以从宫中送出的礼物之中,特意差人将宝玉宝钗的做成一双。这是一次无言的建言,不仅让贾母十分为难了。最终金玉良缘还是冲垮了木石前盟。
当然,其中也不能摆脱薛宝钗金玉良缘的缘故。“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薛宝钗和母亲进贾府就为金玉良缘做铺垫,一心想要拆开宝玉和黛玉。并为此做了大量努力,所以宝黛爱情的悲剧,也有他们的成分在。
5.读老人与海后的感想 篇五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题记
老人,海。
这本书的内容和它的主人公一样,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老人圣地亚哥由于84天没有捕获鱼,在第85天下定决心扬帆起航。经过三天三夜的奋战,老人终于将比船大的大马林鱼捕获,就在他满载而归时,成群结队的.鲨鱼却他眼前将战利品撕碎。最终老人精疲力竭地回家了,带回的除了一艘破旧的小船外,还有一具闪着寒光的鱼骨……
可以说,从我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从头至尾,我都对老人充满了怜悯之心,从生活的清贫,艰苦地捕鱼,流血的战斗,直到最后一无所获的归来,无不体现出老人内心的孤寂与可怜。可老人却用与我不同的心情去看待他的生活,因为他知道——
他天生就是个渔夫,那就要像渔夫那样活着!
是的,老人是个真正的渔夫。当他知道那一刻咬上勾的是一条麻烦,甚至会让他丧失生命的大鱼时,他却下定决心,抱着“我奉陪到底”的信念,与强大的敌人展开殊死搏斗,尽管背脊被钓索绷到麻木疼痛,双手都拽出了血来,头脑因为饥饿与难受几乎停止了工作。但他却抱着视死如归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品质同大鱼作斗争。这时,我觉得老人就像他梦中的那头狮子孤独而又威猛,静静地伏在草丛中为了猎物而战,不,应该是为了荣耀而战,为了“渔夫”这个名称而战。终于,这头技艺娴熟,思维缜密的狮子找准了时机,,纵身一跃,成功扑到了猎物。
他终于成功了!我在心底默默为老人呐喊,庆贺。正当我以为这是圆满结局时,却突然蹿出了几条鲨鱼,它们无情地撕碎别人的战利品,我为老人愤愤不平,可老人却十分平和地想:谁说得准呢?也许结果是好的。我十分惊讶他为何能如此平静,但后来我便知道了。
老人出海的目的只有一个——捕鱼。是的,他已经做到了,他别无他求了。因为他知道失败远比毁灭痛心地多,既然他已捕获,获得了他心中想要的战利品,获得了精神上的胜利,其它还去奢求什么呢?从老人从容的脸上,我又看到了他身上的乐观豁达,谦逊崇高的品格。看到了一头真正的威风凛凛,傲视大海的狮子!
6.读《给教师的建议》后的一些感想 篇六
最近我再一次拜读了前苏联著名教育理论家和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一书,受益匪浅。这本书里所传达的真知灼见,到今天仍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书中每部分都有许多的精华,读着此书,就好像有一位智者站在你面前,他循循善诱,给人排解烦恼,指点迷津,又犹如一位和蔼可亲而又博学的老人,在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帮助,这些建议使作为教师的我们有了更明确的方向,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它就象一盏指路明灯一样。
尽管今天的教育形势比之苏霍姆林斯基所写书的年代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的闪光的思想、精练的语言,对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它仍像一场及时雨,滋润着一颗颗干渴的灵魂。它像与教师面对面一样,针对着教师的苦恼与困惑娓娓道来。在读到“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段时,确实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共鸣。作为一名教师,的确发现时间总是不够用,每天总是备课、制作课件、上课、写反思等,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可收获却不大。
《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那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他还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一天,一位老教师上了一堂非常精彩的公开课,她的风采吸引了在场的所有老师。当别人问她:“你花了多少时间来准备这节课”时,这位老教师说:“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的!”感动之余,我也豁然开朗。我们总在抱怨着时间的流逝如水似箭,可老天总是最公平的,它给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问题还是出在疲于应付上,整天是事情在后面追着自己而没有主动去做是事。
书中提到:“读书是节约老师时间有效的方法之一。读书不是为了应付,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试问,从古到今,哪位成功者不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呢?俗话说:“活到了,学到老”,作为一名教师,我更应当主动地学习。因为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才能赢得自身的发展,这是作一个„真正的教师‟所不可缺的“精神底子”。苏霍姆林斯基也说:“一个真
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 我再反省自己:我又看了多少书呢?
又一次捧起大师的经典,想起初读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刚出学校的学生,怀着对大师的崇敬拜读了它。教了几十年的书,当读书成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那样的少。
年少时总觉得教育是一件简单的事,教师是一份轻松的活,教书的日子久了,越来越发觉做一名好老师不是那么容易。就简单的读书而言,学生是一个装不满的水桶,自己永远是被他们追赶的送水工。要想在课堂上成竹在胸,纵横驰骋,不断读书是一条不错的捷径。社会的飞速发展,知识更迭的速度,让人时刻感到知识的滞后。教科书的背景越发宽广,学生的生活接触丰富多彩,社会信息交流的通畅。作为课堂教学的行为主体,教师和学生应该有交流的基础,从而也可以从学科知识的背景中取得相应的知识给予学生富有成效的启发。
西汉的刘向有句名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教师虽然不言愚钝,但读书,可以让你充满内涵;可以让你变得深刻。读书,使你聪慧;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你站得高看得远,使你的见解和视野更加开阔。面对学生扪心自问我准备好了吗?感到不足,读书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7.读红楼梦后的感想 篇七
“开辟鸿濛,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几年前曾经读过三遍,第一二遍时只觉文字语法与现在所用颇为不同,虽然许多人说《红楼梦》用的是古白话文。在读第三遍时这种感觉才稍微浅淡了些,然则读完后便有一种难以言明的复杂情绪,说实话当时我也没有像许多人能从该书中读到许多深刻隐含的道理,撑死在序言里知道了“假宝玉”“ 原应叹息”“真应怜”等几句隐语,觉得书中的许多诗词写得很不错,也为曹雪芹所写的判词究竟是指那一个人而苦苦思索,但是更多的是为众多好女儿的悲惨命运而感到难过。
《红楼梦》,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章回体长篇小说,成书于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前80回曹雪芹著,后40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本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对现实社会、宫廷、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治思想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是一部反封建的杰作。这是现在比较大众的一种说法,尤其是毛泽东当年对于该书的定性。
但是正如鲁迅所言:“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我也许是因为没有多么高的思想高度,所以在我眼中《红楼梦》的反封建并没有读出多少,更觉得它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古典白话小说,其描写的人世浮沉,离合悲欢颇为深刻。
当然许多人会说,小说中通过四大家族的最后的衰落败亡来预示封建社会的最终衰落败亡,但是曹雪芹并没有非常明显的暗示这一点,也许曹雪芹当年自己都没有这种感悟,我们纯粹像做语文阅读题回答作者所表现的思想感情一般,后人附会而已。
再说曹雪芹本身就属于封建统治阶级,只是后来家族衰落,他无法在像年轻时过那种怒马鲜衣的生活,也许在书中会夹杂许多他个人的生活感悟,但旗帜鲜明的反封建则不会很明显。就如宝玉说“除四书外,都是杜撰的”便可看出,须知四书为朱熹所编,而朱熹是程朱理学的创建者,程朱理学则是困扰自明以后中国社会前进的一大绊脚石,是封建阶级思想统治的基石。既然不反四书又怎么说反封建呢?相比明末钱一本的“大破常格公天下以选举”,王夫之的虚君立宪思想等人的反封建思想则远远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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