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2024-10-09

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共8篇)

1.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一

对农村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探讨

摘 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度,这使得虽然目前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发展,却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本文首先对社会保障的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 进行介绍,然后进一步指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在最后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 社会保障 问题 建议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

1935 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体系法》中记录着社会保障体系,这成为其最早出现的地方。后社会保障一词逐步被国际劳动组织接受并在一系列的公约、文件等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使得该词一直被沿用到现在。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基本保障体系与补充保障体系两大部分。前者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四个方面的内容;后者主要是指单位补充保障、社会互助保障、个人储蓄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获得巨大发展,各项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社会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社会福利等四个方面,并具体体现为六种形式:

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即为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在衣食住医葬(教)等方面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来源渠道发生了重大变化,五保供养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逐步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农村军人及家属优抚安置制度。即政府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安置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制度。三是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包括对遭受自然灾害后的农民进行救济、对其他贫困农民进行救济以及对贫困农民进行医疗救济等多个方面。目前,在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这些救助对象基本上都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四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五是计划生育保险和奖励制度。六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推进,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意义重大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志,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农村贫困和防止农民返贫,解决 “三农 ”问题;有利于推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质量,减少人口数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状况,我国二元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不平等,社会保障向城市居民倾斜,在农村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有利于改变这种状况;有利于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和经济交流;有利于安定农村社会生活和实现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农民的生活有了保障,就会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就会稳定发展,从而成为全国稳定发展的基础,推动经济发展。

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与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和城市保障水平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

1.地区差距大,覆盖面狭窄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水平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实现全面覆盖,未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农民参保水平仍普遍较低,覆盖范围较窄。

2.资金缺乏,来源不合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是以 “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 ”,而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直接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足。这不仅造成农村社保资金的短缺,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同时,各省市的社会保障项目不一,比例不同,又无法律约束,因而征收手段不硬,导致收费困难,欠费现象普遍。

3.资金管理水平低下,监督乏力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缺乏有效的监督。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按地区和部门分开制定的,地区间条块管理较为松散。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形式多种多样,统筹办法各地自行确定。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基本上处于分散管理的状况,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劳动部门负责;抚恤救济由民政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由卫生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由于社会保障缺乏统一的管理,没有一个机制对它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社会保障费管理不严格、漏洞较大,社会保障资金运转处于无序状态。

4.社会保障立法滞后

社会保障的特征是保证低收入者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这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很不健全,由于立法滞后,在对社会保障方面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请诉讼时,仲裁机构和法院难以根据权威性的法律规定对这类争议和纠纷进行仲裁或判决,一些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五.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从目前来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从长远来看,关键是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展形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注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续接机制和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筹资机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离不开政府资金的支持。在农民个人自愿参保的基础上,政府应为参保农民提供一定的资金补贴。二是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要加快破除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实现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二)加快推进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一是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规、政策体系。二是要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投入比例,各级政府的投入要制度化,分担比例要合理化。三是要创新管理体制。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应逐步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多个部门都管但又管不好的现象。四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要利用多种形式,发挥多种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同时,还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科学的保障线标准。由于不同地区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的差异,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对东中西部地区制订不同的标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合理界定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主要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三是既要“输血”又要“造血”。国家财政不仅要给予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还要积极发展农村经济,逐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四)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一是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五保供养的资金比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按照中央要求确保五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农民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重点是提高倒塌房屋和救灾口粮的救济标准,解决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问题。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救灾。三是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四是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构建和谐,改善民生是时代主题,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它是体现社会正义的需要、是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参考文献:财政部网站

《中国金融》

《新农村》 2011年第 2期

2.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二

1 留守儿童与社会化的涵义

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可以说是相互对应的一个词汇,都是极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些词汇。留守儿童,可以说是中国城市化与社会化发展的产物,是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极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社会群体。这里所指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被留在农村老家生活的孩子们。

所谓社会化就是指人的社会化,是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即指自然人(或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2]。这里所说的社会化也即是个体通过学习群体和社会文化,发展自己的社会性,把自己融入到社会群体中去的过程。

2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社会问题

2.1 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

家是一个人的心灵港湾,也是一个人生活的载体。当一个人受到了心理上的伤害了,缺失了人的温暖,家可以说是他们最好的归宿与载体。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边缘性群体,尽管他们有自己的家,长期的单亲照看或隔代照看,甚至是他人照看,使他们并没有得到父母的爱与温馨的照顾,从而导致他们在心理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异,与同龄父母相伴的儿童相比,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抑郁和孤僻。留守儿童多数属于单亲照看或隔代照看的家长,多数单亲或隔代家长并不能随时了解与把握孩子的心理、思想与价值观的变化,慢慢的使得留守儿童在心理上的失落与缺失。长期与父母分离,家庭情感上的缺失,遇到问题无法解决,使得多数留守儿童开始变得孤僻、抑郁,甚至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极易产生心理与情感上的障碍,严重地影响了孩子的心理健康与行为表现。

2.2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俗话说:“百年树木,十年树人”解释了教育的根本价值。从宏观角度来说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培育与提供人才,为国家与社会创造科学知识和物质财富。但从个人的角度而言,教育则是促使个体的社会化的实践活动。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身边,使得留守儿童的教育处于一个监管不严与监督不力,使孩子在教育方面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况。一方面由于农村教育条件落后、师资力量有限、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不出特效、有效的教育;另外一方面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不足,甚至有些学生存在“读书无用论”,认为自己父母打工挣的钱比文化较高的人还多,以至于留守儿童渐渐形成了对学习的一种无所谓态度,导致了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与辍学的现象。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学校或家庭的良好教育、教导与指引,以至于留守儿童在行为方面出现偏差,开始超越道德底线,甚至引发行为失范与越轨,导致留守儿童在教育与健康的社会化发展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2.3 农村留守儿童的道德问题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对一个人的行为起着判断性作用,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正是因为有了道德的力量,才使得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更加温馨和谐。但是由于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监管和教育,留守儿童往往不能正确地看待问题,缺乏正确的判断力,对事物的好坏是非不易分清,极易受社会上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形成一些不良行为。绝大多数农民工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挣钱,其实质是希望通过自己不断的艰辛努力,让家庭生活条件更好些,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个更为优越的教育环境,然而往往事与愿违,结果是“捡了个芝麻,丢了个西瓜”。由于缺乏学校的监管与父母的监督,在学校多数留守儿童不守纪律、调皮捣蛋,有些甚至小小的年龄就开始染上吸烟、喝酒、结伙打架斗殴,有些则出入于网吧、游戏厅,夜不归宿,甚至出现了赌博、偷摸等恶习,甚至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据北方某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已高达20%[4]。

2.4 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

留守儿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一个脆弱的群体,其实质留守儿童也一直处在一种酸楚的生活状态。由于父母的外出,使他们缺少直接的关爱、监护与指导,尤其是农村学校安全教育的缺位的情况下,以致他们自我对安全事故的缺乏判断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面临着成长风险和安全的隐患。据央视报道:“2008年,中国共有2万名青少年非正常死亡,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其中溺水是头号‘凶手’”[4]。由于缺乏家庭父母的监管和学校安全教育的不足,使得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成为农村儿童一个严重性的社会问题。因此,留守儿童作为一个农村弱势与脆弱的群体,人身安全不容忽视,如何在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的情况下,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于未然则成为了我们学校教育与社会关注话题。

3 讨论:体育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作用

通过对留守儿童的主要社会问题讨论与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目前主要存在于心理、教育、道德与安全问题。

3.1 体育有利于改善留守儿童心理平衡,促进个体的社会化

留守儿童多数处于隔代监护或亲属监护的情况,长期又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与照顾,而这些恰恰造成了留守儿童性格上的孤僻、抑郁,产生了一种被遗弃的感觉,久而久之就产生了心理的问题。一方面体育活动是一个社会解压的有效方式,通过参与体育可以娱乐留守儿童的身心,使留守儿童在参与体育活动得到娱乐的同时缓解心理压力,逐渐养成良好的体育行为,良好的体育行为不仅可以调节留守儿童不平衡的心理,还可以改善流动儿童心理承受能力,改善自我对社会生活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可以和同辈群体之间的交流,这种体育活动的交流不但可以加深留守儿童与同辈群体之间的了解、沟通,得到需求上得到满足,而且也可以促使他们群体融入,促进留守儿童个体的社会化。

3.2 良好的体育行为可以规范留守儿童的社会行为,培养其良好的生活方式

留守儿童的教育与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留守儿童的凸出问题,加强留守儿童行为规范有利于留守儿童的良好生活方式的形成。参与体育活动一般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尤其集体体育项目的开展要求参加者同心协力,互相配合,互相尊重,而参与体育的规则本身具有内化的作用,经常参与体育活动并不断遵从体育的规范行为,可以使规范其向日常社会规范发生迁移,增强留守儿童对社会规范的遵从。同时体育具有竞争性,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可以使留守儿童在运动中获得自信,可以培养流动儿童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另外,留守儿童通过参与体育活动,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打发时间与获得心理满足的同时,可以减少留守儿童的社会不良行为的发生。

3.3 体育可以成为留守儿童道德建设与安全教育的砝码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其教育、娱乐、交往与促进个体社会化的功能对流动儿童良好的社会化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留守儿童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在体育活动中不断学习体育知识与技能,并在参与体育中充当一定的角色,通过参与体育活动中角色的不断转换,使留守儿童在体育中感受角色的含义,并承担其自我的责任感。遵循体育规则与体育行为规范,在使留守儿童在体育规则的制约下不断形成良好的体育行为规范,以迁移到社会行为的规范中。同时,留守儿童通过参与体育活动可以丰富他们的余暇时间,减少留守儿童参与不良行为的机会,促进留守儿童生活方式的改变,形成良好的社会行为,使留守儿童在参与体育活动的同时得到教育与遵守社会规则,起到具有内化作用,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道德与自身安全。

3.4 体育可以成为留守儿童的个体社会化与社会融入的有效途径

由于受到农村教育条件与教育环境的限制,在家庭情感缺失的情况下,留守儿童不能获得心理上的安全与平衡,造成了他们逐渐脱离社会群体,致使留守儿童陷入一个自我封闭的风险。体育是一种面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时需要群体的共同合作才能以顺利的完成,需要不断沟通与交流才能达到其效果。留守儿童通过面对面的参与体育活动,可以有效地促进留守儿童与同辈群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扩大自己的交往群体和交往的机会,同时也促进留守儿童心理的开放与群体的认同。因此,体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一种简单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方式,有利于促进留守儿童个体社会化与群体融入。

4 结论

随着中国构建新农村进程的不断推进,作为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未来主力军,如何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了政府与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留守儿童社会化问题将成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教育发展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教育的一部分,一种科学的、健康的社会文化活动,发挥体育的作用,可以改善留守儿童的心理平衡、有利于培养其良好的生活方式、促进留守儿童的道德思想建设与安全教育,同时也有利于更好的促进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与同辈群体的融入。

摘要:文章采用文献资料与逻辑分析法,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与思考。提出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一种科学的、健康的社会文化活动,发挥其体育的功能,有利于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方式,促进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与同辈群体的融入。旨在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社会化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体育,留守儿童,社会化

参考文献

[1]新华网.5800万留守儿童何时走进“春天里”?[EB/OL].http://news.xinhuanet.com,2011-10-26.

[2]王思斌.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56.

[3]百度百科.缺乏抚慰[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06.6.

3.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三

关键词:农村社会工作;文化问题;探究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工作的开展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有了较大进步。为使新农村建设能够更加有序开展,深入研究农村社会工作的文化问题也是极有必要的。研究农村工作中的文化问题,不仅对于解决农村的文化问题有重要意义,并且对于促进整个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来说也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社会工作中出现的文化问题

(一)“文化震惊”和“文化殖民”产生

在我国农村的文化工作中,由于文化差异和生活背景的不同,往往会在文化工作者和农村当地人的意识中产生一些对立的意识。这些意识主要表现为“文化震惊”和“文化殖民”,这两种意识的存在给农村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力。

“文化震惊”主要产生在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身上,其是因为文化工作者离开自身熟悉的环境,并且转向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由于不适应而产生的。农村工作者往往会因为农村在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的不完善而感到无从适应,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工作的热情和自身能力的发挥。“文化殖民”意识主要产生于农村当地人的意识中,他们往往会认为自己的文化是最好的,因而他们往往不乐意接受农村社会工作者带来的一些新思想、新观念。对于农村工作者提倡的一些价值观念他们也往往难以接受,甚至会有一种排斥的心理产生。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农村居民和农村社会工作者的配合往往不够默契,这直接导致了农村社会工作的文化方面成效不大。

(二)专业知识没有很好地“入乡随俗”

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者,往往都是经过严格选拔和层层筛选而产生的,这些人在专业技能上的水平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现实的农村工作实践中,这些专业技能并不能很好地造福于一方百姓。

俗话说“入乡随俗”,一种优秀思想观念要传入农村,首要就是让农村居民乐于接受。在实际的农村工作中,农村工作者就专业知识在农村的转化过程做的往往不够,他们在专业知识“本土化”这个环节工作尚有欠缺。而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农村居民能很容易理解的内容,恰恰又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所在。专业知识不能够有效“本土化”,这导致农村居民很难用他们的观念理解这些文化。

(三)工作进展缓慢消磨了工作者的热情

在我国的农村文化工作者中,大部分工作者是怀着对农村的满腔热情而投入到农村工作中的,这种热情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工作的进程。但是,农村工作并不是短期内就可以看到巨大进展的,加之农村生活相对比较单调,农村工作者原有的热情也在不知不觉中被消磨了。

农村文化方面难以在短期内有所改观也是有依据可循的,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农村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深刻影响了一方人的思想观念和文化观念,这使得农村社会工作者的一些理论在短期内很难被当地人接受。

二、农村社会文化出现问题的原因

农村社会工作中出现的这些文化问题,可以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解释原因。

首先,文化具有一定的传承性。农村文化在世代相传中不断地被传承,这些文化已经深刻影响到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思考问题的方式。

其次,从农村居民的角度来说,农村居民作为农村长期居住的人口,应该是农村这方土地上名副其实的主人。他们在思想深处对农村的文化具有相当的认同感,因而在面对文化选择的时候,他们往往会比较倾向于接受原有的文化因素。

最后,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度来说,农村社会工作者并不一定是生长在这一片土地上的人。他们对当地的文化理解上没有当地人的那种绝对认同感,这种对文化认识的不同,是农村社会工作者和农村居民在配合上很难有默契的重要原因。另外,农村社会工作者掌握的专业知识也很难通过有效的方式来让农村居民有效理解,这是导致农村社会工作在文化方面进展缓慢的最直接原因。

三、如何有效解决农村的文化问题

(一)加强和当地居民的贴心交流

确保文化工作得到有效进展,取得当地居民的理解和认同自然是第一位的。而要取得当地人的支持,加强和他们的沟通无疑是一条有效捷径。

农村工作者应该在工作中加强和当地居民的交流,在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试着用他们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在日常的交流中也可以尝试学习当地的语言。只有真正走进了他们的心中,才能在日后需要进行社会文化工作时能够让他们产生一致的认同,使农村的社会文化工作进展更加有序。

(二)培养一批“代言人”

要使专业知识让所有居民都理解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这件事单靠农村工作者也是很难完成的,但是如果培养一批在农村的“代言人”则显得方便的多。

具体而言,农村工作者可以先挑选几个表达清晰且理解能力相对较好的当地人,然后将专业的知识讲解给这些人。在这批人把专业知识掌握之后,依靠他们配合农村社会工作的开展。由于这些人是当地人,无论是在人缘还是当地语言的表达上都有天然优势。他们的话当地人更愿意听也更容易懂,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减轻农村工作者的负担,也能够使得农村社会工作开展更为顺畅。

(三)有效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

农村文化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依赖于外界力量改,但说到底,农村社会的文化工作还是依赖于农村文化生活的丰富。要通过丰富的文化生活来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的内涵,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文化,农村的文化工作才能真正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文化工作者可以通过观察农村生活的一些特点,把适合于当地的文化引入进来,通过一定的文化活動来使这种文化根植于农村当地的生活中。从而使这种文化能够被当地人接受,也使农村当地的文化能够从根本上得到发展。

四、结束语

农村的社会文化工作越来越重要,国家为此而付出的努力也越来越明显,但与此同时问题也表现的很突出。要解决农村社会出现的这些文化问题,通过加强和农村居民的交流、动员农村当地人一道参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方式是有效的。只有不断深化农村社会工作,农村社会文化出现的这些问题才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蔡瑶.论社会工作中的文化问题与文化敏感[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3:39-42.

[2]张洋.农村社会工作在和谐农村建设中的功能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4.关于农村三农问题的社会实践报告 篇四

实践调查报告

前言:

所谓“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个农民大国(70%的人口是农民),因此就有“农业兴、百业兴;农村稳、天下稳;农民富、国家富”的说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中央到地方,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大,“三农”问题也备受关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关系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就此,我利用暑假时间对我村作了一个调查,深入了解我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现将结果整理出来和大家分享,并对其中的问题做一些哲理性的分析,寻求解决方案。主体:

一、背景介绍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三农”问题的阐述占了很大的篇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三农”问题也做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会议强调:“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领导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调整„„”

“三农”问题已成为中国的根本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学者们、各领导们争相讨论的问题。“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因此,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的想法显得尤为重要,应此要求我做了此次调查。

二、调查过程

1、确定调查对象

由于条件限制以及选题适应,本人就选取本人居住的乡村进行调查。村委会及当地村民给予的极大的帮助与支持,为调查的顺利进提供了保障。此次调查的具体对象是我村农民,特别是个体户、养殖户、种植户、打工户、特困户等。

2、研讨调查方法

初步决定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但是考虑到农民大部分不会填表,于是就改用现场访谈的方式,从聊天中获取数据,得到需要的答案。此外,直接与村干部交谈,获取第一手资料,保证调查的准确。

3、确定调查内容

主要是统计农民对“三农”问题的认知情况,以及农民的生活水平、经济状况,具体有年收入、平均收入等。此外,吸收农民提出的希望及要求,作为群众的心声报告乡政府,希望乡政府能给予支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实地调查访谈

通过走访一些个体户和一些留守老人、儿童的生活情况采用抽样、抽典型调查,作好记录,统计数据,做出分析。

三、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大部分村民都知道“三农”问题,但是只有少部分人能准确说出具体地哪三个问题,因此我制作了一个“三农问题宣传单”经村干部同意,将它贴在了村务公开栏上,借此来让大家更好的了解三农。另外通过调查,我发现大部分居民人均收入已步入小康水平,而且个体户、养殖户、种植户收入颇丰,生活条件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一些贫困户在乡政府的帮助下生活有了明显改善,除了定期领取补贴外,也在政府的帮助下找到了份工作,此外,我村委员会还会不定期为村民放些数字电影,邀请一些明间艺术团来我村表演,极大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整体来说通过这几年的努力,人们的生活都普遍提高,为建设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依然存在农民收入差异大,群众观念陈旧,收入过于单一,企业还是比较缺乏等问题。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方法 “立国,当以民为本”,所以,“三农”问题根本上是农民问题。国家信息中心经济发展部副主任徐宏源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城镇化,创造有效的就业岗位,把劳动力转移到制造业和服务业上,最关键的是要提高制造业的效益。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我提出以下方法解决此问题:

1.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切实维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2.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给农民经营自主权,为农民开拓广阔的市场;

3.加快政策调整和改革的步伐,保证政策措施实行的快速和准确,拓宽市场,推动经济发展;

4.要加快乡、村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精简机构和人员,改进管理,增强服务,保证财政透明化,减轻农民负担;

5.加大农业投资,不仅包括资金上的投资,还包括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对农民的技术培养,增加农民收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发展优势产业,如蔬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等,并对农民进行合理引导; 7.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支持农民在非农领域实现就业;

调查过程中,农民就如何增加自身收入,发表了一些意见和看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2.调整产品,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调整农产率结构; 3.依靠科技,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生产率与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 4.加工增值,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5.开拓市场,要积极开拓对外市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五、总结分析

5.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五

致公党中央

2008年04月22日14:

32农村环境保护是关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指导下,全国各地大力实施新农村发展战略,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重发挥自然生态条件优势,实现旅游业发展与新农村环境建设相互促进提高。如江西省婺源县、玉山县等地,把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有机结合,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提升村容环境,实现旅游业发展与新农村环境建设相互促进提高。二是通过农村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环保工作统筹发展。如浙江省以“生态省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为载体,带动乡村面貌逐步改善。如安徽省坚持保持农村徽文化历史脉络,突出徽派建筑风貌,同时集中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乡镇企业污染治理,收到较好成效。

但同时也应看到,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农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加剧了我国农村环境的总体恶化,给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带来了巨大障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村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仍有待进一步协调,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受到所处特殊区位、生态条件的限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与开发必然受到制约;二是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人居环境亟待改善;三是农村环境监督管理能力薄弱,没有人管环保,没有能力管环保的现象比较常见;四是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加剧;五是农村环保资金短缺问题普遍存在;六是农村环境保护意识尚待

提高。

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统筹城乡与区域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坚持以城带乡、以镇带村,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城乡统筹范畴。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向农村地区的辐射和延伸,并根据乡村地区的特点,合理确定服务的内容和配套的标准。离城镇较近的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尽可能就近纳入城镇收集、处理网络,由城镇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远离城镇的偏远村庄,在充分考虑当地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规模等因素下,自愿选择适合当地的污染治理模式。城镇环保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及远郊的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城乡环保一体化。

二、制定各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予以考虑。以改善农村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提高生态文明为核心,制定各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各部门的资源,集中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国家层面应尽快制定出台《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已制定,但尚未公布),明确指导思想、分期目标与重点方向,引导新农村建设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县、乡镇政府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强化环境保护内容的前置约束作用。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度性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把农村环保作为对干部政绩考核的硬性指标之一,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政府综合决策机制和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尽快制定、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依法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督管理。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加快农村环境保护机构的建设,提高农村环保机构的业务能力。省、市环保部门应专人专职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在乡镇或中心镇设立县环保部门的派出机构,充实基层环保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妥善处置农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四、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全流域在整体上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促进和最佳发挥。首先,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省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补偿;建立省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跨市行政区域的流域生态补偿。补偿专项资金每年由国家或省政府统一划拨,专款专用。其次,开征生态补偿税,集中财力支持重点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第三,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上游地区为保育和改善生态环境限制了地方经济发展,流域下游地区政府应对上游地区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五、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保障机制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量大、面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地区财政或单方面的力量无法满足,必须建立完善以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为导向、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为主体、工商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其它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稳定投入渠道。加强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使用。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多方面配合建立乡镇企业的进园机制,以利于污染集中治理。同时,积极建立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治理谁收费”,积极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

六、研究并普及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加强科技研究,因地制宜地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农办、环保、农林、科技等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污染治理技术的服务指导,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加强试点工作。加快现有成果的转化、推广,特别是针对不同地区环境特点,采取成本较低的环保技术,结合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生态化处理和粪便、垃圾、秸秆等的资源化利用。应着重推广太阳

能、沼气等适合农村使用的清洁能源。

七、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力度

广大农民群众既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受益者,也是主力军。应加强指导、培训、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农民从自身做起,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农村主要领导干部,在农村环保中具有导向性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着重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在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实践,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充分利用“3·25”中国生态日、“6·5”世界环境日等载体,以生态人文为特色,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使环保意识、绿色消费等观念深入人心。开展农民素质培训活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新农村环境建设活动。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致公党中央

界别:致公

6.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六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文献法,访谈法 调查方式:典型调查,个案调查 调查范围:某市某社区

我走访了该社区的老人并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对一些比较突出的老人赡养问题进行了分析。以下先介绍一下调查中的情况:

我访问了社区中七十多岁的宋奶奶,宋奶奶年轻时丈夫去世,一人拉扯大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三个孩子相继成家,宋奶奶跟着二儿子生活,一直到现在。她在五十二岁的时候,不幸身患糖尿病,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她的生活由二儿子家照顾,她几乎所有的费用都由二儿子家承担,昂贵的医药费也是这个家庭的重大负担之一。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宋奶奶几乎没有去过大儿子家和女儿家,不是她不想,而是他们根本就不允许。大儿子的理由是自己家庭贫穷,没有能力负担老人,并且自己的媳妇也不同意照顾。女儿的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而且家里分家的时候也没有分给自己,凭什么要照顾,自己的大哥都不管自己的母亲,一个作女儿的管也管不着。就这样子,一过就是二十年。二十年里,宋奶奶的生活在二儿子的照顾下,平平安安的过着,只是三个子女间关于赡养老人的争吵从来没有停止过。每当宋奶奶生病住院的时候,大儿子最多也只是看一眼就走了,而女儿甚至不来看自己的母亲。二儿子一家也因为宋奶奶的大儿子和女儿过分的行为而生气。而最后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和大儿子以及女儿断绝了来往。二儿子媳妇说为人子为人母,要懂得责任是什么。虽然大儿子和女儿从来没有尽到作为子女应尽的责任,但是宋奶奶也从来没有想通过法律去解决这问题,她说,毕竟都是自己的

孩子,如果真走这条路,会没有亲情可言的。虽然二儿子可以给宋奶奶物质上的保障,但是精神赡养确实一个大问题。随着年龄的增大,她觉得越来越孤独。每天沉默寡言,但是二儿子一家都有自己要忙的事,不可能时时刻刻注意到自己的情绪。这是一个真实而且现实的问题,以小见大,从这一个小小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许多农村老人赡养的现状和问题。

一.以下结合个案调查和问卷调查的调查结果,来分析农村老年人赡养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差

一是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绝大多数靠子女供给。二是农村老年人居住条件差。三是老年人生活照料困难。大部分老年人靠自理,但随着老人年龄增长,老人自理能力逐渐减弱。

(2)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比较贫乏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的子女重物质赡养,轻精神慰藉;有的子女忙于生计,与老人之间沟通交流少;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有些子女为了平均分担赡养义务,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随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间的温暖,得不到相互慰藉,这种无奈的精神状态,严重影响着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据文献资料表明,在农村有31%的老年人独自生活,其中11.7%的老年人只收到子女赡养费,却时常见不到人影,即使生病了儿女们也只是来看一眼就走。丧偶或离异的老年人更加感到孤独寂寞。子女外出打工,留守在农村的绝大多数老人不仅需要生活自理,还要照料下一代和从事农活等体力劳动。据统计,98%以上的贫困山区的老年人没有报纸杂志、电影和文体活动。22%的极贫困山区的老年人连电视节目都看不到,正常的文化生活更是一句空话。

(3)农村老年人看病难

目前,农村医疗卫生设施还不完善,还有部分老年人因经济条件差、担心看病付不起医药费而不敢去就医。

(4)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农村子女在赡养老年人的问题上完全靠自觉和风俗道德的约束。有调查报告反映,在农村的普遍情况是,吃的最差的是老年人,穿的最破的是老年人,住小、矮、偏、旧房的是老年人,在地里干活和照看孙辈的也多是老年人。有些家庭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对老年人尽赡养义务,往往是“一个老子可以养十个子女,而十个子女却容不得一个老子”。

(5)农村赡养老年人的标准降低

在农村,老年人正在被动或者主动降低子女的赡养标准,已降到“低保水平”(农村的低保水平大致为农村平均收入的30%

左右),低于“五保户”供养水平。维持基本温饱的经济支持没有保障。

(6)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投入严重不足

据有关文献资料显示,通过“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救助方式保障基本生活的老年人比例很小,90%的老年人无法通过社会养老渠道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7)产生老年人赡养纠纷越来越多

当前产生老年人赡养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子女经济收入急剧减少导致供养压力增大。打工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致使众多农民工失业,直接导致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急剧减少,扣除日常开支、子女教育等费用后,在客观上难以承担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②返乡农民工与老人共同生活导致矛盾增多。③不良乡风民俗导致拒不赡养现象。农村地区大多具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观念,无论父母子女还是社会舆论均认为出嫁女不用也不应赡养父母。④众多子女相互推诿导致无人过问。子女之间在父母财产分配、带小孩等问题上相互攀比,进而心态失衡,认为父母厚此薄彼,自己理应少承担或者不承担赡养义务。

二.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

(1)我国人口基数大,且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这些是导致老年人自养能力低的历史根源。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之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多数农村人均收入较低。

(2)农村传统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是子女赡养意识淡化,不尽赡养义务的思想根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影响,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年龄阶段创造的财产基本上都用于子女的教育、婚嫁、房产以及家庭投资,许多家庭把多年积蓄全部花光,甚至还背上外债。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靠子女。二是子女缺乏赡养意识,法律观念淡薄,把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视为可有可无。

(3)农村现实家庭情况是产生这些问题的直接因素,表现在农村代际隔阂加重,家庭纠纷不断。一是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由于在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造成代际隔阂。据有关资料显示,有52%的儿女对父母感情麻木。二是由“财产分配不公”引起的纠纷不断。三是农村老年人子女多,住房紧张,以至在子女结婚后仍然和子女住在一起,这样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翁婿之间、婆媳之间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甚至发生激烈冲突。

(4)社会变革的影响及家庭儿媳的特殊作用。

一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拥有子女人数减少,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过去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

一对老人,现在乃至今后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两对以上老人,不仅财力上难以支付,而且精力上也力不从心。二是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涌向城市,农村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留守在农村的老年人需要承担劳务和家务的双重劳动,多数农村老年人是活到老,劳动到老。许多打工者收入较好的尚能给家中老人寄些生活费,收入较差的仅能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费,有的甚至自顾不暇,没有能力顾及老人。三是家庭儿媳在赡养老人问题上起着决定性作用。有调查显示,村干部和村民普遍认为,家庭权力向儿媳转移或部分转移,是老年人地位下降的主要原因。“经济权力被儿媳拿走了”、“儿子怕老婆”。由于儿媳没有法定赡养公婆义务,加之在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儿媳经常成为老年人赡养问题的焦点所在,儿媳参与、指使丈夫不赡养老人,甚至殴打老人的现象经常发生。

(5)农村老年人维权意识淡薄

一是受传统观念和文化程度的影响,许多农村老年人赡养权受到侵害后,大多碍于情面,怕家丑外扬,怕打官司丢脸,担心打官司会加深双方的矛盾和裂痕,而不愿意提起诉讼,甚至有的老年人害怕胜诉后子女进行报复,处境更难而不敢进行诉讼。二是许多农村老年人本身对子女怀有很深的感情,总是把亲情放在第一位,怕伤感情,宁可自己受委屈,也始终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奢望用亲情来感化或化解赡养纠纷。三是多数农村老年人赡养费纠纷主要依靠当地村委会解决,而村委会的工作主要是说服、教育性的,加上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弱化,没有强制力,解决老年人赡养费问题显得苍白无力。四是一些农村贫困老年人日常生活难以保障,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打官司,甚至不知道寻求法律援助。

(6)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一是农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全面建立。二是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停滞不前。三是农村社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四是农村老年协会组织不普及。

三.根据有关调查和文献资料,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对策去得以保证和维护农村老年人赡养权

(1)强化道德宣传力度。一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传统道德教育,用传统的道德标准来规范赡养人的行为,不断增强履行赡养义务意识,牢固树立孝敬赡养老年人光荣,虐待遗弃老年人可耻的观念,提高赡养老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

德、个人品德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多样的教育活动和敬老活动,推动和促进老年人赡养权的实现。三是大力开展“养老模范户”、“敬老模范村”和“敬老模范乡镇”创建活动,在农村社会倡导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文明之风,广泛宣传“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关爱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的尊老、敬老理念,表彰一批先进,揭露一些不孝行为,积极营造维护老年人赡养权的社会风尚和家庭氛围。

(2)建立农村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一是农村老年人要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当赡养权被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农村社会服务机构,救助自己的困境,最大限度地降低侵害度。二是人民法院要认真审理虐待、遗弃、伤害农村老年人的刑事案件,依法制裁侵犯农村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对农村老年人赡养权案件要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基层法院应设立农村老年人维权法庭,专门受理涉及赡养的案件,建立涉老案件陪审团。对农村贫困老年人的诉讼费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村老年人赡养权案件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先或优惠服务。积极发挥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在赡养纠纷、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的重要调解作用。

(3)巩固和完善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机制。农村老年人养老面之广,情况之复杂,难度之大,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起来,实在难以达到。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家庭仍然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的重要依托。一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人均收入,改善生活条件,提升家庭赡养功能,提高赡养质量。二是发挥土地养老保障作用。依法保护农村老年人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依法确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收益归老年人所有,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严格实施土地征用审批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土地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确保被征土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逐步将被征土地老年人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把家庭养老纳入社会化管理,在广大农村普遍开展《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工作,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舆论引导、典型带动和基层组织保证作用,把家庭养老提高到新的水平。

(4)各级政府主动承担起职责。一是各级政府要真正把解决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纳入各级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考核指标体系之中。二是调整、充实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当前农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筹资方式,做出适当调整,地方财政适当对参保农民进行补

贴,形成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资的机制,以提高农村老年人参保积极性。三是建立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低保覆盖面,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四是积极建立农村养老服务机制,逐步拓宽社会服务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多方筹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家庭养老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文化娱乐服务,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的社会生活需求。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五是组建农村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在调解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和引导、监督家庭养老中的重要作用。

(5)鼓励农村老年人不断提高自养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农村家庭经济,拓宽家庭经济收入来源。有条件的农户要选择投资比例小、经济效益好、市场需求大的项目,使家庭产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避免“未富先老”。二是积极鼓励一些低龄、健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人,主动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项目,通过自身的努力,增强生产自救能力。三是大力倡导和支持农村老年人自养。倡导农村老年人在有劳动能力时应进行经济储备,把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养老金来储蓄,参加养老保险,彻底改变把资金全都花在子女身上的传统做法。四是慎重对待自己的财产。农村老年人要善待自己的财产,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财产(包括承包土地)赠予给子女,尤其对住房这样的大宗财产在分配时更应慎重。五是农村老年人在抚养教育子女的同时,要处理好同子女、媳婿及配偶之间的各种关系,做到关系融洽、相处和睦、少有隔阂,始终保持家庭处于一种和谐状态,形成互敬互爱的良好家庭生活环境。

四.小结

如何对待老人不但是家庭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传统中国非常讲究“孝道”,号称“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被设想为“孝道”的最高境界。孝不仅是生活上的瞻养,更是一种敬爱之情、精神沟通和心灵慰藉。真正的“孝道”,是使父母生前享受人生安乐,死后对之表达哀戚之情。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以家庭赡养老人为主的国家,赡养扶助老人,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每一个家庭中作为子女的必须深刻思考并认真履行的道德规范和法定义务。“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让我们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赡养老人。衷心祝愿天下的父母都安享晚年,颐养天年。

关于对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其养老情况 的问卷调查

1.您的赡养方式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A.靠子女

B.靠劳动收入

C.靠配偶

D.靠离退休金

E.靠亲戚

F.靠政府 2.您的生活照料情况? A.自理

B.靠子女

C.靠配偶

D.靠亲戚

E.靠社会

F.其他 3.您的收入情况? A.平均月收入水平200元以上

B.平均月收入水平100~200元 C.平均月收入水平50~100元

D.平均月收入水平50元以下 4 您的日常精神生活状况? A.闲暇时间聊天

B.看电视,听收音机

C.读书看报

D.下棋或者打扑克

E.子女长时间不闻不问

5.您的健康状况? A.患有疾病

B.无疾病 5 您的日常家务劳动状况?

A.身体健康不承担家务

B.身体健康不承担家务 C.身体有病不负担家务

D.身体有病负担家务 5.您怎么认为您的家庭关系? A.家庭关系和睦

B.家庭关系不和睦

C.不明确 6.您认为子女是否孝顺? A.认为子女孝顺

B.认为一般

C.认为不孝顺 7.您认为您的儿媳妇是否孝顺?

A.孝顺

B.一般

C.不孝顺 8.您的养老方式? A.在家庭养老

B.在敬老院养老 9.您认为你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A.经济方面

B.健康方面

C.精神方面 10.您的生活状况满意度?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1.您对目前政府养老体系和设施建设的现状是不是满意?(不满意的地方另外提出)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很不满意

12.您认为现状最希望得到什么公共服务:【可多选】

A.心理服务

B.医疗护理

C.饮食保健

D.娱乐休闲

E.代做家务

F.其他

13.您生病了,是否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14.您对子女间相互推诿赡养责任有什么看法?

15.您对子女不孝顺、不赡养老人问题有什么看法?是否认为应该用法律来解决这一问题?

7.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七

1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基本特点

在新农村建设中, 由于科学技术从生产领域延伸到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各个层面, 因此, 与常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相比较, 则体现出其相对不同的特点。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的第一个特点是服务范围广。新农村建设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个领域, 所需要的技术含盖农业、工业、建筑、卫生、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 学科多达数10种。因此, 在新农村建设中, 科技服务的领域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 而是要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扩展到农村经济与社会各个领域, 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的第二个特点是科技层次高。新农村建设是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题, 除需要一般性的常规实用技术外, 还需要相当多的前瞻性很强的前沿高新科学技术, 包括产业化技术、信息化技术和机械化技术等。因此, 在新农村建设中, 科技服务必须紧紧瞄准农业、工业、建筑、信息等科技领域的前沿, 工业化的思维谋划农业和农村, 用现代化的技术武装农业和农村, 用城市化的手段改造农业和农村, 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农业的建设和发展目标。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的第三个特点是技术内容新。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城乡经济和社会统筹, 新农村建设除沿用传统的种植养殖技术外, 还增添了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市场信息技术, 增加了技术推广服务的难度。因此, 在新农村建设的技术服务中, 作为科技人员本身, 就应首先学习和掌握这些新型技术, 并在实践应用中不断地更新, 不断地完善, 才能使这些过去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所没有的新技术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的第四个特点是服务主体多。由于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科学技术既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农用性技术, 又需要有电力、机械、交通、广电、信息、通讯、卫生、计生等非农性技术, 因此, 参与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科技主体也相应扩展到农业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和部门。这就需要我们各个涉农部门联合起来, 形成一个完整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最新最优技术服务的整体, 使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服务更加完美、更加富有成效。

那么,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科技服务, 这是我们需要探讨的根本性问题。鉴于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服务具有范围广、层次高、内容新、主体多的新特点, 笔者认为,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基本形式是建设科技示范园区、培植新兴科技产业、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2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基本形式

2.1 建设新型科技示范园区

科技示范园区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载体和平台, 是农业科技发展新的极点。科技园区的主要作用是加快科技推广速度、增大技术经济投入强度、显现科技产业集聚效应、提升科技服务效益。加快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对于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布局, 培育科技产业集群, 形成科技产业规模优势, 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 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 应当坚持科教兴农基本思路, 突出抓好科技园区建设, 分类规划, 分步实施。要坚持各种要素向园区倾斜, 研究提高园区运作效率的措施, 创新扩大园区综合服务功能, 加大对园区的投入强度, 探索整合一切可控资源为园区服务的新办法、新思路, 把园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高起点规划, 高强度投入, 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 为科技示范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把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1,2]。

2.2 培植新兴科技产业

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以资源为依托, 以技术为支撑, 以改造传统农业为突破口, 在充分发挥地方性传统优势的基础上, 嫁接高新技术, 形成新的科技型产业结构布局, 培育新型主导产业, 实现产业化经营新格局。要以发展精品农业为重点,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把优质特用粮食、蔬菜、果品、畜禽、水产传统的优势产业的生产规模化和产品优质化作为主攻方向, 积极引进“名、优、新、特”品种, 促进农产品的更新换代。要围绕立主业、创特色、上规模、增效益, 完善农业高新技术与品种引育推广体系。重点建设省、市、县 (市、区) 三级科技产品生产基地, 加大新品种开发力度, 使科技产品生产基地成为县域农业科技高度集成的载体, 为确保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积极引导农民按照国际、国内通行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打造绿色农业品牌, 为农产品突破“绿色壁垒”、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通行证”。完善高标准农产品检测体系, 整合检测资源, 提高检测水平, 精心打造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要按照一个产业培育一个龙头的思路, 推进产业化经营。全力打造优质特用农产品产加销龙型经济,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并与发展绿色旅游园区和基地建设有机结合, 引领现代农业向纵深发展。五是推广新型农业发展模式。本着构建节约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 对农民种、养、加产生的废料进行综合开发、循环利用, 发展“循环农业”模式, 延长产业链, 提高产品附加值[3]。

2.3 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掌握和运用农村实用技术的最基本主体, 较比其他科技主体则具有更加靠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其农村科技主力军作用则势在必行。因此, 应当树立牢固的人才兴业观念, 充分认识到在知识经济条件下, 农村的发展不能简单地依靠廉价劳动力, 必须更多地依靠具有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 在农村发展的各个层次带动广大农民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进行生产经营, 推进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大选才措施, 不拘一格选拔农村潜在人才。同时, 强化育才手段, 提升教育培训的组织化程度, 因人施教, 合理安排, 让更多的农民尽快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制定优惠政策, 多渠道招贤引智, 用外埠高素质人才带动和促进本地人才成长。充分发挥人才智能优势, 组织引导广大农村人才充分运用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搞好农业科研, 开发新品种、新技术, 大胆引进些技术含量高, 适宜于本地发展, 效益明显的新项目, 实施科技与农业生产对接, 依靠人才推动农民脱贫致富。

2.4 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主体, 加快体系建设, 实行标准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 努力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产业主导型、社会保障型和经济实体型的多元化、综合性新型管理服务体制。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因此, 应当深化经济服务体制改革, 转变服务职能,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功能, 实行“科教—产业”一体化服务, 拓宽服务领域, 扩大服务覆盖面, 并向农户、龙头企业、大 (中) 型批发市场、种植养殖大户、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延伸和扩容, 并在体系建设保障上,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良性循环。在社会公益事业上, 优先办好农村教育事业,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改善办学条件, 强化教育服务功能,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 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优生优育, 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完善农村社会救灾体系,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多渠道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 搞好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 确保农村贫困家庭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加大农村文体投入, 兴建农村文体设施,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 提高农民的身心素质, 建设文明和谐的农村社会。

3 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主要措施

3.1 强化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支持

应依据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服务的系统庞大特点, 坚持以市场经济理念指导农业科技服务, 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等手段带动农业科技服务的规模壮大、实力增强、范围拓宽和作用发挥。要贯彻落实好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为农业科技服务保驾护航。

3.2 建立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要以增加投入为主线, 争取各级财政的补贴和贴息, 合理安排国家建设项目资金;有效运用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采取股份制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金融信贷、集资入股、合资经营的投资机制。要以项目建设为依托, 引进资金和设备, 示范、推广新技术。要创造宽松的软环境, 放手发展农村科技型产品的生产经营, 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兴办的产业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 对在农业科技服务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服务组织应给予重奖, 对服务组织所需的信贷资金应给予重点保证[4]。

3.3 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

要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的机构推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制, 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考核办法, 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严把“进出关”、“评聘关”、“考核关”和“兑现关”, 保证农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拖欠工资问题应及时予以兑现;依法保护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财产免受损失, 对非法侵占、拍卖、平调、租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产的行为要限期纠正;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解决好农业技术服务部门物质匮乏问题, 提高服务水平[5]。

3.4 加强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

在新农村建设中,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关心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服务问题, 关心服务组织的培育和发展, 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做到推动而不强迫, 支持而不干预, 参与而不包办。要制定和实施各项发展规划, 协调各部门和群团组织, 形成合力, 加强行业指导、管理、监督与服务。要深入农业第一线, 开展调查研究, 注重研究全局性和深层次的敏感性问题, 及时准确提出建设性意见, 为农业科技服务事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王欧, 吴文良.定西旱作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讨[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3, 5 (2) :37-39

[2]田建民, 孙自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刍议[J].中国农村经济.2001, 17 (7) :19-23

[3]牛若峰, 夏英.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114-116

[4]刁怀宏.农业高新技术:二十一世纪中国农业的发展战略[J].中国农村经济.2001, 17 (7) 15-18

8.关于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 篇八

摘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事关我国70%的国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和质量,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中国特色农村社会保障

0引言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尤其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才能保持农村的稳定,推进农业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深入和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工程的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问题已经变得尤为迫切。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但是由于历史、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十分落后,绝大多数农民还一直游离于社会保障网之外。中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当前农村社会保障的各种问题。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重点发展城市居民社会保障,而忽略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致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主要表现在:

1.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农村尚未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性的条款只是散落在相关的法律中,而未形成健全的体系,并且不具备较强的操作性,许多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都是通过各种行政性文件发布,缺乏法律权威和制度刚性,制约了社会化、规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1.2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狭小,并且保障的水平较低。无论是养老、医疗、最低保障,还是扶贫、优抚、社会福利,都面对较少的受众,大多数农民并未享受或是享受很少的社会保障。在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中,部分农民还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是建立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长期相对较低、农民可支配收入相对较少的基础之上,使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呈现出低水平的问题,距离社会保障本身的要求还很远。

1.3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足。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是困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根本难题。由于我国国家财政支持较少,而大部分地方财力不足以及集体经济不景气,导致保障资金难以到位。而且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遵循“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这一原则淡化了国家和集体的社会责任,过分强调了个人责任,不仅使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足,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国家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必要的约束手段,资金的筹措十分困难,难以形成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数量,影响了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

1.4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不够科学化和规范化。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非常混乱。从管理机构上看,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由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社会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对社会保障制定了一些办法和规定,在有的地方,寿险公司也涉足农村社会保障,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事不分又缺乏监督,从而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从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上看,缺乏有效的监督。

2构建中国特色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积极引导与高度重视,又需要农村集体与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

2.1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社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和核心,是以强制性为基本特征的。而社会保险的这一强制性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国家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历史与现状看,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主要应该抓好以下两项工作:其一是要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如农民养老社会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伤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和农村残疾人保险法等等;其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保障办法。

国家应形成以全国人大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总领的,以国务院针对农村社保问题制定的专门条例为主体的,并配以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实施办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2.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相关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在科学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国情、民情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依据法律和社会实际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然后,严格依照执行。这将为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科学的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为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功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应当十分重视运行效率。要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到管理科学、重视效率,首先要做到的是在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的前提下,有一个好的、合理的管理体系。

2.3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低,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首要途径。从长远来看,决定农民收入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对大多数农村地区而言,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处于重要的地位,是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对发展农村经济以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富余的比较优势和原材料(即农产品)供给充足、价格便宜的优势,回避其资本稀缺的劣势,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还可以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地转移,同时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

2.4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待遇,而不是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不被看作是普遍人权。由于社会保障更多地被看作是“待遇”而非权利,待遇享受者并没有相应的义务。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国家和集体单位包下,没有个人的参与、积累,或者虽有一点点却无法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因为没有个人的参与和积累,全社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至于农村居民,由于社会保障长期与他们几乎无缘,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社会保障是何含义。观念滞后和认识上的偏差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观原因。我们要不断改变传统观念,培养农民新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以实际利益引导,持续强化宣传效应,倡导农民的学习理念。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现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同发达国家或是我国城镇的社会保障相比,还很落后,并且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我国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钱亚仙.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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