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4-07-20

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精选7篇)

1.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一

北教党〔2012〕11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4月9日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区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全区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大整顿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树立北湖教育良好形象,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监督措施,确保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系统政令畅通。

2、加强对《北湖区建设教育强区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严明作风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4、开展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等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教育重大活动和项目的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5、继续深入实施“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

2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着力清理利用截留、挪用、套取的财政性资金和收费、办学所得资金以及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6、深化对招生、办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学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培训学校、培训班。

7、继续深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配合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突出问题排查和处理力度。

8、进一步强化对教育经费、职称评审、物资采购等的监督。

三、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9、大力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转变作风走基层,规范办学树形象”的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精神不振、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创新不力、正气不足、为政不廉”等问题。

10、大力加强学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深入教学一线、服务师生员工”的主题活动,弘扬新风正气,着力解决一批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

11、认真组织开展“三公”专项治理。在全系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奢侈浪费之风。

四、加强专项治理,切实整治教育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12、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重点规范择校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3、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力度,由教育、纠风牵头组织治理办成员单位,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14、加强教育信访工作。按照“三一两解”(一张笑脸、一张凳子、一杯热茶,解决问题或解释问题)要求,认真受理群众来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重复举报和越级上访。

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

五、坚持标本兼治,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6、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以新修订颁布的《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行政监察法》为重点的党纪国法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继续培育一批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先进单位。

17、加强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度公开和实施的监督。认真贯彻党风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对重点部门的专项效能监察和对重要岗位的监督。

18、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原则,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19、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二

(2009年2月24日)

2008年, 我区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在各级党组织的努力下, 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得到了建设部党组的肯定, 在全国建设系统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二是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新进展, 对建设系统转变作风, 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纠风工作获得自治区二等奖, 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的表彰。四是信访维稳工作做了很大的努力, 得到自治区的肯定, 信访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此外, 厅机关的团队精神建

设, 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 使机关出现了空前的团结和谐的局面。同时, 还认真抓了廉政教育, 做到警钟长鸣, 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机关等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也卓有成效, 在地震、冰雪天气救灾、清洁工程、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工作任务中都表现了我区建设系统的干部职工不愧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虽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建设系统的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强化行业整治

一是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建筑节能和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项目和资金监管,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自治区纠风办、监察厅等部门, 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治理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建立健全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建筑节能和降污减排力度、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关注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以及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保证各项调控政策有效实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要严肃追究,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 深化源头治腐, 着力抓好“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一)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为着力点, 重点检查住房建设规划制定的落实, 以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规划的落实情况;促进科学规划和阳光规划;监督落实对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使用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 加强监督检查, 对易引发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擅自改变规划、调整容积率指标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变更容积率、牟取私利的问题。

(二) 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抓好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落实。重点是对廉租房、经济实用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开展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要在前期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 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和销售情况、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做好市场监督检查和开发项目普查, 严肃查处在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和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监督检查, 落实拆迁许可、公示、听证、承诺、资金监管、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责任追究等制度, 规范房屋拆迁程序和行为。

(三) 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

继续开展以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为重点, 以治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目标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更加注重抓典型、抓案例、抓制度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继续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和手段, 要全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 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 有效防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四)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的督查

按照建设部和自治区纪委的工作部署, 继续开展对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的整改力度, 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监控系统, 实时监控住房公积金流向, 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严肃处理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 推动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廉政建设, 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三、 认清形势, 抓住机遇, 努力开创我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 领导要到位, 责任要落实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

明确指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关系到党的兴衰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是全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抓好廉政建设工作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规范城乡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然途径。我们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促进行风政风和干部作风的转变,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切实用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同时, 抓好廉政建设工作也是确保我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成长、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委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作为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 风气正不正, 关键在于领导班子, 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对反腐倡廉重视不重视, 抓得紧不紧。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层层落实责任, 严格责任考核, 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监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 厅机关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制度,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 要大力表彰;对工作不力, 发生严重问题的, 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纪检监察干部, 要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做到忠于职守。

各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要经常过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对重要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 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二)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道德防线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建设行业工作中有不少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被许可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如果思想防线不牢, 在诱惑和考验面前, 很容易犯错误。一方面, 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 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准, 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用权的问题,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自省律己, 自重为公。另一方面, 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同时要利用发生的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要紧紧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 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充分发挥以中心组为龙头的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表率作用, 用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干部职工的学习。要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抓好干部职工的自学、自我教育和利用“三会一课”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要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涵和形式, 继续推进以窗口行业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提高全系统工作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机关,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力宣传我们建设系统的典型, 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文明单位”和“八桂先锋行”活动, 要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争当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 促进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形成机关和干部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放到建设事业的全局中来谋划, 保障我区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 健康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还要与干部工作相结合, 做到奖罚分明, 做到“三奖三罚”, 即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廉罚贪, 促使干部把精力用到正道上, 用到党和人民事业上, 用到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上, 形成人心思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作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平台, 推动转变干部作风, 锻炼队伍,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提高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四、认清形势, 统一思想, 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建设系统工作任务的完成

3.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三

关键词:农村 党风廉政建设 对策

【中图分类号】D262.6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尽管近年来,沙湾县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等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论是乡镇还是村队、站所,一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片面地认为只要把经济发展搞好了,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 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有的干部认为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束缚他们的手脚,就是整人,存在应付和抵触情绪,忽视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2、存在职能混淆,角色不清。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后,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由于党委主要领导对主体责任理解不透,对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的不紧,有些党政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纪委的工作,与分管领导、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只管自己的业务;对“一岗双责” 认识有偏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划线不清,党委缺位失责,纪委大包大揽,致使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变为了纪委冲锋在前,党政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履好职,尽好责。

3、部署多督促少。乡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做到及时贯彻落实、安排部署,由于对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的不紧,致使党政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督促、跟踪落实不到位,而纪委由于人力有限,近年来各类信访问题层出不穷,对村队、站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查不到位。如:对党员干部落实学习教育的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四务”公开不及时,导致群众上访问题不断。

4、监督机制不完善。民主监督功能发挥不够,监督停留在表面。大部分乡镇自2012年村队成立了监委会,表面上看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重大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有人监督,能够公开、公正、透明。但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监委会不愿监督,也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上报不及时,甚至睁一眼闭一只眼,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5、纪律松懈、执行不力。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不高,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冷暖不闻不问,冷漠视之,办事拖拉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是积极主动地找事做,而是消极被动地等事做,对工作没有前瞻性,领导安排做啥就做啥,推一下动一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且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滞后,拖拖沓沓,应付了事。

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探索

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新形势下,通过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我们应以教育、制度、监督、领导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深化、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教育监督并举,源头防治腐败

一是关口前移强化教育,提高廉洁意识。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注重与廉洁文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能监察、惩防体系以及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二是强化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行使。坚持对新任支部书记、站所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强化节日期间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突出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关注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监督。

(二)强化制度建设,发挥规范效应

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是重点,强化落实是关键。

一是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落实“四议两公开”,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重大建设工程的承包、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的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等,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策,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是健全镇村两级财务监督制度,乡镇、村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细化监管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如老沙湾镇制定下发了《老沙湾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12项规章制度,村级财务实行两支笔并且要求要有会议记录,經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严格实行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

三是细化镇村两级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过程全公开,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务、财务、基层站所事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加强机关纪律建设,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完善制度,源头治理,及时修正不符合实际的制度规范,强化规矩;追踪检查,增强日常检查督促,严格落实。

(三)强化组织领导,突出统筹协调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划分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党委和纪委要找准角色,定好位置,明确主体定位和职能定位,实行党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好党委在领导、教育、管理、督导、示范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好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突出主责主业要求,强化监督职责。

二是构建镇、村两级信访网络机制,定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中。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不手软、不姑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农资金发放、涉农管理收费、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群众高度关注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树立清正廉洁之风,营造务实为民之象。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4.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四

任务分工意见

(讨论稿)

为认真落实2011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

2、加强对全区“三力”建设年、素质提升年和项目建设年等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党政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区经发局、区纪工委)

3、加大对区党工委2011年“保增长、增后劲、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等五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区党政办公室、区经发局、区纪工委、区监察局)

4、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执行财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开发建设和保障民生上。(区财政局、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5、加强对基层换届工作纪律和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各级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区党群工作部、区纪工委、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

6、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经发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

7、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区环保分局等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加强对全区十二项为民办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党政办公室、区社发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

1.加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区党政办公室)

2.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定期回访和“一线工作法”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区纪工委、区党政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区政法委)

3.进一步落实和改进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网上公告制度,切实接受社会监督。(区纪工委、区党政办公室)

4、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工委“约法三章”等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公开通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区党政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区人社局)

5、全面推行公开承诺、首问负责、延时服务、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等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区各窗口服务单位)

6、实施“绿色通道”、“投资保姆”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我区“真诚相约,温馨相待”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区监察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区各窗口服务单位)

7、扎实开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严格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收费备案审批、首错不罚、最低收费罚款等制度。(区监察局、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以《廉政准则》为教育重点,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

2、通过专门培训、警示教育、家庭助廉等方式,全面加快廉政文化“六进”步伐,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区教育局、区社发局、区经发局、北京路街道党委、奎山街道党委)

3、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

廉、廉政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

4、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等制度。(区纪工委、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5、进一步扩大预警范围,把群众意见较大、信访举报集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手中有一定权力的干部职工全部纳入预警范围。(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北京路街道党委、奎山街道党委)

6、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函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党员干部职工中全面推行函告制度。(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北京路街道党委、奎山街道党委)

7、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的案件,注重查办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谋取个人私利、挪用集体资金等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区纪工委、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8、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区监察局、区党政办公室)

9、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区纪工委、区党政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

10、深化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区监察局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深化厂务公开。(区党群工作部、区经发局、各产业园区)

12、深化村务公开。(区社发局、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

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区纪工委等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区财政局等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扎实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区纪工委、区党政办公室、区财政局)

4、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区经发局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5、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区社发局、区监察局)

6、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

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7、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资金及时到位,不被挤占挪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农发局、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

8、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区招商局、区纪工委、区党群工作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

9、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财政公务卡制度。(区党政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纪工委、区审计局)

10、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区党政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5.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五

刚才,钱晓颍同志总结了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了20**年的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党中央、中央纪委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纠正教育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以来,我区教育系统坚决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我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对20所高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对21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考核,对3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全区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特别是寒假期间,重点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和通辽市乱补课、乱收费情况进行了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元月上旬,我们召开了近5000人参加的全区教育系统视频会议,剖析了巴彦淖尔市部分中小学校长受贿案件,使大家受到了警示教育。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与上级赋予我们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 党的报告明确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没有纪律保证是不行的。

(一)要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抓好纪律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各项党的法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自觉按照《党章》、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党的纪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规守纪,树立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充分认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十不准”规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发表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紧密联系教育系统的实际,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校园网络、学生社团的监管,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背景复杂的非政府组织借学术研究之名,或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对背离纪律的言行要旗帜鲜明抵制,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早提醒、早诫勉、早纠正。

二、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工程,制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分别制定了7项规定28条措施”和9项规定20条办法”。教育厅党组也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我们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进一步谋划和梳理好今年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研究部署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高校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研究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意见,确定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近年来,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教育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教育事业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要统筹加强,要将来之不易的教育经费管理好、使用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精神,坚持勤俭办教育,勤俭办一切事业,建设节约型校园。今年开始实行新的中小学和高校财务制度,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必须认真落实,确保经费使用规范。要坚决制止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现象,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反对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要加大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保证经费使用经得起公开、经得起监督。

(三)要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行风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评议内容、方法、程序,开展好20**年行风评议活动。教育部在媒体长期设立曝光台,我们也要在内蒙古教育网设立曝光台,对违规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继续落实好学生资助、营养餐改善计划、校车安全、校安工程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让学生受益,让家长满意。

(四)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监督评价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领导干部作风评价标准,抓好日常管理,抓好养成,形成习惯。强化监督,把作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考察考核,并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

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我们要清醒地认识肩负的历史重任,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入手,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要完善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上级要求,抓紧研究和起草《20**-20**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结合教育系统特点,着力做好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完善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工作落实。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机结合。个别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个别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滞后,要引起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构要抓紧行动,力争使这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

(二)要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落实三委部关于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诚信等方面的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约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组织开展对本科高校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审计,各高校要认真开展自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

(三)要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加大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的管理,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违反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以及校中校”或民办学校乱收费等行为,凡是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实,违反政策规定的都要严肃查处。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开展警示教育,特别要借鉴巴彦淖尔市发生的部分校长受贿案件的教训,中小学校长要管好自己,管好所属干部和教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领导班子要自觉担负起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和清正廉洁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原则、敢于碰硬,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各级党委要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6.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六

这次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省、市、区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化侠同志总结了20**年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对今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完全同意。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和省、市、区纪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证。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党的和省、市、区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指出,要以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下大力气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我们一定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和省、市、区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区教育局及时制定了《铜山区教育系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各科室、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重大工作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二、做好表率,抓好学校班子建设。一个学校能否发展,能否有新气象,关键是班子,各校 “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带头想事谋事,带头学习调研,带头狠抓落实,形成风正劲足的工作氛围,形成齐心协力的工作合力。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抓好几件事情,以实际成效来赢得群众的信任,社会的肯定。

当然,任何一个班子不可能不存在一点矛盾,要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工作中发现失误及时补台而不拆台,思想上有疙瘩主动沟通而不存在芥蒂,生活上有困难热情关心而不幸灾乐祸。有问题摆到桌面上,求大同存小异,争做团结的模范,实现班子成员的优势互补,这样我们的队伍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切实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以加强对招生录取、规范收费、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着力点,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推进制度创新,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主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工作习惯。继续实行教育收费信访投诉举报重点监控制度。进一步加大查纠力度,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重处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四、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建立严格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各校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洁和民主评议工作,完善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要建立领导班子评价考核机制,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校长,要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要建立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校长的评价机制,组织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以及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领导进行评价。同时,要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教育问题的渠道,重视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反馈和落实,努力营造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树正气、干实事、创业绩”的良好风气。

7.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篇七

摘要: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农经部门承担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职责,笔者通过近年来参与宁化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分析。

关键词:农村干部;离任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5.16.087

1近年来宁化县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实绩与存在的问题

1.1近年来工作实绩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做好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宁化县纪委、组织部、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以就地审计方式对宁化县乡(镇)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本着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不断探索、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的态度,做到审计工作严谨细致,客观公正。通过对2012年4月~2015年3月全县所辖16个乡(镇)210个村居的干部任期和离任村集体财务收支帐目进行全面审计,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大方面”问题村为重点:集体土地征用面积大、经济收入支出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重大、上访涉农经济问题案件重大,由县纪委、组织部、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联合审计。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查阅了有关制度、会议纪录、资料,并且与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客观、公正。仅2015年对笔者参加审计的29个村2012年~2015年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资金共计3.3亿元,从审计结果中反映出不少问题。

1.2审计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

(1)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把关不严。主要表现在村虽然有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但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履行监督职能,没有审核原始票据,失去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意义。(2)报刊征订数额均超过国家政策规定限额。笔者参加审计的29个行政村2012年~2014年三年间征订报刊数额合计共69.4万元,平均每村每年征订报刊数额达0.8万元。按宁化县相关减负部门规定每村每年报刊征订数额不能超过0.2万元,平均每年每村超标0.6万元。(3)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发现,部分村对专项资金使用没有做到专款专用。(4)部分村村道基础扩宽等重大基础建设工程,没有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也没有实行公开招投标就私下给工程队施工。没有严格执行县相关部门规定3万元以上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和制度。(5)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明显做得不够,实行“零接待”制度差。村集体列支接待用餐费超标现象普遍存在,且报销手续不规范。(6)大额工程款项支出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制度,出现直接现金支付现象。(7)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严格执行必须按照村务公开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出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用章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掌管的违规做法,没有很好执行支出票据必须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审核通过时当场盖章制度。(8)征地补偿款是农村比较突出的热点问题,村经济组织对下拨到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没有及时公开和跟踪管理。导致出现问题引发村民不满情绪而出现社会矛盾时有发生。(9)对债权债务没有及时清偿,出现部分应收款项多年未能及时收回,甚至造成村财被个别人长期侵占现象。(10)没有严格控制新债发生,举借新债时没有严格执行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批准制度,导致个别村盲目举借新债,拖垮村集体经济。(11)村级财务人员素质文化程度差参不齐,科目使用错误时有发生。例如,安乐乡某村2013年6月30日6#记账凭证,购会议桌3500元、会议椅2660元列入了“管理费用———办公费用”,而实际应列入资产类“固定资产”账户核算。(12)滥发放津补贴,且未通过造册公示发放,而是使用付款凭证支付,未能接受村民监督。(13)单笔大额办公用品支出无物品名明细、无数量、无单价。需要列入固定资产的没有及时建档列入固定资产管理,造成公共财产流失严重。(14)普遍存在有坐支现金现象。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审计工作改进与对策

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内容不同于行政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内容比较多,涵盖经济责任目标、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村集体资产管理、粮食直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土地征用、开发、流转发包,资产处置,财务公开,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所以,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适合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改进审计方法、内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仅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计,对事不对人,强调对审计过程中重证据、重数据。尽可能考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审计内容、评价不超范围,只审计涉及经济事项有关的内容,与审计无关如政治、思想、道德等方面内容不予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2.1实行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内容不同于行政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把握好审计方法、方式和内容。当前主要采取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两种方法。

2.2加强对农村干部审计工作

主要分任期、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营考核审计和专项审计。任期内审计一般是在出现重大事项或者专题需要进行专项审计,如土地及基建工程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村集体资产发包、租赁、参股、拍卖,专项资金等临时出现的需要专项审计项目,尽量做到即时审计或跟踪审计,降低产生腐败风险。离任审计则对涉及换届选举的村“两委”成员的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endprint

村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及债权债务状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务、资产管理;村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等。

加大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审计,实行六必查:

(1)查任期内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主要检查各项收入、支出真实性,收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手续是否完备;检查非生产性开支情况,有无挥霍浪费,重点查有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福建省《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2)查任期内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查有无挪用、侵占、私分、套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问题。(3)查任期内村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4)查任期内村级债权、债务情况,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避免“呆,赖、拖、挂”债现象出现。(5)查任期内集体土地发生的交易、征用、发包、担保或抵押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6)查“账外账”、“糊涂账”、“小金库”等问题。

2.3坚持审计常态化

乡经管站要改变事后审计、先离后审被动局面,及时组织人员尽量做到换届前审计到位,重大事项即时审计,信访问题突出即时审计,避免出现问题纠正难,人情审。

2.4实行农村干部离任审计结果公示制度

将审计程序、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审计时限、审计纪律、审后结果、举报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审计公示分为审计目的和审计结果公示:一是审计目的公示,审前将审计依据、审计组成人员名单、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廉政纪律、举报电话等公示。目的是让被审计村农民群众了解审计内容,增强审计的公开性;有利于农民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审计质量;加强对审计成员监督,防范吃、拿、卡、要不正之风发生;二是审计结果公示,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向被审计村村民公开,促进被审计村问题尽快整改。

2.5加强村财务人员培训袁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从近三年的审计情况看,村财务人员文化程度比较低,对会计科目和有关财经制度规定不够熟悉,财务人员容易列错科目,对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管理、现金管理、往来账目理财水平低,执行财经法纪能力差,要加强村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减少违反财经纪律事件风险出现。

2.6加强审计后的跟踪及处理工作袁严肃财经纪律

对被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依法给予处理、处罚,对触犯有关法规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移送处理,降低审计风险。

2.7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培训

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理财和村务监督能力,提高财务理财知识水平,熟悉有关财经和理财规定,切实把握好、监督好本村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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