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自查情况表

2024-11-09

公益林自查情况表(共11篇)

1.公益林自查情况表 篇一

****医院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地区民政局:

医院始终按照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造福百姓”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做到“四严”,即:严格管理、严禁挪用、严格落实、严格督查,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民传【2012】64号)文件要求,医院成立了福彩公益金自查领导小组,对医院2010年、2011年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福彩公益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2010年医院共到位福彩公益金2项,合计**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医院2009年动工新建的病房楼建设上。2、2011年医院共到位福彩公益金3项,合计**万元。该资金也主要用于医院2009年动工新建的病房楼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上。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福彩公益金等各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坚持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统一管理。为防止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医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采取了“先审批、后核实,定方案、定时间、定责任、强督查”的工作举措,资金使用实现了“使用方向明确、投入数量无误、程序公开透明,确保资金管理规范。

三、今后工作

医院通过对近两年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自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一是争取民政部、***民政厅及地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对医院的支持力度;二是在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资金的接收制度、使用制度、管理制度、公示制度、监督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资金的规范运行;三是强化医院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透明度,每半年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2.血脂结果不正常先自查三种情况 篇二

血脂一般包括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HDL-C)和低密度脂蛋白(LDL-C)。此外,尚有载脂蛋白AI(APOAI)、载脂蛋白B(APOB)、脂蛋白 (α)[Lp(α)]等。

当发现血脂化验单上的数值超出正常范围时,首先,应该检查一下血的样本是不是在空腹状态下采的。一般要求病人在采血前一天晚10点钟开始禁食,于次日上午9点至10点钟采静脉血。其次,应注意受试者的饮酒情况,因为饮酒能明显升高血浆中富含甘油三酯的脂蛋白及高密度脂蛋白浓度。再次,脂质和脂蛋白水平本身有较大的生物学波动,其中部分是由于季节变化、月经周期及伴发疾病等原因所导致。

3.公益林资金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林稽办[20xx]6号)的.通知精神,我市农委立即抽调财务科、生态办等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国家下达的20xx-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面积为319579亩,其中国有部分211157亩(国有封山区160592亩,农林场50565亩),集体部分92716亩,个人部分15706亩。20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26名(其中国有护林员48名,集体护林员73名,个人5名),管理员21名,技术员9名;20xx年聘请专职护林员142名(国有护林员63名,集体护林员74名,个人5名),管理员19名,技术员9名。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4.8元/亩,每年拨付到我市153.4万元,20xx年和20xx年总共拨付306.8万元。基金到位及时,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和违规抵扣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0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437863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及个人管护员514805元,拨付标准为4.75元/亩;拨付给农场管护员139458元,拨付标准为4.4元/亩;国有专职护林员448800元,标准为800元/月/人;管理员226800元,标准为900元/月/人;技术员108000元,标准为1000元/月/人。

(2)、森林防火开支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戒严期重点公益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及日常巡逻开支。

(3)、其它公共开支40137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20xx年使用情况

(1)、管护费1527537.6元,其中拨付给村集体管护员445036.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个人部分75388.8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拨付给农林场242712元,拨付标准为4.8元/亩;国有部分护林员5292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管理员劳务费159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技术员劳务费75600元,标准为700元/月/人。

(2)、公共开支6462.4元,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验收开支。

20xx-20xx年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转移国家资

金、虚列支出、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私存私放国家资金、违反规定大额使用现金等问题发生。

(三)、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

4.公益林自查情况表 篇四

报告

永兴镇根据上级的要求,我镇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县林业局、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公益林建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我镇重点公益林的各项管护工作任务,现将我镇2010重点公益林管护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兴镇位于盐边县中北部地区,周边与五个乡(镇)相连,全镇幅员面积:351451亩,森林管护面积16048.5公顷,有18个村,100个合作社,5517人,20315人。但已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有4个村,面积44553亩。

二、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永兴镇已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有4个村,有新胜村、纸房村、苍卜村、复兴村等,总面积44553亩。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镇组织学习了有关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要求搞好这次自查工作,并在有重点公益林的村社召开了会议,广泛宣传了相关政策,使家喻户晓,明确了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重要性,很好的起到了封山、护林、宣传的作用。

三、全面发动,狠抓落实。

由于落实了管护任务,靠实了管护责任,采取保护管理、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相结合的措施,重点公益林管护区达到了“六无” 即无乱砍滥伐、无森林火灾、无毁林开荒、无乱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林区秩序稳定,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扩 1

张,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四、验收的结果

1、抓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集体林区,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落实管护制度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一年来,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书写标语、制作护林公约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使重点公益林的相关政策规定真正深入人心,取得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

2、抓督促检查,确保管护成效。一年来,我镇的重点公益林,经过自查均合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全面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被纳入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有限,目前我镇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重点公益林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

2、管护费标准太低,影响护林员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目前护林员的管护费相对显得偏低,不利于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

3、林地分散给管护带来很大不便。我镇重点公益林全为集体林,分布零散,且交通十分不便,这给管护造成很大困难。

永兴镇林业站

5.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五

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6.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六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县xxx乡人民乡府

7.关于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8〕61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地劳社字〔2009〕76号)精神和洛浦县《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排与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管理工作,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洛浦县残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安置了一批特殊就业困难对象,帮助他们实现了再就业,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

一、残联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既能缓解就业压力,扶弱济贫,又能为社会大众带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可谓一举多得。自公益性开展至今残联共申请公益性岗位指标12个。其中:男4名、女8名。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残联2008年至今先后挖掘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与本单位,为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还先后安置了2名残疾人员到力所能及的岗位做一些有益的工作。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单位领导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洛浦县建设添彩助力,残疾人生活环境也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金凤区的实际,制定了《金凤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严格用人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三)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

(四)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三、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情况

1、残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为聘请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岗位补贴;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续签劳动合同。

2、及时上报了合同期满、年终考核情况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

3、每月按时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时发放岗位补贴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随意减扣、随意调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等现象。

4、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室与办公设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室与办公设施。同时,对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并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奖惩办法。

5、每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办法,未发生瞒报、漏报、虚报、冒领及骗取社保补贴的现象。

6、针对资源放弃本职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经党支部研究,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空缺的岗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录。

7、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管

理,也未发生人岗分离、人岗不匹配、随意调换(调离)岗位的现象。

四、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实施公益性岗位是惠民政策,也是针对就业压力的影响,设置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有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素质较低、自由散漫;有时不及时落实工作,工作积极性比较差,也无法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旦辞退,就会出现上访问题。

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残联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服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残疾人联合会

8.公益林自查情况表 篇八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于9月8日至12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荣才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 与林业局领导,森林公安、林政、资源、计财、防火、森防、林场处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同时,深入到邵武、武夷山市听取政府汇报,并分别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局、景区管委会、林业局及相关科室站、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镇、村有关同志和村民代表座谈,实地察看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林区稳定,森林植被和林相景观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各 级政府重视,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落实。各级政府按照上级部署,依照法律和相继出台的相关制度,按照生态区位条件,认真区划编制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公益林 分类管理。如武夷山市按照生态区位,全市生态公益林区划为世界遗产地的风景林和水源涵养区、东溪水库及上游的水源涵养区、西溪饮用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 保护区、东南部和中部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等5大生态公益林区,共区划界定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92.6万亩。同时,该市为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拟建设县级生态公益林20万亩。我市在2001年完成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2005年又根据上级部署,按照生态区位重要性,重新进行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补充区划界定,全市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836.6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5.7%。其中国家级611.6万亩、省级225万亩,划定“三线林”(铁路、国道、江河沿线)面积63.99万亩。我市生态公益林保护制度建立和落实,为闽北、闽江上游乃至我省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和建设海西绿色腹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逐步完善,责任权利落实比较到位。2001年我市在完成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后,建立了相应的管护制度。2007年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遵循“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 总体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如邵武市先后制定了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依照各村的村情、林情以及生态公益 林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实施多形式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落实到组(到

户)、联户分户管护;落实到组、联户管护结合乡(镇)护林巡逻队联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多种模式并存等管护模式。各种模式都明确责任与权利,根据不同管护模式的责任、工作量,实行相应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 比例办法。

(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发展利用取得初步进展。为调动广大农民管好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我市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遵循“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 原则,正确处理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发挥生态公益林的多功能性,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和景观资源取得初步进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努力调 动广大农民管好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如邵武市在生态公益林的非木质利用上,依托生态公益林的林地资源,种植珍贵树木;依托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开发“森林人家”等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在城郊高南村依托南源寺的景观和周边550亩的生态公益林自然景观资源,开展“森林人家”观光休闲旅游项目。武夷山市以风景区森林景观的优势,发展“农家宴”乡村旅游;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

(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投入有增加。2001年至2007年全市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共投入53902.97万元,其中补偿性支出51477.63万元,公共管护支出2335.74万 元。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总体使用情况比较好,管护资金管理规范。如邵武市对补偿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分帐核算。对管护 人员费用支出实行定额管理,对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森林病虫害和林区道路维护费用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并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强化使用情况检查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的投入除了国家、省上的下拨资金外,市、县两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增加了投入。如武夷山市从本市市情出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建 立“世遗地”、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拟投入700万元,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20万亩。武夷山景区从门票收入中,按26元/亩标准支付景区生态公益林所在的村作为生态公益林有偿使用费,2007年共支出257万元,每年还将按门票收入增长比例递增。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影响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商品林经营收益与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反差大。如延平区集体林地交付经营单位经营仅每年山价款(林地租金)可收20—30元/亩,而目前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年仅7元/亩,实际下拨仅6.75元/亩,还要承担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责任,如加上木材生产或经济林经营收入,其反差更是进一步加大,影响到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2、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后,社会矛盾增多。各县(市区)都有一部分商品林、自留山被划为生态公益林、“三线林”,虽然林木林地权属没有改变,但由于国家对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的 采伐管理严格,这些林木即使到了成熟期也难以得到批准采伐,林地也不能承包经营木材生产或经济林。因此,相当部分村民不愿签订界定书;林改均山到户或流转 到个人的林木其所有者经营者要求将其山林调出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盗伐生态公益林,蚕食林地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给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界定和长期保护造成一定困难。

3、生态公益林、“三线林”林分质量还有待提高。2005年按照生态区位要求调整生态公益林区划和“三线林”界定后,全市有89.25万亩的人工商品林划入生态公益林,还有相当面积的人工商品林划入“三线林”。由于人工商品林主要是以杉、松针叶树纯林为主,无论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的生态功能,还是在绿色景观和水土保持功能都与生态公益林和“三线林”的生态功能定位要求有差距,有待进一步优化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

三、几点建议

1、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 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 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进展,认 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力量,加大力度,按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 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要高度重视 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和防范,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 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尤其对盗伐红豆杉等保护树种、珍稀树种和古树以及破坏一级保护生态 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市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2、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 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 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进一步提高非木质利用水平,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3、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2001年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类管理,2005年根据生态区位进行调整区划,2007年又进行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林改后新划入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的 人工商品林、自留山林木所有者经营者的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自然保护区及绝大部分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或世遗地公益林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 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后生态林补偿资金下拨,由直接拨给管护人员改为拨付村集 体财务后的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

4、积极促进生态公益林、“三线林”的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继续增加对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的投入。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地争取资金,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增加对“三线林”的补偿,促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健全完善。

9.公益林自查情况表 篇九

湘潭县林业局(2014年12月3日)

湘潭县有林地面积148.5万亩,森林覆盖率44.9%,森林蓄积量365.9万立方米,是全国绿化模范县、省重点林区县。一年来,我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实现了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健康增长,森林生态效益明显提高。下面,简要汇报有关情况。

一、湘潭县生态公益林现状

2002年,湘潭县开始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涉及全县22个乡镇,后因区划调整,姜畲、响塘、响水三个乡镇划归湘潭市雨湖区及九华示范区管辖,现实际涉及19个乡镇。2012年,县林业局对全县公益林原区划界定成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在原区划界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核实和确认。目前,全县共区划界定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68.897万亩,其中国家级60.0968万亩、省级8.8002万亩,涉及全县19个乡镇,450个村,14905个小班。权属为国有的公益林面积0.236万亩,涉及2个国有 林业单位;权属为集体的公益林面积15.5587万亩,涉及镇、村林场233个;权属为个体的公益林面积53.1023万亩,涉及林农11.0329万户。

二、公益林保护建设成效

湘潭县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已有10余年,各方面工作基础扎实,林农因此得到了实惠。特别是今年,将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作,较好地促进了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率、管护到位率均达到100%,林农的利益有了坚实的保障。

(一)资金发放到位率方面。中央、省级财政下达湘潭县2014公益林补偿资金为1134.06万元,至目前,全县实际已拨付资金总额为1134.06万元,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其中,经济补偿979.5771万元,通过“一卡通”存折发放给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经济补偿753.3123万元;由县财政部门拨付给国有林业单位、集体林场的经济补偿226.2648万元。管护费154.4829万元,发放给护林员的统一护林补助102.9915万元;用于公益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益林保险、公益林宣传牌设立等管护项目建设费51.4914万元。

(二)管护面积到位率方面。全年,湘潭县公益林区没有发生乱征滥占、滥砍滥伐、森林病虫害等现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了1‰以内,各项管护指标全部完成,公益 林管护到位率达100%。期间,县林业局与涉及生态公益林的行政村签订了《公益林区划与禁划、限划管护合同》,共450份;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护林员155名,并签订聘用合同,全县68万余亩公益林划分为155个管护责任区,全部落实专职护林员;县人民政府在公益林区建立了永久性标志牌,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林班、小班,做到了分片监管,责任到人。

三、公益林保护建设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湘潭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纳入省为民办实事工程。为规范全县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加强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实事工作,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将生态公益林保护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事项,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提前部署工作。3月初,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每个时间段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要求。3月中旬,县林业局召开动员会和分村核实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公益林实事工作。随后,县林业局出台《湘潭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全面地规范了护林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为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县林业局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先后在县级媒体刊载公益林保护工作信息10余条,在市电视台、湘潭日报等媒体刊载信息3次;在金霞山森林公园入口处设立公益林保护建设大型宣传牌1块,在每个乡镇设立永久性公益林保护建设标牌3块以上;在乡镇、村,以固定防火宣传标语的形式,广泛宣传公益林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公益林保护建设的宣传工作可以说做到了立体宣传,全面覆盖。

(四)坚决纠治问题。6月下旬,县林业局对全县公益林保护建设实事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全县林业站长和机关联点干部会议,要求机关联点领导和干部,配合乡镇林业站再次进行复核、整改,切实解决惠农资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通过核实、督查和整改,全面完成了我县68万余亩公益林的资金发放和管护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在湘潭县网上进行了全面公示。

(五)健全档案管理。县林业局按照公益林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齐全的收集、整理全县生态公益林资料档案,并及时归档。目前,已将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名册、《区划与禁伐、限伐管护合同》、护林员名册、护林员管护协议、征占用公益林台账、采伐台账、资金发放台账、火灾台账、病虫害台账、造林抚育台账、流转台账、信访台账等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六)落实督促检查。县林业局依据工作方案,逐阶段、逐内容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片展开督促检查,将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联点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各乡镇工作的开展。11月上旬,县林业局专门成立自查小组,对照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逐项目、逐乡镇全面检查我县2014年公益林保护建设工作,对仍然存在不足的乡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班子成员分片抓好整改落实,较好地确保了两项指标达标。

10.公益林自查情况表 篇十

2020 年 7 月 14 日,赤峰弘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接了由红山区民政局购买的“赤峰红山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本地化运营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为 2020 年07月14日—2021年7月13日,主要协助红山区民政局完成实践园日常运营托管、项目推进等服务;同时还对入驻实践园的 40 余家社会组织进行培育指导、日常业务咨询、团队监管等孵化及发展支持服务;对红山区 13 个镇街及其辖区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业务咨询服务。

自机构承接本项目之初,中心即针对本项目购买内容,成立了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做了明确分工。中心配备了专门的项目人员,制定了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具体活动的开展上,中心以活动资源对接、现场督导等方式为各组织提供服务;在项目的日常管理中,自觉接受民政局及社会组织管理局管理监督,及时上报项目进展,积极配合局里开展好各项工作。

截至 2021 年 1 月,协议时间过半,各项工作均按照《赤峰红山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本地化运营服务项目》所列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合作目标,具体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实践园托管运营服务:负责实践园的日常运营及安全管理,实现实践园正常运转,为入园组织提供专业的培育孵化环境。

1.实践园托管运营服务:负责实践园的日常运营及安全管理,保证实践园正常运转,针对园区内的入驻组织,制定了实践园日常工作相关的管理条例,其中包括:办公环境维护、办公设备使用、会议室管理、网络使用等细则。

2.实践园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机构需求,并对需求及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场地预约工作中,和园区组织签署了《场地预约使用申请表》,按需申请,积极协调各街道的场地资源,为有需要的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对接协调服务,切实解决了社会组织在办公场地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实际需求。

(二)实践园日常活动策划、实施、推进、宣传,每季度开展不少于 1 次入驻社会组织团队建设活动。

做好日常活动的前期策划等相关准备工作,并通过日常活动推广、公众号推文以及参访交流活动,对实践园进行宣传推广。自 2020 年 7 月至今,根据园区制定的面向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开放的原则,所有预约的园内组织使用场地共计 86 次,园区内场地活动的参与人数累计达 1108 人,同时,实践园联合各入驻组织面向社区策划完成了场外活动多达 60 余场次,直接受益人数达 2300 余人。

自七月份以来开展两次团建活动,按计划完成项目要求。

(三)为入驻组织提供三大平台和八大服务。三大平台指服务平台、培育平台、资源平台,八大服务指党建服务、组织培育、项目孵化、人才培养、社会资源、政策资源、信息服务、代理服务。

实践园是本地社会建设领域的多边平台,承担着资源、信息、资讯、人才等多方交易、链接的职责,在这半年的运营工作中,中心围绕三大平台、八大服务的基本框架,开展了资源对接、项目培育等多项内容的服务——过项目化的方式,本年度中心推荐了 9 家组织参与了由赤峰弘善社区发展基金会独立支持的“扶老育幼项目”,共得到资金支持 16.4 万元;推荐 9 家组织参与了“中国好公益平台赤峰站项目”的执行,获得资金支持近9万元;动员3家园内机构参与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成功中标,中标金额30万;组织园内1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了 2020 年度国际社工周、国际志愿者服务周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通过自治

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的支持,协助实践园完成了“实践园社会组织社区巡展服务”“社会组织成果展示会”“首届红山区社会组织论坛”等活动。

此外,中心还积极开展项目推介宣传、项目成果展示活动,并联合其他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注册咨询、电脑租赁服务、财务托管服务等。

(四)实践园日常工作宣传推广

做好实践园微信公众号的版块更新和信息推送,每周推送文章数不少于三篇,主要推送各类活动的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服务以及活动的现场督导服务。实践园微信公众号,已经运行四年,该公众号作为实践园对外信息发布的平台,使用率较高,自 2020 年 7 月至今,共发送 183 条推文,线上阅读 59736 人次,转发量 2022次。随着该平台关注量的增加,园区也将平台开放给有信息发布需求的区内社会组织使用,通过这个平台推荐和展示园区的优秀活动。

同时,实践园还在赤峰电视台“走进红山”栏目、赤峰新闻栏目、“赤峰日报”“红山晚报”“红山融媒体”等媒体平台进行社会组织活动宣传推广,自2020 年 7 月以来,实践园共在各类纸媒、视媒上发布宣传信息及新闻 41 次,与媒体的良好合作,也成为宣传社会工作更广阔更有效的途径之一。

(五)与实践园运营、活动有关的宣传品制作,刊发实践园双月刊,实践园墙面(包括照片、办公室门牌等)维护及更新。

截至目前,实践园共完成了 3 期双月刊的编印工作【2020 年(7-8)、2020年(9-10)2020 年(11-12)】,每期印制 200 册,墙面、办公室门牌等,随着活动的开展,以及空间和组织的变更,都在及时进行维护及更新。

(六)全年不少于 12 期线上线下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其中包括至少 6 家全国优秀社会组织的经验分享与交流。

为了满足红山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需求,推动区内社会组织能力的提升和良

性发展,实践园根据入驻组织的发展状况,开发设计了针对性的系列能力建设培训体系,并将其作为实践园接社会组织的良好平台与对外宣传的示范窗口。

截止目前,共开展能力提升培训6期,覆盖社会组织从员人员610人次,覆盖各类社会组织 82 家。能力建设课程的开展推动了红山区社会组织能力的提升,也获得了参训组织的好评。

(七)全年开展不少于 2 次入园组织的评估筛选,组织符合条件的组织出壳,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实践园自2020年10月启动第五期入驻组织招募以来,通过自愿报名、主动发掘等方式,共收到 7 家社会组织提交的入驻意向及申请。通过前期初筛、面谈、实地走访、电话回访以及现场评审等工作流程,有四家社会组织通过第五期入驻评审,加入到实践园大家庭中。

(八)配合宣传部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组织孵化相关工作。

为宣传部与民政局联合开展的第四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进行第三方支持,从最初各镇街征集到的 110 个金点子项目中,优化出最终支持的 28 个预支持项目,并协助这些项目人一起分析社区需求、设计项目原型、寻求合作资源。

(九)指导红山区社区(村)公益“金点子”大赛

对各镇街枢纽型社会组织提交的项目进行优化辅导,对项目提出针对性实施建议,根据红山区实际情况,由红山区民政局联合红山区委宣传部发起红山区第四届社区公益“金点子”大赛,大赛以全区 13 个镇街为单位全面推进,在大赛的全程推进过程中,弘益共为 13 个镇街进行项目优化 25 次,最终形成了 94 个有助于社区发展的金点子项目,共涉及 5 大类,其中包括残疾人服务类、老年人服务类、青少年服务类、特殊人群服务类、综合人群服务类。

因为疫情等原因,项目未能落地实施,但前期的工作也为后期宣传部的志愿

服务项目甄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宣传部会对接红山区各爱心企业,预计在年后对宣传部选定的项目进行认领,在完成认领工作后,弘益会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辅导,协助项目顺利实施。

(十)负责接待赤峰红山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红山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红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组织孵化园参访人员,包括对接、解说、介绍等。

实践园先后接待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赤峰市委组织部、红山区委组织部,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北京和众泽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各类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多次来访交流,调研参访 26 场次,参观人数达 1232 人次。

(十一)完成实践园党支部党建工作及红山区社会组织党建联盟布置的相关工作。

实践园支部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全面发挥社会组织党支部的职能,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自七月份以来,支部共开展“国家扶贫日主题活动”“重走总书记路线”等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大会8次,围绕民政局党委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活动,特别是扶贫帮困工作、党员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支部还创新学习教育模式。除日常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外,实践园支部还根据党员自身特点,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强化党员教育工作,如聘请知名专家进行业务和党建工作培训、带领党员和组织外出培训和参访交流,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组织党员的思想认识,开拓了组织视野,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

在今年的党建联盟工作中,实践园党支部作为党建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新进展。自组建红山区社会组织发展党建联盟以来,社会组织实践园创新党建工作思

路,建立了“五个一工作制度”,规范联盟的运行,通过联盟的培养,在今年的红山好人评选中,园区优秀组织的两名党员获选 2020 年度“红山好人”,一家社会组织获选红山区委宣传部评选的“最美志愿服务组织”,并圆满地完成自治区组织部“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现场会等组织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项目取得成效

一是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实践园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深入贫困村镇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党支部联合赤峰宝贝壹选母婴连锁公司,为文钟镇柳条沟村、西水泉村等 9 个自然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捐赠了价值 18.69万元进口奶粉等;联合平庄煤业集团党支部,定向慰问永巨街道、三中街街道、东城街道、文钟镇柳条沟村、红庙子镇东南营子、后道、柴胡地村等 37 户贫困家庭,捐赠了价值 20000 余元的米面粮油,解决了这些家庭的生活困难;开展实践园暖冬系列活动,先后为文钟镇两所小学和郎美新村、三眼井村等 6 个自然村,捐赠了价值9.3万元的全新过冬衣物以及书籍等物资,服务学生150余人,覆盖村民 800 余人。据统计,自 2020 年 7 月份以来,实践园通过捐资捐物等形式,共对接资源 41.54 万元。通过扶贫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融合了社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力地提高了社会组织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是撬动其他资源,借力服务实践园。在 2020 年度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中,弘益及园区两家社会组织中标,通过借力打力,借用其他资源为实践园提供服务,引入民政厅购买服务资金 30 万元,服务社区及居民的同时,也为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提升了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三是影响力构建。自 2020 年 7 月至项目中期,实践园共计迎接各类检查 26次、1200 余人次,在观摩学习以及业务推介的过程中,红山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模式得到多方的认可,行业影响力初步形成。

赤峰弘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11.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益,根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使用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权限明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因岗设人、一岗一人”原则:

通过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范畴之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局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给安置人员不低于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时为安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局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区就业局如实上报。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局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市xxx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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