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染病知识讲座总结

2024-07-14

关于传染病知识讲座总结(精选9篇)

1.关于传染病知识讲座总结 篇一

预防传染病及环境卫生情况总结

我们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卫生、健教工作,加强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力度,努力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取得了较好成绩。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上好健康教育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切实上好健康教育课。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均予以高度重视。

2、开展好健康教育传播活动,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根据时间安排组织好,利用学校橱窗宣传各种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1、规范管理学校卫生,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班、到人,制定了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卫生健教工作资料的整理,对相关文件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做到建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无误。

三、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在县防疫站的技术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六病”防治工作,重点做好近视、沙眼、龋齿和肠道蠕虫病防治工作,落实好监测和防治手段。

四、传染病控制工作

1、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

2、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青少年对各种传染病来说都属于易感人群,而且学校人员比较集中,稍为有所松懈,就很容易大面积的染上各种传染病,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就会受阻。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的工作、学习,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把这些道理给学生讲清了,他们就会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重视传染病的防治。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烈性传染病传入我校。

3、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实行垃圾袋装化。每天利用课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污物,不参与聚餐活动,不到马路摊担进食。学校不定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灭鼠、灭蝇,消灭了蚊蝇孳生地,切断了疾病的传播途径。

4、加强传染病的管理。把学生中患有传染病的学生进行登记并督促学生办好休学手续,由其家长带学生入院治疗,以免传染病在校园内扩散,并同时做好教室消毒工作,消灭病菌的繁殖。由于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得扎实、得力,因此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成绩,至今未发生一例传染病暴发及蔓延事件。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继续努力,把我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2017年12月1日

2.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 篇二

主讲人——张乐乐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法概述

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传染病是指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间、动物间或人与动物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传染病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世界上曾出现的3次鼠疫大流行,夺去了1亿多人的生命。我国解放前因传染病死亡的人数为各种死因人数的首位。

我国传染病的特点:

1.具有传染性;2.具有流行性;3.具有反复性;4.具有死灰复燃,如性病;6.具有回升趋势;7.出现新病种,如SARS。

传染病防治法是指调整(高速)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颁布的与传染病有关的法律有:

1.195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动秋季种痘的指示》;2.1955年卫生部制定了《传染病管理办法》;3.197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4.1989年2月21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5.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2003年5月4日卫生部颁布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2003年5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于同年5月9日起施行。上述法律的颁布实施,系统地确立了我国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与分布、控制和监督的法律制度,标志着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始全面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一切单位包括我国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包括我国领域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一切个人即我国领域内的一切自然人,包括中国人、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外交人员没有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豁免权,所有驻中国的外国使、领馆人员也必须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三、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

《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5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二)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对其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狂犬病和炭疽病人必要时可采取某些强制性措施,控制其传播。

(三)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第二节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规定

一、传染病的预防

传染病预防是传染病管理工作中一项极其重要的措施。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就能减少、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对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必须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一)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让群众掌握预防传染病和识别传染病的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减少或防止传染病发生和早期发现传染病人的重要环节。

(二)消除各种传染病传播媒介

传染病都是通过一定的传播媒介传播的,例如蚊、蝇、蚤、虱等虫媒通过叮咬吸血可传播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传染病;鼠可传播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等。因此,要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农牧、林业、卫生、城建、水利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灭鼠、消除各种病媒昆虫以及传播传染病或引起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禽畜等宿主动物的防治管理。

(三)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是预防传染病发生的重要措施。应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四)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计划免疫是根据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生物制品进行人群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能力,达到控制、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工作的技术指导。

预防接种(人工免疫)

1.人工自动免疫:指以免疫原性物质接种人体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

①活疫(菌)苗:结核,鼠疫,脊髓灰质炎,流感等疫苗; ②死疫(菌)苗:霍乱,伤寒,副伤寒,乙性脑炎等疫苗; ③类毒素:破伤风,白喉类毒素。

2.人工被动免疫:指将含有抗体的血清或其制剂注入人体内,使机体马上获得现成抗体而受到保护。疫血清:白喉抗毒素、破伤风抗毒素。治疗预防均可。

②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胎盘球蛋白):预防麻疹、甲性肝炎。3.被动自动免疫:指在有疫情时用于保护接触者的一种免疫方法。

如给接触过白喉传染源的易感者注射白喉抗毒素,使他马上得到抗毒素被动免疫的保护,同时接种白喉类毒素刺激其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而得到自动免疫的保护。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疫苗。防六病: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

(五)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1.健康检查制度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水源管理、整容、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宾馆、饭店、浴池等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此类工作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消毒管理制度 消毒是指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消除环境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这是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重要工作。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当地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被乙类、丙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处理。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生活“三废”必须严密消毒后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当地政府可采取强制措施。处理要求如下:

(1)被鼠疫病原体污染

①被污染的室内空气、地面、四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被污染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或者焚烧处理;

②彻底消除鼠疫区内的鼠类、蚤类;发现病鼠、死鼠应当送检;解剖检验后的鼠尸必须焚化;

③疫区内啮齿类动物的皮毛不能就地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时,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下焚烧。

(2)被霍乱病原体污染

①被污染的饮用水,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②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放;

③被污染的食物要就地封存,消毒处理; ④粪便消毒处理达到无害化;

⑤被污染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或者焚烧处理。

被乙类、丙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生活“三废”按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处理。处理要求如下:

①被污染的饮用水,应当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②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放;

③被污染的物品,应当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或者焚烧处理; ④粪便消毒处理达到无害化。死于炭疽的动物尸体必须就地焚化,被污染的用具必须消毒处理,被污染的土地、草皮消毒后,必须将10厘米的表层土铲除,并在远离水源及河流的地方深埋。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发生。处理要求如下: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使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禁止进口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形眼镜、人造器官等不得使用。

3.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保藏、携带、运输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

(1)分类

①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4种);

②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8种);

③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17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菌(霉)种的种类。(2)管理

①保藏 由中央卫生部指定的单位负责。

②供应 一、二类菌(毒)种,由中央卫生部指定的保藏、管理单位供应,三类菌(毒)种,由专业实验室或者中央卫生部指定的保藏管理单位供应。

③使用 一类菌(毒)种,由中央卫生部批准;二类菌(毒)种,由省卫生厅批准;三类菌(毒)种,由县卫生局批准;

④运输 一、二类菌(毒)种,派专人直接到供应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持邮寄单位证明,按照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七)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 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办的大型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并根据卫生防疫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定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

(八)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作用

预防保健组织是指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以及专业防治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它们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履行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并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主动地与病害作斗争,同时研究传染病发生、发展规律,找出并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一)疫情的报告

1.疫情报告人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疫情报告人分为义务报告人和责任报告人。义务报告人是指城乡居民、机关团体、车站、码头、机场、饭店职工及其他人员。上述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向附近卫生院、医院或卫生防疫机构报告,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责任报告人是指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上述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依法认真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并另作疫情登记备查。同时应尽快采取传染病防治措施,以控制疫情传播。

2.疫情报告时限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同时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二)疫情的通报和公布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开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

三、传染病的控制

传染病控制,是指当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为了阻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而采取的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病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在实施以上传染病控制措施时,传染病病菌人及其亲属和有关单位以及居民或者村民组织应当配合实施。

(二)紧急措施

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4.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接到下一级政府关于采取上述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必须在规定的24小时内做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三)疫区封锁

疫区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或者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疫源地:指传染源向其周围传播病原体的所能波及的范围。疫点:指范围较小的疫源地或传染源。疫区封锁就是限制疫区与非疫区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交往。《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在疫区内可采取前述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由于封锁区关系到政治、经济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安全等问题,《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镜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第三节 传染病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职权的机关是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如铁路、交通部门)卫生主管机构。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职权是:①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②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③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二、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及其职责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内设立传染病管理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传染病监督管理任务。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由合格的卫生专业人员担任,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证件。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是:①检查、监督、指导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②进行现场调查,包括采集必需的检验标本及查阅、索取、翻印复制必要的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等,并根据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③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检查执行情况,对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处罚建议;④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任务;⑤及时提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的建议。

三、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及其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由本单位推荐,经分管该医疗保健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证件。

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是:①结合本单位及责任地段具体情况,宣传《传染病防治法》;②检查本单位及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和疫情报告执行情况;③对本单位及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④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本单位及责任地段提出的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⑤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第四节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一)行政处罚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②单位自备水源未经批准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的;③未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修建公共卫生设施

致使生活“三废”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④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生活“三废”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

⑤对被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未按照卫生防疫机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的;

⑥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⑦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性眼镜、人造器官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能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或者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扩散的;

⑧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工作的;

⑨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故意传播传染病,造成他人感染的;

⑩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颖似传染病病人,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

⑾招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未采取卫生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⑿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情节较严重,可以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①造成甲类传染病、艾滋病、肺炭疽传播危险的;②造成除艾滋病、肺炭疽之外的乙、丙类传染病暴 发、流行的。

③造成传播病菌(毒)种扩散的; ④造成病人残疾、死亡的;

⑤拒绝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屡经教育继续违法的。有下列情节的可分别处以罚款: ①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建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即进行施工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②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和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菌原体污染的皮毛、旧衣物及生活用品的,可以处出售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根据情节,可以处相当出售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出售金额不满2000元的,以2000元计算。

③非法经营,出售用于预防传染病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可以处相当出售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危害严重,出售金额不满5000元的,以5000元计算;

④个体行医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的,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出诉讼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分:①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情节轻微的;②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监督管理的人员和政府有关主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③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④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拒绝执行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调集其参加控制疫情的决定的;⑤对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负有责任的部门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⑥无故阻止和拦截依法执行处理疫情任务的车辆和人员的。

二、刑事责任

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①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②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③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④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秋季传染病知识讲座主持词 篇三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秋风劲,秋意浓;秋季匆匆而来,秋天气候变化异常,季节转换较快,早、中、晚及室内外温差较大,感冒、消化道、肺结核等疾病极易发生,影响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严重威胁着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因此,预防并将传染源消灭在萌芽状态显得格外重要。因此,预防并将传染源消灭在萌芽状态显得格外重要。为了让我们能更多的了解到预防秋季疾病方面的知识,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镇卫生院来我校为师生们讲解秋季疾病的预防知识。医生临床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季节性疾病防治知识,他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们传授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为此,有几点关于讲座的纪律要求先在这里提几点:

1、请所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在自己班学生后排就坐,不要随意走动,不要高声接听手机。

2、请值周组老师注意巡逻,维持好会场纪律。

3、请所有学生务必认真听讲,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虚心学习科学的预防疾病知识,且要保持好校园卫生,会后将对各班所坐的区域进行检查。

接下来,我们请为我们讲解秋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刚才,医生就秋季疾病知识从几个方面做了非常细致的

讲解,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卫生保健课,使我们受益匪浅。通过这次讲座,希望广大师生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健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还要加强体育锻炼,从而以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中去,愉快的工作,幸福的生活。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医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同维希望小学

4.和平中心小学春季传染病知识讲座 篇四

近年由于地球回暖,春季又是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流行季节,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1.麻疹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特征为发热、流涕、咳嗽、眼结合膜炎、口腔粘膜斑及全身皮肤斑丘疹。典型经过分3期。1.前驱期:主要表现为上呼吸道炎症,急起发热,咳嗽、流涕、喷嚏、畏光流泪,结膜充血、眼睑浮肿。少数病人病初1~2日在颈、胸、腹部出现风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或荨麻疹,数小时即退。2.出疹期:于第4日左右开始出疹,皮疹首先开始耳后发际,渐及前额、面颈、躯干与四肢。体温高达40度。3.恢复期:皮疹出齐后,中毒症状明显缓解,体温下降,约1~2天降至正常。若无并发症的典型麻症全程10~14天。本病潜伏期为10~14天,隔离期至出疹后5天。

2.风疹

风疹是一种临床症状轻、预后良好的病毒性传染病,容易被人们甚至临床医生所忽视。然而风疹是造成胎儿先天畸形的主要原因之一。风疹的典型症状是经过16~18天潜伏期后出现轻度发热,卡他、皮疹、耳后及颈部淋巴结肿大。孩子发病往往首先发现皮疹。(而麻疹为先发热)。风疹的皮疹第一天即可布满全身,第二天先出现于面部的皮疹开始消退,3日内基本消失。故有“3日麻疹”之称。风疹的典型症状与典型麻疹的3-3-3现象有明显区别。风疹隔离期至出疹后5天以上。

3.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儿童及青少年。大多数起病较急,有发热、畏寒、头痛、咽痛等全身材不适症状。以腮腺肿大、疼痛为主要临床特征,肿块以耳垂为中心,边缘界限不清。表面发热,手压时有弹性感和压痛4-5天逐渐消退。脑膜脑炎、急性胰腺炎、睾丸炎为常见合并症。本病潜伏期约14~21天,隔离期:自患者腮腺肿大前7天至肿大后9天。

4.水痘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本病传染性很强,易感者接触患者后约90%发病。患者为主要传染源,儿童与带状疱疹患者接触亦可发生水痘。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染。也可接触污染的用物间接传染。潜伏期2-3周。起病较急,可有发热、头痛、全身倦怠等前驱症状。初起时皮肤出现米粒至豆子大小的鲜红色斑疹,24小时内形成圆形或椭圆形水疱,周围有红晕,3~5天后,水疱渐渐干燥,先由中央萎缩,然后结痂,经7~10天或2~3周,结痂完全脱落而痊愈。

水痘和蚊子块的区别:1.观察非裸露部位是否有红色斑疹。2.观察24小时,看红色斑疹是否出现水疱。

水痘的隔离期为:至皮疹全部结痂为止。特别要注意的是:有些患儿头面部已愈,但身体部位还没有全部结痂,应当继续隔离。

5.手足口病

好发于夏秋季节,以儿童为主要发病对象。临床表现为初起发热,白细胞总数轻度升高,继之口腔、手、足等部位粘膜、皮肤出现斑丘疹及疱疹样损害。病程经过较短,约4~10天,多在一周内痊愈。

6.肠道病毒71型感染防治知识

肠道病毒感染顾名思义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一大类感染性疾病,肠道病毒71型为新型肠道病毒的一个血清型,是引起小儿手足口病等的常见病原体。该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其是5岁以下幼儿多发,少数病情较重,甚至引起死亡。该病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肠道病毒71型感染后没有明显的前驱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多数患儿突然起病,约半数患儿于发病前1~2天或发病同时出现发热症状,多在38度左右。在患儿手、足、口腔粘膜以及臀部出现皮疹,皮疹通常不痛、不痒、不结痂、不结疤;由于口腔溃疡会伴有疼痛,患儿往往会流涎、拒食。皮疹通常会在一周内自行消退,同时体温也会下降。

肠道病毒71型感染往往会伴有较为严重的合并症,如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暴发性心肌炎等,在发病后3-5天内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严重并发症,并可引起死亡。

肠道病毒71型感染主要是通过人群间的密切接触进行传播。患儿咽喉分泌及唾液中的病毒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被患儿唾液、疱疹液、粪便传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可通过日常接触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食品或水源,可经口感染;门诊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也可造成感染。

预防措施:该病尚无特殊的预防方法,但做到以下几点可以有效降低被肠道病毒感染的可能。

1.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2.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

3.注意孩子营养的合理搭配,还要让孩子休息好,适当晒晒太阳,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家长要注意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要在阳光下曝晒。孩子一旦出现发热、皮疹的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春季预防这类疾病的主要方法: 1.接种疫苗。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3.保持教室、居室内空气流通。

4.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5.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6.生活有规律。睡眠休息要好。7.衣、食细节要注意。(特别是学生课后或上体育课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及时脱穿衣服。衣服湿了,又开窗通风,一吹就容易得病)8.切莫讳疾忌医。(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诊。)9.家里发现了呼吸道传染病人,可在室内用食醋熏蒸。

预防春季传染病学校采取的措施:

1.加强晨检。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有疑似病例及时上报、隔离。2.教室要指定专人负责通风,每天通风时间必须保证在2小时以上。3.出现疫情要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要教育学生不要观看或入内。紫外线照射对眼膜、皮肤及内部组织都会造成损伤。桌面、门把手可用1:200的84消毒液擦试消毒。

4.做好教育工作。不要跟疑似或有传染病的学生接触。

5.光明小学秋季传染病预防知识讲座 篇五

主讲人:路洁 时间:2018年9月12日

秋季是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了更好的做好预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今天在这里给同学们讲一讲秋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秋季最容易发生的传染病主要是经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水痘等。如果同学们不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经常锻炼身体,增强机体抵抗力就容易患病哦,学校是个人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发病更是容易造成传播,所以今天,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这些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秋季呼吸道传染病有它们共同的特点,都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发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可伴有头痛、全身关节酸痛、结膜充血、咽痛、咳嗽、皮疹等症状。这些传染病早期酷似感冒,极容易被误诊,所以,对秋季传染病保持高度警惕,及时隔离治疗患者,是防止疫情扩大的关键。

秋季呼吸道传染病除有上述共同特点之外,还存在各自的特点,医生主要是根据这些疾病的各自特定来进行诊断治疗,并准确地进行防治预防和控制。下面我主要介绍以下几种主要传染病。

1、麻疹:患病初期症状有咳嗽、流涕、发热,主要特点是眼红及口腔内出现白点(柯氏白斑);3至7日后皮肤会出现全身斑丘疹,维持4至7日,也可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屑。麻疹病人为传染源,主要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咽喉分泌物传播。

2、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传染源。大多是通过呼吸道飞沫散播传染,也可通过病人口、鼻及眼睛的分泌物直接传染给被接触者、主要特点是全身散在红色斑丘疹及耳后、枕部淋巴结肿大为特征。一般症状较轻,预后良好。

3、流行性腮腺炎:发病初期是一个感冒症状,发病1-2日后出现耳部疼痛,然后出现唾液腺肿大,绝大多数病人通常可见一侧或双侧腮腺肿大。

4,水痘:发病初期可有发热、头痛、全身倦怠等前驱症状,在发病24小时内出现皮疹,皮疹分布呈向心性,即躯干、头部较多,四肢处较少。大部分情况下,病人症状都是轻微的,可不治而愈。

5、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如ev71、coxa16等病毒引起的,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但中小学生也有人发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重症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

6、人感染h7n9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由h7n9禽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其中重症肺炎病例常可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感染性休克,甚至多器官功能衰竭。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重症病例救治,注意中西医并重,是有效防控、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

(一)传染源。目前已经在禽类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以及活禽市场环境标本中检测和分离到h7n9禽流感病毒,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高度同源。传染源可能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目前,大部分为散发病例,有个别家庭聚集发病现象,但尚无持续人际间传播的证据。

(二)传播途径。具体途径可经呼吸道传播或密切接触感染禽类的分泌物或排泄物而获得感染;或通过接触病毒污染的环境传播至人;不排除有限的非持续的人传人。

在明确了秋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特点以后,我们在校学生在预防这些疾病中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教室、家里必须要每天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可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是最简单、行之有效的室内空气消毒方法。建议各班指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通风。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预防传染病的关键。要保持学习、生活场所的卫生,不要堆放垃圾。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应用卫生纸掩盖,用过的卫生纸不要随地乱仍,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

3、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4、生活有规律。睡眠休息要好,生活有规律,保持充分的睡眠,对提高自身的抵抗力相当重要。要合理安排好作息,做到生活有规律,劳逸结合,无论学习或其他活动使身体劳累过度,都会导致抵御疾病的能力下降,容易受到病毒感染。

5、衣、食细节也要注意。秋季气候多变,时暖时寒,极易降低人体呼吸道免疫力,使得病原体极易侵入。同学们必须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切不可因爱潇洒和漂亮一下子衣服减得太多。合理安排好饮食,不要到外面去吃太过辛辣的食物。要多饮水,摄入足够的维生素,多吃一些富含优质蛋白、糖类及微量元素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蜂蜜和新鲜蔬菜、水果等。

6、接种疫苗。常见的传染病现在一般都有疫苗,如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接种疫苗是阻击传染病发生的最佳积极手段,也是花钱小、收效大的预防举措。特别是对一些免疫力不好的学生要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

8、有病要及时就医。学生如果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就医,特别是有发热症状,应尽早明确诊断,及时进行治疗。如有传染病的情况,应立刻采取隔离措施,以免范围扩大。

6.小学生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讲座稿 篇六

为此,专家呼吁家长们面对儿童感冒应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以达到用药的安全有效:

1、无论用哪种抗感冒药,对孩子来说剂量都不得过大,服用时间不应过久,一般以5~7天内为宜;

2、服药期间多喝开水,以利药物的吸收和排泄,减轻药物对儿童肝肾功能的损害。

3、3岁以下的小儿,肝、肾、神经抑制机制发育尚未成熟,不要口服或注射扑热息痛、复方阿司匹林,否则易诱发惊厥、黄疸等。

4、小儿或其家庭成员有解热药过敏史者,不宜使用此类退热药。

5、如有发热,应尽量采用物理降温法,如冷敷、酒精擦浴等。如物理方法不能使体温下降,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退热药。退热药不要和碱性药同时服用,如小苏打、氨茶碱等,否则会降低退热的效果。

7.关于传染病知识讲座总结 篇七

星期天上午,我观看了《中小学生秋季安全与传染病防治教育知识讲座》,感触很多。通过这次安全与传染病防治教育知识的学习,使我树立了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常识与传染病的防治注意事项,学会自我保护,提高应变能力。我知道了以下四点:

一、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学生是呼吸道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学校又是这些易感人群聚集的场所。一旦有传染病传入,即可通过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学生中造成疫情扩散,甚至造成局部暴发。我们要积极预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强身体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身体免疫力。

2.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教室活动室注意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4.学校开展晨检制度,以便及早发现病人,及早采取措施。

5.适当的采取预防性服药措施。

6.尽量不到卫生条件差,没有消毒设施的小餐馆用餐

7.每日勤洗手,衣物勤换洗勤晾晒、秋冬季防寒保暖、适当锻炼

二、当地震发生时,学生在教室上课应该迅速抱头、闭眼、蹲到课桌下面。地震一停,我们要迅速撤离教室到外边空旷的地面。如果地震发生在家里时,应该选择卫生间或厨房等跨度较小的房间里避地震。

三、有火灾我们应该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有浓雾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自己的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压灭火苗。大火来时要迅速从安全通道脱离险境。

8.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讲座总结 篇八

老年人是呼吸道传染病易感人群,而农民工又在比较密集的场所中工作,稍有疏忽,容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将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院邀请一些老年人和农民工,于11月18日这天开办一次培训班,这次讲座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节,由于气温降低时,呼吸道的病毒,细菌更容易滋生,空气中病原体增多。现已进入冬季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急性肺炎、心脑血管等疾病的高发期。

2、病原;由呼吸道传播疾病病原体包括病毒、细菌和支原体。

3、传染源主要来自病人和病原携带者。

4、传播途径主要通过空气传播,少数可通过间接接触而感染。5、15岁以下儿童因抵抗力差,易感染,60岁以上老年人由于机体抵抗力降低,也容易感染。

6、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我们应采取的措施。(1)、注意居室通风,减少和抑制病菌病毒繁殖。(2)、加强锻炼,增强体质。(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末雨绸缪

冬季传染病虽然种类繁多,但是只要我们重视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就可以有效的阻断传染病的流行与传播。通过这次的讲课,参学者都知道了最基本的防治知识,同时我们通过问答的方式向他们提出了几个问题,知晓率明显提高。居民对这次讲座的内容、主讲人都很满意。为冬季预防呼吸道传染病起到了推进作用。

9.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讲座材料专题 篇九

春季是疾病特别是传染性疾病的多发季节,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水痘、腮腺炎、风疹、猩红热等。这些传染病大多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学校这种人员比较密集、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更是比较容易传播,会对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春季常见的传染病及其预防措施有所了解。

一、春季常见传染病:

1、流感(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发病率占传染病之首位。潜伏期1—3日,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发热一般持续3—4天,也有表现为较重的肺炎或胃肠型流感。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染期为1周。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

2、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它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传染源主要病人或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潜伏期一般为2—3天,最长的为一周。人群普遍易感,好发于小年龄段儿童。

3、麻疹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8—12日,一般10天左右可治愈。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3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等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糖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麻疹是通过呼吸道飞沫途径传播,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患病后可获得持久免疫力,第二次发病者极少见。未患过麻疹又未接种过麻疹疫苗者普遍具有易感性,尤其是6个月~5岁幼儿发病率最高(占90%)。

4、水痘

水痘是传染性很强的疾病,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水痘的典型临床表现是中低等发热,很快成批出现红色斑丘疹,迅 传播途径是指病原体离开传染源到达健康人所经过的途径。病原体传播的主要途径有:空气传播,水传播,饮食传播,接触传播,生物媒介传播等。

5、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肝病毒(HAV)引起的一种病毒性肝炎,主要是经粪口传播途径感染,即由病人的潜伏期或急性期粪便、血液中的甲肝病毒污染水源、食物、用具及生活密切接触经口进入胃肠道而传播。甲肝病毒对各种外界因素有较强的抵抗力而能长期在外界环境中存活,能通过各种污染物品(手、日常用品、衣物、被单等)以及水和食物传播,也可经苍蝇携带而传播。

下面以流行性感冒的流行为例,来说明传染病流行的三个基本环节。当流感患者讲话、咳嗽、打喷嚏时,会从鼻咽部喷出大量的含有流感病毒的飞沫,悬浮于空气中,周围的人吸入了这种带有病毒的空气以后,病毒进入呼吸道,就有可能引起流行性感冒。可见,流行性感冒的传染源主要是流感患者,传播途径是飞沫、空气传播,易感人群则可以包括大多数人。那么,怎样预防传染病呢?

二、预防传染病的一般措施

传染病流行的时候,切断三个基本环节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传染病的流行即可终止。我们预防传染病的各种措施,都是分别针对三个基本环节中的某个环节的。因此,针对传染病流行的三个基本环节,预防传染病的一般措施也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控制传染源

不少传染病在开始发病以前就已经具有了传染性,当发病初期表现出传染病症状的时候,传染性最强。因此,对传染病人要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防止传染病蔓延。患传染病的动物也是传染源,也要及时地处理。这是预防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

2.切断传播途径

切断传播途径的方法,主要是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消灭传播疾病的媒介生物,进行一些必要的消毒工作(如下图),等等,可以使病原体丧失感染健康人的机会。

3.保护易感者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该注意保护易感者,不要让易感者与传染源接触,并且进行预防接种,提高易感人群的抵抗力。对易感者本人来说,应该积极参加体育运动,锻炼身体,增强抗病能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和个人的卫生,消灭苍蝇、坟子、老鼠、臭虫等传播疾病或病的动物,对于控制传染病的流行能起很大作用。

三、人类的传染病

人类的传染病,种类很多,按照传播途径的不同,可以分为四大类:呼吸道传染病,消化道传染病,血液传染病和体表传染病。

1. 呼吸道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是指病原体侵入呼吸道粘膜以后所引起的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白喉、百日咳、猩红热、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麻疹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这些病大多发生在冬、春季节,病人和带菌者是主要的传染源。病原体的原始寄生部位是呼吸道粘膜和肺,主要通过飞沫、空气传播(下图)。不随地吐痰,保持住房和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以及戴口罩等,可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2.消化道传染病

消化道传染病是指病原体侵入消化道粘膜以后所引起的传染病,包括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伤寒、脊髓灰质炎、蛔虫病和蛲虫病等。这些病大多发生在夏、秋季节,病人和带菌的动物是主要的传染源。病原体的原始寄生部位是消化道及其附属器官,主要是通过饮水和食物传播的(下图)。因此,不喝生水,不生吃未经洗净的蔬菜、瓜、果,大力消灭苍蝇,饭前便后洗手等,可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的发生。

3.血液传染病

血液传染病是指以节肢动物(如蚊、虱、蚤、蜱等)为媒介所引起的传染病,因而又叫虫媒传染病,包括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丝虫病和出血热等。病人和带菌的动物是主要的传染源。病原体的原始寄生部位是血液和淋巴,主要是通过吸血的节肢动物传播的(下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虱等吸血的节肢动物,可以预防血液传染病的发生。

4.体表传染病

体表传染病是指由于直接或间接与患病的人、动物接触,或者与含有病原体的土壤、水接触,病原体经过皮肤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传染病,因而又叫接触传染病,包括狂犬病、炭疽、破伤风、血吸虫病、沙眼、疥疮和癣等。病原体的原始寄生部位是皮肤和体表粘膜,主要是通过接触传播的(下图)。隔离病人,搞好个人卫生,不与带有病原体的人或动物等接触,可以预防体表传染病的发生。

四、预防措施

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治疗方法,但基本的预防措施是相通的,我们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就能有效地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1.合理膳食,增加营养,要多饮水,摄入足够的维生素,宜多食些富含优质蛋白、糖类及微量元素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蜂蜜和新鲜蔬菜、水果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郊外、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每天散步、慢跑、做操、打拳等,使身体气血畅通,筋骨舒展,增强体质。

2.不到人口密集、人员混杂、空气污染的场所去,如:农贸市场、个体饮食店、游艺活动室等 ;

3.勤洗手,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干净,包括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 4.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尤其宿舍、电脑室、教室等; 5.合理安排好作息,做到生活有规律;注意不要过度疲劳,防止感冒,以免抗病力下降;

6.不食、不加工不清洁的食物,拒绝生吃各种海产品和肉食,及吃带皮水果,不喝生水。不随便倒垃圾,不随便堆放垃圾,垃圾要分类并统一销毁。7. 注意个人卫生,不随便吐痰,打喷嚏;

8.发热或有其它不适及时就医;到医院就诊最好戴口罩,回宿舍后洗手,避免交叉感染;

9.避免接触传染病人,尽量不到传染病流行疫区;

10.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及房间适当消毒,如日光下晾晒衣被,房内门把手、桌面、地面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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