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分类

2024-08-06

人事档案的分类(精选8篇)

1.人事档案的分类 篇一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

(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

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

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

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

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2.离任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干部离任审计考核材料,一般放第三类。而在审计中发现干部有经济或其他问题的,则放第八类。

3.总结(毕业总结),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重点谈收获、体会的放第十类。

4.短期(半年以下)的总结材料可不归档。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不归档。

第四类学历、学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报考高等院校考生登记表(报考书)、审批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含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授予学位的决定、决议、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各种培训登记表(公务员过渡培训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和有重大影响(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的评价材料和目录(目录须经组织批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归档)。

说明:

1.学历材料一要注意完整性,一套完整的学历材料至少由报考登记表(报考书)、学习成绩单(卡)、毕业生(学员结业)登记表三部分组成。二是要注意真实性,不具备成人学历教育资格的办学单位颁发的毕业证、学历证明,不承认学历;没有参加统一入学考试,学习时间不符合学制规定,补发的学历证明无文件依据的,不承认学历。

2.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放第四类。

3.“文革”中推荐的“工农兵”学员,组织推荐材料放第四类,而在推荐过程中形成的座谈记录等材料则不归档。

4.考生政审材料与报考登记表(审批表)一起放第四类。

5.反映干部学历、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的登记表、调查表、审批表,放第四类。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由本人保存,复印件放第四类(在登记目录时要注明)。

7.学生证、各科试卷、毕业设计、准考证、入学通知书、论文、著作等材料不归档。

第五类政审材料:

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党龄、国籍)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调查、说明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说明:

1.一套完整的政审材料应包括批复、结论或甄别复查结论、本人对结论的意见及检查交待材料、调查报告、主要证明材料等。

2.因私出国形成的审查材料放第五类,因公出国政审材料则放第九类。

3.盖有公章的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放第五类,未盖公章的则放第十类。

4.入伍时间批注(证明)、连续工龄审核等材料放第五类。

5.未有组织结论的反映干部重大问题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应退还该干部所在单位,待组织作出结论后,再判定是否归档。

6.政审过程中形成的请示报告、信件、函调、索要证明卡片、外调提纲、调查线索、外调介绍信、与被查人谈话记录、审查结论和调查报告的草稿、底稿不归档。

第六类党团材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说明:

1.党团材料只归组织作了结论的正式材料。要求入党、入团期间的思想汇报材料、党小组、支部讨论记录、考察写实材料、有关问题请示报告、审批通知书等不归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一般不归档,但有组织说明的可放第六类。

2.入党申请书最多只归首尾两份。

3.入党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应放第五类。

4.未批准或未转正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已归档的应取出来。

5.党员登记中缓登期满后的组织决定及有关材料放第六类。

6.凡被开除出党的,其入党材料仍放第六类,但需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开除出党。开除出党的处分材料则放第八类。

第七类奖励材料:

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审批表或呈报表)。

说明:

1.奖励晋升工资审批表放第九类。

2.单位立功授奖,不能将单位的事迹材料归入该单位主要领导人档案中。

3.班组、车间、连队口头表扬材料不归档。

4.奖励过程中形成的决定、通告、请示报告属于文书档案;奖状、荣誉证书、纪念册、奖章、勋章不归档,由本人保存。

第八类处分材料:

违犯党纪、政纪、国法所受的党内外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组织上对干部个人的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材料。

说明:

1.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放第八类;只有批复或结论而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放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放第八类。

2.离婚判决书放第十类,其他如刑事、行政(治安)拘留、劳教等审批材料放第八类。

3.纪检查处案件中的处分决定、批复、通知等原稿、索要的调查证明材料、检举揭发旁证材料和司法部门判决书原件、证据、本人交待、侦破方案、审讯笔记等,属案件档案,不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第九类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

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呈报表),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特殊津贴呈报表,解决待遇的审批表、批复等;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调动呈报表,公务员报考登记表、审批表、公务员过渡登记表,聘用审批表、合同书,续聘、解聘、辞退材料,干部退(离)休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军(警)衔审批表;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提名表)等。

说明:

1.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审批表),转业干部服预备役报告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审批表),“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等材料放第九类。

2.有干部职务任免内容的登记表、简历表、审批表放第九类。

3.党委委员、团干部、讲师团成员登记表(任免性质),援藏(进疆)人员登记表、审批表放第九类。

4.无任免呈报表时,任免通知可放第九类,有任免呈报表则不归任免文件。

5.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报到通知书(派遣证)可放第十类。

6.商调函、调令,出国任务批件等材料不归档。

第十类参考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因公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讣告、悼词、生平、死亡证明书,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和遗书等;不符合第一类至第九类归档内容而又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说明:

1.民事纠纷判决书,结婚报告、离婚结论,军人家属随军登记表(审批表),干部家属农转非审批表,独生子女审批表等材料可放第十类。

2.思想汇报,原则上不归档,但反映的思想认识独特,影响较大的材料可放第十类。

3.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思想总结、个人检查等材料,仍保留在第十类。

4.一般的体检表、化验报告,不归档。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序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排列方法有三种:1.时序法,是按形成时间为序排列材料的方法,形成时间早的材料排在前,形成时间晚的材料排在后,由远至近反映干部的情况。2.系统法,是按材料的重要程度为序进行排列的方法。适用于系列材料的排列。3.时系混合法,是时序法、系统法交叉使用的方法。适用于一个类别里有多套系列材料的情况。

具体来说:

1.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的材料按时序法进行排列;

2.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的材料按系统法或时序混合法进行排列;

(1)第五类材料的排序方法

第五类材料的排序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决定(包括个人对结论或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代材料。

针对第五类材料分一次性审查和多次审查的情况,具体可按以下方式排序:

A、一次性审查材料排序

类号

材料名称

政审材料

批复

结论

本人对结论的意见

最后一次审查

本人检查交代

B、同一问题多次审查材料的排序

类号

材料名称

政审材料

Δ

批复

Δ

结论或甄别结论

Δ

本人对结论的意见

Δ

调查报告

Δ

其他问题的结论材料

第二次审查

Δ

排列同上

第一次审查

Δ

排列同上

Δ

所有证明材料(按时间排)

C、非同一问题多次审查材料的排序

类号

材料名称

第一次审查甲问题

批复

结论

本人对结论的意见

调查报告

调查证明及旁证材料(逐份登记)

本人检查交代

其他问题重复调查材料

第二次审查乙问题

材料排列同上

注:

①“一次”或“多次”审查,以作了组织审查结论计算。

②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按照时间顺序集中排列。

③以上所列序号只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

(2)第六类材料的排序方法

第六类材料的排序顺序为: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离)团材料;入党志愿书(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列表如下:

第六类材料的排序

序号

材料名称

党团材料

入团志愿书

入团申请书

团员登记表

退(离)团材料

加入民主党派材料

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

转正申请书

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注:以上序号只能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

(3)第八类材料的排序方法

第八类材料排序方法与第五类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原处分没有调查证明材料。排列顺序为:处分决定(免于或撤消处分的意见)、本人对处分的意见、调查报告(复查改正有关证明材料)、本人检查或交待材料(本人主要申诉或申请撤消处分材料)。

列表如下:

第八类材料的排序

序号

材料名称

处分材料

上级组织关于撤消处分的批复

撤消处分的决定和报告

基层组织关于撤消处分的批复

复查改正有关证明材料

本人主要申诉及申请撤消处分材料

原处分批复

原处分结论或决定

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

原调查报告(或综合材料)

本人检查或交待材料

注:以上所列序号只表示材料的排序,不同于目录登记。

3.第九类的材料的排序方法

第九类材料有两种排序方法:

(1)按时序法进行排列,即将本类所有材料按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

(2)采取二级分类,先按材料的性质相对集中,将本类材料分为四项:

9-1工资材料;

9-2任免材料;

9-3出国(出境)材料;

9-4党代会、人代会等其他材料。

同一项目的材料按照时序由远至近依次排列。

因为第九类的材料比较多,采用二级分类的方法,显得层次清楚,利用起来也比较方便。所以,我们主张对第九类材料的分类排序采用二级分类法。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目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码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码包括顺序号、页码。顺序号包括材料的类号和份号。类号是指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所划分的十个大类号;份号是每类中具体材料的排序号。编写顺序号用铅笔,标在每份材料第一面的右上角。具体来说,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第十类材料顺序号的编写如下:

1-11-2……

2-12-2……

3-13-2……

4-14-2……

5-15-2……

6-16-2……

7-17-2……

8-18-2……

10-110-2…… 第九类材料顺序号的编写如下:

9-1-19-1-2……

9-2-19-2-2……

9-3-19-3-2……

9-4-19-4-2……

前面的数字代表材料所归属的类别,后面的数字代表材料在每类中的排序号。如“1-1”表示第一类中的第一份材料,“9-1-1”表示第九类工资材料中的第一份材料。依次类推。在每份材料右上角编上顺序号的同时,按图书计页法(第单面为一页),用铅笔在材料每面的右下角编上页码(正面右下角,反面左下角)。材料本身有页码的,不需重编。如果其中有插页的,将插页顺着上页编上号码,再将以后的页码顺编。

为每份材料编上顺序号和页码,一方面可以固定材料的位置,另一方面也方便检索、利用。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目录登记

每卷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目录登记,就是在材料经过排列之后,按照固定的目录档目和要求,将相应的归档材料逐份记载的工作。目录登记,关键可以起到索引的作用,同时帮复查、保护档案材料的作用。具体做法列表说明如下:

干部档案目录

说明:

(1)每大类的第一行填写大类号及其名称,大类号用汉字一至十表示。第二行开始按照各类别归档材料排列顺序逐份用阿拉伯数字1、2、3、4填写。

(2)材料名称。一般要登记全称,名称较长的,可适当简化。没有名称或原标题与材料实际内容不相符的,应重新拟题登录。第五类“政审材料”的证明材料,要写明谁证明谁的什么问题。

(3)“材料制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材料采用材料的形成时间。并应当填全年、月、日。

(4)书写要规范。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红色或纯蓝墨水填写目录。不得涂改、粘贴。不允许用国家没有认可的简化字。

(5)每大类归档材料登入目录后,必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材料时使用。(可根据干部的年龄大小,哪一类材料增加得较多较快等情况,确定在“干部档案目录”中预留空位的多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下)

(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目)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目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码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编码包括顺序号、页码。顺序号包括材料的类号和份号。类号是指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所划分的十个大类号;份号是每类中具体材料的排序号。编写顺序号用铅笔,标在每份材料第一面的右上角。

具体来说,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第十类材料顺序号的编写如下:

1-11-2……

2-12-2……

3-13-2……

4-14-2……

5-15-2……

6-16-2……

7-17-2……

8-18-2……

10-110-2……

第九类材料顺序号的编写如下:

9-1-19-1-2……

9-2-19-2-2……

9-3-19-3-2……

9-4-19-4-2……

前面的数字代表材料所归属的类别,后面的数字代表材料在每类中的排序号。如“1-1”表示第一类中的第一份材料,“9-1-1”表示第九类工资材料中的第一份材料。依次类推。在每份材料右上角编上顺序号的同时,按图书计页法(第单面为一页),用铅笔在材料每面的右下角编上页码(正面右下角,反面左下角)。材料本身有页码的,不需重编。如果其中有插页的,将插页顺着上页编上号码,再将以后的页码顺编。

为每份材料编上顺序号和页码,一方面可以固定材料的位置,另一方面也方便检索、利用。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目录登记

每卷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目录登记,就是在材料经过排列之后,按照固定的目录档目和要求,将相应的归档材料逐份记载的工作。目录登记,关键可以起到索引的作用,同时帮复查、保护档案材料的作用。具体做法列表说明如下:

干部档案目录

类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份数 页 数 备注

年 月 日

一 履历材料在校学生登记表 1960 12 13 1 5 干部履历表 1982 08 30 1 9 干部履历表 1988 09 12 1 13 干部履历表 1999 04 15 1 11

二 自传材料学生自传 1961 06 30 1 8 自传 1983 07 01 1 10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干部鉴定 1979 03 12 1 3 某某同志的考察材料 1985 10 13 1 4 1994考核表 1995 02 10 1 3 1995考核表 1996 01 12 1 3 1966考核表 1997 01 30 1 3 6 1997考核表 1998 02 02 1 3

干部档案目录

类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份 数 页数 备 注

年 月 日

四 学历、学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1961 06 30 1 5 报考高等院校登记表 1964 06 25 1 2 高考政审 1964 07 01 1 1 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1969 07 03 1 6 学历证明 1980 03 09 1 1(复印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1982 10 31 1 9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1983 01 01 1 3 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 1995 09 10 1 3

干部档案目录

类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份数 页数 备注

年 月 日

五 政审材料入党政审 1963 12 25 1 2 家庭情况证明材料 1970 07 07 1 4 某某同志爱人情况登记表 1979 08 10 1 3 某某同志参加工作时间的批复 1993 11 11 1 1 工龄审批表 1993 11 11 1 1 有关某某同志参加工作证明材料 1993 03 05 1 5

六 党团材料入团志愿书 1961 03 05 1 3 入团申请书 1960 12 26 1 2 入党志愿书 1965 07 01 1 7 入党申请书 1964 05 10 1 11 转正申请 1966 06 06 1 8 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1985 10 10 1 5 7 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1990 04 26 1 5

干部档案目录

类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份数 页数 备注

年 月 日

七 奖励材料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1987 07 01 1 3 优秀党员登记表 1997 12 30 1 3

八 处分材料关于某某同志所犯错误处理决定 1982 03 15 1 2 关于对某某同志处理意见的请示 1982 02 13 1 5 关于某某同志所犯错误调查报告 1982 02 06 1 7 某某同志个人检查 1982 01 13 1 8

九 工资、任免、出国、其他等材料

9-1 工资材料转正定级呈批表 1970 02 10 1 1 1982年工资升级审批表 1982 07 07 1 1 1985年工资升级审批表 1985 06 20 1 1 1989年工资升级审批表 1989 11 15 1 1

干部档案目录

类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份数 页数 备注

年 月 日 职务工资变动审批表 1992 02 15 1 1 1993年工资升级审批表 1993 09 01 1 1 工改套改工资审批表 1994 07 17 1 1 1995年工资升级审批表 1996 11 01 1 1 1997年工资升级审批表 1998 05 15 1 1

9-2 任免材料招工登记表 1961 08 15 1 3 2 干部任免职务呈批表 1975 01 10 1 2 干部任免呈报表 1985 09 09 1 2 干部任免审批表 1996 10 11 1 2

干部档案目录

类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份数 页数 备注

年 月 日

9-3 出国材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 1983 01 01 1 3 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 1990 12 12 1 3 出国备案表 1994 04 05 1 1

9-4 代表大会参加九届人大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1997 10 15 1 3

十 参加材料思想总结 1966 05 13 1 4 结婚报告 1971 05 04 1 1

说明:

(1)每大类的第一行填写大类号及其名称,大类号用汉字一至十表示。第二行开始按照各类别归档材料排列顺序逐份用阿拉伯数字1、2、3、4填写。

(2)材料名称。一般要登记全称,名称较长的,可适当简化。没有名称或原标题与材料实际内容不相符的,应重新拟题登录。第五类“政审材料”的证明材料,要写明谁证明谁的什么问题。

(3)“材料制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材料采用材料的形成时间。并应当填全年、月、日。

(4)书写要规范。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红色或纯蓝墨水填写目录。不得涂改、粘贴。不允许用国家没有认可的简化字。

(5)每大类归档材料登入目录后,必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材料时使用。(可根据干部的年龄大小,哪一类材料增加得较多较快等情况,确定在“干部档案目录”中预留空位的多寡)

2.人事档案的分类 篇二

1 传统人事档案的突出弊端

1.1 人事档案是员工身份的证明, 由员工所在单位保管, 被迫依附于单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人事档案无论是在企事业单位, 还是政府部门都是员工的身份证明, 它根据人事管理的需要建立起来的。个人在国家社会、组织单位的地位和权利都由这一身份证明所决定。但是它都是暂时由单位保管, 常常会造成员工被迫依附于单位

1.2 人事档案的所有权普遍认为归属于个人, 管理要向其相对人收取管理费

我国传统的社会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往往要向相对人收取管理费用, 而且2005年出版的《中国人才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由于传统体制下人事档案管理牵涉到组织、人事、劳动、档案等多个主管部门, 档案收费管理为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常常带来巨大收益。实质上, 按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人事档案应该归国家所有, 是不应该收取保管费的。

1.3 人事档案相对人的权利不能合理的保障

在计划经济时代, 几乎所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都清一色地规定:不允许本人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这种规定已经使许多人深受其害。

1.4 人事档案的管理权的比较混乱, 且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传统体制下人事档案的管理方式主要分为多头管理和都不管, 常常是为了方便流转, 仅仅履行档案的收发手续, 缺乏实质性的动态管理机制, 内容陈旧, 不能反映相对人的实际情况。

2 现代人事档案改革的解决措施

2.1 建立人事档案之外其他合适的人才评价标准和员工考核依据

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制约了员工的合理流动和科学考核。现代人事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人事档案之外的科学、合理、公正的人才评价标准和员工考核依据, 不单纯依赖于人事档案, 这样才可以提高那些有真才实学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2 政府应正确界定人事档案的所有权, 实行无偿性的管理服务

我国法规规定, 以往形成的人事档案 (包括干部档案、学生档案、企业员工档案、士兵档案等) 都应属于国家所有。这样来说, 人事档案的管理就没有什么理由向其相对人收取管理费, 政府以及所设立的人才流动中心应该提供无偿性的管理。

2.3 突破传统观念的限制, 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透明度

修改有关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删除以往的不合理规定, 明确规定人事档案的相对人可以通过授权方式, 查看和合理修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信息内容, 确保公民的信息知情权得到应有的体现。

2.4 改革现行的人事档案制度, 建立公共部门与非公单位相互分离的管理制度

现代人事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所有社会组织都具有建立和保管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权利和责任。对于公共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集中的管理体制;对于非公单位, 实行统一指导, 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政府系统的档案馆应当成立专门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的文件信息服务中心。通过让更多的组织和单位都享有管理人事档案的权利, 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程度, 改善人事档案内容结构状况, 增强人事档案的社会功能, 使之真正成为组织识别人才、任用人才, 了解有关人员工作业绩、能力和水平及其诚信情况的有效依据。

参考文献

[1]王英玮.周艳.我国人事档案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档案学通讯, 2007 (1) .

[2]王英玮, 张秋燕.关于改革我国人事档案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J].档案学通讯, 2009 (4) .

[3]刘琴.人事制度改革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影响[J].档案学通讯, 2005 (5) .

3.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探讨 篇三

关键词:人事档案;审核整理;问题;解决措施

精准、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能够系统、全面的记载个人品德作风、最高学历、工资待遇、技术水平、任职经历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记录,是企业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现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用人制度,所以更要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认真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及精准性进行有效维护,使认识档案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一、整理人事档案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整理主要为手工操作,使很多现代化技术得不到应有的开发。通常人事档案管理员由组织部门或者人事部管辖,且其人事档案管理措施也对以往操作方法进行了延续,他们基本上都是手工操作人事档案排序、分类、裁剪、编号及装订等各道工序。因为人事档案相关配备人员缺乏、单位领导重视度不够等因素,使得各单位很少有精力去科研怎样通过计算机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与整理,怎样通过数据库对人才结构进行分析,怎样构建电子档案以不断与科技发展现代化需求相适应。

(二)当前资料与以往资料装订规格不相符。《人事档案整理细则》中明确指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mm×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cm的装订边。A4纸型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cm,下孔距材料底边5.4cm,孔中心距左边沿1.2cm,孔直径为0.5cm。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以前档案材料都是规格为16开的办公用纸载体,档案左边需要预留2.5cm左右的装订边。而目前的档案材料规格大多为A4,比如学历材料、职称评审材料等。档案中原有小于或等于A4纸型且已按照要求装订的档案材料,不需要重新打孔和裱糊,但是A4和16开的纸张放在一起整齐度无法得到有效保证,而如果对16开的材料进行重新打孔和裱糊,则又会浪费大量的人力,提高时间成本,且影响美观。

(三)人事档案整卷装订,不易长期保存,且具有较差保密性。虽然档案整卷装订较为美观、整齐,但是,在对档案进行查阅时,通常要全卷查阅,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极为不利,在材料添加或者复印时,必须全部拆开材料,由此反复拆卸,极易破坏材料,对长期保存极为不利。

二、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的规范措施

(一)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是实现档案规范管理的重点,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时刻保持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档案的审核,认真检查档案的完损工作,对于损害或遗失的篇章进行及时的补交。在审核过程中由于档案的数量较多,必须度杜绝错装和乱装事件的发生,时刻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将别人的工作前途视为工作的重点,培养工作责任感。在审核中还要进行细节的检查,查看手续是否齐全,印章是否清晰等。在审核工作中避免低级错误的发生,不为其他人的工作前途造成困扰,履行好档案审核人员的工作内容。

(二)完整的进行个人档案的收集工作。个人档案的内容比较复杂,从就学到就业的过程中都有细致的记录,在个人档案收集的过程中就要对各个学习和工作阶段进行完整性的工作。在学校就学期间有关人事档案人员要依据档案内容进行收集,学生每学期的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政治面貌和每学期的学习总结等。对于社会中的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要按照相关单位的工作性质进行,例如党政机关的要对政治活动和政协会议等阶段性材料进行记录和管理,对于企业单位的要进行季度考核表和工作表现等进行档案收集工作。当然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都有具体的工作内容进行指示,只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循序渐进的进行收集,保持细心的工作态度即可。

(三)鉴别档案的真伪是档案审核管理的重要内容。档案是一个人进入社会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为了实现公平竞争,档案管理的鉴别工作必须深刻落实。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查看每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和相关印章,对不规范填写和虚假信息的进行另行放置,查看相关责任人和手续是否充分,档案文件是否缺失和重复,对于异常的档案文件进行不归档处理,做到维护个人档案的真实可靠性。避免由于个别档案的虚假造成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信任缺失。

(四)在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时应该做到分类准确、审核无误。在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审核整理时,为保证所整理的档案资料与规定要求相符合,一方面应该注意对档案资料及其内容进行收集与鉴别,另一方面在加工整理每一份人事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精美性。首先,确保人事档案能够准确分类。建议对档案资料的类型分为十类:a.履历材料;b.自传材料;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d.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e.政审材料;f.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g.表彰奖励材料;h.涉法违纪材料;i.工资、待遇材料;招录、聘用材料;出国(境)材料;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j.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等其他材料。依照人事档案材料的这些具体分类要求,对材料排列、分类合理与否进行分析,避免材料出现颠倒混淆、错装等情况。

三、结语

作为人事组织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人事档案被称为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基础。所以,在分类、审核、整理人事档案时,一定要做到细致、完整、精准、真实。作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其具体工作中应该将档案审核融入档案鉴别与收集、资料整理全过程。认真完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工作对人事档案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董雪雁.浅析人事档案的分类审核整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4(09).

4.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类注意要点 篇四

三龄两历:

1、年龄、工龄、党龄;

2、工作经历、学习经历

注:

1、地厅级以上的材料必须装档;

2、个人重大思想汇报不必须装档;

3、只要参加工作的必须填,未认可的也填,后面加括号备注“临时聘用”;

4、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必须填,妻子没工作可以备注“家庭妇女”;

5、挂编:必须填写编制单位,后面再加借调单位;

6、所有说明必须用党委函头纸填写,加盖党委公章;

7、档案原则上一般都按时间前后排序(除了党团材料);

8、特殊时有处分材料,必须归入第8类;

9、辞退、开除的放入无头档案;

10、毕业之前参加工作均为实习。

一、履历材料:

1、1999年制的履历表必须补 ;

2、信息必须这回完整;

3、有组织审核章;

4、本人签字。

注:

1、履历表工资项不填;

2、当有曾用名时,可以在履历表盖章旁注明“经核实,某某此人与某某本人是同一人”。

二、自传材料:

1、自传材料必须是组织要求写得才存档;

三、考核、考察、鉴定材料:

1、1994年后考核材料必须装档(1994、1995、1996年的考核

表可以是说明);

2、其他年限如果考核材料不齐全(考核表),必须补齐;

3、入编后考核必须由编制单位来考核。

4、扶贫材料、省级报告必须放入第3类;

5、入编的考核材料必须有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省里的章(不

入编只有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

注:

1、学习期间的考核材料放到学习材料里;

2、调查提纲——给组织的材料不入党;

四、学历、职称、科研、培训材料

(一)学历材料:

1、中专、大专、大学必须填(只有高中学历的,小学、初中必须填);、2、干部身份必须有高中以上学历;

3、高中以下学历必须有高中毕业证;

4、国外的大学必须有中文学位、学历认证书;

5、1977年以后入学的必须有:(1)入学登记表

(2)毕业登记表、(3)成绩表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职称材料:

1、逐级而来;

2、职称呈报表、评审表、认定表、证书必须有。

(三)科研材料:

1、学术材料被县级以上机关评定的均归档。

(四)培训材料:

1、一个月以上培训材料必须齐全;

五、政审、证明材料:

1、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本人提出的认定出生日期的要求;

2、出生日期认定应根据档案中最早记载和本着认大不认小的原则认

定 ; 3、1992年7月23日前参加工作时间为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参加工作时间认定;

4、从2008年1月1日以后从用工之日认定,认定应根据接收分配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中参加工作时间认定;

5、知青时间应根据知青相关材料认定,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

6、军转干部的部队认定可以以部队认定日期为准;

7、回乡知青: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照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认定;

8、退伍士兵,军人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入伍登记表);

9、招工:以招工登记表为准;

10、临时工以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的时间为准。

六、党、团材料:

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材料;

2、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 3、1985年、1990年的要有填写的党员登记表(如没有,由干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放入);

4、多写的申请书存最初和最末写的两份;

5、如入党志愿书丢失,两份材料四个章:入党介绍人、入党单位的证明材料、盖章、上级部门填属实并盖章;个人填入党志愿书并在内说明情况。

七、表彰奖励材料:

1、地厅级以上的奖励材料要齐全;

2、处级以上单位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

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

4、煤炭三十年荣誉证书等。

八、处罚材料:

1、上级的处分;

2、公安机关的处罚;

3、处分期间的调查: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

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九、工资、任免、出国、会议材料

(一)工资情况的材料:

1、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

2、转正定级审批表;

3、工资变动(套改)表;

4、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

5、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

6、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

5、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等材料。

注:

1、工资变动登记表应放工资类第一页(9-1-1); 2、93年以来工资材料要齐全(93年、06年工改表必须要有);

3、涉及金钱的放入工资里;

4、工资材料必须齐全(没有写说明材料);

5、工资停发、恢复均有材料;

6、调整工资标准表、工资审批表、每年的晋升薪级审批表必须要有;

7、正常晋升薪级表可以只有10年的表,但表上必须体现07-10年的晋升薪级表。

(二)任免材料:

1、02年以后材料要齐全;

2、任免、调动、授衔等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表现)材料;

3、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

4、辞职、辞退、罢免材料;

5、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注:

1、职务变动登记表应放任免类(9-2),中间的职务变动需有省里章;

2、人员死亡、调动正常工资进出审批表纯粹的放入任免类(9-2); 3、97年以前的可以用文件或文书复印、任职通知代替;其后填写还要补考察材料(必须要有考察单位和日期),没有时间及文号的要补填,补填必须有补填标识。

(三)出国(境)材料:

1、因公(私)出国(境)审批表;

2、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3、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四)会议材料:

1、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形成材料;

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

2、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或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

3、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注:省级及以上级别党代会必须要有材料。

十、其他材料:

1、体检和工伤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

2、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情况的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说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5、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6、计划生育情况材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7、干部家庭社会关系情况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5.人事档案的分类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银行(以下简称“

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促进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及管理工作服务,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邮储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邮储银行及各分支机构合同制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劳务派遣、离退休返聘等人事档案管理均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不再沿用原先按照身份管理档案的做法,人事档案不再区分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统称员工人事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员工的原有身份仅做为一种历史的记载,在调出系统或调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时,以原有身份介绍。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四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原则上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五条 人事档案管理是总行全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信息支撑和保障。信息采集录入人力资源系统前必须要与人事档案进行核对。

第六条

各级分行应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要求配齐配好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与维护。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一级分行,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二级分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

第七条

各级分行人力资源部对所管理的员工都要建立人事档案。总行及各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建立正、副本两套档案,其他员工只建立原始档案。

第八条

人事档案正本的材料应历史地、全面地、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情况。其内容及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职工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职工、学生、职员、教师、医务人员、军人登记表,军队干部履历登记表,更改姓名的材料及批件,履历变化情况等,以履历为主的综合性材料不要拆开,归到本类。

第二类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入党、入团形成的自传材料等,入党、入团申请书和自传连

在一起的可归入第六类。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民主评议员工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综合材料,员工鉴定,自我鉴定(有组织意见的),学生鉴定和毕业生鉴定表,学员鉴定表,职工鉴定表,党、团员鉴定表,出国人员鉴定表,挂职交流鉴定表,实习和见习生鉴定表(有转正定级内容的可放在第九类),转业干部鉴定,以鉴定为主的各类人员登记表和其它鉴定性材料,员工考核、考察登记表,作为员工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审计考核发现问题而受处分的,连同处分材料一起归入第八类)。

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包括:初中、高中、中专、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招生报考登记表,推荐、选拔学生登记表,员工进修登记表,学习成绩表,论文成绩及评语,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岗位职务培训登记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享受专家待遇津贴登记表,考试录用和聘用管理报考登记表及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

第五类

政审材料。包括: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招工、招生的政审材料;审查员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甄别、复查结论,上级批复及有

关依据、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材料,主要证明材料;家庭出身、个人成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调查证明材料;“文革”中冤假错案的平反材料(包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平反材料),“文革”中的表现证明材料,爱人情况登记表及调查证明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批意见及作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军人入伍时间的审批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计算及工龄审批表,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志愿书,团员登记表及离、退团材料;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或登记表,缓期登记、不予登记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对不合格党员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材料;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县、处级及以上的)。包括: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材料、违犯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和工作过失材料,甄别复查报告、结论,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4 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历次运动中所犯错误受处分材料;刑事犯罪、法院判决书、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第九类

工资、任免材料。包括:工资变动登记表,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员工任免通知、任免审批表,军警衔评定、晋升审批表,调资通知和审批表,定职定级审批表,解决待遇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套改、续聘、解聘通知、命令,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通知,录用和聘用员工审批表及通知,解聘、辞退材料,劳动合同及其变更、解除、终止材料,延长试用期及暂不解聘材料,招工、调动工作材料,保险福利待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以工代干登记表、应征入伍、退伍军人登记表、预备役登记表、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离休、退休、退职通知、命令,离、退休后提高工资待遇审批材料,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停薪留职审批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青工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包括:新录用员工和毕业分配工作体检表,报到通知书,随军家属审批表,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及确定致残等级材料,医疗期审核材料,干部逝世后讣告、悼词(生平)及有关材料,非正常死

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有保存价值无法归入前九类的材料等。

第九条

员工业绩考核和岗位变动等相关材料对于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提高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准确反映员工工作情况十分重要。除第七条中相关内容外,在第三类中要将考核表,在第九类中要将《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件1)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收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做好员工职务、工资变动登记的同时,要做好岗位变动的记录,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维护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条

人事档案副本。副本的内容由人事档案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或重复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员工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材料;

第九类的工资、任免、待遇、通知、出国审批材料。其他类别有重复的材料也可归入副本。

第四章 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管理人事档案的范围,原则上与其人事管理权限相一致,其分工如下:

(一)总行人力资源部保管:

1、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正本;

2、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正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3、总行本部全体员工人事档案正本。

(二)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保管:

1、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正本;

2、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

3、一级分行本部员工人事档案正本,其中: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管理所辖 一、二级支行全部员工档案正本。

(三)二级分行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1、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

2、二级分行本部员工档案正本;

3、所辖一、二级支行全部员工档案正本。

第十二条一、二级支行不保留员工人事档案。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省(区)分行可以保管所辖各分支机构全部员工人事档案正本。

第五章 各类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及其管辖范围内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

员工退职、退(离)休后,其档案仍由原保管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原保管单位人力资源部保存五年后,移交本单位的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第十六条

员工辞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转交本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当地劳动部门保管。

第十七条 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过程中,应由接收单位以公函的形式发到其档案所在的原单位,原单位接到对方的公函后,依照调动的程序办理调转或档案转移手续;除此以外,原单位不得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三年以上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原单位不能为其出具任何证明材料或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阅(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

员工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员工出国(境)不归或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仍由原管理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对“无头档案”要进行清理,编写出名册,并查找下落,查到线索的,经核对无误后,将档案材料转出。经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须在2个月之内,与查找的综合情

况书面材料一并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第六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第二十条

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必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形成人事档案材料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做到定时、定向、定内容收集档案材料。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和自传等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应在形成正式档案材料的一个月内,及时地将形成的档案材料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二十二条

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属于归档的正式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属于组织形成的材料要有组织盖章,属于个人形成的材料要有本人签字。凡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考核等形成的综合材料,须经本人见面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任免通知、呈报表、考察材料、录用、聘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时间和文号,出国(境)审批表,要注明出去和返回时间及出去的目的,然后方能归入档案。要认真做好归档材料登记,由归档人与接收人双方签字,明确界定归档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

鉴别不应归档的材料,应按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销毁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档案材料一律使用16开办公纸,使用碳素、蓝黑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七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

第二十五条

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应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特别是对新分配来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新录用、聘用人员的档案,要做到随时立卷、整理、装订成册。收集归档的档案材料要在一个月内装入散装材料袋(夹),散装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第二十六条

各类人事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上页码。

第二十七条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

(一)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

(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10 第六类、第八类。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员工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

1、工资情况材料;

2、任免材料;

3、出国(境)材料;

4、招录、聘用、调动、解聘、辞退、退(离)休,劳动合同、岗位协议,入伍、退伍、转业等其他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序。

(四)凡外系统新调入(包括录用、聘用)人员均应填写《职工履历表》(附件2,《职工履历表》填表说明2-1)。

(五)不应归入第十类的材料有: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员发展计划登记表,谈话记录,党小组意见、党员重新登记申请、学习心得体会,思想、工作汇报等材料,在详细登记后退回员工所在党支部保存,工会会员登记表,入会申请书,独生子女证,结婚、离婚证书,学习总结、实习总结、思想汇报等材料,以前已存入的,应清理出来,进行登记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八条

每卷人事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编写具体要求是:

(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五)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可以使用打印目录。

(六)书写或打印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七)聘请外单位协助整理人事档案时必须聘请当地组织部许可的档案整理单位。

第八章 人事档案安全、保护、保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必

须做到:

(一)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凡保存500卷以上人事档案的单位,要设立独立库房,面积为每千卷档案20平方米左右。

(二)档案库房必须达到六防要求: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配置铁质档案柜、防盗门窗及空调、去湿(或加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等设备,并经常检查,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和适宜温、湿度(要求: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5%)。

第三十条

保管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人档相符,目录与档案一致。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不得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严禁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对违反档案工作法律和纪律,丢失档案、泄漏秘密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章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

第三十二条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事由:

(一)在办理人事任免、考察、调动、工资、福利、社

会保险待遇,政治历史、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的审查,入党、入团、出国、组织处理、退(离)休、治丧等事项时,可以查阅、借阅档案。

(二)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因工作需要了解情况,可提供档案查阅,并只能查阅有关部分。

(三)编写党史、撰写人物传记、地方志,需要了解员工的有关情况时,一般不得查阅人事档案。

第三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邮储银行内部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要提前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2名工作人员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3)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阅事宜。“审批表”由查阅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本单位各部门查阅其本部门员工档案,由是中共党员的管理人员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表应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印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人力资源部内部亦按查阅档案的规定办理查阅事宜,原则上只能查阅所管范围内的人事档案。

(三)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县、团以上)出具的查阅档案介绍信,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其一周内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归还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借档人方可离开。

(五)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同级和上级干部的档案。不能因私事要求查阅或让他人代查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拆散、损坏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人事档案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八)不得凭借外调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档案,外调人员不能查阅档案,所需了解的情况由员工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提供。

(九)查阅档案人员应在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地点查阅档案。不得将档案带出查阅办公地点,一旦出现问题,由查阅者承担一切后果。

(十)查阅离退休人员档案有关规定,如:办理离退休人员其子女的政审;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出具的离退休人员与死者的供养关系证明;办理退休时需将其档案借送到省

15(市、区)社保中心审核等事宜,均由单位社保管理人员与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联系办理,一律不对个人。

第十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三十四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人力资源部相关岗位人员应及时将员工调动通知、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事档案管理人员。

(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接到调动通知、职务任免通知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应在30天内办理转递手续,将调出员工的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三)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和本人自带。对个人自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四)转出的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地检查核对、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五)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4),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

(六)收到档案的单位,要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装订质量,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催问,以防丢失。

(七)接受档案的单位,经检查没有按总行规定整理的或缺材料较多的档案,有权将其退回原寄出单位,要求其116 天内收集齐全、整理装订合格后再接收。

(八)建立人事档案台账,对转出、转入时间、单位等做详细登记,以便备查。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转递制度,避免产生“无头档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连续性和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选调政治素质好,讲原则、责任心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注意保持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和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人事档案建设和管理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做到以下点: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保证人事档案安

全。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努力学习业务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热心为部门和基层服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每年定期检查统计核对人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人事档案的完善规划 篇六

林子煜:***文新汉语言文学专业

一、收集

1、电子档案

(1)做法:在网上建立个人档案,每人分发一张磁卡(自行保管),每次需输入

数据只需刷卡或用磁卡账号及密码登入网络(个人仅能打开所需填写页面,其它资料无权查看)

(2)内容:A、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生日、照片、爱好及特长、家庭成员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B、个人健康状况:(可参考医保所填内容)

C、个人经历:就读学校、家庭变故(若有)

D、个人素质:

a、德行:家长、老师、学生三方评价(学生评价由学校专门组织

学生评定团,多人单独分组对某人进行评定,避免虚假)

b、成绩:重要的考试成绩、平时上课表现成绩、参加活动成绩、所获奖项

c、过失:有无旷课行为、有无重大

E、个人能力:有无担任班级或院级或校级职务、有无参加社团或组织(包括曾负责或参与的活动)、有无参加夏令营

F、个人信用:信用卡、校园卡等使用情况

G、个人评价:a、他人综合评价

b、本人评价:性格、优缺点、对过去的总结

H、个人展望:对未来的规划

2、纸质档案

(1)说明:形式为传统的档案袋,主要是对电子档案的补充

(2)做法:多页线装

(3)内容:A、医生健康证明、病历复印件

B、家长、老师、学生评语原件

C、校外经历证明、单位负责人评语

D、社团、组织等评价

E、奖状、处分条复印件

F、银行等开具信用证明

二、鉴定

所有评价需在公开场合多人进行,另需开具有说服力的证明

三、整理(分类)与保管

1、参考收集方式,分为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学校专门设立人事管理部门,分别管理电子与纸质档案,电子档案需由纸质档案专门存放与干燥密封处。

2、关于学生的有利与不利部分分别用不同颜色字体体现,增强辨识度。

四、利用

7.人事档案的分类 篇七

一、人事制度在人事档案管理删存在的问题

人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 需要不断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进步和改善, 我国的人事制度早在20世纪就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范, 它适应了20世纪的经济发展要求, 为20世纪的人才管理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然而, 在时代的不断推动下, 其人事制度已不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时代对人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推动着其改革的进程。那么, 人事制度在人事档案的管理上存在什么问题呢?

(一) 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不够, 认识不足。

为了将人事管理提到一个科学专业的高度, 我们需要将人事档案管理也提升一个地位, 只有在认识到其重要性之后, 才能更好的加强对人事档案的管理, 优化人事制度。然而在现行的很多政府机关、企业部门, 都没有认识到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对人事档案管理的忠实度的提高不仅仅要从思想意识上抓起, 更为必要的是采取相应的实际手段让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深入人心。

(二) 现行工作模式未跟上人事管理的步伐。

现代信息技术在各个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很多企业单位尚未有效的将其引入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 有的企业甚至仍然沿用传统的管理方法, 进行复杂的手工操作, 进行简单的计算机查询, 这样的方式大大降低了查档的效率, 也不利于档案的有效管理, 没有真正实现有效的无纸化管理。

(三) 人才不足。

作为档案工作的管理主体, 人才素质的高低对管理制度的优劣有决定性的影响, 然而, 由于很多企业单位的不够重视, 对专业人员的培训不够, 对专业人员的聘用也不够重视, 使得企业的专业人才缺乏, 不仅限制了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 还降低了档案管理的效率。

二、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分析

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结果, 只有对人事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 变革其中不合理的, 不适合时代发展的东西, 保留其中合理的部分, 才能使人事制度得到长久的发展, 如何对人事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使其改善人事档案的管理环境呢?

(一) 提升档案管理意识, 加强对档案的正确领导。

企业管理人员必须起到带头作用, 加大自身的重视力度, 设置专门的人员对管理人事档案, 并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与科学分配, 并且加大经费上的投入力度, 增强硬件设备, 加大支持力度, 不断的提升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二)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信息化管理。

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 在信息化的管理程序下, 企事业单位应将员工的竞争机制、评价机制进行不断调整与完善, 并依托科学的人事管理手段, 不断的发挥人事档案信息库的作用, 以提高管理信息的准确性, 进而将档案管理效率进行进一步地提升。

三、人事制度改革对人事档案的影响分析

(一) 可以无档生存。

人事档案作为下岗工人的限制性条款, 在新的人事制度下, 下岗工人大大降低了对单位的依赖性, 在下岗工人自谋生路的过程中, 人事档案的有无对下岗员工的生存不再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了。

(二) 可以无档择业。

随着社会思想的不断进步, 很多企业单位在选聘人才的时候不再局限于那一张人事档案了, 而是将注意力放在其潜能和办事能力上, 对提高人才素质和质量具有很大的帮助。

(三) 可以无档入仕。

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后, 采取很多相应的措施, 比如“凡进必考”方式的严格执行, 在公务员考试中, 该方式不仅提高了公务员的素质, 也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身份、人事档案的严格要求, 只要你有能力, 只要考试合格, 你都机会成为国家公务员, 大大招揽了人才。

四、结束语

在信息化部不断发展的今天, 我们必须加强对人事制度的改革, 使其不断的适应社会的变化发展, 管理企业单位人力资源, 不断的发挥人才在推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 不断的为社会培养、招揽更多的人才, 在改革过程中还需必须提高我们的认识, 使改革更具有准确性和科学性。

摘要:人事档案是反映一个人的思想状况、社会实践情况、个人成就等的历史记录, 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人事制度联系紧密, 必须对人事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 人事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 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 以使制度适应经济的发展并不断的推动其前进的步伐。

关键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1]王道玉, 王亚茹.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劳动保障世界 (理论版) , 2013 (11) .

[2]钱奕忠.论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与人才强校战略[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02) .

8.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探讨 篇八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 成绩 问题 解决方法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并且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人事档案管理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为出发点,浅谈关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人事档案管理取得的成绩

(一)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已成规模,全国各级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大都设有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成为全国人事档案管理的指挥中心,地方各级各系统组织、人事部门是管理人事档案的主要机构,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管理体系,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相继制定和颁布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暂行规定》等人事档案管理的文件及办法,使人事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各级各类人事档案部门遵循档案管理的条例及规定,并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得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三)人事档案业务管理工作有一定进展,部分工作内容已达到规范化要求。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方面,开始加强对个人德、能、勤、绩、廉综合材料的收集,同时最为突出的是干部人事档案有了统一的分类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全国所有干部人事档案的统计中基本都是按照标准的十大类进行分类,这一点足以说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在实行标准化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档案的案卷质量、鉴定及保管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事档案存在片面、空乏、短缺、重复、不真实等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存人事档案内容反映个人经历、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的材料较多,反映历史问题的材料较多,而反映个人的人才类型、管理能力、工作实际等内容的材料较少,反映干部现实的德才表现和政绩、才能等方面的材料也不全,从档案中既看不出被提职干部有什么突出政绩,同时也发现不了后备干部的专长,对干部的鉴定千篇一律,并且多为官话、套话,缺点则是千人一面的希望之词,很难反映出一个人的真实情况。

(二)人员自身对档案的意识淡薄,现代社会中人员普遍档案意识不强,对于自身的档案何去何从不是很清楚,就业后档案是否转到工作单位也不过问,自身的经历及学历发声变化,也不能及时将变化后的材料及时归档,工作多年后档案材料还是学生时代的档案材料,档案材料没有随着自身的阅历不断增长而增加,造成人生经历断档现象。

(三)人事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大多是被动服务,等待领导及相关人员来查阅,缺乏主动精神,人事档案利用时,只能提供一些肤浅、表面的人员基本情况,而真正用于人才选拔等方面的信息较少,同时由于人事档案具有机密性,加之利用档案审批手续较严格,限制也较多,因此利用也不够充分,许多档案除了在职称评定、工资晋升及办理退休时利用以外,长期存放与档案箱中,手工操作的人事档案工作存贮、处理和控制信息的能力也较差,查询和提供信息的速度较慢,不能卓有成效的开发档案信息,无法高质量高效能的提供服务。

三、关于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关于档案内容的真实性等问题,应该严格把握人事档案的入口,从源头抓起,严格审核档案的真实性,不真实,不全面以及前后不一致的材料决不允许归档,同时需要及时收集档案材料,迅速归档,提高人员对自身档案的意识,将学历、学位及身份变化以及组织鉴定的材料都能够及时归入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使人事档案真正的成为人才库,为组织及相关部门全面、真实的了解人员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快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步伐,充分发挥先进技术设备的作用,切实做好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工作,为查阅及利用人事档案的方便、快捷打好基础。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例如美国在圣路易斯州设有全国人事文件中心,保管着联邦文职人员的人事文件7000多万卷,陆海空军职人员的人事文件5500多万卷,每年发出的信息材料达200多万份。这个文件中心的检索工作已经实现自动化,人员的各种数据、案卷编号和库房设置都已输入电子计算机,随时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各种人才信息,找出所需要的各类人才。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智能,通过对先进技术的不断获取,以及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学习,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将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朱玉媛.现代人事档案管理[M].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10.

[2]张艳红.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资质文摘·管理版,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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