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2024-08-06

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共8篇)

1.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一

工 作 总 结

我叫***,男,汉族,****年*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9月在****参加工作,2010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取**检察院**职位,2010年*月到***工作。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

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重要,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检察干警做到的,自己都会做到,要求检察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检察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到反贪局工作后,结合反贪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1

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自己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遵守院

2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积极认真,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严守办案纪律。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安泽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

二零**年*月*日

2.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二

一、基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预防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配备不齐全

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状况:预防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配备不齐全。绝大多数预防机构设在反贪局, 有些设在反渎局, 有些设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或是设在检察委员会办公室, 且从事预防工作的人员都是由不同部门的干警兼职。例如反贪局干警本身担负着本部门的办案重任还兼职担任预防员, 工作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 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 缺乏正确的预防意识

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和职责, 但不少基层院缺乏正确的预防意识, 没有将预防工作看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只是由于上级院的要求才设置兼职预防人员。

(三) 预防工作开展不深入

在开展职务犯罪工作中, 大部分基层检察院以法制讲座、个案预防、检察建议为主, 而对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开展得较少, 整个预防工作效果不明显, 社会认知度不高。

(四) 预防格局不健全

预防格局包括两个方面, 既指检察院内部各部门在预防工作上分工配合的机制, 也指社会各界在预防工作中形成的整体合力。基层检察院几乎在这两个格局上都没有建立, 预防工作仅靠个别科室或个别人员开展, 没有形成整体推动的良好机制。

(五) 预防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缺少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基层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建设仍在起步摸索阶段, 缺乏可依之操作的良好经验, 工作欠缺规范化。

二、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近年来, 广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要在更高层次上、更高标准上、更高水平上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到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全面推进和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改变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滞后局面, 实现了预防工作有新突破, 工作跃上新的台阶。借这个难得机会, 基层检察院应积极向当地党委提出成立职务犯罪预防机构, 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及设备, 便于工作的开展, 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对如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笔者认为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机构, 配备专门的人员及配套设施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冗杂且繁琐、难度大, 包含的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宣传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几大块职能要求, 应设立专门机构, 配备专职人员, 按职能要求合理调配人员专门负责, 并建立与之对应的工作机制, 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 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等多种预防措施,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结合查办案件情况, 通过对案发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及时提出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的检察建议, 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权威性, 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适时回访, 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按照“教育是基础, 法制是保障, 监督是关键”的工作方法,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的举措、成效, 揭露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 促进公众关注和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加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 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 共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 通过法制科、法律咨询、联系会议等形式, 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内部预防机制, 促进系统、行业、单位预防, 实现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良好格局。

(三) 在构筑预防网络上作文章

一是突出重点项目和个案预防关键点。对区域内国有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同步预防, 适时开展跟踪监督、同步监督, 结合办案对已经查办的案件开展个案预防, 从查办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和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 开展个案分析, 帮助所在单位整章建制, 堵塞漏洞。二是延伸行业预防作业线。紧盯区域内关系民生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和窗口单位, 根据其管理范围广、管理层次多的特点, 发挥预防优势开展系统预防。采取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各行业搞好预防服务, 对易发职务犯罪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流程、重大事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拓宽社会预防面。广泛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 采取办讲座、发资料、上警示教育课、树公益广告牌、发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 开展警示教育, 筑牢思想防线。

(四) 切实抓好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工作

要改变过去那种单兵作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敲碎打、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做法, 切实抓好系统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整套的预防制度和措施, 把检察廉政共建、法制宣传、案前制约、案后监督等预防措施配套完善, 有针对性地在一些行业或系统开展系统预防, 以收到系统工程系统抓、综合问题综合治的功效。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席制度, 定期定点对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系统部门进行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教育, 在联席会议中通过教育宣传中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更大发挥职务预防的源头控制作用。

(五) 建立完善行贿案件查询系统, 提前预防

与地方政府建立招投标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制度, 对曾被立案侦查的项目投标单位及投标经理人等进行行贿、受贿查询。对发现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项目投标单位及投标经理人等实行禁入制度,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 促进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实现信用体系与司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实施行贿案件查询过程中, 严格检查招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杜绝招投标公司制假作假, 鱼目混珠, 对意图造假蒙混过关的招投标公司重点关注, 列入查询黑名单, 并以此为线索送交自侦部门调查。对查询有行贿、受贿记录的招投标公司, 对其发出查询结果告知函, 将查询结果反馈到招投标中心, 招投标中心相应对该投标单位或投标项目经理实行禁入或扣减招投标分数。通过该项制度, 从源头上遏制了职务犯罪, 不仅如此, 还对招投标单位及招标项目经理敲起了预防犯罪的警钟, 警示招投标单位及招标项目经理在招投标过程或经济交易中不能进行行贿、受贿, 否则就会被检察机关记录在案, 影响以后的招投标工作。

(六) 坚持理论培训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在提升队伍素质中促进工作

一是定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 不断提高预防工作业务技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相对其他检察工作来说实际上还是刚起步建立的阶段, 很多基层检察院甚至是近年来才组建了职务预防机构, 职务预防员的专业能力及工作能力还是学习阶段, 需要针对职务预防工作的各项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的力度, 提高预防工作的能力。二是组织预防工作业务骨干到邻近县 (市、区) 实地考察学习, 借鉴外地预防工作先进经验。职务预防工作对于各基层检察院还是新设立的部门, 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互相的交流学习, 力争排除工作的难点, 通过学习交流得到的经验应用到工作中。三是深入开展重点预防调研。对易发职务犯罪的行业和部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调研, 查找隐患, 堵塞漏洞, 促进工作。

摘要:职务犯罪的预防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在事前采取有关预防措施, 不断促成抑制犯罪因素的增长, 着力铲除犯罪的根源和苗头, 防止发生职务犯罪的一种治本式的行为。当前, 职务犯罪的预防在各地发展较快, 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 但同时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困难。笔者结合基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际, 分析存在问题, 并提出对策。

3.检察院公务员反腐倡廉感想 篇三

----反腐倡廉活动感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明朝名仕张居正数百年前的这句话,时至今日依然铿锵有力,发人深省。天下的事情,制定法律并不难,难的的是认真贯彻执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也不算难,难的是让群众的意见实际生效。如果我还是一个在校法学学生,面对这样一段话为题目的主管论述题,我大可以按教科书的思路洋洋洒洒写下两千字的标准答案;可如今的我,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更是站于监督“法之必行”第一线的检查工作人员,如何在现今滔天的反腐浪潮中通过做好本职工作追求“法之必行”,如何真正地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上,为实现公平而奋战,教科书中的“标准答案”已不再足够深刻。

自古以来,为民请命便是一个说易行难的词汇,同时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贪污腐败的阴影。广东有句古话——“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历朝历代,百姓要上衙门官府伸冤,即使除去“未见官先打三十大板”的体力活,也还要交办一重又一重的繁文缛节,如此深邃不可测的官府,让百姓望而却步,也成为了滋生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温床。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公堂之上的县官老爷、府尹大人与富人相互勾结欺压百姓是理所当然的,甚至连门前看门的衙役——相当于今天法院的传达室,亦不忘分一杯羹,给钱的就向上通报,不给钱的即使在衙门前长跪不起也无法把冤情向高墙之内的官人们传达。同为古人,包拯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作风,据史料记载,包拯为了让百姓的正当权益得以实现,剿灭贪腐,杜绝奸吏豪强之间的舞弊,在开封上任后马上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官衙正门,凡事告状之人,都可以直接进去见官,当面陈述案情,任何人补得刁难。同时,为更好地为百姓服务,包拯在大开正门之余,更在夜间打开了连接其卧室的后门,让任何前来立案的百姓能不分昼夜地享受到便利店似的官府服务。

在其任期内,包拯一扫当地的贪腐之风,同时对百姓“听言”且“言之必效”,是真正的反腐斗士、人民公仆。而他为民众简化司法程序从而减少贪腐发生几率的做法,以及为不分昼夜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即使今日的我们,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有人会说,“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有腐败,贪钱、贪色、贪权、贪物„„无论如何立法,新型的贪腐总是会层出不穷”。的确,法律具有滞后性,不可能最终彻底杜绝腐败,但无法杜绝并不代表我们就该放弃,相反,我们更应该为了减少贪腐而努力。

曾经,毛主席以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胸怀,赋予了愚公移山这个故事以崭新的含义。抗战时期,他号召中国人民树立愚公移山的精神,去搬掉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两座大山,一座叫做帝国主义,一座叫做封建主义;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发出“愚公移山,改造中国”的伟大号召,全国人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掀起一个又一个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创造一个又一个社会主义建设新奇迹。的确,当初的帝国主义国家至今仍在某些经济领域制约着我们,但早已不再是对全体国民的剥削;封建思想依然存在,比如我先生的爷爷非常想要我生个男孩传宗接代,但他平常对我女儿也是非常宠爱。这两座大山至今仍未彻底移除,但如果没有当初“愚公移山”的精神,没有几代人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做的不懈努力,我们今天的生活将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我国已经进入一个价值多元化、思想多元化的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进入一个十分重要的攻坚阶段。尽管我国也取得了反腐倡廉很大的阶段性成果,但我们面临反腐倡廉的形势还很严峻,任务还很艰巨,距离人民的预期还很大。这种艰难,表现在一些腐败分子的脸谱比以前更善变,手段比以前更狡猾,花样比以前更诡秘,心地比以前更阴险。但艰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正由于长期“愚公移山”的积累,近期来一连串的反腐倡廉政策终于得以确立并严格执行,一连串的高官下马,都在向世人昭示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正道。

在反腐倡廉工作上,我相信,办法总比问题多,决心总比困难大,信念总比挑战强。只要我们树立愚公“叨石垦壤”、“毕力平险”的雄心,发扬愚公坚忍不拔、挖山不止的精神,学习愚公不干则已、一干到底的韧劲,汲取愚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思想,反腐倡廉斗争就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而且在这个斗争的过程中,也一定会感动上帝的。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不希望中国被腐败分子反复折腾的13亿中国人民!人民是反腐倡廉的生力军,也是力量源泉。不管腐败分子玩弄什么伎俩,也不管腐败分子是阿尔卑斯山,还是喜马拉雅山,历史垃圾堆是他们

4.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四

3道题

15分钟

第一题:请谈谈你对检察院的认识?

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作为检察院的一员,我认为要始终秉承“忠诚、公正、廉明、为民”这四个词语。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检系统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忠诚和为民是法检人员的工作宗旨,而公正和廉洁则是法检人员的工作原则。

首先,忠诚、为民,就是法检人员要听党指挥、忠诚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公正、廉洁,“公生明,廉生威。”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廉洁司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

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我之所以报考法检系统的岗位,也是对这一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同时,我也通过大学期间的专业学习、法庭模拟以及参与社会实践,掌握了专业的法学理论、司法政策,司法程序,并能够运用科学的侦查手段,协助并配合实习期间的各类案件的侦查与办理。

当然,我自身仍然缺乏深入群众的工作经验,这也是我进入岗位后不断努力提升自身实践能力的方向,不仅要将司法理论进行丰富和夯实,更要把理论付诸于实践,用正义维护人民的公正。

第二题:你和你的几个好朋友都考上了书记员,距离上班还有一段时间,计划组织一场有意义的活动,请谈谈具体的计划?

人民检察院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这里就以组织普法宣传为例,谈谈我的计划和打算。领导让我负责组织,我会认真对待。

首先,成立法律宣传的工作小组,集思广益,确定好此次宣传活动举办的时间与地点。为了保证宣传的效果,在宣传的内容上要选取与百姓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宣传形式上,采用展板宣传,手册宣传和专业人士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制定出一个详细的活动计划,征求小组成员的意见。

按照活动计划实施组织工作,我会做好小组人员的分工,协调好大家的工作,做好活动当天的后勤保障工作与现场的安保工作。

第三题:谈谈你对“幸福和快乐”的理解。

每个人的工作经历、生活环境、理想追求和生活价值目标不一样,对幸福的理解不同。“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生好时节”,对于我的幸福观,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淡泊名利、知足常乐。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淡泊名利,就是要超脱世俗的诱惑与困扰,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轻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实实在在地对待一切事物,豁达客观地看待生活,追求幸福。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要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更好地控制物欲。只有树立远大的乐于奉献的精神,才可能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不渝地坚守自己的道德标准和信念,不重名利,不计得失,以淡泊的情怀书写出高贵的人生。

知足常乐,就是将幸福、快乐植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中,想问题、做事情能够顺其自然,保持一份淡然的心境并乐在其中。这并不是削弱人的斗志和进取精神,而是在知足的乐观和平静中,认真洞察取得的成功,总结经验,而后乐于进取,乐于开拓,为将来取得更大的成功鼓足信心,做好充分的准备。

5.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五

(三)满分:100 分 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 客 观 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的社会规范。

A.国家强制力 B.普遍约束力

C.普遍约束力 D.国家强制性.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个人 B.组织 C.公民 D.主体.从()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性质 B.范围C.具体的存在形式 D.范畴.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国家需要法律B.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C.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A.法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的历史类型.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A.公法和私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成文法和习惯法 D.普通法和衡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自治条例.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A.部门法 B.法律洲源

C.法律体系 D.法律历史类型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提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A.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党的十四大

C.党的十五大 D.1982 年宪法.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适用我国法律。

A.原则上 B.一律 C.可以 D.不能.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A.必须公开进行 B.可以不公开进行

C.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A.有法可依的要求 B.违法必究的要求

C.执法必严的要求 D.有法必依的要求.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1954 年 B.1978 年 C.1982 年 D.1988 年.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各部、委、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A.概括性特征 B.普遍性特征 C.规范性特征 D.严谨性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此规定属于法律

中()。

A.委托性法律规范 B.命令性法律规范

C.禁止性法律规范 D.授权性法律规范.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的是()。

A.格 B.式 C.比 D.宪法.把法律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的主要依据是()。

A.适用范围不同

B.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

C.制定和实施的主体不同

D.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是法律的()。

A.强制作用 B.评价作用 C.指引作用 D.教育作用.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或角度有着不同分类, 按照制定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列选项中不是表述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为()。

A.公开投票的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D.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二者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

B.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

C.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都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D.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

A.指引作用 B.强制作用 C.教育作用 D.预测作用.依照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下列属于特别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查、修改和补充,编制成更加完善并具有特色结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活动。法律编篡属于()。

A.立法活动 B.执法活动 C.司法活动 D.宣传活动.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违法者实施的措施。某人因过失伤害致人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属于法律制裁中的()。

A.违宪制裁 B.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民事制裁.我国的政体是()。

A.政治协商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各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

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涂黑,多答、漏答或错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20 题,每题1 分,共20 分。).某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下列几种情况,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

A.无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B.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

C.由5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D 因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只设了1 名监事

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消除影响 D.恢复名誉

E.赔礼道歉.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缓刑是一种主刑

B.缓刑是一种附加刑

C.对于累犯不得宣告缓刑

D.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宣告缓刑

E.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自身的表现,暂缓执行原判刑.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分为()。

A.确定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E.准用性规范.法律的完备阶段包括()。

A.修改、补充法律条文 B.法的解释

C.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清理 D.法律汇编

E.法律编篡.以下属于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有()。

A.《个人所得税法》 B.《反不正当竞争法》

C.《价格法》 D.《广告法》

E.《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征税对象可把我国税收分为()。

A.流转税 B.所得税

C.财产税 D.资源税

E.特定行为税.共同犯罪的形式,可以分为()。

A.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B.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

D.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

E.事后有默契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以下关于法律与经济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有()。

A.经济决定法律 B.法律决定经济

C.经济是法律的源泉和诞生地 D.法律服务经济

E.经济服务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下列哪项负责并报告工作()。

A 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B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合理性要求()。

A.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规范 B.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C.行政行为必须有合理的动机 D.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的因素

E.行政行为越权无效.《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包括()。

A.野生生物 B.自然遗迹

C.人文遗迹 D.自然保护区

E.风景保护区.以下属于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

A.因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而消灭

B.因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

C.因抵销而消灭

D.因双方协议而消灭

E.因履行而消灭.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B.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C.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D.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E.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有()。

A.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C.民主集中制原则 D.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E.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以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C.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D.显失公平

E.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可供继承的遗产的范围包括()。

A.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B.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C.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D.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

E.公民的债权、有价证券.以下各项,在犯罪的主体方面,必须是特殊主体的有()。

A 渎职罪B 军人违反职责罪.下列各项关于公法与私法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有()。

A.适用于民法法系国家

B.适用于普通法法系国家

C.源于古罗马法

D.首倡者是乌尔比安

E.盛行于英美国家.《工业企业法》规定国有企业的组织体制是()。

A.股东代表大会 B.厂长经理负责制

C.职工代表大会 D.监事会

E.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判断下列命题的正误,正确的将机读答题卡上对应题号下[√]涂黑;错误的]涂黑;如果考生对[ √]和[]选择错误或都不涂均不得分。共10 题,每题1 分,共10 分。).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核心。(.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实施领导。(.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二要素构成。(.公司股份是股东权存在的基础及计算股东权利义务的最小单位。(.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破坏草原的行为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刑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法律性。(.犯罪构成是一个有机整体,是由各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主客观要件共同组成的。(.在我国,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两种。(.当事人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 日,裁定为10 日。(第二部分 主 观 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提出的问题。本部分共2 题,每题10 分分。).秦某为一机械厂职工,近来因工作屡屡出现差错,被其领导章某批评。秦怀恨在心,产生

复杀人的念头。秦通过各种渠道买来雷管和烈性炸药,夜晚来到章居住的住宅楼下,填埋好炸,点燃了雷管的导火索,秦正要离开时,想到一栋楼的居民都会或死或伤,自己被抓后有可能被

刑,突然感到害怕,急忙返回弄熄了导火索。

:秦的行为构成何罪,处于何种犯罪形态? 说明理由。.李某为一国有商业银行营业部的外勤工作人员(负责保安、接待),一日李以拉存款的名义

某大型国有企业许以高息透使该企业将3000 万元资金存入李所在的银行营业部。李在联

上1500 万元转账到其指定账户上,后李、王用其中500 万元购买了豪华住宅一套。

问:李、王的行为构成何罪? 说明理由。、(本题20 分。)

材料一:中学生钱某等人由于受网吧不健康内容的吸引,经常到网吧上网“ 开心”,后来发展

有钱上网了,就一起到路上拦截学生勒索钱财,并先后将几名学生打伤。

料二:下表是一项对中学生到网吧情况的调查统计。

调查项目

每周上网时间上网的主要意图小时以上28 小时以上查资料聊天玩游戏

浏览过

不健康网站

人数比率79 % 1.2 % 3 % 15 % 85 % 46 %

材料三:为帮助广大青少年学生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广大青少年文明上网,使网络真正成为青少年 知识、交流思想的工具,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

知》。

(1)材料

一、材料二中的上网行为会对中学生产生什么影响?

(2)你认为中学生应如何文明上网?

(3)结合材料,请你就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提出几条建议。

《法律基础知识》

拟真试卷(一)参考答案、.B 2.D 3.A 4.A 5.B 6.D 7.C 8.A 9.C 10.A 11.C 12.A 13.A 14.D

.A 16.A 17.C 18.D 19.D 20.D 21.A 22.D 23.A 24.A 25.C 26.B 27.D

.A 29.B 30.C、.BCDE 2.ACDE 3.CE 4.ACE 5.BCDE 6.BCDE 7.ABCDE 8.ABCD 9.ACD

.AE 11.BCD 12.ABCDE 13.ABCDE 14.ABCDE 15.ABCD 16.BD 17.ABCE 1

B 19.ACD 20.BCE、.2.3.4.5.6.7.8.9.10.、.答:(1)秦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属于既遂。

(2)理由:①爆炸罪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危险犯罪。刑法规定,只要实施爆炸的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危险,即构成犯罪既遂。爆炸造成严重后 ,适用加重的法定刑。②此案中,秦已点燃了导火索,客观上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危险, 秦由于害怕司法追究,熄灭了导火索,但并不属于犯罪中止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为,爆炸的危险既已造成,就已经产生了刑法的犯罪结果。秦的行为应定爆炸既遂,在三年以 年以下处刑,熄灭导火索的行为可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答:(1)李、王构成票据诈骗罪。

(2)理由:①李私刻了银行存款客户的预留印签卡片、财务章、人名章,进而通过伪造转账支 手段,将存款客户的3000 万资金转入指定账户。李在客观上明知是伪造的支票而使用,主观上 将1500 万资金据为已有,并将其中500 万元用于自己购房,明显具有非法骗取、占有银行资金 意。李与王构成票据诈骗罪的共犯,二人都是实行犯、主犯。②本案李、王不构成贪污罪、挪用 罪。因为李只是外勤人员,不是银行正式工作人员,不具有职务上的便利,不能构成贪污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不是挪用的故意,与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不符。、答:(1)①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②学生容易受到不健康内容的影响,导致走向违法。

6.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六

一、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 档案的拥有量和使用量日益增多, 对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配套建设要规范化

配套建设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工程。必须对基层检察院档案库房、装备等基础设施作出统一规划, 制定规范性标准, 尤其是对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所应具备的软、硬件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检察院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档案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设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 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人员要多能化

档案人员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决定因素。根据司法工作特点, 检察院档案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素质:思想认识端正, 即把档案管理工作放在整个检察院工作全局中加以认识, 根据检察工作的发展同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 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 科学管理档案;知识结构合理, 既要掌握档案专业知识, 还要熟知法律知识、文史知识、计算机知识, 以更好地胜任档案的归档、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操作技能精湛, 即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缩微、电子检索等信息技术, 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电子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从而为实现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

3、管理方式要科学化

管理方式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紧密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特点要求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 充分运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方法、技术和手段,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抓好立卷归档、收集整理、编研开发等工作, 切实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充分利用档案为检察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最大限度发挥档案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1、档案意识淡薄

有的基层检察院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没有将档案管理摆到事关检察院全面建设的高度予以重视, 存在着“重办案工作轻档案管理”的倾向, 把档案管理局限于收集诉讼材料等简单性工作;没有真正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实用价值, 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上下功夫还不够, 存在着“付出远远大于收益”的错误认识, 导致大多数档案管理工作成了为应付上级检查而“做秀”的工作。

2、配套建设薄弱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 普法教育的逐步深入, 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 各类法律纠纷也不断增多, 直接导致基层检察院收案数量的大幅度上升, 档案数量也随之急速增长。但与此同时, 检察机关档案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相对还比较落后, 难以适应档案数量的快速增长。

3、人员素质欠缺

受人员编制数量所限, 一线业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 有些检察机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只能由合同制临时工担任, 而这些人员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法律业务知识相对比较欠缺, 只能边干边学;受思想认识水平所限, 有的档案人员认为档案管理工作是默默无闻的服务性工作, 难以成就一番业绩, 因而很多档案人员工作一两年就变动工作岗位, 难以保持档案管理工作的梯次衔接, 更难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开拓创新。

4、管理手段滞后

当前, 有的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模式还比较落后, 主要以人工作业为主, 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检索和查阅, 大量依靠传统的手工操作, 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水平还比较低, 不仅影响了档案管理质量, 也不能满足档案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5、案卷整理粗糙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方法》, 对检察院档案中诉讼文书的材料收集、排列顺序、立卷编目、卷宗装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有的基层检察院, 以上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卷宗审查也往往流于形式, 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排列次序混乱、目录和卷宗封面项目填写不全、编号随心所欲、卷皮质量不合格、墨水纸张不符合要求, 以及缺张少页、装订不齐、张冠李戴等问题, 严重影响了诉讼档案的质量和寿命。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时代在前进, 社会在发展, 基层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做到档案信息在诉前、诉中、诉后的有效服务, 为提高办案效率、体现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 提高思想认识

确立各级检察院院长直接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 注重检查档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帮助协调工作中的矛盾, 解决实际困难。在每年度的工作意见、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年工作总结, 院领导都要突出强调档案工作, 真正做到档案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更新观念, 拓宽资源渠道

认识新形势、理清新思路, 树立现代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新观念;树立超前意识、计划意识、参考意识、跟踪意识、效率意识, 克服“坐、等、靠”思想, 尽量避免选题落入俗套;编制多种检索工具, 利用电子计算机建立现代化档案检索体系, 着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多渠道、多途径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为检察机关领导决策和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3、加大投入, 完善基础设施

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工作环境, 在抓好软件建设的同时, 尤其要注重硬件设施的达标,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配置设施, 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充分发挥信息化设备作用, 将所有门类档案逐页扫描进行电脑录入, 实现照片档案、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 逐步推广电子文档, 强化档案网络建设, 充分发挥内部局域网优势, 更好地开发、利用、调取库存档案。

4、强化培训, 增强人员素质

加强专职档案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院、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 通过学习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寻找差距、取长补短;加强新上岗档案人员培训, 手把手指导他们正确掌握诉讼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要求, 督促其自觉学习档案管理书刊, 使其能迅速适应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相关部门档案责任人员培训, 组织专题讲座和集中培训, 使其正确掌握档案管理工作要点。

5、注重规范, 形成长效机制

规范工作规程, 依据《档案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 严格制定归档、保管、鉴定、借阅等各项操作规范和工作规程;规范报结案审查制度, 每月报结案的同时, 必须将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后送审判监督庭审查;规范归档限期制度, 严格办理诉讼案卷移交手续, 编制归档目录, 做到归档及时、齐全、完整;规范借卷登记审批制度, 对所借档案由专人负责及时将借档人姓名、单位、时间、件数等信息输入数据库;规范通报制度, 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归档数质量情况, 以及超期未还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单位局域网上通报。

参考文献

[1]陈初文.我看检察档案工作[J].人民检察, 2002, (4) .

7.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七

面试题及解析

3道题,15分钟

1、如果我们录用你,在实际工作中谈谈你如何结合十九大精神,促进检察事业新发展?

总书记指出: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做好检察工作,必须适应新时代的新特点、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奋斗目标,并朝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

实际工作中,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找准检察机关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贯彻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细化完善服务保障意见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依法严惩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的犯罪,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好检察职能,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五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用好“四种形态”,坚决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

2、工作中出现失误,怎么办?

人们常说“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实际工作中出现失误不可怕,关键是面对工作失误后的态度,如何改正,避免今后类似失误再次出现。

首先,实事求是的向领导汇报,对于工作当中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想办法进行解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错误进一步扩大,争取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找到领导,向领导承认错误,并表态。

其次,调整整个工作的节奏,认真寻找自己工作失误的原因,一方面自己要多学多思,通过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向书本求知、向实践求教等方法,不断积攒经验,充实知识,提高能力。另一方面要时时自查自纠,日常工作完毕之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查找问题所在,并采取有效方法加以解决以获得更大提升。

最后,完成工作后向领导汇报,并再次真诚道歉,反思并吸取教训,防止以后发生类似的事情。

3、分管领导和上级领导工作方案不一致,你怎么办? “其他领导和主管领导意见不一,以主管领导的意见为准,上级领导与分管领导意见不一,以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准,领导个人与集体决定的意见不一,以集体决定为准。”这是公务员工作的原则。

实际工作中遇到分管领导和上级领导工作方案不一致这种情况,不应该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为准,而应本着工作第一的原则,客观冷静的进行分析并做出判断。分管领导和上级领导站位不同,分管领导更多的站位当地实际,上级领导更多的考虑全局,方案都具有合理性,我要虚心采纳、接受。

第一,对工作方案不一致的地方列出明细,自己先要研究清楚、搞明白、能说上个一二三,对不一致的地方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存异求同,适当的时候可以与这两位领导主动沟通交流,汇报本人接受建议后所采取的改正方案,征求领导的支持。

第二,多与老同事商量,因为老同事经验丰富,同时旁观者清,老同事对我的为人和工作方法会给出客观的评价。我会和老同事协商,吸收两位领导的建议,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拿给第一位领导审核,按照领导的最终意见进行修改,改正。再给另一领导汇报自己的改正方案。我在工作中是追求精益求精的,所以无论是领导,还是同事的意见、建议我都会虚心的接受,认真改正。

8.检察院公务员工作总结 篇八

2011年河南省检察院系统公务员招考笔试科目《法律专业知识》备考

今年河南省检察院公务员招考与往年相比,法律专业知识科目变化不大,由于历年检察院系统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科目已形成了它独有的命题特点与考查方式,在题型和题量、分值分布上等都有一定的程式可循,因此,对广大考生来说,复习《法律专业知识》相对较为容易。但是,由于法律专业知识涉及极广,加上时间紧促,如何高效备考是每个考生能否顺利过关的关键。

一、考查要素:

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历年题型:

1.客观题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2.主观题

以案例分析题为主,还包括辨析题和分析论述题等

三、备考重点:

为方便广大考生更加全面、有效地复习、应考《法律专业知识》,总结历年检察院公务员招录考试法律专业试题所体现出的考查重点,认为今年的考查重点依然主要分布在法理学、刑法、民商法、宪法、三大诉讼法、行政法以及经济法这七大领域。

人民检察院招录考试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在题型设置上,与法院招录考试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大同小异。但是,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鉴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性质和职能上的不同,人民检察院招录考试更侧重于诉讼程序、执行等方面。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除了重点掌握《民法》、《刑法》、《宪法》、《刑事诉讼法》等几部重点大法外,还需着眼《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特别法。

尤其是新近生效的法条:

《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法》(2010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赔偿法》修改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草案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8月23日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作为近两年的“新法”,更需要加强学习。在复习的过程中,要与“旧法”相互对照,参悟其修改渊源,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样,更有助于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特别掌握新旧变动的不同之处,一般来说,这是考察的重中之重。

四、真题点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

A.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B.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C.通知下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D.通知其上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解析】B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故本题选B。

2.行政补偿是行政赔偿的一种特殊形式。

【解析】 ×

本题考查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概念辨析。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并不存在包含或从属的关系。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由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之间的主要区别为调整对象不同,前者为行政机关及其成员的违法行为,后者为合法行为,且两者的范围也不同,后者比前者更广。

(二)刑法学

1.对下列行为,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度的是()。

A.抢夺

B.强奸

C.绑架

D.故意伤害

【解析】BCD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无限防卫的规定。抢夺罪不属于暴力型犯罪,不符合题意。故选B、C、D。

2.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是()。

A.重婚罪

B.遗弃罪

C.虐待罪

D.破坏军婚罪

【解析】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我国的刑法分则中总共规定了四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而是公诉犯罪。

3. A某欲毒杀其丈夫,某日在菜碗里投放毒药,她知道同桌5岁的儿子可能会吃,但杀夫心切,则A对其儿子的死亡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解析】B

所谓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4.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

【解析】×

本题是对犯罪中止概念的考查。题干中对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是不全面的。《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三)《工伤保险条例》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A.只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B.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C.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D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四)刑事诉讼法学

何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何谋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

A.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先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解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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