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2024-07-09

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路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交通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路政执法工作实行全部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第三条路政执法公示的范围:

(一)国家、省、市出台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规范性文件;

(二)市、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执法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应当公布本单位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机构、条件、数量、办事程序和实施期限、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文本式样、许可决定、监督部门、投诉渠道、是否收费等;

(四)应当公示收费的依据、收费的标准、收费时间,行政相对人迟交规费应承担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应当公布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颁布后30日内应当进行公示。

第五条在其法定的权限范围实施执法公示制度。

第六条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颁布之日起进行公示。

第七条新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自该法律、法规及规章颁布施行之日起,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公示。

第八条对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更新。

第九条对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许可的有关证照、批准文件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进行公示。

第十条行政相对人对本办法规定的公示范围内所有内容都可以进行查阅、复印或下载。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为查阅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第十一条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公示内容的收集、整理。

第十二条除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外,其他公示内容实行审核制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示。

以本单位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所属的法制机构审核后由该单位办公会通过并发布。第十三条大队法制室应采取各种方式将本单位的办事地点、投诉网站、电话或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执法公示的形式可采取在办公场所公示栏或触摸屏公示、印制办事指南,也可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等。

第十五条违反上述公示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一)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的,对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二)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及时公示,或者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审核不谨慎,导致与上位

法相抵触,由上级单位予以撤销,并对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再次发生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大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行政许可事项需公示而未公示的,对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再次发生的,予以通报批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示而未进行公示的,按照大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06年4月20日起施行

2.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 篇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辽宁省普通公路超限运输长期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路政和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预防检测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辽河大桥安全通畅,制定本规定。

一、路政执法人员,除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纪律:

(一)、工作纪律

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勒索车主或司机钱物。

2、不准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3、不准违反着装规定。

4、不准扣留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

5不准单独私自处理违规车辆车主或司机,对违规车辆处理须两人以上,做好笔录和各种登记。

6、不准放人情车。

7、不准酒后执法或处理违规车辆。

8、不准使用非财政罚款收据罚款。

9、不准挪用、截留罚没款。

10、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11、不准在执勤期间吸烟、打闹、插手、袖手、背手。

12、不准一人执法。

13、不准追赶闯口车辆。

(二)劳动纪律

1、不准旷工。

2、不准酒后上岗。

3、不准在岗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4、不准迟到、早退。

5、不准岗上干私活、看刊物。

6、不准在工作岗位使用污秽语言,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7、不准擅自离岗。

8、不准在检测亭内吃零食和聚集谈玩。

9、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10、不准随便顶岗、替岗。

(三)组织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令则行,无令则止。

2、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规定标志和证件上岗执法,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服务。

3、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各项活动。

4、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式服装。

5、不得着制式服装参加非本单位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

6、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检测站有关事宜。

7、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工作或领导有意见,允许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但不准私下议论,搞自由主义。

8、严格执行检测站关于端正行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9、检测站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路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

(一)、检测站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1、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2、遵章守纪,廉洁奉公。

3、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文明服务,优质高效。

5、业务精湛,安全畅通。

6、讲究卫生,着装整齐。

7、团结协作,争先创优。

8、见义勇为,奉献社会。

(二)、检测站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安全畅通。

三、路政执法人员执法规则

1、执行公务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

2、拦截车辆时要正确运用手势。

3、在处罚车辆扣证、终止车辆运行时,必须开扣留证,写清接受处理的时间和地点。

4、对超载车辆处罚时,至少要两人以上实行处罚,并做好各种登记、笔录,双方签字。

5、对超载车辆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严禁乱罚款。

6、所扣证件、检测记录、各种登记必须在交班一小时内上交站领导,并做好汇总登记。

7、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不接受车主、司机的宴请和财物。

8、执法人员要庄重严肃、说话和气、廉洁奉公,以事实为依据,不准超越执法工作职权范围,随意扣证、罚款或终止车辆运行。

9、坚持在执法区域内执法,严格对重载车辆进行检测,实行一车一杆制。对超限车辆要通过手动信号劝返放行,对客运车辆、礼宾车队等腰随时抬杆放行,避免发生认为堵车情况。

10、维护作业区的交通秩序,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负责对不主动接受监测,强行通过闯口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堵截,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不到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交接班由队长负责,履行交接手续,并做好登记。

四、考勤管理

1、检测站员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病假须交病假条,并扣罚当班次工资。

3、事假一般不予准假,准假后扣当班次工资。

4、婚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安全管理

1、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技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学习检测站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违规操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否则,后果自负。

3、检测仪器要实行定期检修,防止漏电、短路而引起的灾害。

4、当设备操作不当被损坏时,责任人要进行赔偿,特别严重的,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

3.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提纲 篇三

摘要

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经济发展与路政管理的矛盾

(二)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与路政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繁重任务与路政管理人员和经费装备不足的矛盾

二、原因分析

(一)法制教育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制不健全,缺乏执法依据

(三)重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轻路政管理工作

(四)农村公路路政协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

三、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1.建立路政巡查执法制度 2.严格依法管理

(1)切实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2)切实加强对侵占路产路权的管理(3)切实加强对超限运输的治理

(4)切实加强对公路标志和公路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完善基础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与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村镇的工作联系

(五)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

4.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篇四

一、单选

1.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A),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A 《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B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C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D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2.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B)行使。

A 该经营机构 B 当地政府

C 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 D 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对路政执法人员用语作出明确规定的是(A)A《交通行政执法忌语》

B《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C《路政管理规定》 D《交通行政执法禁令》

4.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按照(C)规定配备有关执法装备以及便民服务的必要设施和设备。

A《交通行政执法禁令》 B《交通行政执法忌语》 C《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D《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二、多选

1.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执法人员依据《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可以从事哪些执法活动(ABCD)

A行政许可 B 行政检查 C行政强制 D 行政处罚 E行政赔偿

2.下列关于路政执法人员仪表、仪容、着装要求表述正确的是(ABCDE)

A 执法时佩戴统一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穿反光背心;

B 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品;

C 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D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披肩,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E 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3.下列关于路政执法人员行为举止要求表述正确的是(ACD)

A 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规范,手势标准参照公安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

B 只有在5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巡查或外出时,才要求其行列整齐、有序;

C 外出执法过程中,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

D 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或有过激言行的,要沉着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

4.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被明令禁止的行为有哪些(ABCDEF)

A 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未持证上岗; B 辱骂、殴打当事人; C酒后上岗执法;

D 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E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F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三、判断

1.公路管理机构所有的政务信息和信息资源都属于涉密信息,因此不得对外公开。(X)

2.只有在5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巡查或外出时,才要求其行列整齐、有序。(X)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V)

5.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测试题 篇五

4、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时,应当遵守哪些要求?

姓名

一、判断题(正确项划√,错误选项划X,每题2分,共20分)

1、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也可以从事路政执法。()

2、路政执法人员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3、路政执法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4、路政执法人员应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5、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提供的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

()

6、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

7、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但不允许公众查阅。()

8、路政执法人员实施公路监督巡查时,可以随意使用警示灯、警报器。

()

9、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则,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二、单项选择题(下面各题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把正确答案的代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题2分,共20分)

1、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意识,塑造文明形象。A服务B安全C防范D执法

2、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维护其合法权益。A信仰B利益C人格D意见

3、路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人。A1B2C3D44、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路政与()联合巡查机制,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A警察B养护C急救D消防

5、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可以采取的行为有()。A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B辱骂、殴打当事人 C 酒后上岗执法D采取合法手段制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6、路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的语言有()。A您好B请走好C不知道D不客气

7、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A国务院B公安部C交通运输部D公路局

8、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

A以车为本B以路为本C以人为本D以畅为本

9、下列关于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的行为正确的是:()A从事与职权无关的经营活动; B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C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D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10、下列各项不属于执法公示内容的有()。

A执法主体B执法监督C执法结果D当事人建议

三、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并遵守那些要求?

6.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篇六

—— 获嘉县公路管理局好路杯竞赛汇报材料

一年来,我局在省、市公路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以人为本、以路为本、服务社会”为理念,以提升公路畅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狠抓内部管理,全面加强公路养护工作,不断提高路政和治超执法水平,为我县公路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路养护

公路基本情况:我县地处新乡市西部,管养S308冢沁线、S309获轵线、S225山詹线、S230薄口线四条干线公路,共87.07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8.791公里,其余均为二级公路。桥梁23座,其中大桥2座。冢沁线、获轵线、山詹线三条干线公路与其他地市毗邻,薄口线北端穿越济东高速公路,南端连接国道107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公路养护管理:在公路养护管理中,认真落实《河南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新乡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局干线公路的实际,制定了《公路巡查制度》、《公路养护考核办法》、《公路桥梁养护及危桥管理工作制度》和《及时养护强制规定》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新乡市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每月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

7.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篇七

1.为防止或减轻雨水和洪水对公路的危害,在雨季和洪水来临之前应做哪些水毁预防工作? ⑴ 清疏各种排水系统;

⑵ 修理、加固和改善各类构造物;

⑶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漂浮物大量急刷下冲; ⑷ 检修水泵等防洪设备。2.公路养护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公路养护的质量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3.公路养护的目的和基本任务包括哪些内容?

⑴ 经常保持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⑵ 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养护工作质量,以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

⑶ 防治结合,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逐步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

⑷ 对原有技术标准过低的路段和构造物以及沿线设施进行分期改善和增建,逐步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

4.发生哪些突发事件,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在接获有关信

息后应立即上报省级监管单位?(1)国省道桥梁损毁中断交通的;

(2)大桥、特大桥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的;(3)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的。5.公路桥梁监管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什么职责?

(1)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桥梁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履行情况;

(2)组织制定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3)按规定复核技术状况为四、五类公路桥梁的评定工作;(4)参与制定重要桥梁的大中修、改造或改建工程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审验其科学合理性;

(5)组织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6.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什么职责?

(1)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2)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内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它因素损坏的情况;配合做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3)监督、组织桥梁养护大中修、改造或改建工程;组织并参与桥梁大中修、改造或改建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4)负责所管养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对桥

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负责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7.公路桥梁的市级监管单位履行哪些养护管理的监管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实施细则;

(2)具体承担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以及国、省、县道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3)对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公路桥梁的技术状况,并按规定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4)编制、上报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建议规划和建议计划,监督、检查公路桥梁养护计划执行情况;

(5)受省委托,组织有省安排资金的公路桥梁大中修和改造工程设计审查工作;审批有省、市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桥梁大中修和改造工程的方案及预算;组织项目的交(竣)工验收;

(6)组织实施辖区内有省安排资金的公路桥梁特殊检查和大桥、特大桥的定期检查专项工作;按规定对辖区内技术状况为四、五类桥梁进行复核工作;

(7)监督公路桥梁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8)汇总、审核、编制、上报各种桥梁养护管理资料,做好与省、县两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衔接工作;

(9)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市场的监督管理;(10)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

8.公路桥梁的省级监管单位履行哪些养护管理的监管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对下级公路桥梁监管单位、管养单位的养护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编制与下达经批准的全省公路桥梁养护规划和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审批省安排资金的国、省道公路桥梁大中修和改造工程方案及预算;

(5)按规定拨付公路桥梁养护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6)负责公路桥梁养护“四新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组织人员培训;

(7)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

9.省交通厅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省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主要职责有哪些?(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政策与办法;(2)对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制订的养护规划与计划、养护资金的落实情况、养护市场准入、招投标、养护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3)组织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4)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中的应用,总结管理经验。

10.公路桥梁监管单位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深入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检测手段,不得流于形式。监督检查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桥梁技术状况;

(2)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3)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4)桥梁检查、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5)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工程管理情况;

(6)桥梁技术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情况;(7)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8)上级监管单位规定的其它监督检查项目。11.高速公路突发性事件的含义?

高速公路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灾害、恶劣气象、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者可能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事件。12.《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收费公路的安全和畅通,维护收费公路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3.收费公路的含义?

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包括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 14.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是否应依法进行听证?

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15.因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收费公路快速免费放行的,应经哪一级行政部门同意?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16.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那些技术等级和规模?(1)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

(2)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

(3)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在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桥梁、隧道,长度在500米以上。17.《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8.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哪一级政府批准?

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19.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什么原则?

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20.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的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是什么?

(1)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

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2)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3)管理公路险情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7)实施公路路政巡查;(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1.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按《公路法》有关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主要内容有哪些?(1)主要理由;(2)标志的内容;

(3)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4)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5)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22.交通标志按功能划分种类?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辅助标志。23.超限运输的危害性?

1)破坏公路、桥梁;(2)破坏正常的运输市场;(3)造成国家规费的流失;(4)危及交通安全;(5)对车辆结构和制造业影响很大;

(6)影响公路环境。24.申请超限运输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书面说明运输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货物运输的起止点、拟经路线和运输时间;(2)运输车辆的技术条件符合所运载货物的要求;(3)拟经路线经加固、改造后可以满足超限运输要求;

(4)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5.《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是怎样的?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不少于五十米;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的建筑控制区还须依照国家规定满足行车视距或者改作立体交叉的需要。26.治理超限运输的意义?

(1)有利于保护公路完好,减少公路维护费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2)有利于规范公路运输市场;(3)有利于交通规费的征收,保证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4)有利于消除公路交通事故隐患;(5)有利于汽车制造业的健康发展;(6)有利于改善公路交通环境。27.《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的公路管理机构许可权限有哪些?

(1)涉及高速公路的许可,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2)涉及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的许可,由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3)涉及高速公路以外的县道、乡道的许可,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审批。

(4)省公路管理机构对涉及高速公路的申请事项的许可,可以根据需要委托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实施。28.什么是公路路政管理?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29.公路路政管理职责有哪些?

(1)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2)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3)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7)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30.什么是公路附属设施?

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

8.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篇八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综合效益,按照“建管并重、以管理为主、保障畅通”的方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路政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路政大队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三个中队,内勤二名。

二、管理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2.保护路产、路权,无堆积物,保护路标、路牌、路树等附属设施齐全无缺失;

3.维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实施路政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各类;

5.审批(跨)越农村公路的事宜,对特殊情况下挖掘、占用、利用、搭接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超限等通过农村公路的案件进行审批;

6.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目标任务

1.履行管理职责;

2.确保管理路段无障碍物、无安全事故、安全畅通;

3.确保公路各种标志、桥涵、路树、附属设施等齐全,无丢失、无损坏;

4.及时认真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下达路政管理计划,落实所下达的路政管理计划,严格奖罚制度;

5.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各种违法案件;

6.及时完成所里下达的其他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一中队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士何线、前石路东段(安良至冢头大李楼)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目标任务负责人:李朝阳

二中的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中薛路、前石路西段(西黄道路口至郏县汝州交界)

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目标任务责任人:张卡辉

三中队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叶板路、前石路中段(黄道至西安良)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目标任务责任人:周国举

四、内勤

1.做到上情下达,搞好中队及各业务科室协调工作;

2.做好做到补偿费收缴工作;

3.管理好内外业执法文书及各种档案;

4.搞好路政管理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性工作。

五、中队管理办法

1.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实行工资与奖金相结合的办

法,统一管理,奖罚分明。

2.所有人员保证政令畅通,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所有关规定。

3.路政管理目标任务,月底由路政大队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4.各中队要确保下达的养护计划及每月收取10000元补偿费完成,补偿费按10﹪由大队财务返还给中队。

5.一般性案件处理归中队负责。需立案的案件,中队在有证据、文书前期档案健全后,经大队长审批,交由内勤经办后期各项手续,涉及重大、特殊和需要法院执行的案件,由大队长统一组织协调,任务及所需费用由大队承担。

6.中队交到大队处理经办的案件,由大队组织集中统一行

动完成的,完成数由参与中队平均分配。

六、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1.考勤管理考勤工作由所、大队检查和中队自己考勤相结合的办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统一以请假条为准。①请假一天由大队长审批,两天由主管领导审批,三天由所长审批。②每迟到三次、按照旷工一次记,一月内旷工三次交所处理。凡即不请假,又不上班的及拒不执行大队规定的,大队有权使其待岗三个月,只发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在三个月内,当事人自行找地方,诺找不到新的岗位,按照待岗处理,所里保障“三金”等。

2.中队人员由中队长负责安排分工,报大队、所里批准。

3.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中队负责。

4.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着装整洁、整齐。标志、证件佩戴齐全,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路、护路,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禁酒后上岗,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收钱不开票,多收钱少开票的现象,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中队考核办法(100分)

1.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路产路权不受侵害,无堆积物,路标、路牌、树木等附属设施完好,无丢失、无损坏。(30分)

2.没月完成补偿费10000元。(30分)

3.执法规范,依法行政,文明执法。(20分)

4.公路畅通,无安全事故。(10分)

5.完成所、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10分)本规定与上级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地方,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9.公路路政执法规范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路政执法,促进路政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XXX省公路路政行政执法以及路政执法的层级监督。

第三条 路政执法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第二章 执法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 各级路政执法单位

第六条 行政执法单位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人员,是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熟悉从事本岗位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培训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临时工以及被开除公职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成为行政执法人员。

第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应当持有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佩带标志、使用证件有专门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九条 路政执法应当遵守法定程序。

第十条 路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路政执法公示制,将本单位的职责范围、路政执法依据、路政执法程序以及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单位之间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分歧的,分歧各方应当主动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请共同的上一级路政机关主持协调。在分歧没有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作出裁决。裁决一经作出,有关路政执法单位必须执行。

第四章 执法行为

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履行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第十四条 路政执法单位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各项审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时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不予办理的依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路政执法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十五条 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路政执法单位不得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路政执法单位不得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路政执法单位不得作出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路政执法单位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法定票据、清单,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国家和省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的,应当严格遵守其规定。

第十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路政执法人员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不依法说明理由和依据的行政执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第十八条 路政执法单位和路政执法人员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同时,应当依法告知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第十九条 路政执法单位依职权作出有关民事责任的认定、裁决后,对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需要主张权利的,应当为其查阅、复制有关案卷材料提供方便,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路政执法单位依法作出行政管理相对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利害关系人,并为其查阅、复制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方便。对无法通知到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第二十条 路政执法单位对上级路政部门在本行政管辖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依法实施的路政执法,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利用职权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 层级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的路政执法层级监督包括:

(一)上级路政机关对下级路政机关的监督;

(二)路政执法单位对其内设机构以及直属单位的监督;

(三)路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路政执法人员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各级路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实行层级监督,具体监督职责是:

(一)拟订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报上级路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办路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并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

(三)监督检查路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督促路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

(四)协调路政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路政执法分歧;

(五)依法确认和规范路政执法的主体资格;

(六)检查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情况并负责备案审查;

(七)对路政执法单位作出的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依照法定程序纠正违法行为;

(八)负责路政执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提出改进路政执法的建议;

各级路政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路政执法层级监督,省级路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系统路政执法监督的具体职责。

第二十三条 路政执法层级监督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协助和配合:

(一)开展路政执法检查;

(二)调阅审查有关案卷、文件或者资料;

(三)向路政执法单位和路政执法人员考核了解有关情况;

(四)向社会各界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调查;

(五)就有关重点问题组织调查、收集证据、制作笔录或者督办处理。

第二十四条 省级路政管理部门,对下属各级监督范围内的路政执法单位和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违法行为,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进;

(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并通知持证人员所在单位,依职权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五)有权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执法资格;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路政执法层级监督中发现路政执法单位违反财经法纪或者路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路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建议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部门处理,有关专门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纠正外,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由上级路政部门给予通报:

(一)发布规范性文件违法并据以造成具体行政行为普遍违法的;

(二)对依法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不力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某一方面行政管理秩序混乱的;

(三)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或者越权执法的;

(四)不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的;

(五)不文明执法,情节严重的;

(六)对依法应当办理的有关事项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弄虚作假,违法办理有关事项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其他执法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八)滥用职权,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的;

(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或者不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非法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

(十)没有提出正当理由,逾期不执行对行政执法分歧裁决的;

(十一)不协助、不配合或者不接受监督的;

(十二)不依法履行路政执法监督职责或者违法实施监督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三)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 对本标准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有关责任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一)具体承办人直接作出的行为,该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行为,审核人、批准人承担主要

责任,具体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具体承办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的行为,具体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批准人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有关负责人直接干预所作的行为,该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有关人员对该负责人的错误提出过抵制意见的,不承担责任;

(四)经过路政执法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行为,主持讨论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未提出过抵制意见的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该行为的路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根据前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的,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承担主要责任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承担次要责任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承担领导责任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应当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收缴其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八条 实施行政处分的权限以及不服从政处分的申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负责应用解释。

第三十条 本标准自二0一0年 月起实行。

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公路路政执法程序

为规范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处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制定本程序。公路路政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第一章 简 易 程 序

第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第三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四条 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五条 执法人员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填写统一编号的《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应当告知当事人,对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 执法人员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将《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副本向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 一 般 程 序

第七条 实施交通行政处罚,除适用简易程序外,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主要适用的程序是路政案件处理程序和路政案件实行强行措施程序

第八条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和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

行检查。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第九条 路政案件处理程序

(一)立案:当路政管理人员发现确有违法行为并已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填写《立案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经路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审查决定后,制作《立案决定书》,交承办人办理。

(二)调查取证:承办人接到《立案决定书》后,应立即调查取证,查明当事人和由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调查取证必须做到证据明凿,实事求是。

取证范围包括:

书证:包括文件、信件、电报、路产证书等;

物证:包括已被损坏的路基、路面、桥涵、被盗伐的行道树及违法使用的工具等;

视听资料:包括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电影胶片、传真资料、电话录音等;

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陈述;

现场勘验记录;

鉴定结论:指为解决专门技术性问题聘请专业人员就案件事实材料所作出的科学鉴定与分析意见;

调查和收集证据由两名以上路政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并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证据材料上应写明调查时间、地点和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姓名,由当事人分别签字。

如果调查收集的证据有可能灭失或难以重新取得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全证据。

(三)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应向当事人发出《违章通知书》。当查明当事人和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后,通知当事人停止侵害,恢复公路原状,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四)作出处罚决定。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经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制作《路政处罚决定书》后按规定送达当事人。

参与研究案件的人员应在案件讨论记录上签字,作为该案文件附件归档保存。

第十条 路政案件实行强行措施程序

(一)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告诫书》,告知当事人作出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期限,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经督促告诫,当事人逾期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五)实施路政强制措施;

(六)制作路政强制措施笔录。

第十一条 实施强行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 本条前款所指的较大数额,下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省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规定或其授权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交通部直属的交通管理机构按5000元以上执行。

第十四条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组织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是否申请其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的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第十五条 听证会由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证人、书记员参加。

第十六条 听证会主持人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应人员担任。

10.路政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篇十

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工作由会议筹备领导小组成员主持。

三、平凉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工会主席、组织委员、宣教委员、女工委员、生产生活委员、经费审查委员、文化体育委员组成,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平凉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为7名。

四、平凉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议名单,经代表讨论,大会通过。

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无序排列印制选票,提交大会正式直接选举。

五、选举平凉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主席由工会全体会员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采取两张选票,两次投票,分别计票。大会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进行。当选委员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票,确定当选人。

六、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本单

位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正式代表对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划写选票时,如同意,请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赞成栏内划 “√”;如不同意,就在不赞成栏划 “√”;如弃权,就在弃权栏内划√;如另选他人,请在空白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后面相应栏内划 “√”。

七、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工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名,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选举的监票、计票工作。

八、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举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平凉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分工

经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委员分工如下:

工会主席:贺俊 组织委员:吕小军 宣教委员:毛晓娟 女工委员:麻进艳 经费审查委员:曾艳春 生产生活委员:王睿 文化体育委员:金光明

平凉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监票人名单

上一篇:高一语文必修2名言名句题下一篇:职高数学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