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2024-06-19

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精选7篇)

1.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篇一

贵州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

4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符合条件的2015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申请后,可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申请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5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此次发放对象和范围包括:2015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省户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属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25日,填报《贵州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年度)》,并提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相应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进行申报。4月25日至5月10日,由各高校组织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财政部门于6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各高校于6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高校毕业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书 篇二

本市普通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在3月22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求职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提交上海科技大学学生处谢老师处审核(学生中心4楼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求职补贴汇总表》发送至。

申请材料包括:《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和第六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符合第二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符合第三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符合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

我校学生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高校主校区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报市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区财政局。

(四)区财政局对相关材料核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各区发放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科目,所需资金在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划拨各区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其他说明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和各高校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对相关举报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高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1233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举报邮箱:。

(二)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学校会退回学生的申请,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允许学生重新准备材料并再次提交。

3.毕业求职补贴申请书申请 篇三

在此,我郑重地向xx大学xx学院提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希望得到学院以及学校的批准。我一定不辜负你们一如既往的信任与期望,加倍努力,早日成为一个令学校和社会肯定和骄傲的人。

申请人:

4.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篇四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3102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校普高注册在校的2014届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贴申请和发放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封面及含主要信息的内页)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存折首页或储蓄卡)复印件。

(二)各学院汇总、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12月30日前将《申请表》、《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简称《花名册》、见附件3)、相关材料复印件

提交至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同时将本院学生的《申请表》、《花名册》电子版汇总发至邮箱:gdoujy@126.com,发送邮件名称格式为“学院简称+申请表(或花名册)”。联系人:左利华,电话:2383243,***。

(三)符合规定的2014届毕业生的资金发放,由学校上交材料,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财政厅复核后发放,时间在2014年5月31日前后。

四、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经济困难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宣传、汇总、审核、上报等组织工作。

附件:

1、《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5.求职补贴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篇五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经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纸质件一式三份,分

市内与市外,电子档以邮件的方式发送)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证明材料(一份)

1.市内学生:家庭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上需明确该学生也享受低保)

6.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篇六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决定从至,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将向拥有西安市户籍、第一次创业且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如果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面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即9600元。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象为毕业年度和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从今年起,各区县当年新增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西安市政府还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毕业生等提供免费托管档案业务。

7.北京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篇七

线上申请: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官方网站—通过“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次性创业补贴”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

线下申请:到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

(二)审核公示: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创业组织名单等信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天。

(三)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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