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2024-08-27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共6篇)

1.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篇一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建设厅二○○六年五月(试 行)

目录:

1、总则;

2、规划原则;

3、规划内容;

4、成果要求;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规划的实施;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1.0.4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0.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 1 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1.0.7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注释:

[1] 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 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规划原则

2.0.1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2.0.2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2.0.3 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人畜分离。配置村庄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重点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2.0.4 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 2 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2.0.5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点用耕地;履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供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同时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2.0.6 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并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2.0.7 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内容

3.0.1 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0.2 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3.0.3 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块。

3.0.4 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3.0.5 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3.0.6 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3.0.7 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地震、风灾、火灾、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3.0.8 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

3.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3.0.9 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并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 4 设。

3.制定合理的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成果要求

4.0.0 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包括“一书”(规划说明书)、“一表”(项目一览表)和“三图”(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4•1 规划说明书

4.1.0 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8.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完善。9.公用工程设施的配套与完善。10.塑造村庄风貌规划。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 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4•2 项目一览表

4.2.0 项目一览表

项目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3.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三清五改五有”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 《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项目一览表》)4•3 成果图纸

4.3.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平面图、整治规划平面图和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l:500-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4.3.1 建设现状平面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2 整治规划平面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工程设施、仓储、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等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新增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3 公用工程管线与设施综合图

标明需整治的各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震、防风灾、防火、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5.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5.0.2 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5.0.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还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

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规划的实施

6.0.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0.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停止任何建设的审批。

6.0.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6.0.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6.0.5 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附件A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粤建规字„200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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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村庄整治工作是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开展村庄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人居环境,是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广东的必由之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现 就全省村庄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村庄整治工作的原则

开展村庄整治,要以编制村庄规划为龙头,以配套建设农村交通、文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为重点,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关键环节,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在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农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依靠村民自治组织,组织动员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政府主要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在技术、资金和物质上予以支持。同时,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村庄整治工作。

二是规划先行、分步实施。要遵循“先规划后整治”的工作方针,按照规划分步推进整治工作。山区和东西两翼的自然村,要按照《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要求编制简明适用的村庄整治规划;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镇边缘地区的村庄,规划的编制应结合实际,其内容可增多,深度可加深。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可将城镇规划覆盖到村庄,统一布局,综合安排。

三是突出重点、明确底线。要从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入手。当前要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 10 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要切实做到“五不”: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破坏优秀传统建筑和历史文化风貌。这是村庄整治的底线,不得突破。

四是统筹建设、协调共进。第一,加强规划统筹。强化规划对农村房屋以及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沼气工程等设施建设的统筹,避免零敲碎打。第二,加强项目统筹。要统筹村庄整治中所涉及的各有关部门的项目建设,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协调共进。第三,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五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鉴于我省区域差异较大的现实,我们对于村庄整治工作不设全省统一的标准。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模式和突破口来推进工作,尤其要注重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同时,必须充分认识村庄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量力而行搞建设,先易后难地开展整治工作。防止片面追求政绩,违背农民意愿,搞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和政绩工程。

二、村庄整治的各阶段目标

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各阶段目标是: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 11 地对村庄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积累经验。2007年到2010年为攻坚阶段,全省完成40%的村庄规划编制,30%的村庄整治。2011年到2015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全省完成90%的村庄规划编制,70%的村庄整治。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村庄整治的各阶段目标,于2006年7月15日前报告省建设厅。

三、村庄整治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各市、县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以“五改”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50户以上自然村特别是中心村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

“五改”的主要内容是:

——改路。按照规划逐步推进村道、巷道硬底化,为主要村道安装路灯,实施简单绿化。结合村道、巷道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即雨水排放明渠化、生活污水排放暗管化。

——改水。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形式,如集中供水、分户设置水箱等,使更多的农户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改房。加快对农村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的改造。新房、新村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进行。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原则上应暂缓农房建设审批。要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 12(人畜分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

——改厕。结合改房,推进家庭卫生厕所的建设。对于未普及家庭卫生厕所的村庄,应当根据村庄的人口规模建设一个或以上规模适中的卫生公厕。落实公厕的保洁,避免公厕成为污染源。

——改灶。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清洁能源,如沼气、太阳能等,逐步减少柴炉灶的使用。沼气工程的选址和建设要符合村庄规划。

在上述“五改”的基础上,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到“三清五有”或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和任务。

“三清五有”的主要内容是:

——清理垃圾。清除村道、田边、活动场地、房前屋后的垃圾,做到垃圾定点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实现一定时段的保洁。

——清理河塘。清理污水塘、臭水沟,以及受污染的河道,截住排放至河涌、池塘的污水。利用河塘的自净功能,逐步净化河涌、池塘的水体。

——清理乱堆放。引导村民把杂物堆放到房屋、庭院里的杂物间或村集体指定的地点。对于各种线路(如供电、电话、有线电视等),有条件的要按照规范进行铺设。

——有村庄规划。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并达到《广东省村庄 13 整治规划编制指引》的基本要求。已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的,不必再编制村庄整治规划。

——有文体活动场地(室)。包括篮球场、羽毛球场、娱乐小空地、文化室等,规模较小的村庄有其中之一即可。

——有一片成荫绿地。如小公园、小绿荫地等,绿化、美化环境,并为村民乘凉、休憩提供方便。

——有垃圾收集池(站)。根据垃圾量及选址情况,垃圾收集池(站)可建成密封分类式或敞开分类式。要有专人管理或村民轮值,保持垃圾收集池(站)周边的卫生,避免成为新的污染源。

——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经过整治的村庄,都要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处理后再排放。污水处理简易设施的建设应根据村集体的经济能力进行,推广建设“三级处理池+生物池”。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一)按照“省管到县,市管到镇,县管到村”的要求,建立村庄整治工作分级责任制。省负责提出全省村庄整治的原则、目标和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直接面向县;地级以上市负责提出本地区村庄整治的实施意见、阶段性目标以及政策措施;县(市、区)是村庄整治组织工作的主导力量,负责制定村庄整治的具体 14 实施方案,统筹组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负责村庄整治具体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各市、县要明确负责村镇建设工作的部门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四有”,即有分管领导、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村庄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通过资金补助和技术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关于“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切实帮助农村搞好建设规划”的要求,各市、县规划建设部门要争取当地财政给予村庄规划工作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区分轻重缓急,做出计划,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省建设厅将给予各县(市、区)一定的规划资金补助和技术指导。

(三)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各市、县、镇都要抓好村庄整治的试点,先易后难,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试点的选择着重考虑:第一,村干部有威信,有号召力,有为村民办事的热情,或有具备一定技术特长、热心村集体事业的返村能人;第二,村民 15 有改善村容村貌的迫切要求;第三,村集体有一定经济基础,较容易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各市、县确定试点后,请及时将试点名单及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省建设厅。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继续开展生态文明村康居工程试点工作。

(四)多途径筹集村庄整治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采取“一个为主,五个一点”的做法,落实村庄整治资金投入。即以村民劳动、出资为主;政府财政补助一点;政府各部门对口帮扶一点;企事业单位赞助一点;本村外出经商者资助一点;其他途径解决一点。

(五)建立村庄整治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规划统筹机制。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村庄规划来统筹各项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二是建立管理维护制度。要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及时协助村庄制订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六)广泛开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市、县要 16 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讲座、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村庄整治一线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管理素质、专业水准,并将省、市、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贯彻到村庄整治的实际工作中。省建设厅将与有关高校合作,每年对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进行轮训。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乡镇

管理

意见

抄报:省委,省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委农办,省精神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扶贫办。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6年6月8日印发

(共印120份〃电子版)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基本符合 粤建规字[2006]66号,珠海规划局网站版本)

目录:

1、总则;

2、规划原则;

3、规划内容;

4、成果要求;

5、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规划的实施。总则[返回目录] 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一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1.0.2 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各市、县近期的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是结合当地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村庄开展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房等“五改”工作,逐步改善村容村貌。

1.0.3 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上层次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0.4 中心村及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0.5 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1.0.6 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规划原则[返回目录] 2.0.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但应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应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和监督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村庄整治规划过程中所有成果应当及时公开,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2.0.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庄整治切忌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应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分类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村庄整治要适应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需求,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重点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位于城镇建成区内或城镇边缘的村庄应充分利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偏远地区村庄应配置基本生活服务设施,规模较小的鼓励相邻村庄共建共享。

2.0.3合理分区,配置设施

对村庄功能用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做到“两个分离”,即生活区与养殖区分离(人畜分 离)、居住区与工业区分离。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地,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同时提高村庄防灾抗灾能力。2.0.4延续特色,美化环境

保持村庄的自然特色与人文景观,尽量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并围绕传统建筑适当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或公共活动场所。要通过对废弃旧房、猪牛栏、露天厕所的清理以及对庭院的美化和绿化等措施,全面改善村容村貌。2.0.5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节约用地,尽量少占用耕地。鼓励建设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厉行节约,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和就地取材,提倡利用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避免脱离实际的拆建与过高标准设施的配置。2.0.6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从本地区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指导村庄长远发展建设的整体思路,同时结合村庄的发展实际,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提出分期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村庄整治不同项目的统筹。2.0.7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力求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内容[返回目录] 3.0.l确定村庄整治区范围

以村庄已建成区为主体,综合考虑行政边界、地域风俗、地块特点等要素确定村庄整治区。

3.0.2现状调查和村庄咨询

调查村庄人口、经济和建设现状,咨询村民整治意愿,并公布咨询结果。3.0.3调整村庄用地布局

1.通过功能置换,适度调整用地布局,保持不同功能地块之间的合理间隔,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相互干扰。

2.通过对闲置宅基地和乱搭乱建房屋的清理,梳理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道路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村民活动场所等。自然村梳理出村庄道路用地和村

民活动场所即可。

3.在保证合理的房屋间距及尊重现状用地权属的前提下,明确拆除、保留、新建、改造、置换的居住建筑,以相关的农村住宅政策为依据,调整划定并预留必要的宅院地 块。

3.0.4整治村庄道路

1.确定村庄的出村道路,提出确保畅通的措施。2.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的走向、宽度。

3.确定需硬底化的路段和采用的路面材料。

4.确定需进行绿化以及需安装路灯等设施的路段。3.0.5提出改善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的建议性方案

1.提出村民住宅的改善类型与改进方案,积极推广节能节地新型住宅。2.提出村民住宅内炉灶、厕所、圈舍等的改造方案建议。3.提出村民住宅院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方案建议。

3.0.6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各地固本强基工程和已开展的村庄建设,统筹安排小学、托幼、医疗点、文体活动场(室)、商业销售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位置与规模。自然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取舍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3.0.7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1.改善饮水工程,确定卫生、安全的取水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

2.划定污水排放片区,布局污水排放沟(渠)。鼓励将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采取统一供应沼气的村庄,应确定沼气池的位置与管渠的敷设方式。4.确定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提出防治洪涝灾害以及风灾、火灾、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措施。3.0.8塑造村庄风貌

1.确定优秀传统建筑,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和修缮的相关对策。2.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提出保护措施。3.提出池塘、溪流的保护措施。

4.梳理乡村民俗,选择性纳入村规民约,确保文化传承。3.0.9制定规划实施措施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村庄整治的进度安排和实施要求,并对第一年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对村庄主要整治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估算。提出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具体建议。3.制定合理地实施程序与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过程,并提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进以及便于村民监督的机制和措施。成果要求[返回目录] 4.0.0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应达到“三个一”,即包括一本简要的规划说明书、一张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和一套规划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设施管线综合图三张图)。

各地可根据现状特点、经济发展、设施水平、风俗村貌等实际,对村庄整治规划的成果要求进行适当的扩展。

1.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有关规定性要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的文本。

2.项目一览表是表达村庄整治的主要项目及其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实施时序等内容的表格。

3.成果图纸是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的图示。

4.1规划说明书

4.1.0规划说明书的文字表达应当简要、规范、通俗易懂。其主要章节包括: 1.规划依据,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2.现状评述,包括村庄自然、历史、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人居环境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咨询村民意见的整理与回应(也可列为规划说明书的附件)。4.规划范围、整治目标和原则。

5.用地布局调整,需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6.村庄道路整治,需列出“道路整治一览表”。7.村民住宅及宅院设施改善建议。

8.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的配置与完善。9.塑造村庄风貌规划。10.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需列出的表格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一、规划说明书相关表格》)4.2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4.2.0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

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主要栏目包括:项目类型、工作量、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实施时序。

1.项目类型和工作量

将整治项目划分为改善居住建筑和生产建筑、整治道路、完善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整治村容村貌等若干类型,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细分,列出工作量。2.投资估算

根据各整治项目的工作量,结合当地市场指导单价,估算各类项目造价和投资金额。3.资金来源

区分不同整治项目的投资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明确资金额和到位时间。4.实施时序

根据村庄现状及资金筹措情况,以落实“五改”为重点,统筹整治项目的实施时序,具体明确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安排。

(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二、整治项目及概算一览表》)4.3 成果图纸

4.3.0 成果图纸应尽量绘制在有效的最新地形图上,图纸包括:建设现状图、整治规划图和设施管线综合图。图纸上应显示地形和建设现状,并标注项目名称(“XX/村村庄整治规划”)、图名、比例尺(1:500一1:2000)、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或编制人员签字。

成果图纸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表达的深度可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执行。4.3.1 建设现状图

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建筑的分布与质量、道路走向与宽度;标明现状各类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层数与规模(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

4.3.2 整治规划图

标明需整治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绿地、村民活动场所、停车场、生产建筑、仓储用地等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需整治道路的走向和路段;标明需整治的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环保、环卫设施及饮水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标明村容村貌的整治范围,传统建筑、古树名木及池塘、河流的保护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4.3.3 设施管线综合图

标明现状和需整治的客类公用工程管(渠)线的走向以及有关设施的位置、规模与防护范 21 围;标明现状与需整治的防洪涝、防风灾、防火、防震、防滑坡、防泥石流7等各类防灾设施与构筑物的位置及占地范围(参见《附录B:规划成果示例

三、成果图纸》)。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返回目录] 5.0.1 村庄整治规划工作的推进,以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为主导力量,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部门要抽调规划技术骨干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

5.0.2 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村庄整治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负责村庄整治的具体组织及实施工作。5.0.3 村庄整治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规划涉及对上层次规划的局部调整,需取得上层次规划的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审批。5.0.4 村庄整治规划的调整,经村民会议同意,可由镇级人民政协调组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相关流程参见《附录A: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6 规划的实施[返回目录] 6.0.1 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来统筹农村各项建设,特别要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6.0.2 村庄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未完成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村庄,原则上暂停各项建设的审批。

6.0.3 村民在村庄建住宅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执行。6.0.4 兴建村办企业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执行。6.0.5 兴建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的,参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执行。

附件A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2.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篇二

2005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 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论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

2007年10月,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提出“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2012年11月,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 又指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 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与“十二五规划”中, 也对上述相关的工作进行了重点阐述。

这些情况表明, 近多年来, 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之一, 始终在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注重“三农”问题、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上。

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 各地近年来,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方面, 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业的部门、单位和从业者, 在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中, 也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做出了突出贡献。

笔者谨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 针对村庄规划的编制, 作一些经验之谈, 以期能提供参考, 或可为从事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1 编制村庄规划的一些经验

1.1 视野广博

编制村庄规划的从业人员, 除了具备本专业的知识技能外, 一定要有广博的视野, 丰富的见识。规划专业不同于有些专业, 规划与国家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环境发展、文化发展等是息息相关的, 所以, 从事规划编制的工作者,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了解, 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要了解, 经济建设方面的情况要了解, 历史文化方面的知识要了解, 一些新生的事物要了解, 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区域背景等等都要了解, 这样, 才能更好地胜任工作。

1.2 掌握法规

规划不同于策划, 规划是有法律依据的,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是在当前法律、政策的框架下, 在一定地域空间去落实、去指导城镇和乡村的发展建设的。所以, 这就要求我们要掌握政策, 熟悉与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 尤其是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关系密切的方针政策。具体到一些有关的规范、标准, 更是需要我们去认真研读, 认真操作, 认真执行。只有依法规划, 才能够依法建设。

1.3 熟知环境

村庄规划的时空效应显著, 所以, 熟知当前、当地的环境非常重要。在一定的时代发展背景下,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状况、中观状况需要掌握;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结合当地情况对新农村建设的一些具体要求要熟知。我们的村庄规划编制, 要与当地、当下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 在村庄建设发展上, 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取得共鸣, 达成共识。这样, 村庄规划才能得到更好地落实和更有效的实施。

具体到村庄的微观环境, 如自然条件、社会状况、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突出的特点等等, 更要熟知把握。这样, 才能使村庄规划编制的更科学、更合理, 更符合当地的实际与发展。

1.4 把握全局

“麻雀虽小, 五脏俱全”。村庄虽然不大, 但村庄规划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 关系百户千家。这就要求我们编制规划时, 要有全局眼光, 规划涉及的每一个方面, 都要考虑到, 规划涉及的每一项内容, 都要解决好。

很多情况下, 村庄规划的项目组规模较小, 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配备不全, 在工作中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在做规划方案时, 一般也就出一个方案, 缺少与他人的方案比选, 这些无形中就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尤其是在全局性的把握方面, 一个人的思考难免出现疏忽、纰漏。所以, 规划人员一定要在工作实践中, 不断历练, 增强全面思考的能力, 增强把握全局的能力。

1.5 抓住特点

一个村庄, 除了共性的情况, 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特性, 或区位、或交通、或山水、或环境、或商贸、或古迹, 或设施农业、或特色养殖、或工业生产、或旅游服务、或历史文化、或文教科技等等, 这就要求我们了解、发现、总结、提炼, 抓住村庄具备的某些方面的特点, 围绕特色, 针对特色, 通过规划手段, 做足文章, 更好地去展示这个地方的特色。

一个村庄规划的编制, 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要求、面面俱到, 又结合了当地的实际与特点, 方案具有特色, 这个规划的编制基本上就成功了。

1.6 注重细节

编制村庄规划, 一些细节问题也很重要。举两个注重细节之例。

比如, 为了节约用地, 现在一般不提倡独立式农民住宅, 多是联排式布设。我们在考虑规划布置时, 每一幢的各户都是独立外墙, 每户都是独立的结构。这个细节提出来, 很受农民的称赞。

又比如, 囿于地形复杂或现状建筑的制约, 有时村里的某一条道路, 拓宽难度很大。做了规划, 路宽还是两米多, 不合适;全路拓宽, 工程量或拆迁量又太大, 也不可行。怎么解决, 那就要从细部着手, 找一些可局部拓宽的地方, 布置会车港湾, 既解决了问题, 又能够实施, 规划的可操作性就强了。诸如此类的细节, 在我们进行村庄规划工作时, 经常遇到, 抓住了、解决了, 就会为我们的规划方案加分, 增添亮点。

2 一些教训

2.1 敷衍了事, 害人害己

一般来说, 村庄规划, 签订的合同收费额相对较低, 不是单位的主要项目、大项目, 领导的关注度相对较弱;另外, 项目组的组成人员一般较少;有时候地方上出于各种原因也不特别重视。这些情况就有可能使我们的一些规划人员在主观上产生了一些敷衍的态度,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 缺乏责任心, 规划随意, 匆匆了事, 草率应对, 自然就使得规划成果质量不高或出现问题。

这种情况的发生, 不仅对村庄建设的指导意义不强, 有时还可能对村庄的建设发展造成新的问题;不仅损害了规划实施主体的利益, 也会给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形成了不好的印象;不仅会使编制单位的形象、信誉大打折扣, 也将会对个人的成长进步造成长久的负面影响, 最终害“人”害己。这是一个大问题, 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

2.2 现状不清, 出现问题

编制村庄规划, 踏勘现场、收集资料的前期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调查、充分掌握了现状情况后, 并进行全面分析, 才能做出科学的、合理的研判。

现状调查, 不是对对图纸、发发表格、收收资料那么简单, 而是要用心观察、用心倾听、用心交流、用心沟通。真是用心了, 那当地的情况、政府的关注、村庄的发展、农民的诉求、存在的问题等等, 就会了然于胸, 再通过自己的专业学识, 我们编制的规划才可能科学合理, 才可能成功。

反之, 若光有主观的美好愿望, 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或其他原因, 缺乏对当地情况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 就有可能使规划方案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不一一举例了) 。等到规划成果评审时, 关注的部门或者人员多了, 发现与实际情况和建设发展情况不符, 才去修正, 必然浪费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其实在实际工作中, 规划方案出现一些问题, 有很大一部分情况是现状不清造成的, 这一点要十分注意。

2.3 过于理想, 脱离实际

村庄规划, 要有美好的愿景, 但不能太过于理想化。经济条件好的村庄整村迁建、沉陷区村庄选址新建、移民新村等这些情况是有的, 村庄规划可以偏重理想一些。但多数情况下, 很多的村庄是以改造、整治为主的。所以, 村庄规划一定要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 符合当地的客观实际。

村庄规划太理想化了, 实施不了, 规划就成一张“画”了, 那真就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了。

规划人员一定要学会辩证地去认识、去看待、去操作, 在村庄规划编制中, 既要注重发展、具有美好愿景, 又要注重客观、符合当地条件, 才能更好地使规划得以实施, 真正起村庄规划应起的指导作用。不然, 就会成为“痴人说梦”。

3 结语

编制村庄规划, 是党和国家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大政方针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们从业者, 一定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光荣的使命感, 以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在实践的过程中, 用我们的学识才智, 创造优质规划成果,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做出我们的贡献。

摘要:结合实践工作经验, 对村庄规划的编制问题进行了探讨, 从视野、法规、环境、特点、细节等方面论述了规划编制的要点, 指出编制村庄规划要杜绝敷衍了事、现状不清、过于理想的问题发生。

关键词:规划,村庄,编制

参考文献

[1]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转型发展与城乡规划[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1.

3.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篇三

关键词:广州;村庄规划;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2-0049-05

一、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简单回顾

到2012年底,广州共完成两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1997-2000年的全市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二是2007-2009年的全市行政村(主要分布在白云、番禺、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至2009年11月,全市5个区、2个县级市共计1139条行政村中,完成了1075条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另有64条行政村因涉及整村搬迁、异地安置,或已纳入城中村编制范围的行政村不再编制村庄规划。

(二)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为破解两轮村庄规划实施“落地难”问题,广州为2013年启动的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搭建了科学的管理组织架构,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由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任组长的村庄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村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督促检查三个专责工作组。广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挂点督导村庄规划编制。二是落实编制经费资金投入。为更好地编制村庄规划,各区(县级市)都按行政村数量配置了编制经费,聘请设计单位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从动员到现状摸查都充分听取村民对新增分户、建房、产业发展的诉求,尽量把村民的合理要求反映和体现在村庄规划中。四是部门有效联动。本轮村庄规划发动和动员国土、房管、公安、统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尽可能让职能部门的管理意图和需求能够体现在村庄规划中。

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本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正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和计划如期推进,但在编制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用地规模不足

当前,广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见表1)。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356.87平方公里增加到2011年的415平方公里,年均增长9.7平方公里,但是《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落实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仅为213平方公里,要实现该目标,需要从2012年起每年减少约20平方公里,村民显然无法接受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编制的“减法”式村庄规划;甚至有部分村庄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根本没有建设用地。因此,在本轮行政村规划编制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支撑,依据土地供应现状编制的村庄规划依然面临“落地难”问题。

表1 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建设用地规模现状与规划情况

2012年(km2)2020年(km2)超出(km2)

广州市415213202

白云区835033

番禺区847113

花都区992772

增城市503614

从化市673334

注:此表建设用地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二)新增分户及农民建房需求不断

广州从2001年起基本上停止了农民建房的审批工作①,不再审批宅基地,农民公寓建设又无具体的文件规定,导致农村建房无序,新增分户也一直积压,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严重。根据现状摸查结果,到2020年,花都区新增分户约3.08万户②,历史欠帐分户1万多户;增城区新增分户约4.9万户,历史欠帐分户2.2万户;番禺区新增分户需求为4.7万户。由于新增分户及农民建房需求日益增长,而建房审批又无合理渠道,造成农村住宅违法建设形势较为严峻,广州有集体产权证的村民住宅占住宅总数的比例约50%左右,另有50%左右的农民住宅没有合法手续。

(三)农村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粗放

一方面广州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明显不足,另一方面土地资源粗放管理导致的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普遍,农村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亟待提高。以农民住宅建设为例,广州农村既存在着大量新增分户的建房需求无法满足的同时,已有农民住宅实际面积大大超标,“一户多宅”现象十分普遍,农民建新房后,旧有住宅不退出,仍然占用建设用地。据《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数据显示,1996-2010年,广州农村居民点用地呈持续增长态势,由32778公顷增加到40554公顷,广州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所占比重分别为50.21%、17.08%、30.69%、2.02%,村庄用地比例超过30%,农村居民点所占比例过大是造成广州市建设用地效益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指引(试行)》③,广州市十区农民住宅用地基底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方米。但从目前现状来看,已有农村住宅建设绝大部分区(县级市)都超标,番禺区户均住宅基底面积128.39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308.13平方米;增城户均住宅基底面积186.2平方米,显示出农村住宅建设不够集约,是农村建设用地紧张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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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空心村整治面临诸多困难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少村都建设了新村,新村集聚的人口也越来越多,而在新村建房的农民,原有在旧村的宅基地与房屋均不退出,旧村逐渐衰落、凋蔽、荒芜,人口稀少,建筑陈旧,逐渐演变成了空心村。空心村整治遇到的难点在于:一是在旧村原址拆建。旧村住宅均有权属,且各权属人宅基地面积均较小,因而农民不愿意在原址拆建,宁愿另辟新址建设;二是拆除旧村异地新建。由于各村除了建成区外,均为非建设用地,新村落地难度大。此外,广州还有不少具有传统岭南特色的古村落,大都已经废弃,虽然大部分村民希望对这些古村落进行保护并加以开发利用,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但由于缺乏维护资金使这些古村落保护举步维艰。

(五)农民公寓建设缺乏政策指引

由于广州市仍然未出台农民公寓建设指引、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导致农民建房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虽然广州远郊村庄的村民对建设农民公寓接受程度不高,但相当一部分城中村、城边村由于土地资源日益紧缺,新增分户人口逐年增加,而且地理位置靠近城市中心区,村民对于建设农民公寓有积极性,但苦于广州市迟迟未能出台建设农民公寓的政策措施,这些村庄迫切要求广州市尽快出台广州建设农民公寓的政策措施或实施意见,以缓解建设用地不足问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六)农民对村庄规划认同度和支持度有待提高

农民对村庄规划的参与度和支持度较低,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前两轮村庄规划都未能较好地落地实施,导致农民对政府的公信力,对村庄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都产生了怀疑,认为本轮村庄规划编制依然是浪费人力、物力,不会解决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建房、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实际问题。二是农民对村庄规划的目的和作用不够了解,甚至还有恐惧、排斥心理,认为通过现状摸查,担心政府会“秋后算帐”,使农民自身利益受损,因而对村庄规划存在一定的抵触和消极情绪。此外,由于行政村下属的各经济社的经济发展和利益诉求不一样,因而村在协调、权衡各经济社发展方面存在难度,客观上也导致对村庄规划的支持度大打折扣。

三、对策与建议

为更好地完成本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针对上述编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一)树立村庄规划编制的创新意识

1.坚持疏堵结合。本轮村庄规划一定要对农民建房有合理的解决方案,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指引,引导农民建房朝着政策有指引、报建有渠道、批准有公示、实施有监督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尤其要坚持疏堵结合,放开正常的报建和审批渠道,大门要开;又要控制不合理的建房需求,后门要关。既要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开动脑筋,走出一条符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广州土地资源现状与管理要求的农民建房的创新之路。

2.坚持上下结合。以往村庄规划之所以实施落地难,部分原因在于已有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是“自上而下”,在充分体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意图的前提下,没有考虑和顾及村集体及广大村民的需求。有鉴于此,本轮村庄规划要坚持上下结合,政民互动,重视建立和完善“自下而上”的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多倾听村委会及广大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合理化建议及发展诉求,使基层的发展要求和合理诉求能够较好地体现在、融合在村庄规划中。

3.坚持城乡并重。本轮村庄规划编制必须坚持城乡并重的理念,既体现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要求,又要反映农村的地方特色。特别是对城中村、城边村,考虑到城市发展需求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在农民建房、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尽量向城市标准靠拢和看齐;而远郊村则尽可能体现农村的发展特色。城乡一体化并不是城乡一样化,通过编制村庄规划,挖掘村庄特色,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

(二)多种途径弥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足

1.探索建设用地指标市场流转途径。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结合生态环境治理、“迁村并点”工程、农村居民点改造、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对散乱、废弃、闲置、低效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鼓励村集体自主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建立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市场,整治后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在市场流转,制定市场流转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的配套政策,还利于农,还地于农,提高村庄复垦闲置用地的积极性,实现土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2.在土地利用功能片区规划中落实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用地挖潜、腾挪置换等方式,将用地规模优先安排用于规划期内村庄急需的建设项目,并在土地利用功能片区规划中落实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边界和用地规模,优化村集体用地布局,强化土地用途分区,保障村庄规划落地实施。

3.通过“三旧”改造,深入挖掘村集体土地利用潜力。建议今后在农村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原则上以镇(街)为单位,把各个村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土地入股形式,在镇(街)集中兴办的产业园区实现各村利益分配。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用地配置方式,选择耕地保有量较大的3个北部山区镇作为试点,按照耕地保有量的一定比例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以切实解决长期没有建设用地指标而且发展困难的行政村。

(三)合理解决农民住房建设需求

1.制定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核发的操作办法。对于远郊村,规定在固化界限范围内的村民住房建设,允许采用单家独户的形式建设住房。对于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手续完善的农民建房,规划部门准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农民建房开通正规的报建、审批渠道。对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采取村民自行申报,村加盖意见、镇审核,然后在村公示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套取建房指标的村民予以重罚。

2.制定建设农民公寓的相关政策指引。对于城中村、城边村鼓励建设农民公寓,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两证管理,合理引导农民“上楼”。一是落实农民公寓用地选址。在村庄布点规划及村庄规划中落实农民公寓用地选址,并在土地利用功能片区规划中落实用地规模,保障农民公寓能够真正实施。二是形成示范效应。以征地拆迁安置区为突破口,高标准建设几个标杆示范区或农民公寓拆迁安置区,形成示范效应。三是在白云区、番禺区先行试点,主要是针对新增分户农民,待取得成功经验和做法后再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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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一是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明确要求原有房屋户主去世后,其占有的宅基地指标不得转移到已有宅基地子女名下,但给予货币补偿,通过货币一次性补偿形式取消该宅基地,逐渐减少宅基地指标,从而有效控制宅基地无限蔓延趋势。二是制定科学的分户办法。对村民只有一个子女的,要求必须跟父母一起居住,不得分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其中一个必须跟父母一起居住,不得个个新增分户。三是保障农民长期收益。对退出宅基地的村民,除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外,还可以将宅基地与股份分红结合起来,通过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分红比例等方式保障其长期获益。四是提供子女购房优惠。对退出宅基地的村民,其子女满足一定年龄或达到结婚条件的,允许其以优惠价格甚至象征性收费购买农民公寓。五是对空心村旧房进行确权。对空心村旧房一旦确权确认成功,就要抵扣日后新增分户指标,或是政府等价回购重新安置,让旧有宅基地彻底退出。

(四)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实施“空心村”整治计划。一是实行奖励措施。对改造并成功盘活利用“空心村”内建设用地的村集体,经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对拆除旧村进行补偿。拆除旧村后,原旧村地块既可以由政府收储另作他用,也可以复垦为耕地,无论哪种形式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货币化补偿。在原址或另辟新址建设的房屋鼓励建设农民公寓。在部分城边村,可以尝试先拆后建,旧屋拆除后才可建新房,村先建设一批周转房,村民在新房建好前可先安置在周转房,坚决防止和杜绝“建新不拆旧”以及产生新的“一户多宅”。三是是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通过有关部门认定后不予拆除,但经过适当经济补偿后,统一收回村集体,修缮后开发经营或作公共场所。

2.创新土地管理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一是合理布局村社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引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转变散、小、杂、乱的低效用地模式,合理布局村社集体建设用地。二是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适度集聚规模化经营。三是推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以探索成立土地合作社为契机,引导村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入股土地合作社,发展村社集体经济。

(五)协调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关系

1.下放管理权限,推动规划尽快实施。按现行规

定,广州村民住宅建设经所在的经济社、村委会、镇政府三级部门审查同意后,上报区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议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权限下放到镇政府或街道。区政府加强监督和监管,凡是发现不符合报建条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一经查出,对镇(街道)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

2.采取建设用地规模镇(村)内平衡方式。建议制定灵活的土地管理政策,在每个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采取建设用地规模村内平衡或者镇(街)内部平衡的方式,也就是土地管理部门控总量不控边界,根据村庄规划的要求,可统一建设用地位置的调整,从而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

3.加强镇(街)规划管理机构建设。目前,随着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逐渐铺开,以及规划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规划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开展难度大,建议在镇(街)设立规划管理所,配置一定数量的编内工作人员,专人协助各镇(街)实施村庄规划管理。

(六)加强产业引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加强政府对村庄产业发展的引导。一是对于城中村、城边村,以发展服务业为主,通过“三旧”改造对现有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更新开发,发展商贸、商务、餐饮等服务业。二是对于远郊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观光农业等。三是对于耕地保有量较大的村,按照耕地保有量的一定比例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并在产业园区集中集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的开发模式。

2.促进村社工业转型升级。一是解决园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区(县级市)、镇(街)、村(社)共同筹集资金的方式,为园区补办用地手续,缴纳用地罚款,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档次。以厂房、商铺出租为主的租赁经济,在原定租期到期后,根据各区(县级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副中心建设的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附加值高、产业链条长的项目签约,适当提升产业发展门槛和发展档次。

3.对分散的村社物业经济进行归并,统一建设工业园区。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各区(县级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低端、落后的村社工业,关停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工业小区,将村社工业集中整理到镇统筹的工业园区,村社不再新建新的工业小区,节省出来的土地资源由镇统一规划建设,每个村以入股形式享受分红,改变以往村社工业遍地开花的做法,尝试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村社工业发展新路,改变农村低效用地方式。

(七)加强对村庄财政资金投入

1.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适当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没有达到贫困村标准,但又相对贫困的村庄实施重点扶持,加强文化、卫生、体育设施,以及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改善村容村貌,并加强后续管理,适当增加后期维护运行资金投入,确保设施长久发挥作用,造福于村民。

2.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以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为契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按照村庄规划实施的轻重缓急,每个镇(街)选择1-2个村庄进行试点,把市、区两级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归口到一个部门统筹集中使用,借鉴美丽乡村资金投入模式,先行对村庄规划试点实施集中投入,发挥“以点带面”作用,通过逐年建设不同村庄形式,逐渐覆盖全市域,增强村庄规划实施的展示度与影响力。

3.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设立村庄整治专项资金。为筹集村庄建设资金,按照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建议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空心村”改造、农民公寓建设等,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旧房屋拆除补助、收回宅基地补助、基础设施配套、退宅还耕工程建设支出,坚持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汤钦乐)

4.村庄环境整治规划 篇四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为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党委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以及影响村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科学规划、注重特色。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特色彰显等要求,优化村庄布点,完善村庄规划。切实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整治重点,挖掘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村庄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确定不同的整治目标和方式,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

——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坚持以块为主,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机制,形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用3-5年时间对全省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结合实际,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山区更具山村风貌,水网地区更具水乡风韵。

——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二)实施步骤。全省村庄环境整治分两个阶段推进。

1.突出重点、初见成效阶段(2011-2012年)。全面动员部署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组建工作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技术培训,兼顾不同区域和村庄类型实施示范项目。全省20%以上村庄实施环境整治,完成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及其周边村庄环境整治,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完成40%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2.全面实施、显著改善阶段(2013-2015年)。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目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在2013年底提

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三、全面整治村庄环境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

收运处置体系。苏南地区进一步提高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苏中苏北地区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

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

到2015年,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

率达80%以上。

(二)整治生活污水。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

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太湖流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点区

域,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建立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

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

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

到2015年,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苏南50%、苏中25%和苏北15%的规划布点村

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

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

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

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坚决依

法取缔、关闭。

(五)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

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

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积极引导规模化、集

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

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

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

(六)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

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

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

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

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到2013年,全省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到2015年,全面建立农村河道轮浚机制。

(七)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

(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

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

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

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

体系。到2015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八)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

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村庄绿化应以乔木

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

闲健身。到2015年,苏南地区和苏中、苏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35%以上。

(九)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用自备水源的村庄要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满足村庄用

水水量和水质要求。靠近城镇和基本具备区域供水条件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

供水。大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水源地整治,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

(十)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服务水平,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构

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

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具有

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到2015年,全省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和行政

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比例达50%以上。

(十一)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引导促进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

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既有建筑物出新。严格规划管理,依

法处置违法违章建筑。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

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和救灾救济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

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

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结合城镇总体规划修编,适时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综合考虑

当地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乡村特色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劳作半径和集聚规模,选择

与生产相适应的居住方式,科学确定村庄布点和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充实完善村庄规划,统

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强化对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作用;注重保护村庄地形地貌、传统肌理,营造优美环境和鲜明特色,引导适宜产业

加快发展。村庄规划报批前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要

在村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二)推进康居乡村建设。以“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为

目标,组织开展省级康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引导各地加快推进康居乡村建设。苏南地区要

以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全面推进康居乡村建设;苏中、苏北地区要在优先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农民迁入城镇的同时,以改善农民最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有

序推进康居乡村建设。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0个省级“康居示范村”,带动10000个规

划布点村庄达到康居乡村建设标准。

(三)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依法加强村庄建设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严格规划实施管

理。注重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规划布点村庄人居环境。充分尊重农

民意愿,采取自建、联建与统建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引导农民向规划布点村庄有序集中。

以第一产业为主的村庄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引导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村庄建设

多层公寓式住宅,限制建设独立式住宅。新建农房要结合地形地貌及道路走向等灵活布局,力求空间围合丰富、户型设计多样,体现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加强

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农房符合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抗震

等要求,切实提高农房建筑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

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

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

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突出工作指导。根据各地村庄基本条件,分区域、分类型指导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苏

南等有条件的地区要注重城乡、区域环境连线连片综合整治,强化地方特色和农村风貌塑造,实现环境优良、生态宜居;其他地区要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营造整洁、自然的村容村貌。突

出规划布点村庄的环境整治,靠近城镇的要按照城镇社区标准进行整治,具有自然和人文特

色的要注重特色保护和培育,经济条件较好的要加快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经济薄弱的要优先建设和改善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收运、河塘疏

浚整治等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环境面貌。对非规划布点村庄,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

性地提出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加强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结合,整合资源,集中

力量,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跨村组宅基地置换,保障村庄规划

建设整治用地需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和集体经

济发展。加快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

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乡村建设的财政投

入力度,并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县乡财政补助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

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

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提供技术保障。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指导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基层

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

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源环境条件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有效途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

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科技、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

机制。制订村庄环境整治、农房建设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导图集,免费发放给基层单位及农

民参考选用。

(五)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

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

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

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更高水平小康、科学发展、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

部实绩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采取年初签订目标责任状、年底考核

评价的办法,加强对各地村庄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

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武汉市镇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篇五

一、总则

1.为贯彻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要求,适应武汉市域城乡发展的新形势,指导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引导政府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的合理投放,特制定本要点。

2.本要点的适用范围为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各镇(乡、街、场)的村庄体系规划,洪山区三环以外的乡镇可参照执行。

3.镇域村庄体系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上位规划为指导,同相应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水利、自然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4.编制镇域村庄体系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5.镇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15年。

二、规划依据

1.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3.《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4.《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5.武汉市及各区城镇体系规划 6.各区村镇总体规划

7.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8.其它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规划目标和原则 1.规划目标

以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村庄空间布点形式(就地发展、撤并、迁移),村庄集聚规模和村庄数量,进行村庄布点,规划镇域产业布局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2.规划原则

(1)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逐步迁并。

(2)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集约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分缓急,注重实施,保证城乡协调发展和各项建设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有序结合。

四、规划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开展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自然环境、人口、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进行村民生产生活意愿的调研,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参与依据。

2.制定镇域城乡统筹发展策略。预测城镇人口及村庄人口发展规模,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研究镇域产业发展与布局现状,分析镇域村庄发展的特色和村民生产生活的特点,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3.提出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确定村庄体系结构。确定村镇层次等级,重点确定各级村庄空间结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确定村庄的保留、撤并及迁移方案。

4.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确定配置标准。对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电信、垃圾收集、牲畜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范围,以及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规划区范围和建设要求。

5.制定近期建设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分阶段实施的目标及重点,提出近期内重要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和选址等。

6.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五、村庄布局规划指导

1.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必须对镇域村庄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作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

(1)市(区、镇)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本规划的要求;(2)现状人口规模与分布;(3)现状公共设施分布;(4)现状基础设施布置;

(5)区域内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资料;(6)区域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7)符合规划编制要求的地形图资料;(8)有关各乡镇及村庄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应对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建设条件进行研究分析,综合评价镇域村庄发展的条件和主要问题,为确定村庄布局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工业化、城镇化对村庄发展的影响分析;(2)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对村庄分布的影响分析;(3)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分析;(4)区位与交通条件的分析;

(5)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防灾抗灾能力的分析;

(6)土地利用、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风景旅游、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对村庄发展的影响分析。

3.依据本区域体系系规划等上位规划预测镇域、村庄人口发展总规模。参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对人口规模进行预测。

村庄人口规模应与农业生产特点、耕作半径相适应。按先中心村后基层村的顺序确定,综合考虑耕地资源、生产工具、机械化程度、产业类型、人口密度、经营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等因素。

村庄人口规模的确定应与村庄重组、撤并的进程和潜在的发展能力相适应。4.村庄职能和等级结构(1)等级结构

参照《村镇规划标准》,分为镇、中心村、基层村等三个职能等级。镇指建制镇或集镇,一般是镇域行政中心,设有基本的生活设施和部分公共设施。

中心村一般是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是村镇中从事农业、家庭副业和工业生活活动的较大居民点,拥有为本村庄和附近村庄服务的一些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基层村是中心村以外重点发展的村庄,每个行政村不多于3个,是从事农业生活活动的最基本居民点,设有简单的生活服务设施。

(2)职能分工

镇具有工业、交通、贸易、商业、农业服务、旅游等职能。

中心村有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农产品加工、旅游、历史文化名村、交通枢纽、公共服务中心等职能。

基层村以居住和农业生产为主要职能。5.村庄空间布局

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应以所在城镇为中心,对村庄进行合理布局,并对主要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部署。

(1)中心村确定的原则

——每个行政村原则上最多只设一个中心村; ——交通条件好,现状有通村公路; ——现状居住人口一般在300人以上;

——有水源地和集中供水条件(山区离山泉2公里范围内); ——与镇区和其它中心村、基层村有合理的间距。

(2)村庄发展可分为新建、保留、逐步撤并等三种基本类型。

新建——根据城市规划或村庄发展需要进行迁村并点或整体搬迁新建的村庄。

保留——现状农居点有一定规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对周边村庄人口有较强集聚作用,允许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各项建设。

逐步撤并——现状规模偏小,没有基本农田或农业产业支撑;不通公路或缺乏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处在文物古迹、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生活和自然保护区、分蓄洪区等范围内,村庄发展受到制约;生态环境恶劣,没有发展潜力的村庄,实行萎缩性管理,禁止农居点内的一切建设活动。

(3)村庄迁并的流向

——经济不发达的向经济较发达或发展潜力大的地区集中; ——人口规模较小居民点向人口规模较大居民点集中; ——镇区周边居民点向镇区集中; ——都市发展区的居民点向城镇集中; ——交通不便居民点向交通便利地区集中; ——偏远山区村庄向平原中心村迁移; ——沿河沿路分散的村庄向中心村集聚;

——受地质灾害或其它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村庄向自然条件良好的地区迁移。

6.村庄建设指标

中心村人口规模一般不小于1000人,基层村一般不小于300人。

建设用地指标:保留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不高于120平方米,新建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不高于100平方米。

六、主要成果及技术要求

1.镇域村庄体系规划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1)规划文本:表达规划意图、目标和对规划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规划文本内容详见附录。

(2)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标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年限、比例尺、图例、风玫瑰图、编制时间、设计单位名称。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0-1:25000。

规划图纸应包括(根据需要可适当合并): ①区位图; ②现状分析图; ③村庄布局规划图; ④村庄发展流向图; ⑤基础设施规划图; 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⑦近期建设规划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

2.区位图。标明行政区划、地理环境、城镇体系结构等。

3.现状分析图。标明镇域行政区划、城镇、行政村、自然村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区域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情况。图上应标明:

(1)镇域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情况,按《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分类画出包括城镇和村镇建设、农业、水利设施、工矿生产基地,仓储用地以及河湖水系、风景区及绿化等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小类为辅;)(2)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等主要基础设施位置、管级走向;(3)乡镇中心和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名称、位置;(4)防洪、环境保护设施的现状情况;

(5)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保护区范围;(6)其它需要在现状图上表现的内容。

4.村庄布局规划图。是村庄布局规划的主要图纸,标明行政区划、各城镇、村庄的位置、职能等级、交通网络及主要基础设施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布局。图上应标明:

(1)行政区划和城镇位置,各村庄的名称、位置、规模、职能等级;(2)镇、中心村、基层村之间的道路交通设施、主要基础设施等位置、级别,主要管线走向等;

(3)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分级配置的内容、位置、规模、级别等;(4)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位置、范围等。5.村庄发展流向图。是村庄布局规划的分析图纸,标明行政区划、各城镇、村庄迁并的流向、发展策略等。图上应标明:

(1)行政区划和城镇位置,各村庄的名称、位置、规模,村庄迁移方向和发展策略;

(2)镇、中心村、基层村之间的道路交通设施、主要基础设施等位置、级别,主要管线走向等;

(3)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分级配置的内容、位置、规模、级别等;(4)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位置、范围等。6.基础设施规划图

(1)行政区划、各居民点的位置、名称及其用地范围;

(2)道路交通组织、给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的主要管线的走向、管径、道路宽度、等级等,以及客货运车站、码头、水源、水厂、变电所、邮政局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等级等;(3)防洪、消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设施的位置、规模、容量或治理措施。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行政区划、各居民点的位置、名称及其用地范围;

(2)中小学、托幼、卫生院、文化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商业服务中心、农贸市场、行政管理中心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等级、服务半径和范围、规模或容量。

附录:

镇域村庄布局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 1.总则 1.1 总则

1.2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重点 1.3 规划范围 1.4 规划依据 1.5 规划期限 2.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1 社会发展 2.2 经济发展 2.3 村庄建设目标 2.4 村庄人口发展规模

2.5 村庄建设用地指标选择与建设用地规模 3.产业结构和布局 3.1 产业结构 3.2 产业布局 4.村庄布局 4.1 规划布局结构 4.2 村庄分级分类 4.3 村庄发展布局 4.4 规划中心村、基层村的名称、位置、主要职能、等级和规模

4.5 确定新建、保留、撤并、整治等不同类型村庄的标准,分类发展的村庄名称、位置、主要职能、等级和规模

5.基础设施布局 5.1 交通设施规划布局 5.2 给水工程规划 5.3 排水工程规划 5.4 电力工程规划 5.5 通信工程规划

5.6 防灾减灾(防洪、抗震、消防、人防、地方病、地质灾害等)工程规划 5.7 广播电视设施布局 5.8 环卫设施与环境保护规划 5.9 能源供应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1 公共服务设施等级与规模 6.2 公共服务设施内容和布局 7.近期建设规划 7.1近期规划目标 7.2近期规划内容 8.规划的实施

8.1 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6.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篇六

1.1 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村庄规划正是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初步统计, 目前我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自然村, 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 要想彻底改造村庄的面貌, 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为了实现村庄的长期发展,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型村庄规划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有科学合理地编制村庄规划, 才能保证新型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才能提高我国村庄建设的整体水平。

随着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实施, 村庄规划被列入法律、法规, 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面对大量村庄没有规划覆盖的现状, 我国全面掀起一场村庄规划编制的高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村庄规划应当从村庄实际出发, 尊重村民意愿, 体现地方和村庄特色。村庄规划的内容包括规划区范围, 住宅、公共设施管网、道路、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村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 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1.2 国外村庄规划编制模式

西欧及美国的农村发展整体平稳, 但他们的发展过程有所不同。西欧国家的村庄建设主要是在二战后开始起步并逐步发展起来的, 目前都已达到十分成熟的阶段;美国的村庄发展则相对平稳, 因为没有遭到二战破坏, 其村庄建设始终走在世界前列。西欧及美国村庄的特点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和农业人口比较少, 村庄建设主要体现在小城镇上。以德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 村镇级地方政府管理机构体制比较精简。在村镇的建设领域, 重大项目实施非常重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 公众参与的制度执行得较好。通过各种媒体渠道, 进行广泛宣传, 鼓励居民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 使居民能够充分了解规划建设的目的和实施过程, 争取更多地理解和支持。

1.3 国内村庄规划编制模式

截至2008年, 全国建制镇增加到19234个, 建制镇人口增加到13785万, 全国建制镇 (不含县城关镇) 平均人口规模接近万人。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镇密集地区甚至出现了一批5万至20万人口的小城镇。60年多来, 中国村庄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村镇建设事业也在实践中反复摸索, 不断发展, 从单一的工程建设向人居环境建设, 从独立村庄建设向村庄新型社区建设转变。

当前, 村庄规划已经作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我国现有村庄规划的编制模式普遍采用上级政府下达任务—确定编制单位—编制规划, 即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 农民缺乏自主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因而村庄规划的实施成果不明显, 甚至有些村庄规划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实际意义不大。虽然“公众参与”等关注村民发展的理念也被提出, 但村民主动参与规划编制, 并在编制过程中提出意见并被采纳的较少, 基本处于伪参与状态。因此, 村庄规划实施效果往往很难达到既定的目标。某些地区的村庄规划由于只关注图纸的绘制, 缺乏对村庄长远规划发展的有效引导, 在实际操作上很难实施, 还有一些地区的村庄规划带来了大量的村庄撤并, 给行政管理带来一些问题。因此, 现阶段村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 迫切需要引入新的、适合村庄发展的规划理念。

1.4 南宁市村庄规划编制的情况

从2009年起, 南宁市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工作, 有计划地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工作。2005年以前, 南宁市102个乡镇中, 只有《马山县城总体规划 (1996—2020) 》、《横县云表镇区建设规划》由相应的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占全市乡镇总数的2%。其余的乡镇基本未编制总体规划。

2006年起,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要求, 南宁市于2006—2007年期间在武鸣县和原邕宁县片区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 完成了1410个自然村屯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1年6月20日, 南宁市已有39个乡镇总体规划批复实施, 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8%;另有50个乡镇正由县区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占全市乡镇总数的49%, 其中大部分已完成审查或评审。剩余13个乡镇中, 良庆区良庆镇已纳入南宁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不再单独编制镇总体规划, 其余12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均纳入南宁市2011年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的编制任务, 要求在2011年内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2 现有村庄规划编制模式的弊端

我国目前对村庄规划的理论研究较少。在编制村庄规划时, 主要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等规划类法律、法规和文件。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对村庄规划的编制标准、设计、施工等作了一些要求, 但这些政策重点主要放在指导集、镇规划建设上, 只是兼顾了村庄规划的部分内容。而这几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较快, 且各地方发展不均衡, 现阶段又开展大规模的村庄规划工作, 因此, 就凸显出村庄规划的研究太少, 理论太少, 还有一些不适应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亟需形成独立和完整的编制办法和标准体系。这对我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大国的发展和需求来说, 是非常重要的。

3 面向村民的村庄规划编制模式探究

3.1 思路简介

针对我国村庄规划的现有编制模式, 笔者强调引进面向村民的, 着重从编制程序、与村民的互动过程等角度来研究村庄规划编制的模式, 其基本原则是建立一种友好、平等的关系, 由村庄的发展主体——广大村民来参与, 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 从而推动村庄的可持续发展。以村民的发展和意愿为关注重点, 充分尊重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农房建设上的主体地位, 对农民的关切要体现在规划中建设项目要与农民利益相结合。

3.2 具体操作流程

村庄规划中主要需平衡村民及政府的利益。村民往往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宅基地及建设用地, 以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活质量, 且希望政府给予较大的扶持及帮助, 也希望在新村建设过程中付出较少的钱物;而各级政府则倾向于政策引导, 容易将技术层面的要求强加给村民, 更倾向于建设一些“政绩工程”, 而且还需考虑政府财政投资及扶持资金的投入问题。在传统的村庄规划的编制过程中, 政府往往占有一定的优势, 因而村民对于自己村庄的规划发展和建设, 很容易处于一种被动的接受状况。因此, 村庄规划很难产生理想和预期的效果。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 提出以下编制流程的建议和设想。

(1) 收集需编制规划的村庄的地形图、影像图等基础资料, 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已建建筑等现状情况, 并明确标识出村庄的规划范围。

(2) 请当地村民根据现状情况, 提出拟规划为住宅用地、村庄配套设施、乡镇企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区域的方案, 并初步绘制成图。

(3) 编制单位将该设想方案进行技术核实, 主要核实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及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村庄住宅间距、层数等是否符合规定, 垃圾收集点及处理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等;提供技术支持, 供村民决策, 并将村民对村庄发展的设想在用地布局和公共设施安排上重点考虑, 在技术上为村民提供服务和帮助, 确保从技术层面编制合理的村庄规划。

(4) 编制单位形成初步规划成果, 召集村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对接, 作进一步修改。这个过程肯定会反复多次, 因此应在政策、技术允许的前提下, 尽量考虑村民的意愿。这需要编制单位保持一定耐心, 确保充分考虑村民意愿, 并且要配合一定的技术措施来解决相关问题。村委会作为村民与规划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提供交流平台。

(5) 村庄规划修改完毕出成果后, 还应按程序给予公示。

4 结语

面向村民的村庄规划的编制模式, 在规划调研、编制、审批等各个环节要求村民广泛参与, 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向村民征询意见、公示规划成果, 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全过程, 使村民起到主导作用, 决定重大问题的解决方式及村庄发展方向。只有被村民认可的村庄规划, 才具有可操作性, 也才具有生命力, 将来在村庄建设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摘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是涉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工作的重要内容, 如何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已成为规划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本文主要从面向村民的角度出发来研究村庄规划编制的模式, 将村民作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考虑因素, 规划者和政府只提供技术及政策指引, 编制出操作性强、科学合理, 并利于当地村庄发展的村庄规划。

关键词:村庄规划,编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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