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2024-09-09

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通用10篇)

1.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一

在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xxx(2005年x月x日)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动员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市再次掀起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热潮,帮助农民提高转岗就业技能,确保完成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目标任务。刚才xxx同志就我市2004年农民教育工作和阳光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05年阳光工程实施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资金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讲得很具体、很到位,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认识要更明确

首先要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这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首次把实施阳光工程写进中央文件。今年国家更加重视阳光工程的实施,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由去年的250万人增加到今年的280万人;投资力度也在加大,中央财政的培训补助资金由去年的2.5亿元增加到今年的4亿元;补助标准有所提高,由去年的每人每期补助100元提高到139元。具体到我市,补贴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期xxx元提高到xxx元。

其次要认识到,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强力推进。xx是农业大市,8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劳动力资源量位居全省前列。2003年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意见》和《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时,就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途径,指出要跳出“农”字做文章,通过“三化”来把数以万计的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并且提出,到2020年全市非农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到60以上,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到20以下,城镇人口达到50以上。市委书记xxx同志多次指出: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着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民择业多元化,为农民增加收入拓宽渠道。今年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作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转岗就业能力,实现农民就业多元化”写进了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对农民工培训转移高度重视。

第三要看到,我市阳光工程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工作既有益又有效。去年,我市开始启动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一年多来,全市共筹集培训补助资金340多万元用于对参加培训农民的补助,认定培训基地120所,重点开展了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三大类共41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学员2.5万人,转移就业2.3万人,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和转移就业目标,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果,被群众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一是提高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就业技能,经过培训的农民95实现了转岗就业。二是降低了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政府安排的财政培训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受训农民,农民参加培训的成本平均降低三分之一左右,有的甚至达一半以上。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提高了转移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我市农民外出务工有组织输出比重由2003年的3.2提高到36。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参训农民外出务工月收入平均达到724元,比未接受培训的人员普遍高出200多元。2004年我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余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达到142万人,已有超过50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了城镇和农村二、三产业;农民务工总收入达到50亿元,农民务工收入比重首次超过30,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37。

第四要看到,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劳务经济,任务紧迫,机遇难得。所谓任务紧迫,就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不仅有近250万人亟需转移,而且每年还在产生大量的新增劳动力。要实现2020年非农产业就业率60以上和城镇化率50的目标,每年需要转移100万

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所谓机遇难得,就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着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加快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为劳务经济提供了广阔空间;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资源紧缺,很多地方出现了所谓“民工荒”,今年春节期间又出现“保姆荒”,这为我市加快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近些年重视发

展基础教育,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整体较高,外出务工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创造了一大批省内外知名的劳务品牌,商丘民工已经在外界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更好地推动我市劳务经济发展。

二、培训要更扎实

在去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中,各县(市)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一些县(市)区没有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得力。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成为社会各界效仿的样板工程。

一是抓好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保证,各县(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我市投入是5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支持我市450万元,比去年增加200多万元,增幅和总量均居全省第一,市财政配套50万元,不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但是,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到(市)区财政要对管理工作投入一定的经费,这是国家、省、市的要求。此外,市扶贫办今年还从扶贫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贫困乡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并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切实提高使用效益。阳光工程培训是示范引导性的,仅靠项目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希望有条件的县(市)区尽可能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培训规模,同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个人资金参加,形成以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

二是抓好基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覆盖面广,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要通过公开竞争的办法,集中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政府公益性培训项目的实施。要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努力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要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培训质量。

三是抓好订单培训。订单培训是确保农民稳定转岗就业的最有效形式,也是最受欢迎的形式。要继续采取订单培训的形式,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认定培训基地必须把职业介绍能力、有无用人订单作为首选条件。有用人订单,才能承担培训项目,有多少订单才能承担多少任务。不仅要看订单,还要看订单质量、看就业单位收入、就业稳定性和就业环境。在培训内容上,要以当前用工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的相关岗位为重点,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和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培训,使学员获得从业资格,顺利进入有相关准入要求的行业和岗位;在培训模式上,要通过“校企联合”、“校乡联合”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的优势,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并定期发布,使大量的农民实现就地培训、就地转移。

四是抓好监管规范。阳光工程必须“阳光操作”。去年在阳光工程培训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基层管理部门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因素。今后要在阳光工程的规范运作、制度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多做文章。要严格执行国家六部委和省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基地认定意见、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落实好第一节课、培训券、公示、台帐、培训月报、检查验收等六项制度,规范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资金使用、基地认定、项目单位评选、培训机构监管,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健康实施。

五是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劳”,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动员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培训,走出家门。要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行为规范教育,使外出务工农民尽快适应现代城市生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同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商丘农民工的良好形象。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农民工中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特别是突出宣传xxx等我市杰出外出务工人员的先进感人事迹,以此产生示范效应,让“xx农民工是好样的”这样的说法广为人知。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人文、历史和已经形成的就业特点,树立劳务输出商品意识,发展劳务输出产业,提高劳务输出水平,努力打造像虞城县的山西筑路、xxx的大连仓储和国际劳务、xx的北京建筑、永城市的苏南纺织、xx区的温浙出租司机等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享誉国内外的劳务经济品牌。

三、服务要更周全

一要组织农民工。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有组织输出比自由外出效果好。农民工因为有组织而有保障、有靠山、心里踏实,也便于管理。我们要在积极支持农民自由外出务工的同时,特别强调农民有组织的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要大力发展从事劳务输出的社会中介机构,提高我市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大劳务输出规模的宏观调控力度,重视联络和签订跨地区大规模的劳务协议。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党组织和团组织、维权组织的建设,使他们真正实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转岗不转向”。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都能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服务农民工。要适应劳务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寻找服务农民工的新办法、新途径,向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公益服务。要切实搞好信息服务,通过驻外机构、各种用工信息平台搜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通过举办农民工用工洽谈会、供需见面会等形式为外出务工人员转岗就业搭建平台,减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降低外出就业的成本。各乡镇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时便利地办理外出务工手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提供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和帮工队,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搞好农业生产;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免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出现突发事件要给予积极帮助。城镇要进一步认真清理不利于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让进城务工农民在子女上学、户籍管理、订立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和征收税费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逐步打破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地区和体制分割现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和法制保障。

三要维护农民工。近一个时期以来,为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农民工进城落户、工资兑付、子女上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多方面。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把这些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整顿用工市场,加强对民办中介机构的监管。要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尽可能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安全宽松的务工环境。

四、领导要更有力

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大事来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劳务经济,各县(市)区要舍得拿出人力、物力、财力发展劳务经济。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要把阳光工程实施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要加大对阳光工程实施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工作职责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牵头单位,要在搞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的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并搞好进城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着力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组织系统内职业院校和职业初高中学校开展培训工作,解决好外来务工农村劳动力子女的入学问题;建设部门要重点解决好建筑单位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问题;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培训中心、星火培训学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转移培训工作。

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一展身手、服务农民的舞台。要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同志们,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惠及亿万农民。我们一定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更多农民群众。要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认识要更明确、培训要更扎实、服务要更周全、领导要更有力,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有数量、更有质量,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二

1 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状况

据2013年平陆县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全县共有农业人口21.45万人, 农村劳动力13.02万人, 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7.11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54.6%, 常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3.68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28.3%, 其中:在乡外县内的1.27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9.8%, 县外省内的1.01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7.8%, 省外的0.66万人, 占劳动力总数的5.1%。除常年外出劳动力外还有2.23万农村劳动力从事钟点工 (或计件工) , 他们农闲进厂务工, 农忙在家务农。从经济收入情况来看, 2013年全县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达到1.2亿元, 占全县农民所得总额2.58亿元的46.5%, 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该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也成为该县增加农民收入的核心问题。

2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分析

2.1 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转移, 出现以妇、老、幼为主的“留守人员”

从统计年报来看, 农村劳动力转移以男性为主, 占比重达74.1%, 其中男性青壮年劳动力比重达66.8%。在转移过程中返回的比重还逐年降低。

2.1.1 农村劳力素质下降。

由于走出农村的大多数人员身体强壮、精力充沛, 且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而留守农村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 因此, 农业技术的普及、良种的开发推广相对滞后, 导致农村更加贫穷、落后。

2.1.2 农业生产后劲不足。

劳动力外流的同时, 农民对农业生产性投入也在减少, 加之农村种田成本费用的提高, 现在农村的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已不仅仅是个别现象, 土地出现“零价”流转, 或只在亲戚朋友间无偿“托管”现象。第三, 基层组织带动力弱。大量的青壮劳动力外流, 使许多农村基层政权近乎瘫痪或解体。出现“青黄不接”的病症。外出务工收入与农业生产收入差距的加大, 使得农村劳动力不愿也无意在农村发展, 部分外出人员有定居城市的意愿。同时, 在这种转移意愿的驱使下, 收入的资金投向也在改变, 减少了对农村发展所需资金的投入, 更是无心参与和关注当地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进展情况。

2.2 农村劳动力转移处于盲目和无序状态, 出现“民工潮”“民工荒”怪现象

农民外出就业多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 在转移方式上存在很大盲目性。近几年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 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政府或劳动部门有组织转移的占25%, 但通过亲朋好友等人际关系介绍方式转移的仍占30%, 另外自发盲目转移的比重占40%以上。流动的盲目性导致社会生活的无序性, “民工潮”的出现, 使本来紧张的水陆交通更为拥挤不堪。其次加大了城市的就业压力, 是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管理等在这些人群中难以执行和落实。

2.3 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出兼职性和间隔性特点

农民为了提高经济收入, 增加资本积累, 大多数仍以土地经营为主, 兼营其他职业。由于本身素质低下, 决定了择业的难度增大, 只能兼职一些重体力操作简单的工种。这类兼业性的劳动力转移还有另外一个突出特点, 就是间隔性, 今年外出, 而明年不外出;农闲季节外出, 农忙季节返乡。

2.4 受经济成本影响,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以省内转移就业为主

据统计, 本省内转移就业的比重占90.2%, 跨省转移只占9.8%, 县域吸纳转移劳动力比重迅速攀升, 这其中是经济成本在起关键作用。

2.5 劳动力转移方向

从产业流动来看, 农村劳动力转移多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大部分主要集中在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农村劳动力大多分布在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工作, 从事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低技能工作。据统计, 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占53%, 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41%, 到异地仍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占6%。

2.6 文化水平低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 转移农村劳动力中, 文盲或半文盲的劳动力占1%, 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9%, 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47%, 高中级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8%, 而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劳动力仅占15%。

3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与建议

从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种种社会问题来看, 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最根本的出路仍在于发展大农业, 提高非农产业的增长速度, 转移农民收入增长方式, 实现农村城镇化、城镇工业化、工业园区化建设。

3.1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农业产业化核心是以市场为导向, 组织生产, 通过开展加工、购销, 延长农业的产业链,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使农业成为高效盈利产业, 促使农业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就是引导农业有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 将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农户链接起来, 进行多种产业以及农副产品的深加工, 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条, 共同应对市场需求、市场竞争, 从而增加农业收入, 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同时农业产业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有一部分农民就从农业领域产生剩余, 向农村城镇化转移。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可以将农业生产与农业加工企业和社会服务业有机连接起来, 从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3.2 实施农业重点保护政策, 增强农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要引导农民从外出务工转向对农业的深度开发, 逐步减小当前存在的工农产品“剪刀差”, 增加务农收入。同时继续深化物价改革, 采取切实措施, 限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一要靠政府增加对农业的补贴, 像退耕还林、种粮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等。二要引导农民优化产业结构, 对农产品进行简单的深加工, 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突出“品牌”优势, 特色种植, 尽快增加农产品产量, 提高农产品商品化, 只有卓有成效地缩小工农产品的“剪刀差”, 为整体经济水平和就业结构的高度化创造良好条件。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收入增加, 相应会提高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及开发。这些措施是有效阻止当前农业发展必需的劳动力流失的迫切需要。

3.3 加快小城镇建设, 创造本地就业环境

政府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放松户口管理, 降低农民就业及子女入学“门槛”, 拓展本地就业市场, 鼓励农民工就地转移, 二是政府出台各项扶持政策, 鼓励农民工回乡自主创业。依托多年外出务工的经济和工作实践积累, 一些农民工具备创业条件的激情, 政府应尽快出台像“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的扶持政策, 鼓励他们回乡自主创业。

3.4 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变盲目流动为有序流动

3.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三

摘 要 为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区制订了《丰润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对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通过评价,带来如下成效。

关键词 农村劳动力转移 培训 阳光工程 资金管理

一、充分认识绩效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运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上年度财政补助资金作为绩效评价出发点,通过评价,认真总结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决策、实施和运作情况,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评价,牢固树立公共财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加快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增强财政服务功能,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良好作用。

二、坚持绩效评价的原则,把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具有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认定过程的程序性及资金使用的分散性等特点,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评价过程中,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绩效评价工作。

2.坚持全面自评的原则。要落实措施,组织力量,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认真全面地做好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按规定要求完成全面、详实的自我评价。

3.坚持强化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原则。为科学总结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经验,应对项目的计划制定、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考核评价,对项目目标、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资金的运行、专款专用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运作行为的,严肃查处。

4.坚持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价的原则。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性质、特点,坚持全面综合评价,既注意项目的整体社会效益,又注意项目操作本身经济合理性。

三、结合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作出绩效评价

区阳光工程办公室要认真填写《年市阳光工程资金配套、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并将其作为绩效评价依据之一开展评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管理措施、制度建设评价。

2.资金使用情况评价。

3.目标完成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

四、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为了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补助资金考核评价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与效果,按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全面性与简明性、通用性与专用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设置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含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大类。

(一)定量指標(70分)

定量指标由资金保障、项目完成两方面的指标构成。

1.资金保障指标。是指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指标,包括省、市、县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数量及到位率,当地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情况。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率反映财政对培训项目补助承诺的实施结果和筹措资金的能力。考查项目资金的综合到位情况,揭示项目补助资金筹集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分析资金缺口的来源。一般情况下,该指标值应等于或大于100%,表明财政筹措资金能力强,认真履行了项目补助承诺;该指标若小于100%,表明财政筹措资金不力,信誉度低。

2.项目完成指标。主要考核培训项目完成数量和质量,具体包括培训农民数量完成比例、受训农民转移就业率。

(二)定性指标(30分)

定性指标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对各项定性因素分析判断而得出的非定量因素的指标。它是对定量指标的进一步补充,通过对定量指标评价结果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形成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结论。具体包括项目基础管理情况、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情况、培训社会效果情况三个方面评议指标。

1.项目基础管理情况指标,主要是指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到位情况的指标。

2.项目资金管理指标,主要是指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受训农民满意程度指标。主要是指农民对通过培训实现就业的满意程度,对培训机构培训的满意程度。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包含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之间为良好;60-74分之间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任何违规问题,均为不及格。

五、通过绩效评价,出具考评结论

我区认定阳光工程培训基地10家,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2175人,其中引导性培训10000人;技能性培训210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00人,转移就业率达到100%;创业培训75人,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全年阳光工程补贴资金100.5万元,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阳光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会上的讲话 篇四

大家上午好!

今天,由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20xx年度第二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这里隆重举行。

机电工程系有幸成为本次的协办单位,在此,我谨代表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其中的协办单位机电工程系全体教职员工,向莅临本次培训的各位领导、老师、学员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机电工程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师生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不断推进系部改革、建设和发展。我们以机械、电子、汽修专业建设为依托,融专业链、产业链、创业链、服务链、教学链等五大链条,打造了机电类专业技能培训中心、机电技术研发中心、机电技术三大中心,凸显了技术研发与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引领区域职业教育功,突出创业教育、培养机电专业人才的办学特色。在培养高技能人才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千名“出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

5.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五

乙方:

根据重庆市农业局、财政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实施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渝农科发[XX]10号)和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劳领[XX]5号)文件精神,通过对乙方申报的内容和条件进行了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_______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基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下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性(阳光工程)计划;

2、负责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协助乙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服务;

4、负责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评估和验收;

5、按重庆市委、市政府渝委发[XX]7号文件的规定,财政补助农民交纳培训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定点培训机构经审核公布的培训费标准30%补助(最高不超过_____元),以"代金券”的形式直接补助给农民;培训学员并实现非农就业,经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抽查达到85%以上的合格率,同时就业时间稳定在一年以上的,可按每人_____元的标准奖励给培训机构;

6、协助乙方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二、乙方职责

1、负责《阳光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具体实施。包括学员的招收、教学管理、考试考核、转移就业等;

2、招收的学员必须是我县年龄在16-45周岁的农村居民。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

3、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培训教材,选用或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各岗位教学规范组织教学,档案规范整齐(学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学籍卡、图片资料、教学计划、教案等)

4、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培训台账说明受训农民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转移就业台账要说明就业单位和联系方式;

5、培训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在每季度末的20日前必须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报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见季度报表);

6、培训过程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7、提高培训质量,全面完成转移培训任务 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培训和转移就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6.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六

**市是200*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县。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委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意见》精神,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坚定不移抓监管,坚持不懈求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农村劳动力

培训转移任务。共培训农村劳动力9485人,占省里下达计划9000人的104.4;转移就业9120人,转移就业率达96.3。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树立三种意识,坚持严求质量不动摇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才能抓好、抓出成效,是摆在我们阳光工程办公室面前的重大课题。在实施阳光工程之初,个别同志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培训转移都是培训基地的事,阳光工程办公室没啥工作可做;有的认为,阳光工程涉及的对象是几千农民,培训基地又跨行、分散,阳光工程办公室工作不好做;还有的认为,国家和省里专项资金都拨给培训基地,直接补给农民,阳光工程办公室没有经费做工作。针对这些思想倾向,我们通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教育办公室同志树立三种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于解决农村的现实和长远问题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我们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上来。二是树立责任意识。阳光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完成培训转移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担负起这一职责。三是树立创新意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还处于起步阶段,运行机制尚未形成,我们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创新、去创造。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劲往监管上使、功往服务上练、一切围绕质量转”的思路和“一年打基础、二年求质量、三年上档次”的目标。按照这一思路和目标,阳光工程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形成了阳光工程办公室抓质量、培训基地重质量、上下合力求质量的良好局面。

二、把握三个环节,确保培训转移不走样

实施阳光工程的目的,就是通过培训让农民掌握职业技能,学到就业本事,最终实现稳定就业。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培训基地却存在着重培训、轻转移,重引导性培训、轻职业技能培训,重实际操作、轻基础工作的问题。如何保证培训转移不走样,我们重点把握了三个环节。

一是把握好职业技能培训这个环节。针对个别培训基地只搞引导性培训,图省时、省力、省钱,不搞职业技能培训,怕费时、费力、费钱的现象,我们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引导性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原则,规定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地所培训的学员,阳光工程办公室不予承认,不准上报。同时,先后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新大地美容美发学校召开职业技能现场培训交流会。2005年6月,我们有一个培训基地开设30人的建筑专业培训班,整个培训期间没搞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只开展了引导性培训。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培训班结束后的验收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及时做了记录,因此,对该基地上报的月报未给予承认。

二是把握好转移就业这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首先抓的是就业率,要求培训基地对经过培训的农民转移就业率必须达95以上。抓好这个环节的关键就是要先签订单,后培训。市阳光工程办公室每年向培训基地分配任务时,先要看基地是否有培训订单,有多少订单,然后再确定分配给谁多少任务。去年春节刚过,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就派人出外跑订单,先后与省内外一些企业签订了27份订单,计划用900余人。农机校、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也通过农业信息网、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签订培训用工合同11份,从而保证了就业率。其次抓的是稳定就业时间。目前由于有些企业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等因素,工人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农民就业不到一周就辞职了。如何实现稳定就业,我们要求培训基地不仅要与用人企业签订单,而且要选那些声誉好、待遇高、正规的企业签订单,并督促检查培训基地搞好跟踪服务,维护好农民工的权益,从而保证了农民工的稳定就业。

三是把握好基础工作这个环节。我们要求培训基地年初要有工作方案,每期培训班都要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开班前要建好学员登记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两周内,要建好培训台帐、转移台帐、考试卷、成绩册等档案材料,同时上报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如不按时建立档案材料,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对其工作不予验收。

三、强化三个机制,实行严格监管不松手

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为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重点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建立第一节课机制。市阳光办严格执行第一节课制度,规定各培训基地在每期班开班前必须将有关情况上报市阳光办,开班时,市阳光办的人到现场上第一节课,对阳光工程的意义、目的进行讲解宣传,并对学员的身份、数量进行核实,发放培训券。如遇几个培训基地同时开班的情况,市阳光工程办公室人员分组上第一节课。通过第一节课,不仅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也为培训基地的招生工作做了宣传。参加培训的农民回家后纷纷向自己的亲属、邻居、朋友介绍什么是阳光工程,阳光工程能为农民带来哪些好处,从而扩大了招

生。2005年5月,一个培训基地开办的建筑专业培训班,办班期间没有通知阳光办参加第一节课,月底报表时,该基地将这次办班的培训转移人数上报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计划向省里报送,我们经过审核,决定对这期培训班不予承认,并在培训基地负责人工作会议上作了通报,使各培训基地受到了很大触动,也促使各培训基地都能认真执行第一节课制度,而且都留有备查的音像资料。二是建立跟踪检查验收机制。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和管理细则,包括对各培训基地每期培训班的开班、学员数量、培训效果、学员转移就业、各种台帐、档案管理等情况都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否则对该基地的培训转移工作不予承认,同时不准上报月报表。我们还严格执行国家及省阳光办对培训基地检查验收的8项24条验收标准,每半年及年终都进行检查,对各基地的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档案填写是否符合标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转移就业率是否达到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较差的基地,指出问题,限期改正,我们再次复查,检查验收后形成检查验收报告。起初,各基地对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的严格检查都很不理解,认为我们不太尽人情,时间长了,基地也理解了,知道我们不仅是对国家负责任,同时也是对基地负责,更重要的是对农民负责。2005年,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市阳光办检查中档案填写不规范,市阳光办令其限期整改,学校全体教职工国庆节放假期间没有休息,利用假期补填档案材料,在年末省阳光办检查时,顺利过关,并在档案管理方面受到好评。三是培训任务调整机制。我们对年初分配给各基地的阳光工程转移培训任务,根据各基地平时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实行动态调整,打破培训任务一年不变制。2005年,有一个基地由于工作相对落后,在7月份时我们把该基地的任务指标进行了调整,把调出的部分分配给工作比较突出、能力比较强各的基地。从而调动了各基地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搞好三项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不缺位

为切实提高阳光工程工作质量和效率,市阳光办科学运作,注重服务,发挥优势,努力为基地做好坚实的后盾。一是做好信息服务。市阳光办采取各种手段和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搜集信息,帮助联系用工单位,两年来,先后带领培训基地分别到吉林、长春、大连、天津、北京等地的用人企业进行考察,并与天津蓝尼尔制衣有限公司、北京精保保安公司、北京宝佳制衣有限公司、长春着装厂、长春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等用工单位建立联系,共帮助各基地签订培训用工协议40余份,输出学员3000多人。二是做好指导服务。为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2004年7月,我们从国家六部委文件中提炼出24条档案管理标准,指导各基地严格按其填写。同时,还针对各培训基地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共举办各基地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详细讲解档案管理知识,并对业务人员认真进行考核。我们还经常深入到各基地,面对面、手把手地帮助和指导档案管理人员如何建档、归档。尤其是对新增的培训基地,曾多次利用休息时间为其指导,使这些基地及时完成培训任务。就业训练中心在市阳光办的帮助指导下,档案管理做得非常的规范,受到省阳光办的好评。三是搞好协调服务。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搞好阳光工程的宣传,不仅让农民了解到阳光工程可以让他们接受技能培训,帮助其转移出去,而且让用人企业了解到阳光工程还可以为他们培训有技能、高素质的人才。特别是协调乡镇政府、乡镇阳光办配合各培训基地搞好招生和培训工作,成功探索出了校乡联合的培训转移路子。两年来,乡镇共帮助基地招生6000多人,组织培训120多场次。

7.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篇七

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经济的关键问题,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课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战略任务。本文充分利用2007年广西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深入分析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研究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促进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思路。

二、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回顾

(一)改革开放前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由国家计划调控的,期间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有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20世纪60年代的农村劳动力回流等反复曲折变动。总体看,农村劳动力处于稳定状态,农村经济基本上是单一的农业产品经济,农村非农产业占的比重很低。广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始于20世纪70年代,劳动力转移以乡镇企业为主要的转移渠道。“四五”时期(1971~1975年),由于社队企业刚起步、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吸收农村劳动力的规模小,每年吸取劳动力约30万人。进入“五五”时期(1976~1980年)后,广西社队(乡村)企业有了较大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增大,速度加快,仅1978年广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规模达74万人,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1%。

(二)改革开放后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农村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后,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焕发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获得了超常规发展。同时,农村非农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通过“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方式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这一时期共出现三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高潮。

第一次高潮是1982~198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缓慢发展阶段。1982~1985年广西农村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仅增加28万人,平均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到10万人。1984年广西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广西经济的一大战略措施,乡镇企业开始有较大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加大。1985~1988年4年间共转移95.27万人,平均每年转移23.82万人。1985年乡镇企业劳动力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9.2%,1986年为10.56%,1990年为11.26%。但1989~1990年由于治理整顿的影响,广西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减缓,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大大减少,平均每年仅为12万。

第二次高潮是1992~1996年,广西乡镇企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广西乡镇企业在业人数216万人,1992年增至272万人,增加56万人,增长26%;1993年乡镇企业在业人数增至366万人,增加94万人,增长35%,乡镇企业劳动力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9.37%;1995年广西的乡镇企业有149万家,吸纳劳动力588万人,占当年农村从业人员的27.94%。

第三次高潮是2002年以后,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近几年来,广西各地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2004年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明确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新兴产业和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加大有组织、多渠道、多形式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2003~2006年广西农村外出劳动力人数分别为588.7万人、655.2万人、677万人、698.1万人,每年的增加量分别为66.5万人、21.8万人和21.1万人,增速分别为11.3%、3.3%和3.1%。2004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增长最快,到了2005年和2006年,每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达到了一定规模,增长趋缓。

三、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

(一)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制造业、建筑业和居民服务业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渠道

据2007年住户调查数据,外出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为1.79%;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2.39%,其中:采矿业占0.84%、制造业占53.6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占0.43%、建筑业占7.46%;外出农村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5.73%,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2.33%、批发和零售贸易占3.36%,住宿和餐饮业占4.94%,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8.71%,教育占0.46%,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0.5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0.46%,其他占14.87%。

(二)农村外出劳动力转移趋势以省外为主,省外又以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为主

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流向看,乡外县内、县外市内和市外省内转移比例少,而跨省转移比例偏大。第二次农普数据显示,广西外出从业人员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劳动力占7.7%,在县外市内从业的劳动力占8.9%,在市外省内从业的劳动力占8.2%,去省外从业的劳动力占75.2%。2007年住户调查数据表明,广西农村外出劳动力98.85%到东部地区,0.64%到中部地区,0.47%到西部地区,0.04%为其他。这充分说明,广西经济发展水平低,当地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的比例少,农村劳动力更多选择离开家乡到外省寻求就业机会,跨省流动就业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

(三)外出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程度不高

2007年住户调查数据表明,广西外出务工从业人员中,文盲占1.18%,小学文化程度占15.31%,初中文化程度占66.69%,高中文化程度占9.43%,中专文化程度占5.0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38%。可见,受教育程度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助于增加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并提高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

(四)外出农村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劳动力转移人数比女性劳动力多

据2007年住户调查资料,广西外出务工劳动力,20岁以下占18.60%,21~30岁占56.99%,31~40岁占16.19%,41~50岁占6.55%,51岁以上占1.66%。广西外出务工劳动力中,男性占60.53%,女性占39.47%,男性比女性高出21.06个百分点。

(五)农民外出从业带有明显的自发特征,有组织的转移比重低

目前,主要还是依靠亲友牵线、血缘、地缘关系,仍具较大盲目性。据广西区统计局2003年对10880户农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外出劳动力中自发外出和亲属介绍外出的分别占57.0%和41.2%,政府组织外出只占1.8%。随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有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据2007年住户调查资料,农村外出劳动力中亲属介绍外出和中介组织介绍外出的分别占85.51%和8.80%,政府组织外出打工占5.69%。

四、制约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一)广西工业化程度低、城镇化滞后性,难以有效发挥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作用

工业化率即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工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工业化的进程,实质上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传统农业社会迈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进程。2007年,广西的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为1.95,工业化程度仍相当低,充分说明广西目前的工业部门已难以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2007年广西的城镇化为36.24%,2000~2007年,广西城镇化水平只提高8.09%,城镇化落后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进程,导致从2000~2007年广西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仅提高了6.70%。

(二)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由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偏低,而非农就业所需的知识技能水平较高,所以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只能在一些工作环境差且报酬较低的岗位上从事简单体力劳动。随着科技水平、生产水平的提高,企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也提高,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会越来越狭小,就业机会也将越来越小。广西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整体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据2007年广西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广西农村劳动力有22.97%接受过专业培训,其中:政府组织的占45.13%,企业组织的占22.07%,自发参加的占32.80%;77.03%未参加过专业培训。未参加培训的原因:不需要占15.30%,本地没有劳动技能培训占24.25%,培训的内容不需要占3.69%,交不起培训费占2.48%,没时间占6.74%,其他占47.54%;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73.49%愿意接受专业技能培训。2007年广西多数外出务工劳动力没有接受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掌握了一定专业技能、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劳动力占33.73%。农村劳动力较低的文化素质,使他们很难接受新观念与提高技能,了解市场信息与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很低,不利于寻找非农就业并获得较高收益。

(三)不合理的制度政策体系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是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就业机会上的不均等,一部分进城的农民由于素质技能较低,一般仍然只能从事一些临时性的苦、累、重、险、脏、报酬低、安全程度低而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工作。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劳动力即使进入城市就业,相应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如住房、劳保、子女教育、医保等也是欠缺,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

(四)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为劳动力转移提供的服务不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受阻

据2007年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表明, 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自发转移的方式为主,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有组织转移输出的人数占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5.69%、介绍的比重为8.80%,亲属介绍外出的比重为85.51%,转移带有较大的从众性和盲目性,不少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因找不到工作或工作不稳定而不得不回乡重新务农,当年返乡农村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的3.98%,其中,找不到工作占8.41%、要不到工资占4.44%,缺乏安全感占8.64%,生活不习惯占1.17%,疾病或伤残占1.87%,回家结婚、生育占26.40%,家中缺乏劳动力占12.85%,其他占36.21%。

五、促进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思路

(一)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

加强和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夜校、职校、劳动力培训中心、阳光工程办公室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各类实用技术教育,大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民技术员、土专家,以使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得到普遍提高。以“阳光工程”为载体,大力推广订单培训、支持鼓励联合培训、积极探索在岗培训、主动开展流动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容量,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加快小城镇建设,一要拓宽城镇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制定和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纳民间资金向城镇集中,增加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完善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搞好供水、供电、交通、通讯以及住宅、学校、文体场所、商业网点等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和档次;二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能人到小城镇经商办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商贸服务业,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力、带动力、经济辐射能力,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承载能力。

(三)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

一是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体制障碍,让那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定居下来,同时取消农民定居城市的一切不合理收费,降低农民定居城市的成本。二是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则,确保市场运行的有序性。三是大力发展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发展乡村劳务信息员或劳务经纪人队伍,健全劳务信息平台,搜集用工信息,提供就业信息,充分发挥劳务中介组织在劳务输出中的辅助作用。四是加强政府对劳务输出的引导,进一步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输出,有计划、大规模、有效性地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减少劳务输出的盲目性和无序性,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程度。五是切实维护外出农村劳动力权益。据2007年广西住户调查数据,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仍然很低,只有35.09%的农民工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21.52%的外出劳动力参加了工伤保险。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优先解决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广西区统计局.2007年广西农村住户调查年报[Z].2007.

[2]广西区统计局.2008年广西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8.

[3]陈禄青.刘、托模型的广西实证分析与劳动力转移途径[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5, (9) .

8.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篇八

农村劳动力再教育和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培训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很多农民存在“读完初中,出门打工”就业速成观念。认为自己凭力气打工就行,不重视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还有一些农民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自身文化层次低,学也不会,常年不重视学习,对参加培训班没信心。

培训基地开设的专业与用工市场的需求联系不够紧密。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型升级的转轨时期。一方面劳动力市场要求巨大,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就业困难,致富无门。市场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的矛盾加大,尤其是在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培训,加之对新增劳动力缺少就业培训的强制性措施和吸引力,制约了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提高,增加了农村劳动力“二次转移”的难度和成本。

认识不到位,管理体制混乱。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缺乏有效的培训体制和运行机制,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重复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缺少相关的立法和相应的具体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各行其事,协调不利。这样,一方面造成了教育资源浪费,受教育和培训的需求远得不到满足,很多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学不能致用,打击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盯着经济利益,很多地方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而且无人抓,无人管。

不同地区和行业差距大,基础条件和教育培训质量差。由于地区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差异以及不同行业,不同领导对农村转移劳动培训的意识不同,导致了农村转移劳动的培训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极不平衡。由于部门所有、条块分割、财力分散,用于培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严重不足。总体来看,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基础条件与教学质量普遍较差,很多地方是“一有四无”,即有牌子、无设施、无经费、无师资、无活动,以会代训,搞形式主义,其培训效果可想而知。有一些职业学校和培训中心条件稍好,但其办学思想,管理工作跟不上,培训目标单一,办学模式封闭。有的搞培训纯粹是应付上级检查,或者借培训之名,行收费之实,乱发培训证、结业证、毕业证。加大了劳动力的转移成本,损害了培训的社会声誉。

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对策和建议

广泛发动宣传,提高农民对教育培训的认识。目前农村劳动力培训过程中,政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要我学”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要想法设法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宣传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广大农民通过技能培训,身怀一技之长闯天下,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依靠技术闯天下”的浓厚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农民工培训方针、政策、渠道、信息和各地开展农民工转移培训的经验及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其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培训机构也要认识到,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是抓住机遇,提升形象,促进自身发展壮大的重大举措,充分利用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各种方式调动、吸引和激发农村劳动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积极性。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现教育培训观念的转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使培训同市场接轨。要紧紧抓住两方面要求:一是要抓住劳动力输入地的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需求,了解输入地的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紧密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紧缺人才开展培训。二是坚持为农民工的学习需求服务。要充分了解农民工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规模以及开展培训的时间有什么要求。为此,在思想层面上,必须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必要发展平行教育系统,让所有拟转移的农民在九年义务教育外继续学习,接受培训;在观念层面上,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视为单纯“技能型”、“即时型”向“素质型”、“战略型”方向转变;在计划层面上,应注重不同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农民的教育,要保证他们最基本的接受教育和学习机会和权利。使之能够生存,充分开发潜力,享受体面工作和生活,充分参与发展、改善生活质量。

创新培训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新时期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面向市场,突出质量和效益,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培训模式和方法。在办学模式上,一是采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允许国家、企业、个人一起上,依法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依托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建立常年性、专业性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农技校等现有培训场所及其资源,开展短期培训、专题讲座、远程教育等,实行长短结合,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二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应当地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办学新路,实行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联合培训、合作办学。在教学模式上,要根据市场变化和用工单位的需求,科学确定培训对象、培训规模和培训内容,积极探索“订单”、“定向”、“储备”等模式,以需求定培训,以输出带培训,使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

同时,大力推行招生、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加强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劳动力市场的对接,培训与就业引导紧密结合进来,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融为一体。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岗位培训单位资源库、城镇用工信息库和就业跟踪资料库等,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良好的资源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良好的资源基础; 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协会,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宣传、指导及行业自律,不断完善培训的服务功能,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提高认识,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上,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负责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管理,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考核、认定。建立和管理统一的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对培训师资进行培训、评估。

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问题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统筹城乡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无论从农转移的规模、速度,还是从就业稳定性来考虑,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能力都是当务之急。我们要采取以市场为导向、创新培训模式、整和教育培训资源和加大投入等措施,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9.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九

为贯彻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精神,农业局同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现按照《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必须体现“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受训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04年全县阳光工程培训2500人,转移2000人,计划开办12个专业,即:

1、电动缝纫初级技工培训300人;

2、电脑操作初级培训800人;

3、电工培训200人;

4、会计基础知识培训100人;

5、家政服务员培训100人;

6、餐厅服务员培训100人;

7、建筑工培训200人;

8、汽车驾驶培训200人;

9、保安培训100人;

10、沼气技工培训200人;

11、农机驾驶培训50人;

12、农产品初级加工及贮运培训150人。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县政府的推动与监督下,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3、认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认定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按照省阳光工程办“实施方案”对招标基地的招标时间、条件、程序、材料的要求,拟定《修水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招标公告》,确定2004年6月20—22日为培训机构投标时间,6月23日为招标时间,6月24日为阳光工程项目认定培训基地,向社会公布招标结果公示时间,取得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必须与县阳光工程办签订承诺责任书。

4、财政资金补助农民。财政资金是用于对参加学习的农民给予补贴,降低农民参加学习的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如学员以培训券参培,培训基地要照券降低收费标准,如直接拨至培训基地,培训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培训单位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开支,一定要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标准如数补给参训农民。

5、认真组织培训。

⑴培训时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也可按用工单位要求确定培训时间。

⑵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是我县现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高,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年龄在16—45周岁之间。

⑶培训内容:今年我县农民工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主要内容是缝纫、电脑、电子、会计、家政、餐饮、建筑、汽车(包括农机)驾驶、保安、沼气技工及农产品加工和贮运等12个专业,承担项目的培训基地要紧紧围绕有利农民就业,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⑷培训形式:以定点、定向培训为主,各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前提,主要开展订单培训,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转移后才能得到国家补助资金。

⑸培训教材:可选用全国统编教材或自行开发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⑹颁发证书: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兑现与省阳光工程办签订的任务合同,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相关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10.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讲话 篇十

广东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为“阳光工程”)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农科教发[200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整体规划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以转移到产业化经营农业和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和各项服务工作。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制订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规划,任务分解到市县,市县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类教育培训单位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整合培训资源,不断改进培训方法,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按需培训,注重实效。认真做好劳动力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一)培训目标

依托阳光工程项目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定数量的农村劳动力,使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通过印发资料、咨询服务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提高农民进城务工法律与权益意识,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与职业转移适应能力。重点围绕当前农民工就业量大的产业化经营农业和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开展培训工作,适应市场需求,增加转移就业率。

(二)培训内容

阳光工程培训项目重点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为20-180天(最低不能低于15天)。职业技能培训以“订单培训”为主,根据市场需求,以产业化经营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按照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培训;引导性培训由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和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培训重点。

四、培训项目的开展(一)培训基地的认定

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通过组织和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单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实效。各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认真调查摸底,抓紧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工作,评估符合条件的培训基地,上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认定工作以县为主组织开展,市负责统一协调,并负责市属部分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的认定。

(二)工程项目的申报

工程项目的申报以市县为单位组织。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根据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的示范性培训任务,确定项目实施市县,安排培训任务,项目实施市县面向各类培训单位,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项目招标。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向本市县的阳光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必须明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就业去向、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市县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作为下达培训任务的依据并由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上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对已批复下达的项目,不要随意调整。如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同意,并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三)培训项目的实施

各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要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身上。

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落实培训学员,要紧紧围绕农民就业技能,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转移就业率。精心选用适合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和就业特点的教材。

培训单位须定期向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报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全省情况上报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名称和培训任务,并公布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训措施落实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劳动保障厅和省扶贫办联合组成广东省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李容根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各市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市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建立分头负责、共同参与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联络员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劳动保障厅和省扶贫办等九个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信息传递、资料报呈和事务沟通等事宜,进而加强领导小组的内部联系,提高工作质量,增强领导效果。培训工作以市县为主,建立分级负责制。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建立本市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就业基本情况档案,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对承担本市县培训任务的单位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培训项目结束后,组织项目验收。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和业务指导,制定全省培训规划,分解培训任务,沟通培训和就业情况,组织检查等。

(二)项目公示,落实经费

阳光工程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省、市、县(市、区)财政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地方财政扶持资金与中央扶持资金统筹使用。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资金要采用培训券的方式直接补贴到受培训的农民。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向农民公布承担项目培训单位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资金补助额度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转移培训应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严禁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各级财政要为同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建立培训转移台账制度

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招收学员,招收的学员不包括在校大中专生、职(技)校生。各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培训转移台账,台账必须写明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补助金额、收费情况、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培训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四)执行培训工作月报制度

各县阳光工程办按月统计各培训单位的培训和转移就业名单及人数,于次月6日前通过阳光工程月报统计系统报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地级以上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于次月上中旬在媒体上公布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检查验收,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阳光工程办要对每个培训单位的每个培训班次进行检查核实,每个班次结束时,要到培训班进行核查,了解培训和就业情况。各县阳光工程办对各班次的核查人数比例原则上要不低于学员总数的5%。各县阳光工程办对检查验收合格单位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培训单位凭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培训转移台账、培训券等材料到财政部门报账。各市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根据转移台账认真组织核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将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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