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2024-08-26

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共9篇)

1.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一

一、会计管理风险规避存在问题

1.管理者风险规避意识滞后。我国企业管理者滞后的风险规避意识意识是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的原因之一,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方面,管理者在自己的思想意识上并没有将风险规避意识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是放置在了无关紧要的位置,这就使得风险规避意识制度的制定缺乏可操作性,甚至于是直接外来引进一些规章制度,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险规避意识制度,在落实期间,往往出现碎片化的问题,即制度不成体系,与内部管理、内部审计、会计管理无法结合在一起,执行起来缺乏力度。另一方面,管理者风险管理思想意识滞后,还表现在无法把握风险规避企业文化这一问题之上。毋庸置疑,有关会计风险规避的企业文化的建设是目前我国企业风险规避意识管理最为影响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在自己的思想意识上并未认识到这一点,存在“人云亦云”、“得过且过”的问题。在实施企业文化的建设的实践中,不重视企业文化的渗透力与长效性建设,从而导致会计风险规避制度建设的低效化问题,无法对风险规避意识管理实施有效支撑。

2.会计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建设亟待完善。作为企业来说,是否具有完善的会计风险管理体系是规避金融风险的有效对策之一,如果反其道而为之,则会产生上述诸多会计管理风险的表现形式。为切实发挥其作用,要实现企业收益合理分配,首先构建起会计风险监管体系,并根据实际需求予以优化。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会计管理风险规避体系的完善,但是,就目前来说,其独立性建设亟待加强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过程控制阶段。企业会计风险管理体系是为了防止会计业务与预算相背离的一个主动预警的体系,在企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及时预测、主动纠错的手段,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实效。但是在具体的监管中,会计人员不具有独立的独立监管权,从而使得过程监管只能是处于形式化的发展状态,无法实现过程监管的实效化发展。二是机构的设置。一些企业低估会计风险管理体系所发挥的作用,在机构的设置上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监管机构单独予以设置,即使有的企业设置了相关的机构,但是却存在职责不明、权力不够的问题,从而导致其处于“名义监管却无实权”的尴尬境地。

3.会计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建设不能满足需要。会计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建设是目前我国企业所面对的主要的风险因素之一,在其业务经营的过程中,会计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建设如果高度重视自己岗位上的会计风险管理管理,就会在会计风险管理岗位上强化自己的职责,注重对自己相关的部门与人员实施有效的会计风险管理监管,并将落实各项会计风险管理要求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在这一会计风险管理思想意识的指导下,必然会使得企业的会计风险管理管理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在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各岗位的管理人员与相关从业人员无法履职,相关制度落实总是存在一定的漏洞,从而使得企业会计风险管理面临诸多风险。这主要表现在目前一些会计风险管理岗位人员技术水平低下、实际的从业经验不够往往就会直接导致个人的会计风险管理职责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其最终的结果就是增加企业会计风险管理的难度。

4.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我国企业目前缺乏专门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机构,不同部门的会计管理风险规避制度往往是由本部门来制定,其执行也是具有部门化的特点,这就导致我国企业的会计管理风险规避就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内部控制制度整体性和协调性极为匮乏,再加之上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从而使得不同部门之间的会计管理风险规避的制度规范在具体的执行实践的过程中互相打架,这就使得制度的落实难以有效发挥其控制作用,以致会计管理风险规避制度的落实只是流于形式。

二、我国企业会计管理风险规避对策

1.强化会计风险规避管理意识。我国的企业的发展还处于低级的阶段,其从业人员对于实施全面的会计风险规避管理还处于认知的阶段,为有效实施企业的会计风险规避管理,就应该强化管理者与员工的风险规避优先性的意识,即在自己的岗位上,积极落实国家、行业的会计管理风险规避的各项制度规范,同时强化企业文化在会计风险规避制度建设中的渗透力,并将其作为自己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

2.提高会计风险管理的独立性。正如前文所言,制度的建设是强化会计风险管理的基础,为达此目的,就要从市场化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与自己企业的主要具体的实际发展水平相结合,对现在的企业的业务实况作出全面的梳理,从而使得制度的制定更具有实践性,具体来说,则是要建立长效化的会计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同时要明确各岗位的主要的职责,并以此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3.完善会计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是合理规划会计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建设有效手段。培训,可以使企业会计风险管理员工成长,或是提高员工会计风险管理操作技能,或是提高员工理论知识,或是增强会计风险管理员工的质量意识,或是使会计风险管理员工了解企业企业的文化,提高凝聚力。开展着实有效培训是可行之道。

4.健全企业会计风险管理内部构架。对于企业的会计风险管理实践而言,完善的内部组织架构起到了重要的领导作用,这是抵御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基于此而言,企业就应该切实按照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落实内部组织架构建设的具体任务,针对企业在内部组织架构建设方面所存在的“只建设不落实”的问题,注重制度的落实,即以公司制的构建为契机,明确各部门、各相关人员的基本职责,尽力做到“依法办事、各司其职”。

三、结语

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是处于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企业的会计风险管理的实际发展依然无法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基于此而言,我国企业的会计风险管理就要从强化会计风险规避管理意识、提高会计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完善人力资源建设、健全企业会计风险管理内部构架等方面着力。

2.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二

1 常见支付结算工具分类及其特点

所谓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银行卡、票据和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资金清算及其货币给付的行为。常见支付结算品种特点及其优缺点如表1所示。

2 支付结算工具选择不当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由于支付结算工具种类繁多, 支付结算风险表现形式也呈多样化,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2.1 伪造变造票据

票据的伪造有2种情况:一是票据本身的伪造, 也叫狭义上的票据伪造;另一种即广义的票据伪造, 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而为的各种票据行为, 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票据行为的伪造。

票据的变造, 是指无更改权的人不法变更票据上签章之外的事项的行为, 例如持票人擅自改写到期日等。

由于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承载着银行信用, 收款安全性很高, 并可背书转让, 流动性较强, 市场上比较容易出现一些伪造、变造票据。

2.2 信用风险

支票这种结算方式承载着付款人的商业信用, 能否收到款项要看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的资金, 特别是在交易双方彼此不熟悉时, 收款单位又无法通过合适的程序查证出票人信用, 能否收款完全依赖出票人的信用。

在汇兑这种结算方式下, 购货单位在银行办理汇款后, 将回单传真至销货单位, 要求销货单位据此发货, 很多企业的经办人员误认为款项已通过银行汇出, 遂按对方要求将货物发出。而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据。因此, 采用汇总的方式收款没有保证, 对信用较差或缺乏了解的购货单位草率发货, 最终可能钱货两空, 造成惨重损失。

2.3 财会人员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

某些企业单位对有关结算制度、政策研究不够, 内部缺乏行之有效的票据风险防范措施和内控制约机制, 或业务人员由于缺乏对票据业务有关制度规定的深入了解, 特别是对票据的风险性认识不足, 票据管理和操作不当, 票据行为不规范, 致使一些不法分子钻管理和制度上的空子, 实施票据诈骗等金融犯罪活动, 形成风险。而现在诈骗分子伪造、变造票据的手段也越来越多, 越来越高科技化, 也对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票据防伪知识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适宜支付结算工具的选择方法

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工具按照不同的使用对象、用途、资金到账时间要求、使用地点等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照收款人所在地点, 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工具、国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工具;按照付款时间, 可以划分为资金实时结算工具、远期资金结算工具;按照付款的方式, 可以划分为现金结算工具、信用结算工具等。

根据企业资金结算的管理要求和可能面临的风险来看, 如何选择一种适合的支付结算工具对于企业来说尤为重要。下面就按照不同需求下如何选择支付结算工具作一简单的介绍。

3.1 使用区域

从使用区域角度来说, 支票可以在同城范围内或通过支票影像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目前限额50万元) , 银行本票必须在同城范围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 其他各种支付方式同城、异地均可使用[2]。

3.2 企业资金支付的时间要求

从企业资金支付的时间要求来看, 运用汇兑、支票等方式进行货币结算, 手续简便, 方便灵活。与上述支付方式相比,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支付结算方式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3.3 资金安全性

从资金安全角度, 可分为2种情况。一是如果购货单位信用程度比较高, 在选取上述结算方式的同时, 还可以考虑采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二是如果销售企业对购货单位的信用情况不了解, 不能确定其是否能及时、足额收回销货款, 可以采取信用卡结算, 支票、汇兑款到账后发货,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等结算方式[3]。

3.4 收款期限

从收款期限角度, 财会人员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支付现款, 可以在合同协议中与对方约定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卡结算方式, 小额款项也可以选择使用现金。如果必须延期收款, 优先选取国内信用证和信誉好的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以保证财产安全。

3.5 票据可否转让

从可否转让票据角度、收款人欲再次背书转让票据, 可以考虑选取汇票、本票、支票结算, 否则, 选取国内信用证、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结算方式[4]。在此需要提醒财会人员的是, 财会人员收到对方单位提交的票据后, 应认真审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 背书人名称与所加盖印章是否相符。

3.6 可否从银行融资

按照可否从银行融资的角度, 持票人可以选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到商业银行办理贴现或办理国内信用证的议付。对于一些大宗货品交易, 如企业自身资信情况较好, 可以与商业银行协商以部分保证金方式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集团内部, 上下游供应商之间可以考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7 防伪

从防伪的角度出发, 首先是谨慎收取陌生客户提供的票据、大额票据、有明显瑕疵的票据, 其次为提防收到“克隆”票据, 发货前可以委托自己的合作银行帮助进行验票, 市场上也能找到一些公开出版银行票据的介绍材料进行自学;最后可以适当增加电子商业汇票, 国内信用证等具有高度防伪特征的结算产品的使用。

3.8 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通过Internet或其他公用信息网, 将客户的电脑或手机终端连接至银行主机, 实现将银行服务直接送到客户办公室、家中或出差地点的银行对公服务系统, 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商业银行的服务[5]。

很多单位财会人员排斥使用网上银行系统, 主要是基于资金安全方面的担忧。现代商业银行的网银平台, 主流是采取数字证书签名 (UKEY) +密码方式, 商业银行对客户申请网银和领取网银平台证书均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在支付一笔款项时, 财会人员首先需要插入网银UKEY, 输入网银登陆密码, 支付时还需要输入支付密码。即使黑客盗取了2项密码, 没有UKEY也是徒劳的。

部分商业银行还推出了UKEY密码保护设计, 如招商银行的企业网银UKEY即具备防复制功能。从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角度来讲, 网上银行的设计也是非常科学的, 可以根据授权支付额度自行设计经办、复核、授权角色, 部分商业银行网银系统在对外支付时可以向指定人员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有的商业银行提供的网银系统甚至可以和企业内部的ERP系统对接, 方便企业灵活调度资金, 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4 结语

企业的财务决策中选择合理的结算方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这既关系着企业的财务风险, 又可以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转效率, 进而影响着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6,7]。企业必须对此引起高度重视, 从全面和综合的角度来考虑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作用。

摘要:介绍了常见支付结算工具分类及其特点, 分析了支付结算工具选择不当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总结了选择适宜支付结算工具的方法, 最后对网上银行的安全性进行分析, 以期为支付结算提供参考。

关键词:银行,支付结算工具,选择,风险规避

参考文献

[1]邢精平.结算工具选择与结算风险规避[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2 (4) :41-42.

[2]孙晓萍.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亟需改善[J].甘肃金融, 2011 (9) :75.

[3]孙慧娟.汇票核算财务会计与银行会计比较[J].财会通讯:综合版, 2011 (11) :81-83.

[4]许广平.推广单位人民币结算卡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效能[J].中外企业家, 2011 (9) :78-80.

[5]李春艳.浅析网络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优势及经营风险[J].财经界, 2011 (10) :102.

[6]沈朝明, 徐建平.企业要正确使用银行结算工具[J].企业管理, 1994 (12) :38-39.

3.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三

关键词:电力企业;营销风险管理;管理体系

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作为电力企业与客户之间的桥梁和窗口,是电力企业的核心工作之一。然而电力企业的垄断地位,以及长期以来电力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导致了企业不重视用户需求的现象,使企业抱有以生产为导向的电力营销观念。在未来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下,要想取得长足发展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唯有提高服务水平,才有出路。营销风险管理将逐渐成为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就目前来看,具体针对供电企业的营销风险评估研究几乎是空白,这就迫切需要我们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一、电力营销风险的概念

在电力企业的营销过程当中,由于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给营销工作带来某些影响,导致出现企业营销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符的后果,让企业承担蒙受损失或取得额外收益的机会与可能性,这就是电力营销风险。

在电力行业实行营销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由于电力是属于国家垄断的一种行业,所以在某些方面的发展前景较好,电力属于一种特殊的商品,而又具有本身的一种独有的特殊性,所以应保证其自身商品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要做到电力方面的工作要与居民的消费水平相适应,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除此之外,也要根据电力方面的特殊性要求,提高消费水平的层次性管理要求。

二、电力企业营销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不够强

当前,我国整个电力系统的服务意识有了很好地提升,不过客观的来说,电力企业目前所能够提供的服务与整个市场的消费来比还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整个电力行业主动服务意识远远滞后,坐等客户上门的观念还根深蒂固,很明显,针对客户多样化的服务要求目前还不能得到满足,一般来说,针对优质服务的认知多数员工还是仅仅停留在宣传单发放、设备更新维护以及微笑待客的一些表面层次水平上,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加快办电速度,提升稳定性能,降低停电损失等等一些比较深层次的问题还远未触及。

(二)营销系统十分滞后,不够完善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力企业逐渐开始建立起市场营销机构,但是客观看来,整个营销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还仍然存在,营销力量还是偏弱,处在公司营销链条上的人员所占比例过低,并且即便如此,这些人员还是缺少足够的专业素养,换句话说,着眼于未来发展需要,电力企业应当着力培养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能够充分细腻的把握市场上客户的消费心理以及需要,满足客户的消费心理预期,建立起必要的技术支持系统,及时把握用户的用电变化状况了解用户的生产状况以及生产设备的增减容量状况,挖掘用户的用电潜力,摸清电力市场特点以及规律,针对性的展开相关适当的电力营销活动。

(三)缺乏科学的发展规划指导

由于供电企业对电力的销售依赖于整个社会经济,因此电力营销管理需要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进行指导。要展开充分的市场调研,避免目标市场的选择错误。应对各类用电市场进行细分,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捕捉市场商机、正确选择与确定目标市场。

(四)缺乏灵敏的营销管理机制

21世纪各行各业体现了信息化的特点,只有掌握足够的市场信息和了解市場发展动态,才能对市场做出快速的反应。而目前用电业务流程都是在传统用电营销体制下制定的,程序复杂,环节太多,与当前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加之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现有用电客户的一些营业档案和基础资料不全,直接导致一些业务传票无法正常传递,有关信息也无法得到共享。同时,缺乏高素质的营销专业队伍,在电力营销管理上,既缺乏基础理论支持,又缺乏搏击市场的经验,更缺乏这方面的人才,整体队伍的素质较低。

三、我国电力企业营销风险的规避路径

(一)构建科学的营销风险防范体系

要建立营销风险防范体系,一般所选取的着眼点在于企业的内部,它主要是为了防范企业未来经营可能会出现的种种营销风险,一般这种营销风险管理方式需要在企业自身实际状况的基础之上再加以对各种要素的杂糅组合,强化设计研制、生产以及检验等等全部过程最终成为贯穿整个企业上下的一致要求和程序。

要在企业内部树立起全面的企业营销风险管理意识,必须让企业加强营销风险意识的培养,对营销风险的预防能够在企业的上下全体层面得到一个思想意识层面的共识,对营销风险的预防成为企业员工由内而外的自发诉求。

相关营销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也是企业建立起全面营销风险管理体系的必需要件,必须确保企业能够形成一套完整的营销风险管控组织系统和营销风险管理配置制度保障,建立起涉及客户信息、电费欠款具体情况的相关制度,以及电费欠缴管控等等一系列制度。

(二)加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

营销稽查是营销营销风险管理最有效的途径,营销稽查使得监控职能得到加强,可以相当程度的防治营销营销风险的发生。常态稽查可以根据营销风险客观存在的特点,当旧的营销风险已经解决,旧的欠款已经追回,新的营销风险也会相继产生。只有常态稽查的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才能有效地发挥普通常态稽查的作用,从而形成有效地监控。一笔欠费的追回,另一笔欠费的产生,只有持续进行才能解决此类问题。从防范营销风险的观点来看,常态稽查可以有效的对营销风险实行过程控制,持续的常态稽查可以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有效地稽查可以规避营销风险,加强电力营销过程中所有环节的控制,对于一切营销风险的分析,对各个企业的信用度进行分析和记录,从源头上防止用户的恶意欠费和逃避电费,保障电力企业的稳步发展和机构的改革,以防范电力营销管理中的营销风险,降低电力营销管理中的营销风险,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的需求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护电气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必须实施科学的营销管理战略,企业内部努力形成一种围绕电力产品的整体概念,形成能够与当前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营销观念,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建立起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总体战略,建立并实施严格规范的企业管理战略,配套建立起完善的分销以及促销战略。在具体的定价上,也应当积极考虑市场状况,寻求一个合适的电力定价位置。

必须重视对企业营销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将营销风险的防范积极融入到整个管理之中来,使营销风险的管理成为企业运营的日常任务或者项目,将营销风险管理可能会涉及到的目标、责任主体、内容等等形成一个足够详细的认知。努力实现营销风险管理与固有企业制度的融合。

另外还要结合当前的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积极运营已经成熟的可靠信用管理技术,搭建起支撑信息交换的运行平台,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

参考文献

[1] 李德煜.电力营销目标市场的特点与营销策略的选择[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14)

[2] 田金玉.电力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问题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 2011(02)

[3] 李军凯.配网电力工程的技术问题分析与解决[J]. 科技创新导报. 2012(05)

4.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路径选择 篇四

——以甘肃为例

棚户区改造是党和国家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深受社会广泛关注和期盼。棚户区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金融机构大力提供信贷支持。为了探索金融支持甘肃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合理有效路径,我们对甘肃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甘肃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情况

甘肃省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于2010年全面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2010年,甘肃省计划完成6.37万户、574.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由于国家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补贴政策尚未明确,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比较缓慢。当前,甘肃城市棚户区改造启动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兰州、白银及酒泉部分区县。

2010年,兰州、白银和酒泉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面积364万平方米,占全省改造规划总面积的63.36%;计划建成房屋4.32万套,占全省规划套数的67.82%。据调查,截至6月末,三个地区已启动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面积194.53万平方米,占全省已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建筑总面积的67%。6月末,三个地区已累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10.063亿元,其中,财政补贴1.8亿元、群众自筹1.612亿元、企业自筹2.178亿元、银行贷款4.473亿元,分别占融资总额的17.89%、16.02%、21.64%和44.45%,金融机构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金融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情况

从信贷投放的区域看:信贷支持力度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富集区域高度相关。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好,财政实力就强,该地区也多是全省的金融资源富集区域,一般来说地方财政和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也就大。据调查,甘肃全省金融机构已发放的棚户区改造贷款主要投向了兰州、白银和酒泉。以兰州和白银为核心的“兰白都市经济圈”经济基础雄厚,发挥着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2009年,两市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5.22%,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46.82%,存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的49.88%,贷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58.81%。尽管两市的经济总量仅仅占到全省的1/3,但存贷款余额占到了全省总量的50%以上。

从信贷投放的方式看:棚户区改造贷款多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注入。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成为各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融资的主要媒介,在地方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已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地区,信贷资金均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注入改造项目。

从信贷投放的环节看:改造项目的启动资金基本来自银行信贷。棚户区改造涉及拆迁安置、土地整理熟化、招标、项目建设等多个环节,由于国家和省市财政补贴政策还没有明确,承担改造任务的城市投资公司自身缺乏资金,群众自筹资金一般都是在项目基本建成后才能到位,因此在项目改造前期,启动资金基本依靠银行信贷支持,项目贷款一般以改造的土地为抵押,还款来源为拆迁后土地的开发收益。以兰州某改造项目为例,2010年兰州国资物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5亿元用于该项目改造,贷款主要用于拆迁安置和项目前期启动。

从信贷投放的机构看:全国性商业银行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不同。从甘肃全省金融机构实际发放贷款情况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支持步伐要明显快于全国性商业银行。尽管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文件,但全国性商业银行对棚户区改造还没有积极介入,而地方性商业银行在支持当地的棚户区改造方面多能灵活制定政策,对所在地的棚户区改造作出了很大贡献。

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大。相对于一般商品房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往往地处城市边缘地带,区位较差,房屋密度大,基础设施落后或不具备市政配套设施,开发成本高,多缺乏短期商业开发价值,对房地产企业吸引力不大,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加之住户多为低收入群体,资金自筹难度大,商业银行对棚户区改造多观望等待,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等,导致甘肃全省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比较大,许多县区的棚户区改造基本停留在项目的立项审批阶段。据调查,兰州市200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0.05亿元,但截至今年6月末,累计完成项目投资3.23亿元,仅占计划总投资的10.75%。

银行贷款受到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较强约束。一是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缓慢,致使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未充分具备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条件。按照规划和预算,许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资金多由政府补助、企业自筹、群众自筹和银行信贷组成。商业银行在考虑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多要求政府配套的补助资金先到位,以此作为信贷支持的前提条件。由于甘肃经济比较落后,许多地方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导致财政补贴资金无法落实到位,致使银行因资金风险的考虑而很难给予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支持。二是政府配套资金到位迟缓增加了信贷资金风险。棚户区改造中,补偿资金是最为敏感的话题。由于财政补助资金及部分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导致动迁补偿资金少,致使拆迁户动迁积极性不高,工程久拖不决,银行贷款无法如期归还,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也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信心。

部分改造项目因相关信贷条件不完备,致使银行无法提供信贷支持。一是部分改造项目手续不齐全。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多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土地以划拨方式为主。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顺畅,项目用地手续无法及时过户到项目法人名下,导致在建工程抵押借款存在法律风险;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项目立项、土地划拨、建设指标、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管等环节办理各种手续所需时间太长,致使改造项目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贷款所需手续。二是项目资本金不能及时到位。棚户区改造基本上由当地的城市投资公司承建,改造项目所需资本金往往不能及时到位或到位资金不足额,从而不具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前提条件。三是担保手续落实不到位。部分改造项目是以在建工程抵押和项目法人控股股东(一般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为主。由于政府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从而使在建工程担保不足值,影响了改造项目按计划进度进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负担重,银行信贷面临的风险较大。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强,政府主导的特点非常明显,各级政府多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进行棚户区改造。在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银行过度信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等问题,使银行贷款面临较大风险。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规模增长得非常快。2009年年末,甘肃省有各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35家,从银行获得贷款609.9亿元,相当于当年全省生产总值的18%,截至2010年6月底,又新增贷款84.51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沉重的债务负担,已经引起了各方的严重关注。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金融机构重点防范信贷风险的领域,随着宏观调控的深入,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理也将很快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建 议

各级政府应积极为金融机构支持棚户区改造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部门联动,特事特办,边批边建,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尽量降低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不完备对争取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的不利影响,力争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切实落实担保手续。银行信贷资金要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降低资金风险之间寻求平衡点,政府相关机构应该建立地方性财政担保基金或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切实落实有效担保手续,协调配合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和后续支持类似项目的信心。三是政府补贴资金应按时到位。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公益性较强的建设项目,往往需要政府出资作为先期配套启动资金,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拨付计划和按期到位承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些重点项目投入资金,先期建设样板示范工程,让拆迁户看到希望,从而减轻后续改造的拆迁压力。四是应建立棚户家庭住房贷款补贴制度,对棚户区住房贷款予以部分或全额财政贴息,或者定期给予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补贴,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减轻贫困家庭偿债压力。五是中央财政补贴应尽快明确。甘肃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应先行投入,以便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够按时启动。

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和途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可以考虑重点扶持一些优质企业,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社会资金,投入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二是扩大融资渠道。由政府出面协调,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丰富融资品种。各级政府在争取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同时,还应积极争取各政策性银行的支持。三是创新信贷模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信贷政策支持,注重研究各类融资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综合考虑贷款方式、利率和期限搭配等因素,设计和提供有针对性、宜于操作的信贷产品。四是国家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范围扩大,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西部地区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

强化银政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同地方党政和棚户区改造相关实施主体的沟通联系,与地方政府联手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棚户区改造的实施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向上级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反映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制约因素和面临的困难,积极与地方有关部门联手搭建融资平台,解决担保难题,有效拓展金融服务的政策空间和发展条件。各金融机构还应把支持棚户区改造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货币政策,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对关系区域发展的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予以大力支持,从更广阔的领域支持棚户区改造。

5.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五

政府应鼓励贫困农户积极加入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结合当地产业资源优势,组织联合生产和购销活动,让贫困户有项目可做,有钱可赚;对缺乏投入资金的农户可以直接向互助资金借款,对缺少农业生产技术的农户,合作社负责技术指导。

2.2金融扶贫产品创新

以金融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适合贫困农村发展特点和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增加市场的融资能力,不断满足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金融扶贫开发的良性循环。

2.3金融扶贫服务创新

信任问题是社会资本理论关注的首要问题,因此,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取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为了取得村民的信任,政府工作人员应努力的提高服务意识,一切工作都以方便村民服务村民为宗旨,处处为村民谋利益,努力与村民保持良好的关系。

2.4农业保险制度创新

6.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六

一、金融业经营体制发展的历史演变

20世纪80年代,不断出现的金融创新模糊了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银行、证券、保险三者的产品日益趋同,随着新的竞争者崛起,商业银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过去追随美国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逐步放弃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英国在1986年完成了金融“大爆炸”的改革,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形成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企业集团。日本于实施“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放宽了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业务限制,废除了银行不能直接经营证券、保险业务的禁令,旨在推进日本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过渡。东欧转型国家中的绝大部分也都在转型之时就实行了混业经营。美国在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之前,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规避金融法律约束,使分业管制在美国就已名存实亡。1911月4日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废除和《金融服务现代法案》的通过,这标志着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潮流已基本完成从发展阶段的分业经营向较发达阶段的混业经营的.转变,目前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一大发展趋势。

二、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动因分析

从金融经营体制设计的角度分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各有利弊,混业经营具有效率优势,而分业经营具有稳定优势。分业还是混业,其核心或关键的问题是能否在增进效率的同时有效地控制风险,而这又取决于几个重要约束条件的有效性,如产权、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技术所决定的内控系统的有效性,市场竞争的有效性,监管的有效性,信息的有效性等。实践中,重在对现实约束条件进行有效地判断,以此在混业经营所带来的微观利益和制度不健全下实行分业经营所带来的体制性金融安全之间权衡取舍。因此,混业经营目前之所以成为一种趋势,绝不是一种偶然或巧合,而是各个国家在金融全球化竞争博奕中的动态最优选择。本文拟从以下几个不同角度对金融业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动因进行分析。

1.内在动力――商业银行利益驱动与分散风险的需要

商业银行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利润率不断下降,迫使其不得不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实行混业经营可将各种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组合,创造利润调节、客户资源共享等优势,有利于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并利用多样化经营所形成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效用来降低成本,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从更深层面分析,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相互融合可以产生优势互补、连动效应,依靠业务交叉而创新的中间业务来实现多渠道获利,以此提高金融体系的整合度。同时,根据资产组合理论,实现金融资产的多元化,可有效地分散风险,使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趋于稳定。

2.竞争环境――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

金融机构竞争与整合追求乘数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全球竞争中,金融机构规模的大小、业务范围的宽窄等决定其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以德国为代表的实行混业经营国家的金融机构具有向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优势,相对处于有利地位,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行分业经营国家的金融机构则处于劣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无形中促使这些国家的金融管理部门纷纷放弃原先金融分业管制政策,普遍实行混业经营,以谋求金融业的平均利润和规模化经营效应。同时,由于金融行业具有高风险性,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加强,各国金融业的市场风险急剧加大,金融危机日趋频繁,这使得金融机构需要通过多元化经营、多地区经营来分散各类经营风险,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可见,金融机构选择混业经营也是其风险最小化动机下的理性选择。

3.技术支持――以

7.规避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 篇七

一、金融市场风险的识别问题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 要想弄清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以及其表现形式, 就需要对其进行详细地了解。金融市场风险的识别过程实际上对是指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在经营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风险判别, 并对其影响做出估计, 从而更加了解金融市场的风险。风险识别、市场因子分析、风险结构估计、风险状况报告是风险识别的主要方面。

(一) 识别

尽管金融风险在企业的表现形式多样, 但是资金流失以及企业的财政情况才是金融市场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如果要对金融风险进行相关的识别和认定, 需要考察现金流生产的主要环节, 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等。另一方面, 企业对于资金管理需要加强制度方面的制定, 加强资金的管理, 从可能导致资金流失发生变动的风险进行总结, 以把握解决问题的具体防范措施。

(二) 因子分析

根据金融市场价格间的互相联系和影响情况, 可以将一个具体的市场风险进行分解, 具体分为一种或几种单一市场风险因子, 风险之间出现相同的市场风险因子是正常现象。对做市场因子进行研究过程中必须要把企业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预测分析, 以保证在同一时间区间上的市场风险一致。还能在企业内部进行小范围的冲消, 再把企业各项业务的市场风险进行分析和归并, 从而了解企业的总体市场风险状况。

(三) 结构估计

金融市场风险结构作为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是表明企业的市场风险因子不同水平波动的概率将会造成市场风险的程度情况。在进行市场风险结构的估计时, 除了将企业内部的业务状况考虑在内外, 外部市场环境的系统分析也是应该考虑的内容。一般情况下, 只需要参照分析出市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某一集对企业发展运行造成的影响情况, 就可以进行市场风险的结构性质, 例如:低、中等、显著、高等级别的判定。

(四) 状况报告

对于企业来说, 如果经历了市场风险种类及其结构分析等相关分析后得出企业的风险报告总结。市场风险报告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弄清已经遇到的风险问题, 并给予一定的解决措施或者处理方案, 全面反映了企业总体风险状况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市场风险种类及其影响;市场风险的结构性质。鉴于企业经营生产的现金流的分布情况看, 金融市场环境以及不同市场风险的结构性质也会随时间而变化。因此, 应定期对风险状况的估计结果进行调整。

二、规避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 完善金融市场

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后, 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虽然我国的经济贸易逐渐走向国际市场, 但是同时也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既是机遇, 更多的还是挑战。我国的市场和国际市场目前实现了接轨, 中国的自主商品能够及时投入到国际市场上进行贸易, 但是金融方面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事实, 特别明显的一点就是国际市场由于需求量变化、价格调整等问题造成金融风险的出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 首先是我国自身存在的经济梯子问题。其次是国际市场上带来的影响。从上述问题来看, 我国的市场体系不够完整, 例如:根据相关的标准, 资本市场、货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是金融体系最基本的组成, 这些都是必须具备的元素。根据当前的国际形势以及经济发展情况来看, 金融市场逐渐朝着规范化、国际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在金融风险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衍生品市场在市场架构, 市场规模扩大等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第二, 衍生品创造了一个风险管理的市场, 其意义在于补充和完善了金融市场的所需, 大大加快了金融市场各组成部分的更新与发展。

(二) 建设金融工程

众所周知, 金融市场风险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巨大的阻碍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 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经济收入的增加必将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兴起和发展。金融工程作为21世纪的标志性工程, 将我国的发展对象和目标转移到金融工程中对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地位是一次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难得机遇。中国如果想实现市场经济的发展, 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应该把投资重点放在金融业上, 以此来提高自己的金融竞争力, 积极参与到国际上的金融竞争过程中去, 通过采取:放开金融价格、消除金融压制、鼓励金融创新等相关措施来积极参与到新世界金融业工程中去。需要注意的是在推动中国金融工程进步的同时, 需要以一个科学的眼光看待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应该把眼光放长、放大, 这样才会发现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为解决措施的选择提供真实的资料来源。

目前金融业已经成为我国行业发展的重要部分, 这是因为金融工程能够代表现代金融高科技的运用情况, 对于中国金融体系实现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目标有着深远的促进意义。国家或者政府需要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抉择, 对于金融技术应该加大资金投入, 提高金融工程技术的效率, 避免金融风险的出现。在发展金融工程的时候, 需要做到的几个方面是以金融风险管理为中心, 实现金融市场工具的创新;加强金融体系的风险配置功能的改进, 目前, 造成中国金融体系风险配置功能不完善的实际表现形式为, 不能有效地进行风险配置, 且没有足够的市场工具。中国在发展金融工程技术的时候, 需要给予金融工程足够的重视。弄清金融工程技术先进性与我国金融体系发展的情况, 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为了推动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 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金融工程技术来发展自己, 特别是在完善金融体系风险配置功能, 提高金融机构管理决策水平等方面开展金融管理工作。对于金融工程, 我们也应当深刻认识到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尚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 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金融管理, 防止出现照搬照抄国外的产品和模型。对于金融工程的管理作用, 我们可以使用金融工程技术来推动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对于金融工程的局限性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三) 实施金融监管

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有着必然性和紧迫性, 这不仅仅是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 也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管理需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国际资本流动需要。尽管我国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 但是世界市场仍是资本主义市场为主, 并且形成了跨国联系, 造成各国资金流动跨国界。资金的跨国流动能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最直接的就是经济危机。一旦某个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经济问题, 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必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应该加强金融监管。第二, 我国金融市场的需要。自从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 中国的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大, 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更是显示了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成绩。尽管我国的金融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出现了很多金融违规事件, 使得金融风险的概率加大。

以上的问题均表明在我国加强金融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这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笔者分析总结了加强金融管理的具体措施, 可以从几个方面开展:

(1) 弄清风险承受能力。金融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经济行业, 出现问题后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国家应该弄清自己的风险应对能力,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设定可承受的风险范围。避免因风险能力薄弱而带来的问题, 对于风险承受力的范围更加需要控制, 否则将出现经营危机;阻碍了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 加强风险管理力度。风险管理力度的增强, 主要是经过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其重点在于做好以下工作, 例如:风险的识别、衡量、管理方法、控制、监察等不同的环节。目前人们对于风险的衡量已经积累了很多测试方法, 并且对风险控制系统检查, 形成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3) 保持信息反馈。保持信息反馈的意义重大, 除了可以满足市场有效前提的存在, 保证各个资金投资者的合理流动, 促进国内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 保持金融信息的反馈, 应该积极发挥“两会一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 的作用, 通过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使得内部关系和谐发展。 (4) 完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能够对金融风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法的裁决, 也是约束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但是当前我国对于金融业的法律还比较少, 这就不能保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的发展。国家应该召集大量既熟悉国际惯例又了解国情的人才, 进行构建监管法律体系的工作。 (5) 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自律的根本是在倡导企业实施自我管理, 如今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取的方法是行业自律进行金融监管。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辅相成, 只有将其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出自律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是今后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无论是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 金融业的发展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而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是巨大的, 金融全球化、自由化、融资证券化等都是将来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造成全球经济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 带来的结果是金融资产在价格、估计、预算等方面逐渐成为了测量金融市场风险的关键所在。根据这一情况, 我国应该积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在金融工程和金融监管两大方面实现突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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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贵义.金融全球化与金融风险管理[J].甘肃金融, 2006, (7) :2-4.

[3]程希骏, 胡达沙.金融投资数理分析[M].第1版.合肥:安徽科技出版社, 2001.

[4]陈忠阳.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J].国际金融研究, 2004, (4) :76-79.

8.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八

《鹿特丹规则》在坚持凭单放货原则的基础上,改变了过去将凭单放货作为承运人一项强制性义务的做法,反而允许承运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无单放货并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肯定,这种新规定是在原有公约上的创新和进步,且有积极的意义,但也因为其不完善、不成熟、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而引发了广泛质疑与争论。它在力图平衡国际贸易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给出口卖方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中国虽然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并没有加入该公约。但是,根据《鹿特丹规则》第5条,“运输合同中的收货地、交货地、装货港和卸货港这四者中,如果有一个位于缔约国境内,那么该合同就适用本规则”,即使我国不加入,一旦新规则生效,则我国也要被动适用《鹿特丹规则》。尤其是它将一定条件下的无单放货合法化,并通过设立控制权制度来赋予控制方“指示”的权利,对无单放货现象进行调整,使卖方的权益保护发生变化,这些无疑都会对理论和实践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问题的有关规定

与传统的国际公约相比较,《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问题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规定,尤其是它允许对不可转让运输单证与可转让运输单证项下的货物有条件的无单放货,对现有的单证交易制度以及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的重大调整,免除了承运人一定的无单放货责任,从而使提单的“提货凭证”功能被弱化,无疑已经成为《鹿特丹规则》的“亮点”。下面,笔者就鹿特丹规则对无单放货问题的有关规定做一个简单介绍和分析。

《鹿特丹规则》中涉及到无单放货问题的情形主要分为签发不同种类运输单证时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和控制权制度中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其中与前者相关的主要是《鹿特丹规则》的第45条至第47条,与后者相关的主要是《鹿特丹规则》的第51条。

(一)签发不可转让运输单证时的无单放货

第45条对“未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时的交付”情形进行了规定。该条款的标题并未明确说明是适用于签发不可流通运输单证且必须提交时的货物交付,还是签发不可流通运输单证但并非必须提交时的货物交付,或者是同时适用于上述两种情况。而《鹿特丹规则》第46条的规定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阐释,因该条是有关对签发必须提交的不可流通运输单证时的无单放货问题的规定。因此,第45条规定的应该是签发不可流通运输单证但未在单证上载明必须提交的情况。

该条文的释义表明,当收货人未能按照承运人要求证明自己是合格的收货人时,承运人可以拒绝交货。也就是说,只要声称是收货人的人在规定时间和期限内按照承运人要求适当向承运人表明其身份,而无须提交运输单证,承运人即可交付货物,进行无单放货。

第46条对“签发必须提交的不可转让运输单证时的交付”进行了规定。第1款规定,签发不可转让运输单证并且明确规定必须交单提货的,承运人必须凭正本单证交付货物。第46条第2、3款则赋予承运人在一定条件下无单放货的合法性,即在收货人未能及时向承运人主张提取货物或未能适当表明其收货人身份、或是承运人经合理努力未能确定收货人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以依据托运人或单证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即无单放货,并解除其在运输合同中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可见第46条既承认了正本提单的重要地位,又给予承运人一定的无单放货的自主性。

(二)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下的无单放货

第47条对“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时的交付”进行了规定。根据第47条第1款第1项,只要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的持有人提交运输单证或证明其为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的持有人,则承运人就应将货物交付给该持有人。这一项从本质上还是体现了传统国际贸易凭正本提单放货的原则。

第47条第2款第1、2项则规定了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条件。前提是“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明确规定可以不提交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交付货物”。也就是说,可转让运输单证明确规定可以不凭单交付货物,承运人才可以合法不凭可流通运输单证交货。但是,实践中相关利益方如果不选择适用本身载明无须凭单便交付货物的可流通单证,则本款将不能适用,也即承运人无权根据本条款实施合法的不凭单交货。

除此之外,为了合理平衡和保护善意持有人对货物的合法权益,保障可流通单证的流通性和可信赖性,第47条第2款第5项规定承运人只能对恶意提单持有人——受让提单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承运人已执行了无单放货的提单持有人——免除责任,否则善意提单持有人仍对单证享有合法权利,“善意”二字是指其在成为持有人时不知道此项货物已经交付。

从上述对《鹿特丹规则》第45-47条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它在对不同种类运输单证项下无正本运输单证时货物的交付做出不同规定的同时,对当货物未能正常交付时,承运人可以无单放货的“一定条件”也做出了规定。这里的一定条件所涉及到的“指示”权利,又引出了《鹿特丹规则》的另一个创新制度,即控制权制度。

(三)控制权制度中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

《鹿特丹规则》的货物控制权(the Right of Contr ol of t he Goods),是指根据公约第十章按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有关货物的指示的权利。

第 51条指出,控制方就是能够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人。在签发不可转让运输单证(载明必须交单提货)、可转让运输单证和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的情形下,单证持有人就是控制方;在上述情况除外的其他情况下,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订立运输合同时指定的收货人、单证托运人或其他人,或者控制权的受让人,是公约规定的不同情况下的控制方。从公约对控制方的界定来看,如果控制方指定了其他收货人,公约就允许承运人对这些其他收货人无单放货;但如果控制方自身作为收货人的话,他在提取货物时,则同样需要提交单证并表明身份。

综上所述,解决无单放货是《鹿特丹规则》成立的重要原因之一。《鹿特丹规则》引入了一系列主观因素,对现行的国际海运法律交货制度中的凭单放货传统原则做出了颠覆性改变,详细设定了承运人合法无单放货的各种情况。

二、《鹿特丹规则》下无单放货可能给出口商带来的风险分析

鹿特丹规则虽然通过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设立控制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出口商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使卖方的利益遭到破坏。

(一)提单物权凭证属性的动摇可能导致卖方货、款两空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凭单放货一直是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原则与通行做法。提单作为物权凭证、货物收据及运输契约的证明,在货物买卖、货物运输以及货款收付等环节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既保证了提单持有人享有提取提单下货物的权利,也赋予了提单持有人对提单及其项下货物的转让权。然而《鹿特丹规则》的规定却有可能使提单的传统作用丧失殆尽。因为根据公约,在签发未载明“必须交单提货”的不可转让运输单证,甚至在签发“必须提交”的不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运输单证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免责地无单放货。这也就意味着提单持有人持有提单也不一定能提到货物。另外,公约还赋予了承运人在提单持有人交单提货的同时要求提货人适当表明身份的权利,同样动摇了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可能使出口商货、款两空。

(二)承运人有条件的无单放货为单证诈骗提供机会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试图协调利益,平衡风险,分摊损失,但是实际操作的结果却是可能同样导致利益分配不均衡。在“鹿特丹”式无单放货制度下,承运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凭单放货责任限制,风险大为减少。与此同时,它作为船方,始终掌控国际货物运输与交付的整个局面,发货人只能通过承运人提供的信息与指示了解货物的流转进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运人与第三方恶意勾结起来,谋取非法利益,将货物交付给非提单所载收货人的第三方,并援引《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为其诈骗辩护,推脱责任,那么最终无单放货的损失赔偿责任就从传统的承运人转嫁到出口商。

(三)控制权制度的有些规定不利于FOB下卖方利益的保护

FOB价格条款下卖方利益的保护一直是国际海上贸易界备受争议的问题。为了保护 FOB卖方的利益,《汉堡规则》和我国《海商法》将托运人定义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和将货物实际交给承运人运输的人”。然而,《鹿特丹规则》关于控制权制度的规定却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FOB卖方利益的保护。

其一,《鹿特丹规则》删除了“发货人”的概念,引入了“单证托运人”的概念,不利于保护出口方的权益。按照控制权制度的规定,托运人享有优先于单证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权利。如果使用

FOB价格条款成交,一般情况下,由于运输合同由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而处于托运人地位的往往是代表着买方利益的货物买方、买方货代或者无船承运人,因此,真正的卖方却处于单证托运人的地位。当出现无单放货时,由于在《鹿特丹规则》的规定之下,发货人根本没有法律地位,其名字又没有出现在提单上,会出现货、款两空的情况。而且只要承运人是按照托运人的指示无单放货,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卖方想要追究承运人的责任就变得极其困难。

其二,从界定控制方的规定来看,即使 FOB价格条款下卖方成为了单证托运人,也不意味着单证托运人就一定能成为控制方,因为成为控制方是指以下情形:1.当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时,托运人同意将全部单证转让;2.当签发无须凭单提货的不可转让运输单证,或没有签发任何运输单证时,托运人指定单证托运人为控制方;3.当签发必须凭单交货的不可转让运输单证时,托运人为第一控制方。也就是说,《鹿特丹规则》对控制权制度的设立使得FOB卖方即使成为单证托运人也永远不能成为控制方,从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四)概念界定的模糊性可能使承运人滥用免责条款

《鹿特丹规则》条款规定主观性过大,许多概念的界定比较模糊,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比如在可转让运输单证下承运人合法无单放货的条件是收货人未能及时到目的港提货、或是收货人未能及时适当表明其收货人身份、或是承运人经合理努力无法确定收货人,但是承运人应采取何种行为才算是做到“合理努力”,收货人应采取何种行为才算是向承运人“适当表明”了其身份,却没有进一步阐释,这无疑对承运人无单放货放松了限制。如果承运人在国际货物运输实践中依据《鹿特丹规则》实行无单放货是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还好,但如果是为了骗取货物的非法利益,则会给出口商带来巨大损失。

(五)实践检验的缺乏不利于出口商的收汇

《鹿特丹规则》虽然为无单放货创设了一系列新制度,试图使无单放货合法化,但由于其尚未经过国际贸易业务、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以及各国司法的大量实践检验,而受到各方的质疑。尤其是它弱化了传统提单在国际运输界的物权凭证功能,动摇了可转让运输单证的信用和地位及其流通方式,致使运输关系中各方的业务操作惯例遭到打破,各家银行改变以往在结汇中的惯常做法,而极为谨慎地接受失去传统信用的运输单证进行结汇,从而影响国际贸易中单证结算业务的发展,减缓出口商收汇的速度。

三、我国出口方规避《鹿特丹规则》下无单放货风险的策略

根据张丽英(2010)所公布的调研结果,我国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比例情况大致如下:在国际贸易企业中,出口业务在60%以上的企业占41%,进口业务在60%以上的企业占6%。在另外53%的进出口企业中,有24%的企业进口业务占60%以上,7%的企业出口业务占60%以上,15%的企业进、出口业务各约占50%,剩下7%的企业进出口业务比例暂无数据。由此可见,将近60%的进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均在50%-60%以上,加之我国进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主要以FOB价格术语成交,这就造成了大约70%-80%的中国国际贸易运输业务由买方来安排的情况,而买方一般不会选择中国船舶进行运输,而非中国船舶运输又会影响到有关海上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因此,为了规避《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给我国出口方带来的风险以及应对其他挑战,我国的进出口企业应当一方面顺应国家外贸结构转型的发展形势,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国际贸易谈判话语权;另一方面应仔细研究《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细则,慎重对待、合法而灵活地运用公约,从而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总体来说,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一)慎重对待无单放货条款

正如前文所提,《鹿特丹规则》允许在合同中制定可不凭单放货条款,因此一旦公约生效并作为处理贸易纠纷的基本依据,企业应该格外注意这一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督促承运人严格执行凭单放货原则,将货物交付给合同约定的买方。此外,必须慎用承运人无单放货免责条款,最好在合同中对《鹿特丹规则》没有详细解释的各项模糊性规定(如“适当表明收货人身份”、“合理努力”等)做出严格限定,防止此免责条款被滥用。日后一旦发生无单放货纠纷,出口企业可以援引合同条款维护自身权益,追回损失。

(二)慎重选择贸易术语

首先,出口企业在做出口贸易时最好以CIF方式成交。国际贸易术语决定着买卖双方之间的责任划分、费用分担以及风险界限,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不尽相同。以CIF方式成交,可以由出口企业选择承运人,安排租船订舱,增加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自主权,避免外国公司选择信誉不良的境外货代进行货物运输,增加未知风险。如果外国公司坚持自己指定境外货代,则应严格核实其指定货代是否已得到商务部批准,是否允许其在华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并签发提单,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买方指定货代与买方串通、合谋无单放货,损害我方出口企业的利益。

其次,FOB术语下出口企业应尽力争取成为单证托运人或控制方。在我国当前的出口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以FOB出口的中小企业。他们为了增加出口量,盲目接受买方的一些要求,同意以FOB方式成交。但是,根据前文对《鹿特丹规则》的分析,在FOB术语下,如果卖方没有在运输单证中记名为“托运人”,那么即使其获得运输单证也并不能成为“单证托运人”。如此一来,FOB卖方就拿不到单据,在遭到无单放货时也无权以该规则为依据主张任何权利。在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中,在以FOB术语成交的卖方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就是因为没有在运输单证中被记载为托运人,而得不到新公约的保护,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因此,我国FOB出口方应该尽量在运输单证上记载其名字,从而成为单证托运人。这样,在《鹿特丹规则》下FOB卖方可以获得运输单证,得到公约相应的保护。

另外,根据《鹿特丹规则》设制的控制权制度可知,最先享有货物控制权的主体不是单证托运人而是持有人或托运人。因此,卖方还应争取成为《鹿特丹规则》下的控制方。在签发不可转让运输单证的情况下,货物的控制方是托运人,FOB出口方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买方同意在运输合同中指定其为控制方;在签发可转让运输单证的情况下,货物的控制方是提单持有人,卖方应当取得该运输单证,并且确保将自己的名字记载在该运输单证的托运人一栏中,从而行使控制权。

(三)谨慎选择承运人及买方

如前所述,我国许多出口企业为了扩大贸易量,在出口贸易中选择FOB方式成交,即进口方负责租船订舱,致使我国出口企业不便掌握船只货物的运行情况。为防止承运人援引《鹿特丹规则》逃避责任或进行单证诈骗,我国出口企业必须熟悉《鹿特丹规则》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的详细内容,对境外货代公司或无船承运人的信誉进行严格的调查;或者,在签约前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调查国外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必要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定进口方选择国际知名船务公司作为承运人,保证承运人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港,保证出口方尽快安全收回货款。

总之,《鹿特丹规则》下出口方要想避免无单放货所带来的风险,就应该努力成为《鹿特丹规则》下单证托运人、控制方,从而充分利用《鹿特丹规则》中提供的单证持有人和单证托运人权利保障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出口企业的外贸从业人员应认真研读《鹿特丹规则》,熟悉其法律规定,明确公约规定的各种主体的法律地位,根据公约的规定趋利避害,有理有据地运用好新公约,在国际贸易和运输实践中有效地防范风险。▲

[1]郭萍.从货方的视角看《鹿特丹规则》[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21(2):24-29.

[2]司玉琢、韩立新.鹿特丹规则研究[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9.

[3]王玫.从《鹿特丹规则》视角看无单放货中卖方权益的保护[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11:

[4]王瑜.《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之策 [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2:

[5]夏庆生.《鹿特丹规则》对卖方(货主)的影响[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21(2):30-44.

9.规避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选择 篇九

一、单项选择题

1、A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时,考虑到当地人比较注重企业内部关系融洽,所以特派企业内部沟通能力和亲和力很强的高管管理海外子公司,这体现的A公司考虑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因素是。

A、生活方式变化

B、文化传统

C、价值观

D、人口因素

2、某著名教育培训企业为了方便学员学习,进行了技术开发,不仅支持平板电脑听课学习,而且还支持手机看课。这受到了学员普遍的欢迎,占据了市场,获得了竞争优势。这说明该企业针对的是PEST环境分析中的()。

A、政治和法律环境因素

B、经济环境因素

C、社会和文化环境因素

D、技术环境因素

3、某电器公司经过分析和调查,消费者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变化,喜欢足不出户就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所以电器公司也开通了网上购物,实现了电商模式,该电器公司的消费细分属于()。

A、人口细分

B、应用细分

C、价值细分

D、心理细分

4、甲企业是国内一家大型体育用品企业,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较高的消费者忠诚度,对该企业来说属于()。

A、机会

B、劣势

C、威胁

D、优势

5、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面临的威胁的是()。

A、质量流程与控制优势

B、产品或服务质量低下

C、国际贸易壁垒消除

D、出现新的贸易壁垒

6、纳爱斯集团曾经提出“让雕牌洗衣粉一统天下”的宏伟目标,但是洗衣粉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竞争者进入,下列不属于其产品替代品的是()。

A、汰渍洗衣粉

B、奥妙洗衣粉

C、立白肥皂

D、洗洁精

7、某企业以出售茶为主,该企业在南方拥有一座山,景色优美,称为一个小的旅游景点,企业可以在此景点内的度假村出售自己的茶叶,也形成了很强的竞争优势。从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企业资源角度分析属于()。

A、稀缺资源

B、不可被模仿的资源

C、不可替代的资源

D、持久的资源

8、甲公司是一家家用小轿车的生产企业,作为制造性企业,其生产环节尤为重要,为了提高企业生产制造环节的优势,甲公司向一家在生产环节非常优秀的重型卡车制造企业学习生产制造的经验,则甲公司采用的基准分析类型为()。

A、竞争性基准

B、一般基准

C、过程或活动基准

D、顾客基准

9、在市场增长率-相对市场占有率矩阵(波士顿矩阵)中,具有较高市场增长率和较低的相对市场占有率的业务是()。

A、明星业务

B、现金牛业务

C、问题业务

D、瘦狗业务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政治环境分析的因素有()。

A、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局稳定状况

B、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

C、执政党所持的态度和推行的基本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D、各政治利益集团对企业活动产生的影响

2、政治和法律环境因素对企业战略影响的特点包括()。

A、不可测性

B、直接性

C、不可逆转性

D、稳定性

3、下列属于经济环境因素所要考虑的因素有()。

A、产业政策

B、税收水平

C、信贷投放

D、政府补助

4、下列属于市场细分的有()。

A、人口细分

B、应用细分

C、工业细分

D、消费细分

5、乙公司是一家集团企业,业务涉及金融、出版、饮用水、水泥生产等。集团公司管理层针对饮用水业务进行分析时,发现该产业规模稳中有降,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较高,并出现了较多的企业兼并机会。对此,乙公司的主要战略路径有()。

A、提高效率

B、降低成本

C、市场细分

D、市场营销

6、下列各项中,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比较强的有()。

A、购买者从卖方购买的产品占卖方销售量的比例不大

B、市场上存在大量替代品

C、购买者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占其成本的比例较高

D、购买者有能力自行制造或提供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

7、甲公司成立五年来,利用创业者的人脉关系,企业规模得到迅速发展。但该创业者也愈发感觉到面临竞争时企业有些力不从心。经过向咨询公司请教,得出的结论是该企业缺乏核心能力。对于该企业而言,能够帮助创业者识别自身核心能力的方法包括()。

A、功能分析

B、资源分析

C、情景分析

D、过程系统分析

三、简答题

E公司是一家中小企业,成立的时间不长。在成立初期,为了在市场上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投资人以一个较高的起点设立了这家企业,花巨资购买了世界最先进的一条生产线,并通过给予优厚的待遇招聘到了一些资深的研发人员,为他们配备了很好的设备和环境,期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研发出新产品。E公司的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处于中上游水平,仅位于一家主要竞争对手之后。产品一经推出即得到市场的认同,销售增长速度很快。针对该种产品客户对售后服务的要求,E公司主动与客户建立起了结构性关系,使客户对企业的服务形成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弥补的依赖。通过这种做法,该企业以优质的客户服务,获得了客户的认同,也维持了现有的市场。为了制定自身的发展战略,采用五力模型对产业的竞争结构进行了分析。部分因素分析如下:

(1)本产业的潜在进入者来自国内、国外两个方面。本产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对国外进入者,国家有一定限制以对本产业进行必要的`保护。

(2)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供应者十分集中,采购量在各供应者之间分布较均匀,主要原材料暂无替代品。

(3)由于本产业中各企业提供的产品差异性越来越小,因此顾客选择机会较多。

(4)由于科技进步加快,市场上已开始出现性能更高的同类产品,只是目前的价格还略高于传统产品。

要求:1.上述4方面因素分别属于五力模型中的哪个方面?

2.说明每个因素对该产业竞争强度的影响。

3.简述五力模型的局限性。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价值观,是指社会公众评价各种行为的观念标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人们的价值观各有差异,该题中考虑的是当地人注重企业内部关系融洽,这是价值观的体现。

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占据了市场,获得了竞争优势,所以是PEST分析中的技术环境因素。

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者的性格和生活方式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这属于心理细分、

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较高的消费者忠诚度属于企业的优势、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企业的优势,选项B属于企业的劣势;选项C属于企业的机会

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替代品的相关知识。产品替代有两类,一类是直接产品替代,另一类是间接产品替代。选项A和选项B属于不同品牌的洗衣粉产品,属于直接产品替代。选项C属于间接产品替代。选项D不属于洗衣类产品,不属于雕牌洗衣粉的替代品

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矿山属于不可被模仿资源中的物理上独特的资源。有些资源是物质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例如,企业所拥有的房地产处于极佳的地理位置,拥有矿物开采权或是拥有法律保护的专利生产技术等。这些资源都有它的物理上的特殊性,是不可能被模仿的

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过程或活动基准即以具有类似核心经营的企业为基准进行比较,但是二者之间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小轿车和重型卡车都属于汽车,两个企业的核心经营类似,但是不具有竞争性,因此属于过程或活动基准。

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波士顿矩阵。问题业务通常处于最差的现金流量状态。一方面,所在产业的市场增长率高,企业需要大量的投资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其相对市场占有率低,能够生成的资金很小。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政治环境分析。(1)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局稳定状况;(2)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3)执政党所持的态度和推行的基本政策(例如,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进出口限制等),以及这些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4)各政治利益集团对企业活动产生的影响

2、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政治和法律环境作为影响企业战略决策的因素,有其自身的特点:(1)不可测性;(2)直接性;(3)不可逆转性

3、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产业政策属于经济环境因素中的宏观经济政策;税收水平、信贷投放以及政府补助属于经济环境因素中的当前经济状况。

4、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消费细分分为市场细分和工业细分,市场细分包括人口细分、地理细分、应用细分、价值细分、心理细分、品牌忠诚度、生活形态细分以及购买特性

5、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生命周期。乙公司所处产业规模稳中有降,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较高,并出现了较多的企业兼并机会,由此可以判断处于成熟期。成熟期的主要战略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6、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购买者和供应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大小,主要取决于他们各自以下几个方面的实力:(1)买方(或卖方)的集中程度或业务量的大小。当购买者的购买力集中,或者对卖方来说是一笔很可观的交易时,该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就会增加。(2)产品差异化程度与资产专用性程度。当供应者的产品存在着差别化,因而替代品不能与供应者所销售的产品相竞争,供应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就会增强。如果供应者的产品是标准的,或者没有差别,又会增加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3)纵向一体化程度。如果购买者实行了部分一体化或存在后向一体化的现实威胁,在讨价还价中就处于能迫使对方让步的有利地位。(4)信息掌握的程度。当购买者充分了解需求、实际市场价格,甚至供应商的成本等方面信息时,要比在信息贫乏的情况下掌握更多的讨价还价的筹码

7、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核心能力的识别。识别核心能力的方法包括:功能分析、资源分析和过程系统分析。

三、简答题

【正确答案】1.因素1属于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因素。因素2属于供应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因素。因素3属于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因素。因素4属于替代品的替代威胁因素。

2.存在潜在进入者,这会对现有企业带来竞争压力。潜在进入者来自于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由于本产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因此具有一定的进入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同时,由于国家有一定限制以对本产业进行必要的保护,因此来自于国外的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不大。加上E公司主动与客户建立起了结构性关系,使客户对企业的服务形成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弥补的依赖,也进一步阻止了潜在进入者的威胁。综合看来,潜在进入者的威胁不大。对于供应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分析:由于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十分集中,采购量在各供应商之间分布较均匀,主要原材料暂无替代品,因此供应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较强。对于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分析:由于不同企业产品的差异性越来越小,顾客的选择机会较多,因此,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较强。对于替代品的替代威胁分析:市场上已经出现了性能更高的同类产品,存在替代品威胁。但由于替代品目前的价格还略高于传统产品,因此短期内威胁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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