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模式

2024-10-11

网络反腐模式(精选8篇)

1.网络反腐模式 篇一

网络反腐现状及其问题和改进方式探究

专业:行政管理 姓名:刘锐 指导老师:

中文摘要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中国城市已跨入社区时代。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地成果。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完善社区功能。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但是宏观下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大多仍处与初步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身边的社区管理现状、问题以及改进的方法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本文首先对社区管理所相关的概念及定义进行了初步的解释,并对我国社区管理经过的体制进行粗略的介绍,并归纳总结国内外对社区管理的研究统计,通过不同层面的分析方法的结合,来展示对社区概念的深层理解。

本文通过介绍深圳市罗湖区百仕达社区以及龙岗区爱联社区的社区管理现状,分析了深圳社区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原因,概括性地提出了对深圳市罗湖区百仕达社区以及龙岗区爱联社区的社区管理体制改进的思路与方法。通过一个例子反映目前我国社区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中国城市已跨入社区时代。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地成果。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完善社区功能。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但是宏观下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大多仍处与初步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身边的社区管理现状、问题以及改进的方法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本文首先对社区管理所相关的概念及定义进行了初步的解释,并对我国社区管理经过的体制进行粗略的介绍,并归纳总结国内外对社区管理的研究统计,通过不同层面的分析方法的结合,来展示对社区概念的深层理解。

一、网络反腐的含义

“网络反腐”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收入到 2009年中央党校出版社发行的《中共党建词典》的新词条中〔)从网 络反腐的主体角度来看,“网络反腐就是)’大网民和国家专门机关 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从网络反腐的 过程来看,网络反腐“不仅是指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还包括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 新房举报及有关投诉、这是一个受理和处理互动的过程、同时,还 包括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建设和以政府信息公71=为基础的网 上监督系统的推)’和应用、”总体而言,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技术 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 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 业的新方式、”

2.网络反腐模式 篇二

与通常的实名举报方式相比,通过网络、微博实名举报,往往更容易见效,能够迅速进入公众视野,形成舆论热点,进而倒逼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正因如此,举报人有必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更大的责任,以免伤及无辜,损及他人的隐私和名誉。

但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反腐也有其局限性,除了可能存在诬告、诽谤、误伤,或恶意泄露他人隐私等问题外,也存在监督对象和范围有限,调查效果具有一定偶然性等不足。民众乐见实名举报等网络反腐取得实效,但也不能期待太高,有关部门更要认真对待,既不能对举报的线索视而不见,又不能因为舆论的高度关注而“匆忙断案”,查清真相、依法办案,这才是可取态度。

而对于举报者,原则上,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即使举报有失实之处,也不应追究举报者的责任。因为基于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法律对官员隐私和名誉的保护有所限制。

不过,在当前声势浩大的反腐热潮中,无论是网民还是有关部门,或许还是应该多一分清醒和冷静。反腐成功与否,不能单以落马官员的级别或者数量来衡量。这方面,重庆昔日的“打黑”已经提供了某些教训。以史为鉴,做任何事情如果以大搞“运动”的方式去做,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运动式反腐”,会“人去政息”,反腐不能靠某个人去决定成败。中国吃这方面的亏已然不少,值得警惕。

民众希望看见的是“法治反腐”,须警惕的是“运动式反腐”。“法治反腐”,一方面是要在具体的个案中,以法治的原则和方式应对;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建设。公民实名举报的勇气固然可嘉,但反腐不可能靠个别人的努力以竟全功,仍需要完善基本的制度防线。

比如,由于缺乏财产公开等基础性反腐制度,相关部门对贪腐线索的发现、汲取能力不足;立足于内部自我监督的体制设计,难免会产生制度惰性,导致反应迟钝、行动力不足;程序上缺乏公开,也影响到查处结果的公信力等。在查处具体官员的同时,这些制度的完善更不能松懈。

3.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间还缺链接 篇三

对于这件事,多数官员坚持“沉默是金”,周久耕局长从事发之后就“不在局里”,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县委书记杨光远则是“喊冤”。在这三种方式中比较,无疑杨光远的辩解是最为可取的。有回应总比没回应好,某些官员惯有的不予理睬的傲慢,人们已经见惯不怪;辩解也总比打击报复好,那是典型的公权私用。

杨光远称自己是被网友误会了,他举了一些证据来证明其佩戴的手表并非是价值52万元的劳力士名表,而只是一只价值2000多元的梅花牌手表,还是他用援藏津贴购置的。当然,目前人们还无从判断网友与杨光远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孰对孰错,但这种“自证清白”的姿态和行为首先应得到认可,在当前还应得到鼓励。杨光远虽然也说过“已委托专人为自己开始维权”这样的话,在杨并没有更过激或不当的行为之前,我们也应该对这样的维权姿态作无罪的推定。

假如杨光远的“名表”真是梅花牌,在法律上杨光远确实有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通知相关网站对涉嫌侵权的信息进行删除,还可以要求已经构成名誉侵权的网站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等,甚至诉诸法律。网民虽有对官员保持“合理怀疑”的权利,但在官员已经有确凿证据反证怀疑的事项不成立时,也应及时停止怀疑,避免对守法的官员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问题恰恰在于,为何目前只有一名官员站出来向公众说出自己手腕上的“名表”不过是只“山寨版”?其余多数官员保持沉默,反而增添了民众的合理怀疑。网络监督或公民监督到了这一步,理应有反腐机构介入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及时给公众一个真相。早在两年前,最高检察机关就曾发文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应抓住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深挖案件线索,加大查办力度。那么,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大约也是有必要的。

但事实上,反腐败从来不是一件“依申请”的政府行为,而是一件必须“依职权”进行的国家行为。或奢侈名表、抽高价名烟的官员有可能涉嫌受贿,或者涉嫌财产来源不明。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收到举报”从来就不是一个必备的选项。从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从案件调查中发现线索,已经成为“腐败发现机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反腐败上, 检察、 纪检等反腐机构要增强主动意识。

网络舆情汹涌,昭示着民众并不缺乏反腐的热情。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如何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尊重民意表达,并更好地汲纳和整合民间智慧来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已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4.网络反腐 篇四

12月3日,网友“周禄宝”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中发布消息,称兰州市长袁占亭佩戴多块名表,其中包括估价15万元的镶钻欧米茄、20余万元的江诗丹顿等,引发热议。昨天,甘肃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事件高度关注,正在核实相关情况。两名在校大学生于昨日向甘肃省相关部门寄出申请,希望公开袁占亭工资情况。(据和讯网12月6日)连日来,“网络反腐”不断展现自身的强大能力,从“表哥”、“房叔”、“车爷”、“名烟”,再到“雷政富不雅视频”、“单增德离婚保证书”、“日记门”等热点事件,以及正在调查的兰州市长袁占亭“名表”事件,“网络曝光已经成为反腐的先锋和利器。可以说,与过去传统媒体曝光以及实名举报相比,网上举报拥有速度快、影响大和低成本、低风险等特点。不仅看到了“美丽中国”的力与度,也看到了众多人参与的积极和热情。然而,网络反腐“井喷”,会不会出现无法控制的的局面?因为来自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面对着网络这个强大的媒体,都可以表达着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可以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会不会一些人也会带来伤害?其实,“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行得正,走得直”,谁怕揭露?谁又怕出名?如果爆料出来没问题,还可以提高一些知名度,不仅可以说明官员的清白,还可以证明官员为民发展的良苦用心。从长远来看,既然十八大后中央把反腐败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就应该看到尽管鱼龙混杂的网络,也应做到官方与民间反腐力量的无缝对接,并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借助这种机会,既不损害大家的积极性,也不让工作带来难度,也许这才是“网络反腐”,真正递进的紧密

对接。

从杨达才事件看网络反腐利弊

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宣布,“微笑局长”杨达才因严重违 纪问题被

撤销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对调查

中发现的杨达才的其他违纪线索,省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据新华网)

人们在高呼网络反腐取得胜利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清醒的认识

到网络反腐的利与弊。近年来,网络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方面

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在从严管理干部的渠道中发挥了其他监督手段

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如何正确认识网络反腐的利弊?

充分发挥网络反腐这把双刃剑的积极作用?意义重大。

一、要充分认识网络反腐的利弊。一是网络的匿名性让许多意见都比现

实语境中来得更为尖刻和准确,从而也就具有更可靠、便利的参考价值,人们可以在虚拟的环境里畅所欲言,避免现实举报遭遇打击报复等诸多的顾忌。二是网络的即时性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通过网络这个途径,腐败线索的提供不再是传统的“直线式”的,而是“点对点”式的,减

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因而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三是网络的公

开性使得通过网上举报,曝光腐败案例,对腐败分子能够形成强烈的警

示震慑作用。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败手段,“网络反腐”略显先

天不足,其缺陷和弊端在所难免。比如,“网络反腐”在一定程度上可

能加剧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隐患,也可能流于形式,“网络反腐”无法覆

盖“空白区”,这些“空白区”包括不会使用电脑的老年人,还有广大的农村群众。

二、如何充分发挥这把“双刃剑”的积极作用。与传统的反腐败手段相

比,“网络反腐”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善于运用、引导、规范网络

反腐,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反腐积极性,及时、正确回应网民的诉求,才能充分发挥这把“双刃剑”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尽快完善和出台相关

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进行应对处理,同时也

能对恶意诽谤及侵犯公民隐私权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政府对网络舆情给予高度关注,要着力于搭

建起和公众的网络互动平台,引导公众理性、有序举报。三是要及时对

网络舆情做出迅速反应,快速跟进调查,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调查情况,维护政府的形象。

网络反腐,作为新世纪的一个时代名词,标志着中国的反腐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大力开展网上正面舆论宣传,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与传统反腐方式相比,它具有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等多方面的优点,但是也由于其发展不够规范,还存在着侵犯隐私、被利用作为打击报复的工具等缺点。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通道,还没有规范化,必然存在着一些弊端。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网络反腐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反腐已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多数网民都是站在一个言论自由的高度,尽其所能地揭发贪官的腐败行为,却没有意识到,在对官员的行为进行披露与追踪报道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已经侵犯了包括其家人在内的隐私权。网络反腐并不是一个司法鉴定的过程,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反腐工作进展的过程。在证据不确凿的条件下,将当事人的资料不负责任地公开,不但侵犯了个人的权利,也会对其家属造成重大的伤害。

第二,网络反腐可能被人利用,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鉴于网络反腐的隐蔽性和快捷性的特点,匿名举报有效地保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会制造极强的舆论压力,引起民众群情激奋,对当事人的生活影响颇深。因此,不排除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反腐的名义,造谣、诽谤、诋毁他人,对他人生活作风等问题的报道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些网民甚至会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侵犯隐私,毁坏他人的名誉,成为打击报复的手段。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但是总体而言,网络反腐的利大于弊。只要政府对其进行合理必要的管理和引导,网络反腐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反腐倡廉的有力工具。网络反腐制度的完善,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第一,组织建设方面。鉴于网络这个特殊的平台,其发展速度也是惊人的,对于发展如此快的新生事物,要及时地进行规制,积极引导其发展方向,以促使其发挥正面的作用。对于网

络反腐存在的问题,最明显的是缺少与传统制度反腐之间的链接。这需要政府与网民一起努力,形成政府、社会、网民之间的统一体,使腐败行为无处可藏,同时打击利用网络的不法分子。

第二,法律建设方面。网络反腐无疑拉近了官方与百姓的距离。老百姓可以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官方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腐败线索,但前提必须是依法进行。没有完备的法律规范是不能保证其正常发展的。虽然我国对于名誉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较完备,但对于网络反腐与网络监督中主体与客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没有任何规范,以至于对以保护名誉权为由实则抵制舆论监督的不端行为无法制裁,对于网民以披露腐败行为为由侵犯他人及其家人的隐私权行为无法界定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网络反腐的质量与效力,也违背了网络反腐的初衷。

2003年,中央纪委有人提议开通举报网站,但当时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问题,2005年在觉得安全问题已经完全解决后才正式开通举报网站。如今,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

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打开“四川平昌廉政网”,这虽然只是一个县级纪委的门户网站,但自今年7月1日正式公开运行以来,浏览量已逾18万人次,平均每天有1200余人次浏览。在网络的信息高速通道上,网络廉政文化的形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电子政务成反腐克星。2005年1月,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原副处长郑大水在政府采购中收受贿赂。检察院收到举报线索后,在举报线索的回复栏留言,要求举报人提供关键信息。两天之内,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交流了30余次,基本掌握了郑大水的犯罪事实,一举突破了案件。而直到现在,检察院还不知道举报人是谁。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落马,起初就是因抽高价烟、戴名牌表而被网友盯上,最终被纪检部门顺藤摸瓜查出受贿事实的。一切与当年周久耕落马时如出一辙,“微笑局长”落马的消息在网上也激起了一片喝彩声,仿佛这是网络反腐的又一次胜利。

网络就像一个透明鱼缸,权力的运作在其中纤毫毕现。有人说,利用网络反腐败虽不是万能的,但它的透明度无疑使它成为腐败的一大克星,但是不得不去考虑网络反腐的利弊,有利的是互联网举报,因为网络的普及非常便捷,还保障了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但是网络反腐声势浩大,举报者有为伸张正义,有为讨回权益,却也成一些人盈利为目地的工具,因此 造成一些举报本不是实事的情况下,但因网民的大量点击、评论、转载而迫使政府或纪委不得不出面查案,让政府或纪委在平息网民舆论上面临巨大压力。

5.网络反腐故事两则 篇五

杨达才,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2012年8月26日凌晨,陕西延安境内发生重大车祸致36人死亡,2人重伤。面对这场惨剧,杨达才在视察事故时却开心嬉笑。有网友发现这一瞬间,将其截图并“晒”于网上,立即引发轩然大波。民众随即对其进行“人肉搜索”。从这位官员身上“搜”出各种名表11块之多。其中高级手表五枚,每块价值万元以上,最高20—40万,进而不少网民猜测其本人有的重大贪污腐败嫌疑。因为在事故现场露出不合时宜的“微笑”,到被网民围观,继而被扒出佩戴多款价值不菲的名表,催生腐败疑云,直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撤职——短短27天,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的落马让社会各界再次目睹了网络反腐的威力。

二、雷政富事件。

6.官民互动助推网络反腐(定稿) 篇六

亚马逊雨林中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引起的连锁反映,最终可能会在几个月后在密西西比河畔掀起一场风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把这种现象戏称为“蝴蝶效应”。近年来,信息灵通、触角敏锐的网络媒体在反腐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蝴蝶效应”不断在网络反腐领域呈现。许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由网络媒体揭露出来,并最终受到党政部门查处。即使由网络媒体揭发的腐败案件一时没有被查处,也会使腐败者声誉大跌,政治生命受到影响,同时对潜在的腐败官员产生震慑作用。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国家的代表和专家就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

网络监督对被监督者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巨大

由少数网民发起的反腐行动之所以会在社会上产生“蝴蝶效应”,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在社会文化层面,像互联网这样的新媒体,有可能为个人和群体提供更好的自我表达机会。因特网非常适合信息时代的公民社会,普通民众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政府及其相关人员的看法。在民主国家中,以网络为载体的公共舆论不可避免地成为主要的道德和政治力量。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具备了监督功能。独立于被监督对象,是监督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特性,媒体可以承担起由社会和公众所赋予的责任,在代表、反映、支持、维护与强化民意方面发挥自身的功能,履行对政府实施监督的社会责任。与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快速、便捷、廉价、有效的特点,是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部分。网络监督不但鼓励正直的人们揭发腐败,还能够更好地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安全系数较高,在技术上可以做到不见面、不留笔迹也能够监督到位,为公民积极参与监督活动提供了保障。同时,网络监督对于被监督者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是巨大的。网络传播的“蝴蝶效应”,可以使被监督者的行为立即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而正常的司法程序通常会有迟滞现象。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2009年1月初的民调显示:当被问到“你是否关注网络监督”时,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87.9%选择“非常关注”,仅有2.8%的网友表示“不关注”。当被问到“当你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是否会选择网络曝光”,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在对网络监督的必要性的判断上,有50.6%的网友认为“非常必要,是对传统舆论监督的有力补充”。

国内外网络反腐已呈现官民互动良好局面

目前,国内外网络反腐已经跨越了单纯的自发性行为阶段,呈现出官方与民间力量互动的局面。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广大民众,任何一部分都无法独立地战胜腐败。治理腐败的过程应当是公共机构、私人机构以及民众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它们应当借助可以共同加以利用的网络平台,在反腐败斗争中携起手来,履行各自的角色与功能,才可能战胜腐败。

1999年4月,韩国汉城市政府网站开设了“民愿处理在线公开系统”。市民可以通过上网提出“民愿”,有关部门公务员在网上接到市民的“民愿”后,必须把处理的每个过程、直至处理结果在网上公布,使市民能够通过互联网清楚地了解。在对该系统实际效果进行调研后发现:68%的被调查者认为,系统运行后公务员的腐败比过去有了明显或一定的减少,74%的人认为业务处理时间有了明显的缩短。这一系统不仅对防止腐败起到了有效的作用,而且为政府获得市民信任以及取得国际声誉产生了积极影响,为过去曾有“腐败魔穴”之称的汉城市洗刷了耻辱。2000年,印度中央监察委员会在网上发布了《公民反腐败指南》,告诉公民如何反腐败。并且,公民还可以通过其开通的网上举报专栏投诉政府官员,这些投诉中涉及官员腐败的案件都将被记录在监察机构的档案中。

2003年,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当前,我国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的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将原先分布在各省(区)的信访信息,通过网络

信息技术实现全面共享,有效地整合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信息资源。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新举报网站网址首日,该网站因点击率过高一度陷入瘫痪,这充分反映了当前我国公民与政府协作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

“蝴蝶效应”也需正确引导

2005年,经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13条就加强“社会参与”向各国政府提出了一些要求: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确保公众有获得信息的有效渠道;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尊重、促进和保护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互联网是现代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它对于增强上述“社会参与”部分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具有重要影响。政府可以利用网络技术的便利条件对公民参与网络反腐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同时,政府对公民参与网络反腐活动的控制和指引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蝴蝶效应”也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调节。为规范社会主体利用网络等媒体参与反腐败的角色与行为,英国设立了专门负责调查针对新闻媒体的投诉的“媒体投诉委员会”。我国同样对此作出迅速反应。2005年,中gong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中国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的思路与做法。湖南省株洲市纪委2008年出台了国内首个网络反腐办法——《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我国社会力量参与网络反腐败的行为,抑制自发性“蝴蝶效应”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当前还需要对如何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难点问题进行研究。

【拓展阅读】“网络问政”已得广大网民认可

高层领导亲自上网咨询问政,为各级领导干部利用网络、重视网意,树立了榜样。为了进一步了解、宣传和推动“网络问政”,人民网与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共同开展了“网络问政”大型网上有奖调查活动。网友对“网络问政”给予积极的评价,特别是对网络反腐给予高度评价并充满期待。

7.关于网络反腐的思考 篇七

一、网络反腐的含义

《中共党建词典》在2009年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词条, 说明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被人们熟知的反腐形式, 它同样受到群众监督, 但更加的透明化。就主体性而言“网络反腐就是广大网民和国家专门机关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就过程而言网络反腐是在网络上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倡导, 并听取网络公民的心声和反腐败工作的反馈, 与此同时还包括网络公民的举报投诉等的处理, 也就是受理与处理相互互动。网络范围内的政府及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更加透明化地起到了监督、信息化等的作用。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与局限性

(一) 网络反腐的优势

网络反腐通过网络信息的迅速传达以引起社会的舆论效应, 以达到对政府执行力的监督预防、遏制腐败行为的效果。较传统反腐有以下优势:

1.受众率高, 极易引起关注

2010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一则调查统计报告, 中国网络的覆盖率由以前的几万人达到了现在的4.2亿, 居世界之最, 同时其普及率呈持续增长态势。如此大规模的网民团体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群众基石, 一个小小的新闻就会迅速传播开来, 由一股小风形成最终的龙卷风, 势不可挡, 受众率不断攀升的情形下, 这种强大的推动力很容易引起政府机关和相关机构的重视关注, 进而对不利人民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2.信息量大, 透明公开

网络包含大量的信息, 且透明度高, 政府在反腐进程中, 完全可以将其合理利用, 将有效信息公布在网上, 让公民知情并随时了解反腐过程中的种种信息, 并关注和引导舆论方向。网络透明化体现在信息一旦公布任何人都可以看到, 让传统反腐的信息垄断弊端不复存在, 使政府的各种决策在群众监督下行使地更加公平、公正。

3.隐秘性强, 安全互动

网络不仅具有普及性, 同时具有隐秘性, 网络公民的真实身份不容易被发现, 所以在网络上, 网民可以没有顾忌地发表观点, 解除了检举后的后顾之忧, 这就大大激发了网民反腐的主动性, 各种真实情况被披露出来, 有利于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各级政府和机关的网络平台可以与网民进行沟通互动, 了解各种信息的同时与公民的相互关系更加的融洽, 争取了更大规模的群众基础。

(二) 反腐成本最低, 效率时效最高

传统举报需要各种程序繁杂和有不安全的方式让举报的公民望而却步。网络反腐则不同, 操作简单, 没有时间、空间限制, 其安全高效, 随时随地都可以将腐败官员的种种作为发于监督网站或论坛, 这种反腐形势更能深入人心。信息一旦发于网上, 就有会变成巨大的舆论攻势, 进而对腐败官员形成巨大的社会压力。

(三) 网络反腐的局限性

最近几年, 通过网络反腐处理的问题可圈可点, 成就巨大, 同时造成的舆论声势与社会影响也是不容小觑的, 这种方式让人们越来越认可, 但网络反腐毕竟是一个新型事物, 还处于成长阶段, 上存有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

1.负面谣言与暴力的存在

网络反腐的隐秘性特性, 会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所利用, 进而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如有些人打着网络反腐的旗帜发布一些并不真实的谣言, 某网站或论坛的管理者对其审查的滞后性或疏忽性, 导致谣言没有及时甄别出来, 网民看后将谣言迅速传开, 最终造成公民的恐慌, 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如现如今网民经常使用的“人肉搜索”, 它的起初的揭露腐败的正义之想, 可能会成为一种侵犯隐私、名誉、人身自由等各种权利的道德沦丧行为。这些已经超出了一般、正常的网络反腐行为, 触犯了法律规范制度。

2.网络反腐发力的局限性

网民自发兴起的网络反腐行为具有随意性、不彻底性、不成熟等缺点, 这就激发了网络反腐的本身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引导性能差, 网络更新速度快, 导致一个腐败问题没有被及时关注和处理时又出现另一个事件, 网民们目不暇接, 形不成一种持续的督促力量。网民揭露的腐败问题由于不是正规部门所发起, 所以震慑力不够, 需有关责任人对网络反腐问题进行介入管理, 这样网络反腐才不会流于形式。

3.网络反腐缺乏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在我国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官方反腐行动的一个重要手段, 但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具体实施, 导致举报人不能依法进行保护。政府官员可能会利用公权查出举报人然后进行打击报复。其次, 即使有反腐线索在网络上举报出来了, 相关机构的处理却一再滞后, 操作性差。网络中没有公众监督介入网络反腐情况和进度的机制, 这种滞后的情况急需改进, 若得不到及时改善, 公民对网络反腐也会没有热情, 同时对政府相关机构失去信心。

三、完善网络反腐的对策

(一) 观念更新, 积极接受网监

当今网络信息化迅猛发展, 政府官员的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一种必经之路。对网络监督的观点应运用公平、公正的眼光去看待, 用多种角度去辩证思维, 作为政府官员, 一定要认清这种形式, 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对网络反腐端正态度, 肯定其积极作用, 并给予支持。敢于面对这种独特的反腐形势, 并利用好这个迅捷、便利的沟通平台, 提高监督实效。

(二) 信息公开, 政府透明化

网络反腐有其特殊之处, 其中信息的完全公开, 真正做到了透明化政府, 提高了反腐的准确性、可靠性。网民通过网络平台看到信息, 及时地了解了政府信息, 并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反馈回来, 沟通透明化。官员对舆论坦然对待, 接受监督, 防止暗箱操作, 积极应对政府的各种决策。充分赋予公民知情权, 这样可有效避免“人肉搜索”对于公众造成的伤害。

(三) 网民自律, 反腐理性发展

我国如此大规模的网民队伍, 其素质左右着网络舆论走向, 但网民素质参差不齐, 看法观点很难达到统一, 但对网络反腐的问题也很难说都能达成一致。由此, 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就成了当务之急。但如果实行起来却有一定难度, 网民规模如此之大, 施行集中培训是不可能的, 所以就需要从舆论导向中倡导网民的自律精神, 对自己所说要谨言慎行, 提高责任意识, 倡导有理有据, 让网络舆论一直朝着纯净的方向发展。政府相关机构对网民经常开展网络普法行动, 让他们对网络有深入了解的同时, 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 让网络反腐能顺利健康发展。

(四) 网络反腐法律法规建设的规范化

反腐倡廉需要一个长期的稳定的过程和环境, 建立法律法规就是为的创造和保持这种稳定。当前我国处于对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尚不明确阶段, 甚至有些细节问题还是空白, 这就造就了网络反腐的不好掌控。相较与西方网络反腐的发展来看, 中国网络反腐制度太不完善, 网络反腐法制化发展进程缓慢而滞后, 应明确规定和肯定网民举报、议政等行为的法律作为, 对网络反腐中出现的侵犯别人隐私权等问题也不能袖手旁观, 进行一系列改革后制定相关法规对其进行惩处, 对举报人或跟帖发帖的人除进行保护外, 还要有相应奖励。同时完善举报制度, 在反腐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公民, 政府除鼓励和支持, 还要根据立功大小进行相应补偿。

四、找出抓住网络反腐工作的规律

网络信息更新很快, 只靠个人来抓住新闻和反腐信息是不可能, 这就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对反腐信息进行筛选、选择传播和控制调整信息, 把有价值的信息进行传播, 引导公众的舆论导向, 并将其存档, 以便以后查阅。同时对网络宣传反腐问题的规律进行研究并运筹帷幄, 通过研究了解网民心理、满足网民需要, 根据网民的兴趣爱好来让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反腐网络形式。

五、建设一支网络反腐团队

网络盛行的今天谈到网络反腐, 就要以毒攻毒, 政府需要注重培养一批IT高端人才, 专业化强, 在网络管理、安全、软硬件等方面的业务都很熟练才行, 这些技术性人才组成一支专业化的网络反腐团体, 需政治觉悟高、对宣传规律有所研究、立场坚定等, 能对网络反腐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迅速地分类整理, 已达到信息使用的最大化, 进而利于掌控和处理。

六、结束语

总之, 网络反腐作为当今信息社会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势, 对传统反腐形式提出了挑战, 同时它是传统反腐打击贪污的一种补充。政府对网络反腐的舆论导向做好疏导作用, 使其沿着有利于国家、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 让其在反腐道路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 2007-10-25 (01) .

[2]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EB/OL]. (2005-01-16)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1/16/content_2467898.htm.

8.看国外如何网络反腐 篇八

时下,中国各省市都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市(地)一级的开通率达到94%,同时建立信访网站,如中国廉政网、中纪委信访举报网站等。但与中国政府主导的网络反腐不同,在国外,最受人欢迎的是那些民间反腐网站。

网上倒苦水

在印度班加罗尔一家非盈利组织建立的、网址为ipaidabribe.com(意为“我被索贿了”)的网站上,印度普通民众大倒苦水,揭露官员们有多么贪婪。

新德里的一个网民说,他向警察行贿300卢比(1卢比约合0.14元人民币)才从警察局要回自己被偷的摩托车,一名退休人员每年要交出1000卢比才能得到退休金,有家长说为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向市政局的工作人员额外支付250卢比。通过网站的信息,人们发现,在很多城市,办理护照过程中都要向警察行贿。

虽然去年8月才成立,但该网站已公布了8500桩行贿案,总额近3.75亿卢比。

印度贪腐如宝莱坞电影般精彩:英联邦运动会去年在新德里举行,事后不久就发现了英联邦运动会组委会主席卡尔曼迪的贪污案,他被指控贪污公款。

而印度前电信部长拉贾被指贪污一案也闹得沸沸扬扬。移动通信牌照卖出白菜价,致使所得利润减少1.8万亿卢比。一项为穷人提供食品和燃料的援助计划中,仅在印度北方邦,就有400亿卢布援助资金去向不明。印度的腐败不仅存在于政界,也在体育界中滋生。据称,印度多名亿万富豪和宝莱坞明星已卷入板球联赛洗钱案。

为了避免腐败问题影响到下届竞选,国大党宣布将针对国家官员出台新的反腐败法案。但评论家表示,诸如此类的承诺无法消除百姓的怒气。资深社会学家阿文德·柯内瓦尔说,“每次欺骗都损害了人们心中的信念,人们会将这种愤怒在媒体上释放出来。百姓们尝试示威抗议但毫无用处,对政府只会越来越失望。”

于是,反腐网站Ipaidabribe,com应运而生。“目的并非追究个人,而是追究这种现象的根源。”其创始人之一东尼帕在接受英国《卫报》采访时表示。

该网站管理者百勒(AwantiBele)说,最难的是克服人们的恐惧心理,保证用户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不会面临诉讼。另外,这个组织还必须确保该网站的软件能够删掉投诉中的具体姓名和能够确认身份的信息。

百勒说,网站近12万名访问者对贿赂的申诉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比如,网站所在的卡纳塔克邦(Kamataka)运输和公路安全部部长就要求与网站管理人员会面,就如何简化程序以减少腐败咨询意见。百勒说,这位部长从网站提供的信息中看到他所在部门受到多桩贿赂投诉后,主动与网站方面联系,寻求进一步的帮助。

虽然如此,但因为印度网络的普及率不高,而且网站使用英文,所以影响力很受限制。针对这种情况,网站正在思考该如何推出该网站的手机版和固定电话版。百勒说,“印度只有2%左右的人使用互联网,我们要照顾到剩下的98%。”

俄罗斯的“阿桑奇”

成立于2006年,专为揭露政府、企业腐败行为而成立的网站“维基解密”已卷入大约100场官司,这也让其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闻名世界,而俄罗斯的“阿桑奇”——阿列克谢·纳瓦尔尼(AlexeyNavalny)却鲜为人知。

这位俄罗斯律师兼博客作家因为致力于打击俄罗斯商界和政界的腐败而名噪一时。现年34岁的纳瓦尔尼身形颀长,一头金发。在自己的博客上,纳瓦尔尼不遗余力地揭露了俄罗斯大型石油公司、银行和政府机构的假公济私行为,他将此举称之为“用一根尖刺戳向这些腐败机构”。2010年,纳瓦尔尼又推出了一个名为RosPil的新个人网站,专门用来揭露政府腐败,他号召网友们审阅政府公文以寻找渎职证据,并将调查结果张贴到RosPii网站上。

俄罗斯是少数几个在透明国际年度排行榜上稳步下滑的国家之一。在2010年接受腐败调查的178个国家中,俄罗斯排在第154名,和柬埔寨、几内亚比绍以及中非共和国这些不入流的国家旗鼓相当。

近几年来,俄国总统梅德韦杰夫公开宣布要打击腐败。但俄罗斯内政部经济安全局的统计数字却表明,自梅德韦杰夫任总统以来,一般性贿赂的数量翻了三番,很多在建的国有工程已经成为各方渔利的利益中心。

比如,承揽2014年索契冬奥会黑海度假村修建工程的贸易商们据说已经付出了高达50%以上的回扣。

纳瓦尔尼通过调查还发现,俄罗斯的“官二代”问题非常严峻,石油重镇巴什科尔托斯坦(Bashkortostan)的执政官不但将该地区的石油工业尽收囊中,而且还把自己的儿子任命为联合企业协会的主席。

索契所在的克拉斯诺达尔州州长年仅22岁的侄子拥有一家资产达到数百万美元的管道公司、一家家禽加工厂和多家商业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斯威尔德洛夫斯克州(Sverdlovsk)州长18岁的女儿也拥有一家胶合板加工厂和几十家其他本地产业。

纳瓦尔尼经常带着讽刺口吻自嘲说,RosPii网站实际上是在替梅德韦杰夫行使职责。自RosPil上线以来,因被披露而遭到取消的招标工程总价值达到660万美元(1美元约合6.5元人民币)。这些工程的分布范围颇为广泛,其中既有俄罗斯军方要求开发的奇特数据系统,也有莫斯科大剧院报价过高的主页设计项目。

最近的例子是,俄罗斯达吉斯坦共和国财政部长申购一辆防弹奥迪A8轿车的要求,这辆车价值30万美元。“我敢说很多国家的元首都未必能坐上这种豪车,”纳瓦尔尼在网站上写到。帖子发出5个小时以后,申购计划就被取消了

今年2月,纳瓦尔尼对外宣布要为RosPil网站寻求赞助。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募集到了12万美元。鉴于俄罗斯社会现在盛行的犬儒主义,这种踊跃的捐款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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